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学校章程规章制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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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章程和各规章制度

学校章程和各规章制度

学校章程和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规范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本校全体师生员工,凡在本校参加教育教学活动和管理工作的,均应遵守本章程。

第三条本校的目标是培养具有高尚品质、良好素养和积极进取精神的优秀人才。

第二章学校章程的制定和修改第四条学校章程由校长召集学校全体教职员工代表大会,经过讨论和表决通过。

第五条学校章程的修改和补充,应经校长提议,学校全体教职员工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三章学生管理制度第六条学生应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尊师重道,乐于助人,热爱学习,积极参加各项活动。

第七条学生要严格遵守学校的学习纪律,按时上课,按时完成作业,不得旷课、迟到或早退。

第八条学生应尊重老师和同学,不得打架斗殴,不得辱骂老师和同学,维护校园的良好秩序。

第四章教师管理制度第九条教师应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准则,恪守教学纪律,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做学生的楷模。

第十条教师应尊重学生,尊重学生的个性和特长,注重培养学生的创造力和思维能力,关心学生的成长发展。

第十一条教师要积极参加各项培训和教育活动,不断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水平,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做出贡献。

第五章各项规章制度第十二条学校设立学生会,由学生代表自行选举产生,代表学生的利益,组织学生活动,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十三条学校设立劳动委员会,由教职员工代表组成,负责组织校园文化建设和环境卫生,保障师生员工的健康和安全。

第十四条学校设立教学督导组,由教师代表组成,对学校的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进行评估和监督,提供改进建议和意见。

第十五条学校设立学术研究组,由教师代表组成,开展教育教学和科研活动,提升学校的学术水平和影响力。

第六章监督和处罚制度第十六条对于违反学校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学校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

第十七条学校设立监督委员会,由学校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对学校的管理工作和教学活动进行监督和评估。

小学学校章程

小学学校章程

学校章程学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推进以法治校,加强学校的民主法制建设,推动学校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校名:;学校性质:公立全日制完全小学,学制为六年;第三条学校办学宗旨:为学生创设发挥潜能张扬个性的环境, 为学生塑造幸福智慧奋发有为的人生;办学目标:为教师的发展铺路为学生的成功奠基;办学理念:以德立教铸师魂,科研兴校促发展;知人善任能创新,民主管理会合作;第四条学校校训:励志图强爱国荣校第五条本校的使用语言:基本教学语言为汉语言文字;推广和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第二章管理体制、组织机构第六条学校由中心校主管;校长由苍梧县教育局任免;学校下设教务处、总务处等职能部门,在校长的领导下履行职责开展工作;第七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充分发挥党组织的保证监督和教职工的民主参与作用;注重发挥每个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第八条校长是学校行政的负责人,全面负责学校的行政工作,依法对学校实施科学管理;第九条校长享有以下职权:一决策权;在广泛听取多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校长对学校的教育教学、行政管理等方面的重大事务有最后的决定权;二财经权;学校财务在校长的领导下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划和管理的前提下,校长有权决定学校内部布局,有权决定学校基建项目的列项和实施,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校长有权筹集、管理和使用学校的行政经费;三招生权;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招生,保证施教区范围内适龄儿童全部入学;四奖惩权;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和其他工作实际对干部、教职工进行奖励;第十一条校长履行下列义务: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制定学校的发展规模和学期工作计划,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二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并依法保护全体师生的合法权益;三加强校园校舍、设备设施的建设;四充分发挥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促进学校、家庭、社会教育的协调一致,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五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指导和监督,组织好各中层处室开展工作;第十二条学校实行校务公开制度,校务公开的基本内容为:学校办学方向、规划和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重大事项;上级有关的教育系统行风建设政策、规定;学校重要的财务收支情况;涉及教职工权益的重要事项;社会及教职工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校务公开的方式主要有会议通报和校务公开栏通报;第十三条学校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评估、检查、审议和监督;第十四条学校接受政府其它职能部门的检查和监督;第十五条学校接受社会、家长的舆论监督,听取其合理化建议;第三章教育教学管理第十六条学校依据小学管理规程进行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活动;第十七条学校教育教学必须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使学生全面发展、学有特长,在道德情操、知识技能、兴趣特长、体魄心理等方面均达到一定的水准;第十八条学校严格按照小学德育纲要建立健全德育机构及工作网络,使学校的德育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实效;一各学科课程有机渗透德育,加强班集体建设,做好少先队工作;二贯彻执行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第十九条学校贯彻实施国旗法,每周一早晨全体师生集中,举行规范升旗仪式,接受爱国主义教育;第二十条学校以班级为教育教学的基本单位;班主任担负班集体的组织者、教育者和指导者的责任,并负有协调本班的各科教育教学工作和沟通学校与家庭、社会之间联系的责任;第二十一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采用启发式和讨论式教学,合理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努力提高教学质量;第二十二条学校按学科设立教学研究组,作为教师集体进行教学研究的组织;教研组设语数教研组长各一名,教研组长组织本教研组教师开展学科教研活动,贯彻落实学校的教学计划,完成学校的各项教学任务;教研组长以学科教学质量和教研成果对校长负责,接受教导处指导、督促和检查;第二十三条认真搞好教学研究和教科研工作;学校结合教育教学的实际情况规划申报相应的课题,认真制定方案组织实施;课题组老师要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勇于实践,乐于总结;每位教师撰写具有一定质量的教育教学论文不少于一篇;第二十四条加强学校课程改革管理,提高学校特色项目的建设;学校执行学科教学常规,抓好备课、课堂教学、作业批改、课外辅导和教学质量检查等环节的管理;第二十五条学校按上级教育部门规定,统一征订教材和资料,严禁教师以各种理由擅自向学生推销或要求购买各种学习资料;第二十六条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开齐上足上好各门课,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和作业量;积极探索一条低负高效的素质教育之路;第二十七条学校教师不得利用寒暑假,节假日进行集体补课,禁止有偿家教;第二十八条依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开展学校的体育和卫生工作,加强健康教育,组织学生定期开展各种比赛活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第二十九条加强学生身体健康检查统计,疾病防治及教学卫生工作,增强学生体质;第三十条加强学籍管理,健全学籍档案,严肃招生、毕业证书颁发、学生档案管理等各项纪律制度;第三十一条认真管理和组织教师积极使用教学设施、仪器设备、文体器材、图书资料,充分发挥现代化教学设施的使用效益,同时做好各类教育教学资料的收集与归档工作;第四章总务后勤管理第三十二条总务处工作坚持为教育教学服务、为师生生活服务的原则,给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提供保障;第三十三条建立健全财务制度,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并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政府机关部门的审查和监督;第三十四条学校经费以政府拨款为主;严格按照上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进行收费;第三十五条根据校园建设的总体规划,科学合理地搞好学校的基本建设,努力营造符合学生身心特点、整洁、优美、健康、和谐的育人环境;第三十六条建立健全校舍校产管理制度,加强校舍校产管理,严防公物流失和浪费;第三十七条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力度,防火、防电、防盗、防毒,发现问题立即解决,确保学校安全无事故;第三十八条学校依法开展勤工俭学和社会服务,严格管理,提高效益,其收入用于改善办学条件和提高教职工福利;第五章教职工管理第三十九条学校教职工享有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同时应履行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第四十条学校教职工应具备良好的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服从领导,团结协作,锐意进取;第四十一条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制度和教师专业技术聘任制度;第四十二学校依法保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教职工享有国家政策规定的待遇,并逐步改善教职工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第四十三条学校鼓励和支持教师开展教育改革和实验,鼓励和支持教师参加学历进修,学术交流,研讨观摩以及其他方式的培训;第四十四条学校实行岗位责任考评奖励制度,根据教职工的政治与业务水平,履行岗位责任的工作态度、工作成绩和考勤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考评,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聘任,评优,津贴发放的重要依据;第四十五条对在教育教学、教育科研或学校建设等方面取得显着成绩的教职工,由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有突出贡献的教职工,由学校按程序报请上级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第四十六条对违反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违反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的教职工,学校将视其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处分、处罚或免职流动等处理;教职工对其所受处理不服的或认为其权益受到学校侵犯的可按有关规定提出申诉;校内申诉由学校党支部、工会联合设立的调解小组进行调解处理;第四十七条学校依法维护退休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第六章学生管理第四十八条凡按有关规定被本校招生入学或转入本校学习的学生即取得本校学籍,学校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有关规定管理学生学籍,建立学生档案;第四十九条依据小学生管理规程,学生的培养目标是:初步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感情,遵守社会公德的意识、集体意识,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具有自我管理,分辨是非的能力;具有阅读、书写、表达、计算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初步的观察、思维、动手操作和学习的能力;具有健康的身体和初步的环境适应能力;具有较广泛的兴趣和健康的爱美情趣;第五十条学生享有以下权利:一参与学校管理,评议学校工作,教师工作;二接受平等教育;对学校或教师的不公正待遇,有权在校内提出申诉;三参加学校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学校设备,图书等资料;四在学习成绩和操行评语等第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五享有法律法规和学校制度规定的其他权利;第五十一条学生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二规范行为,尊敬师长,形成良好的思想品德;三勤学苦练,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立志成才;四文明守纪,不随地吐痰,不乱抛废纸和杂物,不乱写乱画,不在校园内骑车,不损坏绿化,不浪费粮食,不讲粗话脏话;五维护学校声誉,为校争光;六学生干部应主动为同学、集体服务;第五十一条学校尊重学生自主发展的权利,实行班队干部竞争选举,定期轮换制,让每个学生都得到锻炼和发展;第五十二条对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或学有专长的学生或对学校作出重大贡献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五十三条对符合入学条件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各种形式的资助;第七章学校家庭社会第五十四条依据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学校协同家庭、社会形成系统教育网络,建立联系,加强沟通;成立“家长委员会”,定期举行会议,参与学校的管理和活动,帮助学校解决办学中遇到的困难,集中反映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帮助学校改进工作;第五十五条学校与家庭要学校通过家长会、家访、接待来访等方式向家长通报学校情况;学校运用家长学校、家庭教育小报等形式,及时向家长宣传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比较系统地传授家庭教育方面的知识,帮助家长改进教育方法,帮助家庭创设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第五十六条每个家庭应担负起孩子的家庭教育任务,配合学校做好孩子的教育工作,共同促进孩子健康和谐的发展;第五十七条学校主动参与村教育委员会的各项工作;第八章附则第五十八条本章程经学校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上级教育行政机关核准后实施;章程的修改由校务会议提出草案,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上级教育行政机关核准;第五十九条学校依据本章程,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第六十条本章程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一律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第六十一条本章程从二○○九年九月一日起执行;二○○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小学依法治校制度章程范本

小学依法治校制度章程范本

小学依法治校制度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任务为了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建立和完善小学依法治校制度。

本章程旨在规范小学日常管理,维护师生权益,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第二条法治原则小学依法治校遵循以下原则:1. 法律第一,依法执教。

教职工、学生及其家长应严格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尊重规章制度,规范行为表现。

2. 公正公平,依法处事。

对于学生,要严格要求,公正评价,做到公平公正处理;对于教职工,要坚持激励机制,公平评价工作表现。

3. 服务导向,依法行政。

学校要以服务教育为宗旨,始终站在教育事业发展的前沿,为师生提供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4. 依法决策,依法管理。

学校各项决策应当依法进行,管理活动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合理合法。

5. 周密安排,依法管理。

学校要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从各个方面确保依法治校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组织机构1. 学校设立依法治校委员会,由校长、教务处处长、工会主席、团委书记、学生代表组成,负责学校依法治校的具体工作。

2. 依法治校委员会每学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讨论学校依法治校工作的推进情况,并提出建议和意见。

3. 学校根据需要设立相关的依法治校工作小组,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校园安全、师生纪律、法律咨询等事务。

第二章师资队伍建设第四条师德师风教职工是学校教育教学的主体,应遵守师德师风,树立良好的示范作用。

1. 教职工应以身作则,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格要求自己的言行举止,不得在课堂上违法违规、传播错误思想。

2. 教职工要持证上岗,严守教育教学纪律,提高专业素养,不断学习更新教育教学理论和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 教职工要树立正确的评价观,公正评价学生的学业水平和综合素质,不得凭借个人偏见或歧视对学生进行评价。

第五条师资培养学校应积极组织教职工参加各类师资培训和继续教育,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

1. 学校要定期组织教师评选和培训活动,促进教师之间的交流和合作。

小学章程各项工作制度

小学章程各项工作制度

小学章程各项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内部管理,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各项工作制度是指学校在教育教学、行政管理、师资队伍建设、学生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稳定等方面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第三条学校各项工作制度应当体现社会主义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条件。

二、教育教学制度第四条教育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设置要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五条实行校长负责制的教学管理制度,校长应当亲自抓教育教学工作,分管副校长、教务主任、教研组长等应当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教育教学工作的领导。

第六条教师应当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提高教育教学效果。

第七条建立健全教学质量评估体系,定期对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评估,鼓励教师参加教育教学研究,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第八条加强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创设文明、健康、和谐的校园环境。

三、行政管理制度第九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行政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提高行政效能。

第十条实行校长负责制的学校行政管理模式,校长全面负责学校的行政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协助校长开展工作。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保证教育教学经费的合理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加强校园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师生人身安全。

四、师资队伍建设制度第十三条学校应当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重视教师的培训和继续教育,提高教师的专业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第十四条实行教师岗位责任制,明确教师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建立健全教师考核制度,激励教师发挥专长,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十五条尊重教师的人格尊严和合法权益,关心教师的生活和工作,为教师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小学依法治校制度章程(4篇)

小学依法治校制度章程(4篇)

小学依法治校制度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教育法律法规,保障小学师生的合法权益,提高学校治理水平,建立健全的依法治校制度,促进小学教育的健康发展,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依法治校是指遵循法律规定,依照法定程序,以法律为基础和准绳,保障和维护小学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校的良性发展。

第三条依法治校的基本原则是依法办学、公平公正、科学民主、教育为本、全面发展。

第四条学校依法治校的任务是建立健全的法规制度,完善学校治理结构,促进学校安全稳定,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章依法崇尚第五条学校要坚持以宪法为基础,依法管理、依法办学,尊重和保障学生、教师和家长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学校要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遵循国家课程标准和教育教学大纲,科学安排各类课程。

第七条学校要遵循行政法规和教育法规,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依法办理教育行政准则。

第三章公平公正第八条学校要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保障每个学生的平等受教育权利,不偏袒任何一个学生。

第九条学校要制定公平的招生规则和教育评价标准,确保招生录取和评价工作公正透明。

第十条学校要建立公正的纪律管理制度,对违纪行为进行公正处理,保障学生和教师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科学民主第十一条学校要依据现代教育理论和科学研究成果,制定科学合理的教育教学方案。

第十二条学校要重视家长的参与,建立家校合作机制,共同关心和教育孩子。

第十三条学校要建立学生参与民主管理的机制,培养学生的民主意识和参与能力。

第五章教育为本第十四条学校要坚持以教育为本,注重培养学生的思想道德素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十五条学校要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和服务。

第十六条学校要结合学生的个别特点,开展个性化教育,培养学生全面发展的能力。

第六章全面发展第十七条学校要关注学生的德、智、体、美等方面的发展,促进学生全面素质的提高。

第十八条学校要鼓励学生参加多种形式的课外活动,培养学生的兴趣和特长。

学校章程(完整版)

学校章程(完整版)

学校章程(完整版)第一章总则XXX是一所公办小学,依法独立办学,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本章程是为了规范学校的管理和教育教学活动,促进学校的健康发展而制定的。

第二章办学宗旨和办学特色本校的办学宗旨是以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目标,实现全面育人、发展特长。

本校的办学特色是注重素质教育,重视学生个性发展,以创育为重点,推行多元化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第三章组织机构与运行体系本校的组织机构包括:校委会、校长办公室、教务处、德育处、科研处、财务处、后勤保障处等。

本校的运行体系包括:教学管理、德育管理、科研管理、财务管理、后勤保障管理等。

第四章学生本校的学生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积极参加各项课程和活动,勤奋研究,自觉维护校园文明和安全。

第五章教职工本校的教职工应具有高尚的师德和专业素养,积极投入教育教学工作,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社会主义建设做出贡献。

第六章教育教学管理本校的教育教学管理应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注重课堂教学和实践教育相结合,推行素质教育和创育,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七章卫生保健及安全管理本校的卫生保健及安全管理应以学生身心健康为出发点,注重学校环境的卫生和安全,加强食品卫生管理,预防传染病和意外事故的发生。

第八章后勤服务和财务管理本校的后勤服务和财务管理应以提高学校服务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加强校内设施和设备的维护和更新,做好财务管理工作,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第九章学校与家庭、社会关系建设本校的学校与家庭、社会关系建设应以促进家校合作和社会支持为目标,加强与家长和社会各界的沟通和联系,共同关注学生的成长和发展。

附则本章程的解释权归XXX所有。

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需要进行补充和修改。

The school has won the "XXX of New Children's Songs in Luzhou City。

小学学校章程6篇

小学学校章程6篇

小学学校章程小学学校章程6篇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章程,章程是作用于组织内部的规范性文书。

那么什么样的章程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小学学校章程,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小学学校章程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学校依法治校,建设现代化学校制度,争创一流管理、一流师资、一流质量的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xx小学第三条学校校址:xxxxxxxx第四条办学性质:经登记批准,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办学机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xx学校是一所xxx小学,学制为六年。

第五条学校面向xx招生,招生对象为小学生,招生规模以藁城区教育局核定的班级和人数为准。

第六条办学宗旨与使命:学校以“三个面向”为指针,以教科研为先导,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大力推进教育现代化工程。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建立健全各种组织机构,规范师生言行,提高师生依法治校的自觉性,加强学校内部管理,逐步实现学校管理科学化,教育教学规范化,师生言行文明化,人才培养合格化,全面提高办学水平。

第七条学校以“务实、创新、团结、拼搏”为校风。

以“会教、乐教、善教、严教”为教风。

以“文明、团结、勤奋、向上”为校训。

第二章管理体制第八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

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学校,对内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

第九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教师聘任制、岗位责任制、依法治校责任制。

校长有下列权力:(一)重大事务决策权。

在综合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校长对学校的重大行政事务有最后的决定权。

(二)人事任免决定权。

校长有权决定对教职工的聘用。

(三)财务审批权。

学校财务在校长的领导下,实行校长审批制度。

(四)招生管理权。

小学学校章程以及规章制度

小学学校章程以及规章制度

小学学校章程以及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管理,促进学校的健康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的名称为xx小学,隶属于xx区教育局,是一所以培养学生全面发展为宗旨的小学。

第三条学校坚持“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尊重学生个体差异,注重个性发展,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努力培养全面发展的新时代学生。

第二章学校管理机构第四条学校设立校长负责全校工作。

设教务处、学工处、办公室、后勤保障等部门,分工协作,共同推进学校工作。

学校设立教师队伍,包括各学科教师、班主任、辅导员等。

第五条学校领导班子由校长、副校长等组成,对学校的日常管理和发展负责。

第六条学校各部门、教师必须服从校长的领导,听从教务处、学工处等部门的工作指导,不得擅自处理有关学校事务。

第三章学校教学管理第七条学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理念,推进素质教育,注重学生各方面能力的培养。

第八条学校加强课程建设,合理设置课程,确保教学质量。

教师要认真备课,有序上课,积极引导学生学习。

第九条学校组织各类教育活动,包括文化艺术、体育健身、科技创新等,丰富学生的校园生活。

第四章学校安全管理第十条学校要重视师生安全,在校园内建立安全预警机制,确保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

第十一条学校要定期进行消防演练,培养师生的防火意识,确保学校的消防安全。

第五章学校行为规范第十二条学校要关注学生的行为规范,制定学校行为规范,严格要求学生遵守校纪校规。

第十三条学校要积极开展德育工作,引导学生形成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远离不良行为。

第六章学校家长合作第十四条学校要积极与家长合作,共同关注学生成长,促进学校和家庭的紧密联系。

第十五条学校要定期开展家长会,及时向家长反馈学生学习情况,征求家长的意见和建议。

第七章学校设施设备第十六条学校要保障教学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确保教学环境的安全和舒适。

第十七条学校要定期检查和维护设施设备,更新更新设施设备,提高学校办学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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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学学校章程(本章程自2016年9月1日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速民主与法制建设的进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小学管理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巨野县永丰街道办事处魏海小学;魏海学校是一所公办,全日学制为六年小学;校址:巨野县永丰街道办事处魏海村委会。

第三条、学校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要求,保障服务区内适龄儿童按时全部入学,接受国家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第四条、学校把“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作为办学指导思想。

第五条、学校以“团结、严谨、求是、进取”为校风;以“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为校训;以“谆谆善诱,有教无类”为教风;以“严肃、活泼、勤奋、向上”为学风。

第六条、办学理念:为学生的一生奠基,对民族的未来负责;教育目标:培养学生有道德,有理想、有知识、有纪律的、能吃苦耐劳好品质,培养爱好学习的兴趣,教以研究学问的方法。

具体要求是:(一)、初步具有“五爱”的思想感情,具有基本的社会公德、以及分辨是非、自我保护的能力。

(二)、具有阅读、书写、表达、计算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讲普通话,了解一些生活、自然和社会常识;具有初步的观察、思维、动手操作和学习的能力,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初步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和英语口语表达能力。

(三)初步掌握锻炼和保护身体的方法,养成讲究卫生的习惯,能从事力所能及的劳动,具有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初步的环境适应能力。

(四)具有较广泛的兴趣爱好和健康的审美情趣,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逐步形成自己的特长。

第二章:管理体制第七条、学校设校长1人,教导主任1人,按照“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

校长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教导主任在校长的领导下,负责学校教学和教务方面的日常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做好教师的政治思想工作和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第八条、校长要具有较高的政治修养和思想素质。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修养和政策水平。

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

(二)联系群众,团结同志,作风民主,严于律己,顾全大局,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勇于抵制一切不正之风,言行堪为师生的表率。

第九条、校长要具有胜任领导工作的专业能力和水平。

(一)关心爱护儿童,刻苦钻研教育教学业务,有胜任1—2门学科的教学能力,具有一定的教育理论修养,从事教育教学工作至少三年以上,有丰富的教育教学实践经验。

(二)校长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并要积极参加高一层的学历进修,必须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和培训合格证书。

第十条、校长要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热爱本职工作。

积极主动,踏实肯干,具有超前发展思维和勇于进取改革创新的开拓精神和艰苦奋斗、实事求是、认真负责、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

第十一条、校长要具有较高的管理水平和组织能力。

深入实际、全面掌握教育教学和其他方面的情况,遵循教育规律并具有一定的分析能力、决策能力、指挥能力、业务能力、社交能力、理财能力和克服困难的坚强决心。

第十二条、校长要有依法治校的能力。

全面掌握教育法律、法规,合理解决各种问题,能依法按章自主办学。

在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能得到教师的拥护和社会的满意。

第十三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有如下权利:(一)、决策权。

校长主持学校的全面工作,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对学校的重大事宜有决策权。

(二)、人事权。

校长有权向中心校推荐副校长、主任人选,有权建议撤免主任,有权决定对教职工的使用,对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的教职工有权批评教育或调离本校。

(三)、财政权。

学校财务在校长的领导下实行一支笔批核。

重大基建项目、大额采购经班子会议研究后,报请上级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外,有权决定一般建设项目、一般仪器设备、办公用品的采购计划与实施。

(四)、招生权。

校长有权按上级的有关规定招生,保证服务区域内适龄儿童全部入学。

第十四条、校长对外代表学校,对内依法实施全面管理,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遵循教育规律,提高教育质量。

(二)、抓好教职工队伍建设,团结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并维护其合法权益。

(三)、全面主持学校工作,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和学年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领导和组织德育工作、教学工作、艺体卫生、保健工作、总务和勤工俭学工作。

(四)、发挥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搞好学校教育、家庭教育与社会教育密切配合,形成良好的育人大环境。

(五)、争取外界对学校工作的支持,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

第十五条、校长应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充分尊重教职工的民主权利,听取他们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六条、对学校发展规划、重大的改革方案和工作安排涉及方向、政策、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认真讨论,参与决策。

第三章、教职工大会行使的职权:第十七条:听取校长的工作汇报,讨论审议学校的办学思想、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财务预算等重大问题,提出建议。

第十八条、评议监督学校的领导干部。

有权建议校长或上级主管部门,对教职工予以记功、晋升或处分、免职。

根据区教育局统一部署,积极探索用人制度改革。

第十九条:审议学校岗位责任制方案、业绩考核方案、奖罚条例及各项制度。

第四章、教育教学管理第二十条、依据国家教委《小学管理规程》从事教育教学管理。

第二十一条、坚持德育为首的教育方针,认真贯彻有关教育教学法规、文件,进一步建设好德育机构及工作网络,使学校德育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实效。

(一)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育人为本”,认真贯彻《中小学德育工作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

(二)各学科课程有机渗透德育,加强班集体建设,做好少先队工作。

(三)贯彻执行《小学生守则》《小学生一日生活规范》培养学生良好的日常行为规范,做到行为讲规范、学习讲刻苦、生活讲卫生、活动讲参与、集体讲团结、待人讲礼貌、处事讲谦让、校内外讲形象、事事讲安全。

树立健康向上的整体形象。

(四)学校主动与社会、家庭积极配合,办好家长学校,建立以班级为点,家庭为面,社会为体的立体教育模式。

第二十二条、学校贯彻实施《国旗法》,每周一早晨全体师生集中,举行规范化升旗仪式,接受爱国主义教育。

第二十三条、学校全面推广普通话,使用规范汉字。

第二十四条、坚持以学生为本,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更新教育观念,采用现代化教育手段,提高教育质量。

第二十五条、认真贯彻《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和“国家课程标准”:开齐课程、上足课时,建立正常的教学秩序,确因有事有病需要调课者必须经教导处批准,决不允许出现空堂缺课的现象。

严格执行新教学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维护课程表操作的严肃性,任何班级不得擅自停课。

停课一天以上需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第二十六条、教材、学习资料的征订统一按上级要求管理,任何人不得擅自向学生推销征订教辅资料。

第二十七条、加强教学工作和教科研工作。

优化课堂教学,组织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和教育科研,每位教师每学期按上级要求听课节数开展听评课活动,上好一堂精品课(即一人一课),写好一篇论文。

第二十八条、改革考试制度。

严格按区教育局教研室要求组织各科考试及考查工作。

第二十九条、依照有关条例,正常开展学校的体育和卫生工作,组织学生定期开展劳动教育,社会实践和课外活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第三十条、(一)学校班主任、任课老师不得利用寒暑假、节假日进行集体补课,不得歧视后进生。

(二)加强学籍管理,健全学籍档案,对转学、升学、借读、复学等严格手续程序,严肃招生、毕业证书颁发、学生档案管理等项纪律。

(三)教导处认真管理和积极使用教学设施仪器设备、文体器材、图书资料,尤其要注重发挥现代化教学设施的使用效益,同时做好各类教育教学资料的收集归档。

第五章、总务后勤管理第三十一条、总务工作必须树立全心全意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观念。

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工作规范。

廉洁自律,克己奉公。

第三十二条、依据上级有关文件和《财务制度管理规定》,加强财务管理,坚持节俭、规范的原则。

第三十三条、学校按照上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确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依法向学生收取费用。

做到先审批后收费,亮牌收费,并做好票据、收费手册的填写。

第三十四条、总务处加强校舍、校产管理,严防公物流失和浪费,学校校产按有关规定管理。

发现危房,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向主管部门书面报告。

第三十五条、建立健全财务制度。

经费开支实行民主管理,严守财经纪律,并做好校务公开工作,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第六章、教职工管理第三十六条、学校教师享有《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履行《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义务。

第三十七条、教师应自觉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做到热爱事业、热爱学生、热爱学校、乐于奉献。

第三十八条、学校保护教师的一切合法权利,逐步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

对生活有困难的教职工,学校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尽量帮助解决其困难。

第三十九条、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证书制度”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制度”,支持鼓励教师参加各种形式的进修、培训和从事教研与科研活动。

第四十条、全体教师都应安心本职工作,坚持出满勤。

工作时间不得假借任何理由从事第二职业,不允许任何人脱岗。

有事、有病要严格按照请假制度办理请假手续,具体如下:(一)事假由本人写请假条,并办理请假手续。

病假持医院证明办理请假手续。

婚丧假、产假由本人写请假条办理请假手续。

(二)本人结婚,婚假7天,属晚婚的,增加3天。

父母、配偶、子女婚丧假为:婚假3天、丧假7天。

按规定批准的婚丧假工资照发。

(三)计划内生育,产假一般为三个月,属晚育的为四个月,在产假期间采取节育措施并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增加两个月。

计划内怀孕流产,产假为15天。

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因休产假而影响晋职、晋级、评模、评优。

(四)因公出差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责任。

(五)教师请假一周之内由校长批准。

一周以上由校长加注意见后经中心校校长批准。

校长请假,必须由中心校校长批准。

(六)凡不履行请假手续擅离职守者按无故旷工处理。

凡无故旷工者,按旷工日期扣发工资,无故旷工一个月以上者,予以解聘。

第四十一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同时,坚持以下四项原则:(一)公正、合理、准确、守密原则;(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三)激励原则;(四)实事求是原则;第四十二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晋升主要实行量化考核,其内容重点包括:师德、师能、出勤、教学实绩、研究成果、获奖情况及“三评一量化”(或“三评一考核”)结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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