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消防站要求规范化管理系统规定
微型消防站建设与管理规程(3篇)

微型消防站建设与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消防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全市范围内的微型消防站建设与管理。
第三条微型消防站是指根据城市规模、人口密度等情况,为加强辖区内火灾防控工作,提高火灾救援反应速度而设置的小型消防站。
第四条微型消防站的建设和管理应按照合理布局、设施完善、人员配备合理、管理规范的原则进行。
第二章建设要求第五条微型消防站的位置应选择交通便利、火灾隐患高、人员密集区域,离市民居住区较近,能够快速响应火灾事故。
第六条微型消防站的面积应根据辖区火灾隐患程度、人口密度等因素进行确定,确保能够容纳消防车辆、器材和消防人员。
第七条微型消防站的建筑物应符合防火、抗震等要求,设有必要的设施和装置,如灭火器材、火警报警系统等。
第八条微型消防站应配备相应数量和种类的灭火器材,保证能够有效应对各类火灾事故。
第三章人员配备第九条微型消防站的人员由专职或兼职消防员组成,其数量和配备应根据微型消防站的规模、辖区的火灾隐患程度等因素进行确定。
第十条微型消防站的消防员应具备相应的消防技能,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取得相关消防证书。
第十一条微型消防站的消防员应定期组织开展消防演练和培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二条微型消防站应至少配备一名消防队长,负责微型消防站的日常工作和消防队员的培训、指导。
第四章管理要求第十三条微型消防站应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类消防工作的职责、流程和标准。
第十四条微型消防站应定期开展巡查,检查消防设施和器材的运行情况,确保能够及时使用。
第十五条微型消防站应建立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改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第十六条微型消防站应定期组织消防知识宣传活动,提高公众的消防意识和火灾防控能力。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七条对于建设和管理工作表现突出的微型消防站,可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十八条对于违反本规程的微型消防站,应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微型消防站管理制度

微型消防站规范化管理规定1、消防站实行值班制,每班(站长或副站长、消防值班室控制人员)不少于3人。
值班期间不许请假、脱岗、溜岗。
2、按时上班,若有迟到者,未提前请假者按迟到论处。
3、凡在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下班又未经请假者,按早退论处。
4、对待消防工作要高度警惕,不得拒绝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站员不能对工作处于消极态度。
5、值班中,不允许酗酒,凡因酗酒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6、值勤过程中如发生紧急情况,站员应及时汇报上级并尽快处理,且有书面记录、签字,否则产生后果由站员本人自负。
7、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交接班记录要认真填写,站部做不定期检查。
8、根据《消防法》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管理好自己的责任区域,站长要检查值班人员是否到齐,并做好登记。
9、消防站值班室公共卫生应人人遵守,不允许在墙上乱钉乱画,随地吐痰和乱抛杂物,每日早晨交班时要打扫自己的环境责任包干区,保持良好的内务卫生。
10、对应保持高度警惕,接到救援电话后要迅速及时赶赴现场,告诉站员不许随意使用紧急救援电话。
11、工作时间内严禁干与工作无关的事,凡未经请假不许离开工作岗位。
12、全站人员除遵守相关本单位制度外,应遵守各种规章制度和工作标准。
13、全站人员要团结互助,共同做好本职工作。
14、对每次的体、技能训练要克服各种困难,努力提高自己的身体素质及各种灭火技能。
15、要爱护公物,不无故损坏,对故意损坏者,按价赔偿。
16、站员应每天按照规定检查相关灭火设施、救援器材是否完好有效。
17、正常情况下,值班期间,值班人员不得打闹、喧哗,应开展学习和正常工作,夜晚站员宿舍不得留宿他人。
微型消防站站长工作职责1、消防站站长在消防部门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及时报告工作中的重要情况。
组织指挥初起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组织熟悉所在辖区(单位)的道路、水源和单位情况以及灭火救援预案,掌握常见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的种类、特点及处置对策,组织建立业务资料档案。
2、负责全站的日常工作,组织全站人员学习政治、消防法规、规章制度、工作标准和有关规定,严格抓好全站的行政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消防站全面建设,不断提高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整体战斗力。
2024年微型消防站管理制度(四篇)

2024年微型消防站管理制度为积极引导和规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简称“重点单位”)志愿消防队伍建设,推动落实单位主体责任,着力提高重点单位自查自纠、自防自救的能力,建设“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实现有效处置初起火灾的目标,特制定本标准。
一、建设原则除按照消防法规须建立专职消防队的重点单位外,其他设有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以救早、灭小和“____分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为目标,依托单位志愿消防队伍,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建立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积极开展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等火灾防控工作。
合用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可联合建立微型消防站。
二、人员配备(一)微型消防站人员配备不少于____人。
(二)微型消防站应设站长、副站长、消防员、控制室值班员等岗位,配有消防车辆的微型消防站应设驾驶员岗位。
(三)站长应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兼任,消防员负责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工作。
(四)微型消防站人员应当接受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扑救初起火灾业务技能、防火巡查基本知识等。
三、站房器材(一)微型消防站应设置人员值守、器材存放等用房,可与消防控制室合用;有条件的,可单独设置。
(二)微型消防站应根据扑救初起火灾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水枪、水带等灭火器材;配置外线电话、手持对讲机等通信器材;有条件的站点可选配消防头盔、灭火防护服、防护靴、破拆工具等器材。
(三)微型消防站应在建筑物内部和避难层设置消防器材存放点,可根据需要在建筑之间分区域设置消防器材存放点。
(四)有条件的微型消防站可根据实际选配消防车辆。
四、岗位职责(一)站长负责微型消防站日常管理,组织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和灭火应急预案,开展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教育和灭火训练;指挥初起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
(二)消防员负责扑救初起火灾;熟悉建筑消防设施情况和灭火应急预案,熟练掌握器材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并落实器材维护保养;参加日常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
(三)控制室值班员应熟悉灭火应急处置程序,熟练掌握自动消防设施操作方法,接到火情信息后启动预案。
2024年消防站规范化管理规定

2024年消防站规范化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消防站的管理水平,规范消防队员行为和服务质量,保障社会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各级消防站,包括城市消防站、乡镇消防站、工矿企业消防站等。
第三条:消防站应严格遵守本规定的有关要求,按照规定实施消防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四条:消防站应当全面加强队员的培训教育,提高消防站整体素质和应急能力,确保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灭火救援工作。
第二章消防站的组织管理第五条:消防站应当建立健全完善的组织机构,明确分工和职责,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六条:消防站应当设立指挥中心和其他必要的机构,确保指挥系统运转良好,并能够及时准确地传达指令。
第七条:消防站应当实行统一的指挥调度制度,确保灭火救援工作的高效运行。
第八条:消防站应当制定人力、物力和财力的详细使用计划,确保灭火救援工作所需资源的充足。
第九条:消防站应当加强消防设备和器材的管理,确保其完好可用,并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
第三章消防队员的要求与考核第十条:消防队员应具备良好的品质和职业道德,严守纪律,恪守职责,服从指挥。
第十一条:消防队员应当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战经验,能够熟练操作和维护各种消防设备和器材。
第十二条:消防队员应当参加定期的理论和实际技能培训,提高自身素质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三条:消防队员应当按照规定参加消防知识考试和年度考核,合格方可担任相应职务。
第十四条:消防队员应当不断学习新知识,了解新技术和新装备,提高灭火救援工作的水平。
第四章消防站的工作要求第十五条:消防站应当建立一套健全的灭火救援工作流程和工作制度,确保各项任务的有序进行。
第十六条:消防站应当定期组织灭火演练和应急演练,增强队员的实战能力和应急反应能力。
第十七条:消防站应当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社会公众的消防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十八条:消防站应当积极参与灭火救援培训和技术交流活动,提高工作水平和技能水平。
2024年微型消防站建设管理规定

2024年微型消防站建设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市微型消防站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微型消防站灭火救援和火灾预防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省消防工作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微型消防站的建设和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微型消防站是指由单位、社区、村以“救早灭小”和“三分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为目标组建,有人员、有装备,具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的志愿消防队。
微型消防站队员是指由组建单位任免,并参与微型消防站管理、值勤、保障的工作人员。
第四条县级以上消防救援机构负责对微型消防站建设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县级以上政府工作部门应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督促本行业、本系统相关单位做好微型消防站建设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实际,对社区、村微型消防站予以经费支持。
第二章建设规则第五条下列主体应按照法律、法规、规章、上级有关文件等规定组建微型消防站:(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二)高层民用建筑;(三)大型商业综合体。
高层民用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微型消防站应由建筑的产权人或管理人组建。
已有单位专职消防队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可以不组建微型消防站,合用消防控制室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可以联合建立微型消防站。
第六条社区、村按照法律、法规、规章、上级有关文件等规定根据需要组建微型消防站。
第七条大型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人按照《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在物业服务区域内组建微型消防站,鼓励其他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组建微型消防站,第八条微型消防站应按标准配备一定数量的队员,微型消防站队员上岗前应接受岗前培•训,鼓励其取得与岗位职责•相适应的消防员、消防设施操作员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第九条微型消防站应根据本单位、本辖区防火灭火、应急救援的需求,按标准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破拆工具、个人防护装备,其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微型消防站建设管理规范

微型消防站建设管理规范1.1型消防站建设有两种,即自建和新建。
自建是指在原有建筑物上重新布置确保其安全性的结构,而新建消防站则是指在没有任何建筑物的地方从头建造一座全新的消防站。
1.2这两种微型消防站建设中,有必要着重提出一些共性要素,如:(1)筑面积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符合建筑的功能布局要求。
(2)筑的耐久性、防火、防潮、隔热、隔声等特性均应满足有关规范的要求。
(3)保消防站及其周边地区充足的供水,可以满足灭火救援需要。
(4)供消防设施:消防车、消除烟雾、灭火和隔热等具备一定的耐用度、可靠性、安全性和高效性的设备。
(5)保消防人员拥有足够的培训,以正确使用消防设备和灭火救援作业。
二、型消防站建设的基本原则2.1府提出了以下几项基本原则,规范国内微型消防站建设:(1)符合总体工程设计要求,即在站点选址上应重视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保护;(2)符合建筑和室内防火规范,以确保站点的安全性;(3)符合消防设施的安全要求,以保证快速抢救能力;(4)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确保微型消防站管理的规范性。
2.2据上述原则,可以总结出微型消防站建设的基本方案:(1)站点的选址应选择较大空间、较高耐火性能、较高安全性的地方,以减少火灾发生的可能性;(2)建筑物必须符合当地安全规范,应该符合结构设计、防火设计、室内装修设计等规范;(3)应该安装具有一定耐用度、可靠性、安全性和高效性的消防设施,如消防车、消除烟雾、灭火设备等;(4)消防站应当拥有充足的供水,以确保灭火救援的效率;(5)消防人员的培训也是微型消防站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提高消防人员的素质,一定要给予适当的培训与指导。
三、型消防站建设的注意事项3.1设步骤(1)选址:根据上述基本原则,选择具有较大空间、较高耐火性能和较高安全性的地点作为消防站建设的选址,以减少火灾的风险。
(2)设计:根据选定的空间大小,编制微型消防站的总体工程设计方案,并确定消防设施的布局,确保建筑物的安全性和消防设施的有效性。
微型消防站管理规定_微型消防站日常管理制度

微型消防站管理规定_微型消防站日常管理制度为积极引导和规范微型消防站安全重点单位志愿消防队伍建设,应如何制定微型消防站的相关管理规定呢?下面店铺给大家介绍关于微型消防站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微型消防站日常管理制度一、明确微型消防站队长、工作人员及职责。
二、消防站人员应定期开展消防业务培训,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联合各项目管理部门定期开展消防演练。
三、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严格请销假制度,请假一天以上,需经队长签字批准。
未经批准,工作人员不得随意离开消防站。
四、按照工作计划,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于发现的火灾的隐患和违法行为予以整改和制止。
五、消防站队长应制定站内学习、训练计划,按照计划组织学习、开展训练,并达到一定标准。
六、定期对站内消防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保证其完好有效。
七、做好站内各项巡查、检查记录,设备台账记录及档案管理工作。
微型消防站岗位职责一、微型消防站职责:1.宣传消防安全知识,提高群众自防自救能力,协作做好消防工作;2.开展防火巡查,报告火灾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3.制定防护区域灭火预案,定期开展演练;4.扑救初起火灾,协助保护火灾现场;5.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二、微型消防站队长应履行以下职责:1.组织指挥初起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2.组织制定执勤、管理制度,掌握人员和装备情况,组织开展灭火救援业务训练、落实安全措施;3.组织熟悉所在单位的道路、水源和单位情况以及灭火救援预案,掌握常见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的种类、特点及处置对策,组织建立业务资料档案;4.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教育;5.及时报告工作中的重要情况。
三、站点消防员应履行以下职责:1.根据职责分工,完成初起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任务;2.掌握所在单位的道路、水源、单位情况和常见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的处置程序及行动要求,熟悉灭火救援预案;3.保持个人防护装备和负责保养装备完整好用,掌握装备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4.负责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
社区微型消防站管理制度规定

社区微型消防站管理制度规定一、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社区内设立的微型消防站,包括消防站内的设备、人员以及参与消防工作的业主、居民等相关人员。
二、微型消防站的设立条件1.社区内人口较为密集,居民楼多且高层建筑较多;2.社区周围存在高层建筑、商业综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3.社区内交通状况繁忙,高峰期人流车流较大。
三、微型消防站的职责1.协助消防机构开展消防宣传、演练等活动;2.维护微型消防站内的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3.告知业主、居民消防知识,提高火灾应急意识;4.在火灾发生时及时报警、疏散人员,并进行初次灭火;5.协调社区内其他消防力量,开展消防应急工作。
四、微型消防站的组成和设置1.组成:微型消防站由志愿者和常驻消防员组成,具体人数根据社区实际情况而定;2.设置:根据社区实际情况,在易发生火灾的区域设立微型消防站,每个消防站应不超过500平方米。
五、志愿者与常驻消防员的招募条件和培训要求1.志愿者招募条件: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有从事消防工作的意愿;2.常驻消防员招募条件:持有国家消防岗位从业资格证书,有一定的消防工作经验;3.培训要求:通过相关考试并达到国家标准文化程度要求;参加微型消防站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六、微型消防站的管理制度1.值班制度:设立微型消防站值班制度,确保消防站24小时运转;2.工作制度:明确志愿者和常驻消防员的职责和工作任务,规范微型消防站内的工作流程;3.常规检查:定期对微型消防站内的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4.经费管理:微型消防站的建设、维护和运营由社区负责,对每个微型消防站设立专门的经费管理机构。
七、微型消防站的评估和考核社区应每半年对微型消防站进行一次全面评估和考核,包括人员配备、设备完善、平时工作开展情况等。
通过评估和考核,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提高微型消防站的整体工作水平。
八、盲点补充1.对于某些区域交通不便、疏散路径不畅、特别危险的地带可以考虑设置微型消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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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型消防站规范化管理规定1、消防站实行值班制,每班(站长或副站长、消防值班室控制人员)不少于3人。
值班期间不许请假、脱岗、溜岗。
2、按时上班,若有迟到者,未提前请假者按迟到论处.3、凡在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下班又未经请假者,按早退论处。
4、对待消防工作要高度警惕,不得拒绝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站员不能对工作处于消极态度.5、值班中,不允许酷酒,凡因酣酒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6、值勤过程中如发生紧急情况,站员应及时汇报上级并尽快处理,且有书面记录、签字,否则产生后果由站员本人自负。
7、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交接班记录要认真填写,站部做不定期检查。
8、根据《消防法》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管理好自己的责任区域,站长要检查值班人员是否到齐,并做好登记.9、消防站值班室公共卫生应人人遵守,不允许在墙上乱钉乱画,随地吐痰和乱抛杂物,每日早晨交班时要打扫自己的环境责任包干区,保持良好的内务卫生.10、对应保持高度警惕,接到救援电话后要迅速及时赶赴现场,告诉站员不许随意使用紧急救援电话。
11、工作时间内严禁子与工作无关的事,凡未经请假不许离开工作岗位。
12、全站人员除遵守相关本单位制度外,应遵守各种规章制度和工作标准.13、全站人员要团结互助,共同做好本职工作。
14、对每次的体、技能训练要克服各种困难,努力提高自己的身体素质及各种灭火技能.15、要爱护公物,不无故损坏,对故意损坏者,按价赔偿。
16、站员应每天按照规定检查相关灭火设施、救援器材是否完好有效。
17、正常情况下,值班期间,值班人员不得打阔、喧哗,应开展学习和正常工作,夜晚站员宿舍不得留宿他人。
微型消防站站长工作职责1、消防站站长在消防部门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及时报告工作中的重要情况。
组织指挥初起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组织熟悉所在辖区(单位)的道路、水源和单位情况以及灭火救援预案,掌握常见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的种类、特点及处置对策,组织建立业务资料档案。
2、负责全站的日常工作,组织全站人员学习政治、消防法规、规章制度、工作标准和有关规定,严格抓好全站的行政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消防站全面建设,不断提高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整体战斗力。
3、负责组织全站人员的业务和技能训练,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组织开展防火巡查、灭火演习、消防宣传教育,熟练本级组织指挥战术和消防工作业务,加强本单位的消防管理,及时消除隐患。
4、负责消防站装备器材的管理,组织制定执勤、管理制度,熟悉各类器材、装备、设施的性能和数量、质量,健全各项管理规定并抓好落实,始终保持装备、器材和设施处在良好的备战状态,符合灭火作战的要求。
微型消防站副站长工作职责1、副站长在站长领导下协助站长工作,站长不在时,履行站长职责。
2、模范带领本站按照要求,管理好本辖区(单位)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做到消防器材“四定”管理责任制长期落实,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3、负责组织本站严格遵守值班制度,坚守岗位、提高警惕,接求救电话立即赶赴现场,运用正确战术和扑救方法进行扑救并向上级报告。
4、加强对本站人员的教育管理,经常组织站员学习专业知识,熟练掌握灭火战术技术。
圆满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5、督促站员整理好内务,管理好值班用品和装备器材.6、负责填写交接班记录,认真进行交接班。
微型消防站班(纽)长工作职责1、组织指挥本班(组)开展初起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
2、掌握所在单位的道路、水源、单位情况和常见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的处置程序及行动要求,熟悉灭火救援预案。
3、熟悉装备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落实维护、保养.4、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
5、管理本班(组)人员,确定任务分工。
消防站消防员工作职责1、积极参加学习训练,负责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
2、熟悉所在单位的道路、水源和基本情况.3、保持个人防护装备和负责保养装备完整好用,掌握装备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
4、服从火场负责人的指挥,根据职责分工,听到出动信号迅速着装出动,完成初起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任务5、参加消防安全活动,学习消防安全技术知识,严格遵守各项消防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管理制度、作业规程和标6、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必须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运行和消防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完好等情况。
7、精心操作,严格执行相关规程、安全技术规程,遵守纪律,记录清晰、真实、整洁。
8、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检查过程中的异常情况;不能排除时要立即向领导报告。
9、认真维护保养设备,发现缺陷及时消除,并做好记录,保持作业场所清洁.10、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防护用品、器具器材、消防器材。
11、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及时向领导报告。
12、发生紧急情况要及时向上级汇报,保护现场并详细记录。
微型消防站驾破员工作职责1、熟悉所在辖区(单位)的道路、水源、单位情况,熟悉灭火救援预案。
2、熟练掌握车辆构造及车载固定装备的技术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能够及时排除一般故障.3、负责车辆和车载国定灭火救援装备的维护保养,及时补充消防车辆的油、水、电、气和灭火剂。
微型消防站通信员工作职责1、按照火灾报告、救援求助或地方政府、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的指令,及时发出动信号,并做好记录.2、熟练使用和维护通信装备,及时发现故障并报修.3、掌握所在辖区(单位)的道路、水源、单位情况,熟记通信用语和有关单位、部门的联系方法。
4、及时整理灭火与应急救援工作档案。
5、及时向值班站长报告工作中的重要情况.业务学习培训制度1、提高全体人员的业务素质,不断适应新形势下消防工作的需要,结合辖区(单位)和站的实际,制定业务学习培训制度。
2、学习时间分为定期统一学习和不定期自学,定期学习安排在每季度第一个星期,自学时间根据随意安排,每次学习都应做好相应的笔记。
3、准时参加集中学习,不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参加应向站领导请假),并要认真学习,勤作笔记.4、学习的内容为有关消防法律法规以及上级下发的有关消防方面的各类规定。
5、定期抽检各组的消防检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归类,由全体组织学习,规范消防检查记录。
6、消防站每半年统一组织一次测试,测试可分为业务理论测试和现场检查测试。
7、消防站的每名消防安全管理员,每年至少参加1次消防部门组织的统一培训。
考核评价制度1、为切实提高微型消防站全体人员的责任心,确保消防检查的真实性和工作站的正常运行,兑现奖惩,正确运用考评结果,经研究,特制定本制度.2、根据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原则,认真贯彻执行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及规章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
3、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违反纪律的人员,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趴在消防管理工作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经批准将视情予以奖励.6、处罚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的原则,对消防检查不力、失职失察造成的后果,严格实行经济处罚和行政责任追究,根据责任大小、情节轻重,轻则予以扣除奖金,重则追究刑事责任。
7、遇到紧急情况未按规定时间上报或故意隐瞒不报的,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并处理。
趴在日常检查工作中,如发现有工作马虎,敷衍了事、街私舞弊等行为的,依据情节严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辞退,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防火检查制度1、单位防火检查分为四级管理责任制分别由消防站站长或副站长、消防站站员、部门负责人和员工负责完成。
2、消防站站长或副站长每月、消防站员每半月至少组织一次检查,单位内设部门负责人每周至少对本部门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执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等情况开展一次检查;员工每天上班前、下班后进行本岗位防火检查,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
3、单位及其内设部门组织开展防火检查的内容:(1)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和落实情况;(2)灭火器材配置及完好情况,室内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有无损坏、埋压、遮挡、圈占等影响使用情况,消防水源是否充足;(3)消防设施、控制设备运行、记录情况;(4)消防车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堵塞、锁闭情况;(5)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置及完好情况;(6)有无违章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情况;(7)电气线路是否破损、老化、连接松动,有无私拉乱接电线、违章使用电器等违章用电情况;(8)有无违章用火、用电情况;(9)消防控制室、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在位情况,各项记录是否真实准确,突发事件处置是否得当;(10)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预案的编制合理科学,演练一年2-3次;(11)员工消防知识与技能掌握良好;(12)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销售单位、场所的工艺装置、紧急事故处理设施是否完好有效,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措施落实情况;(13)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14)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4、单位员工上班前、下班后按照以下内容进行防火检查,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消防站值班人员报告,由值班人员填写有关记录:(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堵塞、锁闭情况;(3)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4)场所有无遗留火种;(5)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5、消防防火检查应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填写社会单位火灾隐患整改情况记录表,并督促整改。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1、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对火灾隐患整改负总责,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以及消防站负责人组织实施,有关部门负责人、员工积极配合落实。
2、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单位应当责令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1)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2)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3)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4)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5)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6)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7)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8)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发现人应当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按要求整改并做好记录。
3、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接到火灾隐患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核查,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和部门,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审批。
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的隐患,应立即采取确保安全的防范措施。
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为整改火灾隐患提供经费、物资和组织保障.4、火灾隐患整改责任人和部门应当按照整改方案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并加强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确保消防安全。
5、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后,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组织验收并做好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