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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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项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项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XXX局XXXX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了合理有效地获得和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分公司的资金管理,规范项目资金运作,根据局《资金管理办法》、《预算管理办法》及建三一财字(2003)133号文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项目资金管理原则本办法采取集中管理、统筹安排;开源节流、以收定支;权限分明、有偿使用;加快周转、提高效益等原则,规范项目资金运作。

第三章项目资金管理实施项目资金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

集中核算、统一调配”管理办法。

即项目工程款回收后全额转入分公司账户,项目各项支出由分公司按计划统一支付,零星支出实行定额备用金制度。

对远离分公司所在地单独开设银行账户的经理部或项目,则由分公司根据审定的资金需用计划划拨给经理部或项目,由经理部或项目按计划支付。

第四章项目资金管理职责分公司财务部是各项目资金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分公司项目资金回收及使用的日常工作,向分公司负责人负责,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

项目经理部是项目资金管理的直接责任单位,负责项目工程款的回收与项目资金收支计划的编制。

项目经理、预算员、统计员、成本员等各岗位需明确职责,协调配合,确保项目资金管理顺利进行。

第五章银行账户管理为实现项目资金集中管理,各单位应加快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异地零距离资金管理,减少银行开户个数,避免资金沉淀,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同时,分公司财务部门应及时收集了解业主资金动态信息,提供业主欠款有关数据,协助项目收取工程款,并平衡审定项目资金收支计划。

第十条规定了银行账户的集中管理原则,禁止项目在分公司所在地300公里以上开设银行账户,除非有特殊原因需要单独开户,需要得到分公司的批准,并定期向分公司报告账户使用情况。

第十一条规定了开设银行账户的项目,其账户由分公司统一管理,委托项目进行日常管理工作。

严禁将银行账户出租、出借。

分公司财务部门应定期检查和监督项目银行账户的使用情况。

项目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项目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项目管理办法(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 年)》(以下简称《纲要》),实现科技计划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根据《关于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拟定《项目管理办法》,并后根据本项目管理办法制定《项目申报实施细则》及《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所指的科研项目包括:(一)纵向科研项目:包括国家科学技术部、国家教育部、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及中央其他部委,广东省科技厅、东莞市科技局、经信局、发改局、松山湖管委会资助的研究项目等。

(二)横向科研项目:包括各类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委托研究与合作的项目。

第三条科研项目的管理原则:(一)严格执行项目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遵守合作各方的协议约定。

(二)本着合理开支、专款专用的原则,确保科研任务的顺利完成。

(三)统筹协调,联合管理,充分发挥部门、专家的作用,实行整体协调、资源整合、平等协作、联合推进机制,以项目带动人才培养和基地建设。

第四条在科研项目管理中,必须把保密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同奖惩。

第二章科研项目管理机构第五条我院承接的各类科研项目实行科技创新部、项目研发部门(团队)双重管理体制下的项目负责人制。

第六条科技创新部门是我院科研工作专职管理部门,负责科研项目的组织、遴选、申报、管理、监督;负责起草有关科研政策和管理规定,会同院长办公会组织编制科技发展规划,负责编制年度科研计划,代表研究院对我院科研项目进行综合计划全过程管理,代表我院对外联系和沟通,并负责协调重大科研项目中的条件保障、资源调配。

第七条科技创新部负责组织、落实本单位科研项目的综合计划并监督实施,协调本单位项目的人员分配、条件保障,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根据本单位情况制定管理细则。

部门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科技工作和科技发展基金的使用。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是一个综合性的系统工程,需要依据一定的规范和细则进行操作。

本文旨在探讨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旨在提升工程项目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一、项目可行性研究1.1 项目可行性研究的背景及意义项目可行性研究是项目前期工作中至关重要的一环,通过对项目的市场、技术、经济、环境等方面做综合评估,为项目决策提供依据。

1.2 项目可行性研究的步骤1.2.1 确定项目可行性研究的目的和任务; 1.2.2 收集项目相关信息和数据;1.2.3 进行市场调查和分析;1.2.4 进行技术可行性分析;1.2.5 进行经济效益评价;1.2.6 进行社会与环境影响评价; 1.2.7 综合评价,形成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立项阶段2.1 项目立项的程序和要求项目立项是项目启动的第一步,需要经过立项申请、评审、批准等程序。

2.2 项目立项文件的编写2.2.1 编制《项目建议书》; 2.2.2 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2.3 编制《投资决策申请报告》; 2.2.4 编制《项目立项申请报告》。

三、项目实施阶段3.1 项目实施计划的制定项目实施计划是项目管理的重要依据,包括项目范围、时间、成本、质量、风险等计划。

3.2 合同管理和风险控制3.2.1 签订合同并履行; 3.2.2 风险识别、评估和控制; 3.2.3 变更管理。

四、项目验收阶段4.1 项目验收标准和程序项目完成后需进行验收,通过验收确认项目是否符合规定标准和要求。

4.2 项目总结与反馈4.2.1 编制项目总结报告; 4.2.2 分析项目实施中出现的问题与教训; 4.2.3 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五、项目管理的持续改进5.1 项目管理经验的总结与推广5.1.1 将项目管理中的成功经验进行总结; 5.1.2 推广成功经验至其他项目。

5.2 引入新技术和工具5.2.1 寻求新技术的应用; 5.2.2 引入更有效的管理工具。

结语通过对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进行系统性探讨,可以有效规范项目管理行为,提升项目管理水平,确保项目的圆满完成。

项目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项目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项目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项目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项目部的管理,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项目部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项目工作的部门或团队。

本细则适用于所有项目部成员,包括负责人、项目经理和其他项目团队成员。

2. 项目部组织结构项目部的组织结构应合理、清晰,确保项目的有效管理和执行。

以下是项目部的基本组织结构:2.1 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是项目部的最高管理者,负责监督和指导项目的整体运作,对项目的实施负有最终责任。

2.2 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负责具体的项目执行和管理工作,包括项目计划制定、资源分配、进度控制等,直接向项目总负责人汇报工作进展。

2.3 项目团队成员项目团队成员根据项目需要,担任不同的角色和职责,共同完成项目的各项任务。

3. 项目部职责和权责3.1 项目总负责人的职责和权责制定项目部的组织架构和管理制度;监督和指导项目部的工作,确保项目按计划进行;对项目的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协调项目部和其他相关部门之间的合作关系;确保项目部成员的培训和发展。

3.2 项目经理的职责和权责制定项目计划和进度安排,确保项目按时完成;负责项目的资源分配,包括人力、物资和资金的调配;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及时解决项目中的问题和风险;协调项目团队各成员之间的合作,确保项目目标的达成;汇报项目的工作进展和结果。

3.3 项目团队成员的职责和权责根据项目需求,完成分配给自己的任务;遵守项目部的规章制度,保证项目工作的顺利进行;及时汇报工作进展和问题,与团队成员积极沟通合作;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提出改进项目的建议。

4. 项目部管理流程项目部的管理流程是确保项目按计划进行和有效管理的重要保障。

以下是项目部管理流程的主要步骤:4.1 项目启动项目启动阶段需要明确项目目标、范围和时间计划。

项目经理应与项目总负责人一起制定项目计划,并将其与项目团队成员共享。

4.2 项目执行项目执行阶段是项目部的核心阶段。

代建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及方法三篇

代建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及方法三篇

代建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及方法三篇篇一:代建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项目前期管理一、工作范围和职责由公司产品运营中心及技术与品质部协助项目管理部办理有关建设手续,拟定工程建设的有关合同、协议,负责与各参建单位、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和项目周边各单位沟通、联系、协调,创造外部协作条件,争取相关单位的支持。

与有关单位协商,提出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方面的协调意见并拟订相关的协议。

负责市场相关信息、政策法规的收集。

项目经理对协调工作予以监督和确认,公司分管领导给予支持和指导。

二、前期工作流程及要点1、项目管理部人员熟悉有关批文和已经批准的项目文件,了解项目使用要求和投资目标。

2、组织进行1:500地形图、勘察、设计等招标工作,招标确定的设计单位进行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

项目管理部人员要根据第三方专家组审查的初步设计意见,要求设计院完成本工程所有涉及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概算的修改,报市建委审核批准。

批准后要求设计院完成项目施工图,对出图质量与进度予以监督。

4、施工图设计完成后送到有资质的图纸审查单位办理施工图报审,将审查意见送设计单位,修改后反馈给设计审查单位,领回审查合格书。

5、项目部按规划部门、供电、城管部门、交通等部门的程序办理工程土地规划、临时用水、用电、道路开通、建筑垃圾处置的许可。

第二章:项目实施准备阶段的管理一、合同采购招标项目部负责与招标代理机构的配合和联系,负责对投标单位资质审查和项目有关的各项招标活动,项目经理对招标过程进行监督、确认。

1、监理招标(1)招标阶段管理:a. 根据项目所需监理工作的内容和目标,进行合同构成因素分析和合同条件分解,确定用于编制招标文件及构成合同的主要具体内容及条件,确定合同标的。

b.根据分析所得结果全面完善地编制招标文件,指导投标人正确编写投标书,防止项目所需监理工作内容的遗漏、错误及监理工作目标的偏差。

c.按照报业主审核认可的招标方案进行招标工作,合理选择符合条件的中标监理单位。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全)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全)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实施细则1、总则1.0.1为提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促进施工项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使项目管理更加具体、细化、可操作性,制定本细则。

1.0.2本细则适用于新建、扩建建设工程的施工项目管理,是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的基本前提下和本项目管理的具体情况编制的。

更加具体明确的规范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行为,企业各层次与人员的职责和相互工作关系,考核项目经理和项目经理部的基本依据。

1.0.3实施细则应实行项目管理责任制和项目成本核算制。

1.0.4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管理,除应遵循《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和本细则外,还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项目管理规则2.1项目管理规划分为项目管理规划大纲和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2.1.1项目管理规划大纲由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写、编制过程中可依据下资料:1、招标文件发包人及招标文件的解释及提供的信息和资料。

2、领导层对招标文件的分析研究结果。

3、工程概况、现场情况等。

4、有关市场信息及同类(或竞争)施工企业的技术状况等。

5、法定代表人的投标决策意见。

2.1.2 项目管理规划大纲应包括下列内容项目概况;实施条件分析、投标活动及签定合同的策略;管理目标;组织结构;质量目标和施工方案;工期目标和施工总进度计划;成本目标,风险预测和安全目标;现场管理和施工平面图;投标和签定施工合同;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等内容。

2.2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必须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经理部在工程开工之前编写完成。

2.2.1编制过程依据资料:项目管理规划大纲;“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施工合同。

2.2.2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应包括下列内容:工程概况;施工布置;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资源供应计划;施工准备工作计划;施工平面图;风险管理;信息管理;技术经济指标分析。

3、项目经理责任制3.0本部经理层、项目管理层和劳动作业关系描述。

3.0.1本部进行施工项目管理时,应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一、导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是一个国家、企事业单位或个人为了达到特定目标而进行的资金投入、设备购置、工程建设等活动。

为了规范和提高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的效率和质量,实施细则的制定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档旨在阐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为项目管理者提供指导和参考。

二、编制目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编制目的主要有以下几点: 1. 明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的基本原则和要求,规范投资活动的执行过程。

2. 统一项目管理的标准和方法,提高管理效率和实施质量。

3. 保证资金的有效使用,实现项目目标。

三、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所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管理工作。

其中包括但不限于: -政府投资项目。

- 企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 个人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四、基本原则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 项目管理应遵循法律法规,合规经营。

2. 项目管理应注重效率和效益,确保项目目标的实现。

3. 项目管理应强调风险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4. 项目管理应透明公开,对监督机构和参与方应尽到信息披露义务。

5. 项目管理应注重科学决策,依据数据和实际情况进行管理。

6. 项目管理应重视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五、管理程序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管理程序分为以下几步骤: 1. 项目立项:明确项目的目标、范围、时间和预算等基本信息,并制定项目启动计划。

2. 项目策划:制定项目计划书、编制工作任务书和项目实施的详细方案,确定项目所需资源和相关责任人。

3. 项目实施:按照项目计划和方案进行实施,监控项目进展,及时调整和解决问题。

4. 项目验收:完成项目后,进行验收工作,确保项目达到预期目标。

5. 项目总结:对项目实施的过程和结果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

六、管理要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管理要求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 项目管理者应具备相关的管理知识和技能,能够有效地组织和管理项目。

项目施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项目施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项目施工管理,提高施工质量,确保施工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建项目的施工管理。

第三条项目施工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环保等目标的实现。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项目施工管理组织机构应包括项目管理部、施工项目部、质量安全监督部、物资设备部、财务部等部门。

第五条各部门职责如下:1. 项目管理部:负责项目整体规划、协调、监督和考核;2. 施工项目部:负责项目施工组织、实施、验收和移交;3. 质量安全监督部:负责项目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和整改;4. 物资设备部:负责项目物资设备采购、供应、管理和使用;5. 财务部:负责项目资金管理、成本控制和财务核算。

三、施工准备阶段第六条施工准备阶段应包括以下内容:1.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明确施工方案、进度计划、质量保证措施、安全防护措施等;2. 完成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等办理手续;3. 组织施工队伍进场,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4. 完成施工现场的布置、材料设备进场、施工用水用电等准备工作。

四、施工实施阶段第七条施工实施阶段应包括以下内容:1. 严格执行施工组织设计,确保施工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环保等目标的实现;2. 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施工环境整洁、文明;3. 定期进行质量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质量问题;4. 加强物资设备管理,确保物资设备质量、数量和供应;5. 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项目成本。

五、施工验收阶段第八条施工验收阶段应包括以下内容:1. 完成施工质量自检,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2. 组织进行施工质量验收,确保施工质量合格;3. 完成施工安全验收,确保施工安全达标;4. 完成施工资料整理,确保施工资料完整、准确。

六、附则第九条本细则由项目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内容仅为《项目施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框架性描述,具体内容需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要求进行调整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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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办法(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 年)》(以下简称《纲要》),实现科技计划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根据《关于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拟定《项目管理办法》,并后根据本项目管理办法制定《项目申报实施细则》及《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所指的科研项目包括:(一)纵向科研项目:包括国家科学技术部、国家教育部、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及中央其他部委,广东省科技厅、东莞市科技局、经信局、发改局、松山湖管委会资助的研究项目等。

(二)横向科研项目:包括各类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委托研究与合作的项目。

第三条科研项目的管理原则:(一)严格执行项目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遵守合作各方的协议约定。

(二)本着合理开支、专款专用的原则,确保科研任务的顺利完成。

(三)统筹协调,联合管理,充分发挥部门、专家的作用,实行整体协调、资源整合、平等协作、联合推进机制,以项目带动人才培养和基地建设。

第四条在科研项目管理中,必须把保密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同奖惩。

第二章科研项目管理机构第五条我院承接的各类科研项目实行科技创新部、项目研发部门(团队)双重管理体制下的项目负责人制。

第六条科技创新部门是我院科研工作专职管理部门,负责科研项目的组织、遴选、申报、管理、监督;负责起草有关科研政策和管理规定,会同院长办公会组织编制科技发展规划,负责编制年度科研计划,代表研究院对我院科研项目进行综合计划全过程管理,代表我院对外联系和沟通,并负责协调重大科研项目中的条件保障、资源调配。

第七条科技创新部负责组织、落实本单位科研项目的综合计划并监督实施,协调本单位项目的人员分配、条件保障,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根据本单位情况制定管理细则。

部门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科技工作和科技发展基金的使用。

第八条项目负责人是科研项目具体实施责任人,在科技管理部门的管理及项目管理办法的规范内,对项目组织、人员调配、经费支配、项目实施等独立行使权利。

第九条科技创新部每年根据各类研究计划、合同等编制《年度科研计划》,统筹经费和任务安排,确保科研工作有序。

年度计划是我院科研工作组织管理的依据。

第三章科研项目的立项第十条组织策划:(一)科技创新部负责组织我院的科技规划,并负责重大、重点项目、国际交流项目和高水平创新团队的组织论证和申报。

(二)对符合我院主流学科发展、国家重大需求的重大项目、高水平创新团队和国际交流的培育项目,我院将以···业务费等专项经费的形式给予一定的前期培育投入。

(三)科技创新部负责本单位的科技规划,并组织单位内涉及本单位的跨学科项目的论证和申报。

(四)项目组根据各类指南和项目组的发展规划,在科技创新部的指导下做好本项目组各类项目的策划。

第十一条申报条件:科技创新部在组织项目申请过程中,需对以下申报条件进行审查:(一)项目负责人资质。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能担任项目负责人:1.近两年内对本单位声誉或经济造成重大损失者;2.近两年内发生重大质量、保密事故责任者;3.连续两年在科技创新部组织的科研检查中排名后3位责任者;(二)参加项目人员需具备相关的科研资质条件。

(三)项目组具有所策划项目或拟签合同项目的技术、人员、条件保障能力。

服从本单位科研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法规和学校的有关保密规定。

第十二条立项程序:(一)科技创新部及项目组,与任务提出方就项目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后,确定任务标的。

(二)科技创新部应对项目组能否完成项目任务的能力签署明确意见,必要时应组织评审,报院长办公会审批。

(三)科技创新部对符合条件的科研项目办理有关手续。

(四)生效的合同、立项批复、立项计划书等是项目立项的依据,科技创新部根据立项依据办理立项手续。

第四章科研项目的过程管理第十三条科研项目的管理采用以质量管理为核心的综合计划节点全过程管理方法,加强对科研项目研制过程的控制,按项目节点进行考核,确保科研项目的高质量完成。

第十四条项目立项后,科技创新部、项目负责人等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签署项目立项审批表、项目经费预算表及项目年度工作计划等。

第十五条科技创新部按照项目计划节点考核项目节点任务完成情况并报院长办公会;对未完成节点任务的项目,提交详细情况说明和整改方案。

科技创新部对项目节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抽检,并视项目完成情况拨付节点经费。

第十六条项目确需变更计划、调整指标,必须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七条对在研项目及当年结题的项目,项目组应于当年提交《项目年度工作总结》。

第十八条科技创新部组织对本单位科研项目集中进行年度检查,组织重点和重大项目的检查工作。

第十九条科技创新部不定期组织本单位科研进度、完成质量集中检查,检查结果作为项目的质量考核依据之一。

第二十条对严重违反本办法及细则有关规定者及项目年度考核未通过者,科技创新部根据具体情况向院长办公会提交项目检查报告,给予以下一种或数种处理:1.暂缓拨付经费;2.取消当事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3.取消当事人申报项目的资格;4.提请学校给予当事人相关行政纪律处分。

第二十一条科研经费的开支使用按《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二条科研项目实施过程中,安全保密工作按照国家及本单位有关规定进行。

第五章科研项目的结题第二十三条科研项目完成后,项目组及时填写《项目结题验收申请表》,完成项目的技术总结和文档整理,科技创新部组织项目的结题验收。

第二十四条不能按计划结题验收的项目,项目组应及时办理项目延期结题的相关手续。

第二十五条项目负责人负责结题项目的经费决算,需财务室审核、科创部审批后上报给项目主管部门。

第二十六条科研项目经费结余按项目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经财务室审核办理结账手续。

第二十七条科研项目验收完毕,项目组按照《项目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将文档资料、研究成果归档。

第二十八条对符合《成果鉴定及奖励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的项目,科技创新部组织成果鉴定和奖项申报工作。

第二十九条对于完成较好且相关材料已及时归档的科研项目,其项目负责人在申请新的项目时科技创新部将优先予以考虑并作为重点向院长办公会推荐。

第三十条人事关系在本单位的科研项目负责人正常调动工作,其以本单位名义申请的项目经费原则上仍留在本单位,国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非正常脱离工作岗位的,其科研经费一律暂时冻结,由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该项目的后续处理工作。

第六章附则第三十一条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由院长办公会负责解释。

项目申报实施细则(讨论稿)为加强和规范我院政府项目申报工作的管理,明确工作职责,完善管理机制,提高项目申报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所称项目申报,系指我院作为牵头单位或参与单位向各级政府部门进行的各类项目申报。

第二条项目申报的内容主要围绕事业部的研究方向及研究院发展方向。

第二章职责范围第三条科技创新部负责项目申报的组织协调工作,包括发布申报指南,规划申报时间,收集研究院相关资料,组织项目材料评审及答辩等。

第四条各事业部(项目组)负责准备项目申报材料的准备及材料准备过程中所涉及的合作单位沟通、项目负责人拟定、项目经费拟定等。

第五条研究院财务部门负责审核项目申报过程中财务预算审核及项目申报材料中涉及财务数据的审核。

第三章项目申报流程第六条各事业部(项目组)以研究院名义申报的一切项目(包括研究院牵头和参与的项目)均需填写《拟申报项目审批表》交科技创新部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院长办公会审批。

第七条项目申请者(事业部/项目组)按照有关要求认真书写申请书,或与合作方认真研究合同文本(必要时请科技创新部参与);第八条项目申请者(事业部/项目组)将项目申请书或合同文本的初稿交科技创新部进行初审;第九条科技创新部将初审意见及时反馈给项目申请者,以便其做出修改;第十条项目申请者将修改后的项目申报书或合同文本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科技创新部,由科技创新部审核并统一上报。

第四章项目申报经费第十一条项目经费分配1、由我院牵头申报的项目原则上分配经费不少于申报经费的50%,地方配套不少于70%。

2、由我院参与(非牵头单位)申报的项目原则上分配经费不少于申报经费的30%,地方配套不少于50%。

3、由我院配合(不参与具体研发工作)申报的项目原则上分配经费不少于申报经费的20%,地方配套不少于30%。

第十二条团队参与费:由我院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及项目方向,邀请学校或外部相关团队参与所申报项目(如挂名项目主要负责人,完成项目材料的撰写、修改,配合项目中期检查、验收等),应该给予相应费用,原则上不少于项目拨付我院经费20%。

第十三条项目申报费用1、项目申报费用主要从项目发展基金中支出,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组织、团队沟通、项目汇报、项目前期公关、项目评审沟通等。

2、若申报项目获得立项,前期申报费用从该立项项目管理费中扣除。

若未获立项,相关费用从基金中直接扣除。

同时,新立项目按照第十三条第一款要求执行。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项目申报流程见附图。

第十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我院内所有政府项目的申报。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附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院开展的各类项目的综合计划全过程管理,明确项目管理机构和项目负责人、研发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自的责任、义务、权限以及应相应的管理流程,确保我院开展的各类项目的顺利完成,促进原创性、高水平、标志性研究成果的产生,提高我院的核心能力,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项目包括:1、研究院自主立项的项目2、承接各级政府支持的项目3、来自企业及相关机构的横向合作项目4、与学校团队联合在广东省承接的项目等;第三条本办法所指项目管理过程包括:1、合同审核;2、项目立项(项目计划、经费预算);3、项目实施过程质量监控;4、项目经费审核拨付;5、项目结题、验收;6、成果、知识产权管理。

第四条院内各事业部/项目组可根据本管理办法制定本部门项目管理细则。

第五条在项目管理中,必须把保密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同奖惩。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六条项目管理的归口部门为科技创新部。

各个项目均需有明确的项目立项、项目计划、过程管理、验收等全过程。

第七条科技创新部作为研究院科技工作专职管理部门,主要负责:1、起草我院有关科技管理政策和办法;2、组织编制我院科技发展规划;3、审核各项科技合同及对外合作协议;4、审核各项目实施经费的拨付和使用;5、对项目过程和项目质量实施管理和监控;6、组织和安排各项目的中期检查和验收;7、对项目实施变更进行协调和仲裁。

第八条项目实施团队,即各事业部/项目组负责:1、组织、落实本部门项目实施和进度掌控;2、协调本部门项目的人员分配;3、协调项目的条件保障;4、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第九条项目负责人是项目具体实施的责任人,每一个开展的项目必须有明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全权负责:1、项目组织;2、人员调配;3、预算内经费使用;4、项目实施、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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