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期末考试 简答题
民法简答题(最完整)

民法简答题(最完整)1. 简述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概念及特点?指平等的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的过程中所发生的以财产所有和财产流转为主要内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1)从主体来看:民法所调整的财产关系的主体在法律上具有平等性(2)从意思表示来看:民法所调整的财产关系当事人意思表示自由(3)从内容方面来看:民法所调整的财产关系主要包括财产所有和财产流转关系(4)从利益实现来看:民法所调整的财产关系主要体现等价有偿的基本要求2. 简述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的概念及特点?指与人身不可分离,以人身利益为内容,不直接体现财产利益的社会关系,人身关系包括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
(1)主体出于平等地位(2)与人身不可分离(3)不直接体现财产内容3. 简述民法空间上的适用范围?(1)我国领海(包括领水),领陆(包括底土),领空(2)我国域外航行的我国船舶和航天器4. 简述民法的基本原则,平等原则(细)?(1)自愿原则(2)平等原则(1,民事权利能力平等,2 民事主体地位平等,3 民事权益平等受法律保护)(3)公平原则(4)诚实信用原则(5)公序良俗原则(6)禁止权利滥用原则5. 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征?是指由民事规范所调整的发生于民事主体之间的以民事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1)民事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2)民事法律关系是基于民事法律事实而形成的社会关系(3)民事法律关系是以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4)民事法律关系的保障措施具有补偿性和财产性6. 简述民事法律事实概念及分类?民事法律事实是指民事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客观现象。
(1)事件(无意思表示):自然事件,社会事件(2)行为(与意思表示有关):表意(买卖,侵权),非表意(先占,正当防卫,不当得利)7. 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与特征?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自然人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1)权利能力的普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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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作业一、单项选择题1. 诉讼时效作为权利人不行使权利就丧失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定期间,它一般适用于?A.支配权B.请求权2. 民事法律行为的一般成立要件不包括?A.当事人B.标的3. 在下列各项中,可以成为民法标的物的是?A.阳光B,身体4. 下列各项中,哪项不是担保物权?A.抵押权B.质权5. 根据我国的诉讼时效的规定,因身体受伤害而请求赔偿的时效是?A. 1 年..B. 2 年C. 4 年D. 20 年6. 第三人知道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还与其实施民事行为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失的,第三人对造成的损害应负?A.完全责任B.补充责任 C . 按份责任 .D. .连带责任7.根据民法中物的分类, 一只古花瓶属于?A.特定物B.种类物C . 原物 D. 孳息8.公司法人对其在经营中负担的债务承担?A.无限责任B.有限责任C .连带责任 D. 补充责任9.公民甲与公民乙因买卖某艺术家的一幅艺术品而发生的债是?A.选择之债B.连带之债C . 特定之债 D. 按份之债 10.下列哪项不是所有权的权能A.占有B.持有 C .使用 D. 处分 11.崔某把自己的房屋卖给玉某,双方协商同意以5万元成交,此房屋买卖行为A.未生效B.已生效C . 交付后生效 D. .办理房屋登记后生效12.占有的客体是?A.行为B.精神利益C .智力成果 ..D. .物13.人身权是一种?A.绝对权B.相对权C . 形成权 D. 期待权14 .保险期限是A.保险物存有时间B .,保险合同有效期限C.保险事故发生后, 理赔完成前的时间段 D ..国家根据保险种类所作的强制规定15.张某捏造同事李某曾因盗窃而被判刑的事实, 并在单位里传张某的行为侵犯了李某的? A.名誉权 B.姓名权C .生命健康权 D. 荣誉权 16.黄某与于某是好友, 黄某立下遗嘱,将其收藏的一幅画赠给于某,后一日二人一起外出时遇车祸双双遇难于某先于黄某死亡,此画应?C.形成权D .抗辨权 C.意思表示D . 交付 C.山林 ..D..地球 C.留置权D .典权A. 按法定继承处理B.由于某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C.由于某的法定继承人转继承D.收归国有 17. 招标行为的意思表示是一种A.要约B.要约引诱18. 公民间的贷款协议是?A.诺成行为B.双务行为C.单务行为D.无偿行为19. 在下列财产中,不能作为抵押权客体的是?A.抵押人所有的汽车B.抵押人所有的林木C.抵押人所有的房屋D.抵押人所有的被查封的机器20. 下列各项中,属于自然孳息的有?A.从羊身上剪下的羊毛B.羊身上正长着的毛C.从店中购得的羊毛D.委托加工后的羊毛 21. 下列各项中,属于无因管理的是?A.甲将偷来的自行车交乙保管B.甲将借来的自行车交乙保管C.甲将自己的一辆自行车交乙保管D.甲停车在外面的一辆未上锁的自行车被乙推回保管22. 甲公安局乙派出所干警丙奉命逮捕丁,因丁与戊系挛生兄弟,丙误将戊逮捕,后经查有误,将戊放回。
法学民法期末考试题及答案

法学民法期末考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10题)1. 根据民法总则,下列哪项不属于民事主体?A. 自然人B. 法人C. 非法人组织D. 国家机关答案:D2. 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包括:A. 行为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B. 意思表示真实C. 行为内容合法D. 以上都是答案:D3. 以下哪项不是民事权利的特点?A. 可转让性B. 可放弃性C. 可分割性D. 不可侵犯性答案:D4. 根据物权法,下列哪项不是物权的种类?A. 所有权B. 用益物权C. 担保物权D. 知识产权答案:D5. 合同的解除条件包括:A. 合同目的无法实现B. 合同双方协商一致C. 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D. 以上都是答案:D6. 以下哪项不是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A. 侵权行为B. 损害事实C. 因果关系D. 侵权人的主观恶意答案:D7. 根据继承法,下列哪项不是法定继承的顺序?A.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B.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C. 第三顺序:其他近亲属D. 第四顺序:国家答案:D8. 以下哪项不是婚姻法规定的婚姻无效的情形?A. 重婚B. 未达法定婚龄C. 患有禁止结婚的疾病D. 双方自愿离婚答案:D9. 根据民法总则,下列哪项不是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A. 停止侵害B. 排除妨碍C. 消除危险D. 支付违约金答案:D10. 以下哪项不是知识产权法保护的对象?A. 著作权B. 商标权C. 专利权D. 商业秘密答案:D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5题)1. 民事法律行为的无效情形包括:A. 行为人无民事行为能力B. 意思表示不真实C. 行为内容违法D. 行为人未履行法定程序答案:ABC2. 物权法规定的物权变动方式包括:A. 买卖B. 赠与C. 继承D. 抵押答案:ABC3. 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A. 停止侵害B. 恢复原状C. 赔偿损失D. 赔礼道歉答案:ABCD4. 婚姻法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包括:A. 工资、奖金B. 生产、经营的收益C. 知识产权的收益D.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答案:ABC5. 知识产权法保护的对象包括:A. 著作权B. 商标权C. 专利权D. 商业秘密答案:ABC三、判断题(每题1分,共5题)1. 民事主体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民法学期末考试题及答案

民法学期末考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根据民法总则,下列哪项不属于民事主体?A. 自然人B. 法人C. 非法人组织D. 国家机关答案:D2. 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不包括以下哪项?A.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B. 意思表示真实C. 行为内容合法D. 必须经过公证答案:D3. 以下哪项不是物权的特征?A. 支配性B. 排他性C. 相对性D. 绝对性答案:C4. 根据我国《民法典》,下列哪项不属于合同解除的情形?A. 当事人协商一致B. 合同目的无法实现C. 一方当事人死亡D.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答案:C5. 以下哪项不是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A. 损害事实B. 过错C. 因果关系D. 行为人的合法性答案:D6. 根据《民法典》,下列哪项属于无效婚姻的情形?A. 重婚B. 未到法定婚龄C. 近亲结婚D. 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答案:A7. 根据《民法典》,下列哪项属于遗嘱的形式?A. 录音遗嘱B. 口头遗嘱C. 公证遗嘱D. 以上都是答案:D8. 根据《民法典》,下列哪项属于法定继承的顺序?A. 配偶、子女、父母B.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C. 孙子女、外孙子女D. 以上都是答案:A9. 根据《民法典》,下列哪项不属于知识产权?A. 著作权B. 专利权C. 商标权D. 发明权答案:D10. 根据《民法典》,下列哪项属于人格权?A. 名誉权B. 肖像权C. 隐私权D. 以上都是答案:D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11. 根据《民法典》,下列哪些属于民事法律行为?A. 买卖合同B. 赠与合同C. 遗嘱D. 遗赠扶养协议答案:ABCD12. 根据《民法典》,下列哪些属于物权的种类?A. 所有权B. 用益物权C. 担保物权D. 占有答案:ABC13. 根据《民法典》,下列哪些属于合同无效的情形?A. 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B.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C.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D.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答案:ABCD14. 根据《民法典》,下列哪些属于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A. 正当防卫B. 紧急避险C. 受害人故意D. 第三人过错答案:ABC15. 根据《民法典》,下列哪些属于婚姻无效的情形?A. 重婚B.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C. 未到法定婚龄的D. 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答案:ABCD三、判断题(每题2分,共20分)16. 民事主体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民法期末试题及答案解析

民法期末试题及答案解析一、选择题1. 下列关于民事权利的定义,正确的是:a. 民事权利是一方强制另一方执行某种行为的权力。
b. 民事权利是法律规定的主体之间通过法律关系而享有、保护自己合法利益的权力。
c. 民事权利是法律主张的一种要求。
d. 民事权利是公民依法主张的一种权力。
答案:b解析:民事权利是指法律规定的主体之间通过法律关系而享有、保护自己合法利益的权力。
选项b准确地概括了民事权利的定义。
2. 下列关于行为能力的准确表述是:a. 只有20周岁以上的公民才享有完全行为能力。
b. 未成年人一律不具备事务能力。
c. 限制或无行为能力的民事主体必须通过法定代理人行事。
d. 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仅能享有有限行为能力。
答案:c解析:限制或无行为能力的民事主体必须通过法定代理人行事。
选项c准确地表述了行为能力的概念。
3. 关于债权的特征,以下描述正确的是:a. 债权是公民享有的权利。
b. 债权是相对的权利。
c. 债权是不可物化的权利。
d. 债权是永久的权利。
答案:b解析:债权是相对的权利,它是指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的要求债务人履行一定义务的权利。
选项b准确地表述了债权的特征。
二、判断题1. 民法规定的财产权利是无限制的,公民可以凭自己的意愿行使财产权。
正确/错误答案:错误解析:民法规定的财产权利是受法律保护的,行使此权利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
2. 民事行为的法律性质是单方面意思表示。
正确/错误答案:错误解析:民事行为是指公民依法创设、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它是双方意思表示的。
三、简答题1. 请简述自然人权利的保护途径。
答案:自然人权利的保护途径有多种,包括法律保护、行政保护、司法保护等。
法律保护是指通过法律规定和法律制度来保护自然人的权利,例如民法中对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等的保护规定。
行政保护是指行政机关根据职责权限,维护和保护自然人的合法权益。
司法保护是指自然人可以通过司法程序寻求法院的保护,维护自己的权益。
《民法》期末考试复习题及参考答案

民法复习题(课程代码 362135)一、单选题1、我国民法是调整(C)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以及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A.特殊主体B.一般主体C.平等主体D.财产主体2、债可因一定的法律事实发生而消灭。
但下列情况中哪一种法律事实出现债却不能消灭(C)。
A.债权人死亡B.债务人死亡C.债务人失踪D.债权人与债务人合并混同3、物权是指权利人对物的(A)。
A.直接占有和支配B.间接占有和支配C.直接占有,间接支配D.间接占有,直接支配4、(A)是特殊的民事主体。
A.国家B.公民C.法人D.外国国籍的自然人5、在诉讼期间的最后(C)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A.二个月B.三个月C.六个月D.十二个月6、下列人员中不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是(B)。
A.配偶B.兄弟姐妹C.子女D.转继承7、下列担保方式中属于法定担保的是(A)。
A.抵押B.质押C.定金D.留置8、古代社会民法的代表是(A)。
A.罗马法B.日耳曼法C.法国民法D.德国民法9、近代民法的代表是(B)。
A.罗马法B.法国民法典C.德国民法典D.苏俄民法典10、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民法典是(C)。
A.唐律B.大清民律C.1929年国民党政府制定的民法典D.民法通则11、在民法中,被称为“帝王条款”的原则是(C)。
A.自愿原则B.等价有偿原则C.诚实信用原则D.公平原则12、下列民事权利不属于形成权的是(A)A.抵押权B.追认权C.撤销权D.解除权13、债务人根据特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债权的权利是(D)A.支配权B.请求权C.形成权D.抗辩权14、甲和乙合伙开办了一个宏亮彩扩部,丙将一卷柯达彩卷送到彩扩部冲洗,交给了正在值班的甲,并向甲交付冲洗费21.8元。
该债的法律关系的主体是(D)A.甲和丙B.甲、乙和丙C.乙和丙D.宏亮彩扩部和丙15、《民法通则》第6条规定:“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B)。
民法简答题答案

1、简述民法的概念及调整对象答:①民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部门法、基本法、实体法。
宪法规定的是国家的基本理念和构造,民法规定的是社会的基本理念和构造。
民法在法律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法律的心脏。
②民法的概念:民法是私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法律关系的法。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从民法的概念可以得出民法的调整对象是:平等主体的财产关系和平等主体的人身关系。
2、法国民法典和德国民法典形式和内容上的主要区别答:《法国民法典》的体系参考了罗马法的《法学阶梯》的体例,但把诉讼法分离出去,开创了实体法与程序法分别立法的先例。
吸收了传统与先进的民法理论,文字生动明朗,内容透明易懂;《德国民法典》编纂严格细致,深受罗马法《学说汇编》影响,编纂技术比《法国民法典》有显著进步,创造了总“则”这一分编。
《德国民法典》没有体现出时代的特色,文字艰深晦涩;《法国民法典》由拿破仑亲自领导完成,《德国民法典》是为法律家指定的。
3、我国民事法律确立的民法基本原则有哪些答: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公序良俗原则。
4、民法基本原则的功能答: 1、指导功能。
民法基本原则是各项民法制度和民法规范的基础和来源。
司法机关以民法基本原则为指导,才能正确理解、解释和适用民法规范,正确处理民事案件。
在民法规范存在漏洞的情况下,需要法院造法,法院造法必须以民法基本原则为指导。
2、约束功能。
对单行民事法规和具体规范都具约束力,即民事规范不能违反民法的基本原则。
否则形成错判,则应法定程序予以纠正。
3、补充功能。
民事法律规范必有漏洞,在新的社会关系发生需要法律调整而无具体民法规范的情况下,司法机关可以直接适用民法基本原则处理民事案件,民事主体可以直接根据民法基本原则进行民事活动,处理民事关系。
因民法基本原则是具体民法规范的补充。
5、简要分析民事法律关系三要素答:民事法律关系包括主体、内容和客体三个要素。
民法期末考试题及答案

民法期末考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根据民法规定,下列哪一项属于民事权利?A. 选举权B. 受教育权C. 继承权D. 劳动权答案:C2. 以下哪项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A. 买卖合同B. 赠与C. 遗嘱D. 犯罪行为答案:D3. 民法中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限一般是多少年?A. 1年B. 2年C. 3年D. 5年答案:C4. 根据民法规定,下列哪项是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A. 双方自愿的买卖合同B. 欺诈行为C. 胁迫行为D. 合法的赠与答案:B5. 以下哪项不是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A. 赔偿损失B. 恢复原状C. 罚款D. 返还财产答案:C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1. 根据民法规定,以下哪些行为属于民事法律行为?A. 签订合同B. 交付货物C. 履行义务D. 犯罪行为答案:ABC2. 民法中规定的民事权利包括哪些?A. 财产权B. 人身权C. 知识产权D. 行政权答案:ABC3. 根据民法规定,以下哪些情形可以导致民事法律行为无效?A. 行为人无民事行为能力B. 行为人有欺诈行为C. 行为人有胁迫行为D. 行为人有重大误解答案:ABCD三、判断题(每题1分,共10分)1.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对)2. 民法规定,未成年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受限制。
(错)3. 民法规定,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生效。
(对)4. 民法规定,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赔偿损失和恢复原状。
(对)5. 民法规定,诉讼时效期限可以无限延长。
(错)6. 民法规定,民事权利可以自由转让。
(错)7. 民法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是口头形式。
(对)8. 民法规定,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不包括罚款。
(对)9. 民法规定,民事法律行为的无效可以由法院宣告。
(对)10. 民法规定,诉讼时效期限届满后,权利人丧失起诉权。
(错)四、简答题(每题5分,共20分)1. 简述民法中规定的民事主体有哪些?答案:民法中的民事主体主要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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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物权与债权的区别相同点:两者都是财产权。
不同点:1 概念: 物权--指权利主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物的直接管理和支配,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债权--是权利主体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请求相对人为或不为特定行为的权利2性质、特征: 物权--对世权,具有独占性、排他性,反映物质财富的静态所有关系债权--对人权,不具有排他性,反映动态的财产流转关系3法律关系主体:物权--是特定权利主体和不特定义务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债权--是特定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4客体:物权--物债权--物、行为、智力成果5内容:物权--对物的直接管理和支配,并排除他人干涉债权--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权能物权--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债权--请求权和受领权产生方式物权--种类及内容均由法律创设债权--合同、侵权行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实现方式物权--物权所有人自己行使权利债权--实现权利须凭借债务人履行义务效力物权--有追及效力和优先权债权--无追及效力和优先权二、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1在主体方面,转让人须为无权处分人,受让人为有民事行为能力人。
2在客体方面,从我国规定善意取得的客体包括动产和不动产,动产以交付为其公示原则,不动产以登记为其公示原则。
3就主观方面来说,受让人应当的善意的。
所谓善意,主要指不知情,指行为人在为某种民事行为时不知存在某种足以影响该行为法律效力的因素的一种心理状态。
三、按份共有的法律特征1各个共有人对共有物按份额享有不同的权利。
各个共有人的份额又称为应有份,其数额一般由共有人事先约定,或按出资比例决定。
在按分共有关系产生时,法律要求共有人应明确其应有的份额,如果各个共有人应有部分不明确,则应推定为均等。
2各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是根据其不同的份额确定的。
份额不同,各个共有人对共同财产的权利和义务各不相同的。
3按份共有人的权利义务及于共有物的全部。
四、相邻权利和地役权的联系和区别区别:1相邻关系不是一种独立的物权;地役权是一种独立的物权(属用益物权).2相邻关系的发生基于法律的规定;地役权是通过当事人签订合同产生的.3相邻关系视法律为相邻的不动产所有人、使用人行使不动产所有权、使用权提供了最低限度的便利和容忍义务;地役权的内同由当事人自由约定.2、相邻关系的权利取得是无偿的;地役权合同是有偿的.3、相邻关系要求的程度较低,都是来保障不动产使用来说的。
而地役权要求较高,主要是提升不动产价值来说的五、担保物权和用益物权的区别用益物权是指以标的物的使用和收益为目的而设立的定限物权,担保物权是指为担保债权的实现而设立的定限物权。
二者的区别是:(1)设立的目的不同。
设立用益物权的目的在于实现物的使用价值,而担保物权的目的在于实现物的交换价值。
(2)权利性质不同。
用益物权多为具有独立性的主权利,而担保物权多为具有从属性的从权利。
(3)标的物不同。
用益物权的标的物主要为不动产,而担保物权则不然。
(4)客体价值形态的变化的影响不同。
用益物权的价值形态变化对其有直接影响,而担保物权价值形态的变化对其并无影响。
六、债权人代位权的构成要件(一)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着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
(二)债务人对其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已经到期。
(三)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这是构成代位权的前提条件(四)债权人代位权的范围应当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这是对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一个法律约束。
七、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一)客观要件1、须有债务人减少财产的行为。
2、债权成立后实施3、债务人的行为须有害于债权。
4、债务人的行为须以财产为标的。
(二)主观要件(1)若为有偿行为,则须债务人为恶意,债权人的撤销权才成立,受益人为恶意时,债权人才得行使撤销权。
(2)而对于无偿行为,则不以债务人和第三人的恶意为要件。
八、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的区别第一,承担责任的具体作法不同。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是在主债务人不履行时,有代为履行的义务,即补充性;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为连带责任人,债权人在保证范围内,既可以向债务人求偿,也可以向保证人求偿,无论债权人选择谁,债务人和保证人都无权拒绝。
第二,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及其责任承担问题适用于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而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不存在连带债务问题,只是在保证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后,保证人对主债务人有求偿权。
第三,一般保证中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债务人没有先诉抗辩权第四,连带责任保证是由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无规定或约定的,按连带责任保证承担;而一般保证则只是由当事人约定。
第五,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力度较强,对债权人很有利,而保证人的负担相对较重;而一般保证的担保力度相对较弱,保证人的负担也就相对较轻。
九、法定抵消和合意抵消的区别1法定抵销必须是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且双方债务均已到期;而合意抵销对此不作要求。
2法定抵销权的行使只需要单方意思表示,而合意抵销需双方意思表示一致。
3法定抵销不得附条件或附期限,抵销的意思表示亦不得附条件或附期限,但合意抵销则可以附条件或附期限。
(1)双方债务是否届清偿期不同。
在法定抵销,双方债务均须已届清偿期;在合意抵销,债务是否已届清偿期在所不问。
(2)抵销的方法不同。
在法定抵销,须由抵销权人通知对方当事人;而在合意抵销,则须有主动债权人与受动债权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即双方一致订立抵销协议。
(3)对抵销标的物的要求不同。
在法定抵销,要求抵销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而在合意抵销,当事人双方可以商定种类、品质不同的标的物进行抵销。
(4)能否附期限不同。
法定抵销中对抵销的通知不得附条件或者期限;而合意抵销中,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抵销合同中商定抵销的条件或者期限。
(5)效力不同。
合意抵销具有消灭当事人之间同等数额之内的债务关系的基本效力,这一点与法定抵销相同。
但是,由于合意抵销贯彻了当事人的意思自由,故具体的效力可以决定于当事人双方在抵销契约中的约定。
十、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的区别1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
无因管理:是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损失即包括自己也包括他人,或者仅为他人),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
管理他人事务的人,为管理人;事务被管理的人,为本人。
2 无因管理属于行为,管理人的意志内容有意义,其是否有为他人利益管理的意思是能否成立无因管理的重要条件;而不当得利属于事件,不论当事人的意志内容如何,均不会影响不当得利的成立。
3由于不当得利是无法律根据的得到利益,而无因管理是本人得到利益的法律根据,所以在法律适用上,无因管理排斥不当得利。
就同一现象来说,应首先分析其是否为无因管理,若不成立无因管理再分析其是否是构成不当得利。
十一、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的区别1、归责原则不同侵权责任一般采取过错责任原则,在法律有特殊规定的情况下,采取无过错责任原则,若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而当事双方又无过错,依公平观念,也可采取公平责任原则。
违约责任一般采取无过错责任原则,在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采取过错责任原则。
2、构成要件不同侵权责任,一定要有损害后果的存在,无损害无侵权。
在违约责任中,损害后果不一定是承担责任的要件,如定金罚则。
3、举证责任不同在侵权责任中,一般侵权行为的受害人,有义务就加害人是否有过错负举证责任。
而在违约责任中,违约方只有证明具有法定或约定的免责事由时才能免责。
4、免责条件不同在侵权责任中,免责条件只能是法定的。
在违约责任中,除了法定的免责条件外,合同当事人还可以事先约定不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但当事人不得预先约定免除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责任。
5、责任形式不同侵权责任既包括财产责任,也包括非财产责任。
违约责任主要是财产责任。
6、损害赔偿的范围不同在侵权责任中,损害赔偿的范围不限于财产损害,而且包括人身损害及其他损害。
在违约责任中,损害赔偿的范围限于财产损害。
十二、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1、行为人主观上有侵权故意。
主观过错2、行为人加害行为,实施了侵权违法的行为。
3、行为人侵权事实存在,造成了一定的损害结果的发生。
4、损害结果与侵权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
十三、共同危险行为的构成要件1、行为是由数人实施的。
共同危险行为必须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实施2、行为的性质具有危险性。
人身损害赔偿法中的共同危险行为的这种危险性,指的是侵害他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的可能性,从主观上,行为人没有致人损害的故意,既没有共同的故意,也没有单独的故意,只存在疏于注意义务的共同过失;从客观上,数人实施的行为有致人损害的现实可能性,这种致害他人的可能性可以从行为本身、周围环境以及行为人对致害可能性的控制条件上加以判断;此外,这一行为没有有为的侵害方向,共同危险性不针对任何特定的人。
3、具有危险行为性的共同行为是致人损害的原因。
在共同危险行为中,就行为而言,共同危险行为的危险虽然是一种可能性;但就共同危险行为的构成而言,这种危险性已经转化为现实的、客观的损害结果,具有危险性的共同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具有客观的因果关系。
共同危险行为与损害结果没有因果关系的,不构成共同危险行为。
4、损害结果不是共同危险行为人全体所致但又不能判明谁是加害人。
只有损害结果不是全体共同危险行为人所致,又不能判明谁是加害人,才能构成共同危险行为。
共同危险行为中,必须确认,损害结果的发和不是全体共同危险行为人的行为所致,如果是全体共同危险行为人所致,即是共同侵权行为人;但是在全体共同危险行为人之中,又不能判明谁是真正的加害人,如果已经判明谁是加害人,在应由已经判明的加害人来承担赔偿责任。
只有损害结果不是全体共同危险行为人所致,又不能判明谁是加害人,才能构成共同危险行为。
十四、法定继承人范围和顺序(1)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是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晚辈直系亲属(代位继承人);对公公婆婆、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的儿媳和女婿。
(2)按照继承法,法定继承人的顺序是第一顺序: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序: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丧偶的儿媳对公婆、丧偶的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养祖父母与养孙子女的关系,视为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的,可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在第一顺序中的继承人都有平等的继承权,没有性别和先后次序之分.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养子女与生子女之间、养子女与养子女之间,是养兄弟姐妹,都可成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十五、转继承与代位继承的区别转继承与代位继承同是法定继承,但两者是有区别的:(1)继承发生的时间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