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防疫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疾病防控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疾病防控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疾病防控工作,提高疾病防控安全管理水平,保障民众的健康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疾病防控安全管理制度。
二、管理职责1.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统筹疾病防控工作,制定相关政策和管理规定;2.地方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的疾病防控工作的监督和指导;3.医疗机构、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单位要建立疾病防控工作的组织机构和制度,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和安全管理要求;4.公众要积极参与疾病防控工作,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
三、信息发布和公众教育1.卫生健康部门要及时发布疾病防控相关信息,向公众提供准确的防控指导和知识,避免恐慌和谣言的产生;2.各级政府要加大对疾病防控的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公众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自我防护意识;3.医疗机构、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单位要开展疾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员工和学生的培训和教育,提高防控意识和能力。
四、防控措施1.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感染控制制度,加强医疗废物的处置和医疗器械的消毒,保障医疗过程中的安全;2.学校要加强学生的健康检查和疫情排查,及时发现和隔离患病学生,保障校园的安全;3.企事业单位要制定疾病防控工作方案,加强员工的健康检查和疫情排查,做好防疫物资的储备和消毒工作;4.公共场所要加强卫生清洁工作,保持环境的卫生和整洁,减少疾病传播的风险;5.社区要建立健全的疾病防控网格化管理体系,做好住户的健康信息登记和排查工作,加强小区的管理和防控措施。
五、应急响应机制1.卫生健康部门要根据疫情的发展和风险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和发布疾病防控的应急响应级别,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开展防控工作;2.地方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要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制定本地区的疫情应对预案和工作方案,协调相关单位的配合和合作;3.医疗机构、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单位要按照应急响应级别要求,启动相应的防控措施,组织人员进行防疫工作;4.公众要积极配合防控工作,听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指导,遵守相关的防疫措施和要求。
疾病防控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疾病防控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员工和单位的疾病防控安全,保障个人和公共健康,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员工,包括在岗人员、外来人员及访客,并适用于单位的疾病防控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的目的是制定单位的疾病防控管理规范,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减少疾病传播的风险。
第四条单位将疾病防控工作纳入组织架构和工作计划,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形成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
第五条单位要提供必要的疫情防控设施和资源,为员工的疾病防控提供支持和保障。
第二章基本原则第六条疾病防控工作必须依法依规进行,遵循科学的防控原则和方法。
第七条充分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疾病防控意识和能力。
第八条加强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疾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九条公开透明,及时向员工和社会公布疫情信息和防控措施。
第十条与疾病防控有关的员工个人信息要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和滥用。
第三章职责和义务第十一条单位负责人是疾病防控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要确保本单位的疾病防控工作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疾病防控工作的主要责任部门是保健部门或卫生部门,负责制定疫情防控计划和措施。
第十三条各部门负责疫情防控工作的具体实施和监督,配合保健部门、卫生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的工作。
第十四条员工要遵守疾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自觉维护自己和他人的健康。
第十五条卫生保健人员要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做好疾病防控工作。
第十六条单位要向员工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和健康保障,保障员工的疾病防控安全。
第四章疫情防控措施第十七条单位要加强环境卫生管理,保持办公场所、工作区域的清洁和卫生。
第十八条单位要建立健康档案,对员工的健康状况进行定期监测和记录。
第十九条单位要加强员工的健康教育,提高员工的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第二十条单位要定期开展疫情防控培训,提高员工的防控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
第二十一条单位要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应急措施。
第二十二条单位要加强健康监测,对员工的体温、呼吸状况等进行定期检测和记录。
疾病防治工作管理制度

疾病防治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医院内疾病防治工作,确保医院内环境的健康和员工与患者的安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员工,包含医生、护士、行政等各个岗位。
第三条重要内容本制度重要包含疾病防治工作的分工与职责、疫情报告与处理、环境卫生管理、卫生培训与健康监测等内容。
第二章疾病防治工作的分工与职责第四条总负责人医院院长担负疾病防治工作的总负责人,负责订立疫情应对方案、布置资源、监督执行情况。
第五条疫情报告人员各科室设立疫情报告人员,负责及时向院内疫情监测部门报告发现的疫情,确保信息传递顺畅。
第六条医务人员医生、护士等医务人员负有发现疫情的职责,发现疫情应立刻报告上级,并采取相应的隔离、防护措施。
第七条行政人员行政人员负有组织和协调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负责订立并落实相关政策、方案和预案。
第三章疫情报告与处理第八条疫情报告发现疫情的科室应立刻报告院内疫情监测部门,包含疫情发生的时间、地方、人数等认真信息。
第九条疫情处理依据疫情的严重程度,医院应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含但不限于隔离患者、关闭病区、加强消毒等。
第十条协同合作在疫情发生时,医院应及时与相关部门、其他医院进行联络和协调,共同应对疫情,确保资源的合理调配和信息的共享。
第四章环境卫生管理第十一条环境卫生责任医院各科室负有落实环境卫生管理的责任,包含定期对科室进行清洁、消毒,确保环境的干净与良好通风。
第十二条垃圾处理医院应设立垃圾分类收集站点,订立认真的垃圾处理方案和操作规范,确保垃圾的正确处理和消毒。
第十三条水源管理医院应保证水源的安全和清洁,定期对自来水进行检测,及时除去潜在的水源污染问题。
第五章卫生培训与健康监测第十四条卫生培训医院应定期组织卫生培训,提高员工的卫生防护意识和技能,使其具备疾病防治工作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第十五条健康监测医院应建立健康监测机制,对员工进行定期健康检查,发现患有传染病或携带病原体的员工应及时隔离并供应相应的医疗服务。
疾病防控安全管理制度模版(二篇)

疾病防控安全管理制度模版一、总则为了加强疾病防控安全工作,保障员工和公众的健康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疾病防控安全管理制度。
二、目的和内容1. 目的:- 加强对疾病的预防与控制,提高员工和公众的健康水平;- 组织开展疫情监测及报告工作,确保即时信息传递;- 制定应急预案,快速、高效应对紧急疾病事件;- 推动疾病防控工作的常态化、科学化、规范化。
2. 内容:- 疫情监测与报告管理;- 安全防护设施与装备管理;- 员工健康管理;- 紧急疾病事件处理;- 信息宣传与培训;- 疾病预防与控制措施;- 监督与评估。
三、疫情监测与报告管理1. 建立健全疫情监测系统,定期收集并汇总各类疫情数据;2. 设立疫情报告责任人和报告渠道,及时准确向上级机构报告疫情;3. 建立疫情信息共享机制,确保信息及时传递;4. 加强疫情预测与风险评估,及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四、安全防护设施与装备管理1. 制定安全防护设施和装备使用管理制度;2. 对安全防护设施和装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3. 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并进行培训和指导;4. 加强消毒设施和防护工具的管理,确保有效使用。
五、员工健康管理1. 建立健康档案,对员工健康状况进行监测与管理;2. 对接触高风险疾病的员工进行定期体检;3. 工作场所提供充足的饮用水和卫生间;4. 加强员工健康教育,提高员工健康意识。
六、紧急疾病事件处理1. 制定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和处置流程;2. 组织开展演练和模拟演习,提高应急响应能力;3.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与合作;4. 及时通报上级机构和员工的疾病情况。
七、信息宣传与培训1. 定期组织开展疾病防控宣传活动;2. 制作宣传资料和海报,提高公众的健康意识;3. 对员工进行疾病防控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素养。
八、疾病预防与控制措施1. 制定疫苗接种管理制度,保证员工和居民的疫苗接种;2. 建立传染病诊断与监测体系,做好传染病的预防与控制;3. 加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控制传染源和传播途径;4. 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的安全与卫生。
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6篇

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6篇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
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11、学校要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管理学校卫生及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
2、对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国家规定的计划免疫接种除外)必须经市卫生局、教育局批准,并由市卫生防疫站统一组织实施。
3、为杜绝意外发生,我市学生疾病防治用药统一由市卫生防疫站学校卫生科提供,各校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径药物。
4、传染病防治实施预防接种时,预防接种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筒”,加强无菌观念,并确保医疗器械的卫生及操作的规范,学校卫生分管领导及校医有责任对接种全过程进行监督。
5、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防治工作,应遵循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预防接种及其他群体防治措施的时间,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未经市教育局、卫生局、卫生防疫站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
违者要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21、学校要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管理学校卫生及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
2、对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国家规定的计划免疫接种除外)必须经卫生局、教育局批准,并由卫生防疫站统一组织实施。
3、为杜绝意外发生,学生疾病防治用药统一由卫生部门提供,学校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径药物。
4、传染病防治实施预防接种时,预防接种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筒”,加强无菌观念,并确保医疗器械的卫生及操作的规范,学校卫生分管领导及校医有责任对接种全过程进行监督。
5、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防治工作,应遵循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预防接种及其他群体防治措施的时间,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疾病防治安全制度

疾病防治安全制度一、目的为了保障员工的健康安全,防止疾病传播,提高员工对疾病的认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特制定本疾病防治安全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以及所有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单位和个人。
三、组织机构1. 公司成立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小组,负责疾病防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指导。
2. 各部门设立疾病防治安全员,负责本部门的疾病防治工作。
四、预防措施1. 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员工对疾病的认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健康检查,发现疾病及时治疗。
3. 加强环境卫生管理,保持工作场所整洁卫生。
4. 加强食品卫生管理,确保员工饮食安全。
5. 加强劳动保护,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6. 建立员工健康档案,记录员工健康状况。
五、监测与报告1. 设立疾病监测点,及时了解员工健康状况。
2. 发现疑似疾病病例,立即报告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小组,并采取隔离措施。
3. 确诊疾病病例,立即报告当地卫生部门,并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和控制工作。
六、应急处置1. 发生疾病疫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隔离、消毒等措施,控制疫情扩散。
2. 配合当地卫生部门做好疾病患者的救治工作。
3. 加强对员工的健康教育,提高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七、培训与考核1. 定期对员工进行疾病防治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2. 对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小组成员和疾病防治安全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
3. 对疾病防治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八、责任与义务1. 员工有义务遵守疾病防治安全制度,做好个人防护,配合疾病防治工作。
2. 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小组和疾病防治安全员有责任做好疾病防治工作,保护员工的健康安全。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小组所有。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改。
疾病防控安全管理制度模版

疾病防控安全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疾病防控工作,保障员工身体健康,提高工作效率,有效防止疾病传播,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兼职、临时工等。
第三条本制度的基本原则是依法科学、预防为主、防治相结合、分级管理、整体推进。
第二章疫情防控措施第四条企业要建立健康档案,每位员工必须进行体检,并保持档案的实时更新。
第五条员工每天上班前需进行体温测量,发现体温异常的员工应立即告知相关部门,并接受进一步检查。
第六条所有员工进入企业内部必须进行手部消毒,并佩戴口罩。
第七条企业要定期清洁和消毒办公场所、公共区域、食堂和卫生间,确保环境卫生。
第八条严禁员工在工作期间聚集,除非事先获得许可。
第九条员工需做好个人防护,包括经常洗手、佩戴口罩、勤换衣物等。
第十条员工如果发现自己身体有不适,应及时向上级报告,并尽快就医。
第三章外出防护和归国员工防控第十一条员工外出需经过领导批准,并提供详细出行计划。
第十二条员工外出期间应注意个人防护,避免前往疫情高发地区。
第十三条员工如需出国,必须提前向公司报备,接受感染筛查,并按要求接受隔离观察。
第十四条员工返回国内后,必须接受隔离观察,并提供相关检测报告。
第四章指导和培训第十五条企业应定期开展疫情防控培训,提高员工防控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六条员工要按照培训要求参加培训,学习防疫知识和技能。
第十七条企业应向员工提供疫情防控的指导文件和宣传材料。
第五章外来人员和客户管理第十八条对于外来人员和客户,必须进行健康申报并进行登记,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第十九条外来人员和客户进入企业内部必须佩戴口罩,并接受体温测量。
第二十条如发现外来人员或客户有疑似疾病症状,应及时隔离并报告上级。
第六章处罚和奖励第二十一条违反本制度的员工,根据违规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严重者进行解雇。
第二十二条严格遵守本制度的员工,给予相应奖励,如加薪、晋升等。
第七章监督和评估第二十三条企业应设立疫情防控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和督促执行本制度。
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有效预防和控制疾病的发生与传播,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建立疾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疾病防治工作的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开展疾病防治工作。
2. 建立疾病防治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疾病防治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疾病监测、防控、救治等工作。
3.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负责疾病防治的具体实施,包括病例报告、诊断、治疗、预防、健康教育等。
4. 各级教育、卫生、公安、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疾病防治工作。
三、疾病监测与报告1. 建立健全疾病监测网络,加强疾病监测数据的收集、分析和报告。
2.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按规定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确保疫情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3. 加强不明原因疾病监测,对疑似病例及时进行排查、诊断和治疗。
4. 定期开展疾病风险评估,及时发布疾病预警信息。
四、疾病预防与控制1. 开展疾病预防宣传教育,提高群众自我防护意识。
2. 加强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提高重点人群的免疫水平。
3. 开展疫苗接种工作,确保适龄儿童、易感人群的疫苗接种率。
4. 加强环境卫生整治,消除疾病传播隐患。
5. 严格执行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产品的质量监管,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五、疾病救治与康复1. 建立健全疾病救治体系,提高救治能力。
2. 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提高基层医疗服务水平。
3. 加强疾病康复工作,提高康复效果。
4. 做好疾病救治费用的保障工作,减轻患者经济负担。
六、保障措施1. 加大疾病防治经费投入,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2. 加强疾病防治队伍建设,提高专业人员素质。
3. 加强疾病防治科研,提高疾病防治技术水平。
4. 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经验。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3. 本制度由疾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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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室及保健教师工作制度一、当好学校领导的参谋和助手,结合上级有关部门学校制订的卫生工作的计划及要求和本校实际,制订每学期的学校卫生工作计划。
组织好帝校卫生的各项工作,经常进行技术指导和卫生监督管理。
二、结合学校健康教育开展和季节变化特点,认真开展形式多样的卫生防病健康宣传教育,指导和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有计划地培训和建立一支班级卫生员骨干,并开展各项检查评比制度。
三、定期开展学生健康检查,视力检查,建立学生健康档案,记载学生因病缺课、因病休(退)学等情况。
配合医疗卫生部门有计划地开展预防接种,以及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的登记防治工作。
四、如遇学生中发生传染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治疗、早消毒处理,并严格执行患传染病学生复课前的诊检以控制传染源。
五、热心为学生服务,课间、午间认真值班,接待学生卫生防病治病的咨询及处理学生偶发伤害事故。
对急诊病人,发热病人和其他不能处理的疾病应及时送医院治疗,及时并通知家长,并跟踪观察。
卫生室的医疗器械、检测设施要妥善维护。
六、指导学生开展个人卫生、环境卫生、用眼卫生、饮食饮水卫生、除害防病、红十字教育及爱国卫生社会活动等。
七、配合指导学校开展教学卫生、环境卫生、厕所卫生、食堂卫生、食品卫生、膳食营养、炊具消毒等工作,定期为食堂培训炊事员,监督各项卫生制度的落实。
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映并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八、按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学习,会议要履行好请假手续。
九、认真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益,认真参加各种卫生讲座和业务进修,要在加强实践和理论学习的基础上,提高工作的有效性和规性。
十、认真积累资料,及时对资料进行分类、登记、研究和分析。
每学期结束上交学校教导处,按规定对卫生室的医疗器械进行维护保养、消毒。
按规定给生病的学生配药并作好配药登记。
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工作职责及责任追究制为了有效防各种疾病,加强卫生工作的领导,不断提高学校公共卫生工作的水平。
进一步保障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防止学校食物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依据教育部、卫生部第14号令及《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预防传染病公共卫生的意见》精神,特制定本校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职责及责任追究制度。
一、学校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工作职责。
1、建立和完善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管理体制,学校成立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监督、检查的责任。
2、建立和完善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监督预警机制。
学校在区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做好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的预报和预防工作。
3、建立和完善信息报告制度。
(1) 分管卫生工作的校级领导为学校上报信息的责任人。
(2) 严格执行区教育局规定的疾病上报的围、途径、程序和要求。
4、建立的完善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预案制度。
5、建立和完善卫生防疫和食品保障制度。
(1) 加强学校卫生保健教师和食品从业人员的队伍建设。
(2) 定期与不定期对学校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的检查和指导。
(3) 加大对学校卫生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
(4) 将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工作列入对有关人员进行评价、考核的重要容。
6、对学校因管理原因而造成的重大事件,一经查明原因,对相应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若情况严重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学校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工作责任。
1、学校是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工作的责任主体,校长是责任人,具体负责对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的监测、预警、报告、控制及卫生教育等工作。
2、学校要主动与地方防疫部门加强沟通,接受指导,建立联络,检查制度,做好卫生防疫的宣传教育,并配合做好流行病调查,把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落到实处。
3、加强对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的管理,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知识活动,并纳入学生的行为规教育中,与学校文明建设和社会公德教育相结合。
4、做好学生健康状况晨检制度和学生因病缺课的登记制度。
5、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食堂负责人每天必须对食堂从业人员和进食堂的伙食品、肉类、鱼类、蔬菜、点心进行晨检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6、食堂管理人员、食堂从业人员、卫生室、保健教师、班主任及任课老师、学校事务处、教导处、分管卫生工作的领导、校长等都是各岗位的责任人,都必须加强岗位责任意识,对学校的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承担各自的责任。
学生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记制度学生因病缺勤登记既是学校对学生进行严格管理和常规工作,又是体现对学生的全面关爱,维护保障学生身体健康,有效预防各类传染病疫情的重要举措,特制订本制度。
一、班主任应认真按照学校晨检工作的要求及时对学生进行晨检,对晨检中学生高热或疑似传染疾病及时登记在晨检表上并及时报告卫生保健教师。
二、学生因病缺课,班主任应对学生病因作具体记录,并对学生的病况与家长保持密切联系,以便随时掌握,做到心中有数。
三、学生因患传染病而隔离治疗的班主任及任课老师要对其各方面予以关心。
学生病后复课,班主任应查验医生开具病愈复课证明,并作记录。
四、卫生保健教师对学生因病缺课的要对其作好病因、缺勤,及治疗情况认真登记备案,凡学生各类传染病的,其复课要严格把关,查验医生开具好病愈复课证明,手续完备的,方能允许其复课,并记录其复课时间。
以上各条,希望班主任及卫生保健教师切实执行。
学生因病缺勤病因追查报告制度为了不断提高学校公共卫生工作水平,保健广大师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检查,迅速应对各种传染性疾病的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特制订本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员岗位职责。
一、确定班主任为兼职报告员。
其职责是在每天学生晨检的基础是,发现高热病人或各类传染性疾病疑似病人时,在第一时间迅速报告卫生室保健教师,并书面备案在晨检表上。
二、学校卫生室保健教师为专职报告员。
(人乐:陆明珍、西林:任媛芳、新城校区:徐霞)其职责是在接到班主任报告或诊治学生过程中发现各类疑似传染病的(或经医院确诊的)应在最快时间报告松江区疾控中心,并向校长报告。
同时,应及时对报告的容进行书面登记备案。
三、分管领导和校长在接到报告时,应迅速报告主管局,并会同有关人员和卫生保健教师按照《传染病突发应急预案》迅速处置病人。
四、以上各条工作制度,相关报告人员必须严格执行。
如在执行过程中有差错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则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疫区来校学生追踪观察制度根据传染病防疫的有关法律、法规,本校对疫区来我校就读的学生实行追踪观察制度。
1、每学期初,凡学校转入从疫区来我校学习的学生即对其家长发放《身体检查告知书》通知该生家长进行健康检查,经检查,身体健康的,验收医院出具的有关书面资料后方可就读。
2、每逢五·一、十·一、寒暑假等节假日复课,班主任应仔细调查了解学生在假期是否去疫区探亲、旅游。
如发现有此情况的即报告学校卫生室。
卫生室接到有关报告后,立即向该生家长发放《身体检查告知书》,并按第一款相关容,具体落实。
3、一旦发现疫区来沪学生有相似症状或确诊病人,学校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立即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处置并采取相关隔离措施和消毒措施。
4、学生患病隔离期间,有关班主任、任课老师应给予热情关怀,经常通过了解治疗康复情况,并根据许可程度指导、安排其课外学习,卫生保健教师也应经常保持该生的联系,了解、关心该生的病情康复情况。
5、患病学生病愈复课,必须出示相关医院或卫生疾控防疫部门出具的复课证明,方可允许就读。
6、患病学生复课后,学校、班主任、卫生保健老师在关心、照顾的基础上仍应对其康复后的身体情况继续观察,一旦有异,即按上述有关条款执行。
预防接种查验工作管理制度为了更好地贯彻国家预防接种工作制度,特制订本制度。
1、凡一年级新生入学,教导处在查验相关材料时,必须同时查验其预防接种卡是否具备,如无预防接种卡,则应拒绝其报名登记。
2、凡外校中途转入本校就读的,教导处在查验相关材料时,必须同时查验其预防接种卡是否具备,如无预防接种卡,则应拒绝其转入。
3、凡外地来本校就读的,教导处在查验相关材料时,必须同时查验其预防接种卡是否具备。
如无预防接种卡,则应拒绝其在本校就读。
如其具备接种卡,则应告知其至区卫生防疫部门调换本地接种卡,方可准其就读。
4、凡本校学生,其预防接种卡必须统一收取并按规定由学校卫生室统一保管。
卫生保健教师应对学生的预防接种卡逐一登记、存档。
5、新生或转入学生的预防接种卡收缴后,卫生保健教师应逐一核对,如发现有未按要求预防接种的项目,应及时告知家长陪孩子至区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接种。
6、当有学生转出或毕业,卫生保健教师应将学生预防接种卡随该生档案一并转移并做好相关记录以备查。
传染病报告制度疾病报告和登记是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的工作规定,制定我校的传报制度。
一、报告的病种按《中华人民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种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共36种及其他传染病(包括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禽流感)。
二、报告时限和报告程序一旦发现学生患有传染病,立即报告学校领导,并立即传报教育局基教科以及地段医院预防科和区疾病控制中心。
传染病管理制度一、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对传染病人要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及时进行疫情处理,严格控制传染病的流行。
认真做好消毒隔离工作。
二、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
建立传染病登记簿,做到不漏登,不漏报,及时收集可靠准确的疫情资料。
三、对与患者接触过的师生进行预防观察,并通知患病学生家长带学生去医院看病。
四、对与患者接触过的师生进行预防观察,并对教室进行消毒。
五、学生复学必须有医院复学证明。
传染病消毒制度一、严格执行传染病管理要求,认真何等好消毒隔离工作。
二、严格做好一切器具的消毒工作,体温表消毒液每天更换一次。
三、卫生室每天要打扫清洁,做到桌面无积尘,墙壁无污染。
四、对各种医疗后的污物与生活垃圾分开放置并进行焚烧处理。
传染病防治宣传培训制度1、两周一次利用卫生小广播进行卫生健康教育,宣传卫生健康及传染病防治的有关知识。
2、每月出一块黑板报,将一些健康及传染病防治知识刊登在黑板报上,让学生阅览。
3、两周一次各班主任老师利用午会课向学生宣传传染病防治、常见病预防有关知识。
4、将传染病防治的宣传图片贴在学校的宣传窗栏里,让学生阅读观看。
传染病预防查验制度为了有效地保护师生的身体健康,预防和消除各类传染病在师生中流行,特制订本校传染病预防的查验制度。
1、学校卫生室必须按照卫生防疫部门关于认真做好学生预防接种工作并切实做好相关资料的汇总和登记,上报工作要求,学校在期初和期末分别检查一次该制度实施情况。
2、每学期开学,教导处、卫生室对前来我校就读的学生,必须要求其携带预防接种卡报到,学校在期初将检查一次该项制度落实情况。
3、加强对食品卫生的监督,学校每月二次检查食堂工作人员持证上岗、晨检,执行卫生操作规、餐饮具等消毒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责令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