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研究》注释体例

合集下载

中国法学注释体例

中国法学注释体例

中国法学注释体例中国法学注释体例是指在法学研究中,对法律文本进行解释和说明的一种方法和格式。

它在中国的法学领域中被广泛采用,旨在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解释法律文件的含义和适用范围。

下面将从注释体例的概念、特点以及在中国法学中的应用等方面进行论述。

中国法学注释体例是指在法学研究中对法律文本进行解释和说明的一种方法和格式。

它通过对法律文本的条款、表述和语义进行分析,并以批注的形式对其进行解释和说明。

注释体例的目的是为了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解释法律文件的含义和适用范围。

中国法学注释体例具有以下特点。

首先,注释体例的语言要求准确严谨,避免歧义或错误信息的出现。

在中国法学中,注释体例被广泛应用于法律文献的解读和研究中。

它不仅可以用于法律法规的解释,还可以用于解读法律判决书、法律文书以及相关法律文件等。

在注释体例中,通常会对法律文本中的专业术语、法律逻辑、法律原则等进行解释和说明,以帮助读者理解和应用法律规定。

在注释体例中,通常会使用各种格式和符号来表示不同的注释内容。

比如,可以使用脚注的形式进行注释,或者在正文中使用括号或引号来引用相关内容。

此外,注释体例还可以使用不同的字体、颜色或者下划线等方式来突出重点内容,使读者更容易理解和把握。

在注释体例中,还可以使用恰当的段落和标题来使文章结构清晰,易于阅读。

比如,可以使用“定义”、“解释”、“适用范围”等标题来标明不同的注释内容,以帮助读者快速定位和理解。

此外,还可以使用不同的段落来分别介绍法律文本的背景、目的、适用条件等,以增加文章的可读性和逻辑性。

中国法学注释体例是一种帮助读者理解和解释法律文本的重要方法和格式。

它在中国的法学研究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旨在提高法律文本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通过合理使用注释体例,可以使法律文本的含义和适用范围更加清晰明确,有助于法学研究的深入和法律实践的规范。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 注释、参考文献体例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 注释、参考文献体例

参考文献
[1]权衡,易有彬,俞彩娟等.丝光羊毛柔软平滑剂 RH-NB-S2033 的研 制及其应用性能研究.[J].毛纺科技.2005,10:12-14. [2]夏毅然,王永利,刘文冰.有机硅阴离子氨基乳液稳定性探讨.[J]. 化工科技.2000,8(6):17-19. [3]朱春风.皮革用反应性氨基聚硅氧烷滑爽剂的研制及应用.[J].中
2、每个参考文献中最好有时间信息或 URL 或《》书目信息;
3、一条参考文献内及在此条参考文献没有结束时不要有手动换
行符或者回车符;例如:[10]权衡,易有彬,俞彩娟等.丝光羊毛
柔软平滑剂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RH-NB-S2033 的研制及其应用性能研究.[J].毛纺科技.2005,
10:12-14.
二、独创性声明识别标准 1、有明显的“独创性声明”或“原创性声明”标记,并独占一行; 2、若有授权使用说明,则有明显的“授权”或“使用权”的字样, 并独占一行,在独创性声明下方; 3、有明显的签名和日期字样;
例:刘艺,“高校被诉引起的行政法思考”,《现代法学》,2001 年第二
期 , 93 页 ~ 97 页
Smith M.L.Publishing qualitative
research American Educational Research Journal 24(2),1987,
173~183.
3. 某本书中的某章或多个作者主编的会议文集
应该这样: [10]权衡,易有彬,俞彩娟等.丝光羊毛柔软平滑剂 RH-NB-S2033
的研制及其应用性能研究.[J].毛纺科技.2005,10:12-14. 4、本科及硕士学位论文参考文献较少的,参考文献类别可适当合 并、简化。 样例:

《法学研究》论文格式模板

《法学研究》论文格式模板

《法学研究》论文格式模板语言行文的格式,是书面语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往往又容易被人们所忽视。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推荐的《法学研究》论文格式,仅供大家参考。

《法学研究》论文格式一、法学毕业论文的目的与要求认真撰写法学毕业论文并顺利通过论文答辩,是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的必要条件。

法学毕业论文的主要目的是使学生受到科学研究工作各环节的初步、综合训练,培养学生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也是对教学质量的全面检验。

详言之,在教师指导下,使学生运用所学的专业知识,对法学中的理论问题和司法实践中的实际问题进行独立的分析研究,并能明确、恰当、充分地表述研究的成果,开始学习、初步掌握分析和解决某一专门学术问题的方法,锻炼撰写论文以解决某一学术问题的能力。

要求学生写法学毕业论文,就是要学会科学研究的方法,掌握了方法,将来写什么都可以。

撰写法学毕业论文的要求有三个方面:(1)从理论探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角度确定法学毕业论文题目,论文观点明确,论据充分,层次清楚,理论联系实际,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

(2)法学毕业论文要能反映出学生的理论水平与业务水平和独立进行科研的能力,力求有自己的新见解,材料要充实,坚决反对大段摘抄、整篇抄袭、请人代写等不良现象。

(3)论文要能系统地阐明法学毕业论文题目所包括的主要问题,并力求做到概念明确、文理通顺、逻辑严谨、结论合理,符合学术规范,体现学术思想。

二、法学毕业论文题目和论证角度首先,确定自己的法学毕业论文选题方向。

如法律专业有合同法、公司法、劳动法、婚姻家庭法、国际私法等多门课程。

这就要求法学专业的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体会和知识背景确定了大的方向后,还要确定具体的方向。

虽然法学毕业论文论述的只是某一基本问题的一点,却可以反映出作者的学术水平,分析、解决问题的方法和能力。

其次,选择具体的法学毕业论文题目。

应该是本学科中带有基本性质的某个重要问题的某一重要侧面或某一当前疑难的焦点,解决了这一点,有推动全局的重要意义。

西北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引证、注释与编排体例(★)

西北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引证、注释与编排体例(★)

西北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引证、注释与编排体例(★)第一篇:西北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引证、注释与编排体例西北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引证、注释与编排体例硕士学位论文是研究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的,合乎严格的写作规范并标志着获得相应学科、专业硕士学位的一篇书面作品。

凡提交申请我校硕士学位的学位论文,均应符合以下引证、注释与编排体例。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参照本体例,并应符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规范》(学位[2006]39号)的要求。

一、引证与注释(一)引证的基本原则1、引证以必要为限。

2、引证法律文件、判例及司法文件以权威机构的出版物为准。

3、除按本规范引证已发表的作品外,引证未发表作品应取得相关权利人的许可。

4、引证必须符合被引作品的本意,不得曲解原意。

5、正文引证超过100字时,引文缩进二格以仿宋字排版。

6、引证应有显著标志,并以注释方式完整、准确地显示出被引证作品的有关信息。

7、引证作品的标题(包括副标题)应当完整,勿用简称。

法律文件、书籍、刊物、报纸,用书名号;文章篇名用引号。

(二)注释体例1、注释位置采用脚注,整篇论文连续计码。

2、书籍或成册作品的注释格式依次是:作者,标题,出版者,出版时间,版次,页码;定期出版物注释格式依次是:作者,标题,出版物名称,出版时间,卷期号,页码。

3、作者(包括著者、编者、译者、机构作者)为一人以上时,应全部完整地列出。

4、众所周知的作品,如《列宁选集》、《论语》等,以及法律文件,不注出作者。

5、编辑者、整理者而非著作者的作品,在作品标题后括弧注出“xxx编”、“xxx整理”。

6、不同作者的合成作品,先注出特定的作者和作品名称,再注出该合成作品相关信息。

7、正文多次引用同一作品的注释,第一次引证时,注释信息的内容必须完整。

除此之外,紧接第一次之后的注释,用“同上,页x”;在其他注释间隔之后的注释,用“前注x,页x”。

8、转引作品的注释,先注明原始作品相关信息,加“转引”字样后注明所依据的作品。

法学论文注释体例

法学论文注释体例

《法大研究生》注释体例一、一般规定(一)本刊注释采用脚注,每页重新编号,正文中注码置于标点符号后。

(二)专著、论文等文献的引证均需标明具体的引证页码。

(三)本刊原则上不接受网上资料之引证。

(四)脚注外文文献之引证无需译成中文。

(五)正文涉及外国人名、地名的,须在该人名、地名首次出现时将其译成中文,并在括号内标注原文,重复出现时直接使用中文。

(六)本体例包含中文、英文注释规范,其他外文注释体例依该外文之惯例。

二、中文注释体例(一)专著、合著、编著的引证项及顺序为:作者,书名(卷次),出版者、出版年份,页码。

期刊论文的引证项及顺序为:作者,论文标题,期刊名、年份、期号,页码。

文集论文的引证项及顺序为:作者,论文标题,编者姓名,文集名(卷次),出版者、出版年份,页码。

报纸文章的引证项及顺序为:作者,文章标题,报纸名、出版日期,版页。

(二)译著、译文的作者前需标明国籍,并置于方括号内;译者姓名置于文献名后。

(三)中文书名、期刊名加书名号《》,中文期刊论文、文集论文和报纸文章的标题加双引号“”。

(四)非直接引用原文的,注释前加“参见”;引用非原始资料的,应注明“转引自”。

(五)在同一页内相邻引注重复引用同一文献时,无需详注,可简作:同上注,第y页。

(六)注释示例:1.专著、合著、编著杨鸿烈:《中国法律发达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28页。

江平、米健:《罗马法基础》,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95页。

赵晓耕主编:《中国近代法制史专题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327页。

2.期刊郭道晖:“论法的本质内容与本质形式”,载《法律科学》2006年第3期,第3-4页。

3.文集贺卫方:“比较法律文化的方法论问题”,载沈宗灵、王晨光编:《比较法学的新动向》,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169页。

4.报纸何勤华:“‘法治’的翻译、移植和本土化”,载《检察日报》2012年12月8日,第2版。

法学研究注释体例

法学研究注释体例

《法学研究》注释体例(一)一般规定1.采用脚注(法律史文章之古文献可采加括号之文内注)。

2.连续注码。

3.注码放标点符号后(对句中词语加注者除外)。

4.文中及页脚注码符号为六角型括号。

引文资料作者为外国人者,其姓名前加方括号注明国籍。

5.作者注仅注明作者单位(不含院系)及职称或者职务。

6.一般的感谢语可酌情删去。

如系项目成果,可保留项目名称。

7.非引用原文者,注释前加"参见"。

8.非引自原始出处的,注释前加"转引自"。

9.数个资料引自同一出处的,注释采用:"前引〔2〕,某某书,第×页。

"或者"前引〔2〕,某某文。

"两个注释相邻的,可采"上引某某书(文)"。

10.引文出自同一资料相邻页者,只注明首页;相邻数页者,注为"第×页以下。

"11.出版日期仅标明年份。

通常不要"第×版"、"修订版"等。

12.引文出自杂志的,不要"载"、"载于"字样。

13.原则上要求所引用的资料出自公开发表物。

未公开发表的,采"××××年印行"。

14.原则上不可引用网上资料。

(二)注释例1.著作类〔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6页。

〔2〕周鲠生:《国际法》上册,商务印书馆1976年版,第156页。

2.论文类〔3〕王家福、刘海年、李步云:《论法制改革》,《法学研究》1989年第2期。

3.文集、教材类〔4〕龚祥瑞:《比较宪法学的研究方法》,载《比较宪法研究文集》第1册,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

〔5〕佟柔主编:《民法》,法律出版社1980年版,第123页。

4.译作类〔6〕[英]梅因:《古代法》,沈景一译,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69页。

中国法学注释格式

中国法学注释格式

中国法学注释格式(一)中国法学注释格式1.正文正文是指注释的核心部分,要求简明扼要、逻辑清晰、条理清楚。

2.分析分析是指在正文下面对其进行深入地论述,要求论述准确,论据客观,结论严密,并配以证据说明。

3.例证例证是指在分析下面给予客观的例子,以说明正文或分析中涉及到的概念或者话题的现实意义。

4.解释解释是指在例证下面对正文、分析或例证中出现的比较抽象概念、术语或者技术性知识作出深入的阐述,以便让读者更好地理解其意义。

5.拓展拓展是指在解释之后,根据解释的内容对概念、术语、技术性知识作出全面性的深入论述,使读者能够对相关的知识有更深入的了解。

6.结论结论是指在拓展之后,对所论述的概念、术语、技术性知识进行总结,归纳出对话题的最终结论,以及此结论可能带来的影响或者建议。

(二)中国法学注释示例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14条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

”分析:从《劳动法》第14条的规定来看,《劳动法》明确要求劳动者的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从而规范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和利益,为劳动者创造合理的休息时间,以及保障其身心健康,为实现社会主义和谐劳动关系奠定了法律基础。

例证:据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发布的《2019-2020年中国劳动状况调查报告》显示,2018年职工平均工作时间为50.8小时,其中22.3%在50小时以上,其中比较严重的还有国家公务员,有超过90%的职工的工作时间超过50小时。

解释: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虽然法律规定劳动者每日不得超过四小时,每周不得超过十二小时,但是实际情况仍有很大差距,这可能与实施有关部门对劳动法的执行力度不够,以及政府部门对劳动者的保护不够有关。

拓展:因此,政府部门应该加强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严格执行劳动法,完善劳动社会保险体系,营造合理的劳动环境,实现社会公平,增强劳动者的积极性,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格式

参考文献格式

本科生毕业论文注释及参考文献格式一、注释论文引证方式采用注释体例。

注释放置于当页下(脚注)。

注释序号用①,②,③……标识,每页单独排序。

正文中的注释序号统一置于包含引文的句子(有时候也可能是词或词组)或段落标点符号之后。

非引用原文者,注释前加“参见”。

引用资料非来自原始出处者,注明“转引自”。

注释的标注格式示例:著作类《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6页。

周宿生:《国际法》(上册),商务印书馆,1976年版,第156页。

论文类王家福、刘海年、李步云:“论法制改革”,《法学研究》,1989年第2期。

文集类龚祥瑞:《比较宪法学的研究方法》,载《比较宪法研究文集》(一),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

译作类[英]梅因:《古代法》,沈景一译,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69页。

报纸类王启东:“法制与法治”,《法制日报》,1989年3月2日,第4版。

古籍类《宋会要辑摘•食货》卷三(如属于现当代重新印刷出版,有出版社名称和出版年月的,一并写明出版社、出版年月、引文页码)。

(清)沈家本:《沈寄移先生遗书》甲编,第43卷(如属于现当代重新印刷出版,有出版社名称和出版年月的,一并写明出版社、出版年月、引文页码)。

辞书类《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79年版,第932页。

港澳台著作类戴炎辉:《中国法制史》,台湾三民书局,1966年版,第45页。

未刊文献a.学位论文、会议论文等方明东:《罗隆基政治思想研究(1913-1949)》,博士学位论文,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2000年,第67页。

任东来:“对国际体制和国际制度的理解和翻译”,全球化与亚太区域化国际研讨会论文,天津,2000年6月,第9页。

b.手稿、档案文献《傅良佐致国务院电》,1917年9月15日,北洋档案1011-5961,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

《党外人士座谈会记录》,1950年7月,李劼人档案,中共四川省委统战部档案室藏。

间接引文参见邱陵编著:《书籍装帧艺术简史》,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28-29页。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法学研究》注释体例
(一)一般规定
1.采用脚注(法律史文章之古文献可采加括号之文内注)。

2.连续注码。

3.注码放标点符号后(对句中词语加注者除外)。

4.文中及页脚注码符号为六角型括号。

引文资料作者为外国人者,其姓名前加方括号、注明国籍。

5.作者注仅注明作者单位(不含院系)及职称或者职务。

6.一般的感谢语可酌情删去。

如系项目成果,可保留项目名称。

7.非引用原文者,注释前加"参见"。

8.非引自原始出处的,注释前加"转引自"。

9.数个资料引自同一出处的,注释采用:"前引〔2〕,某某书,第×页。

"
或者"前引〔2〕,某某文。

"两个注释相邻的,可采"上引某某书(文)"。

10.引文出自同一资料相邻页者,只注明首页;相邻数页者,注为"第×页以下。

"
11.出版日期仅标明年份。

通常不要"第×版"、"修订版"等。

12.引文出自杂志的,不要"载"、"载于"字样。

13.原则上要求所引用的资料出自公开发表物。

未公开发表的,采"××××年印行"。

14.原则上不可引用网上资料。

(二)注释例
1.著作类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6页。

〔2〕周鲠生:《国际法》上册,商务印书馆1976年版,第156页。

2.论文类
〔3〕王家福、刘海年、李步云:《论法制改革》,《法学研究》1989年第2期。

3.文集、教材类
〔4〕龚祥瑞:《比较宪法学的研究方法》,载《比较宪法研究文集》第1册,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

〔5〕佟柔主编:《民法》,法律出版社1980年版,第123页。

4.译作类
〔6〕[英]梅因:《古代法》,沈景一译,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69页。

5.报纸类
〔7〕王启东:《法制与法治》,《法制日报》1989年3月2日。

6.古籍类
〔8〕《宋会要辑稿·食贷》卷三。

〔9〕[清]沈家本:《沈寄簃先生遗书》甲编,第43卷。

7.辞书类
〔10〕《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79年版,第932页。

8.港台著作
〔11〕戴炎辉:《中国法制史》,台湾三民书局1966年版,第45页。

〔12〕史尚宽:《民法总论》,台湾1988年版,第230页。

9.外文类
从该文种注释习惯。

著作或者文章名使用斜体。

尽可能避免中外文混。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