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医院文件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意义为加强人民医院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高效利用,提高医院管理水平和医疗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人民医院内所有涉及档案管理的部门、科室和个人。
三、职责和分工1. 院长负责医院档案工作的总体领导,确保档案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2. 综合办公室负责制定档案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档案管理工作,对全院各部门档案进行立卷、归档、保存、借阅、销毁等工作。
3. 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档案管理工作负总责,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高效利用。
4. 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的日常管理,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借阅等工作。
四、档案管理内容1. 档案收集(1)收集医院各部门、科室形成的各类档案,包括文书、科技、财务、人事、基建、设备等档案。
(2)收集医院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各类审批文件。
(3)收集医院的管理委员会、各委员会的讨论决议、重要会议纪要等。
(4)收集医院医技人员及医疗辅助人员的任免决议、奖励以及相关的处分文件。
(5)收集医院的年终总结、各类重要会议的报告性文件。
(6)收集医院重大事迹的照片、音频影像材料等电子数据。
(7)收集医院人事资料、各职工入职信息、身份信息、相关资质证书。
(8)收集医院的各项论文杂志、学术、科教资料。
(9)收集医院的各项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机构许可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
(10)收集医院的患者病历、手术记录、会诊记录等相关医疗类记录。
2. 档案整理(1)档案整理应遵循统一、规范、完整、准确的原则。
(2)档案整理应按照档案分类、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进行。
(3)档案整理应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对破损、缺失的档案应及时修复或补充。
3. 档案归档(1)各科室于每月底前将本部门形成的档案材料整理完毕,交由档案管理员进行归档。
(2)档案管理员对归档材料进行审核、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归档材料应按照档案分类、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进行立卷、归档。
医院秘密文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秘密文件的管理,确保医院秘密文件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秘密文件的保密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文件、资料、电子数据等。
第三条医院秘密文件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进行管理;2. 严格保密:确保秘密文件不被泄露、篡改、损毁;3. 分级管理:根据秘密文件的重要性、涉及范围和密级,实行分级管理;4. 责任到人: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保密责任,确保保密工作落实到位。
第二章分级管理第四条医院秘密文件分为绝密级、机密级、秘密级三个等级。
1. 绝密级:涉及国家秘密,一旦泄露将造成特别严重损害的文件;2. 机密级:涉及国家秘密,一旦泄露将造成严重损害的文件;3. 秘密级:涉及国家秘密,一旦泄露将造成损害的文件。
第五条各级秘密文件的保管、使用、复制、传递等,应严格按照相应密级的保密要求执行。
第三章保密责任第六条医院各部门、各岗位的保密责任如下:1. 院长:负责医院秘密文件管理的全面工作,对医院秘密文件的安全负总责;2. 副院长:协助院长负责医院秘密文件管理工作;3.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秘密文件的管理工作,确保本部门秘密文件的安全;4. 保密员:负责具体实施医院秘密文件的管理工作,确保秘密文件的安全。
第四章保密措施第七条医院秘密文件的保管:1. 绝密级、机密级秘密文件应存放在安全保密的专用柜(箱)中,由专人保管;2. 秘密级秘密文件应存放在安全保密的文件柜中,由专人保管;3. 电子秘密文件应采取加密措施,确保信息安全。
第八条医院秘密文件的使用:1. 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复制、摘抄、传播秘密文件;2. 使用秘密文件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泄露;3. 使用完毕后,应立即归档或销毁。
第九条医院秘密文件的传递:1. 传递秘密文件应通过安全途径,不得通过非保密渠道;2. 传递秘密文件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泄露。
医院文件管理制度标准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文件管理,确保文件安全、完整、有效,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部门、科室及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医院文件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规范有序,安全保密;(三)便于查阅,提高效率;(四)节约资源,减少浪费。
第二章文件分类与归档第四条医院文件分为以下类别:(一)文书类:包括医院规章制度、通知、报告、请示、批复、函件等;(二)档案类:包括病历、检验报告、影像资料、手术记录等;(三)资料类:包括技术资料、科研资料、教学资料、统计资料等;(四)其他类:包括荣誉证书、奖惩决定、会议记录等。
第五条文件归档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一)归档文件应完整、真实、准确,符合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二)归档文件应按照文件类别、形成时间、密级等进行分类;(三)归档文件应编制归档目录,归档目录应详细记录文件名称、编号、密级、形成时间等信息;(四)归档文件应定期进行清理、整理、归档。
第三章文件保管与使用第六条文件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文件应存放在安全、干燥、通风、防潮、防虫、防火、防盗的场所;(二)文件应按照类别、密级进行分类存放,确保文件安全;(三)文件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文件进行检查、维护,确保文件完好;(四)文件管理人员应做好文件借阅、归还登记,确保文件使用情况清晰。
第七条文件使用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文件使用应严格按照文件密级、使用范围、使用目的进行;(二)文件使用人员应爱护文件,不得擅自涂改、损坏、遗失文件;(三)文件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归还,不得无故拖延;(四)文件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文件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文件使用规范。
第四章文件销毁第八条文件销毁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文件销毁前,应经医院档案管理部门审核,并报医院领导批准;(二)文件销毁时应严格按照文件密级、类别、数量进行;(三)文件销毁应采取焚毁、碎纸机等方式,确保文件内容无法恢复;(四)文件销毁后,应做好销毁记录,并存档备查。
医院发文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公文管理,规范发文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文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发文范围1. 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各部门、各科室及全体员工。
2. 发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等公文。
(2)医院规章制度、工作计划、总结、会议纪要等。
(3)与上级部门、其他医院、医疗机构等交流的函件。
(4)其他需要以医院名义发布的文件。
三、发文程序1. 文件起草(1)各部门、各科室根据工作需要,起草文件,文件内容应真实、准确、完整。
(2)文件起草人应确保文件格式规范,符合公文写作要求。
2. 文件审核(1)文件起草完成后,需提交给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核。
(2)审核内容包括文件内容、格式、政策法规等。
3. 文件签发(1)审核通过的文件,由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签发。
(2)签发人应认真审核文件内容,确保文件符合医院实际情况。
4. 文件编号(1)签发后的文件,由办公室进行编号。
(2)文件编号应规范、有序,便于查询和管理。
5. 文件印发(1)办公室负责将签发并编号的文件印发给相关部门、科室。
(2)印发文件时,应确保文件数量准确,分发到位。
6. 文件归档(1)各部门、各科室收到文件后,应及时归档。
(2)文件归档应按照档案管理规定执行,确保档案完整、安全。
四、发文要求1. 文件内容应简洁明了,避免冗长、重复。
2. 文件格式应符合公文写作要求,包括标题、正文、落款等。
3. 文件用纸应使用规定的公文纸,规格为A4。
4. 文件印发应确保及时、准确,避免遗漏。
5. 文件归档应按照档案管理规定执行,确保档案完整、安全。
五、监督检查1. 院办公室负责对发文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发文制度的有效实施。
2. 各部门、各科室应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工作,及时纠正发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医院办公室负责修订。
医院档案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各部门、各科室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医院档案是医院发展的重要资源,具有凭证、依据、参考和保存价值,对医院管理、医疗、科研、教学等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四条档案收集范围:1. 医院内部形成的文件、资料、图表、照片、录音、录像等;2. 外部单位发送给医院的文件、资料、证书等;3. 医院各部门、各科室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资料、图表等。
第五条档案整理要求:1. 按照档案分类标准,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分类、编目;2. 对档案进行编号、装订、归档;3. 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六条档案保管要求:1. 严格执行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案安全;2. 库房温度、湿度、通风等条件符合档案保管要求;3. 对档案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发现损坏、丢失等情况及时处理。
第七条档案利用规定:1. 严格遵守档案利用规定,确保档案安全;2. 查阅档案需经档案管理人员审批;3. 查阅档案时,需填写查阅登记表,注明查阅目的、内容;4. 不得擅自复制、摘抄、泄露档案内容。
第四章档案信息化建设第八条医院档案实行信息化管理,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第九条建立档案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档案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
第十条档案信息化建设应符合国家档案信息化标准,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完整和可靠。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一条对在档案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二条对违反档案管理制度的个人或集体,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通报批评、扣发奖金等处罚。
第十三条对造成档案丢失、损坏、泄露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医院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医院收文发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公文处理工作,提高公文处理效率,确保公文处理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各部门、各科室的收文发文工作。
第三条收文发文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相关规定执行;(二)及时高效:确保公文处理及时、准确、高效;(三)安全保密:严格保密制度,确保公文安全;(四)规范管理:建立健全收文发文工作制度,规范公文处理流程。
第二章收文管理第四条收文范围:(一)上级部门、其他单位发来的文件;(二)院内各部门、各科室报送的文件;(三)其他需要我院收存的文件。
第五条收文流程:(一)收文登记:办公室负责收文登记,包括收文时间、文号、标题、密级、紧急程度等;(二)分送阅办:根据文件性质和内容,将文件分送相关部门和领导阅办;(三)传阅:办公室负责文件传阅,确保文件传阅到每位相关领导和部门;(四)办理反馈:相关部门和领导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并反馈办理结果;(五)归档:将办理完毕的文件归档,确保档案完整。
第六条收文注意事项:(一)收文时,认真核对文件内容,确保无误;(二)及时登记、分送文件,提高公文处理效率;(三)保密文件按规定进行保密处理;(四)对上级部门和单位的重要文件,及时汇报,确保医院领导及时了解情况。
第三章发文管理第七条发文范围:(一)医院内部文件;(二)向上级部门、其他单位报送的文件;(三)对外协作、交流等需要我院发文的文件。
第八条发文流程:(一)拟稿:由相关部门或科室负责拟稿,经办公室核稿;(二)审批:由院长或分管领导审批;(三)缮印:办公室负责文件缮印;(四)分发:将文件分发给相关部门和科室;(五)归档:将发文办理完毕的文件归档。
第九条发文注意事项:(一)拟稿人应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规定,确保文件内容准确;(二)审批领导应认真审查文件内容,确保文件质量;(三)缮印时,注意文件格式、字迹清晰;(四)分发文件时,确保文件送达相关部门和科室;(五)对重要文件,及时汇报,确保医院领导及时了解情况。
2024年人民医院档案管理制度3篇

2024年人民医院档案管理制度3篇目录第1篇某人民医院档案管理制度第2篇第2人民医院财务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第3篇第1人民医院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某人民医院档案管理制度某市人民医院档案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1、认真执行档案工作法律、法规,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统一管理本单位的档案,并按规定及时向档案室移交档案。
2、医院的档案工作要与本部门的各项工作紧密结合,实行“四同步”管理,即布置、检查、总结、验收各项工作时应同时布置、检查、总结、验收档案工作。
3、院内各部门要按照归档范围要求,将上年形成的各资料,在本年度三月底前移交综合档案室,综合档案室应于六月底前完成立卷、归档工作。
4、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由财务部门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并按规定要求编造清册按时移交综合档案室保管。
5、基建档案在每一项目竣工后2个月内,负责基建人员应及时向城建档案馆交齐文件材料,并收回押金,同时上交一套给综合档案室。
6、科研档案在项目完成后,由项目负责人及时收集整理后交综合档案室。
7、设备档案应由综合档案室统一管理,确因工作需要的,设备科可采取借用形式保管使用,新设备开箱前,应有档案人员在场清点全部机器资料,办好归档手续。
8、综合档案室要维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妥善保管好档案,为本单位提供利用。
档案保密制度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有关保密制度,及时向查档人中进行保密宣传。
2、严格遵守查阅档案的制度。
对有密级的档案材料更应严格查阅手续,必要时使用阅档案保密夹。
3、会计档案、科技档案除直接责任人外,他人不得查阅。
如需查阅,须经责任人同意,并由档案人员陪同查阅。
4、档案材料需要复制时,须领导批准,不得擅自转借及复制。
5、经鉴定确认无保存价值的档案,要造册登记,按有关规定手续办理,以防失密。
档案保管制度1、档案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档案人员必须切实保护、保管好。
2、建立全宗卷,做好立卷说明、分类方案、鉴定报告、交接凭证、销毁清册、检查记录、全宗介绍等工作。
医院文件管理制度范文模板

医院文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文件管理,确保文件的安全、完整和及时提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科室、部门及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产生的文件管理。
第三条医院文件管理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类管理、及时归档、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四条医院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对全院文件进行统一管理。
档案管理部门应配备具有专业知识的工作人员,负责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二章文件收集与整理第五条医院各科室、部门应在日常工作中注意收集与工作相关的文件,包括纸质文件、电子文件和其他介质文件。
第六条文件收集应遵循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的原则,确保文件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第七条文件整理应按照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对文件进行分类、编号、装订等处理,以便于归档和检索。
第八条电子文件应采用专业的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进行存储和管理,确保文件的安全、完整和可追溯性。
第三章文件归档与保管第九条医院各科室、部门应在文件形成后,按照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及时归档。
第十条归档文件应按照档案管理部门的规定进行封装、标识,确保文件的安全和可追溯性。
第十一条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文件保管制度,确保文件的安全、完整和可用。
第十二条档案管理部门应对归档文件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文件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四章文件利用与销毁第十三条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文件利用制度,为医院各项工作提供及时、准确的文件资料。
第十四条文件利用应遵循保密、合法的原则,严格按照档案管理部门的规定进行。
第十五条医院工作人员在利用文件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第十六条文件销毁应按照档案管理部门的规定进行,确保文件内容无法恢复。
第五章罚则第十七条违反本制度的,由档案管理部门提出整改要求,责任单位或个人应及时整改。
第十八条违反本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医院依法依规对责任单位或个人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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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医院文件管理制度
某市人民医院文件管理制度
1、医院内部文件由职能科或办公室拟稿,办公室主任核稿,院长签发,办公室同意行文。
2、上级下发的文件由院办公室收文登记,送交院长阅批,由院办室督促有关职能科办理,所有来文均先交院办公室统一登记。
3、凡收文、发文、文电、公函等文件及外出开会、检查工作带回的文件资料均需交院办公室登记。
4、送交各部门的文件应定期收回,对到期未退的应进行催退,院办公室定期对所管文件清点、对帐,保证文件不遗失。
5、医院下发的各类文件、通知,各科应及时传达,妥善保管,不得遗失,传达贯彻情况,科主任须在文件上签字。
6、院办公室对需归档的文件应根据文件的作者、内容、文种、时间等特征组卷,并于次年三月底前向档案室移交。
7、医院下发的重要文件,各病区、科室应及时传达贯彻,病区负责人或科室主任签字,并在规定时间上交院办公室归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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