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可以同时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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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合案申请(专利知识讲座131)韩晓春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合案申请(专利知识讲座131)韩晓春

专利知识系列讲座韩晓春131、创造和实用新型专利的合案申请专利法第31条规定了专利申请的单一性要求,但是,这仅仅是通常情况下的要求。

创造创造是复杂的,有时会出现这样情况,两项创造创造如果不放在一件申请中提出,反倒给审查工作带来困难。

比方发报机和接收机,是两项对应的创造创造,如果分开来申请,反而会带来麻烦。

还有具有对应关系的电插头和插座,显然合在一起申请才能更好判断其专利性。

因此,专利法第31条还对三种专利在一定情况下可以合案申请进行了规定,即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两项创造创造可以放在一件申请中提出。

专利申请的合案,也叫作“单一性的例外”,即通常情况下,应当一件创造一件申请。

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两件以上的创造创造放在一件申请中提出。

专利法第31条第1款对创造和实用新型的合案申请条件作出了规定:“一件创造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创造或者实用新型。

属于一个总的创造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创造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而专利法实施细那么第34条又对专利法的规定作了进一步的解释:“依照专利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可以作为一件专利申请提出的属于一个总的创造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创造或者实用新型,应当在技术上相互关联,包含一个或者多个相同或者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其中特定技术特征是指每一项创造或者实用新型作为整体,对现有技术作出奉献的技术特征”。

可以说,单一性的条件包括如下三个层次:1、两项以上的创造创造必须属于一个总的创造构思。

2、总的创造构思是指:技术上相互关联,共同拥有一个或者多个相同或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

即每一项创造创造中,均包含有一个“连接点”,该“连接点”是将两项以上的创造创造连接在一起合案申请的条件。

而该连接点就是“相同或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

是否具有这样的“连接点”,是判断是否属于总的创造构思的关键。

3、该技术特征是对专利性作出奉献的技术特征。

根据审查指南的规定,“特定技术特征”这一概念是专门为评定专利申请的单一性而提出的,也就是使创造相对于现有技术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的技术特征。

同日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的流程

同日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的流程

同日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的流程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的流程是国家对创新者提供的专利保护制度。

两者均属于专利类型,但在申请过程、保护范围和有效期等方面略有不同。

下面将详细介绍同日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的流程。

一、申请发明专利的流程1.初步查阅:在提交专利申请前,申请人应进行初步查阅,确定所申请的发明是否具备专利性、是否有已有技术上的先公开文件,以及是否在技术领域内已经公知或者可以公知等。

2.编写专利申请文件:申请人需要编写发明专利申请文件,并且对发明内容进行详细描述,包括技术背景、发明内容、实施方式和实施效果等。

3.提交申请文件:将编写好的专利申请文件提交给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其授权的专利代理机构,申请人可以自行提交或委托专利代理机构代为提交。

4.形式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申请文件进行形式审查,检查是否齐全、格式正确等。

5.公布和实质审查:通过形式审查后,发明专利申请将在申请日起三年内公布。

在公布后,国家知识产权局还将对申请文件进行实质审查,审查发明是否满足新颖性、创造性和可实施性的要求。

6.审查答复:在实质审查过程中,国家知识产权局可能会提出审查意见,申请人需要根据意见进行回复,并提供进一步的说明或修改。

7.授权和公告:经过审查答复后,如果发明专利申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授权该专利,并公告发明专利的授权事项。

二、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流程实用新型专利是指对产品形状、结构或其组合提出的有关外观、外形或者构造的新设计的新颖性和实用性。

与发明专利相比,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相对较窄,主要集中在产品的外观和构造上。

1.编写专利申请文件:申请人需要对实用新型的特征、形状、结构等进行详细描述,包括技术背景、实用新型的特点、实施方式和实施效果等。

2.提交申请文件:将编写好的专利申请文件提交给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其授权的专利代理机构,申请人可以自行提交或委托专利代理机构代为提交。

3.形式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申请文件进行形式审查,检查是否齐全、格式正确等。

同日申请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声明

同日申请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声明

同日申请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声明尊敬的专利局:我(申请人姓名),特此向贵局提交一份关于同日申请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声明。

首先,我想强调的是,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是两种不同类型的专利,其申请的目的和保护范围也有所不同。

发明专利主要用于保护新的技术发明,其保护范围通常较广,可以涵盖该技术领域内的所有实施方式。

而实用新型专利主要用于保护实际应用中的新设计或者结构改进,其保护范围相对较窄,仅限于具体的设计或者结构改进。

在一些情况下,同一个发明或者创新可能同时符合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要求。

这种情况下,为了保证获得更全面和有效的专利保护,申请人可以选择同时申请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

这样的申请方式可以充分利用两种专利的优势,提高专利保护的效果。

通过同时申请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可以实现以下两个方面的优势。

首先,同时申请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可以实现不同层次的保护。

发明专利作为对技术发明的全面保护,可以避免他人绕过发明的核心技术而对改进进行申请。

而实用新型专利则可以保护创新的具体设计或者结构改进,提供对产品外观或者构造的保护。

通过两者的结合,可以实现对技术和产品不同层面的全面保护,维护申请人的创新成果。

其次,同时申请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可以提高申请的成功率。

由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审查标准和要求不同,同时申请可以充分满足两者的要求,提高申请的通过率。

例如,在发明专利的申请中,申请人需要提供充分的技术描述和权利要求,而在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中,则需要突出该技术的新颖和实用性。

通过同时申请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可以针对两者的要求进行有针对性的准备,提高申请的成功率。

综上所述,我决定同时申请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以确保对我的技术和创新作品的全面保护。

通过同时申请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可以实现不同层面的保护,提高申请的成功率。

我相信,这样的申请方式将对我个人和社会的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并为相关技术领域的进步做出贡献。

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的同日申请

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的同日申请

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的同日申请同一权利人可以同时申请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但是只会授予一个专利权;但是在专利申请的时候,往往会建议申请人同时提交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的申请,亦即是同日申请。

但往往只能授予一个专利权,因此同日申请是否有必要呢?以下是【龙成国际知识产权】结合实务申请的经验总结和经验分享。

一、什么是同日申请专利法第九条: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

该规定简称为“一发明一专利原则”,属于专利法的一项基本原则。

专利法对于同样的发明创造的审查适用先申请原则,即是指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相同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对于同时申请的,则要求有关申请人自行协商确定谁是申请人,或共同申请,或由一方将申请权转让给其他方,从中得到适当的补偿。

而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的,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称为同日申请。

二、同日申请的条件一件发明创造如果涉及结构与方法,在申请专利时,一般采取结构和方法申报发明专利,结构申报实用新型专利。

这种申请,在申请时需注明同样的内容同时申请实用新型和发明2种专利权。

三、为什么要同日申请1、实用新型专利审查周期短、授权快、费用低,在发明专利未授权时,可以先以实用新型专利权来保护发明创造。

2、发明专利审查较实用新型专利严格,若出现新颖性和创造性的问题导致发明专利没有授权,则还能保证有一个实用新型专利权来保护发明创造。

3、尽量延长申请人专利受保护的时间、提高专利的稳定性和权威性。

实用新型专利权保护期限是10年,发明专利权保护期限是20年,同时申请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如果实用新型专利先获得授权,则申请人取得了10年的保护期限,如果发明专利也获得授权,则申请人可以放弃之前的实用新型专利而获得发明专利授权,这样,同一个发明创造则延长至20年保护期限。

而且,由于发明专利经过了实质审查,其稳定性及权威性较实用新型专利都有很大提高,可以有效保护申请人的发明成果。

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联系与区别

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联系与区别

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联系与区别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是常见的两种专利类型,它们在保护发明创造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然而,它们之间存在着一些联系和区别。

本文将详细介绍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之间的联系与区别。

一、发明专利的概念和特点发明专利是指对于任何新的技术方案的保护,包括产品、方法或者是与之相关的改进。

发明专利是对于技术领域内的新的和有实用性的创造的一种保护。

它可以保护一项独特的产品、方法或者系统,使其变成独占性的知识产权。

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一般为20年。

发明专利需要具备以下三个条件:首先,发明必须是新的,即在此之前还没有被公开或者使用过;其次,发明必须具备创造性,即与现有技术有本质的不同;最后,发明必须具备实用性,即可以在实际应用中起到实际效果。

二、实用新型专利的概念和特点实用新型专利是指对于新型的产品形状、结构或者是对于产品的部分构造或者是其组合进行保护的一种专利形式。

实用新型专利主要针对于产品方面的创新,如外观、结构等。

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限一般为10年。

与发明专利相比,实用新型专利没有严格的创造性要求,只需要证明其与现有技术的差异具有实用性即可。

实用新型专利的主要特点是创新程度较低,比较容易获得,申请流程较为简化。

三、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联系尽管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在保护范围和适用对象上存在差异,但它们之间也存在一些联系。

首先,无论是发明专利还是实用新型专利,都需要满足新颖性的要求。

其次,它们都是通过申请、审查等程序来获取的。

不论是申请发明专利还是实用新型专利,都需要提交申请材料,包括技术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摘要等。

此外,在一些实际情况下,同一个发明可能同时满足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要求。

在这种情况下,申请人可以同时申请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以获取更广泛的保护。

四、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区别除了上述的联系外,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在以下几个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

1.创新程度要求:发明专利对于创新的要求较高,要求具有独创性和技术性的发明。

专利法全文

专利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十一届第八号)(1984年3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1992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0年8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08年12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08年12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2008年12月27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授予专利权的条件第三章专利的申请第四章专利申请的审查和批准第五章专利权的期限、终止和无效第六章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第七章专利权的保护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发明创造,推动发明创造的应用,提高创新能力,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第三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

第四条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条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专利法解读 第三十一条【专利申请的单一性】

专利法解读 第三十一条【专利申请的单一性】

专利法解读第三十一条【专利申请的单一性】第三十一条【专利申请的单一性】第三十一条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

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外观设计(。

同一产品两项以上的相似外观设计,或者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解释】对本条的修改在于增加了允许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包含多项外观设计的一种情形,即规定同一产品两项以上的相似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在实践中,同一设计人在对一种产品的外观提出新的设计方案时,往往会在形成一种基本设计方案的同时,围绕该基本设计方案对同一产品形成许多与该基本设计相似的设计方案。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人普遍希望对其基本设计方案以及相似外观设计方案均获得专利保护,以免在侵权诉讼中因被控侵权产品的设计与获得专利权的外观设计相比略有不同而被认定为不侵犯其外观设计专利权。

然而,按照本次修改前的《专利法》以及《专利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这一愿望却难以实现,其原因在于:如果在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中要求保护同一产品的多个相似的外观设计,则会因为不符合修改前的本条第二款规定的单一性要求而被驳回;如果分别提出多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又会因为不符合“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的规定而被驳回。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本次修改后的本条允许对同一产品的两项以上的相似外观设计合案提出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以充分保护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人的正当权益。

对于如何界定相似外观设计,一件申请中最多允许多少个相似设计,授权后转让专利权是否必须一并转让,基本设计被宣告无效后其他相似设计是否当然宣告无效等问题,将在本次修改后的《专利法实施条例》以及国家知识产权局的部门规章中作进一步规定。

本条规定专利申请的单一性。

一件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创造,这就是所谓专利申请的单一性原则,它是各国专利法中普遍采用的一个原则。

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能同时申请吗?

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能同时申请吗?

前不久有部分人问发明和实用新型这两种专利是否可以一起申请呢?对于这个问题,答案是可以的。

但是,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

也就是说,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是可以同时申请,但在授予发明专利权之前,申请人是需要放弃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

其实,对于上面这个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中已经有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08修正)第九条: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

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2010修订)第四十一条也做了相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日(指申请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的,应当在申请时分别说明对同样的发明创造已申请了另一专利;未作说明的,依照专利法第九条第1款关于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的规定处理。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应当公告申请人已依照本条第2款的规定同时申请了发明专利的说明。

发明专利申请经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通知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声明放弃实用新型专利权。

申请人声明放弃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并在公告授予发明专利权时一并公告申请人放弃实用新型专利权声明。

申请人不同意放弃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驳回该发明专利申请;申请人期满未答复的,视为撤回该发明专利申请。

实用新型专利权自公告授予发明专利权之日起终止。

综上所述,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可以同时申请,但申请人需要是同一个人,且在申请时做相关说明。

此外,在授予发明专利权之前,需要放弃已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

(以上资料来源于: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如有其它问题,欢迎随时咨询知墨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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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同时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吗对于一项发明创造是否可以同时获得两项专利授权及是否可以同时申请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专利的问题,我们来做详细解读。

先来看看发明专利与实用新型专利的区别。

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区别
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根本区别在于发明专利的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其改进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而实用新型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发明专利
发明专利申请是针对产品、方法或者产品、方法的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可以申请发明专利。

发明专利是专利法保护的专利的三种类型之一,而且法律状态最为稳定技术价值最高。

发明是一项新的技术方案,技术方案是指运用自然规律解决人类生产、生活中某一特定技术问题的具体构思,是利用自然规律、自然力使之产生一定效果的方案。

技术方案一般由若干技术特征组成。

例如产品技术方案的技术特征可以是零件、部件、材料、器具、设备、
装置的形状、结构、成分、尺寸等等;方法技术方案的技术特征可以是工艺、步骤、过程,所涉及的时间、温度、压力以及所采用的设备和工具等等。

各个技术特征之间的相互关系也是技术特征。

发明可以分为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

产品发明包括所有由人创造出来的物品做出的发明,是一项以物质形式出现的发明,如机器、仪表、新材料、新物质等。

方法发明包括所有利用自然规律的方法,又可以分为制造方法和操作使用方法两种类型,是一项以程序的过程形式出现的发明,如产品的制造加工工艺、产品的使用方法、化学方法、生物方法等。

专利法保护的发明也可以是对现有产品或方法的改进。

绝大多数发明都是对现有技术的改进,例如对某些技术特征进行新的组合,对某些技术特征进行新的选择等,只要这些组合或选择产生了新的技术效果,就是可以获得专利保护的发明。

实用新型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是针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可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专利法中对实用新型的创造性和技术水平要求较发明专利低,但实用价值大,在这个意义上,实用新型有时会被人们又称小发明或小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与发明专利的相同之处
实用新型专利与发明专利的相同之处在于,实用新型也必须是一种技术方案,而不能是抽象的概念或者理论表述。

实用新型与发明的不同之处
第一,实用新型只限于具有一定形状的产品,不能是一种方法,例如生产方法、试验方法、处理方法和应用方法等,也不能是没有固定形状的产品,如药品、化学物质、水泥等;
第二,对实用新型的创造性要求不太高,而实用性较强。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专利法所称的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它是指通过发明人的构思,利用自然规律创造出的针对各种技术问题的新的解决方案。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还规定:“专利法所称的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也就是说,实用新型专利是对机器、设备、装置、用具或器件的形状、构造或其结合提出新的方案,并且该新的方案能够在工业上制造出具有实用价值或实际用途的产品。

实用新型专利同发明专利相比
一是实用新型与形状有关,保护范围窄;
二是发明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的条件,而实用新型只需“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的条件。

实用新型的创造性水平要求比发明低,因此,有人把实用新型专利称为“小发明”专利,把取得专利的实用新型称为“小专利”。

《专利法》对实用新型的专利申请规定了比发明专利简化的审批程序。

在收费方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应缴纳的各种费用比申请发明专利应缴纳的各种费用低,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限比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短。

一项发明同时申请发明、实用新型专利
1、一项发明创造可同时获得两项专利授权吗?答案是否定的。

我国《专利法》第9条规定“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使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


以上专利法规定,也就是说,一项发明创造最终只能拥有一项专利授权。

2、一项发明创造可以同时申请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吗?答案是肯定的。

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常常没有严格的界限,除无固定形态的产品(如药物配方)、方法、只能申请发明专利外,大部分的产品技术可同时申请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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