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10.19•【字号】岳政办发〔2015〕27号•【施行日期】2015.10.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岳阳市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10月19日岳阳市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教育部等三部门《关于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教基二〔2014〕19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49号)精神,构建“以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为主体”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学前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基本现状全市学前教育“第一期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已全面完成。
截止2014年,全市有各类学前教育机构1595所,比2010年增加116所;幼儿教师9059人,比2010年增加3680人;在园幼儿167830人,比2010年增加40000人;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87.4%,比2010年提高9%;普惠性幼儿园占幼儿园总数的比例达到54.1%,比2010年提高41%。
但全市学前教育师资相对紧缺,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比例偏低,城乡发展不均衡、部分幼儿园办园条件不达标、办园行为不规范等问题仍比较突出,需要着力解决。
出炉:国家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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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炉:国家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作者:
来源:《今日教育·幼教金刊》2015年第01期
扩大总量。
着力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重点解决好连片特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留守儿童集中地区学前教育资源短缺问题。
充分考虑城镇化发展、老城区改造和人口流动的实际,重点解决好城镇及城乡结合部学前教育资源总量不足的问题。
努力增加残疾适龄儿童的入园机会。
调整结构。
调整资源结构,扩大城乡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的覆盖面。
调整布局结构,努力实现就近入园、方便入园。
调整投入结构,在继续扩大资源的基础上加大对条件保障的投入力度。
健全机制。
完善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分担的投入机制,努力做到保工资、保安全、保运转、保发展。
健全公办园教职工编制核定、补充制度,依法保障幼儿园教职工合法权益。
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和办园体制。
提升质量。
深入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
健全幼儿园动态监管机制。
提高幼儿园教师、卫生保健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实践能力。
提升办园水平,各类幼儿园的师资、班额、玩教具、园舍等逐步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
到2016年,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5%左右。
城镇和经济发达地区的农村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其他农村地区特别是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有较大增长。
初步建成以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为主体的学前教育服务网络。
逐步建立起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农村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
幼儿园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显著提高。
教育部相关负责人就《关于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

1 . 实 施二 期行 动计 划 的基本 原 则 和重点 任务
实 施 二期 行 动 计划 ,必 须 始 终坚 持 “ 国十条 ”
2 . 如何 进一 步扩 大公 办学 前教 育资 源
一
是 加 大 政 府 投 入 ,加 快 建 设 一批 城 乡公 办
确立 的基 本 方 向 ,同时根 据新 时期 新要 求 ,突 出 阶
4 . 如 何进 一步 加强 师资 队伍建设
一
幼 儿 园 的 辐 射 带 动作 用 ,通 过 教 研 交 流 和互 助 提 高 ,解决 教师 在教 育实践 中的 困惑 和 问题 ,提高其 专业 素质 和教 育实 践能力 。三是构 建保 教质 量评估 体 系 。研 究制 定幼 儿 园保 教质 量评 估指 南 ,以质 量 评 估 为 手 段 ,建 立科 学 导 向 ,着 重加 强 对 师 资 配
责 。重 点 是 加 强 学前 教 育 治 理 体 系 和 治 理 能 力 建 设 ,落实 地方 政府 发展 学前 教育 的规 划 、投 入 、监 管 和 保 障公平 等方 面 的主体 责任 ,积极 发挥 中央 财
有企 事业 单位 和 集体 办 园的具体 措施 ,解 决好 这些
公 办资 源 的师资 队伍 和运 行保 障 问题 ,提 高 面 向社 会 提供 公共 服务 的能 力 。三是 落实 好小 区配套 园建 设 要求 ,确 保公 益普 惠 。要求 各省 ( 区 、市 ) 出台
园 。合理 确定 公办 园布 局 ,在资 源短 缺 的地 区逐 年
段性 特 点 。一是 坚持 公 益普 惠 。重点 是优 化学 前教
育 资 源 配 置 ,确 保 公 益普 惠 。二 是 注 重 可 持 续 发
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工作计划:________ 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第1 页共9 页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根据《市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宜府办发〔XX〕58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发展现状XX年以来,我区以普及学前三年教育为目标,以满足人民群众需求为宗旨,大力实施学前教育一期三年行动计划,全区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
截至XX年底,全区共有幼儿园68所,其中公办幼儿园14所,比XX年增加13所。
省级示范园1所,市级示范园3所。
全区在园幼儿10732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由XX年的76%增长到,“入园难”问题基本得到解决,保教质量显著提升。
实施公办园集团化管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城乡学前教育均衡发展。
但从总体上看,学前教育仍是我区教育体系中的薄弱环节,城区及边远农村地区公办学前教育资源总量仍显不足,普惠性学前教育覆盖率不高,集团化管理运行机制有待完善,师资队伍建设任务艰巨,投入保障机制有待加强,保教质量参差不齐,“小学化”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城乡、园际间发展不平衡,与人民群众对优质均衡的学前教育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二、发展目标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总体要求,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农村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建成农村公办主体、第 2 页共 9 页城区公办主导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到XX年,全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9%以上,基本普及学前教育。
(一)扩大资源。
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着力扩大农村公办学前教育资源,解决好城乡结合部和城区新增的居民区学前教育资源总量不足的问题。
XX-XX年,全区新建公办幼儿园9所(见附件1),全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分别达到97%、98%和99%以上。
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提出关于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

龙源期刊网 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提出关于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
作者:
来源:《基础教育参考》2014年第23期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办好学前教育”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促进学前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经国务院同意,决定2014—2016年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这是巩固一期成果,加快学前教育发展,进一步解决“入园难”问题的必然要求;是继续深化改革,破解体制机制障碍,促进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推进教育公平,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
各级政府要深刻认识编制实施二期行动计划的重要意义,抓住机遇,乘势而上,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
意见确定了工作的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点明了扩大总量、调整结构、健全机制和提升质量四项重点任务,明确了加快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一步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健全幼儿园监管体系和加强幼儿园保育教育指导六项主要措施,并在组织实施上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推进综合改革、强化资金监管和加强督导检查四项要求。
(教育部网站,2014-11-15)。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10.26•【字号】陕政办发[2014]123号•【施行日期】2014.10.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的通知(陕政办发〔2014〕123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陕西省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10月26日陕西省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2011年实施《陕西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经过全省上下共同努力,我省学前教育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三年来,全省新增幼儿园2428所(新增公办幼儿园1047所),幼儿园总数达6356所,其中,公办幼儿园1758所,占幼儿园总数的27.66%,新增在园幼儿52.33万名,在园幼儿总数122.8万名,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4.64%,“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但与此同时,学前教育还面临着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总量不足、“大班额”现象比较突出,幼儿教师数量短缺、整体素质不高,保育教育质量参差不齐,学前教育运行保障、监督管理机制亟待加强等突出问题。
为了进一步巩固第一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成果,进一步扩大和优化学前教育资源,特制订本计划。
一、总体思路紧紧围绕“建设、提升、管理”,进一步完善政策、创新机制、强化措施,着力解决“入园难、入园贵”和“有园上、上好园”的问题,坚持建设与质量、公办与民办、城市与农村并重,重点加强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保育教育质量。
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教基二[2014]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务局: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办好学前教育”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促进学前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经国务院同意,决定2014—2016年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二期行动计划”)。
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2011-2013年,各地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以县为单位编制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取得显著成效,资源快速扩大,财政投入不断增加,教师队伍建设逐步加强,“入园难”问题初步缓解。
但是由于底子薄、欠账多,学前教育仍是教育体系中的薄弱环节,城乡普惠性资源依然短缺,运行保障机制建设相对滞后,教师数量不足、职业吸引力不强,保育教育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实施二期行动计划,是巩固一期成果,加快学前教育发展,进一步解决“入园难”问题的必然要求;是继续深化改革,破解体制机制障碍,促进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推进教育公平,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
各级政府要深刻认识编制实施二期行动计划的重要意义,抓住机遇,乘势而上,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
二、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坚持公益普惠,进一步优化学前教育资源配置,公办民办并举,努力提高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水平,新增资源重点向贫困地区和困难群体倾斜。
注重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深化改革,拓宽经费投入渠道,创新用人机制,建立健全标准,破解发展难题。
强化政府职责,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落实地方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发挥中央财政引导激励作用。
到2016年,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5%左右。
城镇和经济发达地区的农村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其他农村地区特别是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有较大增长。
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_教育计划.doc

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_教育计划为巩固学前教育一期三年行动计划成果,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发展,解决“入学难”问题,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第二教学基金会第9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计划。
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继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学前教育持续、均衡、协调发展,促进教育公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多样化需求。
坚持以幼儿发展为基础,提高学前教育水平,切实保障幼儿身心健康和幸福成长。
将学前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按照农村每8000人、城市每4000-5000人建设一所标准化幼儿园的要求,科学规划和布局全县幼儿园。
突出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包容性,加大对学前教育的公共财政投入,逐步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体的农村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逐步构建以公众公园和公园为主体的学前教育服务网络。
到_ _年,每个乡镇(街道)将有一个公共的中央幼儿园,它将拥有适当数量的责任区、大村庄和相连的村庄幼儿园,有条件的村庄学校将提供幼儿园班。
公办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的数量将占全县幼儿园总数的80%以上,入园公办幼儿园的儿童数量将占全县幼儿园儿童总数的50%以上。
幼儿园运营水平和幼儿园教育质量显著提高。
全县已建成1所省级示范幼儿园和4所市级示范公办幼儿园。
全县一年学前教育率达到98%以上,三年学前毛入学率达到75%以上。
1._年度目标:完成8所公立幼儿园的建设,包括在通木河、唐璜、棉花坪等少数民族村新建3所中心幼儿园。
新建幼儿园分5个责任区,包括仁和镇李家堡责任区、石水镇梅岗责任区、万井镇下关责任区、九一山镇鲁管责任区、易立镇白湾城责任区等。
2.2015年目标:完成11所公立幼儿园建设,其中顺陵街1所公立幼儿园;冷水新城、保安镇、天堂镇等三个乡镇中心幼儿园;在六个责任区新建幼儿园,即中和镇新开责任区、和亭镇琵琶责任区、太平镇岭头园责任区、冷水镇尚义责任区、万井镇万井责任区、宝安镇中心店责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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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
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教基二[201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务局: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办好学前教育”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促进学前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经国务院同意,决定2014—2016年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二期行动计划”)。
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2011-2013年,各地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以县为单位编制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取得显著成效,资源快速扩大,财政投入不断增加,教师队伍建设逐步加强,“入园难”问题初步缓解。
但是由于底子薄、欠账多,学前教育仍是教育体系中的薄弱环节,城乡普惠性资源依然短缺,运行保障机制建设相对滞后,教师数量不足、职业吸引力不强,保育教育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实施二期行动计划,是巩固一期成果,加快学前教育发展,进一步解决“入园难”问题的必然要求;是继续深化改革,破解体制机制障碍,促进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推进教育公平,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
各级政府要深刻认识编制实施二期行动计划的重要意义,抓住机遇,乘势而上,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
二、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坚持公益普惠,进一步优化学前教育资源配置,公办民办并举,努力提高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水平,新增资源重点向贫困地区和困难群体倾斜。
注重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深化改革,拓宽经费投入渠道,创新用人机制,建立健全标准,破解发展难题。
强化政府职责,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落实地方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发挥中央财政引导激励作用。
到2016年,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5%左右。
城镇和经济发达地区的农村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其他农村地区特别是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有较大增长。
初步建成以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为主体的学前教育服务网络。
逐步建立起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农村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
幼儿园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显著提高。
三、重点任务
扩大总量。
着力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重点解决好连片特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留守儿童集中地区学前教育资源短缺问题。
充分考虑城镇化发展、老城区改造和人口流动的实际,重点解决好城镇及城乡结合部学前教育资源总量不足的问题。
努力增加残疾适龄儿童的入园机会。
调整结构。
调整资源结构,扩大城乡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的覆盖面。
调整布局结构,努力实现就近入园、方便入园。
调整投入结构,在继续扩大资源的基础上加大对条件保障的投入力度。
健全机制。
完善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分担的投入机制,努力做到
保工资、保安全、保运转、保发展。
健全公办园教职工编制核定、补充制度,依法保障幼儿园教职工合法权益。
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和办园体制。
提升质量。
深入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
健全幼儿园动态监管机制。
提高幼儿园教师、卫生保健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实践能力。
提升办园水平,各类幼儿园的师资、班额、玩教具、园舍等逐步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
四、主要措施
(一)加快发展公办幼儿园。
以区县为单位制订幼儿园总体布局规划,合理确定公办园的布局,逐年安排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园。
加大农村公办幼儿园建设力度。
政府和事业单位举办的幼儿园依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进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
各地可以参照教育部门举办的公办园财政投入和教职工管理政策,出台支持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集体办园的具体措施,提高其面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
各省(区、市)出台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的实施办法,对规划、建设、移交、举办以及回收、补建等作出具体规定。
2015年底前,城镇小区按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补足配齐幼儿园。
(二)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落实用地、减免税费等优惠政策,多种方式吸引社会力量办园。
各地根据普惠性资源布局和幼儿入园需求,认定一批普惠性民办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派驻公办教师、培训教师等方式,支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有条件的地区可参照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对普惠性民办园给予适当补贴。
各地2015年底前出台认定和扶持普惠性民办园实施办法,对扶持对象、认定程序、成本核算、收费管理、日常监管、财务审计、奖补政策和退出机制等做出具体规定。
鼓励民办园提供多形式、多层次的学前教育服务,满足家长不同需求。
(三)进一步加大学前教育投入。
各地要切实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落实学前教育投入的主体责任。
地方根据本地实际,研究制订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或者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并逐步达到。
按规定程序调整保教费收费标准,将家庭负担控制在合理范围。
财政性学前教育投入要最大限度地向农村、边远、贫困和民族地区倾斜。
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资助力度。
中央财政继续安排专项资金,鼓励和引导地方积极发展学前教育。
除继续鼓励地方完善幼儿资助制度、实施幼儿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外,将原来的校舍改建类和综合奖补类项目整合为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奖补项目,支持地方改扩建和新建公办幼儿园、利用社会力量举办普惠性幼儿园、改善办园条件,并向中西部地区和薄弱环节倾斜,引导和激励地方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四)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
各地要落实《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通过多种方式补足配齐各类幼儿园教职工,有条件的地方出台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
完善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机制,落实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
通过生均财政拨款、专项补助等方式,支持解决好公办园非在编教师、农村集体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问题,逐步实现同工同酬。
引导和监督民办园依法保障教师工资待遇,足额足项为教师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各省(区、市)制定幼儿园教师培养规划,扩大培养规模。
鼓励地方建立完善学前教育师范生免费教育制度,为农村幼儿园培养一批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层次教师。
各地可聘任优秀的幼儿园退休教师,到教师资源短缺的农村地区任教或开展巡回支教。
建立满足不同层次和需求的培训体系,各地2015年底前完成对幼儿园园长和教师的全员专业培训。
(五)健全幼儿园监管体系。
各地要加强对幼儿园的监管,县级政府履行主体责任,有关部门按职能履行职责,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和随机抽查制度。
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实管
理力量,落实幼儿园年检制度,加强对幼儿园办园资质、教师资格、办园行为、收费等的监管,建立幼儿园信息公示制度,及时发布幼儿园基本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教育督导部门加强学前教育专项督导,向社会发布督导报告。
卫生计生部门切实把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工作作为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和指导,落实儿童保健、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执法等工作。
公安、质检、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加强对幼儿园的监督指导。
幼儿园要建立健全定期自查自纠制度和家长委员会制度,对卫生、消防、园舍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并消除,对事关幼儿和家长切身利益的事项应充分征求家长委员会的意见。
(六)加强幼儿园保育教育指导。
根据幼儿园数量和布局,划分学前教育教研指导责任区,安排专职教研员,定期对幼儿园进行业务指导。
完善区域教研和园本教研制度,充分发挥城市优质幼儿园和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的辐射带动作用,及时解决教师在教育实践中的困惑和问题。
构建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体系,建立科学导向,着重加强对师资配备、教育过程和管理水平等方面的评估。
坚持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严禁幼儿园提前教授小学教育内容。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高度重视二期行动计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科学确定本地区学前教育发展目标任务,研究制定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政策措施,以县为基本单位逐级编制实施二期行动计划。
(二)推进综合改革。
各地要按照构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的总体要求,健全学前教育管理体制,省级和地市级政府加强统筹,县级政府落实主体责任。
理顺办园体制,鼓励各地积极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办幼儿园的办园体制改革,提高各类公办学前教育资源面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
深化幼儿园人事制度改革,增强幼儿园教师职业吸引力。
(三)强化资金监管。
地方各级教育、发展改革和财政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学前教育各项经费使用和管理,健全财务制度,强化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要进一步督促幼儿园完善内部财务制度,加强对幼儿园经费使用和收费行为的监管,杜绝乱收费和乱摊派。
(四)加强督导检查。
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将对各地行动计划的编制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各地要建立督导检查和问责机制,将行动计划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纳入地方各级政府教育工作实绩的考核指标。
各省(区、市)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于2014年12月25日前报教育部。
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2014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