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作询问笔录的注意事项 - 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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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问笔录七个要素

询问笔录七个要素

制作笔录应遵循的七要素案件笔录的质量直接关系到执法质量,是决定案件成败的关键环节。

要做好笔录应遵循以下七方面要素:一、程序合法(一)时间合法。

时间不合法主要有以下几点:(1)超时。

刑诉法规定一次讯问不能超过12小时。

造成超时的一般不大会有。

但有的一不注意也会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是那些需要连续审的案件,上一次笔录没有结了,第二次接着审时,时间跨度就会超时。

因此,作笔录的人要注意这个问题,每次笔录当场了结,第二次重新写。

(2)同一时间同一人做多份笔录。

在几次法制检查时均出现这样的情况,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主要的原因是作笔录的人没有及时填写起始和结束时间,没有及时要讯问(询问)人签字,后面整理案卷时,没有认真核对,就写上了时间(主要是结束时间)或叫人签上讯问(询问)人,以至出现同一时间同一人做多份笔录情况。

(3)笔录做在发案前。

原因是作笔录人的记错了日期,比如把今天当成昨天等。

(二)地点合法。

地点不合法,主要有:把传唤、传讯的人传唤、传讯到其户籍所在地以外县(市)的地方作笔录。

在没有签发询问通知书的情况下在公安机关做询问笔录等。

(三)告知到位:告知问题目前基本已解决了,现有的笔录头已把告知的内容写在里面,关键是我们调查取证时要带全各种笔录头,同时要把需告知内容宣读给对方听。

(四)做笔录的主体合法。

以前会出现做笔录的主体不合法情况,现在基本上没有出现。

主要是让没有执法权的人,比如让职工、协警、大专院校的实习生以及刚入警没有经过培训没取得上岗证的人员作笔录。

(五)核对规范。

笔录核对一定要规范,要细心认真,要逐字逐名的核对,要把笔录中语句不通的、有错别字地方,逐一找出加以纠正。

最后要对方写上上级要求的规范词句即:“上述笔录我已看过(读给我听过),与我讲的相符”。

(六)被做笔录对象身份清楚。

制作笔录时要问清被制作笔录人的户籍地,常住地,工作单位(服务场所),身份证号码等,也就是说笔头上要填写的地方,要尽量填写完整。

询问笔录的制作基本要求

询问笔录的制作基本要求

询问笔录的制作基本要求一、引言询问笔录是司法机关在开展侦查活动时,对涉案人员进行询问并记录的文书。

作为司法证据的重要组成部分,询问笔录的制作质量直接影响到案件审理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因此,本文将从多个方面介绍询问笔录的制作基本要求。

二、询问笔录的格式1.标题询问笔录应当在文档顶部标注“询问笔录”字样,并注明被询问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

2.页眉页脚每一页上方应当标注该页码数和总页数,下方应当标注制作日期、制作地点等信息。

3.字体字号询问笔录中文字体应当统一使用宋体或仿宋;字号应当为小四或五号。

4.行距段距每行文字之间应当保持适当的行距,段落之间也应当有适当的空隙。

5.边距格式左右边距宜设置为2.5厘米左右,上下边距宜设置为2厘米左右。

三、询问笔录的内容要求1.被询问人基本信息在开始记录被询问人答复之前,应当先记录其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

2.询问内容询问笔录应当详细记录被询问人的答复内容,包括其陈述的事实、意见、看法等。

3.询问方式应当记录询问人员的姓名和职务,以及询问方式(口头或书面)。

4.时间地点应当记录询问的时间和地点,以便后续审查和调查。

5.证人签名如有证人在场,则应当让其在笔录上签名确认其所见所闻属实。

四、制作注意事项1.准确无误制作过程中应当认真核对被询问人的基本信息和答复内容,确保准确无误。

2.完整清晰笔录应当完整清晰地记录被询问人的全部答复内容,不得遗漏或删节。

3.简明扼要虽然要求完整清晰,但是也不要出现冗长繁琐的句子或段落,应当简明扼要地表达意思。

4.规范格式笔录格式应当规范统一,字体字号行距段距等要求一致。

同时还需要注意书写工整美观。

五、结论总之,在制作询问笔录时需要注意格式规范、内容详尽、制作准确无误、简明扼要和美观整洁等基本要求。

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询问笔录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为案件审理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撑。

行政处罚文书制作规范

行政处罚文书制作规范

行政处罚文书制作规范(一)询问笔录1.适用范围本文书在执法人员调查取证过程中,询问证人或者当事人时使用。

2.制作规范(1)时间:写明进行询问的起止时间。

(2)地点:制作笔录的具体地点。

(3)询问人和记录人:填写负责询问和记录的两名执法人员姓名。

(4)被询问人:写明被询问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个人基本资料,被询问人的身份证件号码必须填写;如果当事人是单位的,还应当写明被询问人在该单位担任的职务。

(5)正文的第一句:写明执法人员向被询问人表明执法身份,(6)询问记录内容:询问时要围绕需调查的行为事实进行,重点是时间、地点、当事人、经过(原因)和结果等方面;对重点内容详细记录,对与案情无关的内容不要记录;尽量记录被询问人的原话,如无法记录原话的,要保证所记载的内容确系被询问人的原意。

(7)在记录询问人和被询问人之间的对话时,对于询问人,可以用“问”字起头,表示是其提出的问题;对于被询问人,可以用“答”字或者其名字的“姓”起头,表示是其所作的叙述。

(8)询问人提出一个问题后,应当有被询问人的回答。

如被询问人不回答或者拒绝回答,应当写明被询问人的态度,如“不回答”或者“沉默”等。

(9)询问结束后,应当要求被询问人审阅笔录,被询问人发现记录有误,可以要求修改笔录。

在每一处修改的地方,要让被询问人一一签名或者捺指印予以确认。

被询问人要求作较大修改的,可以要求被询问人在笔录后另外书写,并签名确认。

(10)询问笔录制作完成后,被询问人应当逐页签名。

在文书末尾(紧接正文的最后一行),被询问人应当书写“以上笔录我已阅,与我所说一致”或者“以上记载与本人口述无误"等语句,并签名、注明日期。

询问人和记录人也应当分别在文书末尾签名。

(11)被询问人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由询问人在询问笔录上注明情况。

(二)勘验检查笔录1.适用范围本文书适用于执法人员对与案件有关的物品或者对现场与案件有关的事实、证据线索等进行勘验检查记录,具体适用于以下四种情况:(1)巡查中发现的涉嫌违法的事实,如实记录案发现场的情况;(2)对投诉举报点进行的实地检查复核;(3)对限期改正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4)对违法经营的现场进行记录。

询问笔录七个要素

询问笔录七个要素

制作笔录应遵循的七要素案件笔录的质量直接关系到执法质量,是决定案件成败的关键环节。

要做好笔录应遵循以下七方面要素:一、程序合法(一)时间合法。

时间不合法主要有以下几点:(1)超时。

刑诉法规定一次讯问不能超过12小时。

造成超时的一般不大会有。

但有的一不注意也会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是那些需要连续审的案件,上一次笔录没有结了,第二次接着审时,时间跨度就会超时。

因此,作笔录的人要注意这个问题,每次笔录当场了结,第二次重新写。

(2)同一时间同一人做多份笔录。

在几次法制检查时均出现这样的情况,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主要的原因是作笔录的人没有及时填写起始和结束时间,没有及时要讯问(询问)人签字,后面整理案卷时,没有认真核对,就写上了时间(主要是结束时间)或叫人签上讯问(询问)人,以至出现同一时间同一人做多份笔录情况。

(3)笔录做在发案前。

原因是作笔录人的记错了日期,比如把今天当成昨天等。

(二)地点合法。

地点不合法,主要有:把传唤、传讯的人传唤、传讯到其户籍所在地以外县(市)的地方作笔录。

在没有签发询问通知书的情况下在公安机关做询问笔录等。

(三)告知到位:告知问题目前基本已解决了,现有的笔录头已把告知的内容写在里面,关键是我们调查取证时要带全各种笔录头,同时要把需告知内容宣读给对方听。

(四)做笔录的主体合法。

以前会出现做笔录的主体不合法情况,现在基本上没有出现。

主要是让没有执法权的人,比如让职工、协警、大专院校的实习生以及刚入警没有经过培训没取得上岗证的人员作笔录。

(五)核对规范。

笔录核对一定要规范,要细心认真,要逐字逐名的核对,要把笔录中语句不通的、有错别字地方,逐一找出加以纠正。

最后要对方写上上级要求的规范词句即:“上述笔录我已看过(读给我听过),与我讲的相符”。

(六)被做笔录对象身份清楚。

制作笔录时要问清被制作笔录人的户籍地,常住地,工作单位(服务场所),身份证号码等,也就是说笔头上要填写的地方,要尽量填写完整。

询问笔录要点是什么?

询问笔录要点是什么?

询问笔录要点是什么?时间、地点,询问人、记录人的姓名及其工作单位,被询问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工作单位。

如询问时另有在场人,也应作出记载。

讯问是我国司法机关在处理案件中的一种有效手段,侦查机关的工作人员将所了解的事项进行相关记录形成了询问笔录,在一定的情况下,该询问笔录在庭审过程中是可以作为庭审证据的。

那么,询问笔录要点是什么?书写上是如何规定的呢?小编针对这些问题,给大家做了相关分析。

▲一、询问笔录要点是什么?1、询问笔录应准确的、清楚的反映讯问犯罪嫌疑人的实际情况。

询问笔录应对讯问人的提问和犯罪嫌疑人的回答都要不失原意的记录下来,特别是对犯罪嫌疑人供认如何作案这一实质性问题。

对犯罪嫌疑人在讯问过程中的表现和回答问题的语气应做恰如其分的记载,“拒不交代”、“答非所问”等。

2、笔录内容既要全面,又要突出重点。

笔录的重点就是犯罪,应当围绕犯罪事实与犯罪有关的情况进行记录。

3、法律手续要完备。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95条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84条第一款之规定,询问笔录应当交犯罪嫌疑人核对,对于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其宣读。

如果记载有遗漏和差错,应当许可犯罪嫌疑人更正或补充,并按指印。

4、记录人员必须熟悉案情,注意与讯问人密切配合。

5、字迹要清晰,书写要工整,语句要通顺,标点适用要正确,无错别字。

▲二、询问笔录书写规范▲(一)首部1、标题在文书顶端正中,只写文书名称。

若非第一次,标题后用括号注明次数。

2、讯问起止时间。

3、讯问地点。

4、侦查员、记录员姓名及单位。

5、犯罪嫌疑人姓名。

▲(二)正文这部分内容是询问笔录记录的重点。

根据讯问次数的不同,记录内容也有所不同。

第一次讯问时,要在第一部分依项讯问和记录清楚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曾用名、化名、年龄或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文化程度、现。

询问笔录的制作方法与技巧

询问笔录的制作方法与技巧

询问笔录的制作方法与技巧询问笔录是指公安司法人员在诉讼过程中依据法律和有关规定,对于询问笔录的制作,有着特定的方法与技巧。

下面由店铺为你介绍笔录的相关法律知识。

询问笔录的制作要领(一)制作询问笔录的要求⒈询问时,办案人中不得少于二人。

办案人员应该熟悉案情,明确询问的目的。

⒉对当事人应个别询问,一个案件如果有数个当事人,应当及时分别进行询问,并要注意防止他们相互串供。

询问中要把握好询问的节奏和主动性,注意抓取证据。

⒊询问时,应首先向被询问人表明执法身份,然后查明被询问人的身份等情况,并在笔录的首部填明。

向被询问人说明询问的理由、依据和大致内容,告知其应如实反映情况、提供证据,然后根据案情逐个问题进行询问。

根据情况要适时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⒋ 询问必须客观、全面、不能有偏见,更不能采用诱**等手段迫使被询问人按照办案人员事先虚构、设想的事实进行回答,询问中一定要把违法行为实施的时间、地点、人员、动机、手段、过程、结果、目的,所涉及违法物品的名称、数量、来源、进销价格、牟利情况,有牵连的单位和个人情况询问清楚。

⒌要把握好提问的方式,选择好突破口。

要注意对案件知情人、证人所收集的证据的保密,不能将此类证据轻易交当事人对质。

⒍询问要与其他调查工作相结合,边询问、边调查,互相印证,互相推动,不能仅仅依靠询问的材料定案。

询问时要切实保障当事人的申辩权利,要允许当事人做无违法行为的辩护。

⒎询问笔录要当场记录,不得事后追记和补缺。

笔录要字迹清楚,记载准确又全面。

⒏笔录制作时要尽可能记录有的原话和询问情况,对于方言土语和含义不清的词句,应用普通话注明,询问不懂中文的当事人要记明有无翻译参加。

被询问人对提问不作回答或回答吞吞吐吐、避重就轻等都要如实记录在案。

⒐ 询问完毕,笔录应交当事人核对,当事人没有阅读能力的,要向其宣读。

如笔录有遗漏或者差错,应允许当事人提出补充或改正,笔录核对无误后,应签注“本记录我已看过(或已向我宣读过),与我讲的一致”。

询问笔录制作技巧

询问笔录制作技巧

询问笔录制作技巧询问笔录是指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在案件调查、案件复查过程中,为查明案件事实、收集证据,而向案件当事人、证人和其它有关人员调查询问与案件有关情况时所制作的笔录。

属于证据类法律文书。

询问笔录适用于卫生行政执法人员为查清案件事实询问当事人、受害人、见证人、知情人或其它有关人员时使用。

其作用有:用于收集案件所需要的相关证据材料;核实已取得的证据材料是否真实;在案件调查中扩大或发现新的违法事实及相关线索。

根据《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第二十一条规定,询问笔录(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是重要的证据,经查证属实,可作为卫生行政处罚的根据之一,但不能作为定案的唯一的证据,必须有其他证据相互印证。

一、如何制作询问笔录询问笔录是卫生行政执法的重要证据之一。

制作一份合格的询问笔录,必须注意以下五点:12、严格按程序进行按照《行政处罚法》规定,在进行询问时,执法人员必须是两人或两人以上,一人记录,一人或一人以上询问。

在询问开始前,执法人员应出示证件,表明身份。

在询问过程中,记录人员应对涉案人的回答据实记录,方言、土语也应按音记录并在后面用括号注明意思。

询问人员对涉案人的提问必须与案情相关,并不得采用威胁、引诱等方式套取涉案人的口供。

作为执法人员应充分尊重被询问人的权利,准许被询问人进行陈述和申辩。

对与案件有关的内容,及时予以记录。

询问结束,应将询问笔录交给被询问人核对,对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向其宣读。

如被询问人认为笔录有遗漏或差错,允许其补充或更正,更正处由被询问人加按手印。

被询问人认为笔录无误后,要在笔录每页签名和加按手印。

此外,笔录每一页都应由被询问人注明“笔录经本人核对,记录属实”。

当事人拒签的,应在笔录中注明。

最后,与案件有关的在场人员都要签名,询问人、记录人要签署日期并签字,询问人与记录人不得相互代签。

3、询问时应注意的事项在询问时要特别注意的是被询问人的姓名和年龄。

如果被询问的是本案当事人——公民,那么《行政处罚法》第39条关于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的事项第一部分即当事人姓名。

公证情境中的法律文书—询问笔录

公证情境中的法律文书—询问笔录

三、法律依据
2、《公证程序规则》第28条:
公证机构进行核实,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和有关办证规则的规定。
公证机构派员外出核实的,应当由二人进行, 但核实、收集书证的除外。特殊情况下只有一人外 出核实的,应当有一名见证人在场。
三、法律依据
3、《公证程序规则》第29条:
采用询问方式向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 或者有关证人了解、核实公证事项的有关情况以及证 明材料的,应当告知被询问人享有的权利、承担的义 务及其法律责任。询问的内容应当制作笔录。
询问笔录应当载明:询问日期、地点、询问人、 记录人,询问事由,被询问人的基本情况,告知内容、 询问谈话内容等。
询问笔录应当交由被询问人核对后签名或者盖章、 捺指印。笔录中修改处应当由被询问人盖章或者捺指 印认可。
四、注意事项
➢ 询问笔录要循序渐进、调理清晰 ➢ 公证员谈话时要视谈话对象因人而异 ➢ 注意谈话思路 ➢ 要实事求是、原原本本 ➢ 询问时要现场拍照或录像
五、参考格式
五、参考格式
五、参考格式
五、参考格式
五、参考格式
……
五、参考格式
小结
询问之前先告知, 时间地点人物事。 修改之处要认可, 签名盖章加手指。
作业
阅读和询问笔录相关的法律法规 完成习 公证情境中的法律文书
项目六 询问笔录
法律职业的社会地位是一个民 族文明的标志。
——费尔德
教学目标
知识目标: 掌握询问笔录的概念 掌握询问笔录的写作格式
能力目标: 能够根据具体的案例撰写询问笔录
一、询问笔录的概念
公证询问笔录时公证员询问当事人、公 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和证人时依法制作的一种 笔录文书。
二、写作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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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询问笔录的注意事项-法律文书
询问笔录是指对调查、询问所得情况的书面记录。

询问笔录制作的质量如何,直接关系到案件的调查和处理,在案件的查处工作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在制作询问笔录的时候要尽量避免以下问题:(1)避免案前准备工作不充分,没有拟好询问调查提纲。

有的执法人员认为做调查提纲麻烦,摸着石头过河,心中没有数,不知道先问什么后问什么,该问什么不该问什么,该记什么,不该记什么,有时候很简单的违法事实,询问的前言不搭后语,甚至一件小事情多次找当事人也询问不清,没有目的性,孰不知,我们面对的经济违法当事人是十分复杂的,询问笔录一次不清楚,下次再问,有可能什么也得不到,或者得到相反的结果。

因此好的调查提纲,能使执法人员对整个案件的调查脉络清楚,其调查提纲由两名执法人员共同起草,能够使两人在案件调查时做到互相沟通,在询问的时候,不论谁问谁记录,都能够按照同一思路询问、记录。

(2)避免询问当事人的时候不表明身份。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办案人员在调查取证时,应当出示办案人员执法身份证件及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证明文件。

具体到执法办案过程中,主要是执法人员在对有关场所进行检查、询问当事人、询问证人之前必须向相对人表明身份。

但是在实践中,执法人员往往忽视了这个程序要求,直接进行现场检查或询问当事人、证人,从而影响到所制作的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的证明能力和执法的严肃性。

(3)避免违法当事人的姓名记述不清楚。

例如:在询问笔录字头中写的是“王建清”,而在询问过程中却写成“王健青”。

我认为在询问当事人姓名的时候,应该以当事人的身份证为准,并且当事人签字的时候也应该以其身份证为准,这样做才更加严谨。

(4)避免询问笔录目的不强,证明力差。

在询问的过程中,由于案前没有做好准备工作,对案情没有充分了解,所以在询问的过程中,不能一针见血的将违法当事人的违法事实询问清楚,或者应该追根溯源的情况,却避而不问等等漏洞,造成笔录没有证明力。

(5)避免询问笔录相互矛盾,不统一。

有的案件需要多次询问违法当事人,了解违法事实和违法商品的数量,所以,执法人员最好在下一次询问时候,仔细阅读当事人上一次的笔录,对进一步核实的违法事实、数字进行统计,作到心中有数。

那么,在询问过程中即使当事人回答的有出处,也能直接指出来,以便再一次确认,直到询问笔录最后达到统一。

现实中有些执法人员由于没有仔细阅读上一次笔录内容,对有些事实、数字模糊,造成了询问笔录之间的矛盾,给案件的查处、结案工作带来极大的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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