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苏省结核病诊治定点医疗机构职责及名单名单地址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推荐省职业病诊断与鉴定专家库专家的通知-苏卫疾控函[201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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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推荐省职业病诊断与鉴定专家库专家的通知正文:----------------------------------------------------------------------------------------------------------------------------------------------------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推荐省职业病诊断与鉴定专家库专家的通知(苏卫疾控函〔2011〕5号)各市卫生局:为进一步规范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提高职业病临床鉴别能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24号),我厅拟增补省职业病诊断与鉴定专家库专家,此次增补范围以综合性医院临床专业技术人员为主,请你们根据推荐要求做好推荐工作(见附件1)。
请各市于2011年1月31日前将《江苏省职业病诊断鉴定专家申请表》(附件2)和《江苏省职业病诊断鉴定专家汇总表》(附件3)报我处。
联系人:刘岚,联系电话:************,电子邮箱:*************.cn。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二日附件1:省职业病诊断与鉴定专家推荐要求一、基本条件(1)具有5年以上三级综合性医疗机构相关临床专业工作经验;(2)熟悉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规范和职业病诊断标准;(3)具有相关专业的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4)熟练掌握相关临床专业的知识,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5)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够胜任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作;(6)其他非临床专业的人员需符合《江苏省职业病诊断医师和职业病诊断鉴定专家管理办法》(苏卫疾控〔2007〕28号)要求。
二、临床专业和数量要求地区/专业血液消化科(肝病)神经内科五官科眼科肾内科肿瘤科感染科皮肤科呼吸科无锡市3333122222常州市3332122222苏州市333322221连云港市2212221南通市1222222222徐州市2222222212扬州市112122222镇江市2211222211南京市3333222222泰州市222222222淮安市2222222222盐城市2222222222宿迁市222222222附件2江苏省职业病诊断鉴定专家申请表姓名籍贯性别贴照片处(另附照片1张)职称职务毕业院校学历/学位出生年月工作单位单位地址邮编办公电话住宅电话移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所学专业现从事专业申请专业□1、职业性血液病□2、职业性肝病□3、职业性神经系统疾病□4、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5职业性眼病□6职业性肾病□7职业性肿瘤□8职业性呼吸系统疾病□9职业性传染病□10职业性皮肤疾病主要业务工作经历简介(300字内)申请人签名:所附资料清单□1、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2、执业医师注册许可证(复印件)□3、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复印件)□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批准书(复印件)□5、培训、考核合格证明□6、其他有关资料:所在单位意见:盖章年月日市卫生局意见:盖章年月日附件3江苏省职业病诊断鉴定专家汇总表市卫生局(盖章)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申请类别填报人:填报时间:——结束——。
江苏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标准实施意见[修改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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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江苏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标准实施意见江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江苏省财政厅文件江苏省卫生厅苏编办发…2009‟7号江苏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标准实施意见各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财政局、卫生局:为了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合理配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资源,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苏发…2009‟7号)精神,现就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标准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基本原则(一)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以保障城乡居民健康为中心,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
(二)坚持政府主导的原则,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同时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多渠道、多元化发展基层医疗卫生服务。
(三)坚持统一规划的原则,合理布局,优化结构,方便群众就医。
(四)坚持精简效能的原则,立足于调整和充分利用现有医疗卫生资源,在区域卫生规划范围内辅之以改扩建和新建,避免重复建设。
(五)坚持分类指导的原则,统筹城乡、区域发展,确保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与各地财政承受能力相适应,保障广大群众享受到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机构设置(一)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组成,具备条件的可实行一体化管理。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由省辖市政府统一规划设置,原则上按照每3至10万居民或街道所辖范围规划设置一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需要规划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
同时按照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加快推进社区卫生多元化发展。
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公益性事业单位,按其公益性质核定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编制为财政补助事业编制,有条件的地区可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要充分利用现有医疗卫生资源,对政府举办的区级医院、街道卫生院以及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医疗机构等进行转型、改造或功能转换,设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公布第一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名单的通知-苏卫科教[2008]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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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公布第一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名单的通知正文:----------------------------------------------------------------------------------------------------------------------------------------------------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公布第一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名单的通知(苏卫科教〔2008〕18号)各市卫生局、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全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促进培训基地建设和医学人才培养,我厅印发《关于开展江苏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卫科教函〔2007〕31号),并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单位申报材料进行书面评审。
经研究,我厅认定江苏省人民医院等44所医院为首批合格培训基地,现予以公布。
请各单位按照“评审反馈意见”进行对照检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培训基地建设,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相关培训制度,严格标准、规范管理,不断提高培训水平和质量。
我厅将视情安排基地复审和认定,分批公布合格基地名单。
自2008年起,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评审不合格或复审不合格的单位,将不再颁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二○○八年五月十九日附件:第一批江苏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名单在宁省部属单位江苏省人民医院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南京市南京大学医学院附属鼓楼医院南京市第一人民医院南京市江宁区人民医院高淳县人民医院无锡市无锡市人民医院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无锡市第四人民医院江阴市人民医院宜兴市人民医院徐州市徐州医学院附属医院徐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徐州市中心医院常州市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常州市武进人民医院常州市溧阳人民医院苏州市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苏州市立医院(本部)苏州市立医院(东区)太仓市第一人民医院昆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张家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吴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常熟市第一人民医院常熟市第二人民医院南通市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如皋市人民医院海安县人民医院连云港市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连云港市第二人民医院东海县人民医院淮安市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淮安市第二人民医院淮安市楚州医院盐城市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扬州市江苏省苏北人民医院扬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镇江市江苏大学附属医院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注:综合性医院不具备培训条件的科室,如精神科、神经科、传染科、儿科等,需要到相关专科医院进行培训。
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20版)含各附件附表

XX市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20年版)目录一、机构职责 (2)二、学校结核病常规预防控制措施 (5)三、学校结核病散发疫情的防控措施 (8)四、学校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 (13)五、监督与管理 (15)附件1 (16)附件2 (17)附件3 (18)附件4 (19)附件5 (20)附件6 (22)学校是青少年儿童等重点人群聚集的场所,较易发生结核病等聚集性疫情。
为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有效防范学校结核病疫情的传播流行,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XX市传染病防治管理办法》《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17年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市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所指的学校包括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和托幼机构等。
一、机构职责市卫生健康委、市教委负责全市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
区卫生计生、教育行政部门密切配合,按照属地管理、联防联控的工作原则,在地方政府领导下,建立健全“医教结合”工作机制,完善信息定期沟通和疫情处置协商制度,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落实结核病防控管理措施,监督和指导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和学校做好结核病防控工作。
市教委负责高校、委办局所属中等职业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督促学校落实各项结核病防控措施。
高校、委办局所属中等职业学校所在区卫生计生部门对其结核病防控工作实行属地化指导管理。
(一)区卫健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学校结核病防控管理工作;将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纳入辖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计划,定期考核;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制订符合本辖区实际的学校结核病防控策略和工作措施;组织医疗卫生机构为辖区内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制订辖区学校结核病疫情处置方案,组织开展学校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现场调查和处置工作;提供有资质的健康体检机构清单,指导区教育局、高校、委办局所属中等职业学校做好师生健康体检工作;定期向教育行政部门等通报学校结核病疫情相关信息;联合教育行政部门监督检查辖区内学校结核病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
基层医疗机构结核病防治主要职责

基层医疗机构结核病防治主要职责(1)协助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或结核病防治所对治疗效果进行判断。
(2)宣传、教育与随访:对辖区内的居民进行结核病相关知识的宣传,包括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
(3)疫情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法》规定,凡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确诊的肺结核(包含诊断病例、临床确诊病例)和疑为肺结核患者均为病例报告对象,可于24h内展开网络报告;未推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可于24h内向所属地疾病防治掌控机构寄出“传染病报告卡”。
(一)负责肺结核患者居家治疗期间的督导管理;(二)负责管理诊疗、跟踪肺结核或者疑为肺结核患者及有蹊跷症状的密切接触者;(三)对辖区内居民开展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
一、我国政府历年来高度重视结核病预防工作自2001年以来国务院先后下发了三个《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简称《规划》),2022年国家卫生健康委等8部委联合下发了《遏制结核病行动计划(2022-2022年)》,要求加强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和全社会参与,共同开展结核病防治工作。
为贯彻落实《规划》,原卫生部、中国疾控中心先后联合制定下发了《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2002年版)、《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2022年版)和《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2022年版),这些规范和指南在指导全国结核病防治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县(区)级疾病防治掌控机构职责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内设结核病预防控制(所、科)或保留独立的结核病预防控制(院、所)。
1.根据省级、地(市)级结核病防治规划的建议,融合当地实际情况,帮助制订本县(区)结核病防治规划或工作方案,并非政府实行。
2.开展县(区)结核病防治规划的技术指导、质量监控等工作。
3.创建与县(区)级定点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间的讨论会工作制度,按月度积极开展工作协同和沟通交流。
4.负责所辖县(区)结核病管理信息系统的维护、更新和安全管理;开展辖区肺结核疫情的监测、报告和通报;开展学校聚集性疫情等的流行病学调查和现场处置。
肺结核定点医院与结防机构共同管理结核病人的体会

肺结核定点医院与结防机构共同管理结核病人的体会摘要:肺结核定点医院为充分发挥综合医疗机构在结核病防治中的作用,与结防机构共同合作,建立医疗机构、结防机构和社区服务中心组成的结核病控制服务体系。
运用网络、信息等共同配合开展结核病防治工作,在综合医疗机构中实施现代结核病策略,取得了较好的较果,使长沙市结核病项目管理的各项指标在原来的基础上有了明显的提高并名列前矛。
关键词:肺结核;定点医院与结防机构;共同管理;体会我院肺科医院(胸科中心)结核病治疗历史悠久(拥有80多年的结核病诊疗史),是卫生部结核病科研协作成员单位,其骨结核非手术特色治疗乃全国独创,并在难治性肺结核病的“空洞内介入治疗法”,结核病短程化疗以及结核性胸膜炎诊疗等方面均具有较高的诊疗水平,中西医治疗耐药、难治结核是2014年国家级重点科研项目。
2007年确定我院为结核病定点治疗医院后即成立结防科。
几年来,我们与结防机构共同管理结核病人,收到了双赢的效果,医院提高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而结防机构各项结核病控制项目管理指标都达到了国家的要求。
我们具体作法如下:一、领导重视,健全机构,结核病防治管理制度完善1、我院成立了以分管院长为组长,传染病防治科室为成员单位的管理协调小组。
2、设立了结核病防治科,增设专干3名;负责本院住院和门诊病人的疫情报告登记、治疗管理、资料收集整理等工作;明确医院门诊、放射、检验、结核病房、结核病防治科、传染病管理科室的工作职责和内容。
3、建立了结核病人(疫情)的登记报告、转诊程序和工作流程;在门诊、放射、检验、结核病房等相关科室建立结核病人及疑似病人登记本。
4、将病人分四类,按要求转诊,未按要求转诊的门诊和住院医生与个人绩效考核挂沟,四类病人是:一类是指:无能力在定点医疗机构接受治疗的病人;二类是指:有部分能力在定点医疗机构接受治疗的病人,但无法坚持完成全疗程;三类是指:不需要住院但能坚持在定点医疗机构接受门诊治疗的病人,并能完成全疗程;四类是指:能坚持在定点医疗机构接受住院及门诊治疗的病人,并能完成全疗程;5、转诊实施步骤和流程:门诊病人有三种去向:病人就诊后的处理,医生需分别对待。
结核病防治机构及职责.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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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海无涯 (一)定点医疗机构(县人民医院) 1.做好病人发现工作,新涂阳病人发现率达到 70%以上。 2. 以《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2008 年版)》为操作标准,做好 病 人接诊、登记、报告、诊断、治疗和涂阳患者接触者筛查等工作,做到初诊患 者、肺结核患者、放射、实验室等相关登记本规范齐全、病人登记信息完整、报 告及时准确、病历等医疗文书规范无差错,病人报告率 100%,涂阳患者密切接 触者筛查率达到 85%以上。 3. 落实免费政策,对疑似患者实行 1 次免费痰涂片和 1 次免费 X 线胸片检 查,对活动性肺结核患者实行 4 次免费痰涂片和首尾 2 次免费 X 线胸片检查, 对确诊的活动性肺结核患者实行国家统一方案的免费抗结核药物治疗,免费标准 化疗的患者达到 90%以上,新涂阳患者治愈率达到 85%以上。 4、严格执行肺结核患者的入院标准,合理控制患者的医疗费用,切实减轻 结核病患者的医疗负担。 5.门诊和住院肺结核患者的治疗管理率 100%。 6. 门诊和住院医师要做好就诊结核病患者及其家属的健康宣教工作,包括免 费政策、治疗费用、治疗前后咨询、签订患者知情同意书等,做好医患沟通,避 免医患纠纷的发生。 7. 按照国家结核病实验室诊断标准和操作规程,开展分枝杆菌的涂片、分离 培养等实验室工作。 8. 做好免费抗结核药物的管理,免费药品处方、发放记录规范齐全,免费 药 品无过期、霉变、破损等人为损坏现象。 (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推行 DOTS 策略,以乡(镇)为单位,DOTS 覆盖率达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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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海无涯 4. 负责全县结核病疫情监测,定期完成、上报季度、年度报表,年度工作总 结,充分利用数据资料,定期对全县结防工作进行分析评价。
5. 负责制定年度药品需求计划,确保国家结核病项目免费药品的及时供应。 6. 负责将定点医疗机构诊治的肺结核患者的信息传递给其居住地的乡镇卫 生院,落实乡镇卫生院对患者的追踪与随访治疗管理。
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公布结核病诊治定点机构名单的通告-苏卫办疾控[2008]7号
![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公布结核病诊治定点机构名单的通告-苏卫办疾控[2008]7号](https://img.taocdn.com/s3/m/119bb635ec630b1c59eef8c75fbfc77da26997d8.png)
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公布结核病诊治定点机构名单的通告正文:---------------------------------------------------------------------------------------------------------------------------------------------------- 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公布结核病诊治定点机构名单的通告(苏卫办疾控〔2008〕7号)各市卫生局,各有关单位:为推动结核病防治规划的有效实施,进一步规范结核病诊断治疗行为,全面落实国家有关结核病诊治减免费政策,更好地服务于结核病患者,近期部分地区对结核病诊治定点机构进行了调整,现将各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94个结核病诊治定点机构名单予以公布。
凡经定点机构确诊的肺结核病患者,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常规抗结核药品免费政策。
希望各地、各单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强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附件:江苏省结核病诊治定点机构名单二〇〇八年三月十九日附件:江苏省结核病诊治定点机构名单南京市(7个)南京市胸科医院浦口区中心医院江宁医院六合区人民医院南京江北人民医院溧水县人民医院高淳县人民医院无锡市(7个)无锡市传染病医院(安国医院)江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阴市人民医院宜兴市人民医院锡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滨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惠山区人民医院徐州市(8个)徐州市传染病医院贾汪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防所沛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防所铜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防所睢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防所新沂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防所邳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防所常州市(4个)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常州市武进区中医医院溧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金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苏州市(10个)苏州市第五人民医院苏州市吴中区木渎人民医院苏州市相城区人民医院苏州高新区枫桥人民医院苏州工业园区蒌葑医院常熟市第二人民医院传染病分院张家港市第一人民医院昆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吴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太仓市第一人民医院南通市(8个)南通市肺科医院南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海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如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启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通州市结核病防治院(二爻)海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连云港市(5个)连云港市第四人民医院赣榆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东海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灌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灌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淮安市(7个)淮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楚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淮阴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涟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洪泽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金湖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盐城市(9个)亭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盐都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响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滨海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阜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射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湖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东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大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扬州市(13个)扬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扬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扬州市施桥中心卫生院宝应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仪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防门诊部高邮市人民医院高邮市车逻镇中心卫生院高邮市八桥镇中心卫生院高邮市三垛镇中心卫生院高邮市临泽镇中心卫生院高邮市送桥镇中心卫生院江都市人民医院江都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镇江市(5个)镇江市第三人民医院丹徒区人民医院丹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扬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句容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泰州市(6个)泰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泰州市高港人民医院兴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靖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泰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姜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宿迁市(5个)宿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宿豫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沭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泗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泗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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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江苏省结核病诊治定点医疗机构职责及名单
一、分类及工作职责
结核病诊治定点医疗机构分为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两类,县级结核病诊治定点医疗机构主要负责普通肺结核病的诊治,市级结核病诊治定点医疗机构除负责部分市区的普通肺结核病诊治外,主要负责耐多药肺结核、重症肺结核的诊治。
(一)县级结核病诊治定点医疗机构在结核病防治工作中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肺结核患者诊断治疗,落实治疗期间的随访检查;
2.负责肺结核患者报告、登记和相关信息的网络报告工作;
3.对病原学阳性肺结核患者的密切接触者进行检查;
4.负责筛查耐利福平肺结核患者并将其转诊到市级定点医疗机构接受进一步诊疗;
5.对结核病患者及其家属进行健康教育。
(二)市级结核病诊治定点医疗机构在结核病防治工作中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耐多药肺结核可疑者的耐药检测和诊断;
2.负责耐多药肺结核患者的住院治疗管理,并对患者及其家属进行健康教育;
3.负责耐多药肺结核患者出院后随访复查;
4.负责耐多药肺结核患者登记报告相关报表的填写和相关信息的网络报告工作;
5.负责重症肺结核及部分市区范围内普通肺结核的诊治,具体职责同县级定点医疗机构。
(三)市级儿童结核病诊治定点医疗机构在结核病防治工作中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儿童肺结核患者诊断治疗,落实治疗期间的随访检查;
2.负责儿童肺结核患者报告、登记和相关信息的网络报告工作;
3.对病原学阳性肺结核患者的儿童密切接触者进行检查和预防性治疗;
4.对儿童结核病患者及其家属进行健康教育。
二、县级结核病诊治定点医疗机构名单(68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