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血液净化中心项目申请立项环境影响评估报告
大学城医院环评报告书(新)

(此文档为word格式,下载后您可任意编辑修改!)省中医院大学城分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汇报人:尹灵芝组员:梁振声、黎志刚、文土观、吴雅斯、闫文琪、周锐华、董义斌1总论1.1编制依据1.1.1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8)《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9)《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98)第253号令)10)《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发(1996)31号文)11)《关于执行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标准问题的通知》(环函[2003]197号)12)《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2003—380号令)13)《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试行)》14)《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15)国家危险废物名录16)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17)《医院排放污水余氯自动监测系统建设技术要求》18)《医院污水处理技术指南》19)《医疗废物分类目录》20)《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次修正)21)《广州市饮用水源污染防治条例(第二次修正)》(1997年4月3日起施行)22)《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04年9月24日)23)《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2007你那7月1日起实施)24)《广东省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十一五”规划》(粤府办[1999]553号文)25)《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试行方案)》(1999.11.25)26)《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广东省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回忆2004年1月14日通过,2004年5月1日起执行)27)《广东省碧水工程计划》(粤府办[1997]29号文)28)《广东省蓝天工程计划》(粤府办[2000]7号文)29)《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的通知》(粤环[2007]99号)30)《广州市环境空气智力功能区区划》(穗府[1999]23号)31)《广州市环境保护条例》(1997年9月1日起施行)32)《广州市水环境功能区区划》(1993年6月16日起施行)33)《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2004年10月1日)34)《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1.1.2评价技术规范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则〉》(HJ/T2.1—93)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T2.2—2008)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T2.3—93)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T2.4—2009)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非污染生态影响>》6)1.1.3建设项目有关资料(1)建设单位的委托文件、合同;(2) 建设方提供的有关项目的其它文件。
医院新建项目环评报告范文公示

医院新建项目环评报告范文公示1600绿化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万元)500环保投资(万元)30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6%评价经费(万元)/预期投产日期2022年11月工程内容及规模1、项目背景永宁县闽一堂医院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12月,是一家综合性医院,主要经营范围为内科、外科、妇科专业、妇产科、儿科、皮肤科、口腔科、康复医学科、预防保健科、急诊医学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针灸科专业、推拿科专业。
随着市场经济发展,人民物质文化水平改善,人们在生理、心理、健康观念变化,以及医疗消费支付能力的提高下,医疗服务日趋凸现多样性与多层次性的需求。
根据《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意见》中,鼓励和支持社会医疗服务结构的全方位调整,满足社会多层次医疗服务需求,并能在一定程度上带动本地区健康相关产品与相关产业的经济发展。
因此,闽一堂医院新建项目的建立,符合国家发展卫生事业的政策,增强提高了闽宁镇的总体医疗实力。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2年4月28日经生态2环境部第3次部务会议通过,并以生态环境部部令第1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所列项目类别“111、医院、专科防治院(所、站)、社区医院、卫生院(所、站)、血站、急救中心、妇幼保健院、疗养院等其他卫生机构”中“其他(20张床位以下的除外)”,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本项目建成后,床位共20张,因此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务院第68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公司受永宁县闽一堂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委托,对其“闽一堂医院新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根据《射线装置分类》(2022年修订),本项目DR室医疗装置为“Ⅲ类射线装置-某射线摄影装置”,根据《医用诊断某线卫生防护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III类射线装置应由建设单位填报核技术应用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本次不进行该部分内容的评价。
大连洁净能源海水制氢产业一体化示范项目环评报告

大连洁净能源海水制氢产业一体化示范项目环评报告大连洁净能源海水制氢产业一体化示范项目环评报告项目概述•项目名称:大连洁净能源海水制氢产业一体化示范项目•项目地点:大连市XX区•项目规模:预计总投资XX亿元,占地面积XXX亩•项目目标:建设集海水制氢、储氢、供氢于一体的洁净能源示范项目,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项目背景•国家发改委确定洁净能源为发展重点产业,加强大气环境治理•大连市地理条件适宜海水制氢和可再生能源发展项目优势1.地理环境优越:–接近海洋,便于海水提取和制氢–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资源丰富2.潜在市场需求大:–氢能源被视为能源革命的重要组成部分–氢能应用前景广阔,市场空间巨大3.技术条件成熟:–长期以来,在制氢技术、储氢技术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具备相关技术研发实力和人才储备环评结果•水环境影响评价结果:–项目建设过程中将严格控制对海洋水质的影响,避免造成水质污染–部分生产废水将经过处理后排放,水质指标符合国家标准•气环境影响评价结果:–项目建设将采用尽可能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的技术和设备,减少大气污染物的产生–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并致力于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生物环境影响评价结果:–项目建设过程中将保护和维护周边生态环境–通过科学规划和监测,减少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社会环境影响评价结果:–项目建成后能提供就业机会,推动当地经济发展–安全生产措施将得到严格执行,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可行性分析•技术可行性:–项目所需的制氢、储氢技术已经成熟–周边地区存在相关研发与生产能力支持•经济可行性:–根据市场需求,项目预计具有较好的盈利能力–项目可以产生一定的税收,为经济发展贡献•环境可行性:–综合考虑环保要求,项目可以在减少环境污染的前提下正常运营建议•积极推动项目实施:–项目符合国家发展大势,有望对当地经济、环境产生积极影响,值得积极推进–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需要严格按照相关环保要求执行,确保环境安全•强化监督管理:–完善监控系统,实时监测环境指标,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问题–定期组织环保培训活动,增强员工意识,确保环保意识贯穿整个项目•加强科研与技术支持:–鼓励技术创新和研发投入,提高技术水平–加强与科研机构的合作,共同推进氢能源技术创新结论大连洁净能源海水制氢产业一体化示范项目具备良好的实施条件和市场前景。
医院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医院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尊敬的广大公众:您好!为了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需求,_____医院计划进行扩建/新建/改建(具体项目类型)。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需要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向公众公示,以便广泛征求您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_____医院(具体名称)_____项目2、建设地点:_____(详细地址)3、建设内容:本次项目主要包括(详细描述医院的建设内容,如病房楼、门诊楼、医疗设备的购置等)4、项目投资:总投资约_____万元二、医院现有环境状况目前,医院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主要包括医疗废水、医疗废物、废气、噪声等。
医疗废水方面,医院已建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的废水达到相关排放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医疗废物方面,医院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和处置,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废气主要来源于食堂油烟、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异味等,通过相应的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
噪声主要来自设备运行、车辆交通等,通过采取隔音、减震等措施进行控制。
三、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1、施工期环境影响在施工期间,可能会产生扬尘、噪声、废水和固体废物等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
例如,施工场地的扬尘可能会影响周边空气质量;施工机械的噪声可能会对附近居民的生活产生干扰;施工废水若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可能会污染周边水体;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若处理不当,可能会占用土地资源并影响环境美观。
为了减少施工期的环境影响,施工单位将采取一系列的环保措施,如设置围挡、洒水降尘、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废水处理、妥善处理建筑垃圾等。
2、运营期环境影响(1)废水项目运营后,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
医疗废水成分复杂,含有病原体、化学药剂等,如果处理不当,可能会对水环境造成污染。
(2)废气医院的废气主要来源于食堂油烟、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异味、备用发电机废气等。
这些废气若未经有效处理,可能会对周边大气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发布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1年本)的通知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发布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1年本)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公布日期】2021.05.30•【字号】辽环发〔2021〕1号•【施行日期】2021.05.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发布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1年本)的通知各市生态环境局,鞍山、锦州、营口、辽阳市行政审批局,沈抚示范区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局: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我省生态环境治理效能,省生态环境厅对《生态环境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9年本)》以外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进行了调整。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1年本)》(以下简称《目录》)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一、除生态环境部审批权限以外,列入《目录》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省生态环境厅负责审批。
沈阳、大连由市政府或市政府授权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由市生态环境局审批(涉密项目、填海工程除外)。
已经赋予省级审批权限的开发区、自由贸易试验区、产业园区等按省政府文件执行。
二、各市可以按照审批层级与承接能力相匹配的原则,经综合评估承接部门的承接能力、条件(产业园区应具备独立承担环评审批的内设机构和在编人员),审慎调整环评审批权限,及时向省生态环境厅备案并公开。
省生态环境厅将根据区域生态环境、环评审批等质量情况,对未完成环境质量考核目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以及环境质量持续恶化、环评工作问题突出的地区,阶段性调整相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
三、各市应及时确定除生态环境部和本通知《目录》以外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并发布实施。
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模板】

台
YBS3002
阴道镜
1
分
WT330A
B超机
1
台
FDC8000
心电图
1
台
RC
-P03A
医用分子筛制氧机
1
台
SL-05
医用诊断X射线机
1
分
FX200
电动洗胃机
1
台
DXAV-A型
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
1
分
URIT-2900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1
台
URIT-8030
尿液分析仪
1
分
URI
180
医用离心机
1
分
80-2型
378
绿化面积 (平方米)
100
总投资 (万元)
150
其中:环保投 资(万元)
38
环保投资占总投 资比例
25.33%
评价经费 (万元)
预期投产日期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来源
随着城市建设、经济和人口的增长,国家对各种医疗服务机构、医疗服务质量及 各层次的医疗保健水平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根据国发(2010) 13号《国务院关于鼓 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社会事业领域,鼓 励企业参与发展医疗事业,支持企业兴办各类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疗养院、门 诊部、诊所、卫生所(室)等医疗机构,参与公立医院转制改组。支持民营医疗机构 承担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和医疗保险定点服务”的精神。
(3)供水、排水:
项目用水由乡镇供水管网供给;本项目洗印设备采用一次性成像,不采用洗片光机, 因此无洗片废水产生,热水采用小型电热水器提供,不设专用热水锅炉。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辽宁省肿瘤医院沈抚示范区院区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辽宁省肿瘤医院沈抚示范区院区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公布日期】2023.08.03•【字号】辽环函〔2023〕79号•【施行日期】2023.08.03•【效力等级】地方行政许可批复•【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辽宁省肿瘤医院沈抚示范区院区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辽宁省肿瘤医院:你院关于《辽宁省肿瘤医院沈抚示范区院区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项目代码:2201-21000-04-01-654056)位于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为新建项目。
项目总占地面积21947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35193.44平方米,院区分南、北两地块,南地块建设病房楼、医技楼、放疗中心、核医学中心、污水处理站、垃圾中转站、液氧站、医用气体站等;北地块建设科研中心、培训中心、学生宿舍等。
项目共设置床位1320张,医务人员2450人,门诊量1000人·次/天。
医院建设中涉及的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和科研实验项目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应依法办理环评手续后方可实施。
省卫生健康委以辽卫函〔2021〕171号同意省肿瘤医院在沈抚示范区增设床位1000张。
沈抚示范区院区和大东院区实施一体化管理,将大东院区现有320张床位和550名医务人员调剂到沈抚示范区院区,省发展改革委以辽发改卫生〔2023〕237号批复该项目初步设计,同意设1320张床位。
省肿瘤医院总计设床位3330张,其中大东院区2010张,沈抚示范区院区1320张。
本项目已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用途为医卫慈善用地,符合《沈抚新区总体规划(2017—2040年)》及规划环评要求。
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后,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
我厅原则同意《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金州新区医疗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金州新区医疗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5.01.16•【字号】辽环函〔2015〕12号•【施行日期】2015.01.16•【效力等级】地方行政许可批复•【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金州新区医疗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你单位报送的《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金州新区医疗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
经我厅2015年1月14日项目审查会审议,现批复如下:一、本项目位于大连开发区龙滨路5号,龙滨路与哈尔滨路交汇处。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医疗中心综合楼和教学科研培训楼(含全科医生培训基地)。
项目总用地面积23424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20804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6065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7393平方米。
项目设床位1500张,建成后日门急诊量可达5800人次,并可同时培养全科医生300 人/年。
本项目总投11319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87万元。
本项目新建综合楼内医用射线装置包括:2台直线加速器、5台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简称DSA)、1台后装机(使用1枚192Ir放射源),放射科拟购入Ⅲ类射线装置20台。
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后,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缓解和控制,污染物可达标排放。
我厅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场地及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施工废水及建筑垃圾应统一收集处理,防止施工期扬尘、噪声污染扰民。
2.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本项目地下停车场废气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的要求。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辽宁省人民医院重大疫情防控救治重点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辽宁省人民医院重大疫情防控救治重点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公布日期】2022.08.26•【字号】辽环函〔2022〕90号•【施行日期】2022.08.26•【效力等级】地方行政许可批复•【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辽宁省人民医院重大疫情防控救治重点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辽环函〔2022〕90号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辽宁省人民医院重大疫情防控救治重点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辽宁省人民医院:你单位关于《辽宁省人民医院重大疫情防控救治重点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位于沈阳市沈河区,为改扩建项目。
本项目拆除医院现有6号感染科楼,原址翻建新6号楼,地上建筑面积5902平方米;在医院东广场处新建发热门诊楼,地上建筑面积2919平方米;改造1号楼地下复合手术室,改造后面积980平方米;新建地下停车场两层,建筑面积11384平方米,设计机械停车位430个。
床位内部调剂,不增加全院床位编制。
本项目在医院现有土地范围内建设,不新征用地,符合相关规划要求。
项目实施可能对大气、地下水、土壤、声环境等产生不利影响,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不利生态环境影响可以得到一定缓解和控制。
我厅同意《报告表》的总体评价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在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中,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防治污染及“以新带老”等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同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
新建感染科6号楼、发热门诊产生的废水在化粪池汇集后排入新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1的要求后经管网排入院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有效氯投加量、消毒接触时间和余氯量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污染的医疗污水应急处理技术方案》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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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1 总则 (1)1.1 项目背景 (1)1.2 评价原则及目的 (1)1.3 评价依据 (2)1.4 环境影响因子识别和评价因子确定 (2)1.5 评价标准 (2)1.6评价工作等级 (6)1.7评价范围 (7)1.8评价内容及评价重点 (8)1.9污染控制及环境保护目标 (9)2 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 (12)2.1 项目概况 (12)2.2 工程分析 (15)3区域环境概况 (20)4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21)5环境影响分析 (22)5.1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22)5.2 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 (24)6污染防治措施 (27)6.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27)6.2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30)6.3 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 (33)6.4 “三同时”验收 (34)6.5环保投资估算 (35)7公众参与 (36)8选址与布局可行性分析 (37)8.1项目选址与周围环境相容性分析 (37)8.2布局合理性分析 (37)9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38)9.1 社会、环境效益 ................................................................. 错误!未定义书签。
9.2 经济指标及经济效益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0评价结论 (39)10.1项目概况 (39)10.2项目地区环境质量现状水平 (39)10.3项目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39)10.4外环境对本项目病房的影响 (41)10.5公众参与结论 (41)10.6项目可行性结论 (41)1 总则1.1 项目背景近年来,慢性肾脏病的发病率和患病率逐年增长,已经成为一个全球性的公共卫生问题。
中国的慢性肾脏病总患病率为10.8%,约有1.195亿患者;截至2012年底,中国接受血液透析的终末期肾脏病患者数为27万,约占90%,这表明在中国治疗终末期肾脏病的主要手段是血液透析。
根据大连市血液净化质量控制中心的统计,2008年大连市血透患者总数为1050人,2013年增至3094人,5年间增长3倍,且由于血透质量的提高,患者的生存质量得以改善,而人数的暴增和生存期的延长,造成了新的矛盾和挑战,大量新入血透患者没有血透中心接纳无法完成治疗。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作为承担大连市血液透析的主要单位,血透患者人数逐年递增,2009年在原址扩建,但2年内患者人数即达到饱和;2011年开始增加夜班透析,目前也即将达到饱和,患者总数达350人。
为了解决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血液透析医疗用房不足问题,附属第一医院拟投资2500万元,在大连市西岗区五四路96、98号地下一、一、二层局部(为三星公寓公建)建立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血液净化中心,经营对象是肝炎病毒学阴性的血液透析患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3号令)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的有关规定,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委托大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该项目在建设过程和建成投入运营后,完善环境管理,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减轻对环境的影响,改善和保护环境提供科学依据。
1.2 评价原则及目的略。
1.3 评价依据略。
1.4 环境影响因子识别和评价因子确定为确定并突出评价重点,根据项目开发的性质、内容及规模对项目实施后对区域环境产生的影响进行识别。
识别结果见表1.1。
表1.1主要污染源及污染因子统计1.5 评价标准1.5.1 环境质量标准(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2005]42号《大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区划》,本项目所在地为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详见图1.1,TSP、SO2、PM10和NO2常规污染因子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
具体标准限值见表1.2。
表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单位:mg/m3(2)环境噪声标准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中心城区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划的通知》(大政办发[2006]190号)规定,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1类标准适用区,具体见图1.2。
另外,根据《通知》规定,交通干线两侧建筑若以高于3层楼房以上(含3层)的建筑为主,则将第一排建筑物面向道路一侧的区域划为4类标准适用区域,余下路段(含开阔地),将道路红线外一定距离内的区域划为4类标准适用区域。
距离的确定方法如下:相邻区域为1类标准适用区域,距离为45米;相邻区域为2类标准适用区域,距离为30米;相邻区域为3类标准适用区域,距离为20米。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血液净化中心北侧邻五四路,五四路为城市交通干线,邻道路的建筑高度高于3层楼房,因此面向道路一侧的区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标准,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其余区域噪声执行1类区标准。
声环境质量标准,具体内容见表1.3。
表1.3声环境质量标准等效声级LAeq[dB(A)]1.5.2 污染物排放标准(1)废气排放标准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污水处理站排出的废气应进行除臭除味处理,保证污水处理站周边空气中污染物达到表3要求”的限值,具体限值见表1.4。
表1.4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2)废水排放标准项目在地下一层自设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为50t/d。
本项目生活废水和医疗废水共同处理,一起排入所在建筑公建单独的化粪池(位于地下一层)厌氧处理后,经自设的污水处理站处理,经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根据大连城市中心区排水规划,本项目所处位置属于马栏子排水区,见图1.3。
污水最终排入马栏子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污水排放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综合医疗机构和其它医疗机构水污染物的排放限值(预处理标准),见表1.5。
表1.5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注:采用含氯消毒剂消毒的工艺控制要求:消毒接触池接触时间大于等于1h,接触池出口总余氯2-8mg/L(二级标准);采用其他消毒剂对总余氯不作要求。
(3)污泥排放标准项目医疗污水处理站污泥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的限值,见表1.6。
表1.6 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注:根据《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4.3.1的要求,栅渣、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污泥属危险废物,应按危险废物进行处理和处置。
(4)噪声排放标准 ①施工噪声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见表1.7。
表1.7 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单位:dB(A)②运营噪声根据噪声功能规划及周边环境,本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北侧五四路一侧执行4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具体见表1.8。
表1.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单位:dB(A)(5)固体废物排放标准 ①一般固体废物本项目排放的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要求,“在固体废物的产生、收集、运输、利用、处理、处置过程中,必须严格控制”。
②危险废物本项目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医疗垃圾、格栅、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的污泥,其中医疗垃圾执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环发[2003]206号)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大连市环保局《关于对全市医疗废物实行集中处置的通知》(大环发【2007】13 号)的要求;格栅和污泥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污泥控制标准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
综合医疗机构和其它医疗机构清淘污泥应满足粪大肠菌群数≤100MPN/g,蛔虫卵死亡率>95%。
1.6评价工作等级按照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划分。
1.6.1 大气评价等级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中关于大气污染物评价等级采取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 i及其对应的D10%来定量划分,P i定义为:CiP i= %100Coi式中:P i—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C i—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mg/m3;C0i—第i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mg/m3。
本项目建成营运后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因素主要是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产生量很少,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定为三级。
1.6.2 水环境评价等级本项目供水采用市政自来水,不取用地下水,项目营运后不会引起该区域地下水水位变化。
同时,建设项目营运后排放的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医疗废水,污水中主要含COD、SS、氨氮、粪大肠菌群数等污染因子,不含其它特殊毒性因子,水质复杂程度中等。
据估算本项目投运后,污水排放总量约42m3/d,低于本项目设置的污水处理站的处理量,即50m3/d。
污水经防渗化粪池发酵处理后,进入项目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综合医疗机构和其它医疗机构水污染物的排放限值(预处理标准)后,经市政下水管网排入马栏河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排海。
项目施工过程不涉及地下挖掘部分,施工过程不会扰动地下水,因此,根据项目废水产生及处理情况,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1)中的相关规定,确定本项目的水环境仅作影响分析,即简要说明所排放的污染物类型和排放量、给排水状况、排水去向等,重点放在防治措施上。
1.6.3 噪声评价等级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噪声主要为施工噪声,建成后主要为配套设施及医疗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
项目位于1类声环境功能区,且周围分布有居民住宅等声环境敏感目标,噪声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功能区标准。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中的相关规定,本次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二级。
1.7评价范围1.7.1 大气评价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以建设项目为中心,5km直径的圆形范围内,具体的评价范围见图1.4。
1.7.2 声环境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中心城区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划的通知》(大政办发[2006]190),本项目所处位置为1类区,评价等级为二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