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指在一个国家或地区内,针对特定的民族或少数民族设立自治区或自治州等行政区划单位,赋予其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相对自治权力,以满足特定民族或少数民族的各种需要和利益。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出现是为了解决不同民族之间的矛盾和冲突,促进民族和谐与发展。
它确保了少数民族在政治决策、经济发展、文化传承等方面的参与和表达,保护和促进各民族间的平等、和谐与共生。
首先,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确保少数民族在政治决策中的参与。
在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下,特定民族或少数民族享有比其他地区更高的自治权力,并能够参与制定有关政策和法律的程序。
这意味着少数民族能够直接影响和参与国家或地区的政治决策,从而保障了他们的权益和利益。
其次,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保障了少数民族在经济发展中的权益。
在自治区内,针对特定民族或少数民族的经济政策和措施会得到更多的关注和支持,以促进该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
这有助于减少特定民族或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差距,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和发展机会。
此外,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鼓励和保护少数民族的文化传承和发展。
在特定民族或少数民族的自治区内,他们的语言、宗教、习俗、传统等文化元素得到尊重和保护。
自治区的政策和法律会主动支持和促进该民族地区的文化传承和发展,保护他们的文化权益。
然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实践中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有些自治区存在政策执行不到位、权力滥用等问题。
特定民族或少数民族的自治权力可能被滥用,导致其利益受损。
此外,一些自治区间存在差异,有些自治区的发展相对落后,存在经济发展不平衡的情况。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发展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首先,要加强自治区内政策的执行和监督力度,确保特定民族或少数民族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其次,可以通过深化改革、加大投资力度,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减少地区之间的差距。
此外,还可以加强各民族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促进多民族共生共荣。
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指在一个国家或地区内,为了保护和促进不同民族的平等权利和利益,特别是少数民族的特殊权益,采取相应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措施,给予这些民族自治权利,使其能够自主管理和发展自己的事务,维护自身的民族特色和文化传承。
这种制度的实施有助于加强国家的统一和稳定,促进各民族的和谐发展。
一、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内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政治自治、经济自治、文化自治三个方面。
1. 政治自治政治自治指的是在自治区内,少数民族享有自治权利,可以自主决定和管理本民族地区的政治事务。
自治区设有自治机关,由各族人民自行选举产生,负责制定和实施地方自治的条例和决策,行使立法、行政、司法等职权。
自治机关的主要职责是维护少数民族的权益,推动民族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促进各民族之间的和睦合作。
2. 经济自治经济自治是指在自治区内,少数民族拥有管理和开发本地资源的自主权利,可以制定适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的经济政策和措施。
同时,自治区享有合理的财政自主权,可以自主收入、使用和分配一定的财政资金。
这样可以促进本地区的经济繁荣,改善民众的生活水平,增加各民族之间的交流和互动,推动整个国家或地区的共同发展。
3. 文化自治文化自治是指在自治区内,少数民族有权保护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宗教、风俗习惯等文化传统,推动少数民族地区的文化繁荣。
自治区可以制定相关的文化保护法规和政策,促进各民族之间的文化交流与融合,保护和传承民族文化的独特性和魅力。
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意义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具有重要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意义。
1. 维护国家统一和稳定通过给予少数民族自治权利,能够更好地保护和促进各民族的利益,增强他们对国家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减少民族矛盾和纷争,维护国家的统一和稳定。
2. 促进各民族的和谐发展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有利于促进各民族之间的和谐发展。
少数民族自治区内的各民族可以自主管理自己的事务,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实现共同繁荣。
解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概念

解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概念标题: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概念解释概述: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指在多民族国家中,为了解决民族关系问题而实行的一种政治制度安排。
它通过赋予少数民族地区一定的自治权力和自主权,旨在保障各民族平等参与国家政治、经济和文化生活的权利,维护国家的统一和稳定。
正文: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多民族国家为保障各民族平等权利和促进民族和谐发展而采取的一种特殊政治制度。
这一制度旨在通过自治权力的赋予,使少数民族地区能够管理和决定自身的内部事务,自主发展各民族的经济、文化和教育等领域。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核心是给予民族地区自治权力。
这种自治权力体现在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多个方面。
在政治上,民族地区享有一定的自治权,拥有自主进行地方立法、行政管理和司法审判的权力。
经济上,民族地区有权制定和实施本地区的经济发展规划,自主决定资源开发和利用的方式。
文化上,民族地区有权保护和发展本地区的特色文化,推动民族语言、习俗和传统的传承。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解决多民族国家中存在的民族问题。
通过给予民族地区一定的自治权力,能够保障各民族的合法权益,促进民族之间的平等相待和相互尊重。
这种制度安排有助于维护国家的统一和稳定,避免因民族问题而引发的社会动荡和冲突。
然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实施也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
首先,如何平衡中央政府和民族地方政府之间的权力关系,确保自治权力不被滥用或削弱,是一个需要认真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其次,如何处理好多民族地区内部的民族关系,防止发生民族主义和分裂主义的倾向,也是需要重视的问题。
总之,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为了解决多民族国家的民族问题而实行的一种政治制度安排。
它通过赋予少数民族地区一定的自治权力和自主权,旨在促进各民族的平等参与和共同发展,维护国家的统一和稳定。
然而,实施这一制度也面临一些挑战,需要我们深入研究和不断探索。
7.2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3、地位: 基本的民族政策、基本政治制度
有利于发展平等、团结、互助、 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地处四川 省西北部。总人口84.7万,其 中:藏族占52.3%,羌族占 17.7%,回族占3.2%,汉族占 26.6%,其他民族占0.2%。是四 川省第二大藏区和我国羌族的 主要聚居区。在抗震救灾中各 族人民,亲密团结、和睦相处, 建立了水乳交融、同甘共苦、 同舟共济的深厚情谊。
B、变通执行权
例1.根据西藏特殊的自然地理因 素,西藏自治区将职工的周工作 时间规定为35小时,比全国法定 工作时间少5小时。
C、经济自治权
在税收方面,全国 只有西藏一直执行比 全国低3个百分点的 税收优惠政策,而且 对农牧民一直免收各 种税费; 在金融方面,西 藏一直实行比全国低 两个百分点的优惠贷 款利率和低保险费率 政策。
西藏地区的学校 除了教授汉语外,还 要开设民族语言课。
D、文化管理自治权
农牧民子女上 学实行免费吃住。 对农牧民实行免费 医疗等政策。
(必要性) 6、为什么要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适合我国国情
这是由我国的历史特点和现实情况决定的。
历史特点:我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历史传统, “大杂居、小聚居”的民族分布特点 现实情况:各民族在长期斗争中形成的相互依存 的民族关系,使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具有坚实的社 会和政治基础。
4、自治地方:
自治区
自治州 自治县
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四、中国民族自治地方的现状
中国民族自治地方的数量布局,与全国少数民族的 实际情况基本相适应。中国各民族分布的特点是:大杂 居、小聚居、相互交错居住。其中汉族主要分布在东部 和中部,汉族地区有少数民族聚居,少数民族地区有汉 族居住。这种分布格局是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各民族间 相互交往、流动而形成的。中国少数民族人口虽少,但 分布很广。少数民族分布的地域约占全国总面积的64%。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有少数民族居住,绝大部 分县级单位都有两个以上的民族居住。大部分少数民族 在地理分布上表现出相对集中的特点,也有一些民族兼 有散居和聚居两种形式,即大分散中有集中。
(四)自主地管理地方性经济建设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可以根据国家宪法、法律 和方针政策,根据本地方的特点和需要,制定经济建设 的方针、政策和计划,自主地安排和管理地方性的经济 建设事业。 根据法律的规定,确定本地方内草场和森林的所有 权和使用权;依照法律的规定,管理和保护本地方的自 然资源,根据法律的规定和国家的统一规划,对可以由 本地方开发的自然资源,优先合理开发利用;在国家计 划的指导下,根据本地方的财力、物力和其他具体条件, 自主地安排地方基本建设项目;自主地管理隶属于本地 方的企业、事业组织;依照国家法律的规定,可以开展 对外经济贸易活动,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开辟对外贸易口 岸。与外国接壤的民族自治地方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开 展边境贸易。民族自治地方在对外经济贸易活动中,享 受国家的优惠政策。
至此,中国在各少数民族聚居区基本上都建
立了自治地方,实现了各少数民族人民长期梦寐
以求当家作主的愿望。截至1998年12月,中国已 有45个聚居的少数民族建立了民族自治地方,实 行自治地方的民族人口占全国少数民族的人口的 75%左右。他们通过民族区域自治的形式,管理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点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指在一个国家内,对少数民族聚居的特定地区授予自治权利的制度安排。
在这个制度下,少数民族可以自主管理本民族聚居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文化等事务。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特点如下:一、政治自治。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赋予少数民族管理本地区政治事务的权力和权限,包括地方行政管理、立法权、司法权等。
少数民族自治区设立了地方政府,由少数民族自治区主席、民族委员会主任等领导,负责管理本地区的政务事务。
政治自治使少数民族能够根据本民族特点和需求,自主制定本地区相关政策,并建立本地区的制度体系。
二、经济自治。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赋予少数民族居住的地区一定程度的经济自治权,包括对本地区资源的开发与利用、经济规划和财政管理等。
少数民族自治区在经济方面享有一定的自主权,可以制定和执行有利于本地区经济发展的政策。
政府还可以设立特殊经济区域,吸引外资投资,加强本地区经济的发展。
三、文化自治。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保障少数民族享有保护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化、宗教等的权利。
政府在教育、文化、传媒等方面提供相应的支持和保障,推动本地区的文化多样性和多文化共生发展。
同时,政府也会组织各种文化交流活动,促进不同民族之间的相互了解和体验。
四、教育自治。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保障少数民族享有教育自主权,包括对本地区教育政策的自主决策权和教育资源的自主分配权。
政府支持和重视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事业,加大对本地区教育资源的投入,提供平等的教育机会和条件,确保少数民族群众受教育权益。
五、司法自治。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赋予本地区一定的司法自治权,即少数民族自治区可自主管理和审理本地区的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
自治区设立地方法院和检察院,进行司法活动,并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适用的法律法规。
六、人口流动管理。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对少数民族聚居区的人口流动实行管理,包括人口登记、流动人口的居住、就业、教育等权益的保护。
政府可以制定相应的政策,鼓励和引导人口的流动,促进资源的共享和交流。
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内容

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内容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指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各民族一律平等:国家保障各民族的合法权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关系。
2.民族自治地方的建立:民族自治地方是指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地方。
3.自治机关的组成和职权: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自治机关的职权包括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管理本地区的经济、文化、教育等各项事务。
4.自治权的行使: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行使自治权时,必须遵循国家法律和政策,维护国家的统一和领土完整。
5.国家的帮助和支持:国家对民族自治地方给予必要的帮助和支持,帮助民族自治地方加快经济、文化、教育等各项事业的发展。
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意义有以下几个方面:1.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和自治权利: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保障了少数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平等权利和自治权利,使他们能够自主管理本地区的内部事务,充分发挥自己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促进了各民族之间的团结和合作,减少了民族之间的矛盾和冲突,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和和谐。
3.推动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为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了制度保障和政策支持,促进了少数民族地区的现代化建设和可持续发展。
4.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内涵和外延,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
总之,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政府处理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对于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促进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和发展,维护国家的统一和领土完整,具有重要的意义。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制度及宗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适合国情的基本政治制度
1、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含义、自治地方、
自治机关、核心内容是什么?
2、我国为什么要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1、符合国情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1)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①含义: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 , 各 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 ,设立自治 机关,行使自治权的制度。 判断:凡是有少数民族居住的地方都实行民族区域 自治制度。
D
• • • • • •
2.对于民族自治机关,正确的认识是( ) ①是自治地方的权力机关 ②是自治地方的人大和政府 ③依法管理内部事务,权力广泛 ④依法行使自治权 A.①②③ B.②③④ C.①③④ D.①②④
B
• 3.2015年是《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实施31 周年,民族区域自治法是实施宪法规定的民族 区域自治制度的基本法律,它正确规定了民族 自治地方与国家的关系。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 ) • A.民族自治地方等同于一般地方行政区域 • B.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地方享有高度的自治权 • C.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是中央政权统一领导下的 特别行政区 • D.民族自治地方要在国家统一领导下行使法律 赋予的自治权
(注意:在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
②自治地方: 自治区 自治州 自治县(旗)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沧州孟村回族自治县
景宁畲族自治县 阿坝羌族自治州
③自治机关: 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在行使一般地方国家机关职权的同时,依法行使 自治权。 (它的职权具有两重性) 判断: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设立自治机关,自治机 关是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 检察院。 (注意:不包括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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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篇一:7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及宗教政策知识点第七课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及宗教政策知识点123、处理民族关系三项基本原则的关系:民族平等是民族团结的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是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前提条件,各民族共同繁荣是民族平等、民族团结的物质保证。
4、民族团结的重要性:民族的团结、民族的凝聚力,是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之一,是社会稳定的前提,,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保证,是国家统一的基础。
5、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含义:是在下,各少数民族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制度。
(1)三级民族自治地方: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
(2)民族自治机关: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核心内容:自治权。
(4)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前提和基础:国家的统一。
6、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地位:7、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国家的集中统一领导与民族区域自治的有机结合。
(1)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和安全;(2)有利于保障少数民族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3)有利于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4)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蓬勃发展。
8、为什么要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制制度?(1)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其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
为了保障少数民族地区的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和权利。
(2)由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历史传统特点决定的;由大杂居小聚居的民族分布特点(——社会基础)决定;由各民族在长期斗争中形成的相互依存的民族关系(——政治基础)决定的。
(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
(4点)9、(1)坚持和完善处理民族关系的三原则: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各民族共同繁荣。
(2)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制定和完善有关法律,为我国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提供制度和法律保障。
(3)自觉履行宪法规定的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4)坚决反对大民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
10、少数民族地区政治稳定、经济发展和文化繁荣的原因:(1)得益于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得益于我们采用了民族三原则(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各民族共同繁荣)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政策,恰当地处理了民族关系,为发展创造了条件。
(3)得益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4点)(4)得益于实行了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尊重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自由,使民族关系更融洽。
(5)得益于少数民族能够独立自主、自力更生与国家政策的支持相结合。
11、民族原则和民族政策的关系(1)民族原则是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各民族共同繁荣;民族政策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2)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是制定民族政策的基础和理论依据,而民族政策则体现了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是对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的具体落实。
(3)为了实现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进而维护国家的主权和各民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我国实行了民族区域自治政策;而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实行则有利于维护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实现民族团结和各民族的共同繁荣。
12、宗教的本质:唯心主义的世界观13、我国的宗教政策: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1)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包括:保护信仰宗教的自由,又保护不信仰宗教的自由。
※※在我国坚持政教分离的原则。
宗教不可以干预政治,但政治可以干预政治。
※※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
14、弘扬科学精神措施(1)科学的态度对待宗教,实行符合宗教自身特点和规律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2)正确地对待宗教,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相互尊重。
(3)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形成崇尚科学的我们健康的社会风尚。
(4)巩固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坚持党的指导思想,坚持不懈地对人民群众进行科学世界观和无神论的宣传教育。
(5)用马克思主义理论及科学文化知识武装自己,弘扬科学精神,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树立科学的_世界观、人生观和_价值观,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创造美好的人生。
15、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方向是16、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构成成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17、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理论体系是会主义制度是根本保障。
18、我国的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根本)、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基本)、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本)、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基本)19、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
2014-5-151篇二:我国少数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点与缺陷浅谈我国少数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状况——以西江苗寨为例子摘要我国少数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定义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制度。
从这句话中,我找为了更清楚的了解他们,我通过查阅相关文献并结合我的理解得出以下结论。
关键词:少数民族、统一领导、区域自治、西江苗寨一、民族区域的形成首先,我认为要弄清楚一个事物的本源,必须从它的源头或者根源找到答案,从历史的角度去分析。
纵观历史发展,我国在政治制度方面长期存在两大主要特点:一是它的统一性,二是中央集权。
早在公元前221年,秦始皇就顺应了历史发展的潮流,结束了长期诸侯割据的局面,统一了战乱频繁的中国,建立起了中央集权制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在2000多年的历史进程中,可以看出国家统一则国力强盛、民族团结、人民生活安定。
国家分裂则国家衰败、民族分争、人民困苦。
我国在解放后建立民族区域自治,保持了国家的统一,符合我国的历史传统,符合我国各民族人民的根本利益。
总之,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我国各民族之间形成了经济、文化、政治上的密切联系。
我国民族关系的这一特点,决定了各民族和则两利,分则两害。
只有在统一国家中采用民族区域自治这种形式,才能适应并促进民族关系的发展,这是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政治基础。
二、通过对西江苗寨的调研之发现(一)西江苗寨的概况西江千户苗寨,位于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雷山县东北部的雷公山麓,距离县城36km,距离黔东南州州府凯里35km,距离省会贵阳市约260km。
由十余个依山而建的自然村寨相连成片,是目前中国乃至全世界最大的苗族聚居村寨。
传说西江有千年以上历史。
西江苗族和苗族先祖蚩尤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
根据中记录的西江苗族子连父名的世系谱,从蚩尤到1732年间共有284代,说明生活在西江的苗族是蚩尤的直系后裔。
(二)西江苗寨的民俗文化西江苗族是黔东南苗族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现主要居住的是苗族的“西”氏族。
作为全世界最大的苗寨,西江千户苗寨拥有深厚的苗族文化底蕴,这里的苗族建筑、服饰、银饰、语言、饮食、传统习俗不但典型,而且保存较好。
西江苗族过去穿长袍,包头巾头帕,颜色都是黑色的,故称“黑苗”,也称“长裙苗”。
西江苗族的语言属于汉藏语系苗瑶语族苗语支中部方言的北部次方言,这里现使用的文字是通用的汉语言文字,尽管汉语言是西江苗族与外界交流的必备语言工具,但苗族之间的语言交流仍然使用传统的苗语。
也是重要的苗族之一,这也是黔东南的重要的代表之一。
一个民族的文化就是从它的语言开始的,所以,苗语是苗族内沟通的一种交流工具,是族内、寨子内进行日常生活重要手段。
(三)西江苗寨的自治管理方式在清雍正以前,地方事务多由自然领袖管理,与汉族地区有显著差别,实行自主管理内部事务。
西江苗族的自然领袖主要包括“方老”、“寨老”、“族老”、“理老”、“榔头”、”鼓藏头”、“活路头”等,不同性质的自然领袖其职责也不同,相互之间具有分工协作的性质,共同维护苗寨的安全与利益。
“方老”是自然地方的最高领袖,每个自然地方下辖若干相互有密切联系的村寨,“寨老”是每个苗寨的最高领袖,“族老”则是某一家族的领袖,“理老”一般由德高望众、学识丰富的人担任,主要负责民间纠纷的调解、裁断,“榔头”主要负责刑罚,维持地方治安,“鼓藏头”负责召集和主持祭祀、祭祖活动,“活路头”则主持安排农业生产,是苗寨“农业部部长”。
其中,鼓藏头和活路头是世袭的,而其他自然领袖一般是群众选举出来的。
“议榔”是苗族社会为了维护地方治安和社会秩序,由方老、寨老、榔头等组织的群众议事会,以对内部的各种重要纠纷和外敌入侵进行商议、决断。
议榔大会一般每年举行一次,如果社会安定,无争无议,也可两、三年举行一次,遇外敌来犯时则临时召开。
西江的议榔一般是分头在各寨子的风景林中举行。
清政府在苗疆实施“改土归流”后,西江苗寨接受中央政府的管辖,方老、寨老等自然领袖已基本不存在了,但负责祭祀和生产的鼓藏头与活路头仍得以世袭保留至今。
长期以来,农业一直在西江千户苗寨产业结构中占据着绝对的优势地位。
刀耕火种的农业生产方式虽能养活生活在这里的数千人口,人们过着世外桃源般自给自足生活,由于与外界联系甚少,社会经济发展速度较为缓慢。
这次来到西江苗寨,这里的人们大部分还是保持着传统的风俗习惯,虽然地方也有治安管理等机构,但是西江本身的习俗还是按照先辈们传承下来的去执行,一位姚姓的“鼓藏头”告诉我们说他是第36代传人,目前在寨子里面的中学教书,是一名教师。
(四)我对西江苗寨的感受和见解通过两天的对西江苗寨的走访,我最大的感受是,在这个偏僻的苗寨中,首先人们的精神面貌非常的好,老人们悠闲地晒着太阳,中年妇女在打着当地的一种饮食(糍粑),年轻人大多外出打工或是在家做着旅游的生意,反正整个苗寨我的印象就如陶渊明笔下的桃花源那般:土地平旷,屋舍俨然,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
阡陌交通,鸡犬相闻。
其中往来种作,男女衣着,悉如外人。
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
这里是位于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内,所以适用的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但是,在我看来,不断的商业化和汉文化的冲击,除了重大节日或者其它一些风俗类的生活行为,真正用自己民族自治的列子也不多见,族内的一些习惯在慢慢地消失,那些更加原始的、富有民族特色的寨子有些因为人口少,或者地理位臵、自然灾害等原因都在悄然转变,因为苗族是个喜欢群居的民族,所以小的,非常有特色的寨子也不多见,而大点的寨子都因为旅游商业化或者其它原因已经少有民族独有的特色。
这不仅让我考虑到一个问题,实行少数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确实是正确的,那么,通过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点是什么?三、少数民族自治的优点经过查找的相关资料和事实证明,我认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最主要体现了以下两点:(1)保证了国家的统一,保证中央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国家总的方针、政策和计划在各民族自治地方的贯彻执行。
帮助少数民族地区加速经济和文化的发展,改变少数民族地区的落后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