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实务课后习题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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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实务第2章课后习题参考答案

国际贸易实务第2章课后习题参考答案

国际贸易实务第二章课后习题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C2. B3. D4. A5. D二、多选题1.ABC2.ABCDE三、简答题1、答案要点:我国进出口商品的作价原则是:在贯彻平等互利的原则下根据国际市场价格水平,结合国别地区政策,并按照我们的购销意图确定适当的价格。

由于价格构成因素不同,影响价格变化的因素也多种多样。

因此在确定进出口商品价格时,必须充分考虑影响价格的种种因素,并注意同一商品在不同情况下应有合理的差价,防止出现不区分情况,采取全球同一价格的错误做法。

2、答案要点.1)考虑商品的质量和档次2)考虑运输距离3)要考虑交货地点和交货条件4)考虑季节性需求的变化5)考虑成交数量6)考虑支付条件和汇率变动的风险此外,交货期的远近,市场销售习惯和消费者的爱好与否等因素,对确定价格也有不同程度的影响。

3.答案要点:固定价格即固定作价法,是指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将货物价格一次“订死“,不再变动。

这种作价办法比较适合交易量不大、市场价格变动不大、交货期较短的商品交易。

在大宗交易时,一般应加订保值条款,规定如果计价和支付货币币值发生变动,价格可根据保值货币相应调整,以防止汇率变动可能产生的风险损失。

4、答案要点:(1)凡价格中包含佣金的,称为“含佣价”。

含佣价可用文字表示。

如USD per metric ton CIF New York including 2% commission 。

(2)也可在贸易术语后面加注佣金的英文缩写字母“C”,并注明佣金的百分比来表示,如USD per metric ton CIFC2% New York 。

(3)明佣的表示方法一般是在价格之后加列一定百分比的佣金率,如USD27.50 per piece CIFC5 New York ,这里的C5指5%commission ,即佣金率。

(4)除用百分比表示外,也可以用绝对数来表示,如“每公吨付佣金25美元”。

如中间商为了从买卖双方获取“双头佣金”或为了逃税,有时要求在合同中不规定佣金,而另按双方暗中达成的协议支付。

《国际贸易实务》(钟昌标 叶劲松)课后习题参考答案第三章

《国际贸易实务》(钟昌标 叶劲松)课后习题参考答案第三章

第三章一、思考题1.交易磋商的方式有哪几种?在实际业务中应如何选用?交易磋商的方式可以分为口头的和书面的两类。

口头磋商主要指进出口双方面对面的谈判。

另外,进出口双方通过国际长途电话进行谈判也属于口头磋商形式。

书面磋商是指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因特网等通讯方式来进行交易磋商。

通常口头磋商方式用于大宗的、交易条件复杂的商品的交易,以及新产品、对新客户的初次成交当中。

这是因为面对面的口头磋商便于双方充分交流和使用谈判技巧,有利于双方建立信任和发展长远的业务关系。

书面磋商方式则用于交易条件清楚明确或有普通习惯做法的商品、技术交易中。

2.处理询盘时应注意哪些问题?(1)询盘不一定要有“询盘”字样,凡含有探询交易条件或价格方面的意思表示的均可作询盘处理。

(2)询盘人在询价时除询问商品价格外,也应注意询问其他交易条件,如商品的款式、型号、数量、包装以及付款方式、交货时间、估价等。

(3)在选定了询盘的国别或地区后,要选择其中几家交易对象向他们发出询盘,而不是同时向所有的潜在交易对象发出询盘,以免暴露我方销售或购买意图。

(4)因买卖双方处于平等地位,所以询盘不必使用过分客气的词句。

同时,买卖是公司间的交易,而不是私人间交易,因此询盘应寄送给公司,而不应寄给个人,这样也可避免信件被耽搁。

(5)询盘必须简洁、清楚,用词要得体。

询盘是交易磋商的第一步,在法律上对询盘人和被询盘人均无约束力。

3.构成发盘的条件有哪些?根据《公约》,构成发盘应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发盘应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

(2)发盘内容必须十分确定。

(3)发盘应表明订约的意旨。

(4)发盘应传达到受盘人。

发盘只有被送达到受盘人时才生效。

4.《公约》对发盘的撤销是如何规定的?根据《公约》第16条第(1)款的规定,在合同订立以前,发盘可以撤销,如果撤销的通知于受盘人发出接受通知之前送达受盘人,也就是说,在发盘已经送达受盘人之后,即发盘已经生效之后,在受盘人发出接受通知以前的这段时间内,发盘原则上仍可以撤销,但撤销的通知必须在受盘人发出接受通知之前送达受盘人。

国际贸易实务课后答案详解

国际贸易实务课后答案详解
6.何谓托收?按国际商会“522出版物”,它共有哪几种?其特点各如何?
答:(1)托收的含义
按照《托收统一规则》(国际商会第522号出版物)的规定,托收是指由接到委托指示的银行处理金融单据和/或商业单据以便取得承兑或付款,或凭承兑或付款交出商业单据,或凭其他条件交出单据。
(2)托收的种类及其特点
按国际商会“522出版物”,托收可分为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两种。
(2)汇付和托收都属于商业信用的原因
因为汇付结算货款的过程中和托收业务中,银行都只是提供服务而不提供信用,所以汇付和托收都属于商业信用性质。
4.试比较凭单付汇与一般汇付和跟单托收的异同。
答:(1)凭单付汇与一般汇付的异同
①两者相同点:两者都属于汇付方式,同属商业信用,具有汇付的共性特征。
②两者不同点:凭单付汇较之一般汇付方式易为买卖双方所接受,但其通常只适用于现货交易。
①光票托收。光票托收是指金融单据不附带商业单据的托收,即仅把金融单据委托银行代为收款。光票托收不附带商业单据,适用货款尾数、小额货款、贸易从属费用和索赔款的收取。
②跟单托收。跟单托收是指金融单据附带商业单据或不用金融单据的商业单据的托收。跟单托收附带商业单据,是货款结算通常使用的托收方式。
7.在出口业务中采用跟单托收方式通常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一般说来,在出口贸易中采用托收方式时,为确保收汇安全,我外贸企业应妥善掌握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认真调查和考察进口人的资信情况、经营能力和经营作风,掌握有关商品的市场信息,并在此基础上妥善制定授信额度、控制成交金额与交货进度。
(2)国外代收行一般不能由进口人指定,如确有必要,应事先征得托收行同意,以防进口人指定的代收行不可靠,或往来渠道不畅,造成托收行拒绝托收申请的被动局面,甚至因代收行信用不佳或产生意外而遭致货款落空。

国际贸易实务课后习题标准答案-(1)

国际贸易实务课后习题标准答案-(1)

第一章货物的品质和数量一、名词解释(略)二、填空题1.文字说明、样品2.规格、等级、标准、牌号3.良好平均品质、上好可销品质4.溢短装百分比、机动幅度的选择权和溢短部分的计价方法5.重量单位、容积单位、个数单位、长度单位、面积单位、体积单位6.公制、美制、英制、国际单位制7.按实际皮重、按平均皮重、按约定皮重、按习惯皮重三、选择题1.C2.C3。

C 4.C 5。

B 6.B 7.C四、判断题1.× 2.√3。

×4.×5。

√6.×五、问答题1.答:主要有:按货物的主要用途命名、按货物的主要原材料命名、按货物的主要成分命名、按货物的外观造型命名、使用褒义词命名、以人物名字命名、按货物的制作工艺命名。

2.答:品名条款必须明确、具体规定货物的名称;适合货物的特点;采用外文名称时,要做到译名准确,与原名意思一致,避免含糊不清或过于空洞。

3.答:国际货物买卖的交易双方首先必须在合同中明确规定货物的名称,才能进一步确定货物的质量。

而货物的质量不仅关系到价格的高低、销售数量,而且直接关系到买卖双方的利益.因此,品质条款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重要内容。

4.答:表示货物品质的方法有多种,具体包括:文字说明和样品。

其中,文字说明的方法主要有规格、等级、标准、商标或牌号、产地等。

在使用是应该根据货物的特点、市场习惯、实际需要和交易的具体情况选用.5.答:合同中规定数量机动幅度一般使用溢短装条款,多装或少装数量的价款在合同中作相应的规定.6.答:国际贸易中重量的规定方法有:毛重、净重、公量、理论重量、法定重量等。

7.答:有区别。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About表明数量可有上下10%的伸缩,因此,“About 500m/t”的交货数量可在450-550m/t之间,而“500m/t 5% more or less at seller’s option"卖方最多可交525m/t,最少可交475m/t,多交或少交部分一般按合同价格计价。

国际贸易实务课后答案

国际贸易实务课后答案

国际贸易实务课后习题参考答案国际贸易术语复习思考:1。

答:国际贸易术语是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和长期的实践所形成的,用简短的概念或字母表示商品价格构成,说明交货地点和确定风险和责任、费用划分等问题的专用术语.2。

答:FOB、CFR、CIF的共同点:(1)三种价格术语交货性质相同,都是凭单交货,凭单付款象征性交货(2)三种价格术语都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其承运人一般只限于船公司。

(3)三种价格术语交货点均为装运港船舷。

(4)三种价格术语风险点均以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即从卖方转移至买方。

(5)三种价格术语办理出,进口清关手续相同:目的港的进口清关,费用等均由买方负责办理;装运港的装船,陆运,出口报关,办理许可证等均由卖方办理。

(6)三种价格术语成交方式相同:签订的都属于装运合同.FOB、CFR和CIF价格术语的不同点:(1)费用构成不一样,报价不一样。

FOB价格是考虑货物从原料购进、生产直到出口报关货物装到买方指定船舱同的一切费用和利润为止,而CFR是在FOB价格的基础上再加上海运费,CIF则是在FOB价格的基础上再加上海运费和保险费。

(2)运输办理不同:FOB租船订舱由买方办理;CFR、CIF租船订舱由卖方办理并支付运费。

保险费支付、办理不同:FOB、CFR保险由买方办理,卖方应于装船前通知买方;CIF保险由卖方办理并支付保险费,卖方按合同条款,保险条款办理保险并将保险单交给买方.(3)价格术语后港口性质不一样,FOB后的港口指卖方所在国的港口,而CFR与CIF后的港口指买方所在国的港口。

3。

答:应考虑以下因素:(1)运输方式与货源情况(2)运费变动因素(3)运输过程中的风险(4)办理进出口货物清关手续有无困难4。

答:DAT术语卖方负责卸;DAP术语卖方不负责卸货。

案例分析:1。

答:(1)不需要,因为采用FCA术语(货交承运人),卖方只要将货物在指定的地点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并办理了出口清关手续,就完成了交货,即只要货交承运人风险就转移给买方,所以不用承担案中的损失。

(完整word版)国际贸易实务课后答案 .陈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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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实务课后习题参考答案国际贸易术语复习思考:1.答:国际贸易术语是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和长期的实践所形成的,用简短的概念或字母表示商品价格构成,说明交货地点和确定风险和责任、费用划分等问题的专用术语。

2.答:FOB、CFR、CIF的共同点:(1)三种价格术语交货性质相同,都是凭单交货,凭单付款象征性交货(2)三种价格术语都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其承运人一般只限于船公司。

(3)三种价格术语交货点均为装运港船舷。

(4)三种价格术语风险点均以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即从卖方转移至买方。

(5)三种价格术语办理出,进口清关手续相同:目的港的进口清关,费用等均由买方负责办理;装运港的装船,陆运,出口报关,办理许可证等均由卖方办理。

(6)三种价格术语成交方式相同:签订的都属于装运合同。

FOB、CFR和CIF价格术语的不同点:(1)费用构成不一样,报价不一样。

FOB价格是考虑货物从原料购进、生产直到出口报关货物装到买方指定船舱同的一切费用和利润为止,而CFR是在FOB 价格的基础上再加上海运费,CIF则是在FOB价格的基础上再加上海运费和保险费。

(2)运输办理不同:FOB租船订舱由买方办理;CFR、CIF租船订舱由卖方办理并支付运费。

保险费支付、办理不同:FOB、CFR保险由买方办理,卖方应于装船前通知买方;CIF保险由卖方办理并支付保险费,卖方按合同条款,保险条款办理保险并将保险单交给买方。

(3)价格术语后港口性质不一样,FOB后的港口指卖方所在国的港口,而CFR 与CIF后的港口指买方所在国的港口。

3.答:应考虑以下因素:(1)运输方式与货源情况(2)运费变动因素(3)运输过程中的风险(4)办理进出口货物清关手续有无困难4.答:DAT术语卖方负责卸;DAP术语卖方不负责卸货。

案例分析:1.答:(1)不需要,因为采用FCA术语(货交承运人),卖方只要将货物在指定的地点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并办理了出口清关手续,就完成了交货,即只要货交承运人风险就转移给买方,所以不用承担案中的损失。

国际贸易实务 教学课件 ppt 作者 孟海樱 .课后习题参考答案

国际贸易实务 教学课件 ppt 作者 孟海樱 .课后习题参考答案

《国际贸易实务》课后习题参考答案第一章绪论一、单项选择题1.A2. D3. B4. A5. A6.D7. B8. D9. D 10. C二、多项选择题1.ABCD2.AC3.ABCD4.ABC5.ABCD6.BCD三、简答题1.构成有效发盘的条件:应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内容必须十分确定,必须表明发盘人对其发盘一旦被接受即受约束的意思(表明订约意旨)。

构成有效接受的条件:必须由受盘人作出,必须在发盘规定的时效内作出,必须是同意发盘所提出的交易条件。

2.有关货物价格、付款、货物质量和数量、交货地点和时间、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赔偿责任范围或解决争端等等的添加或不同条件,均视为在实质上变更发价的条件,如实质性变更属于还盘,如非实质性变更,属于接受。

3.发盘在以下情况下失效:受盘人拒绝而失效,发盘人依法撤回、撤销,有效期已过,发盘人或受盘人在发盘被接受前丧失行为能力。

4.逾期接受一般情况下视为无效。

若是因为受盘人的原因使接受超过了期限,则发出的接受成为一项向原发盘人发出的新发盘,除非该“接受”被发盘人立即表示接受,若接受的通知是在发盘的有效期限内发出的,按通常情况应能及时到达发盘人,但因为其他原因,在到达发盘人时超过接受的期限的,除非发盘人及时通知受盘人不接受,否则该接受有效。

5.凡是对货物价格、付款、品质、数量、交货地点、时间、赔偿责任范围、争端解决方式等添加或修改,均为实质性变更,其他条件的变更一般为非实质性变更。

6.合同书的形式:合同/确认书(sales/purchase contract or confirmation),协议(agreement),备忘录(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 ),意向书(letter of intent),订单/委托购单签订书面合同的意义:合同成立的证据,合同生效的条件,合同履行的依据。

四、案例分析1.合同不成立,虽然发盘不可撤销,但可撤回,本案例中撤回通知比发盘先送达收盘人,撤回有效。

国际贸易实务 课后练习参考答案

国际贸易实务 课后练习参考答案

课后练习参考答案第1章商品的品名、品质、数量■课后自测□选择(单项)1、C2、B3、D4、A5、A□判断1、√2、×3、×4、√5、×6、√7、×8、√9、×10、√□简答1、从法律角度上看, 商品的具体描述是商品说明的一个主要组成部分,是货物交收的基本依据之一。

从业务角度看,商品品名是交易的物质内容,是交易赖以进行的物质基础和前提。

2、实物样品表示法:包括看货买卖、凭样品买卖等;文字说明表示法:包括凭规格买卖、凭等级买卖、凭标准买卖、凭牌号或商标买卖、凭产地名称买卖、凭说明书买卖和图样买卖等。

3、溢短装条款是在买卖合同的数量条款中,明确规定卖方允许多装或少装的百分比,其幅度不超过规定的百分比为限。

包括三方面的具体内容:①可溢短装的百分比。

②溢短装的选择权在买方或卖方。

③溢短装的计价。

4、①应根据不同商品的特性,正确使用表示品质的方法;②要从国内的生产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规定适当的品质指标;③要注意条款的科学性和灵活性;④在进口交易中,应从我国实际出发,合理确定商品的各项品质指标。

5、①在合同中明确具体地规定数量的机动幅度;②在交易数量前加上“约”字,(按《UCP500》的解释,允许对有关金额或数量有±10%的增减);③在合同中未明确规定数量机动幅度,也未在交货数量前使用“约”字,(按《UCP500》的解释,在不超过信用证金额的条件下,对散装货物有±5%的机动幅度)。

■案例分析案例1本案例分析:在进出口贸易中,商品品质质量关系到用户的切身利益,正确规定商品品质的表示方法,有助于减少履行合同可能发生的争议。

对于样品买卖,在看样后,应采取有效措施固定样品,并在合同中正确表示,以避免交货时的争议。

案例2本案例分析:①在国际贸易中,凡属既凭样品买卖,又凭规格买卖,卖方所交货物必须既符合规格要求,又要和样品完全一致,否则买方有权拒收并提出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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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实务(答案)第一章案例分析题:某年3月,A公司与B公司按照CIF条件签定了一份出口某种日用品的合同。

由于考虑到该商品的季节性很强,买方要求在合同中规定货物必须在4月底之前运达目的港,以保证5月初投入市场,过期买方不再接受货物。

卖方为了卖得好价钱,同意了买方的条件,并在合同中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卖方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发运了货物,然而载货船只在途中发生故障,修船延误了时间,结果货到目的港已是五月中旬。

买方拒绝接受货物,并提出索赔,双方为此发生了争执。

卖方认为,合同是按照CIF条件成交的,根据《INCOTERMS 2010》的解释,CIF是在装运港交货,买卖双方承担的风险是以装运港船上为界划分,也就是说卖方只承担货物装上船之前的风险,而在运输途中发生的货物损坏,灭失以及延误的风险均由买方承担。

但买方则认为,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已明确规定了期限到达,这是买方接受货物的前提条件。

现在货物抵达目的港的时间超过了规定的最后期限,买方自然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你认为卖方主张有理,还是买方主张有理?答:我认为是买方的主张有理。

理由:虽然根据《INCOTERMS 2010》的解释,CIF是在装运港交货,买卖双方承担的风险是以装运港船上为界划分也就是卖方只承担货物装上船之前的风险,而在之后的风险由买方承担。

在一般情况下卖方不承担因为装船之后的由于运输公司逾期到达目的港的风险责任。

但是,由于在合同中有一条对于卖方极其不理的条款:“保证在 4月底之前到达目的港,过期买方不接受货物”买方也同意签署了合同,那么就应当根据合同中的条款履行,买方可以拒绝接受逾期货物。

第二章思考题:1、E XW买卖双方的基本义务卖方基本义务:(1)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将合同约定的货物置于买方的处置之下(2)承担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之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3)提交商业发票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以及合同可能要求的,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凭证。

买方基本义务:(1)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受领卖方提交的货物,并按照合同规定支付货款。

(2)承担受领货物之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3)自担风险和费用,取得任何出口和进口许可证或者其他官方许可,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并办理货物出口的一切海关手续。

2、比较FCA CPT和CIP的异同点。

相同点:第一、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包括多式联运,也包括海运。

第二、卖方在规定的日期或期间内在出口国的内地或港口把货物交给承运人或第一承运人照管。

第三、卖方自行负担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它官方批准证件,并办理货物出口所必须的一切海关手续;买方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它官方批准文件,并办理货物进口以及必要时经由另一国家过境运输所需的切海关手续。

第四、卖方支付货物出口所需的办理海关手续的费用以及为出口应交纳的一切关税、税捐等。

买方支付货物进口和必要时经另一国家过境运输应缴纳的一切关税税捐和其它官方费用及办理海关手续的费用。

第五、卖方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直至货物在指定的出口国内地或港口交给承运人或第一承运人处置时为止;货交承运人或第一承运人处置后的风险则由买方负责。

不同点:贸易术语办理运输合同,承担到目办理保险合同,支付相应的地的运费保费FCA买方买方CPT卖方买方CIP卖方卖方 3、DAT术语主要在何种条件下运用。

当买方愿意办理进口手续及承担相应费用,不愿意负责卸货,愿承担运输终端交货后的风险时;当卖方愿意承担运输终端交货前的一切风险,愿意负责卸货, 和办理出口手续和负责其费用。

4、具体说明DAP与CIP术语的异同点。

相同点:(1)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

(2)卖方负责出口相关手续办理以及费用支付,买方负责进口相关手续办理以及费用支付。

(3)卖方负责办理运输合同,承担到目的地的运费。

(4)买方不负责卸货。

不同点:(1)风险的转移:CIP :卖方承担将货物交给第一承运人控制之前的风险,买方承担之后的风险。

DAP卖方承担将货物交给买方控制之前的风险, 买方承担之后的风险。

(2)保险合同CIP:卖方有义务为买方订立有关货物运输的保险合同。

DAP卖方对买方无订立保险合同的义务。

但应买方的要求,并由其承担风险和费用的情况下,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供其办理保险所需的信息。

5、案例采用DATQINGDA咪语标价是否合适?不合适,不应写 DAT QINDAO,DAT后应该插入具体的青岛市内指定仓库的地址。

6采用DDP术语时应该注意什么问题(1)如果卖方不能直接或间接地取得进口许可或办理进口手续,即不能完成进口清关,则不应使用该术语。

(2)卖方对买方没有订立保险合同的义务,但由于整个运输过程的风险要由卖方承担,卖方通常通过投保规避货物运输风险。

(3)由于卖方承担在特定地点交货前的费用,建议双方尽可能清楚的约定指定目的地内的交货点,最好能具体到指定目的地内特定的点。

(4)如果卖方按照运输合同在目的地发生了卸货费用,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卖方无权向买方要求偿付。

(5)除非买卖合同另行明确规定,任何增值税或其他应付的进口税款由卖方承担。

(PS貌似采用DDP术语时会先要求买方支付货款,或者先支付一定的预付款,或者找你信得过得货运代理来控制货权。

还有去俄罗斯基本是无法做DDP的,除非自己在俄罗斯有注册的公司)案例分析题新加坡某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A公司)与中国某商贸公司(以下简称 C公司)订立了一份买卖合同,销售白糖 500吨。

为联系货源,A公司与马来西亚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B公司)订立了一份 FCA合同,购买500 吨白糖,合同约定提货地为B公司所在地。

2000年7月3 日,A公司派代理人到B公司所在地提货,B公司已将白糖装箱完毕并放置在临时敞棚中,A 公司代理人由于人手不够,要求 B公司帮助装货,B公司认为依照惯例,货物已交给A公司代理人照管,自己已履行完应尽的合同项下的义务,故拒绝帮助装货。

A公司代理人无奈返回,3日后A公司再次组织人手到 B公司所在地提取货物。

但是,在货物堆放的3天里,因遇湿热台风天气,货物部分受损,照成 10% 的脏包。

后A公司将货物运到装运港口,悉数交与承运人,承运人发现存在10%勺脏包,欲出具不清洁提单,A 公司为了取得清洁提单以便顺利结汇,便出具保涵,许诺承担承运人因签发清洁提单而产生的一切责任,承运人遂出具了清洁提单,A公司得以顺利结汇,提单和保险单转移至 C公司手中。

7月21日,货到上海港,C公司检查出10%勺脏包,遂申请上海海事法院扣留承运人的船舶并要求追究其签发清洁提单的责任。

承运人则依据A公司出具的保函要求 A承担责任。

请问,本案中 A公司是否承担 C公司的损失? A公司应从中吸取什么教训?答:A公司需要承担C公司的损失。

原因:A公司以保函换取到了清洁提单,保函是托运人和承运人之间达成的一项保证赔偿的协议。

A公司也因根据保函替运输公司承担责任。

吸取教训:(1) A公司与B公司签订的是FCA合同,FCA规定如果双方约定的交易地点实在卖方(B 公司)所在地,卖方要负责包货物装上买方安排的承运人提供的运输工具上。

(2) A 公司向承运人开据保单以换取清洁提单,但实际上卖方不仅没有获取利益,反而会面临更大的风险:①承运人管理货物的责任心降低,货损扩大。

②卖方面临被解除合同,损害赔偿的风险。

第三章思考题1、FCA FAS和FOB这三种贸易术语有何共同特点?A..他们的通关手续问题都是一样的。

都是卖方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证件,并且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买方自付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证件,并且办理货物进口和从第三国过境运输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B•运输合同和保险合同都是一致的。

都是卖方对买方无订立运输合同的义务,但如果买方有要求,或按照商业习惯,在买方承担风险和费用的情况下,卖方也可以按照通常情况下订立运输合同;卖方对买方无订立保险合同的义务。

但应买方的要求,并在买方承担风险和费用的情况下,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供其办理保险所需的信息。

2、FOB的变形是怎样产生的?常用的变形有哪几种?在按FOB条件成交时,卖方要负责支付货物装上船之前的一切费用。

但各国对于“装船”的概念没有统一的解释,有关装船的各项费用由谁负担,各国的惯例或习惯做法也不完全一致。

如果采用班轮运输,船方管装管卸,装卸费计入班轮运费之中,自然由负责租船的买方承担;而采用程租船运输,船方一般不负担装卸费用。

这就必须明确装船的各项费用应由谁负担。

为了说明装船费用的负担问题,双方往往在 FOB术语后加列附加条件,这就形成了 FOB的变形。

主要包括以下几种:①FOBLiner Terms (FOB班轮条件):这一变形是指装船费用按照班轮的做法处理,班轮的特点之一是管装管卸,即装卸费用由船公司承担,而FOB由买方租船订舱。

所以,采用这一变形,装船费由买方承担,卖方不负担装船的有关费用。

②FOBUnder Tackle(FOB吊钩下交货):这一变形是指卖方负担费用将货物交到买方指定船只的吊钩所及之处,而吊装入舱及其他费用,概由买方负担。

③FOB Stowed (FOB理舱费在内):这一变形是指卖方负责将货物装入船舱并承担包括理舱费在内的装船费用。

理舱费是指货物入舱后进行安置和整理的费用。

④FOB Trimmed (FOB平舱费在内):这一变形是指卖方负责将货物装入船舱并承担包括平舱费在内的装船费用。

平舱费是指对装入船舱的散装货物进行平整所需的费用。

3、C FR和CIF条件成交,如卖方不愿承担卸货费可选用那种变形?分别选用 CFREx Ship's hold (CFR舱底交接)CIF Ex Ship's hold (CIF舱底交接):船到目的港在床上办理交接后,由买方自行启舱,并负担货物由舱底至码头的费用。

4、举例说明风险的提前转移和货物的特定化问题。

买方没有按约定受领货物或没有给予卖方完成交货义务的必要指示,例如给予装船时间或交货地点的通知,那么,风险和费用的转移可以提前到交货之前。

风险的提前转移有一个前提条件,那就是货物必须已正式划归合同项下,即清楚地划出或以其他方式确定为该合同项下的货物。

这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特定化问题。

例如指明哪些货物划归甲合同项下,那些货物划归合同项下。

如果货物尚未特定化,风险就不能提前转移。

5、什么是到达合同?它与装运合同有何区别?⑴ 到达合同的含义到达合同(Arrival Contract)是与装运合同相对而言的。

在装运合同下,卖方只保证货物按时装运,不保证货物按时到达。

(2)到达合同与装运合同的区别①交货地点不同。

到达合同下,卖方交货地点在进口国边境、港口或在进口国内地;装运合同下,卖方交货地点在出口国启运地或装运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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