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条线索贯穿司法考试民法复习.docx
民法串联主线

(一)权利(法律关系)民法是私法,私法以私权为核心,所以民法是一部权利法,相应的,权利也就是建立民法体系的核心枢纽(检索最近十年的真题,笔者发现,每一道试题都和权利有关,只是考查的角度、方式、素材和题型的不同)。
在司法考试的语境下,权利的主体即法律关系的主体,权利的客体即法律关系的客体,权利则是法律关系的主要内容,所以可以说,权利和法律关系是“一个硬币的两面”,当我们以权利为线索对考点进行体系化的梳理的时候,就意味着对法律关系的梳理,自不待言。
以权利为中枢,我们可以从横向和纵向两个方面对民法知识进行全方位的扫描。
所谓横向,是指权利的不同类型的宏观把握,所谓纵向,是指对每一项权利的纵深学习,具体包括权利的主体、权利的客体、权利的变动、权利的内容以及和权利有关的时间(如诉讼时效、除斥期间)等。
(二)总论与分论司考民法的第二条线索就是从归纳推理(从个别到一般)所产生的“总论——分论”体系,民法体系中的四个总论集中了民法规范最具有一般性的原理、最具有代表性的特点和最具有共性的内容,是司法考试考查的重中之重。
这四个总论分别是:民法总论、物权法总论、债法总论和合同法总论。
1.民法总论民法总论首先是一个对民法的概述,在介绍民法的概念、调整对象与基本原则之后,着重对权利与法律关系进行讲解,具体包括法律关系的构成、法律关系的产生、权利的分类、权利的救济等,简言之,民法概述实际上就是一个权利与法律关系的介绍。
然后,民法总论介绍了自然人和法人制度,个人合伙也属于这一部分的内容,不难看出,自然人、法人和合伙都是权利的主体,其中,自然人的行为能力制度还为后文的法律行为作了铺垫。
在民法总论部分,法律行为制度是最抽象的一章,法律行为是对合同、婚姻契约和遗嘱共同属性的高度概括,同时也是权利变动的主要的法律事实。
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核心,要求行为人有行为能力,对于欠缺行为能力人,则以代理人代理其从事民事法律行为,所以说,代理制度是法律行为的延伸与扩展。
司考卷三复习攻略:民法

司考卷三复习攻略:民法民法民法学在司F考试中的分值又比较大,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同时,民法学的基本理论也是商法学与民事程序法学的基础。
所以民法部分复习"质量'的高低直接决定着卷三乃至整个司F考试的成败。
复习司F考试民法要注意以下四点:1、体系化的学习民法整个民法体系的关键点是民事法律关系,整个民法的内容就是围绕民事法律关系展开。
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是主体、客体、内容三个方面,民事法律事实则是法律关系的变动原因。
对照大纲,就可以发现,除了第一章民法概述以外,公民和法人两章是关于主体的探讨;民事法律行为、代理、诉讼时效则是法律事实的探讨。
物权、债权、人身权、民事责任则是具体内容的探讨。
而其中又以意定的法律关系变动原因民事法律行为最为重要,整个合同法、担保法的内容实际上就是这种意定的法律事实的进一步具体化。
感觉听了法律|教|育网钟秀勇老师的课以后,知识的脉络清晰了很多,脑海中也有了完整的民法知识体系。
终于摆脱了混沌状态。
2、全面复习,重点突出全面复习的原因是司F考试的题量大,分值小,细节化。
前三张试卷每卷100道选择题,每一道选择题不仅考一个知识点,而是考接近四个的知识点,这就意味着试卷的内容相当零碎,因此全面复习显得尤为重要。
在全面复习的基础上要突出重点:一是传统重点。
就是每一门课都有它固定的重点;二是新增内容。
新增内容主要强调每年新颁布的法律及司F解释。
(国家司F考试网)三是热点问题,主要体现在每年的论述题中,这就要求大家对每年社会的热点问题有所了解。
3、重视法条司F考试要保证答案唯一性,这个特点决定了法条的重要性。
当然,在明确法条重要性的前提下,仍然不能忽视教材的意义。
因为法典化的结果就是导致法律所蕴含的价值被吸收,如果没有相关教材的解释,将无法理解法条的真正含义,故掌握法学的一些基本理论对于复习司F考试,特别是复习法条是有助于理解的。
4、大量演练真题通过对真题的学习和掌握,可以帮助考生把握考试重点。
民法重点笔记司考(整理版)

民法二、使用说明1、笔记主要根据bobo先修班、民法一、二以及钟秀勇超长6天班讲义总结,bobo得体系加老钟得全面等于天下无敌。
一份体系建立起来就不要轻易去瞧别得书,体系混乱大厦必倒。
另外,不建议瞧老钟得其她讲义以及其她课本,因为本讲义已经足够细致,在搞懂之前增加其她负担实在就是折磨自己。
建议先听bobo得先修班再使用本笔记,且本笔记仅就是体系框架,不能代替讲义。
2、司考得学习就像识人,第一次学大量知识点就像大学第一次班会,会结束了,基本上还就是不认识,除了个别有特色得同学能记入脑中。
学习也一样,第一次学习完了基本上云里雾里,决大多知识点根本就没学会,学会了也很快忘记。
怎么办?同样如识人,记住得人要么就是见得次数多得要么就是有所交际得。
拿到学习上来,就就是多瞧几遍书,自然就认识了。
所以很多时候,我们第一次瞧之后,如果觉得感觉很好但不用多久就基本全忘,那要瞧多少次才合适?依据您瞧一般人需要几次能记住。
找个您非同寝无特色得同学想想瞧。
您就是瞧了她几次记住她得。
其次,瞧就是瞧不出她得好坏,她得特征。
所以需要交际相处,学习中怎么与知识点交流相处?那就就是做真题,真题做得多了,自然知道知识点得各种正面侧面得特性。
所以从上可知,瞧书得功能主要就是知道、记住,做题得功能就是把知道、记住得东西转化为拿分能力。
故题海派成就司考跟更为科学。
瞧书与真题如何分配时间?通常认识记住一个人需要很短得时间,而了解、瞧透甚至就是掌控一个人需要多出很多倍得时间。
所以至少得出结论瞧书时间不能超过做真题时间,即最少要四六开。
从很多失败考生哪里得知其失败主要原因就是局限于知道知识,但没有得分能力。
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司考不能一半以上得依赖某老师某机构。
结论:音频不可取代自己研习书本,研习书本不得取代真题实战,且均不可逾越46最低限度。
3、本笔记就是笔者备考阶段得第一份笔记,万事开头难,笔记得质量不就是很高。
由于体系已经成型,排版也很难再改,布局安排过于紧凑,所以使用起来可能有些不方便,还请见谅。
司考卷三简明口诀(叶飞律师)

司考卷三简明口诀民法简明口诀第1章民法概述1.民法的调整对象:平零主体Z间的财产关系、人身关系,【人身关系】:(1)(人格关系L①生命健康权:②姓名权:③ 名誉权:④肖像权:⑤婚姻自主权:©法人名称权等.⑵【身份关系】:①亲屈关系:②监护关系等.2.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平自公诚公禁】即平等.自憊、公平.诚实信用.公序便俗.禁止权利滥用6原则。
3.民爭法律关系的<5客体:物、行为、智力成果、非物质利益. 有价证券.权利。
4.民事权利的种类:<1)根抿民事权利所体现利益的性质不同:【财人知成】即:财产权.人身权.知识产权.成员权。
<2>根抿民事权利的作用不I可:【支请形抗】即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抗辩权。
形成权主耍有:【撤解追抵选抛继】>J.贴与任总撤销权.优先购买权:【形成诉权】中的介同撤销权、保全撤销权.离姙权。
【法继无言为接受.遗喲无言则为拒】抗辩权包括:【冋不先】I可时履行.不安、先诉抗辩权。
5.民事权利的保护:<1)国家保护.公力救济:确认Z诉.给付Z诉、形成Z诉:⑵自我保护.私力救济:口卫行为(正当防卫.紧急避险人自助行为。
第2章民事责任的一般问■1、民事资任的10种方式:【停排消.返恢修赔支消赔】(1)【停排消】即停止侵害、推除妨碍.消除危险可先行裁定:(2)侵害人擀权的资任:【姓肖名荣.停消恢2赔】(3)【修垂更支违】仅适用丁•违约资任.其他方式均可适用丁•侵权资任。
2、民事资任的分类:⑴根抵民爭资任发生根据的不冋:【合冋承任.侵权责任.不履行法定义务的民事责任】(2)根据民爭资任是否具有财产内容:财产资任^【返恢賂.修垂更支违】非财产承任:【姓肖名荣.停消恢2賂】⑶根据资任构成堤否以当爭人的过错为要件:【过错责任.无过错资任、公平责任】。
3、民事制裁措施:【训承收罚拘】第3章自拔人1、未成年人父母死亡、没有监护能力、不宜担任监护人时的监护人:【祖外兄姐,关密其亲朋】2、楮神柄人的监护人:【配父成子其.关密其亲刖】3、民法通則中的近亲属:【配父子兄祖外孙外】4、宜告失踪:【2年+3月】⑴申请宜吿失踪的利胃关系人:近亲属+有民爭权利义务关系人。
司考冲刺3步曲:把握线索准确记忆多做练习

已经到了8⽉份,离司法考试只有近⼀个⽉时间,之前是以教材为主,后期的复习就应该以法条为主了。
根据司法考试经验,在最后⼀个阶段,应当注意把握三个⽅⾯。
第⼀⽅⾯:把握线索。
需要把每⼀个司法考试所涉及学科的基本线索把握住。
每⼀个法学学科都有它的基本线索,⽐如法理学,法理学实际围绕四个问题产⽣,第⼀,什么是法,第⼆,法经历了怎样的产⽣、发展、变化的过程,第三,法的⽬的是什么,第四,实现法的⽬的应该如何做。
我们可以把四个基本问题进⼀步分解,⽐如什么是法,可以进⼀步派⽣出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认识以及⾮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认识,把相关基本问题层层分解,通过⼀种⾦字塔式的树状结构,把各个具体的考点串联起来,这样⼀本书合上以后,能够做到⼼中有数,这个书我复习完以后这本书讲什么内容,可能会考哪些考点,通过现实把这些考点串联起来。
⽐如宪法,基本线索实际上就是⼀句话,如何在民主和分权的条件下实现对公民⼈⾝权和财产权的保障,司法考试这部分命题的思路就是围绕三个问题展开。
第⼀个问题,民主部分,第⼆个问题,分权部分,第三个,公民的基本权利保障问题。
第⼀个问题,在我国宪法当中民主部分,主要通过选举制度和⼈民⼤会制度,⽽选举制度在司法考试当中考察的重点⼜侧重于请考⽣判断选举⾏为的合法性问题,在我们国家有⼈民代表⼤会制度,侧重考察⼈民代表⼤会从中央到地⽅各级中央权利机关⽴法权和⼈事权。
分权⽅⾯,⼀个是同⼀层次不同国家机关的分权,司法考试主要考察中央不同国家机关的分权,⽐如全国⼈⼤和国务院之间。
第⼆个分权,纵向的分权,中央和地⽅之间的权限划分。
在中央和地⽅权限划分⽅⾯,除了体现在中央和地⽅⽴法监督权以外,还通过两个具体考点反映,公民的⼈⾝权和财产权,是⼀切公民权的核⼼,也是宪法考试的重点。
在我国宪法考试当中,主要通过公民权利、政治权利、⼈⾝权利等等⽅⾯,所以你通过这种层层分解,以每⼀个学科基本线索为引导,报考点串联起来,⽆论在哪个复习阶段都会做到⼼中有数,⾯对考试压⼒⽅⾯充满⾃信。
攻克2021司法考试法条的方法

攻克2021司法考试法条的方法1.法条背景要知道掌握法条背后的法理。
法律是抽象的生活规则,也是法学理论积淀的结晶。
所以,每一个法律条文的背后都隐藏着生活的哲理和法理的支撑。
面上的法条只可谓其“然”,背后的法理方为“所以然”,故考生理应结合教材来熟读并把握法条,万不可认为教材仅仅对法条的简单析义。
2.法条规则逻辑很关键把握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
法律规则是法律最主要的组成部分,每一个法律规则都有其固定的逻辑结构,都是由假定、行为模式、法律后果三要素组成。
法律规则在法条中的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一个法律规则的构成要素能够在一个条文中完整表现,也能够在不同的条文之中表述,甚至能够在不同的规范性文件中表述。
同时,一个条文也能够表述不同法律规则的不同要素。
所以,理应在法条中归纳出法律规则,以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为线索,来破解法条。
3.法条串联速记围绕知识点编纲织网。
我国的部门立法多半表现为:法律+细则(办法、规定)+司法解释的模式。
一个法律规则或者一个知识点,往往分别规定在几个不同的法律文件或条文之中,再加上法条天然就各自为“条”,故整个法条就像一把散落的珍珠。
所以,考生在学习法条时,必须要将相关的法条组织起来,并以知识点为核心形成一个个完整、系统且简洁的知识网络。
法律教育网4.法条结合实践案例在使用中训练提升。
卷面的每一道题都是一个案例,甚至一个选项就是一个小案例,司考是名副其实的“实考”。
而训练这个水平的办法就是将法条融入生活、融入案例。
通过法条与案例的结合,以法条破解案例,以案例诠释法条,让生硬的法条鲜活起来,把抽象的法律条文翻版为栩栩如生的生活场景。
如此考生也就能够学得快、悟得深、记得牢,在考试中如鱼得水。
2024年司法考试民法考点概述

2024年司法考试民法考点概述民法是司法考试中的重点考点之一,涵盖了我国民事法律的各个方面。
2024年司法考试的民法考点有哪些?本文将对2024年司法考试民法考点进行概述,帮助考生了解考试重点。
一、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民事权利是指具有主体能力人通过合法行为获得的主体力。
在2024年的司法考试中,考生需要了解民事权利的性质、来源、内容以及民事行为的要素和效力等方面的知识。
同时,还需要了解法定代表人、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权利和行为特点。
二、民事主体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对于自然人而言,考生需要了解自然人权利能力、行为能力以及限制行为能力的界定和制约。
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设立、权利义务以及代表权的行使也是考试中的重点。
三、权利保护和民事责任在2024年的司法考试中,权利保护是一个重要的考点。
考生需要了解民事权利的保护途径,包括民事诉讼、仲裁以及其他替代性争议解决机制。
此外,还需了解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民事责任的形式以及损害赔偿的计算等相关知识。
四、合同法合同法是民法的核心内容之一。
在考试中,考生需熟悉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合同的成立、效力以及履行等方面的知识。
此外,还需了解合同的解除和变更、合同的特殊类型以及合同纠纷处理等内容。
五、侵权责任法侵权责任法是民法考试的重点之一,涉及到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保护等方面的内容。
考生需要了解侵权行为的性质、构成要件以及审判实践中的具体适用。
六、物权法物权法是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考试中,考生需要了解物权的性质、取得以及物权的限制等知识。
此外,还需要了解物权的保护措施以及不动产登记等相关内容。
七、继承法继承法是民法的重点考点之一。
考生需要了解继承的方式、遗赠以及遗嘱执行等方面的知识。
此外,还需要了解继承纠纷处理以及公证和遗嘱的相关内容。
八、婚姻家庭法婚姻家庭法也是民法考试的重要内容之一。
考生需要了解婚姻家庭的建立和解除、夫妻共同财产以及抚养与赡养等方面的知识。
复习民法的三条线索.doc

复习民法的三条线索(-)权利(法律关系)民法是私法,私法以私权为核心,所以民法是一部权利法,相应的,权利也就是建立民法体系的核心枢纽(检索最近十年的真题,笔者发现,每一道试题都和权利有关,只是考查的角度、方式、索材和题型的不同)。
在司法考试的语境下,权利的主体即法律关系的主体,权利的客体即法律关系的客体,权利则是法律关系的主要内容,所以可以说,权利和法律关系是“一个硬币的两面”,当我们以权利为线索对考点进行体系化的梳理的时候,就意味着对法律关系的梳理,自不待言。
以权利为中枢,我们可以从横向和纵向两个方面对民法知识进行全方位的扫描。
所谓横向,是指权利的不同类型的宏观把握,所谓纵向,是指对每一项权利的纵深学习,具体包括权利的主体、权利的客体、权利的变动、权利的内容以及和权利有关的时间(如诉讼时效、除斥期间)等。
(二)总论与分论司考民法的第二条线索就是从归纳推理(从个别到一般)所产生的“总论一分论”体系,民法体系中的四个总论集中了民法规范最具有一般:性的原理、最具有代表性的特点和最具有共性的内容,是司法考试考查的•重中之•重。
这四个总论分别是:民法总论、物权法总论、债法总论和合同法总论。
1 .民法总论民法总论首先是一个对民法的概述,在介绍民法的概念、调整对象与基本原则之后,着重对权利与法律关系进行讲解,具体包括法律关系的构成、法律关系的产生、权利的分类、权利的救济等,简言之,民法概述实际上就是一个权利与法律关系的介绍。
然后,民法总论介绍了自然人和法人制度,个人合伙也属于这一部分的内容,不难看出,自然人、法人和合伙都是权利的主体,其中,自然人的行为能力制度还为后文的法律行为作了铺垫。
在民法总论部分,法律行为制度是最抽象的一章,法律行为是对合同、婚姻契约和遗嘱共同属性的高度概括,同时也是权利变动的主要的法律事实。
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核心,要求行为人有行为能力,对于欠缺行为能力人,则以代理人代理其从事民事法律行为,所以设,代理制度是法律行为的延伸与扩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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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条线索贯穿司法考试民法复习
(一)权利(法律关系)
民法是私法,私法以私权为核心,所以民法是一部权利法,相应的,权利也就是建立民法体系的核心枢纽(检索最近十年的真题,笔者发现,每一道试题都和权利有关,只是考查的角度、方式、素材和题型的不同)。
在司法考试的语境下,权利的主体即法律关系的主体,权利的客体即法律关系的客体,权利则是法律关系的主耍内容,所以可以说,权利和法律关系是个硬币的两而”,当我们以权利为线索对考点进行体系化的梳理的吋候,就意味着对法律关系的梳理,口不待言。
以权利为中枢,我们可以从横向和纵向两个方面对民法知识进行全方位的扫描。
所谓横向,是指权利的不同类型的宏观把握,所谓纵仙是指对每一项权利的纵深学习,具体包括权利的主体、权利的客体、权利的变动、权利的內容以及和权利有关的时间(如诉讼时效、除斥期间)等。
(二)总论与分论
司考民法的第二条线索就是从归纳推理(从个别到一般)所产生的“总论——分论”体系, 民法体系屮的四个总论集屮了民法规范最具有一般性的原理、最具有代表性的特点和最具有共性的内容,是司法考试考杏的重屮之重。
这四个总论分别是:民法总论、物权法总论、债法总论和合同法总论。
1 •民法总论
民法总论首先是一个对民法的概述,在介绍民法的概念、调整对象与基木原则之示,着重对权利与法律关系进行讲解,具体包括法律关系的构成、法律关系的产生、权利的分类、权利的救济等,简言之,民法概述实际上就是一个权利与法律关系的介绍。
然示,民法总论介绍了自然人和法人制度,个人合伙也属于这一部分的内容,不难看出,自然人、法人和合伙都是权利的主体,其中,自然人的行为能力制度还为示文的法律行为作了铺垫。
在民法总论部分,法律行为制度是最抽象的一章,法律行为是对合同、婚姻契约和遗嘱共同属性的高度概括,同时也是权利变动的主要的法律事实。
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核心,要求行为人有行为能力,对于欠缺行为能力人,则以代理人代理其从事民事法律行为,所以说,代理制度是法律行为的延伸与扩展。
民法总论的最示,介绍了诉讼时效,诉讼时效适用于债权请求权,是民法上关于权利的时间的主要制度。
以上就是民法总论的全部内容,我们可以作这样的一个归纳:民法总论实际上就是民事权利的总论,通过对民法总论的学习,可以了解到学习具体权利的角度与思路。
2. 物权法总论
物权法总论首先要对物权的客体——物作出界定,物是能满足人的需要并为人能够支配的物体或者口然力。
物的不同分类有着不同的法律意义,和具体的物权或者债权有着相关的联系。
然示,物权法总论对物权的特征、效力和类型进行介绍,这是对物权的一个静态的介绍;物权变动是物权法总论屮最重要的部分,从动态的角度描述物权的产牛、变更和消灭, 基于物权属于绝对权的特点,物权变动必须进行公示,公示所产生的公信力可以起到保护交易安全的作用。
任何权利都需耍救济,物权法休现对物权救济的制度是物权请求权,具休包扌舌确认物权、恢复原状、返还原物、排除妨碍、消除危
险等。
以上就是物权法总论的全部内容,是对所有权、担保物权和用益物权等各项具体物权共性的一个概括。
3 •债法总论
虽然关于司法考试的各种民法教材中都没有使用“债法总论”这一概念,但是,债法总论却是确确实实存在看的,比如,法学大师史尚宽的“民法全书”就包括《债法总论》一册。
该书序言曰:民法为众法之基。
私法固不待论,欲治公法者,亦应对于民法有相当了解,而后可得其真谛。
民法屮尤以债法为最重耍部分,而债之通则实为债法理论之总汇。
所谓的“债之通则”具体包括债的概念、要索、发牛原因、分类、债的履行、债的保全、债的移转、债的消灭等。
债法总论涵摄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四人部分,这四部分的内容都是司法考试的重点,属于每年必考的内容。
4.合同法总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包括-总则和分则两部分,总则共有八章,分别是:第一章一般规定、笫二章合同的订立、笫三章合同的效力、笫四章合同的履行、笫五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讣、第六章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第七章违约责任、第八章其他规定。
以上八章适川于分则的各种有名合同以及没有规定在《合同法》屮的无名合同。
而且,在司法考试小,考点更多地集小于总则,对于分则,除了买卖合同,具他的有名合同都无法亨受到每年必考的“待遇”。
(三)要件与后果(效果)
从要件到示果[1]是民法规范的一个基木思路,所谓要件,就是能够产生法律关系的一个法律事实或者数个法律事实的结合;所谓后果,就是该法律事实所产生的法律关系。
二者的关系是,具备什么样的法律要件,就会产生相应的法律示果。
例如,行为人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间,经利害关系人申请并rti法院作出判决,可以发牛宣告死亡的法律效力,再如,权利人怠于行使债权请求权达到法定期间,就会产生债务人取得时效抗辩权的法律示果。
在司法考试的命题屮,“要件——后果”的相互关系是命题的重耍索材,至少有以卜•儿种命题的方式:
1.给出一个法律事实,要求作出法律关系的判断,例如:
「例1.1 J [2]甲将300册藏书送给乙,并约定乙不得转让给第三人,否则甲有权收回藏I人其后卬向乙交付了300册藏书。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09年试卷三第6题,单选)
A. 甲与乙的赠与合同无效,乙不能取得藏书的所有权
B. 甲与乙的赠与合同无效,乙取得了藏书的所有权
C. FT与乙的赠与合同为附条件的合同,乙不能取得藏书的所冇权
D. 甲与乙的赠与合同有效,乙取得了藏书的所有权
2给出一个法律关系,要求反推法律事实,例如:
「例1.2」[3]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在销售屮被查岀人量欺诈消费者的事实。
下列哪些情形屮,买受人可以请求该公司返还己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该公司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2009年试卷三第58题,多选)
A. 该公司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
B. 该公司故意隐蹒所售房屋己经抵押的事实
C. 该公司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的事实
D. 该公司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事实
3. 给出一个法律事实,考查町能产生的多个法律关系,例如:
「例1.3」[4]曾某购买某汽年销售公司的轿车一辆,总价款20万元,约定分10次付清,每次两万元,每刀的第一天支付。
曾某按期支付六次共计12万元后,因该款汽车大幅降价,曾某遂停止付款。
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09年试卷三笫59题,多选)
A. 汽车销售公司有权要求曾某一次性付清余卜•的八万元价款
B. 汽车销售公司冇权通知曾某解除合同
C. 汽车销售公司有权收回汽车,并且收取曾某汽车使用费
D. 汽车销售公司冇权收回汽车,但不退还曾某已经支付的12万元价款
「例1.4」⑸甲将自己的一套房屋租给乙住,乙乂擅自将房屋租给丙住。
丙是个飞镖爱好者,因练飞镖将房屋的墙面损坏。
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9年试卷三笫60题,多选)
A. 甲有权要求解除与乙的租赁合同
B. 甲有权要求乙赔偿墙面损坏造成的损失
C. FT冇权要求内搬出房屋
D. r p冇权要求丙支付租金
4. 给出一个法律关系,考查可能导致该法律关系产生的多个法律事实,例如:
「例1.5」[6JT发现去年丢失的电动自行车被路人乙推行,便上前询问,乙称从朋友丙处购买,并出示了丙出具的付款收条。
如甲想追回该口行车,可以提出下列哪些理由支持请求?(2009年试卷三第53题,多选)
A. 甲丢失该自行车被丙拾得
B. 内从甲处偷了该口行车
C. 乙明知道该自行车是丙从甲处偷來的仍然购买
D. 乙向丙支付的价格远远低于市场价
5•给出多个互相联系的法律事实,要求判断相应的法律关系,例如:
「例1.6J[7]卬、乙结婚的第10年,甲父去世留下遗嘱,将其拥冇的一套房了留给卩 并声明该房
屋只归甲一人所有。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2009年试卷三第20题,单选)
A. 该房屋经过八年婚后牛活即变成夫妻共有财产
B. 如甲将该房屋出租,租金为夫妻共同财产
C. 该房屋及租金均属共同财产
D. 甲、乙即使约定将该房屋变为共同财产,其协议也无效
[1]在本书中,如无特殊说明,“后果”、“法律后果”、“效果”、“法律效果”作为同一概念 使用。
[2] 「例1・1」
答案:D.
[3] 「例1.2」 答案:ABC.
[4] 「例1・
3」 答案:ABC.
⑸ 「例1・
4」 答案:ABC.
⑹ 「例1・5」 答案:
ABCD. [7] 「例1.6」答案: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