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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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

关于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

关于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近年来,我国倡导文明行为、文明生活的宣传深入人心,提倡“文明号”的提出得到了广泛的关注。

文明号是指一种有积极向上表现的社交账号,通过内容传播和社会交流增强社会文明程度和社会责任感。

为实现文明号的宣传,青年文明号活动的管理办法被提出。

青年文明号是青年人群中追求文明生活,积极向上,有责任担当意识的代表。

作为青年文明号活动的管理办法,其主要目的在于倡导青年人从小事做起,分享生活经验,弘扬文明礼仪,提高社会责任感和道德水平,让青年人更好地融入社会,发挥青年力量。

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主要包含以下几方面:第一、内容要求。

青年文明号的内容应该具有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和人生观,引导青年人传递文明理念和文化知识,提高青年文化素养和综合素质。

需要积极向上的表现形式,例如:推荐具有教育意义的读书、电影、音乐等的分享,支持有关公益机构、志愿团体的宣传推广,抨击恶劣行为,表现出社会责任感和行事规范。

第二、宣传方式。

青年文明号应该通过新媒体平台来宣传,如微信公众号、微博等,通过传递有价值的微信文章、图片,推广“文明礼仪”“爱心公益”“道德经典” 和“生活习惯”等主题,获得更多的负面效果。

第三、管理规则。

青年文明号活动的管理办法应设立专门的监管机构,对青年文明号进行审查和管理,以保证其内容合法、规范、有价值。

在严格把控内容的基础上,可根据内容质量和传播效果等加强对青年文明号的评选和奖励,通过奖励的方式来鼓励更多的人参与其中。

第四、公益活动。

青年文明号应该积极参与公益活动,成为社会服务中的一份子,通过服务和关爱来传递文明的精神。

可参与各种志愿活动、捐助贫困学生、支持慈善机构等活动,有效地推广文明礼仪,提高青年的道德水准和社会责任感。

总的来说,青年文明号的管理办法是需要大力推广和宣传的。

作为青年文明号的管理者,应强调对文明的理解和表达,以弘扬文明的精神来传递文明的意义。

倡导青年人从小事做起,传递文明的精神和能力,提高青年人的综合素质,成为文明社会的先锋,传递文化的使者。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公布日期】2022.02.22•【文号】中青办发〔2022〕1号•【施行日期】2022.02.22•【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群团工作正文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中青办发〔2022〕1号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组织局群团处,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央和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经共青团中央书记处批准,现将《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2022年2月22日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2022年1月26日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会议审议批准2022年2月22日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青年文明号活动由共青团联合有关方面共同开展,旨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立足于融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面向各行业一线青年,主要在政务服务、商业服务、社会服务等“窗口”行业和单位开展,弘扬职业文明、引导岗位建功、建设先进集体、培育青年人才,是一项具有群众性、实践性、品牌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是提升共青团特别是基层团组织引领力、组织力、服务力和大局贡献度的重要载体。

第二条青年文明号集体是指在生产、经营、管理、服务等过程中创建并经过活动组织管理部门认定的,以“敬业、协作、创优、奉献”为共同理念,以实施科学管理、人本管理、自我管理和开展岗位创新创效创优活动为基本手段,具有过硬政治素质、高尚职业道德、高超职业技能、优良工作作风、突出岗位业绩的集体。

第三条青年文明号一般分为全国、省、地市三个等级(行业系统、企业可参照设立相应等级,中管企业、中管金融机构评定的青年文明号按省级青年文明号管理)。

县区、基层单位可结合实际开展相应的创建评选等工作。

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创建全国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及工作制度

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创建全国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及工作制度

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创建全国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及工作制度一、总则1. 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以下简称“文明号”)是由全国各地青年组织、社会团体、学校等单位创建,旨在引导青年积极向上、文明礼貌的文化传播平台。

2. 文明号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传播,传递正能量。

3. 文明号管理办法及工作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旨在规范文明号的创建、运营和内容管理,促进文明号的健康发展。

4. 文明号管理办法及工作制度适用于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的各个环节和相关人员。

二、文明号的创建1. 文明号的创建由青年组织、社会团体、学校及其他相关单位申请,并经所在地青联(青年联合会)审核批准。

2. 申请创建文明号的单位应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和传播能力,拥有一支优秀的管理团队和内容创作团队。

3. 文明号的创建要求符合青年文化特点,注重内容的多样性和时效性,传播正能量,引导青年健康成长。

三、文明号的运营1. 文明号应在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抖音等网络平台上进行运营,通过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形式发布内容。

2. 文明号的运营团队应具备一定的编辑、摄影、视频制作和网络推广等技能,能够熟练运用各种传媒工具。

3. 文明号的内容应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宣传普及法律法规知识,传递积极向上的思想观念,关注青年群体的关切和需求。

四、文明号的内容管理1. 文明号的内容应遵守公序良俗,不得发布任何涉嫌违法、违规或有害社会安全和道德风险的内容。

2. 文明号的内容应准确、客观、真实,不得散布谣言、虚假信息和不实评论,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3. 文明号的内容管理应建立健全的审核制度,由专门的内容审核人员进行审核,及时删除不符合要求的内容,加强对关键词、敏感信息的管理。

五、文明号的活动组织1. 文明号可开展各类志愿服务、青年活动、文化交流等,旨在促进青年群体的思想交流和沟通。

2. 文明号的活动应经申请、审核批准,并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

“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修订版)

“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修订版)

山西省电力公司“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企业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实施青年文明工程,优化基层管理单元,促进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更加广泛、深入、持久开展,加强对活动的指导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青年文明号”是指在工作岗位上创建并经过活动组织管理部门认定的体现高度职业文明、创造一流工作业绩的青年集体。

“青年文明号”活动是促进青年成长成才、建功立业的有效形式,是以倡导职业文明为核心,以行业管理规范为标准,以科学管理为手段,以岗位建设、岗位创优为重点,以先进典型为导向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第二条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要以树文明的岗位形象、创一流的岗位业绩为主题,坚持服务大局、服务企业、服务青年的原则,在各级党政的领导下,由青工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第三条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是凝聚青年、团结青年、带领青年建功立业的有效形式,是以倡导职业文明为核心,以行业管理规范为标准,以科学管理为手段,以岗位建设、岗位创优为重点,以先进典型为导向的群众性劳动竞赛。

第四条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旨在组织和引导青年立足本职岗位,诚实劳动,文明从业,树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敬业意识、创业精神和质量、安全、效益、竞争、服务等观念,在全社会展示当代青年的精神风貌,塑造行业的良好形象,倡导职业道德和职业文明,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做贡献。

第五条“青年文明号”活动以在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中的青年集体(班、站、所、队、青年岗位和青年工程)为主体,体现高度职业文明,创造一流工作业绩.第六条“青年文明号”是各级团组织授予青年集体的综合性荣誉称号,是企业在进步和发展中涌现出的青年集体的先进和榜样。

第二章条件与标准第七条“青年文明号”的基本条件(1)集体中的35岁以下青年占总数65%以上,负责人中至少一人年龄不超过35岁。

(2)集体中的青年要敬业爱岗,职业道德高尚,拥护党和国家的政策,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服务规范。

创建全国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及工作制度

创建全国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及工作制度

创建全国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及工作制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一、为了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青年人才队伍,广泛动员我所青年积极参与两个文明建设,推动我所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向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方向发展,进一步加强对活动的指导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青年文明号是以青年为主体,在文明窗口服务工作中体现高度职业文明、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创建一流工作业绩的青年集体和个人。

三、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在我所各个部门中广泛开展。

四、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是广大青年参与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重要途径,是以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为核心,以行业管理规范为标准,以科学管理为手段,以岗位建设、岗位创优为重点,以先进典型为导向的群众性劳动竞赛活动。

五、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旨在组织和引导青年立足本职岗位诚实劳动,文明从业,树立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敬业意识,创业精神和质量、安全、效益、竞争、服务等观念,向全社会展示当代青年的精神风貌,塑造行业良好形象。

六、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在继承和创新的前提下,坚持内容与形式相统一的原则。

一方面要将以往开展的类似活动与“青年文明号”有机结合,尽快在名称上统一,操作上并轨,另一方面要充分认识和挖掘“青年文明号”活动的丰富内涵,根据实际,开展有声势、有影响、有特色、有实效的创建活动。

第二章条件与标准七、“青年文明号”的基本条件1、所在部门XX周岁以下青年占XX%以上,负责人中至少有1人年龄不超过XX周岁.。

2、该集体中的人员均能立足本岗,优质服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技能,自觉遵守有关法规和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服务规范。

3、在工作岗位中成绩显著,创造出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未发生工作差错。

4、努力学习业务,钻研技术,掌握本职工作必须的知识和技能,青年中涌现了一定数量的模范先进人物。

5、青年集体中团组织健全,能紧密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开展工作,发挥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根据青年特点生动活泼、扎实有效地开展创建活动。

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2篇

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2篇

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2篇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一)第一章总则为了引导广大青年积极投身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探索青年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的方式和途径,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组织机构青年文明号是由学生会主席团领导,各学院团委、社团组织和学生会组成的机构,主要职责为策划、组织和执行校园公益活动以及志愿服务。

第三章活动范围青年文明号活动覆盖到校内、社会公益等多个领域。

其中,活动主题以文明、志愿服务等为主要内容。

第四章活动策划青年文明号活动策划重在创新,注重人文性、思想性、实践性、艺术性、时代性的综合考量,坚持“详细策划,众策并行”的原则,积极征集各领域的好想法、好建议和好意见。

一旦确定活动方案,需认真备案,做好活动预算的安排和筹措。

第五章活动组织执行青年文明号活动的组织执行应按照预定策划方案逐项有序展开,严格遵守相关制度、要求和安全措施,确保活动文明、安全、顺利进行。

各组织应认真分工合作,划分职责,加强联系协调,不断完善活动组织和管理工作。

第六章活动考核评估为增强活动实效性和整合资源,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工作应及时总结和评估,对活动组织者给予肯定、鼓励,发现问题及时改进,予以纠正。

第七章附则本管理办法由学生会主席团负责解释执行。

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二)第一章总则为积极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弘扬精神文明,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发志愿服务热情和公益意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组织机构青年文明号工作由学生会主席团领导,各学院团委、社团组织和学生会协同合作,分工负责,协作共进。

第三章活动范围青年文明号活动的开展领域及活动项目可以根据学校情况和社会需求适时进行调整,以充分发挥广大青年学生的积极性、创造性和参与度。

第四章活动策划青年文明号活动策划应当注重实际效果和社会影响力,结合社会实践、公益宣传等不同主题,有针对性的制定活动内容及方案,根据各项活动预算和需求制定详细的经费预算。

第五章活动组织实施青年文明号活动组织实施要求根据具体活动内容和实际需要精心安排场地、联系场地、配备安保人员等,十分注重安全与文明。

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

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

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进一步推进青年文明号工作,提升活动管理水平,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青年文明号是指由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颁发的青年文明号证书的微信公众号、微博账号、APP应用等新媒体平台。

二、活动管理范围青年文明号举办的各类活动,均需按照本办法进行管理。

三、活动申报1. 活动申报方式:青年文明号活动申报表。

2. 活动申报流程:(1)活动负责人填写《青年文明号活动申报表》,并附上有关材料,提交青年文明号专项工作人员。

(2)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后,青年文明号专项工作人员向申报单位发送《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通知书》。

四、活动审批1. 活动审批方式:由青年文明号专项工作人员进行审批。

2. 活动审批流程:(1)青年文明号专项工作人员收到活动申报材料后,组织专家进行评估审查。

(2)对于符合条件的活动,青年文明号专项工作人员向申报单位发送《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通知书》。

(3)对于不符合条件的活动,青年文明号专项工作人员向申报单位发送《青年文明号活动不通过通知书》,并予以说明不通过的原因和加强措施。

五、活动执行1. 活动执行单位:青年文明号活动承办单位。

2. 活动执行要求:(1)活动承办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申报的活动,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2)活动承办单位应当制定周密的组织计划和应急预案。

(3)活动执行中发生的突发事件,应当及时向青年文明号专项工作人员报告。

六、活动评估1. 活动评估方式:由青年文明号专项工作人员进行评估。

2. 活动评估流程:(1)青年文明号专项工作人员组织对活动进行评估和考核。

(2)对于表现优秀的活动,青年文明号专项工作人员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3)对于表现不佳的活动,青年文明号专项工作人员向承办单位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七、活动总结1. 活动总结方式:青年文明号承办单位进行活动总结。

2. 活动总结流程:(1)活动承办单位进行活动总结,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青年文明号专项工作人员对活动总结情况进行审核和备案。

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

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

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一、为了引导和激励广大青年职工弘扬“敬业、协作、创优、奉献”的职业精神,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实践中成长成才、建功立业,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组织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

二、青年文明号是指在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中创建并经过活动组织管理部门认定的,体现高度职业文明、创造一流工作业绩的一线青年集体。

青年文明号活动以促进青年成长成才和所在单位发展进步为目标,以倡导职业文明为核心,以行业规范和岗位职责为基本标准。

三、青年文明号分为全国、省(部)、市(地、州)、县(区)四个级别(行业、系统、企业可参照设立相应级别)。

第二章基本条件四、青年文明号创建单位应是以青年为主体、建制稳定的工作集体。

规模较小的单位也可以整体参与创建。

基本条件是:1.创建单位人数一般应该在10人以上200人以下。

其中,35周岁以下青年人数占60%以上,且至少有一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负责人;2.全体成员思想政治素质良好,遵纪守法,模范遵守本行业、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服务规范;3.全体成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精湛的岗位技能,突出的工作业绩;4.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开展富有实效的创建活动,有明确的创建规划、细化的创建标准、醒目的创建标识、有形的创建载体;5.注重发挥青年作用,符合建团条件的须按照团章要求建立团的组织,开展团的工作;6.在本行业(系统)、地区的某层级创建集体中具有较强示范性、代表性和影响力,且参与创建两年以上,方可申评所创建层级青年文明号。

第三章评选办法和要求五、青年文明号评选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创建、逐级评选的办法进行,两年为一个创建评选周期,双数年度评选表彰。

六、评选名额实行比例控制,新一届次命名的青年文明号中,往届青年文明号集体约占60%;其中新命名的青年文明号总数一般不超过下一层级青年文明号总数的10%。

七、青年文明号评选实行公示制,采取申报单位自行公示和活动组织管理部门集中公示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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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团中央修订稿)
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一、为深入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有关要求,促进青年文明号活动深入、持久、健康发展,进一步动员引导广大青年树立科学的发展观,立足本职工作弘扬时代文明,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成长成才、建功立业,特制定本办法。

二、青年文明号是指在工作岗位上创建并经过活动组织管理部门认定的体现高度职业文明、创造一流工作成绩的青年集体。

三、青年文明号活动是促进青年成长成才、建功立业的有效形式,是以倡导职业文明为核心,以行业管理规范为标准,以科学管理为手段,以岗位建设、岗位创优为重点,以先进典型为导向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四、青年文明号活动旨在引导青年增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自主意识、竞争意识、效率意识、民主法制意识和开拓创业精神,树立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为内容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道德观,展示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贡献力量。

五、青年文明号的基本条件
1.35周岁以下青年人数不低于集体总人数的60%,原则上负责人中至少有一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
2.全体成员政治立场坚定,能够自觉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及本行业(系统)、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服务规范;
3.全体成员能够弘扬文明新风,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同时能够努力学习业务,钻研技术,掌握做好本职工作必需的知识和技能,有相当数量的青年成为本行业(系统)的行家里手;
4.在工作中表现高度的职业文明水平,取得突出成绩,创造了较高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人才效益;
5.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开展了富有实效的创建活动,有明确的创建规划、细化的创建标准、醒目的创建标识、有形的创建载体;
6.重视发挥青年的作用,共青团的工作扎实有效。

六、青年文明号的评选采取自下而上、逐级考核推荐的办法进行。

原则上,获得下一级别一年以上的青年集体,才有资格申报上一级别的青年文明号。

七、评选、推荐要严把质量关,被推荐的青年集体要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事迹要有说服力。

八、对已经全面开展创建活动的行业(系统),由行业(系统)主管部门会同共青团组织进行评选考核;对尚未全面开展而基层已先行开展创建活动的,由共青团组织单独组织评选考核。

九、青年文明号的评选实行公示制。

公示采取申报单位自行公示和活动组织管理部门集中公示相结合的方式。

集中公示和自行公示一般都不少于15天。

对未进行公示的申报单位,将取消其青年文明号的评选资格。

十、对通过评选获得青年文明号称号的集体,各级青年文明号活动组织管理部门要下发文件予以表彰,并授予青年文明号牌匾。

十一、青年文明号活动组织管理部门要大力宣传青年文明号的先进事迹,营造有利于活动开展的社会氛围。

十二、对青年文明号的奖励要坚持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的原则。

十三、各行业(系统)、各地区要把获得青年文明号称号的集体负责人作为青年人才加以重点培养,提供学习和锻炼机会。

十四、基层单位要制定并落实奖励措施,从工资奖金、学习深造、晋级晋职等方面对青年文明号实行奖励,并纳入本单位奖励序列。

十五、各级青年文明号活动组织管理部门可在表彰青年文明号的同时,表彰在组织开展青年文明号活动中业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十六、共青团中央、各有关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共同组成的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是青年文明号活动的最高组织管理机构。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共青团中央青工部。

各地区应参照成立相应机构。

十七、各级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青年文明号管理档案,实现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每年年底,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将本级别青年文明号集体的名单报上一级活动组委会(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十八、青年文明号分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县(区)四个级别(行业、系统、企业可参照设立相应级别)。

十九、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成立全国青年文明号监察委员会,加强对全国青年文明号的检查、考核和监督。

各地区应参照成立相应机构。

二十、青年文明号实行挂牌制度。

凡获得青年文明号称号的集体,要在工作现场的醒目位置悬挂相应级别的青年文明号牌匾。

二十一、青年文明号牌匾必须由授予该青年文明号称号的活动组织管理部门制作。

制作标准是:
1.材料:铜板底;
2.字体:"青年文明号"统一使用江泽民同志的题字,落款及日期字体为黑体字;
3.字体颜色:"青年文明号"为红色,其余字体为黑色;
4.牌匾尺寸:全国级为650mm×400mm,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为560mm×350mm,市(地、州)级及以下为480mm×300mm。

二十二、各级青年文明号监察委员会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青年文明号的日常监察。

二十三、对考核、监督过程中发现问题的青年文明号,青年文明号监察委员会要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到期整改不合格的,应撤销其青年文明号称号,由原命名单位摘除其青年文明号牌匾。

二十四、青年文明号不搞终身制,原则上实行年度考核。

考核与评选同时进行。

考核要有具体标准,同时征求特约监察员的意见。

符合标准的,由原命名单位继续认定为青年文明号。

二十五、凡青年文明号自然条件发生以下任何一种变化,即取消其青年文明号称号,允许其将青年文明号牌匾留作纪念,但不得再在公共场所悬挂。

1.集体中35周岁以下青年比例低于60%;
2.负责人中年龄均超过35周岁;
3.集体成员一次性变动比例高于50%。

二十六、凡青年文明号集体或其成员发生以下任一情况者,由原命名单位撤销其青年文明号称号,摘除其青年文明号牌匾,并将牌匾收归命名单位。

1.集体中有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2.在日常工作中发生重大责任事故;
3.被新闻媒体曝光,群众反映强烈,经检查情况属实。

二十七、为确保青年文明号的严肃性,各级青年文明号要认真维护、管理好青年文明号牌匾。

对于牌匾损坏或丢失的,该青年文明号必须向青年文明号授予单位报告,并由授予单位重新发放。

二十八、青年文明号活动标识见"标识图样"。

标识中"Y"是英文"青年(youth)"的第一个字母,代表青年;"Y"的复线代表青年集体。

整个标识意为成长在中华广阔大地上的广大青年集体在创建青年文明号的实践中,用青春、热情和双手提供优质服务,真情奉献社会,以实际行动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贡献。

颜色:"青年文明号(江泽民同志手迹)"字体及下方圆内区域为红色(色标M100+Y100),"Y"及"Y"的复线为白色,其他为绿色(色标Y100+C50)。

(标识图样)
二十九、青年文明号的字体(江泽民同志手迹)和标识图样已申报图标外观设计专利,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拥有对该文字和标识图样的所有权、使用权、解释权,并授权各级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领导小组)使用。

青年文明号字体和标识图样的使用范围是:青年文明号牌匾制作;青年文明号工作现场以及会标、证件、证书的制作等;青年文明号网站的制作;青年文明号活动印刷品、宣传画(册)的制作等。

青年文明号字身和标识图样不得用于商业性活动。

三十、省部级及其以下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领导小组)可根据实际,参照本办法制定本行业(系统)和本地区青年文明号管理细则,并报上一级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备案。

三十一、本办法的修改、变更、解释权归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三十二、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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