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资源接入、共享及管理技术要求2018(征求意见稿)
公安视频专网网络准入控制系统的技术探析

根据国家《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资源接入、共享及管 理技术要求 ( 征求意见稿 )》,按照标准、规范的要求加 强 视 频 专 网 网 络 安 全 防 护 建 设, 本 论 文 主 要 讨 论 关 于 “前端接入防护区”的相关安全防护与管理设计,实现对 公安视频专网中包括视频图像监控设备、终端计算机、 网络设备、服务器各类设备的统一身份鉴别、注册管理、 身份鉴别、风险管控、安全审计以及对伪冒终端发现后 的预警阻断和安全管控等方面的安全建设,强化公安视 频专网设备的发现、接入、安全保障、入侵预警等,形 成一套体系化的安全解决方案。
文章编号:1007-9416(2023)07-0040-03
公安视频专网网络准入控制系统的技术探析
傅鹏程 1,2,3 宣林川 1,2,3 周宇林 1,2,3 1. 安徽科力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 2. 城市交通管理集成与优化技术公安部重点实验室 ;3. 安徽省智能交通重点实验室
2023 年第 7 期
网络联动模块 策略配置模块
外设控制模块 网络驱动模块
策略配置模块 视频前端模块
认证服务模块 设备指纹模块 风险隔离模块
长沙市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

长沙市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来源:长沙晚报时间:2011—06—17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三章应用与维护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维护公共安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本市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应用、维护及其他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是指以维护公共安全为目的,利用视频图像采集技术和设备,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场所和部位进行图像信息采集、传输、控制、显示和存储的系统.第三条【管理体制】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应用、维护及其他相关管理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
公安机关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对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应用、维护等活动进行统一指导和监管。
发展和改革、工业和信息、住房与建设、财政、质量技术监督、交通运输、水务、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城乡规划、绿化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的相关工作。
供电、通信运营、广播电视等单位应当配合做好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管理原则】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应当遵循统一规划、统筹建设、资源共享、合法应用的原则,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网络资源,避免重复建设。
第五条【权益保护】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应当符合国家信息安全管理规定,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不得侵犯公民个人隐私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六条【规划编制】市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工业和信息、住房与建设、财政、质量技术监督、交通运输、水务、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城乡规划、绿化等行政管理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内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建设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练习卷题库C及答案浙江省安防行业中级职业技能考核模拟卷题库

本试卷依据2020年《安防从业人员培训教材》命制。
一、判断题共60题,每题0.5分,共满分30分1.振动探测器主要适用于保险箱的金属表面、银行保险库的混凝土表面等防护,只能用于室内。
对错2.安全防范技术涉及诸多不同的自然科学和技术的门类,它们之间又互相独立和互不影响,专业的界限会变得越来越明显。
对错3.无人机法律法规涉及到《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
对错4.双技术探测器是将两种探测技术结合在一起,当两种探测器同时或相继在短暂的时间内都探测到目标时,才发出报警信号。
相比单技术探测器而言,降低了系统漏报率。
对错5.遇有不服从安全检查的、对拒绝接受安全检查或者不服从安排的受检人,应当阻止其进入安检场所。
对错6.无人机是一种以无线电遥控和自备程序控制装置操纵的非载人飞行器。
对错7.镜头的焦距决定了该镜头拍摄的被摄体在图像传感器上所形成影像的大小,焦距越短,相对物体变小,拍摄范围也就越小。
对错8.出入口控制系统的安全性包括抗冲击强度,即抗拒机械力的破坏,这个性能主要是由系统的执行机构决定的。
对错9.安检门一般没有灵敏度调节功能,一旦使用灵敏度是固定的。
对错10.电磁兼容性就是要求设备和系统在其所处的电磁环境中,既能正常运行,同时又对在该环境中工作的其他设备或系统不引入不可承受的电磁干扰。
对错11.手持式金属探测器可配合金属探测门使用,当“安检门”报警发现金属物品时,用手持式金属探测器即可找到藏有金属物品的准确位置。
对12.车牌识别技术是基于图像分割和图像识别理论。
对错13.清晰度1080P的监视器是隔行扫描的。
对错14.条码卡优点是成本低廉,其芯片一般采用不易挥发性的存储器(ROM、EEPROM)、保护逻辑电路、甚至带微处理器CPU。
对错15.视频结构化解析系统中视频接入单元负责从视频共享平台、联网平台提取的原始实时视频、录像视频。
对错16.红外光是人眼不可见的光线,在不需要或不能暴露可见光照明或隐蔽安装的场合,安装对红外光敏感的摄像机可以得到清晰的视频图像。
公共安全立体化视频监控系统视频联动 技术要求

公共安全立体化视频监控系统视频联动技术要求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公共安全视频立体化系统的术语和定义、图像采集点设置、视频内容标注和联动。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安全立体化视频监控系统。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5724安全防范监控数字视音频编解码技术要求GB/T28181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DB14/T1268公共安全立体化视频监控系统总体架构3术语和定义GB/T25724、GB/T28181、DB14/T126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高点瞭望摄像机能实现大范围、远距离、高分辨率实时视频采集和处理的高清云台摄像机。
3.2卡口环在地图上针对某个地域由卡口点位人为连接形成的闭环。
3.3联动信令在视频联动和资源调用中,自动触发的有序指令。
3.4时钟同步多视频显示在单块或位置相邻的多块显示屏上将地理相关、时钟同步的多路视频同时显示。
4图像采集点设置4.1治安卡口摄像机4.1.1布设4.1.1.1应采用多层卡口环布局。
4.1.1.2城际间的道路应实现治安卡口闭环布设。
4.1.1.3城乡结合部的道路应实现治安卡口闭环布设。
4.1.1.4出入城市的高速主干道应实现治安卡口闭环布设。
4.1.1.5高速收费站闸道口应实现治安卡口闭环布设。
4.1.1.6城市内各环城公路应实现治安卡口闭环布设。
4.1.1.7中心城区周界应实现治安卡口闭环布设。
4.1.1.8城市内各城区交界处应实现治安卡口闭环布设。
4.1.1.9单个街区均应实现治安卡口闭环布设。
4.1.2安装4.1.2.1通用要求治安卡口摄像机点位宜设定在距路口60米内。
单台治安卡口摄像机视野横向覆盖道路宽度不少于3米、不大于9米,当单台治安卡口摄像机可视区域横向不足以覆盖道路宽度时应增加卡口摄像机数量以满足需求;治安卡口摄像机视野纵向覆盖长度宜大于20米。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资源接入、共享及管理技术要求2018(征求意见稿)

在公共安全视频传输网与互联网等公共网络之间,应建设互联网视频图像资源接入链路。该链路支持视频流单向传输和视频控制信令双向传输,能够实现公共安全视频传输网对互联网视频图像资源的单向调用。在安全防护的基础上,满足从互联网端收集社会面视频资源的需求。
互联网视频图像资源接入链路详细技术要求,参见附录3《横向边界安全交互设施技术要求》中“互联网边界交互平台技术要求”部分。
2、
向互联网提供视频图像资源时,应按照信息使用最小原则,通过严格的授权和审计机制有限开放视频资源调用。
(二)
公共安全视频传输网的视频监控系统应通过边界交互平台汇聚来自其他专网和互联网等公共网络的二、三类视频监控资源。
公共安全视频传输网的视频监控系统应通过边界接入平台向公安信息网单向传输视频监控资源。
公共安全视频传输网的视频监控系统应通过边界交互平台,在安全可控的条件下,向其他专网和互联网等公共网络共享视频图像资源。
QoS:服务质量(Quality of Service)
SDN:软件定义网络(Software Defined Netword)
SR:分段路由(Segment Routing)
xPON:无源光纤网络(xPassive Optical Network)
MPLS VPN:多协议标签交换协议虚拟专用网(Multiprotocol Label Switching VPN)
(三)
公共安全视频传输网和在其上运行的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按照分级、分域防护原则构建总体安全框架,网络安全保障设施应结合实际情况,参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三级或以上标准进行建设,实现网络综合安全管理。
(四)
建设公共安全视频传输网运行维护管理体系,对网内前端设备、网络设备、安全设备以及平台设备的网络连通性、图像质量、网络利用率、软硬件运行状态等进行监测。
公共安全视频信息系统管理办法

公共安全视频信息系统管理办法概述:公共安全视频信息系统是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而建立的一种信息化管理工具。
为了确保公共安全视频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有效管理,制定本公共安全视频信息系统管理办法。
一、系统的建设与运行1. 系统建设:根据公共安全需求,制定详细的规划和方案,在需要安装摄像头的地点进行合理布局,包括街道、交通要道、商业区等重点区域。
2. 视频信息采集与存储:确保视频信息采集设备的正常运行,每个设备都需定期检查,确保清晰度和稳定性。
视频信息存储需分级管理,重点区域和重要时间段的视频信息要长期保存。
3. 视频信息使用与分析:对于视频信息的使用,必须严格限制在法定权限范围内,确保个人隐私的保护。
同时,利用视频信息分析技术,提高事件发现和处置的能力,更好地维护公共安全。
二、系统的管理与维护1. 制定管理规范:建立并完善系统管理规范和制度,明确责任和权限,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规范包括系统维护、设备使用和维修、数据备份等方面。
2. 日常维护与保养:定期巡检设备,确保正常运行,及时修复设备故障或损坏。
同时,对设备进行清洁和防腐处理,确保设备的寿命和可靠性。
3. 数据安全保障:建立合理的数据备份机制,确保重要视频信息能够及时恢复。
同时,加强网络安全防护,防止数据泄露和黑客攻击。
4. 人员管理培训:培训系统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确保其熟悉系统的使用和操作流程,提升工作效率。
三、隐私保护与合法使用1. 法律依据和权限:公共安全视频信息系统的使用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不得超越法定权限范围。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获取和使用视频信息。
2. 隐私保护措施:在视频信息采集和存储过程中,应采取合适的技术手段对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进行脱敏或屏蔽处理,保护公民个人隐私权。
3. 视频信息的合法使用:视频信息只能在公共安全需要和法定权限范围内使用,严禁用于其他用途。
四、违规处理与监督1. 违规行为处理:对于未经授权或超越权限的使用行为,依法进行追责和处罚,同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资源接入、共享与管理技术要求2018年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资源接入、共享及管理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2018年10月目录一、围 (1)二、参考或引用文件 (1)三、术语、定义和缩略语 (2)(一)术语和定义 (2)(二)缩略语 (2)四、总体技术要求 (3)(一)网络接入方式及要求 (3)(二)视频图像资源跨网共享 (4)(三)安全防护 (4)(四)运维管理 (4)五、公共安全视频传输网络接入方式及要求 (4)(一)主干网要求 (4)(二)接入网要求 (5)(三)IP地址规划 (5)(四)网络带宽要求 (6)(五)传输线路带宽利用率 (7)六、视频图像资源跨网共享技术要求 (7)(一)公共安全视频传输网向公安信息网的单向资源共享 (7)(二)公共安全视频传输网与其他专网之间的资源汇聚、共享 (7)(三)公共安全视频传输网与互联网等公共网络之间的资源汇聚、共享 (8)七、安全防护技术要求 (9)(一)安全管理 (9)(二)安全域划分 (9)(三)纵向边界区防护 (10)(四)横向边界区防护 (10)(五)系统应用区防护 (10)(六)前端接入区防护 (13)八、运维管理技术要求 (14)(一)前端运维 (14)(二)网络运维 (14)(三)安全运维 (14)(四)系统运维 (14)附录1一、二、三类视频监控资源 (16)附录2公共安全视频传输网IP地址规划 (17)附录3横向边界安全交互设施技术要求 (20)一、围本技术要求规了一、二、三类视频监控资源接入公安机关的方式、视频图像资源在不同网络间共享的模式,以及视频监控网络、系统等基础软硬件设施安全防护和运维管理的技术要求。
本技术要求中描述的公共安全视频传输网主要指由公安机关建设或使用、管理维护的视频图像传输网络,包括一类视频监控资源接入网络,以及省、市、县级公安机关的视频传输主干网络。
其他责任主体建设或使用、管理维护的公共安全视频传输网可参照采用。
二、参考或引用文件本技术要求的制定参考或引用了以下文件: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4〕69号);2、《“十三五”平安中国建设规划》(国发〔2017〕30号);3、《关于加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作的若干意见》(发改高技〔2015〕996号);4、《公安发展“十三五”规划》(公发〔2015〕5号);5、《关于推进公安信息化发展若干问题的意见》(公通字〔2017〕7号);6、《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大力推进基础信息化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公通字〔2015〕18号);7、《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视频图像信息应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公通字〔2015〕4号);8、《关于印发<全国公安视频监控摄像机基础信息采集建档工作方案>的通知》(公科信传发〔2017〕297号);9、《关于加强公安视频监控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公科信传发〔2017〕222号);10、《关于加强公安大数据智能化建设安全工作的通知》(公密发〔2018〕2882号);11、《全国公安机关图像信息联网总体技术方案》(公科信〔2012〕73号);12、《公安信息通信网边界接入平台安全规(试行)》(公信通〔2007〕191号);13、《公安信息通信网边界接入平台安全规(试行)——视频接入部分》(公信通〔2011〕5号);14、《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信息安全技术要求》(GB 35114-2017)。
《政务数据共享交换规范》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docx

《政务数据共享交换规范》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标准起草组二〇二一年四月一、任务来源为了更好地规范全省政务数据资源体系建设,加快推进省直部门、中央驻陕有关单位和各地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
根据《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国发〔2016〕51号)、《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国办发〔2017〕39号)、《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试行)》(发改高技〔2017〕127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45号)、《陕西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陕政办发〔2017〕79号)的要求,结合陕西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的实际情况,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下达了《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0年陕西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陕市监函〔2020〕737号)地方标准编制计划,提出编制《政务数据共享交换规范》(项目编号为SDBXM 12-2020)地方标准,由陕西省信息中心提出并牵头,陕西省信息中心、陕西省社会科学院、陕西省标准化研究院、北京国脉互联信息顾问有限公司等单位参与,共同起草完成。
二、目的意义“共享交换”是层级复杂的资源交换体系,为规范其构建,面向全省省级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提供统一的公共数据共享交换服务。
向上级联国家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通过对接国家级共享交换平台获得国家政务信息资源和其他省份信息资源;向下级联市级数据共享交换分平台,为市公共数据管理部门提供信息资源服务。
三、标准制定原则本标准编制遵循以下原则:(一)规范性原则本标准符合国家和我省对数据标准和数据质量管理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符合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范性要求。
(二)适用性原则本标准适用于陕西省政务数据共享交换的管理工作和各相关单位的接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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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资源接入、共享及管理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2018年10月目录一、范围 (1)二、参考或引用文件 (1)三、术语、定义和缩略语 (2)(一)术语和定义 (2)(二)缩略语 (2)四、总体技术要求 (3)(一)网络接入方式及要求 (3)(二)视频图像资源跨网共享 (4)(三)安全防护 (4)(四)运维管理 (4)五、公共安全视频传输网络接入方式及要求 (4)(一)主干网要求 (4)(二)接入网要求 (5)(三)IP地址规划 (5)(四)网络带宽要求 (6)(五)传输线路带宽利用率 (7)六、视频图像资源跨网共享技术要求 (7)(一)公共安全视频传输网向公安信息网的单向资源共享 (7)(二)公共安全视频传输网与其他专网之间的资源汇聚、共享 (7)(三)公共安全视频传输网与互联网等公共网络之间的资源汇聚、共享 (8)七、安全防护技术要求 (9)(一)安全管理 (9)(二)安全域划分 (9)(三)纵向边界区防护 (10)(四)横向边界区防护 (10)(五)系统应用区防护 (10)(六)前端接入区防护 (13)八、运维管理技术要求 (14)(一)前端运维 (14)(二)网络运维 (14)(三)安全运维 (14)(四)系统运维 (14)附录1一、二、三类视频监控资源 (16)附录2公共安全视频传输网IP地址规划 (17)附录3横向边界安全交互设施技术要求 (20)一、范围本技术要求规范了一、二、三类视频监控资源接入公安机关的方式、视频图像资源在不同网络间共享的模式,以及视频监控网络、系统等基础软硬件设施安全防护和运维管理的技术要求。
本技术要求中描述的公共安全视频传输网主要指由公安机关建设或使用、管理维护的视频图像传输网络,包括一类视频监控资源接入网络,以及省、市、县级公安机关的视频传输主干网络。
其他责任主体建设或使用、管理维护的公共安全视频传输网可参照采用。
二、参考或引用文件本技术要求的制定参考或引用了以下文件: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4〕69号);2、《“十三五”平安中国建设规划》(国发〔2017〕30号);3、《关于加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作的若干意见》(发改高技〔2015〕996号);4、《公安发展“十三五”规划》(公发〔2015〕5号);5、《关于推进公安信息化发展若干问题的意见》(公通字〔2017〕7号);6、《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大力推进基础信息化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公通字〔2015〕18号);7、《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视频图像信息应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公通字〔2015〕4号);8、《关于印发<全国公安视频监控摄像机基础信息采集建档工作方案>的通知》(公科信传发〔2017〕297号);9、《关于加强公安视频监控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公科信传发〔2017〕222号);10、《关于加强公安大数据智能化建设安全保密工作的通知》(公密发〔2018〕2882号);11、《全国公安机关图像信息联网总体技术方案》(公科信〔2012〕73号);12、《公安信息通信网边界接入平台安全规范(试行)》(公信通〔2007〕191号);13、《公安信息通信网边界接入平台安全规范(试行)——视频接入部分》(公信通〔2011〕5号);14、《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信息安全技术要求》(GB 35114-2017)。
三、术语、定义和缩略语(一)术语和定义1、公共安全视频传输网公共安全视频传输网指用于传输公共安全领域视频图像、汇接各层级视频图像信息系统、支撑公共安全视频图像服务的专用传输网络。
本技术要求中描述的公共安全视频传输网是指由公安机关建设或使用、管理维护的非涉密视频图像传输网络,采用专线方式或虚拟专用网方式在公安信息网之外建设,可以根据需要传输与视频图像有关的其他非涉密公安业务数据。
2、公共网络公共网络指互联网以及依托互联网实现互联互通的开放性网络。
3、其他专网其他专网指除公安信息网、公共安全视频传输网以及互联网等公共网络以外,不连接或通过安全隔离设备连接互联网等公共网络的政府部门、社会企事业单位专用网络,其网络安全保障设施应达到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三级或以上标准。
(二)缩略语IP:Internet协议(Internet Protocol)QoS:服务质量(Quality of Service)SDN:软件定义网络(Software Defined Netword)SR:分段路由(Segment Routing)xPON:无源光纤网络(xPassive Optical Network)MPLS VPN:多协议标签交换协议虚拟专用网(Multiprotocol Label Switching VPN)四、总体技术要求本技术要求从网络接入方式及要求、视频图像资源跨网共享、视频监控基础设施的安全防护和运维管理等四个层面对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资源在公安机关的接入、共享及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一、二、三类视频监控资源(见附录1)分布于公共安全视频传输网、其他专网、互联网等公共网络中,不同网络之间应通过边界接入/交互平台实现视频图像资源的单向或双向传输,如图4-1所示。
互联网等公共网络的视频监控系统汇聚本网内的三类视频监控资源,并向公共安全视频传输网传送视频图像资源;其他专网的视频监控系统汇聚本网内的二、三类视频监控资源,并向公共安全视频传输网传送视频图像资源;公共安全视频传输网的视频监控系统接入本网内的一类和部分二类视频监控资源,并通过边界交互平台汇聚来自其他专网和互联网等公共网络的二、三类视频图像资源,通过公安信息网视频边界接入平台向公安信息网传送一、二、三类视频图像资源。
互联网等公共网络公安信息网其他专网公共安全视频传输网(省、市、县公安视频传输主干网、一类、部分二类视频监控资源接入网)公安信息网视频边界接入平台与公安信息网之间视频边界安全接入链路互联网边界交互平台互联网视频图像资源接入链路向互联网共享视频图像资源链路其他专网边界交互平台视频图像资源交互链路数据资源交互链路汇聚一二三类视频监控资源接入本网一类、部分二类视频监控资源汇聚二三类视频监控资源汇聚本网三类视频监控资源汇聚本网二三类视频监控资源图4-1视频监控资源汇聚共享关系图(一)网络接入方式及要求公共安全视频传输网的视频监控系统应通过边界接入平台向公安信息网单向传输视频监控资源。
视频监控摄像机等前端设备到各级公安机关、基层所队的接入网建设应根据各地现状采用适合的接入方式,满足各类前端数据采集、设备操控及维护管理的需求。
公共安全视频传输网应统一进行IP地址规划。
(二)视频图像资源跨网共享公共安全视频传输网的视频监控系统应通过边界交互平台汇聚来自其他专网和互联网等公共网络的二、三类视频监控资源。
公共安全视频传输网的视频监控系统应通过边界接入平台向公安信息网单向传输视频监控资源。
公共安全视频传输网的视频监控系统应通过边界交互平台,在安全可控的条件下,向其他专网和互联网等公共网络共享视频图像资源。
(三)安全防护公共安全视频传输网和在其上运行的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按照分级、分域防护原则构建总体安全框架,网络安全保障设施应结合实际情况,参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三级或以上标准进行建设,实现网络综合安全管理。
(四)运维管理建设公共安全视频传输网运行维护管理体系,对网内前端设备、网络设备、安全设备以及平台设备的网络连通性、图像质量、网络利用率、软硬件运行状态等进行监测。
五、公共安全视频传输网络接入方式及要求(一)主干网要求1、主干网结构公共安全视频传输网使用电子政务外网作为一级网,一级网的网络结构可参见电子政务外网相关规划。
省内公共安全视频传输网主干网的整体网络架构(含二、三、四级网)宜采用树形结构。
2、多类业务数据传输公共安全视频传输网可承载多种业务,满足公安机关相关业务部门传输与视频图像有关的其他公安非涉密业务数据的需求。
3、组网设备要求公共安全视频传输网主干网交换设备应支持静态和动态路由协议、MPLS VPN、组播、QoS、IPv4和IPv6双协议栈等基本功能,宜支持SDN、SR等新技术应用。
所有网络设备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能够与国内主流的网络厂商设备实现互联互通。
新采购的网络设备应优先选用国产设备。
(二)接入网要求公共安全视频传输网的接入网包括有线或无线两种接入方式,以有线接入方式为主。
1、有线接入方式建议采用支持xPON的网络设备组成有线网络。
前端监控设备与中心平台之间网络层级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接入-汇聚-核心三层网络架构或接入-核心两层网络架构。
网络核心层交换设备、链路宜采用双备模式。
网络交换设备(交换机)宜选用具备较完善三层路由功能的可网管型设备,应优先采用国产网络设备。
2、无线接入方式无线接入网络参照《全国公安移动警务建设总体技术方案》相关要求进行建设。
(三)IP地址规划公共安全视频传输网应统一进行IP地址规划。
各地公安机关在新规划公共安全视频传输网IP地址时须符合本方案要求。
在已有的公共安全视频传输网IP地址规划与本方案冲突的,应在今后逐步修订和调整,禁止在公共安全视频传输网中建设网中网。
若地方公安机关使用的公共安全视频传输网络非公安机关建设管理,其IP地址规划情况应以省为单位报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进行备案。
参照《全国公安机关图像信息联网总体技术方案》要求,公共安全视频传输网内的视频监控系统以及组成系统的各设备(含交换机、路由器、安全信令网关、互联媒体服务器、中心信令控制服务器、WEB应用服务器、DVR硬盘录像机、IPC前端摄像机等)地址应当采用A.B.C.D的地址,其中A段为省级行政区域代码(2位),B、C、D段由省级公安机关科信部门参考公安信息网IP地址管理方法进行分配,同时报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进行备案。
本次公共安全视频传输网IP地址规划主要针对IPv4地址编码格式进行设计,但网络交换设备应支持IPv6协议,并具备从IPv4平滑升级到IPv6的能力。
详细IP地址规划参见附录2。
(四)网络带宽要求各级公共安全视频传输网络参考带宽如下:1、公共安全视频传输网一级网(部-省)带宽公安部与各省间的网络带宽应达到1000Mbps以上。
2、公共安全视频传输网二级网(省-市)带宽省级公安机关与辖区内各市级公安机关的网络带宽应不低于1000Mbps,宜达到2Gbps或以上带宽。
3、公共安全视频传输网三级网(市-区/县)带宽市级公安机关与辖区内各区/县级公安机关的网络带宽应不低于1000Mbps,宜达到2Gbps或以上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