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督培训-怎样制作现场询问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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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卫生监督笔录的制作原则

现场卫生监督笔录的制作原则

现场卫生监督笔录的制作原则现场卫生监督笔录是一种最常用的卫生监督文书,是卫生行政机关在卫生监督执法过程中针对特定的卫生管理相对人和事依法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证据之书。

其制作过程也就是取证的过程,书写的规范程度影响卫生监督文书的法律效力。

1 合法性原则合法是对非法而言的,制作现场卫生监督笔录的合法性是指其制作过程中内容、程序和手段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1 相对人填写的合法性在现场卫生监督笔录的首部有单位及法人,在现场卫生监督笔录中合法记下卫生管理相对人的目的是为下一步的行为作准备。

在对卫生管理相对人实施卫生行政许可或卫生行政处罚时,现场卫生监督笔录是最重要的原始证据之一,卫生管理相对人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或能够承担法律义务的公民及其它组织。

对无法人资格,不能承担法律义务的公民及其他组织的卫生行政处罚或卫生行政许可均无效。

1.2 制作主体的合法性现场卫生监督笔录的制作主体也就是卫生监督主体,其它的行政机关或组织是无权制作的。

卫生监督主体是指根据卫生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力,对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遵守卫生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检查,对违法者追究责任的机构,即各级政府的卫生行政机关。

1.3 制作程序的合法性现场卫生监督笔录的制作必须符合法定程序,这是确定其具有法律效力的重要条件。

如要有两名或两名以上卫生监督员同时进行,监督检查时出示卫生监督员证件,由被监督单位人员陪同检查,整个检查过程应是公开的。

现场卫生监督笔录应在监督现场制作,并在陪同人核实无误后,由卫生监督员和陪同人共同签字认可。

陪同人拒绝签字的,应在现场卫生监督笔录上注明拒签事由,同时记录在场人员姓名、职务等。

1.4 记录内容的合法性为了保证现场卫生监督笔录作为证据的实效性,在卫生监督检查过程中,现场卫生监督笔录记录的内容应与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标准相吻合。

熟悉法律法规和卫生标准,正确地运用法律法规和卫生标准来规范现场卫生监督笔录的语言,准确地表达卫生管理相对人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和事实。

学校卫生现场检查笔录

学校卫生现场检查笔录

学校卫生服务1、按照县卫生监督所部署,定期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开展巡访(主要巡查学校对学生晨检工作、因病缺课追查工作等工作是否落实),发现问题隐患及时,必须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应及时以电话和文本方式报告县卫生监督所监督执法二股;二是填写完整的附件1,其中报告内容必须写明隐患具体地点、范围大小、涉及人员多少、隐患大体因素等;三是保护好现场并协助卫生执法人员调查。

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必须有笔录和照片),协助开展学生健康教育(必须有笔录和照片)。

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校医(保健教师)开展业务培训(按照县卫生监督所通知执行)。

2、学校卫生监督检查2.1检查内容2.1.1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内容按照餐饮业检查内容执行;2.1.2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检查内容按照集中式供水单位检查内容执行(不需要学校建立生活饮用水检验设备、人员等);2.1.3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方案(包括组织、制度、演练情况等);2.1.4学校新建、扩建、改建,对建设项目是否实行预防性卫生监督?2.2检查方法必须及时开展辖区内学校、托幼机构卫生监督检查,检查程序为:2.2.1必须携带“现场笔录”、“卫生监督指导意见书”、“学校、单位摸底一览表”、“工作日志”等;2.2.2对每户时必须有影像材料,检查后必须书写“现场检查笔录”;2.2.3对存在问题单位必须发放“卫生监督指导意见书”;2.2.4对新开业单位必须准确填写该单位“学校、托幼机构单位摸底一览表”中各项内容;2.2.5回来后及时在该乡镇“学校、托幼机构单位摸底一览表”中增加该单位;2.2.6每天工作情况,填入“工作日志”。

2.2.7全年必须将辖区内学校、托幼机构单位检查覆盖不少于4次。

2.3完善报告:每月底,将上月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信息填写附件2“卫生监督检查(协管)巡查登记表”,上报县卫生监督所办公室。

学校卫生基本情况一、基本情况1、校名:校址:法人代表:学校卫生负责人: 电话:2、学校类别:高校□中专、技工学校□中学、职业中学□小学□幼儿园□社会办学□3、学生总数: 其中:男女教职工人数4、班级数:教室总面积:学生人均面积:5、是否设校医院(卫生室、保健所)是□,否□;是否配备校医:是□,否□,校医人数,校医专业构成:临床人,护理人,其他人,。

卫生监督询问笔录制作技巧

卫生监督询问笔录制作技巧

卫生监督询问笔录制作技巧询问笔录是指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在案件调查、案件复查过程中,为查明案件事实、收集证据,而向案件当事人、证人和其它有关人员调查询问与案件有关情况时所制作的笔录。

属于证据类法律文书。

询问笔录适用于卫生行政执法人员为查清案件事实询问当事人、受害人、见证人、知情人或其它有关人员时使用。

其作用有:用于收集案件所需要的相关证据材料;核实已取得的证据材料是否真实;在案件调查中扩大或发现新的违法事实及相关线索。

根据《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第二十一条规定,询问笔录(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是重要的证据,经查证属实,可作为卫生行政处罚的根据之一,但不能作为定案的唯一的证据,必须有其他证据相互印证。

一、如何制作询问笔录询问笔录是卫生行政执法的重要证据之一。

制作一份合格的询问笔录,必须注意以下五点:1、询问前充分准备询问前准备目的是理清思路,突出主题,紧紧围绕违法事实展开询问。

如果是重大或复杂案件,执法人员一定要先开一个准备会,确定由谁询问、谁记录、询问什么内容、切入点在哪里、可能碰到什么问题,拟出一个询问提纲,以免询问时遗漏。

卫生执法人员在对涉案人进行询问前的准备主要分为案情准备、心理准备和物证准备。

案情准备即要求执法人员在进行询问前,必须要认真地了解已经掌握的情况和被询问人的基本情况,这有利于在询问过程中有的放矢,突出重点。

心理准备就是要求执法人员在进行询问前,对这次询问的目的、询问运用的策略、方法及切入点,做到心中有数,以便在制作笔录时围绕目的开展询问。

同时,对被询问人可能会发生的抵制询问、回避重要案情等情况要有所预见。

物证准备是指对案件已经掌握的物证(如已先行登记保存的货物、进出货票据等),应准备齐全,以便在询问时及时向涉案人出示,掌握询问主动权。

2、严格按程序进行按照《行政处罚法》规定,在进行询问时,执法人员必须是两人或两人以上,一人记录,一人或一人以上询问。

在询问开始前,执法人员应出示证件,表明身份。

询问笔录制作技巧

询问笔录制作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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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问笔录制作要求 (五个方面)
三、询问时注意的事宜
姓名和年龄 确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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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问笔录制作要求:询问时注意的事宜
姓名和年龄:在询问时要特别注意的是被 询问人的姓名和年龄。如果被询问的是本 案当事人--公民,那么《行政处罚法》第39 条关于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的事项第 一部分即当事人姓名。而年龄在《行政处 罚》第25条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 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 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 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询问笔录制作技巧
南县卫生监督所 周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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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询问笔录的作用 询问笔录制作要求 实战中的询问技巧 拒绝询问者心态及询问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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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问笔录的作用
询问笔录是卫生行政执法的重要证据之一。制作 询问笔录的最终目的是查清违法事实,为行政处 罚的实施提供证据。《行政处罚法》第30条规定: "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第38条 第1款第(三)项规定:"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 不得给予行政处罚。"这就要求我们将笔录制作得 有条有理,将违法行为的来龙去脉搞得一清二楚。 作为行政处罚依据的询问笔录,其实质是能足以 证明违法事实的客观存在。从法律的角度来讲, 询问笔录是证据中书证的一种,主要是对案件涉 及人行为过程以问答的形式进行了解并记录的书 面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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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问笔录制作要求:严格按程序进行
表明身份:在询问开始前,执法人员应出示证件, 表明身份。一般地讲,被询问人在不明办案人员 身份和来意前,不会轻易如实告诉情况。《行政 处罚法》第37条:"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 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行政诉讼 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4条第(四)项规定, 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身份的合法性有异议的,原告 可以要求相关行政执法人员作为证人出庭作证。 办案人员的介绍、出示证件等过程记录在询问笔 录上,经被询问人签字认可后,就不会再有什么 异议了。符合法定人数(不少于两人)、出示证 件是这一部分的实质之所在。

卫生监督培训-怎样制作现场询问笔录

卫生监督培训-怎样制作现场询问笔录

怎样制作现场询问笔录询问笔录是卫生行政执法的重要证据之一。

是指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在案件调查、案件复查过程中,为查明案件事实、收集证据,而向案件当事人、证人和其它有关人员调查询问与案件有关情况时所制作的笔录。

属于证据类法律文书。

询问笔录适用于卫生行政执法人员为查清案件事实询问当事人、受害人、见证人、知情人或其它有关人员时使用。

其作用有:用于收集案件所需要的相关证据材料;核实已取得的证据材料是否真实;在案件调查中扩大或发现新的违法事实及相关线索。

根据《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第二十一条规定,询问笔录(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是重要的证据,经查证属实,可作为卫生行政处罚的根据之一,但不能作为定案的唯一的证据,必须有其他证据相互印证。

《行政处罚法》第30条规定:"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第38条第1款第(三)项规定:"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这就要求我们将笔录制作得有条有理,将违法行为的来龙去脉搞得一清二楚。

作为行政处罚依据的询问笔录,其实质是能足以证明违法事实的客观存在。

从法律的角度来讲,询问笔录是证据中书证的一种,主要是对案件涉及人行为过程以问答的形式进行了解并记录的书面证据。

制作一份合格的询问笔录,必须注意以下五点:1、询问前充分准备 卫生执法人员在对涉案人进行询问前的准备主要分为案情准备、心理准备和物证准备。

案情准备即要求执法人员在进行询问前,必须要认真地了解已经掌握的情况和被询问人的基本情况,这有利于在询问过程中有的放矢,突出重点。

心理准备就是要求执法人员在进行询问前,对这次询问的目的、询问运用的策略、方法及切入点,做到心中有数,以便在制作笔录时围绕目的开展询问。

2、严格按程序进行 按照《行政处罚法》规定,在进行询问时,执法人员必须是两人或两人以上,一人记录,一人或一人以上询问。

在询问开始前,执法人员应出示证件,表明身份。

在询问过程中,记录人员应对涉案人的回答据实记录,方言、土语也应按音记录并在后面用括号注明意思。

怎样制作询问笔录

怎样制作询问笔录

怎样制作询问笔录(一)制作询问笔录的要求⒈询问时,办案人中不得少于二人。

办案人员应该熟悉案情,明确询问的目的。

⒉对当事人应个别询问,一个案件如果有数个当事人,应当及时分别进行询问,并要注意防止他们相互串供。

询问中要把握好询问的节奏和主动性,注意抓取证据。

⒊询问时,应首先向被询问人表明执法身份,然后查明被询问人的身份等情况,并在笔录的首部填明。

向被询问人说明询问的理由、依据和大致内容,告知其应如实反映情况、提供证据,然后根据案情逐个问题进行询问。

根据情况要适时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⒋询问必须客观、全面、不能有偏见,更不能采用诱供等手段迫使被询问人按照办案人员事先虚构、设想的事实进行回答,询问中一定要把违法行为实施的时间、地点、人员、动机、手段、过程、结果、目的,所涉及违法物品的名称、数量、来源、进销价格、牟利情况,有牵连的单位和个人情况询问清楚。

⒌要把握好提问的方式,选择好突破口。

要注意对案件知情人、证人所收集的证据的保密,不能将此类证据轻易交当事人对质。

⒍询问要与其他调查工作相结合,边询问、边调查,互相印证,互相推动,不能仅仅依靠询问的材料定案。

询问时要切实保障当事人的申辩权利,要允许当事人做无违法行为的辩护。

⒎询问笔录要当场记录,不得事后追记和补缺。

笔录要字迹清楚,记载准确又全面。

⒏笔录制作时要尽可能记录有的原话和询问情况,对于方言土语和含义不清的词句,应用普通话注明,询问不懂中文的当事人要记明有无翻译参加。

被询问人对提问不作回答或回答吞吞吐吐、避重就轻等都要如实记录在案。

⒐询问完毕,笔录应交当事人核对,当事人没有阅读能力的,要向其宣读。

如笔录有遗漏或者差错,应允许当事人提出补充或改正,笔录核对无误后,应签注“本记录我已看过(或已向我宣读过),与我讲的一致”。

当事人应当逐页签名、盖章(包括更改、补充处)。

办案人员也应在笔录上签名,被询问人拒绝签名或盖章的应当在笔录上注明。

⒑询问时间要记录准确,较复杂案件应同时记录询问开始和结束时间,多次询问的,应记明次数。

现场检查笔录的制作.doc

现场检查笔录的制作.doc

《现场检查笔录》常见不规范用语《现场检查笔录》是指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在卫生行政处罚案件调查过程中,对案件有关的地点和物证、场所进行检查,或在日常卫生执法监督过程中依法对管理相对人的生产、经营等场所的卫生情况进行监督监测时所制作的客观文字记录。

是了解管理相对人的生产经营状况,进行卫生学评价的重要依据,也是制作立案报告的依据之一。

它属于证据类法律文书,是进行卫生行政处罚和行政诉讼的重要原始证据之一,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可作为定案的依据。

《现场检查笔录》客观、真实地记载现场状况,对查处卫生行政处罚案件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通过笔录中的文字内容,可以再现现场客观存在的状况,使没有到过现场的人对现场的卫生状况以及生产经营者存在的违法行为有一个比较全面的了解。

基层卫生监督机构在制作《现场检查笔录》时,出现了许多常见不规范用语,笔者通过近几年来对基层执法文书制作的稽查,将《现场检查笔录》常见的不规范用语摘录出来,以此来探讨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制作中存在的问题,以提高卫生行政执法文书书写质量。

涉案《现场检查笔录》常见不规范用语集中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法人、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概念不清涉案《现场检查笔录》首部法定代表人的书写将单位负责人写作法人或法人代表,法人、法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是三个不同的法律概念,而一些卫生监督员常常会混淆三者的涵义。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简言之,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主体资格的社会组织。

法人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与自然人相对称的,两者相比较有不同的特点:第一,法人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是法律意义上的"人",而不是实实在在的生命体,其依法产生、消亡。

自然人是基于自然规律出生、生存的人,具有一国国籍的自然人称为该国的公民。

自然人的生老病死依自然规律进行,具有自然属性,而法人不具有这一属性。

第二,虽然法人、自然人都是民事主体,但法人是集合的民事主体,即法人是一些自然人的集合体。

卫生监督现场检查笔录制作要点和存在的问题

卫生监督现场检查笔录制作要点和存在的问题

卫生监督现场检查笔录制作要点和存在的问题以《卫生监督现场检查笔录制作要点和存在的问题》为标题,写一篇3000字的中文文章卫生监督是一种综合性工作,不仅要求其在实施政策方面有系统和科学性,也要求其具有良好的记录能力。

卫生监督现场检查笔录是卫生监督实施过程中比较重要的环节,它反映了卫生监督实施的全过程,包括卫生监督机构进行现场检查的要点、过程及有关的实施情况。

拟订卫生监督现场检查笔录既是对卫生监督工作的考察,也是对卫生监督机构的一种监督。

针对卫生监督现场检查笔录制作要点,可分为以下几个方面:(一)卫生监督现场检查笔录的实施范围卫生监督现场检查笔录的制作要点,除了涉及实施范围、实施时间等外,还要规定实施卫生监督现场检查的对象,可以是某一具体的部门或者某一具体的医院、诊所等医疗卫生机构。

(二)卫生监督现场检查笔录的内容卫生监督现场检查笔录包括检查组成员的情况、检查活动的具体内容、核查有关资料的情况、检查结果及建议等,并将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作出记录。

(三)卫生监督现场检查笔录的正式程序此外,在拟订卫生监督现场检查笔录时,还要要求卫生监督机构的现场检查过程中,组织有关当事人做出书面回应,有关资料须有正式的记录,并在检查中应当出具正式的文书。

此外,在制作卫生监督现场检查笔录时也要注意存在的问题,包括对被检查单位的重复检查、检查程序不完善问题、检查笔录中存在着记载不尽实际情况等,这些问题都要予以加以重视,争取落实和改进。

总之,拟订卫生监督现场检查笔录既是对卫生监督工作的考察,也是对卫生监督机构的一种监督,只有拟订科学完善、精确准确的卫生监督现场检查笔录,才能有效的发挥卫生监督的作用。

说到底,卫生监督现场检查笔录的制定和实施,不仅要求具有规范性和准确性,更要求其具有有效性,能够真正实现卫生监督的规章制度。

因此,在制作卫生监督现场检查笔录时,要求既要符合技术要求,也要求有着良好的实效性,以保证卫生监督工作的有效性和医疗卫生机构运行的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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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制作现场询问笔录
询问笔录是卫生行政执法的重要证据之一。

是指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在案件调查、案件复查过程中,为查明案件事实、收集证据,而向案件当事人、证人和其它有关人员调查询问与案件有关情况时所制作的笔录。

属于证据类法律文书。

询问笔录适用于卫生行政执法人员为查清案件事实询问当事人、受害人、见证人、知情人或其它有关人员时使用。

其作用有:用于收集案件所需要的相关证据材料;核实已取得的证据材料是否真实;在案件调查中扩大或发现新的违法事实及相关线索。

根据《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第二十一条规定,询问笔录(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是重要的证据,经查证属实,可作为卫生行政处罚的根据之一,但不能作为定案的唯一的证据,必须有其他证据相互印证。

《行政处罚法》第30条规定:"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第38条第1款第(三)项规定:"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这就要求我们将笔录制作得有条有理,将违法行为的来龙去脉搞得一清二楚。

作为行政处罚依据的询问笔录,其实质是能足以证明违法事实的客观存在。

从法律的角度来讲,询问笔录是证据中书证的一种,主要是对案件涉及人行为过程以问答的形式进行了解并记录的书面证据。

制作一份合格的询问笔录,必须注意以下五点:
1、询问前充分准备
卫生执法人员在对涉案人进行询问前的准备主要分为
案情准备、心理准备和物证准备。

案情准备即要求执法人员在进行询问前,必须要认真地了解已经掌握的情况和被询问人的基本情况,这有利于在询问过程中有的放矢,突出重点。

心理准备就是要求执法人员在进行询问前,对这次询问的目的、询问运用的策略、方法及切入点,做到心中有数,以便在制作笔录时围绕目的开展询问。

2、严格按程序进行
按照《行政处罚法》规定,在进行询问时,执法人员必须是两人或两人以上,一人记录,一人或一人以上询问。

在询问开始前,执法人员应出示证件,表明身份。

在询问过程中,记录人员应对涉案人的回答据实记录,方言、土语也应按音记录并在后面用括号注明意思。

询问人员对涉案人的提问必须与案情相关,并不得采用威胁、引诱等方式套取涉案人的口供。

作为执法人员应充分尊重被询问人的权利,准许被询问人进行陈述和申辩。

对与案件有关的内容,及时予以记录。

询问结束,应将询问笔录交给被询问人核对,对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向其宣读。

如被询问人认为笔录有遗漏或差错,允许其补充或更正,更正处由被询问人加按手印。

被询问人认为笔录无误后,要在笔录每页签名和加按手印。

此外,笔录每一页都应由被询问人注明“笔录经本人核对,记录属实”。

当事人拒签的,应在笔录中注明。

最后,与案件有关的在场人员都要签名,询问人、记录人要签署日期并签字,询问人与记录人不得相互代签。

3、询问时应注意的事项
在询问时要特别注意的是被询问人的姓名和年龄。

如果被询问的是本案当事人,那么《行政处罚法》第39条关于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的事项第一部分即当事人姓名。

而年龄在《行政处罚》第25条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即使被询问人不是本案当事人的公民,而是本案当事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以及能够证明本案真相的其他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其姓名是受法律保护的,年龄是其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重要标志,亦不能出现丝毫的差错。

同时卫生行政处罚是对违反卫生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实施的一种惩戒,是针对特定的当事人进行的。

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处罚对象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三大类,处罚对象在接受处罚前,有陈述、申辩及要求听证的权利。

那么对被处罚人当如何认定,也是询问笔录的重要目的之一。

4、灵活运用询问技巧
询问人要尽快使对方了解办案人员的来意,不要转弯抹角,让人家多半天不知我们想干什么。

根据案源的不同,询问可分为两种情况:一是事先有准备的,如根据群众举报等获得案源的;二是事先没有准备的,如监督检查中发现或者我们在调查某一涉嫌违法事实又突然发现新的违法
线索等。

对第二种情况,办案人员应有深厚的卫生法规功底,发现后,能够及时判定该行为涉嫌违反了哪部法律法规,尔后才能有的放矢的去调查。

无论何种情况,都必须告诉被询问人:调查什么,被询问人应当怎么做。

同时,应在询问一开始就明确告诉当事人,他必须依法如实回答,如果故意说假话或者隐瞒案情,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通过这样的告之,促使其实话实说,让被询问人明白不如实介绍情况的法律后果。

5、询问人和记录人密切配合
询问与记录是完成一次询问调查的二个方面,虽由不同的人完成,但却是一个有机的整体,这需要二者讲究一定的技巧,密切配合。

记录人员应了解询问人员询问的主要目的、方法、询问的重点等,询问人员也要了解记录人员的记录速度,在询问时负起引导的责任,调整好语速,采用不同的节奏进行询问。

记录人员记录时必须客观真实,不能随意取舍,不能将检查人员的主观推断掺入记录的内容之中,以保持其原意不变。

询问人员在询问完以后,应对笔录进行检查,对有问题的地方核实改正后再交当事人核对。

二、制作询问笔录时的询问技巧
询问必须采取一问一答的形式,并尽量按照被询问人的表述如实记录。

切忌自问自答或由询问人叙述事实,然后问被询问人是不是这样。

在执法实践中,可以通过有效询问来调查事实真相,在询问时必须掌握一些最基本的技巧:
一是询问时不对该事件的合法或违法性进行评判,询问只对具体的事情进行调查,就事问事,以免当事人避重就轻或隐瞒真相,甚至拒绝回答;二是对某些当事人比较敏感的问题,有时还必须采取迂回战术。

如果在询问时直接问核心问题,当事人往往有所准备,进而自圆其说,从而不易调查到事实真相;三是要注意避免把询问笔录作成提示性或诱导式的笔录。

有些执法人员在对当事人询问时不得要领,同时又嫌被询问人讲话罗哩罗嗦,条理性不强,干脆把被询问人的意思通过自己的语言整理成一段文字作为询问内容,然后问被询问人是不是这样,其实这种询问方式很容易构成提示性或诱导式询问的嫌疑,在法庭上是经不起质证的。

三、拒绝询问者心态及询问技巧
在具体办案中,多数询问对象会主动向卫生执法人员如实交待问题。

但是,由于利害相关,有的被询问者一开始就不合作,有的在反映或交待中,对一些实质性、关键性问题躲闪、回避,甚至拒绝回答。

这种拒绝询问的心理通常起因于被询问对象对后果的顾虑与担忧,对卫生执法人员的误解、敌视,以及对被询问事件的戒备等等。

因此,适当的时候,可以利用法律的威慑力对被询问者形成一定的心理压力,使其有一定的恐惧感。

使用时要适度、恰当地告诉询问对象一些问题的严重性,给以明确的指示和出路,使之解除恐惧,改变抗拒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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