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防治控制程序

污染防治控制程序
污染防治控制程序

山东凤祥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EHS GL HB.02-2013(A)

污染防治控制程序

2013-05-01发布 2013-05-01 实施山东凤祥股份有限公司发布

Q/EHS GL HB.02-2013 污染防治控制程序

污染防治控制程序

1 目的

为了防治公司日常工作、管理以及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水、气、噪声、固体废弃物等环境污染,确保其排放符合国家及地方环境法律、法规排放标准的要求。

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的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物的排放及污染预防。

3 职责

3.1污染物产生部门负责本部门废气的治理与达标排放管理,对产生噪声的设备进行控制;

3.2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固体废弃物及危险废弃物的收集、分类和标识;

3.3 安全环部负责危险废物的委托处理及污染物的委托监测;

3.4 人力资源中心加强员工环保意识和能力培训。

4 管理程序

4.1 管理对象

⑴生产及非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水----生产污水,如清洗工序等;生活污水,如洗衣用水、

厕所冲洗用水、食堂废水等

⑵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如燃煤燃烧废气等;

⑶生产过程中的噪声----空压机噪声等;

⑷生产及非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及危险废弃物——废包装、废化学品桶、废纸、

炉渣、生活垃圾等。

4.2 管理办法

针对以上污染物产生的部门、各类设备、排放点、工序及相关环节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4.2.1废水的管理

4.2.1.1 生产废水排放管理

车间洗刷废水排放达到最小化

a产品解冻、托盘、周转车,车辆、员工清洗消毒等,必须在专门的清洗场所进行,废水

排入污水管后统一排放到指定的污水处理厂,禁止出现污水横流,清洗现场脏乱差等以免造成二次污染。避免污染的废水直接排入雨水口;

b车间清洁时,尽可能进行拖洗,严禁直接用水管冲刷地面。

c生产过程中防止其他危险废物排入污水管,生产设备维修的废机油应专桶存放。

4.2.1.2生活污水排放管理

办公楼、食堂、厕所等处的生活用水应做到废物最小化。产生的废水排入污水管。车辆清洗应远离雨水排放口或在外界专用洗车场清洗。

4.2.1.3污水处理

工厂产生的污水,通过污水管道送祥光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再由污水处理厂送祥光铜业进行再利用。

4.2.2固体废弃物及危险废弃物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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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1固体废弃物及危险废弃物的分类

a 固体废弃物----在生产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和泥状物质及高浓度有机物。

b 危险废弃物----指根据国家规定的方法鉴别认定的具有毒性、易燃性、爆炸性、腐蚀

性、化学反应性、放射性、传染性等其中之一能对人体健康和环境能造成危害的固态、半固态和液态废弃物。

c 可再利用类——指生产上废弃而供应商回收后,可直接使用的固体废弃物。

d 可回收类——指回收公司回收后经加工处理后,可当作二次资源用的固体废弃物。

e 不可回收类——指无再利用价值的一般固体废弃物。

公司固废具体分类见下表:

纸箱、垫板、塑料瓶类

主要来源:生产部门(车间、仓库)

可回收类

报废材料、废纸类

一般固体废弃物主要来源:生产部门(包装)、办公部门

不可回收类:废炉灰渣、建筑垃圾等其他一般固体废弃物

主要来源:生产等部门

固体废弃

含有重金属废品如废灯管等

主要来源:各部门

危险废弃物

沉淀池污泥、废油、油抹布等

主要来源:生产、设备部门等

废墨盒、电池、硒鼓

主要来源:各部门

废弃化学危险品、废渣及其包装和粘有化学危险品的废物

主要来源:生产科、清洗队

其他危险废弃物(《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规定的)

主要来源: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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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2 固体废弃物及危险废弃物的标识和收集

a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固体废弃物及危险固弃物的收集,收集废弃物按照一般废弃物和危险废弃物的分类进行。如果各部门对废弃物类型无法进行鉴别时,应通报安全环保部,由安全环保部确定废弃物类别;

b 各部门负责各部门和厂区垃圾箱的配置,并做好标识;

c 固体形态的危险废弃物可用原包装桶或塑料容器等收集,外贴“危险废弃物”标贴。液态及挥发性废弃物应用原包装桶或其他专用容器收集,紧闭瓶盖,外贴“危险废弃物”标贴,送危险废弃物堆放场地。

d 设备科负责对垃圾分类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填写《日常巡查表》

e 人力资源中心加强员工环保意识培训,确保垃圾分类成为员工的自觉和习惯行为。

4.2.2.3废弃物的存放和处理

a) 一般固体废弃物和危险废弃物,应分类存放在指定的堆放场地。堆放区域有明显的标志,由委托处理方进行处理。

b) 废弃物堆放场地应防雨、防风、防渗漏,并远离下水道口。堆放场地由车间负责管理,确保垃圾定期、及时进行清理。

c) 危险废弃物的接收方应确保:

由后勤管理科从具有许可证的接收方中,经严格考察后选出合格的危险废弃物接收方。具体要求为:

A:具有有效的危险废物处理资格;

B:承诺在本公司范围内的作业活动,必须符合的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C:承诺在本公司范围内的作业活动,必须受到公司环境管理体系对其要求的约束;

D:承诺对其作业人员,进行环境保护知识及本公司环境保护要求的宣传教育。

或者由供方负责危险废弃物的回收。

4.2.3噪声的管理

设备科做好制冷设备、生产设备等噪声设备的隔音设施,设备科对厂区噪声进行监督,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若进行施工建设时按照对施工方提出噪声控制要求。

4.2.4废气的管理

设备科确保锅炉烟筒高度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后勤管理科负责职工食堂饮食油烟烟气的排放,设备科对厂区废气排放进行监督。

锅炉烟气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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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食油烟的控制:

厨房应安装吸排烟设施,通风设施的排放口必须远离窗户、走廊、出入口等,烟筒高度、烟气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等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同时配置必要的消防灭火器材。

5.相关文件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6.相关记录

日常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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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巡检表

E-017

修订次数:00 编号:

注:日常巡检至少每周1次;

异物污染控制管理程序

异物污染管理程序 1.0 目的 通过有效的管理防止潜在的异物污染产品,或通过有效的装置将含有异物的产品剔除,以确保产品安全,并预防质量事故的发生。 2.0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所有潜在的或已存在的可能会污染到本公司产品的异物的控制;相关职能部门涉及生产部、开发部、品质部及采购部。 3.0 定义 异物指在产品设计开发时没有将其列入产品的一部分却实际含有了的任何物质,甚至包括产品生产时所需要的原物料本身。举例如下:金属、玻璃、石头,甚至原料本身所附有的物质。 4.0 职责 4.1 HACCP小组负责潜在的异物源的评估。 4.2 开发部在新工艺设施、设备的设计及现有工艺设施、设备的改造、维护过程中应避免异物源的存在,及防止异物污染产品;并负责相关异物控制措施的落实。 4.3 品质部负责异物控制相关文件的制定及相关记录存档。 4.4 生产部负责相关异物控制措施的执行。 4.5 开发部对潜在的异物源的评估给予技术上的支持。 4.6 采购部配合品质部实施供应商审核;当异物源涉及供应商时确保供应商及时启动并有效落实纠正措施。 5.0 程序 5.1 异物源的评估、控制 5.1.1 异物源的评估 HACCP小组具体负责异物源的评估;具体执行《危害分析程序》及《关键点判断程序》。 5.1.2 异物源的控制 5.1.2.1 原物料的采购只能从经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处进行,且现有供应商须定期审核。相关内容参见《采购控制程序》、《合格供应商名录》。 5.1.2.2 生产部在新工艺设施、设备的设计及现有工艺设施、设备的改造、维护过程中应对潜在的

异物源进行评估并采取一定的措施来避免异物源的存在。某些本身就是异物源的设备应尽量避免使用(例如:玻璃测量仪器,木卡板等等)。 5.1.2.3 工厂/车间环境、人员卫生状况须满足GMP要求。 5.1.2.4 为确保公司产品安全、有效剔除普通异物和金属异物,从源头开始控制,必须在各吹膜机料斗内安装过滤网和专用磁铁,以防止有异物污染产品。 5.1.2.5 公司积极鼓励员工发现异物,对发现异物的员工进行奖励。 5.1.2.6 跟进/纠正措施。 5.1.2.7 当异物被发现时应进行跟进并采取纠正措施 5.1.2.8 生产部执行“开班检查”,发现异物隐患后,及时去除。 5.2 厂内异物控制流程 5.2.1 员工在发现异物后应立即将异物及发现时的详细情况上交/汇报给当班班长 5.2.2 当班班长根据异物性质(危害性、属偶然发生或连续发生及可能来源)作出基本判断并采取相应基本行动(例如:要求属下加大相应注意力、委派专人挑拣等)后应立即汇报当班生产线班长/生产主管及品质部人员。 5.2.3 当班生产线长/生产主管、品质部人员在接到异物及详细情况汇报后应对异物性质及行动计划共同作出进一步的判断与安排。 5.2.4 对于可能危及产品安全、或大量连续发生的异物处在不可控状态时,应立即停止生产、向上级汇报;并由品质部人员在生产线班长/主管的协助下扣留前段时间可能被污染到的产品,执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5.2.5 对于不会危及产品安全、或属偶然发生的异物,或虽可能危及产品安全、但经开发部人员确认处于可控状态时,可以连续生产;此时,由当班生产线班长/主管会同开发部人员确保控制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5.2.6 当班生产线班长/主管、开发部人员(对涉及维修部门的异物,须维修班长或命专人参与)负责组织、实施对可能异物源的排查 5.2.7 在对异物源查明,并彻底排除后,或虽一时不能确认/排除异物来源,但能经有效措施予以预防,避免污染最终成品的情况下,方能恢复正常的生产。 5.2.8 如有必要,品质部负责按《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要求,组织相关部门制定纠正、预防措施;并负责措施验证。 6.0 相关文件

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方案

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方案 (ISO45001-2018) 一、编制依据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严格控制城区施工噪声污染的有关要求,保证本工程施工工期,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依据以下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要求特别编制本施工噪声污染控制方案: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广东省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DBJT15-97-2013 《绿色施工标准摘录重点》GBT50640-2010 二、噪声污染管理目标 ?施工噪声污染控制达标; ?周边无居民重大投诉; ?无因施工噪声控制不善造成的上级处罚和通报批评; ?上及部门检查验收达标; 三、施工噪音污染防治保证体系 在本工程施工中,成立以项目经理为核心,以施工工长、技术负责人为骨干的施工噪音污染防治小组。明确项目经理为施工噪音污染防治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施工噪音污染防治的组织实施。本工程施工噪音污染防治保证体系如下: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

安全环境监察员: 项目施工区工长: 四、噪声污染控制管理岗位职责 1、项目经理 ?履行承揽合同要求,制定噪声管理目标,健全管理组织,配备必要资源,对工程噪声环境管理全面负责。 ?贯彻执行务项有关环境管理的法令、法规、标准和制度,落实噪声管理措施和资源的配置。 ?项目经理负责噪声管理工作的领导,全面管理项目的噪声预防。 2、项目技术负责人 ?全面执行环境噪声控制措施。 ?检查分包队伍的资质证明、证书,与分包队伍签定噪声管理协议。 ?组织对职工的噪声管理教育培训工作。 ?定期检查各项噪声管理记录。 ?直接负责项目噪声管理工作,协助项目经理项目的噪声预防。 3、项目工长 ?预防噪声污染,保证噪声达标排放。 ?负责施工现场内的临时降低噪声和改造。 ?噪声的治理和监控工作。 五、施工噪声的控制 1、噪音控制目标、指标

环境管理体系程序文件

标题目录章节号 环境管理体系 程序文件 保定心慧教育技术装备有限公司 2012年 3月 8 日批准2012年 3 月 9 日实施

标题目录章节号 目录 编号编写者韩超 1、环境因素识别程序 2、环境因素评价程序 3、法律与其他要求获取更新程序 4、教育培训管理程序 5、信息交流管理程序 6、文件管理程序 7、应急准备与响应程序 8、检测、监控管理程序 9、不符合、纠正预防与处理程序 10、环境记录管理程序 11、内部审核程序 12、相关方影响管理程序 13、能源控制管理程序 14、化学物品使用管理程序 15、大气污染防治管理程序 16、噪声控制程序 17、废水污染防治管理程序

标题目录章节号 1.环境因素识别程序 1目的 对本公司活动、产品或服务中能够控制和可能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进行识别,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 本识别程序适用于公司所有环境因素。 3职责 3.1环境管理者代表负责环境因素识别的组织工作。 3.2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产生的环境因素进行排查识别。 3.3总经办负责对各部门排查的环境因素进行分类、汇总。 4工作程序 4.1环境因素的识别 4.1.1各部门按照下列要求,对本部门的环境因素进行识别。 (一)各部门在实施环境因素识别工作时,采用输入输出法等排查方法,将本部门的活动、产品或服务进行分析,将各方面的环 境问题尽可能的全面识别出,没有遗漏。 (二)识别环境因素时考虑覆盖过去、现在、将来三种时态和正常、异常、紧急三种状态。 (三)对每个被确定的环境因素应尽可能多地确定其对环境的影响,包括实际存在的和潜在的、积极的和消极的影响。 (四)对环境的影响可包括以下类型,但不仅限于以下类型:(1)对大气的污染 (2)对水体的污染 (3)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对环境的影响 (4)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5)对土壤的污染 (6)各种能源、资源及原材料的使用对环境的影响 (7)生产经营活动对社区的影响 (8)其他地区性环境问题 4.1.2各部门将识别的环境因素填在环境因素排查表,交总经办,由总经办统一进行分类、汇总形成环境因素台帐。

环境污染控制措施

环境污染控制措施 一、目的 为了有效控制污染物,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特制定本措施。 二、污染物的控制和管理 (1)扬尘控制 a、施工现场的砂石、土等,砌围墙或隔断分类堆放并覆盖,运输车辆轮胎应及时清洗,运输时严密覆盖,防止遗洒、飞扬。 b、对砼搅拌机、水泥库进行遮挡或封闭,在水泥装运卸车过程中作好扬尘处理。 c、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及时清理运走,临时堆放的垃圾按生活垃圾、建筑垃圾、 有毒有害垃圾分类堆放并严密覆盖。高层建筑清除施工垃圾时必须用容器或包装袋吊运,严禁用电梯口或在楼层上向地面抛洒施工垃圾,防止扬尘。d、房建施工现场必须对地面和主要施工道路进行硬化,并制定清扫洒水制度, 派专人负责洒水、清扫,防止扬尘。 e、道路、桥梁施工,应建立严格的洒水制度,配备洒水车,派专人负责施工路 段的洒水,防止扬尘。 (2)噪声控制 工程开工前,根据施工场界噪声敏感区域的不同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明确使用低噪声设备,对在敏感区的噪声高的小型机械采用围挡措施。 间为 6:00~22:0,夜间为22:00~6:00 b)噪声控制措施 ①施工应安排在昼间进行,若因工艺等技术原因需连续施工,需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合法的夜间施工手续。 ②在城市噪声敏感区域,禁止夜间进行生产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但是应对噪声影响区域的作业层采用有效的噪声措施。 ③尽量选用环保型机器设备,且对机器设备要及时清理,维护保养。 ④模板、脚手架搭设、拆除、搬运时,必须轻拿轻放,上下左右有人传递;钢模板、钢管修理时,禁止用大锤敲打;使用电锯锯模板时,及时在锯片上刷油,且模板、锯片送速不能过快。 E)施工现场的木工棚、电锯等应进行封闭。

施工噪声污染控制专项施工方案.doc

重庆海博建设有限公司 施工噪声污染控制专项施工方案空港新城特勤消防站 颜小波 [日期]

目录 一、编制依据 ------------------------------------------------------------------------------------------ 2 二、工程概况 ------------------------------------------------------------------------------------------ 2 四、噪声污染控制管理岗位职责 ---------------------------------------------------------------- 3 五、噪声的危害--------------------------------------------------------------------------------------- 4 六、施工噪声的控制措施-------------------------------------------------------------------------- 4 七、人文关怀措施 ----------------------------------------------------------------------------------- 7

一、编制依据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严格控制城区施工噪声污染的有关要求,保证本工程施工工期,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依据: 1、本工程施工图纸; 2、国家、省、市的有关建设工程法规与文件; 3、国家、省、市有关建设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 4、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及文明施工的规定; 5、我项目部队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工程管理条例、作业指导书等有关文件; 6、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的《建筑施工手册》等参考文献; 编制此施工方案。 二、工程概况 本工程重庆市空港新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空港特勤消防站项目,该项目位于重庆市渝北区空港新城春华大道与顺义路交接处。本工程拟建建筑物包括:一栋消防站执勤楼、一栋训练塔、三栋器材库,总建筑面积约为9293.25平方米。 执勤楼工程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地上5层,檐口最高标高为20.700m,建筑面积4017.08平方米。 训练塔工程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地上10层,局部11层,檐口最高标高为38.900m,建筑面积1180.47平方米。 器材库工程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1号器材库地上2层,檐口最高标高为12.200,2号器材库地上2层,檐口最高标高为13.150m,3号器材库局部吊一层,地上2层。檐口最高8.900m,器材库占地面积为4095.70平方米。 三、施工噪音污染防治保证体系

防止水污染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流程与方法

防止水污染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与方案 为防止饮用水水源污染,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河北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预案。只在确保供水工作中水污染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的减轻损失,保证安全、正常、优质供水。 一、公司成立防治水污染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扩大。 1 2 3 1 2 3 4 5 五、安全保卫部门 1、接到指令后要立即组织安全保卫人员赶赴现场,封锁现场,维持秩序,疏散职工和人民群众; 2、配合公安机关实行治安管理、交通管制、预防和制止破坏活动; 3、负责对消毒系统、化验监测有毒药剂、不合格管材等危险源的监控; 4、组织、协调水污染事故的调查,随时掌握事态动向,及时报告进展情况; 六、后勤物资保障部门负责组织、运输、供应抢险和恢复生产的物资 七、在处理水污染突发事件过程中如需要调物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各职能科室个

人都得无条件配合。

消防连万家安全你我他·火灾逃生自救十二招 1、逃生预演,临危不乱。 2、熟悉环境,牢记出口。 3、通道出口,畅通无阻。 4、扑灭小火,惠及他人。 5、镇静辨向,迅速撤离。 6、不入险地,不贪财物。 7、简易防护,蒙鼻匍匐。8、善用通道,莫入电梯。 9、缓降逃生,滑绳自救。10、避难场所,固守待援。

业主的义务 一、在使用、经营和转让其名下物业时,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二、在使用住宅区物业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未经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外貌和用途; 2、不得对房屋内外承重墙、梁、柱、楼板、阳台、屋面及通道进行违章凿、拆、搭、占; 3、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但自用生活性燃料除外; 4、不得利用房屋从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动; 5 四、供气等分户表后部分和表前至第一个阀门 五、凡房屋及附属设施有影响市容或者可能危害毗连房屋安全及公共安全的, 其 1 2 3 4、影响市容观瞻的乱搭、乱贴、乱挂等; 5、损坏、涂划园林艺术雕塑; 6、聚众喧闹; 7、随意停放车辆和鸣喇叭; 8、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 9、排放有毒、有害物质; 10、经营锻造、锯木、建筑油漆、危险品、殡仪业以及利用住宅开舞厅、招待所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影响业主正常生活秩序的行业;

大气环境污染控制措施

大气环境污染控制措施 燃煤污染物的控制和管理 要想从根本上,减少燃煤污染,促进大气环境的改善,只能不使用燃煤,利用不含硫和碳元素的资源和燃料,为我们的生产和生活活动提供充分的能量保障,根据我国目前的生产生活方式、能源结构以及能及发展水平和科技水平的现实情况,在尽可能减少使用燃煤的基础下,还需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减少燃煤所产生的大气污染,更好的保护大气环境控制大气污染物的排出。 对于燃煤烟气中的烟尘、微粒等微小型的污染物,应使用除尘设备,利用各种除尘仪器和方法,使其从烟气中脱离出来。而对于气态污染物,则有相对较多的处理方法,比如冷凝、吸收、吸附、燃烧、催化、转化等方法,下面我们总结集中产检有毒物质的控制方法: 1.1、含SO2烟气的控制方法 1.1.1 在生产生活中使用含硫成分较低的煤炭,但由于其价格较高,所以成本过高。 1.1.2 在现有条件下,烟气脱硫方法是防止SO2污染的最行之有效方法之一,常见得脱硫方法有三种: ①氨硫氨法,要求焦化厂的烟气与氨量中SO2反应时氨量保持平衡的所需的条件下,用焦化煤气与烧结烟气脱硫脱氨相结合在一起的工艺和技术。②钢渣石膏法,利用钢渣制

成的乳液作为吸收剂,含大量杂质的石膏(纯度47%)副产品,因常无使用价值废弃。③石灰石膏法,利用石灰石或石灰,配制成乳液作为吸收剂并对石膏进行回收。 1.2 含NOx烟气的控制方法 1.2.1 对燃烧过程进行优化,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分段燃烧、乳化燃烧、沸腾燃烧、烟气再循环等。 1.2.2 用对催化还原、液体吸收和吸附烟气进行烟气净化处理:①在高温(200~400℃)和催化剂(V2O5-Al2O3或Fo2O3-Al2O3)作用下,用氨将NOx还原为N2;②用盐或碱、酸、水的水溶液来净化烟气中的NOx,存在燃煤烟气量大的问题;③吸附法有脱氮的效果,吸附剂有活性炭、硅胶、分子筛等,但运转费用高,投资大。 1.3 控制含CO2和CO的具体办法 1.3.1 控制CO2的根本方法是燃烧不含碳的煤或其他能源,更是解决“温室效应”的最有效方法,但按照我国现在的发展现状只能尽量少烧煤。 1.3.2 控制CO的方法,根本在于改善燃烧环境和燃烧过程,使CO完全燃烧氧化成CO2。最后,并利用高烟囱进行排放处理。

工作环境和污染控制控制程序

1目的 产品形成过程中,为确保洁净区的洁净度,对进入洁净区的过程设备、所建立的工作环境和工作环境中的人员等进行控制,尽量采用使污染降至最低限的生产技术控制微生物或微粒的污染,确保洁净区环境符合规定要求。 2范围 适用于医疗器械生产过程及生产环境的控制。 3职责 3.1生产部负责洁净区消毒管理,组织操作人员做好洁净区的环境、器具等清洁工作,工艺纪律的检查及工作环境的管理,生产设备管理及设备的维护、保养,洁净区人员的卫生管理工作,组织各项工艺卫生管理规定的实施。 3.2采购部负责生产设备、器具、测量装置的采购。 3.3 质量部负责生产环境监测和监视,以及测量装置的管理。 3.4 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员培训与评估,环境的监测与监视的评估。 4程序 4.1在产品实现过程中对于需要进入洁净区的人员健康要求 4.1.1应当制定人员健康要求,建立人员健康档案。 4.1.2洁净区的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无传染病、皮肤病、结核病等疾病,公司每年组织一次对在洁净区工作人员的体格检查,符合健康规定方可进入洁净区工作。 4.1.3行政人事部负责组织人员体检,并将所有体检表收入健康档案。 4.1.4 对于新入职的需要进入洁净区的人员应先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入职。 4.2 在产品实现过程中对于需要进入洁净区的人员与物品的清洁要求 4.2.1 对于进入洁净区的人员、物料、工装器具、设备等应有清洁或净化要求,并形成文件。文件应包括人员与物品的清洁程序与要求。 4.2.2裸手接触产品的操作人员应当定期对手再次进行消毒。裸手消毒剂的种类应当定期更换。消毒剂的种类、使用、配置、要求应形成文件。 4.3在产品实现过程中对于需要进入洁净区的人员着装要求 4.3.1 关于着装的具体要求应形成相关文件。 4.3.2应当明确人员服装要求,制定工作服的管理规定。工作服及其质量应当与生产操作的要求及操作区的洁净度级别相适应,其式样和穿着方式应当能够满足保护产品和人员的要求。洁净工作服和无菌工作服不得脱落纤维和颗粒性物质,无菌工作服应当能够包盖全部头发、胡须及脚部,并能阻留人体脱落物。 4.3.3人员进入洁净室(区)应当按照文件规定进行净化,并穿戴工作帽、口罩、洁净工作服、工作鞋。 4.4在产品实现中洁净区的环境要求与监测 4.4.1 洁净区的空气洁净度级别各项指标要求如下表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工业噪声污染管理 第三章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管理 第四章交通噪声污染管理 第五章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管理 第六章罚则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控制环境噪声污染,保障人们有良好的生活环境,保护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环境保护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称环境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生活和人们在社会生活活动中产生的影响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本办法所称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排放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标准,妨碍人们工作、学习、生活等正常活动的现象。 第三条凡本县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县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声环境质量负责,应将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合理规划城市、村镇建设,按功能区合理布局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等,防止环境噪声污染,保障生活环境的安静。 第五条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是对辖区内的环境噪声污染控制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机关,并督促、协调其他噪声监督管理部门实施本办法。 第六条对环境噪声污染的日常管理工作,遵照统一监管,分工负责的原则按以下分工实施管理。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并负责工业、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日常监督管理。 公安部门负责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日常监督管理。

第七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噪声监督管理部门,有权对管辖范围内向环境排放噪声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现场检查,被检查者必须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 第八条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应当使用符合环境保护标准的机电设备或器械,减少噪声对生活环境的污染。 第九条凡排放噪声超过规定标准的,应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缴纳超标排污费,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 第十条受到噪声污染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减轻或排除噪声污染的危害。 各环境噪声监督管理部门应及时受理受害单位和个人的举报和投诉,督促造成噪声污染者减轻或排除噪声污染,采取保护受害人权益的措施。 第二章工业噪声污染管理 第十一条在人口稠密区以及在医院、学校、风景旅游区等区域及其附近,不得规划新建和扩建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企业或项目。 第十二条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设项目必须对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作出环境影响评价,制定防治措施并按照规定程序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使用前,其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必须经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拆除或闲置已安装使用的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应当征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第十三条排放噪声污染实行申报制度。 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工业噪声的单位,应当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登记,提供噪声污染的有关资料,按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噪声,使其符合环境噪声厂界排放标准。 使用通风、排风(气)、降温、发电、锅炉等设备,对周围生活环境可能造成噪声污染的,应当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登记,并按照审查意见,采取措施降低噪声污染。 第十四条对超标排放噪声,造成严重噪声污染的单位和个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责令限期治理。对难于治理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报请县人民政府对其实行关、停、并、转、迁。确因经济和技术条件所限,短期内难于通过治理噪声源消除噪声污染的,必须采用消声、隔音等有效措施,把污染危害减少到最小程度,取得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认可,并与受其污染的居民组织或有关单位协商达成协议,采取其他保护受害人权益的措施。 第三章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管理

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

冠县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 (2014年10月日) 冠县位于冀鲁豫三省交界处,地势高亢,西沙东碱,属于贫水区,生态环境脆弱,且经济欠发达。近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建设美丽冠县、生态冠县为目标,以生态环保目标责任书为总抓手,坚持把水污染防治作为促进生态环保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努力改善环境质量,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水环境质量仍不容乐观。 一、水环境现状 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创新环境保护监管机制。冠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制定措施,县主要领导同志亲自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政府成立了水污染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小组,各乡镇(街道)环保工作由党政一把手共同负责,为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形成了“属地管理、部门联动、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为进一步加大环保执法力度,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改革生态环境管理体制”的精神,结合冠县实际,经县委、县政府研

究确定,2014年年初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任大队长的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从住建、经信、公安、工商、水务等7个部门抽调精兵强将,实行集中办公,整合各方面的力量、集中各部门的职能,综合执法,集中治理,取得明显效果,为水污染防治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明确任务分工,落实生态环保目标责任制。认真落实《生态环保工作目标责任书》,完善环境保护工作考核奖惩机制,突出抓好辖区内环境质量改善情况、总量控制指标完成情况、建设项目环评执行情况以及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运行情况等指标的考核。县政府对责任书进行细化分解,于2014年3月15日召开了全县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会上与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及有关企业签订了责任书,层层分解落实责任,进一步提高了各责任单位生态环保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通过调度会、现场会等形式,加强督导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力促进了全县生态环保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严格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做到方案、责任、措施、监控四到位。按照生态目标责任书的目标和要求,我县积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从源头减少污染物排放,切实加大污染防治工作力度,确保完成污染物总量削减任务。凡超出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的,坚决采取限产、限排等措施,确保达到目标要求。一是落实总量分配方案。按照有利于促进环境质量改善、有利于促进转方式调结构、有利于促进环境监

污染排放管理控制程序示范文本

污染排放管理控制程序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污染排放管理控制程序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 目的 为了保护环境,控制和治理污染物和污染因素,并对 公司所属范围的污染排放实施有效控制,特制定本程序。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场所的污染物管理。 3 职责 3.1 安全环保监察部负责监督污染排放的管理情况。 3.2 各部门、各单位(子公司、分公司、分厂、工程项 目部)负责本部门的污染物控制和治理及环保设施、设备 的管理。 3.3 各单位的生产技术部门负责编制污染排放方面的措 施与方案;公司生产部负责审批污染排放措施,负责对污

染排放进行管理。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污染控制的种类和范围 4.1.1应控制的污染种类包括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扬尘等。 4.1.2应控制的范围包括造成水体、大气及土壤污染的各种污染源。 4.2 废水控制 4.2.1食堂应采取隔油措施,并严禁将食堂食物加工废料、食物残渣及剩饭等倒入下水道,同时食堂应尽量使用绿色洗涤用品。 4.2.2设有浴池的单位和施工工地,应在浴池排污口处设置沉淀池,定期进行清理。 4.2.3生活污水要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在无统一污水管网的地域施工,应按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达标排放。

污染防治控制程序

山东凤祥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EHS GL HB.02-2013(A) 污染防治控制程序 2013-05-01发布 2013-05-01 实施山东凤祥股份有限公司发布

Q/EHS GL HB.02-2013 污染防治控制程序 污染防治控制程序 1 目的 为了防治公司日常工作、管理以及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水、气、噪声、固体废弃物等环境污染,确保其排放符合国家及地方环境法律、法规排放标准的要求。 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的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物的排放及污染预防。 3 职责 3.1污染物产生部门负责本部门废气的治理与达标排放管理,对产生噪声的设备进行控制; 3.2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固体废弃物及危险废弃物的收集、分类和标识; 3.3 安全环部负责危险废物的委托处理及污染物的委托监测; 3.4 人力资源中心加强员工环保意识和能力培训。 4 管理程序 4.1 管理对象 ⑴生产及非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水----生产污水,如清洗工序等;生活污水,如洗衣用水、 厕所冲洗用水、食堂废水等 ⑵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如燃煤燃烧废气等; ⑶生产过程中的噪声----空压机噪声等; ⑷生产及非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及危险废弃物——废包装、废化学品桶、废纸、 炉渣、生活垃圾等。 4.2 管理办法 针对以上污染物产生的部门、各类设备、排放点、工序及相关环节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4.2.1废水的管理 4.2.1.1 生产废水排放管理 车间洗刷废水排放达到最小化 a产品解冻、托盘、周转车,车辆、员工清洗消毒等,必须在专门的清洗场所进行,废水 排入污水管后统一排放到指定的污水处理厂,禁止出现污水横流,清洗现场脏乱差等以免造成二次污染。避免污染的废水直接排入雨水口; b车间清洁时,尽可能进行拖洗,严禁直接用水管冲刷地面。 c生产过程中防止其他危险废物排入污水管,生产设备维修的废机油应专桶存放。 4.2.1.2生活污水排放管理 办公楼、食堂、厕所等处的生活用水应做到废物最小化。产生的废水排入污水管。车辆清洗应远离雨水排放口或在外界专用洗车场清洗。 4.2.1.3污水处理 工厂产生的污水,通过污水管道送祥光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再由污水处理厂送祥光铜业进行再利用。 4.2.2固体废弃物及危险废弃物的管理

施工噪音污染防治方案

1 编制依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3 深圳市有关法规及强制性标注 1.4 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2工程概况2.1建设概况 2.1.1项目概况 表2.1.1 项目概况

3施工噪音污染防治保证体系 本工程位于南山中英文学校校园内,又属于扩建项目,在原址基础上进行扩建。学校是学生学习知识的地方,理想的声音环境应该是15~40dB。对于正处于长身体、求知识时期的学生来说,他们对于外界有害因素的反应较为敏感。噪声更容易对他们的学习、生活带来干扰,导致他们阅读思维能力下降并可能危害到他们的身体健康,因此施工过程中的噪音防治是必不可少的因此我司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成立以项目经理候茴香为核心,以执行经理邱顺明、技术负责人黄邦昭、施工工长郑永安为骨干的施工噪音污染防治小组。明确项目经理为施工噪音污染防治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施工噪音污染防治的组织实施。本工程施工噪音污染防治保证体系如下: 4 噪声污染控制管理岗位职责 4.1 项目经理 4.1.1 履行承揽合同要求,制定噪声管理目标,健全管理组织,配备必要资源,对工程噪声环境管理全面负责。 4.1.2 贯彻执行务项有关环境管理的法令、法规、标准和制度,落实噪声管理措施和资源的配置。 4.1.3 项目经理负责噪声管理工作的领导,全面管理项目的噪声预防。 4.2 项目技术负责人 4.2.1 全面执行环境噪声控制措施。 4.2.2 检查分包队伍的资质证明、证书,与分包队伍签定噪声管理协议。 4.2.3 组织对职工的噪声管理教育培训工作。 4.2.4 定期检查各项噪声管理记录。

4.2.5 直接负责项目噪声管理工作,协助项目经理项目的噪声预防。 4.3 项目工长 4.3.1 预防噪声污染,保证噪声达标排放。 4.3.2 负责施工现场内的临时降低噪声和改造。 4.3.3 噪声的治理和监控工作。 5 施工噪声的控制 5.1 噪音控制目标、指标 根据国家标准GB12523-90《建筑施工场届噪声限值》的要求,对不同施工作业的噪声限值见表所示。在工程施工中,要特别注意不得超过国家标准的限值,凡在人口稠密区进行强噪声作业时,须严格控制作业时间,一般10点到次日早6点之间停止强噪声作业,尤其是夜间禁止打桩作业。确系特殊情况必须昼夜施工时,尽量采取降低噪声措施,并会同建设单位找当地居委会、村委会或当地居民协调,出安民告示,求得群众谅解。 什么是环境噪声污染?环境噪声污染,是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设单位必须提出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定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措施,并按照规定的程序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应当有该建设项目所在地单位和居民的意见。建设项目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建设项目在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之前,其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达不到国家规定要求的,该建设项目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建筑施工场届噪声限制

西咸新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试行

西咸新区水污染防治2016年工作方案(试行) 为贯彻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陕西省关于印发<人民政府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政发[2015]60号)精神,推进水污染防治各项任务的落实,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以提升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源头控制、科学治理”为原则,初步搭建“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水污染系统防治新机制。 工作目标 基准年:2015年,所有现状数据以2015年统计数据为准。 ——控制指标 渭河和沣河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达到40.0%以上,新河水质逐步达到省考目标。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标,地下水质量极差比例控制在15%以内。 ——提升指标 在保持辖区水环境质量现状的基础上,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不高于2015年。 二、重点任务 (一)继续实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行动方案。

认真组织实施省政府印发的《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巩固提高 三年行动方案(2015-2017年)》和《陕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组织编制《西咸新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在渭河两岸距河道1500米范围内划定保护区域,区域内禁止建设任何与水环境管理无关的项目。(建设环保局牵头、经济发展局配合、各新城(园办)负责落实) (二)取缔“10+3”污染企业。 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电镀、农药等10类和冶金、果汁等三类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各新城(园办)要依据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相关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结合实际制定并实施分年度的落后产能淘汰方案。(经济发展局牵头、建设环保局配合、各新城(园办)负责落实) (三)开展重点行业专项整治。 结合实际编制和实施重点行业专项治理方案,涉及造纸、有色金属(铅、锌、稀土等)、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农药制造、电镀、石油化工(煤制甲醇、烯烃等)、机械设备、电器产品的制造加工等行业。(经济发展局牵头、各新城(园办)负责落实)(四)加大工业聚集区水污染治理力度。 新区范围内40%的产业集聚区应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建设环保局牵头、规划局配合、各新 城(园办)负责落实) - 2 -

建筑工地环境污染控制及措施

工程防污染措施计划 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可能对宜昌东单身公寓建设工程产生污染源的主要有:1、建筑施工噪声污染 2、建筑粉尘污染 3、大气污染 4、水污染 5、固体废弃物污染,现针对各污染源作防污染措施计划,详叙如下: 建筑施工噪声 建筑施工噪声是指建筑工地现场产生的环境噪声。主要是由施工机械工作产生的,不同类型的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强度也有区别,如推土机78~96dB (A) ,挖土机80~93dB(A) ,运土卡车85~94dB(A) ,汽锤风钻82~98dB(A) ,打桩机95~105dB (A)。同时,据测建筑场地清理工程噪声约为80~85dB(A) ,地基工程为75~85dB(A) ,安装工程为75~85dB (A),装修工程为85~95dB(A) 。因此,施工场地的噪声一般均超过国家施工场界噪声限值的标准(见表1)。 表1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GB12523 —90) 等效声级L eq dB(A) 施工阶段主要噪声源 噪声限值 昼间夜间 土石方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等75 55 打桩各种打桩机等85 禁止施工 结构混凝土搅拌机、振捣棒、电锯等70 55 装修吊车、升降机等62 55 注: ①表中所列噪声值是指与敏感区域相应的建筑施工场地边界线处的限值。②如果有几个施工阶段同时进行,以高噪声阶段的限值为准。 噪声污染的防治: ①限制作业时间。原则上禁止夜间(晚10 时至次日6 时) 施工, 夜间禁止使用打桩机、打夯机、搅拌机、振捣棒、电锯等建筑设备。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建材等运输尽量在白天进行,并控制车辆鸣笛。确因建筑工艺需要及其他特殊原因须在夜间施工的, 如抢险、混凝土浇注等,应提前按分级管理权限报请环保部门批准, 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并在该施工工地周围居民区张贴安民告示, 必要时可先向附近居民通报, 以取得居民的谅解; ②强噪声设备应有降噪措施, 电锯、搅拌机应设置隔音间。卷扬机、打桩机、振捣棒等应选用低噪音型;

大气污染管理和控制程序

大气污染管理和控制程序 1 目的 通过对生产和生活排放废气的管理和控制,确保所排放的废气达到法律、法规及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减轻或消除大气环境污染,并确保符合相关排放标准。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对公司生产和生活排放废气的处理、监测、排放等活动作出了明文规定。 3 职责 3.1安全环境保卫部负责废气处理中心的正常运作。 3.2安全环境保卫部负责各废气排放口的日常监测。 4 定义 4.1总悬浮颗粒物(TSP):指能悬浮在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100μm 的颗粒物。 4.2可吸入颗粒物(PM10):指悬浮在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10μm 的颗粒物 4.3氮氧化物(以NO2计):指空气中主要以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形式存在的氮的氧化物。 4.4铅(Pb):指存在于总悬浮颗粒物中的铅及其化合物。 4.5年平均:指任何一年的日平均浓度的算术均值。 4.6月平均:指任何一月的日平均浓度的算术均值。 4.7日平均:指任何一日的平均浓度。

4.8一小时平均:指任何一小时的平均浓度。 4.9:环境空气:指人群、植物、动物和建筑物所暴露的室外空气。 5 运作流程 5.1废气管理和控制范围包括: a)生活废气:包括食堂油烟气、锅炉燃煤气等; b)生产废气:包括工艺废气、物料挥发气、锅炉燃煤气等; c)汽车尾气; 5.2生活废气管理和控制 5.2.1食堂炉具应加装吸油烟机,严禁油烟直接排放大气中。 5.2.2食堂锅炉燃煤、油气应用水膜除尘技术进行处理,达标后方可排入大气。 5.2.3食堂燃煤、油应严格控制含硫量(符合《原材料检验规程》),减少SO2气体的排放。 5.3生产废气管理和控制。 5.3.对于生产车间,视排放气成分,安全环境保卫部进行相应的处理。5.3.2生产用燃煤、油气应用水膜除尘技术进行处理,达标后方可排入大气。5.4汽车尾气管理和控制 5.4.1公司所有在用汽车、卡车、运输服务商在用汽车、卡车应确保年审合格。 5.4.2确保汽车、卡车所有在用尾气装置保持完好。 5.5废气管理和控制原则:

噪声污染防治控制程序

噪声污染防治控制程序 1.目的 防治环境噪声污染,保护和改善工作及生活环境,保障人体健康。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 3.定义 工业噪声: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使用固定的设备时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建筑施工噪声: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交通运输噪声:指机动车辆、铁路机车、机动船舶、航空器等交通运输工具在运行时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环境噪声: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环境噪声污染: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 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产、工作和学习的现象。 4.职责 4.1 安全环保部负责公司区域内环境噪声的监督管理工作。 4.2 各部门负责本区域内环境噪声的治理,负责本部门使用的隔音、消音设施的维护和保养。 4.3 设备部应优先采购低噪声的设备。 4.4 工程管理部负责建筑施工噪声的控制。 4.5 生产运输部等车辆使用部门负责对车辆噪声进行控制。 4.6 安全环保部环境监测站负责噪声的监测工作。 5.工作程序 5.1 设备的购置 5.1.1 采购部门依据国家和行业标准所规定的噪声限值来采购设备,应优

先采购低噪声设备。 5.1.2 采购部门严禁采购对环境噪声污染严重的设备。 5.2 噪声的控制 5.2.1 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应采取措施进行治理,减轻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 5.2.2 公司向周围环境排放的工业噪声,应当符合《新疆昆仑钢铁有限公司噪声排放标准》。 5.2.3 建筑施工应按照《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5.2.4 各噪声产生部门对不能达标的,危害较大的机械设备,在技术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安装消音或隔音设施。 5.2.5 噪声防治设施按《环保设施管理程序》执行。 5.2.6 公司所有车辆的消声器和喇叭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噪声排放要求。 5.2.7 车辆在医院、学校等禁鸣笛区域以及禁鸣时间内行驶时,严禁鸣笛。 5.2.8 新建、改建、扩建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设项目,按《新、改、扩建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程序》执行。 5.2.9 安全环保部环境监测站对噪声进行监测,结果报安全环保部和噪声 产生部门。对于噪声超标的设备或岗位,要求责任部门及时进行整改。 6.相关文件 《环保设备管理办法》 《环境监测管理程序》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标准》GB87-85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限值》GB12523-90 《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 7.附录及附表 《昆仑钢铁主要噪声污染源及治理措施》

水污染防治控制程序

文件编号KH/CX—19 版本号A/0 受控状态 受控 持有部门 水污染防治控制程序 编制部门:环保部 审核人: 批准人: 2013年2月28日发布 2013年3月1日实施唐山市丰南区凯恒钢铁有限公司发布

修改履历

1 目的 为强化废水管理,减少和控制生产和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并做到持续改进,特制定本程序。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管理体系内所有的部门、单位。 3 职责 3.1 环保部是废水防治的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并保持本程序,对废水排放和废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负责废水污染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并负责将废水处理设施纳入各责任单位设备管理体系,使废水处理设施和主体生产设施实行“运行、检修、改造”三同时。 3.2各废水产生单位负责本单位废水的控制和管理、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确保废水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 4 工作程序 4.1 术语 4.1.1 废水 指在生产与生活活动中产生并排放的水的总称。 4.2 水污染防治管理流程图 4.3 主要废水的类型 烧结、炼铁、转炉烟尘洗涤水、连铸冷却废水、轧钢废水、净环水处理设施排污水、供水系统排污水、煤气水封水和生活废水等。 4.4 采购 4.4.1 新建废水处理设备及备品备件由废水产生单位根据需要编造计划,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报采购部采购。

4.4.2 采购单位按计划组织采购,并确保设备及备品备件的质量。 4.5 排污口 各单位在水的使用过程中,提高循环使用率,减少废水排放。不得私自设置废水排放口,确需设置的,报环保部批准。 4.6 水污染的控制 4.6.1 环保部对全公司废水排放及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保证各单位的废水处理设备满足生产及环保的需要。 4.6.2 环保部要合理协调各用水部门的用水、节水控制工作,杜绝各部门在用水管理方面的跑、冒、滴、漏,减少废水的排放。 4.6.3 各单位负责本单位节水的监督检查,杜绝本单位用水的跑、冒、滴、漏,减少废水的排放。 4.6.4 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废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和维护,保证废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外排废水的达标排放。 a.高浓度废水必须全部送到废水处理设施中进行处理,杜绝未经处理的废水外排; b.不得直接向排水系统中排放废油、废酸碱、剧毒废液等。不得倾倒各种垃圾及工业渣; c.废水处理设施运行中产生的废油、污泥等,按《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控制程序》中的规定执行; d.设备、设施检修过程中如有废水排放,应制定防止污染的措施,并提前将检修时间、废水排放的情况及措施报环保部审批,批准后才能实施。能集中回收的,送废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无法回收的要做到达标排放; e.净环水处理设施的排污水不得超标排放,如有超标,应采取处理措施,处理后达标排放; f.对废水处理设施的操作人员要加强环境意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确保废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 4.6.5 具有化验室的部门/单位,化验酸碱废水需经中和处理,其它具有有毒危险性化验废水必须分类集中处置;一般性化验废水必须按要求做到达标排放。 4.6.6 严禁将食堂的残油、剩饭菜渣倒入污水管道,严禁使用含磷洗涤剂冲洗餐具。食堂应配备隔油池,对污水进行除油处理。食堂污水排放口设置过滤网,滤出的生活垃圾按《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控制程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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