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银行合作协议书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江西企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和中国银行合作协议书

甲方:中国银行江西分行

乙方:江西企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为切实支持江西中小企业发展,缓解中小企业贷款难、融资难问题,支持江西中小企业迅速成长壮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法》等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乙方一般为中小企业提供上市、融资、信息、咨询代理等有偿服务。在本合作期限内,乙方为扩大业务领域和服务范围、建立分公司和投资新项目时,适用本协议。

第二条乙方注册资金 300 万元,在本合作期内,乙方对外发生业务成本和费用不得超过其注册资金的倍。

第三条乙方同意在甲方下属机构和支行开立基本结算帐户用于日

常经营活动。

第四条合作期间,双方各司其职,甲方有权决定每笔借款贷与不贷,乙方有权决定是否为客户提供融资或其他服务。双方互不干涉,但双

方应保持通畅的沟通。

第五条甲方承诺

(一)乙方需要拓展业务领域和经营、设立分公司或其他重大战略性计划时,甲方应及时提供项目资金借贷,以支持乙方。(二)甲方在合法范围内,优先为甲方提供足额借贷资金,需要

乙方提供的担保可以适量减低。

第六条乙方承诺

(一)、每月10日前向甲方提供上一月度全部对外业务明细、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所有开户银行帐号等财务资料;

(二)、接受甲方对其经营、财务情况的检查监督;

(三)、发生下列事项时,应在三个工作日书面告知甲方:

1.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经营场所的变更;

2.乙方自身在其他金融机构增加或减少贷款;

3.乙方股份结构或资产状况发生变化,包括但不限于股份制改造、分立合并、股份转让、资产出售等;

4.对外投资;

5.乙方作为被告的仲裁、诉讼;

6.其他经营、财务、管理中的重大事项。

第七条乙方提供服务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为中小企业提供上市服务、融资服务、中介服务、创业服务、代理服务、技术服务、人才服

务、信息服务、咨询服务等。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执行。第九条协议合作期限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到期后如双方同意,再继续签订协议。本协议由甲、乙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法人代表或有权签字人

签字

乙方法人代表或有权签字人

签字年月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