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点型工程水土保持设施查勘比例
单位工程 分部工程 草地核实 林地核实
重点评估范围
全查
其他评估范围
50%
50%
50%
30%
30%
80% 50%
重要单位工程
全查
50%
80%
90%
混合类项目水土保持设施查勘比例
混合类项目应先划分成点型和线型分(支)项目,再参照 上述要求确定单位工程查勘比例和分部工程抽查核实比例,其 中线型分项目的比例应调增10%。
四、行政验收程序及要求
1、验收条件 2、验收内容 3、验收形式及要求 4、验收合格标准 5、验收程序 6、其他要求
验收条件
1、通过技术评估。 2、主要遗留问题和质量缺陷已经处理完毕,尾工基本完成, 技术评估提出的行政验收前需解决的主要问题已经处理完毕。 3、临时征占地已经整治完毕并符合归还当地的条件。 4、水土保持设施的管理、维护措施落实。 5、历次验收或检查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已基本处理完毕。 6、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工程自查初验的内容
1)对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及其设计文件,检查水土 保持设施是否完成。
2)鉴定水土保持设施的质量并评定等级,对工程缺陷 提出处理要求。
3)检查水土保持效果及管护责任落实情况,确认是否 具备安全运行条件。
4)确认水土保持工程量和投资。 5)对遗留问题提出处理要求。
四、技术评估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规程》 ( GB/T 22490--2008) 技术评估机构:水利部认可的16家。 技术评估范围:防治责任范围。 技术评估对象:水土保持措施。 技术评估方法:实地测量、典型调查、样方测量,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12月25日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电力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暂行规定铁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规定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规定关于加强水库水电站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及矿产资源开发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煤矿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有色金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技术评估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的通知200720082009关于印发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研讨会议纪要的通知水保函200730号关于督促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工作的补充通知其他相关文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2002年10月14日水利部令第16号发布2005年7月8日水利部令第24号修改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一、项目背景。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阶段,各地区的生产建设项目如雨后春笋般不断涌现。
然而,随着工程建设的不断推进,水土保持问题也愈发凸显出来。
为了保护生态环境,确保生产建设项目的可持续发展,制定和实施水土保持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XX省XX市,总占地面积XXX平方公里,主要涉及XXX工程。
该地区地势较为复杂,土壤类型多样,降雨量较大,存在一定的水土流失风险。
因此,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水土保持方案,以应对可能出现的环境风险。
三、水土保持措施。
1. 土地利用规划。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合理规划土地利用结构,优化土地利用方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在土地开发过程中,严格控制土地开垦规模,合理布局建设用地,保留并加强生态保护地,确保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利用。
2. 植被保护与恢复。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加强对植被的保护和恢复工作,采取合理的绿化措施,加强植被覆盖,减少土壤裸露,防止水土流失。
同时,加强对植被的管理和护理,确保植被的良好生长状态。
3. 土地整治与治理。
针对可能出现的土壤侵蚀、水土流失等问题,采取相应的土地整治与治理措施。
例如,采取梯田、梯坎等防治措施,加强对土壤的保护和修复工作,减少土壤侵蚀的风险。
4. 土地水利工程建设。
在项目建设中,加强对水利设施的建设,合理规划排水系统,加强对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减少因水资源浪费而导致的水土流失问题。
四、监测与评估。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建立健全的水土保持监测体系,定期对项目区域的水土保持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
根据监测结果,及时调整和完善水土保持方案,确保其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五、总结。
水土保持是工程建设过程中必须重视的环节,只有科学合理地制定和实施水土保持方案,才能保护生态环境,确保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因此,本项目将严格按照上述水土保持方案进行实施,并加强对方案的监测与评估工作,以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利用。
以上即是本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希望能够得到各方的支持和配合,共同致力于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生产建设项目的数量不断增加,而这些项目所带来的环境问题也日益凸显。
其中,水土保持问题是生产建设项目所带来的环境问题之一。
为了保护水土资源,保障生态环境,生产建设项目中必须建设水土保持设施。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详细介绍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
一、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的必要性生产建设项目的开展离不开三大资源:土地、水和气。
其中,土地和水是最基本的资源,也是项目顺利开展的基础。
但是,生产建设项目的实施往往会破坏这些资源。
土地的开垦和破坏,极易造成水土流失;水的不当使用,会导致水资源的浪费和污染。
为了确保生产建设项目的可持续发展,保护水土资源,必须建设水土保持设施。
水土保持设施包括:1、植被覆盖:植被能够防止土壤的脱落和水土流失,而且还可以提供氧气,改善空气质量。
2、坡面防护:通过建设植物盖坡和石堆等措施,加固地面,避免地面裸露,减少水土流失。
3、河道封堵:在河道中设置堤坝,减缓河流流速,防止河流下游的洪水泛滥。
4、护岸工程:通过发挥护岸的作用,保护河流或湖泊边缘的植被,防止其被冲走,保护水源水质,提供生态环境。
以上四种水土保持设施都是为了保护水土资源,提升生态环境的能力。
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的优势1、改善生态环境:水土保持设施是建造在破坏了生态环境的项目场地上,为了改善生态环境和保护土壤和水资源。
通过对植被进行恢复或者常规捉捕,可以促进生态环境的恢复和改进生境质量。
2、减轻资源破坏:生产建设项目的实施必须要占用土地资源、水资源以及气候环境等多方面资源,而水土保持设施的建设可以限制破坏范围,减轻原有资源的占用程度。
3、保障项目资金收益:如果生产建设项目场地上的土地资源、水资源等重要资源因为无法正常运作而流失,项目的收益也会较低;而水土保持设施的设置可以保证项目运作过程不会对周边土地资源造成影响,从而保障项目的资金回收。
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的建设1、确定建设方案:对于生产建设项目,设计水土保持设施必须按照项目场地的不同特征,发掘出最佳的建设方案,包括方案图、材料等详细规定。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正文:----------------------------------------------------------------------------------------------------------------------------------------------------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各流域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各有关生产建设单位:为进一步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我部制定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
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水利部办公厅2018年7月10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1 范围本规程适用于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
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规程,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务实、简便、易操作的原则制定。
2 基本要求2.1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以下简称自主验收)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2.2 自主验收应以水土保持方案(含变更)及其批复,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及其审批(审查、审定)意见为主要依据。
2.3 自主验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a)水土保持设施建设完成情况。
b)水土保持设施质量。
c)水土流失防治效果。
d)水土保持设施的运行、管理及维护情况。
2.4 自主验收合格应具备下列条件:a)水土保持方案(含变更)编报、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手续完备。
b)水土保持监测资料齐全,成果可靠。
c)水土保持监理资料齐全,成果可靠。
d)水土保持设施按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含变更)、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建成,符合国家、地方、行业标准、规范、规程的规定。
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

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为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的监管工作,确保水土保持设施的建设质量,保障生态环境的稳定与持续发展,水利部决定加强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事中事后监管规范。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主验收是保障水土保持设施质量的重要手段自主验收是指建设单位自行组织验收的一种形式,其目的是落实责任,促进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把控的深入并解决问题。
水土保持设施是生产建设项目中重要的建设内容。
自主验收是保障水土保持设施建设质量和有效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措施。
建设单位应当高度重视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严格贯彻本通知要求,在自主验收中做到真实、客观、合法、合规,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生态环境安全,达到可持续发展。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责任,规范验收流程为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的监管工作,确保验收质量和防范舞弊行为的发生,相关部门应加强对自主验收过程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一)建立责任体系。
由建设单位的相关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自主验收工作,并在验收过程中承担相应的责任。
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明确监管责任、协作机制、工作程序和职责分工,健全事中事后监管的责任体系。
(二)规范验收流程。
建设单位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制定详细的验收方案、验收标准和程序,按照验收方案落实验收过程的所有环节,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验收。
验收过程应当实现环环相扣,各环节协调顺畅,确保验收结论基于实际验收情况得出。
(三)加强监督检查。
相关部门应当建立检查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自主验收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对发现问题的建设单位要及时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罚,保持监管工作的严密性和权威性。
三、健全考核评价机制,落实奖惩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审慎执行自主验收工作,有助于保障水土保持设施建设质量和有效实施生态环境保护。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目的依据) 为了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落实水土保持方案要求,保证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
第三条(验收效力)生产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应当完成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第四条(验收主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权限,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
第五条(申请)生产建设单位申请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应当提交以下申请材料:(一)验收申请书;(二)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总结报告;(三)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提交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报告;(四)依法应当开展水土保持监理、监测的,提交监理、监测报告。
第六条(受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申请材料审查后,根据下列情况作出处理: (一)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二)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补正通知书,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第七条(公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受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申请后,应当对受理验收申请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日,并对公众反映的重要意见进行调查核实。
第八条(验收组织)对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生产建设项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成立由相关部门和单位代表组成的验收组,审核申请材料、查看建设现场、召开验收会议,形成验收意见。
验收合格意见必须经三分之二以上验收组成员签字同意。
对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生产建设项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审核申请材料、查看建设现场、核实水土保持设施及相关措施实施情况后形成验收意见。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是指在各类生产建设项目中,为保护水土资源、预防水土流失、减少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制定的一系列技术要求和规范。
这些技术标准的实施,对于维护生态平衡、促进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是针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的一些措施和要求。
1. 建项目前的调查评估:在项目开工之前,必须进行地质勘察、水文勘测和环境影响评价等调查评估工作。
通过这些工作,可以了解项目所在区域的水土环境状况,确定合理的施工方案和水土保持措施。
2. 施工阶段的水土保持工程: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水土保持工程方案。
包括构筑物的建设、植被的恢复和水土保持设施的设置等。
同时,要确保施工现场的排水系统良好,并采取必要的排水措施,防止积水和泥石流等问题的发生。
3. 合理的土地利用规划:针对生产建设项目,要进行合理的土地利用规划。
严格控制土地开发强度,避免过度开发造成的水土流失问题。
对于开发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和渣土,要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确保不对土壤和水源产生污染。
4. 强化监督管理:加强对生产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确保技术标准的落实。
要建立健全的监测体系,对项目的施工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同时,加大对违反水土保持技术标准的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增强法律的震慑力。
5. 培养专业人才:鼓励和支持相关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发展。
培养一支能够胜任水土保持技术工作的专业队伍,提高技术标准的制定和实施能力。
加强与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合作,推动水土保持技术的研发和创新。
6.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专题报告会、宣传片和网络媒体等方式,普及水土保持技术知识,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和责任感。
让公众了解水土保持的重要性,积极参与到保护水土资源中来。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是保护水土资源和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
只有始终坚持严格执行技术标准,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各项水土保持工作的顺利进行,才能实现生产建设与环境保护的良性互动,为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存在的问题与对策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大量的生产建设项目正在如火如荼地展开,这些项目的建设过程中,水土保持监测成为一项至关重要的任务。
目前在水土保持监测过程中存在着诸多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影响着水土保持工作的实施效果,需要我们及时采取对策加以解决。
1.监测设施不完善。
目前在一些生产建设项目中,水土保持监测设施不够完善,监测点设置不合理,监测设备老化,无法满足监测需求。
2.监测数据不真实。
一些项目存在着监测数据造假、篡改等问题,导致实际状况与监测数据不符,严重影响了水土保持工作的效果评估。
3.监测责任不明确。
在一些项目中,水土保持监测责任不明确,监测人员缺乏专业素质,导致监测工作难以有效展开。
4.监测成本高昂。
目前,水土保持监测成本较高,项目方面对监测投入不够,导致监测过程中的设备维护和数据分析等工作无法顺利进行。
5.监测数据管理不规范。
在一些项目中,监测数据管理不规范,数据存储混乱、丢失等问题频发,导致监测数据的使用价值大打折扣。
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对策:1.加强监测设施建设。
项目方应加大对监测设施的投入力度,更新监测设备、完善监测网络,提高监测设施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2.建立监测数据真实性审核机制。
建立监测数据审核机制,加强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审核,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4.控制监测成本。
项目方应合理控制监测成本,确保监测工作的顺利进行,不因成本问题而影响监测效果。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是一项重要的环境保护工作,必须得到足够的重视和支持。
我们要充分认识到监测存在的问题,并积极采取对策,努力提高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水平和效果。
希望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能够为生产建设项目的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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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御临河重庆段长寿区防洪治理工程 一标段
行业 类别
堤防工程
主管部门 (或主要投资人)
重庆市长寿区水利开发建设投资有 限公司
项目 性质
新建
水土保持方案批复 机关、文号及时间
重庆市水利局 (渝水许可[2012]259 号)、2012 年 12 月 17 日
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批复 \
机关、文号及时间
水土保持初步设计 批复机关、文号及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七条、《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督规范生 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 号)和《重庆市水利局关于 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 (渝水[2017]255 号)等有关规定,2018 年 6 月 20 日,重庆市长寿区水利开发建设投资 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御临河重庆段长寿区防洪治理工程一标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参 加会议的有重庆悦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 限公司、四川天之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市长寿区洪湖镇政府的代表共计六人参加, 会议成立了验收组,并由建设单位重庆市长寿区水利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代表作组 长。
长寿区防洪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根据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本项目扰动原地 貌面积为 31.15hm2,防治责任范围为 48.08 hm2,分为四个防治分区布设水保措施,其 中主体已设水土保持措施主要为耕植土回填 4778.36m3,C25 混凝土排水沟 918m3,六 角螺母块护坡 10.46hm2,复垦 11.15hm2,挂网有机基材喷播植草护坡 0.24hm2,景观绿 化 29.31hm2,草皮护坡 1.12hm2,表土剥离 67800m3;方案新增场地平整 44619 m2,填 土草袋拦挡 2977 m,塑料彩条布遮盖 40903m2,表土剥离 70280m3,撒播草籽防护 1.58hm2 (158kg),排水沟 11283m,沉沙池 50 座,砖砌挡墙 318 m。批复的水土保持总投资为 3473.94 万元。新增投资 203.71 万元,主体工程已列水土保持投资为 3270.23 万元。新 增投资中:工程措施 4.77 万元,植物措施 1.08 万元,临时措施 129.69 万元,独立费用 43.71 万元,基本预备费 10.75 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 13.71 万元。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
验收鉴定书
项 目 名 称: 御临河重庆段长寿区防洪治理工程一标段
பைடு நூலகம்
项 目 编 号:
渝水规计[2011]63 号
建 设 地 点:
重庆市长寿区洪湖镇及秤沱村
验 收 单 位: 重庆市长寿区水利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18 年 6 月 20 日
一、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基本情况表
水土保持监理单位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报告编制单位
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 重庆悦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验收意见
2014 年 3 月,重庆市水利局、重庆市发改委下发了《关于长寿区御临河防洪治理 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渝水许可﹝2014﹞196 号),同意该项目新建堤防洪护岸 5870.58m;工程概算总投资 7200 万元,本工程主要保护对象为河道两岸土地及场镇。 由于资金限制,业主暂先实施了御临河重庆段长寿区防洪治理工程一标段,实施区域在 长寿区洪湖镇及称沱村境内,故本次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范围为御临河重庆段长寿区防洪 治理工程一标段。
验收组实地察看了一标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建设情况,查阅了《御临河重庆段长寿 区防洪治理工程一标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等相关资料,听取了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有关情况的汇报,经过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 御临河重庆段长寿区防洪治理工程一标段位于长寿区洪湖镇及称沱村境内。新建堤 防护岸工程共计长 3849.37m,其中洪湖镇段新建堤防护岸工程包括洪湖场镇左岸段长 2614m,水碾电站右岸段长 142.72m,改建水碾电站段挡墙 55.49m,新建下河梯道 12 处;称沱村段新建堤防护岸工程包括称沱村右岸长 578.94m,青洞沟段长 188.77m,油 坊沟段长 269.45m。一标段工程占地 127.633 亩,约 8.51hm2(其中:永久占地 115.133 亩,约 7.68hm2;临时占地 12.5 亩,约 0.83hm2);一标段工程搬迁油坊沟居民 27 户, 搬迁房屋面积 4545.441 m2。一标段工程实际建设时间为 2014 年 12 月至 2017 年 5 月, 施工总工期为 30 个月,一标段工程结算总投资为 1933 万元。 (二)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情况(含变更) 2012 年 12 月 17 日,重庆市水利局渝水许可[2012]259 号文下发了《御临河重庆段
其中: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中一标段扰动原地貌面积为 9.63hm2,防治责任范围为 11.45hm2,其中一标段主体已设水土保持措施主要为耕植土回填 1310m3,C25 混凝土 排水沟 371.80m3,六角螺母块护坡 39648.50m2,复垦 0.76hm2,草皮护坡 9850.85m2, 景观绿化 2.89hm2,表土剥离 1310m3;一标段方案新增场地平整 3600m2,填土草袋拦 挡 532m,塑料彩条布遮盖 12275m2,表土剥离 7303m3,撒播草籽防护 0.36hm2(15kg), 排水沟 6278m,沉沙池 29 座,砖砌挡墙 265m。批复的水保方案中一标段水土保持总投 资为 728.42 万元,新增投资 86.80 万元,主体工程已列水土保持投资为 641.62 万元。新 增投资中:工程措施 0.37 万元,植物措施 0.04 万元,临时措施 19.47 万元,独立费用 43.71 万元,基本预备费 9.50 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 13.71 万元。
重庆市水利局、重庆市发改委 渝水许可〔2013〕196 号、2014 年 3 月 3 日
项目建设起止时间
2014 年 12 月~2017 年 5 月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
水土保持方案初步设计 单位
水土保持监测单位
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 黄河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重庆悦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水土保持施工单位
四川天之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