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奖惩管理办法
工程施工进度管理及奖惩办法(5篇材料)

工程施工进度管理及奖惩办法(5篇材料)第一篇:工程施工进度管理及奖惩办法工程进度管理奖惩办法为加强工程建设进度管理,确保各工程项目能按合同工期及进度计划要求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特制订本奖惩办法。
本奖惩办法由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编制,根据项目管理的实际情况由工程管理部适时修订、补充和完善。
本奖惩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有的施工项目。
一、工程进度管理职责1、根据合同条款及分公司与各施工项目部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制订的项目总体进度计划对各施工项目部各阶段的施工进度及分公司现场项目部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考评、督促。
2、完善竞争、激励机制,制订进度奖罚制度,通过对工程全面检查评比,奖励先进,处罚落后。
对施工进度严重滞后的施工项目部采取警告、处罚直至要求更换项目经理等强硬措施。
对于未尽到管理义务的各分公司现场项目部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罚。
3、定期通报项目建设过程中施工项目部工程进度情况和分公司现场项目部管理情况。
4、各分公司现场项目部及施工项目部要对工程项目进行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
二、工程进度管理各分公司现场项目部及施工项目部必须按照以下要求,认真做好施工进度的各种保证措施,从而保证按计划工期完成各自的工作和施工任务:1、各分公司现场项目部及施工项目部应认真做好工程的统筹、计划工作,四、奖惩办法集团工程部将按照施工合同、目标责任书、总施工进度计划及月进度计划的执行情况及奖惩办法对各分公司现场项目部、施工项目部及甲分包单位进行奖罚,奖惩具体办法如下:一、奖励:1、提前完成集团工程部审核的当月月进度计划要求的施工项目部(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根据检查情况对其奖励200-1000元,并对主管该施工单位的分公司现场项目部奖励200-500元。
2、工程交工验收后对各施工单位进行一次综合考评,对按合同工期要求提前完工的工程施工单位,奖励合同额的0.1%。
并对主管该施工单位的分公司现场项目部给于1000-5000元奖励。
工程管理奖惩实施细则

工程管理奖惩实施细则工程管理奖惩是指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的表现,对参与项目的团队成员进行奖励或惩罚的管理措施。
有效的奖惩制度可以激励团队成员积极参与项目,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本文将探讨工程管理奖惩的实施细则。
一、奖励措施1.1 奖金激励: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度和质量目标,设定相应的奖金标准。
完成任务提前或者超出预期质量标准的团队成员可以获得相应的奖金奖励。
1.2 表彰奖励:定期评选出表现突出的团队成员,给予荣誉证书或奖章等奖励,以表彰其在工程项目中的贡献。
1.3 晋升机会:将工程项目表现优秀的团队成员列入晋升计划,提供更高级别的职位和更广阔的发展空间,以激励其持续提升工作表现。
二、惩罚措施2.1 罚款处罚:对于拖延工期、质量不合格或安全事故等行为,可以对责任人员进行罚款处罚,以警示其他团队成员不要重蹈覆辙。
2.2 记过处分:对于重大失误或违规行为,可以进行记过处分,记录在个人档案中,影响其晋升和职业发展。
2.3 暂停奖励资格:对于表现不佳或违反规定的团队成员,暂停其奖励资格,让其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不符合公司的价值观和标准。
三、奖惩标准的设定3.1 明确指标:奖惩标准应该具体明确,例如完成工程进度提前10%以上可获得奖金奖励,质量不合格扣除相应奖金等。
3.2 公平公正:奖惩标准应该公平公正,不偏袒个人或团队,避免出现不公平现象。
3.3 及时执行:奖惩标准应该及时执行,确保奖励和惩罚及时到位,不延误团队成员的激励效果。
四、奖惩制度的监督和评估4.1 监督机制:建立奖惩制度的监督机制,由专门的监督部门对奖惩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奖惩制度的有效性。
4.2 反馈机制:定期收集团队成员对奖惩制度的反馈意见,及时调整和改进奖惩标准和措施,使其更符合实际情况。
4.3 绩效评估:将奖惩制度的执行情况纳入绩效评估体系,作为团队成员晋升和薪酬调整的依据,激励其积极参与工程项目。
五、奖惩制度的效果5.1 激励团队士气:有效的奖惩制度可以激励团队成员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工程质量奖惩管理办法三篇.doc

工程质量奖惩管理办法三篇第1条工程质量奖罚管理办法工程质量奖罚管理办法工程质量奖罚管理办法1为保证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在电气工程中的有效运行,加强本工程的质量管理,激发全体员工创优意识,确保公司和项目部质量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办法。
2评定依据2.1电气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2.2项目质量管理体系中的奖罚规定;2.3公司质量标准体系相关文件。
3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电气项目工人。
4评估方法4.1评估对象各专业团队和分包商。
4.1.1考核内容a.各种施工记录和考核资料;B.工程质量;C.质量评定量表中的相关内容;4.1.2考核方式4.1.2.1项目工程技术部专业工程师根据附件3质量考核评分表对各专业队伍进行考核,项目安全监督部审批,生产副经理/经理审批。
5奖励资金来源和5.1不确定奖励的发放(上级部门或业主发放的质量奖)。
5.2对违反本办法的处罚。
5.3扣款规定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对被罚款的专业队伍或责任人,财政部门应从工资或合同资金中扣款。
5.4预扣项目部质量保证基金和公司奖励。
5.5奖金分配程序按项目管理部的相关规定执行。
6奖励6.1单位工程,分项工程按时完成切割质量良好。
6.2当项目提前竣工验收时,验收项目提出的整改问题不存在重大施工问题。
6.3竣工资料齐全正确,并按时移交;施工过程中不会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和设备损坏事故。
6.4项目部根据项目现场的施工进度定期组织检查。
如果检查中对中标单位进行了评估,项目部将给予适当的奖励。
6.5每个团队每年都积极组织公司开展的质量活动,这些活动确实有效。
项目管理部对总部评审过的团队给予适当的奖励。
6.5在本工程中能严格规定、规范、标准施工,遵守工艺纪律,无质量事故或返工现象,对消除常见质量缺陷的施工人员可评为质量信得过个人,由公司奖励元。
6.6经公司领导评估,各团队认定为“亮点”的子项目已达到“亮点”流程标准。
亮点项目标准见表1,团队将获得人民币奖励。
6.7在施工过程中,符合以下要求并经生产技术部领导确认的班组或个人、公司给予元奖励。
工程部奖惩管理制度

工程部奖惩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规范工程部员工的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工程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奖惩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工程部全体员工。
三、奖励制度(一)奖励形式1、口头表扬对于在工作中表现出色、有突出贡献,但程度较轻的员工,给予口头表扬。
2、书面表扬对于在工作中表现优秀、取得一定成绩的员工,给予书面表扬,并在部门内部进行公示。
3、奖金奖励对于在工作中表现卓越、为公司带来显著经济效益或避免重大损失的员工,给予一定金额的奖金奖励。
4、晋升机会对于工作成绩突出、具备领导能力和潜力的员工,给予晋升机会,提升其职位和薪资待遇。
(二)奖励条件1、工作表现优秀(1)在工作中始终保持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按时、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
(2)工作态度积极主动,能够主动承担额外的工作任务,为团队分担压力。
(3)在工作中不断创新,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方案,为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做出贡献。
2、技术能力突出(1)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技术难题。
(2)在技术研发、工艺改进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果,为公司创造价值。
3、团队协作良好(1)积极参与团队合作,与团队成员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2)能够主动帮助同事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促进团队的和谐发展。
4、客户满意度高(1)在与客户沟通和合作过程中,能够提供优质的服务,得到客户的高度评价和认可。
(2)能够及时处理客户的投诉和问题,提高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
(三)奖励程序1、部门主管提出奖励建议部门主管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实际情况,提出奖励建议,并填写《奖励申请表》。
2、工程经理审核工程经理对部门主管提出的奖励建议进行审核,核实相关情况。
3、公司领导审批经工程经理审核通过的奖励建议,提交公司领导审批。
4、实施奖励公司领导审批通过后,按照奖励形式实施奖励。
四、惩罚制度(一)惩罚形式1、警告对于初次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工作要求,但情节较轻的员工,给予警告处分。
工程安全奖惩管理制度(4篇)

工程安全奖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健全工程安全奖惩机制,加强对工程安全管理的监督和激励,提高工程安全管理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程安全奖惩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项目的工程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程安全奖惩管理制度的宗旨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合理惩处,激励有功。
第四条工程安全奖惩管理制度的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及时。
第五条工程安全奖惩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奖励和惩罚两个方面。
第二章奖励第六条对于在工程安全管理中表现突出、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给予以下奖励:(一)工程安全先进集体奖:对于工程安全管理表现出色、安全事故率为零且安全意识普遍较强的单位,可授予工程安全先进集体奖。
(二)工程安全标兵奖:对于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特别突出,重大事故率较低,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文化建设成效明显的单位,可授予工程安全标兵奖。
(三)工程安全个人奖:对于在工程安全管理中负责工作的个人,在工程安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安全记录良好、能有效应对突发安全事故的,可授予工程安全个人奖。
第七条奖励的评选、授予程序如下:(一)由工程安全管理部门按照奖励标准和条件进行申报、初审并拟定评选方案。
(二)评选委员会对申报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评审,评选出符合奖励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三)奖励的评审结果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由工程安全管理部门组织授奖仪式,并向获奖单位和个人颁发奖牌、证书等。
第八条对于获奖单位和个人,将在单位内、相关媒体等公开发布,并予以精心宣传,以激励广大员工关注工程安全、增强安全意识。
第三章惩罚第九条对于在工程安全管理中存在以下违规行为和安全事故责任者,可以给予以下惩罚:(一)扣减绩效奖金:对于存在严重违规行为、安全管理不力导致安全事故的,可以扣减相应的绩效奖金。
(二)降职或解聘:对于重大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导致严重后果的,或者屡教不改的,可以降低职务职级或解聘。
(三)行政处罚:对于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或者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导致事故后逃避责任的,可以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工程进度奖惩管理制度

工程进度奖惩管理制度工程进度奖惩管理制度「篇一」1、范围适应于公司内从事管理、生产的所有人员。
2、目的质量是企业的生命。
产品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
为了完善本公司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团体纪律,使产品质量符合规定要求,达到顾客满意,特制定本制度。
3、职责3.1质量管理部负责对各部门的质量奖罚过程监督。
3.2总经理负责奖励基金审批。
4、奖惩原则4.1奖惩有据的原则:奖惩的依据是根据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
4.2奖惩及时的原则:为及时鼓励员工为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正确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
4.3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5、作业流程与奖惩制度内容5.1、生产、检验产品质量百分比标准5.1.1普通件注:检验员抽检过程中,如发现不合格品或废品由生产员对其进行全检合格后通知检验员,检验员再按照以上比例进行重检。
5.1.2主要件钳工、铣工、焊工、钣金、车工生产质量标准及检验标准:技术图纸中标注的主要件,生产员工在加工零件或组装时严格按照图纸、技术要求仔细、认真的进行加工生产及组装,产品不能存在任何缺陷及超出规范要求的误差,严禁不合格品的产生,合格率应达到98%以上。
检验员对各环节检验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技术要求对其认真、仔细的进行全检,以保证产品质量使损失减少至最低。
5.1.3关键件钳工、铣工、焊工、钣金、车工生产质量标准及检验标准:技术图纸中标注的关键件,生产员工在加工零件或组装时严格按照图纸、技术要求仔细、认真的进行加工生产、组装,产品不能出现任何缺陷必须保证产品质量100%合格。
检验员对各环节检验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技术要求对其认真、仔细的进行全检,生产过程中对无法补救不能满足产品质量的产品做报废处理。
5.2公司内部质量奖励公司每月对员工生产质量状况进行统计汇总分析,并根据质量状况进行奖励。
工程项目成本管理奖惩办法

工程项目成本管理奖惩办法工程项目成本管理是工程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通过有效的成本管理措施,确保工程项目在预算内完成,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然而,成本管理过程中难免会出现超支等问题,因此需要制定一套奖惩办法,以激励和惩罚相关管理人员和参与者,从而更好地控制工程项目成本。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介绍工程项目成本管理奖惩办法。
一、提前达成预算目标奖励对于那些在项目实施初期就成功达成预算目标的参与者和管理人员,应当予以适当的奖励,以鼓励他们保持高效的成本管理水平。
奖励方式可采用以下形式:1.发放一定量的奖金或提成;2.提供进一步培训或晋升机会;3.提供其他形式的奖励,如旅游或礼品等。
二、未超预算则减轻责任在工程项目中,如管理人员或参与者未超出预算控制范围,则应减轻其责任和惩罚。
这也可以刺激管理人员和参与者更好地控制成本,确保项目在预算内完成。
三、超支惩罚制度对于超支的情况,应当立即采取应对措施,并通过惩罚制度来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
以下是超支惩罚制度的具体规定:1.超支幅度在5%以内的,应当由相关参与者承担相应责任,并在一定期限内进行调整,并向上级主管机构递交调整报告。
2.超支幅度在5%-10%之间的,应当由参与者和管理人员共同承担相应责任,并向上级主管机构递交调整报告。
3.超支幅度在10%以上的,应当由参与者和管理人员全额承担责任,并向上级主管机构递交调整报告。
同时,开发商公司可考虑提起相关法律诉讼。
四、追责制度对于严重导致工程项目成本超支的责任人员,应当采取追责制度,以确保任何人员不得违反成本管理规定。
具体追责方式如下:1.对于管理人员,如果超支为其个人行为或管理不善导致,则应当采取行政处分或开除等严重惩罚措施;2.对于参与者,一旦发现有故意或者严重的过失行为,应当及时追责,并予以相应的处理措施。
3.对于厂商或其他承包商,如果其违反与管理人员或开发商的签约协议或者未能按时完成工作导致了超支,则应当相应承担责任。
工程部奖惩管理制度

工程部奖惩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工程部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奖惩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工程部全体员工。
二、奖励制度(一)工作表现优秀奖励1、在工程项目中,能够提前完成任务,且质量达到或超过预期标准的,给予个人或团队一定的物质奖励,并在公司内部进行通报表扬。
2、提出创新性的技术方案或改进措施,为公司节省成本、提高效率或提升工程质量的,根据贡献大小给予相应的奖励,包括奖金、晋升机会等。
(二)团队协作奖励1、在团队项目中,成员之间相互协作、配合默契,出色完成任务的团队,给予团队集体奖励,如团队活动经费、团队荣誉证书等。
2、积极协助其他部门解决与工程相关的问题,为公司整体运营做出贡献的个人或团队,给予表扬和奖励。
(三)安全管理奖励1、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在一定时间内(如半年或一年)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的个人或团队,给予安全奖励。
2、及时发现并排除重大安全隐患,避免事故发生的,给予重奖。
(四)培训与学习奖励1、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内部培训课程,并在考核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员工,给予奖励。
2、自主学习并获得与工程相关的专业证书或资质的员工,公司给予一定的学费补贴和奖励。
三、惩罚制度(一)工作失误惩罚1、由于个人疏忽或错误导致工程进度延误、质量不达标,根据情节轻重,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罚款或降职处分。
2、未按照工程规范和流程操作,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人需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违反纪律惩罚1、无故旷工、迟到、早退,影响工作正常进行的,按照公司考勤制度进行处罚。
2、在工作场所内打架斗殴、寻衅滋事、扰乱工作秩序的,给予严厉的纪律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三)安全违规惩罚1、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未造成事故但存在安全隐患的,给予警告和罚款。
2、因个人违规操作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依法追究责任,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和经济赔偿。
(四)职业道德违规惩罚1、泄露公司工程机密或商业秘密,给公司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要求赔偿损失。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工程管理奖惩办法(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在建工程施工质量、进度和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及时纠正和处理工程建设中不规范的施工行为及管理行为,提高参建各方主体的责任意识,充分调动参建各方的工作积极性,确保公司在建工程质量、进度和文明施工目标的顺利实现,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施工阶段建设的分公司项目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工程检测单位和物资供应单位。
第二章奖励基金的来源和使用第三条公司设立工程管理奖励基金账户,用于对质量、进度和文明施工方面的奖励。
第四条奖励基金的来源:1、奖励基金由大庆油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各中标主体单位共同出资设立,出资额度如下:(1)大庆油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按建筑面积1.00元/平方米计提奖励基金。
(2)中标监理公司按监理合同金额的1%交纳奖励基金。
(3)各中标主体按承包的建筑面积1.00元/平方米缴纳奖励基金。
(4)室外建筑环境工程,室外安装工程,通风空调、电梯、智能化系统、消防等专业承包工程中标单位按合同金额的0.1%缴纳奖励基金。
2、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工程质量、进度和文明施工罚款也纳入奖励基金中使用。
3、以上奖励基金总额的50%用于工程质量管理方面,50%用于工程进度和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方面。
第五条资金管理与使用:奖励基金账户由公司财务资产部管理,并专款专用。
由公司工程管理部、质量监督中心和各分公司使用。
第三章工程质量的奖惩规定第六条对分公司项目部的奖惩(一)奖励规定1、在公司联合检查或质量专项检查中通报表扬一次的,奖励项目部500-1000元,连续三次获得通报表扬的额外奖励1000-2000元。
2、检查中发现,项目部负责管理的工程项目在土建、水、暖、电等单项突出,对其他工程有指导和推广作用的,对该项目部奖励500-1000元。
3、在全年施工过程中,对有突出表现并在上级部门检查中为公司争得荣誉的项目部奖励2000元/次。
4、所负责的项目若有获得省级以上优质工程的,对项目部一次奖励2000-5000元。
(二)处罚规定所负责的项目发生一般质量事故,公司将对项目部罚款1000元/次。
第七条对监理单位的奖惩(一)奖励规定1、在公司联合检查或质量专项检查中通报表扬一次的,奖励监理部500-1000元。
连续三次获得通报表扬的额外奖励1000-2000元。
2、检查中发现,监理部负责监理的项目在土建、水、暖、电等单项突出,对其他工程有指导和推广作用的,对该监理部奖励500-1000元。
3、在全年施工过程中,有突出表现并在上级部门检查中为建设单位争得荣誉的监理部奖励1000元。
4、所负责的项目若有获得省级以上优质工程的,对监理部一次奖励2000元。
5、对于公司联合检查或质量专项检查中连续获得通报表扬的,或在上级部门的检查中获得通报表扬的,或所辖项目有获得省级以上优质工程的,建议公司在下一年度项目建设监理招标中给予相应的加分和优先考虑。
(二)处罚规定1、监理单位未按省、市有关文件设置现场监理机构和配置监理人员的,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按1000-2000罚款,拒不改正的提交公司经营法规部依据合同约定处置。
2、现场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不具备上岗资格或未按投标备案文件配置的,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按1000-2000罚款,拒不改正的提交公司经营法规部依据合同约定处置。
3、进驻现场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出现兼岗或变动未按省、市规定征得建设单位书面同意或未履行变更、兼任备案手续的,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按1000-2000罚款,拒不改正的提交公司经营法规部依据合同约定处置。
4、检查发现现场监理机构和人员没有监理单位的明显标识,如佩戴统一的安全帽和执业卡等,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按500-1000罚款。
5、若检查中发现配备的常规检测设备和工具不能满足监理工作需要或与投标备案文件不相符的,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按1000-2000罚款。
6、现场监理机构未按规范编制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的,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按500-1000罚款。
7、检查发现现场监理机构在施工阶段未按监理规范履行监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按500-1000罚款,拒不改正的提交公司经营法规部按合同约定执行,必要时提交油田公司质量监督站处置。
8、未按建设部有关旁站规定实施旁站监理的,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按500-1000罚款,拒不改正的提交公司经营法规部按合同约定执行,必要时提交油田公司质量监督站处置。
9、若发生其他违反国务院、省、市有关条例、规定和办法的,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或3次整改不到位的,将提交公司经营法规部依据合同约定和有关相应办法规定的罚则执行,造成建设单位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在公司联合检查或质量专项检查中通报批评一次的,对监理部罚款500-1000元,连续三次通报批评的额外罚款1000-2000元。
11、发生质量事故罚款1000元/次。
12、在省、市、油田公司联合检查中,被通报批评的罚监理部5000-10000元/次。
13、不论是否奖惩,被检查的监理单位必须对检查存在的问题整改到位,否则,取消奖励或加倍进行处罚。
14、监理单位在一个单位工程监理过程中,累计通报批评三次或三次以上的,或对建设单位提出的整改建议拒不整改的,可依据上级有关要求和程序填报不良记录登记表,报送油田公司质量监督站备案,并建议两年内不允许在公司承揽建设工程监理业务。
第八条对施工单位的奖惩(一)奖励规定1、由公司联合检查或质量专项检查中通报表扬的,一次奖励施工单位1000-1500元。
2、连续三次在检查中获得通报表扬的施工单位或中标主体,除按上款奖励外,另外嘉奖10000元。
3、承揽5个以上项目的中标主体,其所管辖的施工单位在一次检查中被通报表扬超过50%(含50%)奖励中标主体5000元。
4、对于在检查中,各单体工程项目在土建、水、暖、电等单项突出,对其他工程有指导和推广作用的,奖励该施工单位1000-1500元。
5、对于现场施工管理制度齐全,人员配备满足要求,认真执行法律、法规和履行合同约定,严格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的,且经核定分部、分项和检验批工程质量高于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对该施工单位一次奖励20000元。
6、在日常巡检中,若施工单位在某一项工作中开展的非常优秀,经核查属实的,视情况给予500-1000元奖励。
7、在全年施工过程中,有突出表现并在上级部门检查中为建设单位争得荣誉的奖励该施工单位5000元。
8、所负责的项目若有获得省级以上优质工程的,对承建的施工单位一次奖励20000元。
9、房屋交付使用后,在业主入住三个月内,业主投诉率在10%以下且能够及时报修的奖励5000元;工程质量保修期结束,业主投诉率仍控制在5%以内的,除正常返还质保金外,还给予10000元奖励。
10、对于连续三次在质量监督中心检查中获得通报表扬的施工单位或中标主体,或在上级部门检查中受到通报表扬,为建设单位争得荣誉的,或所承建项目获得省级以上优质工程的,建议公司在下一年度项目施工招标中可以给予加分或优先录用。
(二)处罚规定1、违反国务院和省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依据条例有关条款执行,造成建设单位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未按要求配置技术负责人、试验员、专职质检员等质量管理人员的,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罚款1000元。
3、专职质检员由于工作失职而发生错检、误检、漏检或标准掌握不严,造成质量问题的,视情节罚款500-2000元4、工程技术资料与工程进度严重不同步的,或签字手续严重不完备的,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罚款500元。
5、未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或在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实施见证取样化验的,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按1000元/次罚款,屡教不改者按国务院有关条例处罚。
6、施工作业期间,搅拌站无配合比牌、不按规定计量、无计量器具或计量设备不好使,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罚款500元。
7、工程物资未履行进场报验,或报验不合格而投入使用的,能整改的责令限期整改,不能整改或拒不整改的罚款2000元。
8、隐蔽工程不经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检查同意,私自进行隐蔽的,罚款1000元,且必须返工重新隐蔽。
9、成品保护制度不健全,成品保护措施不得力,造成成品、半成品大量污染、损坏,严重影响工程质量的,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罚款1000元。
10、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不履行管理职责,以包代管或把工程分包给无资质和能力的施工队伍,应立即整改,拒不整改的视情节给予2000-10000元的罚款。
11、对于发生质量问题的工程,视情节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或停工整顿处理;对于逾期不改者,可视情节轻重对其给予2000-20000元罚款。
12、在施工期间或工程保修期间,因施工原因引发质量事故的,视情节轻重处以10000-50000元/次罚款,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按实际损失给予公司补偿。
对于重大质量事故,还需按有关法规文件执行;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期限的,一经查出对直接责任单位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13、结构验收首次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再次验收不合格的,除整改外,还对责任单位处以5000-10000元罚款。
14、所有房屋在分户验收均应达到合格标准,若在质监站复合时发现一户有弄虚作假,罚款500元/户,若多于总抽查户的1/5有作假现象,罚款1000元/户。
15、工程交工后,在业主入住三个月内,业主投诉率在30%以上者,除按合同履行保修外,视情节轻重给予500-3000元罚款,若给业主造成经济损失的尚应按实际损失给予赔偿。
16、业主对同一事件投诉,维修后仍不能达到要求,返工2次以上者,除继续履行保修外,视情节罚款1000-3000元,若给业主造成经济损失的尚应按实际损失给予赔偿。
17、由于回访保修处置不当,给公司形象和信誉造成严重损害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责任方10000-30000元的罚款。
18、凡是由于施工方责任导致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有关设计、规范规定,造成大面积返工的,材料费从人工费中核减。
给业主或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9、由公司联合检查或质量专项检查中通报批评的,一次罚款施工单位500-1000元;承揽5个以上项目的中标主体,其所管辖的施工单位在一次检查中被通报批评超过50%(含50%)罚中标主体2000-5000元。
20、对于在检查中,土建、水、暖、电等单项通报批评的,罚款500-1000元。
21、在省、市、油田公司联合检查中,被通报批评的,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或停工整顿处理;对于逾期不改者,可视情节轻重对其给予10000-20000元罚款。
22、施工单位在一个单位工程施工过程中,累计通报批评超过三次或三次以上的;中标主体连续三次以上受到通报批评的;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建议在两年内不允许在公司承揽建设工程施工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