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者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
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77677

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强化食品生产经营风险管理,科学有效实施监管,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保障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风险分级管理,是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以风险分析为基础,结合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类别、经营业态及生产经营规模、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和监督管理记录情况,按照风险评价指标,划分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等级,并结合当地监管资源和监管能力,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实施的不同程度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实施风险分级管理,适用本办法。
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等食品生产经营,以及食品添加剂生产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制定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制度,指导和检查全国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
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本省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规范,结合本行政区域内实际情况,组织实施本省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对本省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
各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开展本地区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五条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应当遵循风险分析、量化评价、动态管理、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六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风险分级管理工作,不得拒绝、逃避或者阻碍。
第二章风险分级第七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生产经营风险等级划分,应当结合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风险特点,从生产经营食品类别、经营规模、消费对象等静态风险因素和生产经营条件保持、生产经营过程控制、管理制度建立及运行等动态风险因素,确定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等级,并根据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监督检查、监督抽检、投诉举报、案件查处、产品召回等监督管理记录实施动态调整。
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等级从低到高分为A级风险、B级风险、C级风险、D级风险四个等级。
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

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强化食品生产经营风险管理,科学有效实施监管,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保障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风险分级管理,是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以风险分析为基础,结合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类别、经营业态及生产经营规模、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和监督管理记录情况,按照风险评价指标,划分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等级,并结合当地监管资源和监管能力,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实施的不同程度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实施风险分级管理,适用本办法。
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等食品生产经营,以及食品添加剂生产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制定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制度,指导和检查全国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
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本省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规范,结合本行政区域内实际情况,组织实施本省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对本省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
各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开展本地区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五条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应当遵循风险分析、量化评价、动态管理、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六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风险分级管理工作,不得拒绝、逃避或者阻碍。
第二章风险分级第七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生产经营风险等级划分,应当结合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风险特点,从生产经营食品类别、经营规模、消费对象等静态风险因素和生产经营条件保持、生产经营过程控制、管理制度建立及运行等动态风险因素,确定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等级,并根据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监督检查、监督抽检、投诉举报、案件查处、产品召回等监督管理记录实施动态调整。
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等级从低到高分为A级风险、B级风险、C级风险、D级风险四个等级。
食品生产企业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

食品、食品添加 序号
剂类别 1 粮食加工品 2 粮食加工品 3 粮食加工品
4 粮食加工品
食用油、油脂及 5
其制品 食用油、油脂及 6 其制品 食用油、油脂及 7 其制品 8 调味品
食品生产企业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
类别编号 0101 0102 0103
0104
类别名称 小麦粉 大米 挂面
其他粮食加工品
中等
1.含乳饮料
蛋白饮料
2.植物蛋白饮料 3.复合蛋白饮料
中等
1.风味固体饮料;2.蛋白固体饮料;3.果蔬固体饮料
固体饮料
4.茶固体饮料;5.咖啡固体饮料;6.可可粉固体饮料 7.其他固体饮料(植物固体饮料、谷物固体饮料、营养素固体饮料、食用菌 固体饮料、其他)
较低
其他饮料
1.咖啡(类)饮料;2.植物饮料;3.风味饮料;4.运动饮料 5.营养素饮料;6.能量饮料;7.电解质饮料;8.饮料浓浆
品种明细
食品风险 等级
1.酿造食醋
较低
2.配制食醋
较低
1.谷氨酸钠(99%味精)
2.加盐味精
低
3.增鲜味精
酿造酱[稀甜面酱、甜面酱、大豆酱(黄酱)、蚕豆酱、豆瓣酱、大酱、其他] 较低
1.液体调味料(鸡汁调味料、牛肉汁调味料、烧烤汁、鲍鱼汁、香辛料调味 汁、糟卤、调味料酒、液态复合调味料、其他) 2.半固态(酱)调味料[花生酱、芝麻酱、辣椒酱、番茄酱、风味酱、芥末酱、 咖喱卤、油辣椒、火锅蘸料、火锅底料、排骨酱、叉烧酱、香辛料酱(泥)、 复合调味酱、其他] 4.食用调味油(香辛料调味油、复合调味油、其他) 5.水产调味料(蚝油、鱼露、虾酱、鱼子酱、虾油、其他)
玉米自发粉、小米粉、高粱粉、荞麦粉、大麦粉、青稞粉、杂面粉、大米
网络食品交易(含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

(12分)
类别
分值
食品
(6分)
预包装食品
1
散装食品
2
特殊食品
3
食用农产品
(6分)
畜禽产品
3
水产品
2
果蔬类
1
4
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
在售食品种类
(13分)
类别
热食类
冷食类
生食类
糕点类
自制饮品
分值
2
3
3
3
2
得分总和
备
注
1.各项分值总和为40分,评分项因实际情况同时存在多种选项的,得分为累加分;缺项的,得分为“0”。
网络食品交易(含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
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
序号
评分项(共40分)
参考分值
得分
1
网络食品交易
第三方平台类型
(10分)
类型
食品
食用农产品
餐饮服务
分值
2
3
5
2
入网销售者
(餐饮服务经营者)数量(5分)
户数5000以下5 Nhomakorabea01-10000
10001以上
分值
3
4
5
3
入网销售者在售食品
(食用农产品)种类
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程序

食品经营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程序一、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局业务股室、市场监督管理所按照县镇食品监督管理权限,对本股(所)管辖区域内从事食品(含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下同)经营者开展日常检查工作。
二、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陕西省小餐饮管理办法》。
三、检查人员(一)现场检查人员至少2名,检查实行组长负责制,检查人员应当对所承担的检查内容负责。
(二)检查人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 遵纪守法,廉洁正派,实事求是;2. 熟悉掌握国家有关食品经营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3. 熟悉食品经营环节的基本常识;4. 具有较强的沟通和理解能力,在检查中能够正确表达检查要求,能够正确理解对方所表达的意见;5. 具有较强的分析和判断能力,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够客观分析,并做出正确判断。
(三)工作要求1. 尊重经营者的权力,遇到争议问题要认真听取其陈述,允许其申辩;2. 涉及经营者秘密,应当保密;3. 遵守依法、廉洁、公正、客观、严谨、详实的原则;4. 严格遵守检查程序。
四、检查计划及准备(一)编制检查计划和方案根据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或投诉举报或者上级安排的专项检查,编制检查计划。
1、确定检查对象根据年度检查计划、投诉举报或者专项检查等工作的需要,确定检查对象。
日常性监督检查可以随机选取食品生产经营者、随机选派监督检查人员实施异地检查、交叉互查。
2、确定检查重点根据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或、投诉举报或者上级安排的专项检查要求,确定检查重点内容。
以下项目应列入日常监督检查重点:(1)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2)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以及宣传材料中有关功能宣传的情况;(3)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风险较高的食品生产经营者;(4)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表明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事项。
(5)学校、幼托机构、敬老院等特殊群体集中供餐的场所。
年度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等级确定表

□有1次及以上国家或者省级监督抽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
□ 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
□ 不按规定进行产品召回或者停止生产经营的;
□ 拒绝、逃避、阻挠执法人员进行监督检查,或者拒不配合执法人员依法进行案件调查的;
年度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等级确定表
( 年度)(编号)
企业信息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营业执照编号或信用代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上年度风险等级
静态风险
险因素量化风险分值
企业风险等级
风险等级得分
(静态风险+动态风险)
风险等级
□A级□B级□C级□D级
是否存在下列情况(在存在的情况前打“√”):
□ 具有法律、法规、规章和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可以上调风险等级情形的。(请在备注中说明具体情形)
建议□ 上调个风险等级 □ 不调整风险等级□ 下调个风险等级
下一年度风险等级
备注
填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审核人签名:
年 月 日
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确定表
建议□ 上调个风险等级 □ 不调整风险等级□ 下调个风险等级
下一年度风险等级
备注
填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审核人签名:
年 月 日
□ 故意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且受到罚款、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等行政处罚;
□有1次及以上国家或者省级监督抽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
□ 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
□ 不按规定进行产品召回或者停止生产经营的;
□ 拒绝、逃避、阻挠执法人员进行监督检查,或者拒不配合执法人员依法进行案件调查的;
附件3
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确定表( 年度)(编来自)企业信息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营业执照编号或信用代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上年度风险等级
静态风险
静态风险因素量化风险分值
动态风险
动态风险因素量化风险分值
企业风险等级
风险等级得分
(静态风险+动态风险)
风险等级
□A级□B级□C级□D级
是否存在下列情况(在存在的情况前打“√”):
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
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强化食品生产经营风险管理,科学有效实施监管,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保障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风险分级管理,是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以风险分析为基础,结合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类别、经营业态及生产经营规模、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和监督管理记录情况,按照风险评价指标,划分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等级,并结合当地监管资源和监管能力,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实施的不同程度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实施风险分级管理,适用本办法。
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等食品生产经营,以及食品添加剂生产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制定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制度,指导和检查全国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
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本省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规范,结合本行政区域内实际情况,组织实施本省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对本省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
各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开展本地区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五条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应当遵循风险分析、量化评价、动态管理、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六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风险分级管理工作,不得拒绝、逃避或者阻碍。
第二章风险分级第七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生产经营风险等级划分,应当结合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风险特点,从生产经营食品类别、经营规模、消费对象等静态风险因素和生产经营条件保持、生产经营过程控制、管理制度建立及运行等动态风险因素,确定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等级,并根据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监督检查、监督抽检、投诉举报、案件查处、产品召回等监督管理记录实施动态调整。
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等级从低到高分为A级风险、B级风险、C级风险、D级风险四个等级。
静态风险因素量化风险分值表
食品 食品、食品 类别 序号 添加剂类别 编号 等级 果、速冻其他果蔬制品) 1.生制品(速冻鱼类、速冻虾类、速冻蟹 类、速冻贝类、速冻其他水产品) 39 速冻食品 1105 速冻水产品 2.熟制品(速冻鱼类、速冻虾类、速冻蟹 类、速冻贝类、速冻其他水产品) 速冻其他食 1.生制品(具体品种明细) 40 速冻食品 1106 品 2.熟制品(具体品种明细) 1.焙烤型 薯类和膨化 41 食品 1201 膨化食品 3.直接挤压型 4.花色型 1.干制薯类 2.冷冻薯类 薯类和膨化 42 食品 4.薯粉类 5.其他薯类 1.硬质糖果 43 糖果制品 1301 糖果 2.奶糖糖果 3.夹心糖果 较低 17.5 1202 薯类食品 3.薯泥(酱)类 较低 18.0 2.油炸型 较低 19.0 较低 19.0 中等 24.0 类别名称 品种明细 风险 (S) 分值
食品 食品、食品 类别 序号 添加剂类别 编号 等级 3.稀奶油 4.无水奶油 5.干酪 6.再制干酪 7.特色乳制品 1.饮用天然矿泉水 瓶(桶)装饮用 20 饮料 0601 水 水、饮用天然水、其他饮用水) 碳酸饮料(汽水)(果汁型碳酸饮料、果味 碳酸饮料(汽 21 饮料 0602 水) 碳酸饮料) 茶(类)饮料[原茶汁(茶汤)、茶浓缩液、 22 饮料 0603 茶(类)饮料 茶饮料、果汁茶饮料、奶茶饮料、复合 较低 茶饮料、混合茶饮料、其他] 1.果蔬汁(浆)[原榨果汁(非复原果汁)、 果 汁(复原果汁)、蔬菜汁、果浆、蔬菜浆、 果蔬汁类及 23 饮料 0604 其饮料 2.浓缩果蔬汁(浆) 3.果蔬汁(浆)类饮料(果蔬汁饮料、果肉 复合果蔬汁、复合果蔬浆、其他] 中等 22.5 19.5 型碳酸饮料、可乐型碳酸饮料、其他型 较低 19.5 2.包装饮用水(饮用纯净水、饮用天然泉 高 26.0 类别名称 品种明细 风险 (S) 分值
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
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强化食品生产经营风险管理,科学有效实施监管,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保障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风险分级管理,产经营规模、指标,以及食品添加剂生产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制定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制度,指导和检查全国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
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本省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规范,结合本行政区域内实际情况,组织实施本省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对本省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
各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开展本地区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五条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应当遵循风险分析、量化评价、动态管理、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六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风险分级管理工作,不得拒绝、逃避或者阻碍。
第七条经营规生产经营过程控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等级从低到高分为A级风险、B级风险、C 级风险、D级风险四个等级。
第八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确定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等级,采用评分方法进行,以百分制计算。
其中,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为40分,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为60分。
分值越高,风险等级越高。
第九条食品生产经营静态风险因素按照量化分值划分为Ⅰ档、Ⅱ档、Ⅲ档和Ⅳ档。
第十条静态风险等级为Ⅰ档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包括:(一)低风险食品的生产企业;(二)普通预包装食品销售企业;(三)从事自制饮品制售、其他类食品制售等餐饮服务企业。
第十一条(一)较低风险食品的生产企业;品生产企业等;(二)冷冻冷藏食品的销售企业;(三)从事含高危易腐食品的热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等餐饮服务企业;(四)复配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
第十三条静态风险等级为Ⅳ档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包括:(一)高风险食品的生产企业,应当包括乳制品生产企业、肉制品生产企业等;(二)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生产企业;(三)保健食品的生产企业;(四)主要为特定人群(包括病人、老人、学生等)提供餐饮服务的餐饮服务企业;配送单位、单位食堂等餐饮服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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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者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
附件:2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
告知页
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食品通用检查项目:重点项(*)21项,一般项30项,共51项。
说明:1.上表中打*号的为重点项,其他为一般项。
2.每次检查抽查重点项不少于10个,总检查项目不少于20个。
3.上表中除1.7、3.4、3.5、3.6项以及2.1项中关于“食品相关产品”的检查部分,其他项目均适用于食品添加剂生产者。
4.对食品添加剂生产者每次检查,还需检查第9项,对食品生产者的检查不需检查第9项。
5.如果检查项目存在合理缺项,该项无需勾选“是或否”,并在备注中说明,不计入不符合项数。
附件3:
告知页
食品销售企业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
附件4:
食品销售环节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
附件5:
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等级确定表
(年度)
附件6: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小作坊)风险分级汇总表
(年度)
附件7:食品销售单位风险分级汇总表
(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