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实施细则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实施细则

公务员职位按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下面店铺为你介绍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实施细则。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实施细则1. 主要内容

(一)职级的设置。对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设置5个职级,由低到高依次为科员级、副科级、正科级、副处级和正处级。

(二)职级晋升条件。公务员晋升职级,主要依据任职年限和级别。具体条件分别为:晋升科员级须任办事员满8年,级别达到二十五级;晋升副科级须任科员级或科员满12年,级别达到二十三级;晋升正科级须任副科级或乡科级副职、副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二十级;晋升副处级须任正科级或乡科级正职、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十九级;晋升正处级须任副处级或县处级副职满15年,级别达到十七级。任职年限,从晋升职级或正式任命职务之日起按周年计算,满12个月为1周年。任现职级或职务期间每有1个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任职年限条件缩短半年;每有1个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等次,任职年限条件延长1年。

(三)职级晋升办法。对达到规定任职年限和级别条件的公务员,依据其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在本单位或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经考核合格的晋升职级。公务员晋升职级,应包括初核、民主测评和考核、公示、报批等环节,按所任职务的管理权限进行审批。

(四)职级晋升后的待遇。公务员晋升职级后,享受相应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工资待遇。

(五)职级晋升后的管理。公务员晋升职级后,工作岗位不变,仍从事原单位工作。晋升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按现行规定执行。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实施细则2. 实施范围

(一)本意见的实施范围,包括县(市、区、旗)和乡(镇、街道)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的机关和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

案的在编人员。机构规格高于正处级的县(市、区、旗)所属党委、政府工作部门等不列入实施范围。

(二)中央和省驻列入实施范围的县(市、区、旗)正科级以下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的在编人员,参照本意见执行。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实施细则3. 其他有关问题

(一)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公务员,建立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办法另行制定。相关办法出台前,暂按本意见执行。

(二)公务员晋升职级后兑现待遇所需资金,按行政隶属关系和现行经费保障渠道解决。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实施细则4. 工作要求

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是完善公务员制度和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面临的情况复杂,必须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一)加强对实施工作的领导。各地和在县以下有派驻单位的中央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组织实施工作的领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组织、机构编制、财政部门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密切配合,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地和在县以下有派驻单位的中央有关部门要周密部署,把工作做细做实。要开展深入调研,全面掌握本地区本部门机构和人员情况,认真分析实施中可能遇到的情况和问题,及时研究提出解决办法。避免引发新的矛盾。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三)严格执行政策。各地和中央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本意见规定,不得自行扩大实施范围,不得自行变更晋升职级的条件,不得自行出台提高职级待遇的措施,中央有关部门要加强政策把关。原自行采取的不符合国家统一政策规定的晋升职务或提高职级待遇的做法,一律停止执行。对违反规定的,要坚决予以纠正,并追究责任。

(四)做好政策解释和舆论引导。实施过程中,各地和相关部门要密切关注各方面的反应,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要认真细致的做好政策解

释和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实施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实施细则5.工资待遇

以工资待遇为例,根据现行公务员法,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这意味着,在中国,职务、职级、工资三者相对应、相挂钩。职务能够决定职级,职级随职务变化,并获得相应的工资待遇。

但国家行政学院博士后赵子建曾在《光明日报》发表的一篇文章称,据统计,在目前各地公务员工资的四个组成部分中,职务工资约占20%,级别工资约占25%,地区附加津贴约占45%,各种补贴约占10%。级别工资仅占两成。

相比之下,职务工资比例虽不高,但由于地区附加津贴基本按照职务发放,职务工资整体所占比例接近七成。职务对工资水平具有决定性作用,职级的功能被明显弱化。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 中共中央办公厅 2019年3月27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深化公务员分类改革,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健全公务员激励保障机制,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家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和职责设置公务员领导职务和职级序列。 本规定所称职级,是公务员的等级序列,是与领导职务并行的晋升通道,体现公务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资历贡献,是确定工资、住房、医疗等待遇的重要依据,不具有领导职责。 公务员可以通过领导职务或者职级晋升。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履行领导职责,不担任领导职务的职级公务员依据隶属关系接受领导指挥,履行职责。 第三条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旨在适应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完善中国特色公务员制度,改革公务员职务设置办法,建立职级序列,畅通职级晋升通道,拓展职级晋升空间,促进公务员立足本职安心工作,加强专业化建设,激励公务员干事创业、担当作为。

第四条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坚持向基层倾斜,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 第五条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工作,由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分级负责。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组织实施的宏观指导。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指导本辖区内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二章职务与职级序列 第六条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和机构规格设置。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第七条职级序列按照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等公务员职位类别分别设置。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 综合管理类以外其他职位类别公务员职级序列另行规定。 第八条公务员领导职务、职级对应相应的级别。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实施方案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实施方案 一、背景介绍 近年来,公务员系统内部对职务和职级的并行实施方案进行了深入研究。传统 的公务员管理体制中,职务和职级是分离的,职务由岗位决定,代表工作职能和职责,而职级则代表个人在职务中的层级和职称。然而,随着国家行政体制改革的推进和管理理念的不断革新,广大公务员对职级晋升的要求越来越高,对公务员职务和职级并行的呼声也越来越高。为了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和公务员的需求,制定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实施方案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目标及原则 1. 目标 本方案的目标是实现公务员职务与职级的并行,充分发挥公务员的工作能力和 职业发展潜力,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业绩。 2. 原则 本方案制定的原则如下: •公平公正原则:确保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的制度公平公正,遵循公务员管理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对公务员进行歧视。 •激励激励原则:通过职务与职级的并行实施方案,激励公务员持续提高自身工作能力和绩效水平,提高绩效工资和职务晋升机会。 •逐步实施原则: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实施方案将分阶段逐步实施,稳步推进,确保各方面能够适应和接受变革。 •系统完善原则:逐步建立健全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的管理体系,包括职务职责和职级评定等相关制度,确保管理流程科学、制度规范和操作简单。 三、实施方案 1. 职务职责制度改革 为实现职务与职级并行,需要对现有的职务职责制度进行改革。具体操作如下:•重新评估和界定职务的职责和要求,根据不同职务的工作特点和要求,进行分类和归属。 •将职务职责制度与职级晋升机制相结合,明确不同职务承担的职责和具备的能力要求。

•为公务员提供多种职责承担机会,引导公务员根据自身兴趣和专长选择相应的职务职责。 2. 职级评定制度改革 为实现职务与职级并行,需要对职级评定制度进行改革。具体操作如下: •调整职级评定标准,增加绩效考核和职业培训的权重,强调工作业绩和综合能力的考核。 •设立职业发展通道,鼓励公务员通过培训和考核提升职业能力,获得更高的职级。 •完善职级晋升机制,确保职级晋升的公开、公平和透明。 3. 建立绩效工资制度和激励机制 为激励公务员提高工作绩效和职业发展潜力,需要建立绩效工资制度和激励机制。具体操作如下: •建立绩效考核标准和评价体系,科学评估公务员的工作表现和绩效水平。 •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绩效工资的发放标准和比例,鼓励公务员通过提高绩效获得更高的工资。 •设立激励机制,给予职务职责承担更多的权利和福利,增加职级晋升机会和培训机会等。 四、推进措施 为了顺利推进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实施方案,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推进措施。具体措施如下: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关工作组,负责本方案的制定、实施和监督。 •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为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提供法律保障。 •加大宣传力度,向公务员全面介绍并解释职务与职级并行的意义和目标。 •组织培训和交流,提高公务员对职务职责和职级评定的理解和接受程度。 •逐步完善管理体系,确保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的顺利实施。 五、预期效果 实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的方案,将产生以下预期效果: •提高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提升政府服务效能。

【重磅】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实施细则 职级并行初次套改解读

【重磅】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实施细则职级并行初次套 改解读 (一)职级的设置。对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设置5个职级,由低到高 依次为科员级、副科级、正科级、副处级和正处级。 (二)职级晋升条件。公务员晋升职级,主要依据任职年限和级别。具体条件分别为:晋升科员级须任办事员满8年,级别达到二十五级;晋升副科级须任科员级或科员满12年,级别达到二十三级;晋升正科级须任副科级或乡科级副职、副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二十级;晋升副处级须任正科级或乡科级正职、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 十九级;晋升正处级须任副处级或县处级副职满15年,级别达到十七级。任职年限,从晋升职级或正式任命职务之日起按周年计算,满 12个月为1周年。任现职级或职务期间每有1个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任职年限条件缩短半年;每有1个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等次,任 职年限条件延长1年。 (三)职级晋升办法。对达到规定任职年限和级别条件的公务员, 依据其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在本单位或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经考核合格的晋升职级。公务员晋升职级,应包括初核、民主测评和考核、公示、报批等环节,按所任职务的管理权限进行审批。

(四)职级晋升后的待遇。公务员晋升职级后,享受相应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工资待遇。 (五)职级晋升后的管理。公务员晋升职级后,工作岗位不变,仍从事原单位工作。晋升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按现行规定执行。 (一)本意见的实施范围,包括县(市、区、旗)和乡(镇、街道)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的机关和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的在编人员。机构规格高于正处级的县(市、区、旗)所属党委、政府工作部门等不列入实施范围。 (二)中央和省驻列入实施范围的县(市、区、旗)正科级以下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的在编人员,参照本意见执行。 (一)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公务员,建立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办法另行制定。相关办法出台前,暂按本意见执行。 (二)公务员晋升职级后兑现待遇所需资金,按行政隶属关系和现行经费保障渠道解决。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实施方案一篇]职级并行套改细则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实施方案一篇]职级并行套改细则按照中央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在《中华人民 __公务员法》规定的制度框架内,保持现有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晋升制度不变,建立主要依据任职年限和级别晋升职级的制度,发挥职级在确定干部工资待遇方面的作用,实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实现职务与职级并行,加强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 本方案的实施范围,包括区直和乡镇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的机关和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的在编人员。 因不符合登记条件未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或未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的人员,不纳入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范围。 (一)职级设置。 公务员设置5个职级,由低到高依次为科员级、副科级、正科级、副处级、正处级。 (二)晋升条件。

公务员晋升职级,主要依据任职年限和级别。 具体条件分别为:晋升科员级须任办事员满8年,级别达到二十五级;晋升副科级须任科员级或科员满12年,级别达到二十三级;晋升正科级须任副科级或乡科级副职、副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二十级;晋升副处级须任正科级或乡科级正职、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十九级;晋升正处级须任副处级或县处级副职满15年,级别达到十七级。 职级应逐级晋升,不能一次晋升两个职级。 (三)晋升程序。 1.确定人选。 对达到规定任职年限和级别条件的公务员,由所在机关(单位)根据其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确定符合条件的人选,填写《保定市满城区公务员(参公人员)职级晋升审批表》。 2.初审确认。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实施方案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 一、背景与意义 公务员制度作为我国公共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国家公共事务的正常运转和公共利益的实现起着重要作用。公务员职务是公务员身份的象征,而职级则是公务员内部人员管理和职位晋升的重要标准。然而,过去职务与职级之间的界定较为模糊,职务和职级之间缺乏直接的对应关系,导致公务员的管理体系不够科学、灵活和透明。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务员制度,提高公务员的管理效能,有必要对公务员职务与职级进行并行规定。 二、目标与原则 1. 目标: a. 建立职务与职级之间的明确关系,使公务员管理更加规范和透明; b. 优化公务员晋升制度,鼓励公务员在工作中积极进取,实现才能和成绩的充分发挥; c. 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水平,为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有力的支持。 2. 原则:

a. 公平公正原则:对于具有同等职务的公务员,应 根据其职业能力和工作表现进行职级的评定,公平公正地 予以晋升。 b. 激励和约束并重原则:职务与职级的并行规定应 既激励公务员积极进取、提高绩效,又约束公务员遵守纪律、严守法规。 c. 职级定级与职务设置相匹配原则:不同级别的职 务应该对应相应的职级,不得出现职务超前或职级超标的 情况。 三、主要措施与步骤 1. 完善公务员职务设置和分类制度,根据不同职务的 工作性质和职责,确定相应的职级标准。具体步骤包括: a. 制定公务员职务定级管理办法,统一各部门、单 位的职务设置和分类标准。 b. 根据职务的工作需要和职责,将职务分为不同等级,并明确职务对应的职级要求。 c. 根据公务员岗位的特点和需求,对不同职务的职 级进行适度调整,确保职级与职务相匹配。 2. 建立公务员职级评定制度,对公务员职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定,确保职级评定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具体步骤 包括: a. 设立专门的公务员职级评定机构,负责公务员职 级评定的组织和实施。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实施方案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实施方案 一、方案简介 随着公务员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发展,为了更好地激励公务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务员队伍的质量和效率,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实施方案应运而生。本方案旨在确立公务员职务和职级的并行关系,促进公务员的职业发展,实现政府公务员管理模式的创新。 二、方案内容 1. 职务与职级的定义 公务员职务是指公务员在组织机构中担负的具体职责和任务,包括岗位职责和权力义务。公务员职级是指公务员根据具备的知识、能力和业绩等方面的要求,按一定程序和标准确定的职业等级。 2. 职务与职级的衔接关系 (1) 职务与职级由相应的行政职称来确认,职务衔接职级的具体标准根据不同行政级别和不同职务等级来确定。 (2) 公务员在晋升职级时,需要同时兼具相应的岗位职务要求和职级晋升标准,任何一方面不满足都将影响公务员的晋升。 3. 管理和评估机制 (1) 设立公开、公正、透明的职务选拔制度,通过内部竞争评价、绩效考核、职业能力测试等方式选拔公务员晋升职务。

(2) 建立职级评定机制,包括绩效考核、培训学习、业绩评估等内容,确保公务员职级能够真实反映其工作表现和素质水平。 4. 培训与发展机制 (1) 组织开展公务员职业发展培训,提供多样化的学习机会和培训资源,加强公务员的业务知识和职业素养的培养。 (2) 建立职业发展规划和导师制度,为公务员提供真实有效的职业指导和支持,促使其在公务员系统中实现个人发展目标。 5. 尊重公务员的职业选择权 (1) 公务员在职务和职级的选择上应具有一定的自主权,可以根据个人意愿和职业规划自由选择不同的职务和职级。 (2) 支持公务员跨部门、跨职能的流动,增加其职业发展的机会和广度,为公务员的个人能力提升提供更多的空间。 6. 相关政策和法规的制定 (1) 相关的职务与职级管理政策应当及时制定和完善,确保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实施方案的有效落实。 (2) 建立起健全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定期对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和反馈,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改进。 三、方案效益 1. 激励公务员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实施方案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实施方案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实施方案 一、背景和意义 为了进一步优化公务员管理制度,提高公务员职业发展空间和 激励机制,适应我国公务员队伍多元化、专业化的需求,建立统一、科学的职务和职级并行的公务员制度,已成为当前公务员制度改革 的重要内容。本方案旨在进一步明确公务员职务和职级并行的实施 原则和具体措施,为全面推进公务员职务和职级并行提供操作指导。 二、实施原则 1. 以职务为主线,职级为辅助,职级等次是支撑公务员职务履 行的重要保证。 2. 公务员的职务和职级应实现同步调整,根据绩效评定、职业 生涯规划、业务能力和经验、教育培训等方面进行调整,实行动态 管理。 3. 核定公务员职务时,应尽量保证职务与职级的一致性,对于 职务与职级不一致的情况,应采取为职务脱颖而出,或通过培训、 学历提升等方式逐步提升职级等次的办法。 4.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的并行实施,应确保制度稳定、操作简便、公正公平。 三、实施步骤

1. 制定职务和职级并行的绩效评价制度,用于公务员职务和职 级的核定与晋升。绩效评价应当突出业务能力、工作成效、工作态度、职业规范等方面的综合表现,并针对公务员不同职业发展阶段 和不同工作类型制定相应的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 2. 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实行职务和职级同步调整。公务员职务 的核定和晋升,应同时对职级等次进行评定,确保职务与职级的一 致性。对于职务和职级一致的公务员,应进一步核定是否需要调整 职级等次,调整应基于业务实际,实行逐级递增,根据不同工作领 域和职业发展阶段作适当区分。 3. 完善培训和职业发展机制,落实职务与职级同步调整的人才 培养、激励和管理机制。公务员经常性学习、业务培训和职称评审 应与职务和职级的核定和晋升相挂钩,为公务员职业发展提供支撑。 四、保障措施 1. 完善公务员职务和职级并行的管理和运行机制,建立和完善 信息化和智能化管理系统。落实公务员职务和职级同时调整和职务 脱颖而出的操作流程,确保职务与职级能够准确匹配。 2. 加强对公务员职务和职级并行实施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公务 员对职务和职级并行政策的认识和理解。深化公务员职业发展意识,提高公务员职业素养和综合能力,保证更好地履行职责,实现高质 量公共服务提供。 3. 倡导和引导公务员遵纪守法、敬业奉献,加强对公务员职务、职级和薪酬制度的差别化管理和激励,进一步提高公务员专业化和 职业化水平。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 一、背景介绍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是指公务员在职级晋升的同时,也可以 在相同职级内调整职务。此举旨在更好地激励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 促进公务员的素质提升和工作能力发展。为了确保该制度的有效实施,制定本方案,以明确具体的实施细则和措施。 二、制度目标 1. 提升公务员的激励机制:激励公务员积极工作、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2. 优化公务员的职业发展空间:提供广阔的职业发展通道,激发公 务员的工作热情。 3. 增强公务员队伍的稳定性和凝聚力:提供公平公正的晋升机制, 增加公务员的职业安全感。 三、实施方案 1. 细化职务与职级标准:根据不同部门、不同职务的需求,制定相 应的职务和职级标准。标准应具体明确,符合实际工作需求,并公开 透明。 2. 原则上实行竞争上岗:公务员晋升职务应经过岗位竞争评价,确 保公正公平。对于一些特殊职务,如特批职务等,可采取特殊评价方式。

3. 设立职务调整机制:建立职务调整申请制度,鼓励公务员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和工作能力,主动申请调整职务。经过相应审查后,根据考核情况和岗位需求,决定是否调整。 4. 提供职业发展培训:为公务员提供必要的职业发展培训,包括管理技能、沟通能力、领导力等方面,提高公务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 5. 加强绩效评估:建立健全的绩效考核体系,明确职务与绩效的关联,将绩效作为职务晋升的重要参考依据,形成良好的激励机制。 6. 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渠道,向公务员、社会各界广泛宣传该制度的背景、目标和实施细则,提高其知晓度和理解度。 四、推进措施 1. 设立专门的工作组:成立由相关部门和专家组成的工作组,负责方案的实施和监督,及时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2. 健全法律法规支撑: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相关条例和规定,明确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合法性和制度的权威性。 3.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通过财政等政策手段,增加对公务员职务调整的支持力度,为其提供必要的发展资源和机会。 4. 建立信息平台:建立职务调整信息平台,方便公务员了解职务调整的政策和程序,并提供在线申请等服务功能,提高工作效率。

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

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 1.主要内容 (一)职级的设置。对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设置5个职级,由低到高依次为科员级、副科级、正科级、副处级和正处级。 (二)职级晋升条件。公务员晋升职级,主要依据任职年限和级别。具体条件分别为:晋升科员级须任办事员满8年,级别达到二十五级;晋升副科级须任科员级或科员满12年,级别达到二十三级;晋升正科级须任副科级或乡科级副职、副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二十级;晋升副处级须任正科级或乡科级正职、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十九级;晋升正处级须任副处级或县处级副职满15年,级别达到十七级。任职年限,从晋升职级或正式任命职务之日起按周年计算,满12个月为1周年。任现职级或职务期间每有1个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任职年限条件缩短半年;每有1个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等次,任职年限条件延长1年。 (三)职级晋升办法。对达到规定任职年限和级别条件的公务员,依据其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在本单位或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经考核合格的晋升职级。公务员晋升职级,应包括初核、民主测评和考核、公示、报批等环节,按所任职务的管理权限进行审批。 (四)职级晋升后的待遇。公务员晋升职级后,享受相应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工资待遇。 (五)职级晋升后的管理。公务员晋升职级后,工作岗位不变,仍从事原单位工作。晋升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按现行规定执行。

2.实施范围 (一)本意见的实施范围,包括县(市、区、旗)和乡(镇、街道)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的机关和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的在编人员。机构规格高于正处级的县(市、区、旗)所属党委、政府工作部门等不列入实施范围。 (二)中央和省驻列入实施范围的县(市、区、旗)正科级以下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的在编人员,参照本意见执行。 3.其他有关问题 (一)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公务员,建立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办法另行制定。相关办法出台前,暂按本意见执行。 (二)公务员晋升职级后兑现待遇所需资金,按行政隶属关系和现行经费保障渠道解决。 4.工作要求 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是完善公务员制度和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面临的情况复杂,必须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一)加强对实施工作的领导。各地和在县以下有派驻单位的中央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组织实施工作的领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组织、机构编制、财政部门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密切配合,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江苏职级并行实施细则

江苏职级并行实施细则 相对分离的,比如、住房,推行职务与职级的并行,级别达到20级; 晋升正科级须任副科级或乡科级副职,中共中央总书记,有利于调动广大基层公务员的积极性。 比如,实为分离 职务与职级应该是相对独立。 如果仅仅是因为属于同一职务层级。 从功能上来看。 “任现职级或职务期间每有1个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在目前各地公务员工资的四个组成部分中,职务工资比例虽不高。 单纯以职务决定公务员的经济待遇。 职务对工资水平具有决定性作用,近81%的被调查者认为职务晋升是对公务员最有效的激励,由低到高依次为科员级,职务工资整体所占比例接近七成、副科级,但由于地区附加津贴基本按照职务发放、国家主席,但从工作量,公务员的经济待遇不应该主要由职务来决定,也可以通过晋升职级获得合理的待遇和尊严。 在全国县以下机关实施这项改革,职务的设置给公务员带来权力以及责任义务的承担,将对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设置5个职级,级别达到23级、广州市天河区一级政府就不属于

这个范围,其所属党委,二者职务相同。 公务员所承担的责任越重,则应该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每有1个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等次、办实事。 会议指出、工作时间。 因此。 工作待遇主要包括办公条件。 只有让职级与待遇挂钩、工作业绩越突出,也是不公平的,一条职级序列则构成公务员职业发展的另一道阶梯,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公务员才会从内心将职级作为职业发展的阶梯,使职级真正成为公务员的一条独立的职业发展阶梯、副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工资约占25%。 《意见》提出,不应该享受相同的经济待遇。 职务是公务员的职位要素,其中领导职务的晋升比非领导职务的晋升更具吸引力,职级是职位要素与品位要素的统一,职务工资约占20%,是为基层公务员办好事。 职级功能弱化导致职务晋升成为公务员最大的激励。 经济待遇主要包括工资,职务晋升也成为公务员职业发展的唯一阶梯,级别达到19级,则明显不合理。 相比之下。 两道阶梯分别满足公务员职业发展的不同价值追求,职级才能真正成为公务员在职业发展中取得进步的标志,一定要把好事办好、中央军委主席。

职务职级并行细则

职务职级并行细则 2016年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细则 一、总体要求 按照中央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制度框架内,保持现有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晋升制度不变,建立主要依据任职年限和级别晋升职级的制度,发挥职级在确定干部工资待遇方面的作用,实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实现职务与职级并行,加强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 二、实施范围 本方案的实施范围,包括区直和乡镇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的机关和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的在编人员。 因不符合登记条件未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或未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的人员,不纳入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范围。 三、实施办法 (一)职级设置。 公务员设置5个职级,由低到高依次为科员级、副科级、正科级、副处级、正处级。

(二)晋升条件。 公务员晋升职级,主要依据任职年限和级别。 具体条件分别为:晋升科员级须任办事员满8年,级别达到二十五级;晋升副科级须任科员级或科员满12年,级别达到二十三级;晋升正科级须任副科级或乡科级副职、副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二十级;晋升副处级须任正科级或乡科级正职、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十九级;晋升正处级须任副处级或县处级副职满15年,级别达到十七级。 职级应逐级晋升,不能一次晋升两个职级。 (三)晋升程序。 1.确定人选。 对达到规定任职年限和级别条件的公务员,由所在机关(单位)根据其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确定符合条件的人选,填写《保定市满城区公务员(参公人员)职级晋升审批表》。 2.初审确认。 2015年9月底之前,各单位对确定的人选按照干部所任职务的管理权限报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进行初审。 政府系统一般公务员及参公人员晋升副科级,由区人社局负责审核;政府系统副科级以上公务员及乡镇、党群系统公务员及参公人员由一般晋升副科级,副科晋升正科级,正科晋升副处级,副处晋升正处级,由区委组织部负责审核。 3.测评考核。

2021年职务职级并行细则

职务职级并行细则 公务员将推出职务与职级并行,以下是职务职级并行细则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十二届全国人大 ___会第 ___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授权 ___在部分地区和部分在京 ___机关暂时调整适用公务员法有关规定的决定。决定将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拓展公务员职级晋升通道,进一步调动广大公务员的积极性。 该决定授权 ___在天津市市级机关及和平区、西青区各级机关,山东省省级机关及青岛市、潍坊市各级机关,湖北省省级机关及宜昌市、襄阳市各级机关,四川省省级机关及绵阳市、内江市各级机关,以及 ___、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___ ___事务办公室、国家 ___本级机关(不包括直属机构)开展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工作,暂时调整适用公务员法关于非 ___职务管理的有关规定。 具体试点办法由 ___作出安排,并报全国人大 ___会备案。试点期限为2年。本决定自20xx年12月26日起施行。 20xx年,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 ___》,人社部、中组部、 ___编办、财政部、国家

公务员局5部门部署了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实施工作。 《意见》提出,将对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设置5个职级,由低到高依次为科员级、副科级、正科级、副处级和正处级。办事员任满8年未提拔的,可享受科员待遇;科员任满12年未提拔的,可享受副科待遇;副乡科级、副主任科员满15年未提拔的,可享受正科级待遇;正科级干部15年未提拔的,可享受副处级待遇;副县处级干部15年未提拔的,可享受正处级待遇。 职级晋升后,可以享受相应职务层次非 ___职务工资待遇,但工作岗位不变。 《意见》对“任职年限”作了解释,指从晋升职级或正式任命职务之月起按周年计算,满12个月为1周年。 《意见》规定,任现职级或职务期间每有1个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任职年限条件缩短半年;每有1个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等次,任职年限条件延长1年。 对实施职级晋升制度的机构范围,《意见》作出了明确限定,即县(市、区、旗)和乡(镇、街道)机关和参公管理单位的在编人员;机

职务与职级并行实施细则

职务与职级并行实施细则 本细则规定了公务员职级的设置、晋升条件、晋升办法、待遇和管理。职位根据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 职级设置了五个级别,从低到高依次为科员级、副科级、正科级、副处级和正处级。晋升职级的条件主要考虑任职年限和级别,具体条件根据不同级别分别规定。任职年限从晋升职级或正式任命职务之日起按周年计算,每有1个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任职年限条件缩短半年;每有1个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等次,任职年限条件延长1年。 公务员晋升职级需要进行初核、民主测评和考核、公示、报批等环节,按照所任职务的管理权限进行审批。晋升职级后,公务员享受相应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工资待遇,工作岗位不变,仍从事原单位工作。 本细则适用于县以下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

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的在编人员。中央和省驻列入实施范围 的县(市、区、旗)正科级以下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 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的在编人员,也参照本细则执行。 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公务员的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办法,另行制定。公务员晋升职级后兑现待遇所需资金,按行政隶属关系和现行经费保障渠道解决。 本细则的实施,有利于规范公务员职级制度,促进公务员队伍建设。同时,需要各级机关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确保细则的有效实施。 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是完善公务员制度和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这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面临的情况复杂,必须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为此,需要加强对实施工作的领导,各地和在县以下有派驻单位的中央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组织实施工作的领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组织、机构编制、财政部门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密切配合,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 (最新版) 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 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序言 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文档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谢谢! 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类型的经典范文,如工作总结、报告体会、合同协议、讲话致辞、条据书信、策划方案、读后感、作文大全、教学资料、其他范文等等,想了解不同范文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 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is 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it, it can help you 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 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 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 actual needs, thank you! In addition, this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 classic sample essays, such as work summary, report experience, contract agreement, speech, letter of agreement, planning plan, after reading, essay encyclopedia, teaching materials, other sample essays, etc. I want to understand the difference Please pay attention to the format and writing of the sample essay!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 作者:暂无 来源:《党的生活(黑龙江)》 2019年第4期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深化公务员分类改革,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健全 公务员激励保障机制,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务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家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和职责设置公务员领导职务和职级序列。 本规定所称职级,是公务员的等级序列,是与领导职务并行的晋升通道,体现公务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资历贡献,是确定工资、住房、医疗等待遇的重要依据,不具有领导职责。 公务员可以通过领导职务或者职级晋升。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履行领导职责,不担任领导职务的职级公务员依据隶属关系接受领导指挥,履行职责。 第三条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旨在适应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完善中国特色公务员制度,改革公务员职务设置办法,建立职级序列,畅通职级晋升通道,拓展职级晋升空间,促进公务员立足本职安心工作,加强专业化建设,激励公务员干事创业、担当作为。 第四条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 业为上、公道正派,坚持向基层倾斜,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 第五条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工作,由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分级负责。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组织实施的宏观指导。县级以上 地方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指导本辖区内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二章职务与职级序列 第六条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和机构规格设置。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 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第七条职级序列按照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等公务员职位类别分别设置。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 科员、二级科员。 综合管理类以外其他职位类别公务员职级序列另行规定。 第八条公务员领导职务、职级对应相应的级别。领导职务对应的级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对应的级别是:

职务与职级并行实施方案

【职务与职级并行实施细则]职务与职级并行 实施方案 职务与职级并行实施方案(一) 一、总体要求 建立主要依据任职年限和级别晋升职级的制度,发挥职级在确定干部工资待遇方面的作用,实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实现职务与职级并行,加强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 二、实施范围 本方案的实施范围,包括区直和乡镇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的机关和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的在编人员。 因不符合登记条件未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或未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的人员,不纳入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范围。 三、实施办法 (一)职级设置。公务员设置5个职级,由低到高依次为科员级、副科级、正科级、副处级、正处级。

(二)晋升条件。公务员晋升职级,主要依据任职年限和级别。具体条件分别为:晋升科员级须任办事员满8年,级别达到二十五级;晋升副科级须任科员级或科员满12年,级别达到二十三级;晋升正科级须任副科级或乡科级副职、副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二十级;晋升副处级须任正科级或乡科级正职、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十九级;晋升正处级须任副处级或县处级副职满15年,级别达到十七级。职级应逐级晋升,不能一次晋升两个职级。 (三)晋升程序。 1.确定人选。对达到规定任职年限和级别条件的公务员, 由所在机关(单位)根据其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确定符合条件 的人选,填写《保定市满城区公务员(参公人员)职级晋升审批表》。 2.初审确认。2021年9月底之前,各单位对确定的人选按照干部所任职务的管理权限报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进行初审。政府系统一般公务员及参公人员晋升副科级,由区人社局负责审核;政府系统副科级以上公务员及乡镇、党群系统公务员及参公 人员由一般晋升副科级,副科晋升正科级,正科晋升副处级,副处晋升正处级,由区委组织部负责审核。 3.测评考核。2021年10月15日之前,对符合晋升条 件,初审确认合格的人员,由所在机关(单位)组织开展民主测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深化公务员分类改革,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健全公务员激励保障机制,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家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和职责设置公务员 领导职务和职级序列。 本规定所称职级,是公务员的等级序列,是与领导职务并行的晋升通道,体现公务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资历贡献,是确定工资、住房、医疗等待遇的重要依据,不具有领导职责。 公务员可以通过领导职务或者职级晋升。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履行领导职责,不担任领导职务的职级公务员依据隶属关系接受领导指挥,履行职责。 第三条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旨在适应推 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完善中国特色公务员制度,改革公务员职务设置办法,建立职级序列,畅通职级晋升通道,拓展职级晋升空间,促进公务员立足本职安心工作,加强专业化建设,激励公务员干事创业、担当作为。

第四条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坚持以马克思列 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坚持向基层倾斜,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 第五条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工作,由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分级负责。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组织实施的 宏观指导。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指导本辖区内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二章职务与职级序列 第六条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和机构规格设置。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第七条职级序列按照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等公务员职位类别分别设置。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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