CAD总平面图制图标准[详]
总平面图绘制标准

关于总平面图标准化的说明.
总平面图的标准化包含以下3个方面的要求:
1、坐标系统、制图单位标准化
坐标系为天津90坐标,制图单位为米,禁止用毫米。
2、图层命名标准化
以下列出的是总平面图中必须或者应该包含的图层,这些图层必须严格按照下面表格中所列命名。
对于其他的地物要素和修饰要素不依照下表命名,而统一以“11”加上该层所要表示的要素的中文意思命名,例如规划红线、红线道路名、楼栋号、楼层数、注记、楼梯口等层要素的命名应该为11规划红线、11红线道路名、11楼栋号、
3、图层内容标准化
●上述所列表中图层的内容必须严格是封闭的多段线,不能有块参照、不封闭
的线等要素。
●不属于上述所列图层的地物要素不能以所列表中的图层命名。
●尽量将不相关的图层、地物要素删除,留下的应该是能反映当前报件需要反
映的内容即可。
CAD总平面图制图标准

CAD总平面图制图标准在建筑设计和规划领域,CAD 总平面图是至关重要的设计文件,它为项目的整体布局和规划提供了直观的展示。
为了确保 CAD 总平面图的准确性、规范性和可读性,制定一套明确的制图标准是必不可少的。
接下来,让我们详细了解一下 CAD 总平面图的制图标准。
一、图纸布局1、图纸尺寸应根据项目的规模和复杂程度选择合适的图纸尺寸,常见的有A1、A2 等。
同时,要确保图纸的比例恰当,以便清晰地展示总平面图的内容。
2、图框与标题栏图框应包含项目名称、图纸名称、比例、绘图单位、绘图日期、设计单位等信息。
标题栏的格式和内容应统一规范,便于识别和管理。
3、图例在图纸的适当位置应绘制图例,对图中使用的符号、线条、颜色等进行说明,确保读图者能够准确理解图纸的含义。
二、图层管理1、图层分类根据总平面图的内容,将不同的元素划分到不同的图层,如建筑物、道路、绿化、水系等。
每个图层应具有明确的名称和属性。
2、图层颜色为每个图层分配特定的颜色,以便在绘图和打印时能够清晰区分不同的元素。
颜色的选择应遵循一定的规范,避免过于鲜艳或刺眼的颜色组合。
3、图层的显示与锁定在绘图过程中,可以根据需要显示或隐藏某些图层,以便专注于特定的部分。
同时,对于已经完成或不需要修改的图层,可以进行锁定,防止误操作。
三、图形绘制1、建筑物建筑物的轮廓应准确绘制,包括外形、尺寸、层数等信息。
可以使用不同的线条样式来区分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和附属结构。
2、道路道路的线型、宽度和转弯半径应符合设计规范,标注道路的名称和等级。
3、绿化用特定的图案或符号表示绿化区域,注明绿化的种类和范围。
4、水系清晰地绘制河流、湖泊等水系的轮廓,标注水位和水流方向。
5、坐标与标高标注总平面图中的坐标系统和控制点坐标,以及建筑物和场地的标高信息,确保位置和高程的准确性。
四、文字标注1、字体与字号选择清晰易读的字体,如宋体、黑体等,字号大小应根据图纸的比例和内容的重要性进行合理设置。
cad总图制图标准

cad总图制图标准CAD总图制图标准。
CAD总图制图是工程设计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它是整个设计过程的总结和展示,也是设计结果的直观呈现。
因此,对CAD总图制图的标准要求非常高,只有严格按照标准进行制图,才能保证设计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本文将对CAD总图制图标准进行详细介绍,希望能够对大家的工程设计工作有所帮助。
首先,CAD总图制图的标准包括了图纸的规格、图幅、标注、符号、线型、线宽等方面的要求。
在绘制CAD总图时,必须按照相关标准规定的图幅进行设计,保证图纸的统一规格,方便后续的审查和使用。
同时,图纸上的标注和符号也必须符合相关标准,保证图纸的清晰易懂。
线型和线宽的选择也是非常重要的,它直接影响到图纸的美观性和可读性。
其次,CAD总图制图的标准还包括了图形的绘制要求。
在CAD软件中,绘制图形的准确性是非常重要的,只有准确的绘制了各个构件的位置和形状,才能保证设计的准确性。
因此,在绘制CAD总图时,必须按照相关标准要求,采用准确的绘图方法和技巧,保证图形的准确性和精度。
另外,CAD总图制图的标准还包括了图纸的布局和排版要求。
图纸的布局和排版直接关系到图纸的美观性和可读性,因此必须按照相关标准要求,合理布局和排版图纸,保证图纸的整体美观和清晰。
最后,CAD总图制图的标准还包括了图纸的审查和归档要求。
在完成CAD总图制图后,必须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审查,保证图纸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同时,还必须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图纸的归档,方便后续的查阅和使用。
总之,CAD总图制图的标准是工程设计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只有严格按照标准进行制图,才能保证设计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因此,我们在进行CAD总图制图时,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操作,保证图纸的规范和统一。
希望本文对大家有所帮助,谢谢阅读!。
cad绘图标准及出图规范

一、总则1、工作目标2、工作范围3、工作风格二、制图1、制图规范2、图纸目录3、图纸深度4、图纸字体5、图纸版本及修改标志6、图纸幅面7、图纸幅面8、图层及文件交换格式一、总则1、工作目标规范化——有效提高建筑设计的工作质量;标准化——提高建筑设计的工作效率;网络化——便于网络上规范化管理和成果的共享。
2、工作范围本标准是建筑CAD制图的统一规则,适用于我院房屋建筑工程和建筑工程相关领域中的CAD 制图。
3、工作风格本标准为形成设计院绘图表达的风格的统一,不提倡个人绘图表达风格。
建筑制图的表达应清晰、完整、统一。
二、制图1、制图规范工程制图严格遵照国家有关建筑制图规范制图,要求所有图面的表达方式均保持一致。
2、图纸目录各个专业图纸目录参照下列顺序编制:建筑专业:建筑设计说明;建筑设计统一说明;建筑构造统一说明;建筑定位图;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楼梯详图;建筑详图;门窗详图。
结构专业:结构设计总说明,基础布置图,剪力墙编号及剪力墙表,梁配筋图,板配筋图,楼梯图,大样图3、图纸深度工程图纸除应达到国家规范规定深度外,尚须满足业主提供例图深度及特殊要求。
4、图纸字体建筑用途字型字高宽高比:图纸名称中文 10mm图纸名称比例中文 7mm说明文字标题中文 4.0mm标注文字中文 3.5mm说明文字中文 3.5mm总说明中文 64f 5.0mm标注尺寸西文 3.0mm结构用途字型字高宽高比:图纸名称中文 10mm图纸名称比例中文 7mm说明文字标题中文 4.0mm标注文字中文 3.5mm说明文字中文 3.5mm总说明中文 64f 5.0mm标注尺寸西文 3.0mm注:中西文比例设置为1:,说明文字一般应位于图面右侧。
字高为打印出图后的高度。
其他符号内文字宜采用天正自动生成的字型,高度统一设置为。
5、图纸版本及修改标记5.1.1施工图版本号第一次出图版本号为0第二次修改图版本号为1第三次修改图版本号为25.1.2方案图或报批图等非施工用图版本号第一次图版本号为A第二次图版本号为B第三次图版本号为C图面修改标记图纸修改可以版本号区分,每次修改必须在修改处做出标记,并注明版本号,如下图。
cad制图规范标准

cad制图规范标准CAD制图规范标准是为了保证CAD制图的准确性、一致性和可读性而制定的一系列标准和规范。
以下是CAD制图规范标准的一些重要内容和规定:1. 纸张尺寸和布局:根据不同的CAD制图内容和要求,选择合适的纸张尺寸和布局。
通常使用的纸张尺寸有A0、A1、A2等,布局可以是纵向或横向。
2. 图块和标题栏:每个CAD制图都应该有一个图块,用来包含制图的内容。
图块中应包含标题栏,显示制图的名称、图号、比例、日期等信息。
标题栏的位置和格式应统一。
3. 图线类型和粗细:CAD制图中的图线应使用标准的线型和线粗。
常用的线型有实线、虚线、中虚线等,线粗细应根据实际需要选择。
4. 尺寸标注和符号:CAD制图中的尺寸应使用标准的尺寸标注方法和符号。
尺寸线的位置和方向应清晰明确,尺寸符号的大小和间距应适当。
5. 图层和颜色:CAD制图中应设置不同的图层,并为每个图层指定不同的颜色。
使用图层和颜色可以方便地控制和管理制图内容,提高制图的可读性。
6. 命名和编号:CAD制图应按照一定的规则进行命名和编号。
命名应简明清晰,编号应连续有序,便于管理和查找。
7. 比例和单位:CAD制图应使用统一的比例尺和单位。
比例尺表示绘图的放大或缩小比例,单位表示绘图的长度、面积、重量等度量单位。
8. 装订和归档:CAD制图完成后应进行装订和归档,以确保制图的保存和保密。
装订可以使用钉子、线圈等方式,归档应按照一定的分类和编号规则进行。
以上是CAD制图规范标准的一些主要内容和规定。
通过遵守这些标准和规范,可以有效地提高CAD制图的质量和效率,减少错误和混乱,提高团队协作和沟通的效果,促进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cad 制图 国家标准

cad 制图国家标准CAD制图国家标准。
CAD(计算机辅助设计)制图是现代工程设计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在工程设计、建筑设计、机械制造等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
而国家标准则是保障CAD制图质量和统一规范的重要依据。
本文将就CAD制图国家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CAD制图国家标准主要包括GB/T、GB、JB等标准。
GB/T是国家标准的推荐性标准,GB是国家标准的强制性标准,而JB是机械行业标准。
这些标准对CAD制图的内容、格式、符号、尺寸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旨在提高CAD制图的质量和统一标准。
其次,CAD制图国家标准在内容上主要包括图形符号、尺寸标注、图框、图样折叠、图样放大缩小尺寸、图样线型、文字、尺寸、视图、剖视图、轴测图等方面的规定。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CAD制图的准确性、清晰度和一致性,使得不同工程设计人员之间能够准确理解和交流CAD制图信息。
此外,CAD制图国家标准还对CAD制图的质量要求进行了详细规定。
比如,对CAD制图的精度、完整性、一致性、标准化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以确保CAD制图的质量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此外,CAD制图国家标准还对CAD制图软件的应用提出了一些要求。
比如,对CAD制图软件的版本、文件格式、打印输出、图层管理、文字样式、尺寸标注、图形符号等方面进行了规定,以确保CAD制图软件的应用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最后,CAD制图国家标准的实施对于工程设计、建筑设计、机械制造等行业具有重要意义。
它不仅可以提高CAD制图的质量和效率,还可以促进不同行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推动我国工程技术水平的提高。
综上所述,CAD制图国家标准是CAD制图质量和统一规范的重要依据,它对CAD制图的内容、格式、质量、软件应用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对于提高CAD 制图质量和促进工程技术水平的提高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工程设计、建筑设计、机械制造等行业能够严格遵守CAD制图国家标准,不断提升CAD制图水平,推动行业发展。
CAD总平面图制图实用的标准.doc
CAD 总平面图制图标准总图制图标准GB/T 50103-2001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 :2002 年 3 月 1 日关于发布《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等六项国家标准的通知建标 [2001]220 号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 第二批 )的通知》 (建标 [1998]244 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对《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等六项标准进行修订,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 50001 — 2001、《总图制图标准》 GB/T 50103 — 2001、《建筑制图标准》 GB/T 50104 — 2001、《建筑结构制图标准》GB/T 50105 — 2001、《给水排水制图标准》GB/T 50106 —2001 和《暖通空调制图标准》GB/T 50114 — 2001 为国家标准,自2002 年3 月 1 日起施行。
原《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J 1—86、《总图制图标准》GBJ 103— 87、《建筑制图标准》GBJ 104 — 87、《建筑结构制图标准》 GBJ 105— 87、《给水排水制图标准》 GBJ 106— 87 和《暖通空调制图标准》 GBJ 114— 88 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一年十一月一日前言根据建设部建标[1998]244 号文件《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第二批 )的通知》下达的任务,本标准编制组对《总图制图标准》(GBJ 103— 87)进行了修编。
编制组首先参照1990 年收集到的反馈意见提出征求意见稿,面向全国广泛征求意见,随后提出了送审稿,再经函审和专家审查通过,使之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本标准的修编目的是:一、与 1990 年以来发布实施的《技术制图》中相关的国家标准(包括 ISOT C/10 的相关标准 )在技术内容上协调一致。
CAD总平面图制图实用标准
CAD总平面图制图标准总图制图标准GB/T 50103-2001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002年3月1日关于发布《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等六项国家标准的通知建标[2001]220号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对《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等六项标准进行修订,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 50001—2001、《总图制图标准》GB/T 50103—2001、《建筑制图标准》GB/T 50104—2001、《建筑结构制图标准》GB/T 50105—2001、《给水排水制图标准》GB/T 50106—2001和《暖通空调制图标准》GB/T 50114—2001为国家标准,自2002年3月1日起施行。
原《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J 1—86、《总图制图标准》GBJ 103—87、《建筑制图标准》GBJ 104—87、《建筑结构制图标准》GBJ 105—87、《给水排水制图标准》GBJ 106—87和《暖通空调制图标准》GBJ 114—88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一年十一月一日前言根据建设部建标[1998]244号文件《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下达的任务,本标准编制组对《总图制图标准》(GBJ 103—87)进行了修编。
编制组首先参照1990年收集到的反馈意见提出征求意见稿,面向全国广泛征求意见,随后提出了送审稿,再经函审和专家审查通过,使之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本标准的修编目的是:一、与1990年以来发布实施的《技术制图》中相关的国家标准(包括ISOT C/10的相关标准)在技术内容上协调一致。
CAD制图标准
CAD制图标准在当今的工程设计和制造领域,CAD(计算机辅助设计)技术的应用已经极为广泛。
无论是建筑设计、机械制造,还是电子电路设计等,都离不开 CAD 制图。
然而,要确保 CAD 制图的准确性、规范性和可读性,遵循一套严格的制图标准是至关重要的。
一、图纸幅面与格式首先,我们来谈谈图纸幅面。
常见的图纸幅面有 A0、A1、A2、A3 和 A4 等。
A0 幅面最大,面积约为 1 平方米,A4 幅面最小。
选择合适的图纸幅面应根据图形的复杂程度和尺寸大小来决定。
在图纸格式方面,需要注意的是边框线的粗细、标题栏的位置和内容等。
边框线通常分为外边框和内边框,外边框线较粗,内边框线较细。
标题栏一般位于图纸的右下角,包含图纸名称、比例、设计者、审核者等重要信息。
二、比例比例是 CAD 制图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概念。
它表示图形与实际物体的尺寸比例关系。
例如,1:100 的比例意味着图纸上的 1 个单位长度代表实际物体的 100 个单位长度。
选择合适的比例要综合考虑图形的大小、复杂程度以及图纸的幅面。
过小的比例可能导致图形细节不清晰,过大的比例则可能使图形无法在一张图纸上完整呈现。
三、字体与字号在 CAD 制图中,字体的选择和字号的大小也有明确的规定。
一般来说,汉字应采用长仿宋体,字母和数字可以采用 ISOCP 字体。
字号的大小应根据图纸的幅面、图形的复杂程度以及注释内容的重要性来确定。
例如,标题栏中的文字字号通常较大,以便清晰醒目;而在图形中的注释文字,字号可以相对较小。
四、线条类型与线宽线条类型包括实线、虚线、点划线等。
不同类型的线条在图纸中有着不同的用途。
实线用于表示物体的可见轮廓,虚线用于表示不可见轮廓,点划线则常用于中心线、对称线等。
线宽的设置也非常重要。
粗线一般用于表示主要轮廓线,细线用于表示次要轮廓线和尺寸线等。
合理的线宽设置可以使图纸层次分明,易于阅读。
五、尺寸标注尺寸标注是 CAD 制图中必不可少的部分。
cad制图规范标准
cad制图规范标准CAD制图规范标准是为了保证CAD绘图效果的统一、规范,便于绘图人员进行协作和相互理解。
下面将介绍一些常见的CAD制图规范标准。
1. 图纸格式和布局图纸格式一般采用国际标准ISO或国内标准GB,常见的有A0、A1、A2、A3和A4等。
布局时应根据绘图比例和图纸大小,合理安排视口和标题栏的位置。
2. 绘图比例绘图时应根据图纸的大小和内容的大小合理选择绘图比例。
常用的绘图比例有1:1、1:2、1:5、1:10等。
3. 字体规范字体应使用标准的宋体、楷体或黑体。
字号一般选择5号或7号字。
标题的字号可以适当增大。
4. 线型规范CAD绘图中常用的线型有实线、虚线、虚点线等,不同的图形和要素应选用合适的线型,并统一使用。
5. 图层设置CAD软件中可以设置不同的图层来管理不同的绘图对象。
应根据绘图的内容和要求设置相应的图层,并统一命名和设置颜色。
6. 标注规范标注应准确明确,字体清晰可读。
标注文本的位置应与要标注的对象相对应,不得重叠或遮挡。
7. 偏差和公差对于涉及尺寸和形状的绘图,应标注清楚允许偏差和公差范围,以保证产品的质量要求。
8. 图例和比例尺图例是对图中符号和标示的解释,应标明图形与实物之间的对应关系。
比例尺应根据绘图的实际大小和绘图比例选择合适的比例尺。
9. 图框和标题栏图框和标题栏应包括图纸名称、编制单位、日期、版本号等信息,以方便查阅和管理。
10. 标准符号和图样CAD制图中常用的标准符号和图样应按照相关标准进行绘制,且符号应尽量统一、一致。
综上所述,CAD制图规范标准对于保证绘图质量和统一标准至关重要。
在进行CAD制图时,应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进行操作,以确保绘图结果的准确性和可读性。
同时,不同行业和领域可能还有一些特定的细节和要求,绘图人员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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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D总平面图制图标准
总图制图标准GB/T 50103-2001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2002年3月1日
关于发布《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等六项国家标准的通知
建标[2001]220号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
门共同对《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等六项标准进行修订,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 50001—2001、《总图制图标准》GB/T 50103—2001、《建筑制图标准》GB/T 50104—2001、《建筑结构制图标准》GB/T 50105—2001、《给水排水制图标准》GB/T 50106—2001和《暖通空调制图标准》GB/T 50114—2001为国家标准,自2002年3月1日起施行。
原《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J 1—86、《总图制图标准》GBJ 103—87、《建筑制图标准》GBJ 104—87、《建筑结构制图标准》GBJ 105—87、《给水排水制图标准》GBJ 106—87和《暖通空调制图标准》GBJ 114—88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一年十一月一日
前言
根据建设部建标[1998]244号文件《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下达的任务,本标准编制组
对《总图制图标准》(GBJ 103—87)进行了修编。
编制组首先参照1990年收集到的反馈意见提出征求意见稿,面向全国广泛征求意见,随后提
出了送审稿,再经函审和专家审查通过,使之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本标准的修编目的是:
一、与1990年以来发布实施的《技术制图》中相关的国家标准(包括ISOT C/10的相关标准)在技术内容上协调一致。
二、充分考虑手工制图与计算机制图的各自特点,兼顾二者的需要和新的要求。
三、对不适合当前使用的或过时的图例、表达方式和制图规则进行了修改、删除或增补,使之更符合实际工作需要。
本标准为推荐性国家标准。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负责具体解释工作。
在应用过程中如有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或有关资料寄送该所(北京西外
车公庄大街19号,邮编100044),以供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
参编单位:机械工业部设计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班焯陈景来
1 总则
1.0.1 为了统一总图制图规则,保证制图质量,提高制图效率,做到图面清晰、简明,符合设计、施工、存档的要求,适应工程建设的需
要,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下列制图方式绘制的图样:
1 手工制图;
2 计算机制图。
1.0.3 本标准适用于总图专业的下列工程制图:
1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各阶段的总图制图;
2 原有工程的总平面实测图;
3 总图的通用图、标准图。
1.0.4 总图制图,除应符合本标准外,还应符合《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 50001—2001)以及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一般规定
2.1 图线
2.1.1 图线的宽度b,应根据图样的复杂程度和比例,按《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 50001—2001)中图线的有关规定选用。
2.1.2 总图制图,应根据图纸功能,按表2.1.2规定的线型选用。
2.2 比例
2.2.1 总图制图采用的比例,宜符合表2.2.1的规定。
2.2.2 一个图样宜选用一种比例,铁路、道路、土方等的纵断面图,可在水平方向和垂直方向选用不同比例。
2.3 计量单位
2.3.1 总图中的坐标、标高、距离宜以米为单位,并应至少取至小数点后两位,不足时以“0”补齐。
详图宜以毫米为单位,如不以毫米
为单位,应另加说明。
2.3.2 建筑物、构筑物、铁路、道路方位角(或方向角)和铁路、道路转向角的度数,宜注写到“秒”,特殊情况,应另加说明。
2.3.3 铁路纵坡度宜以千分计,道路纵坡度、场地平整坡度、排水沟沟底纵坡度宜以百分计,并应取至小数点后一位,不足时以“0”补
齐。
2.4 坐标注法
2.4.1 总图应按上北下南方向绘制。
根据场地形状或布局,可向左或右偏转,但不宜超过45°。
总图中应绘制指北针或风玫瑰图(图
2.4.1)。
2.4.2 坐标网格应以细实线表示。
测量坐标网应画成交叉十字线,坐标代号宜用“X、Y”表示;建筑坐标网应画成网格通线,坐标代号宜
用“A、B”表示(图2.4.1)。
坐标值为负数时,应注“-”号,为正数时,“+”号可省略。
2.4.3 总平面图上有测量和建筑两种坐标系统时,应在附注中注明两种坐标系统的换算公式。
2.4.4 表示建筑物、构筑物位置的坐标,宜注其三个角的坐标,如建筑物、构筑物与坐标轴线平行,可注其对角坐标。
2.4.5 在一张图上,主要建筑物、构筑物用坐标定位时,较小的建筑物、构筑物也可用相对尺寸定位。
2.4.6 建筑物、构筑物、铁路、道路、管线等应标注下列部位的坐标或定位尺寸:
1 建筑物、构筑物的定位轴线(或外墙面)或其交点;
2 圆形建筑物、构筑物的中心;
3 皮带走廊的中线或其交点;
4 铁路道岔的理论中心,铁路、道路的中线或转折点;
5 管线(包括管沟、管架或管桥)的中线或其交点;
6 挡土墙墙顶外边缘线或转折点。
2.4.7 坐标宜直接标注在图上,如图面无足够位置,也可列表标注。
2.4.8 在一张图上,如坐标数字的位数太多时,可将前面相同的位数省略,其省略位数应在附注中加以说明。
2.5 标高注法
2.5.1 应以含有±0.00标高的平面作为总图平面。
2.5.2 总图中标注的标高应为绝对标高,如标注相对标高,则应注明相对标高与绝对标高的换算关系。
2.5.3 建筑物、构筑物、铁路、道路、管沟等应按以下规定标注有关部位的标高:
1 建筑物室内地坪,标注建筑图中±0.00处的标高,对不同高度的地坪,分别标注其标高(图2.5.2a)。
2 建筑物室外散水,标注建筑物四周转角或两对角的散水坡脚处的标高;
3 构筑物标注其有代表性的标高,并用文字注明标高所指的位置(图2.5.2b);
4 铁路标注轨顶标高;
5 道路标注路面中心交点及变坡点的标高;
6 挡土墙标注墙顶和墙趾标高,路堤、边坡标注坡顶和坡脚标高,排水沟标注沟顶和沟底标高;
7 场地平整标注其控制位置标高,铺砌场地标注其铺砌面标高。
2.5.4 标高符号应按《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 50001—2001)中“标高”一节的有关规定标注。
2.6 名称和编号
2.6.1 总图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应注写名称,名称宜直接标注在图上。
当图样比例小或图面无足够位置时,也可编号列表编注在图内。
当
图形过小时,可标注在图形外侧附近处。
2.6.2 总图上的铁路线路、铁路道岔、铁路及道路曲线转折点等,均应进行编号。
2.6.3 铁路线路编号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车站站线由站房向外顺序编号,正线用罗马字表示,站线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2 厂内铁路按图面布置有次序地排列,用阿拉伯数字编号;
3 露天采矿场铁路按开采顺序编号,干线用罗马字表示,支线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2.6.4 铁路道岔编号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道岔用阿拉伯数字编号;
2 车站道岔由站外向站内顺序编号,一端为奇数,另一端为偶数。
当编里程时,里程来向端为奇数,里程去向端为偶数。
不编里程时,左
端为奇数,右端为偶数。
2.6.5 道路编号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厂矿道路用阿拉伯数字,外加圆圈(如①、②……)顺序编号;
2 引道用上述数字后加1、-2(如①-1、②-2……)编号。
2.6.6 厂矿铁路、道路的曲线转折点,应用代号JD后加阿拉伯数字(如JD1、JD2……)顺序编号。
2.6.7 一个工程中,整套总图图纸所注写的场地、建筑物、构筑物、铁路、道路等的名称应统一,各设计阶段的上述名称和编号应一致。
3 图例
3.0.1 总平面图例应符合表3.0.1的规定。
3.0.2 道路与铁路图例应符合表3.0.2的规定。
3.0.3 管线与绿化图例应符合表3.0.3的规定。
本标准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
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
2 本标准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