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权利要求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什么?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什么?一、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什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指专利权法律效力所涉及的发明创造的范围。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
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的法律文件是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外观设计的照片或图片。
我国专利法第56条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作了原则性规定:一是保护范围以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二是说明书和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
《专利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
外观设计专利权以表示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
说明书及其附图内容可以用于解释其权利要求。
不能把权利要求书中没有记载的内容,而在说明书或者附图中已记载的特征列入保护范围。
二、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是多长时间?在我国,不同类型的发明创造保护期限有所不同。
发明专利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之日起计算。
虽然专利法第42条规定的专利权期限是自申请日起计算,但这只是专利权期限的计算起点,并不表示专利权从申请日就开始有效了。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专利权均自授权公告之日起生效。
由于专利申请必须经过专利局的审查才有可能获得专利权,因此从申请日到专利局对专利申请作出授权公告需要一定时间,这样,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所实际能得到法律保护的有效时期一定少于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专利权人所实际能得到法律保护的有效时期一定少于10年。
关于专利保护,其实这是一个很广泛的概念,毕竟不同领域中专利保护方式也存在或多或少的差异。
申请专利的过程是很繁琐的,同时也是很漫长的。
因此,我国《专利法》中就规定了,对专利的保护从申请之日开始计算。
不过一般专利权都是从授权公告之日开始生效的。
权利要求书应当有哪些要求

权利要求书应当有哪些要求依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专利权利要求书的要求包括:应当记载发明或者实⽤新型的技术特征;权利要求书有⼏项权利要求的,应当⽤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等。
关于权利要求书应当有哪些要求的问题,下⾯由店铺⼩编为你详细解答。
⼀、权利要求书应当有哪些要求1、专利权利要求书的要求如下:(⼀)权利要求书应当记载发明或者实⽤新型的技术特征。
(⼆)权利要求书有⼏项权利要求的,应当⽤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
(三)权利要求书中使⽤的科技术语应当与说明书中使⽤的科技术语⼀致,可以有化学式或者数学式,但是不得有插图。
除绝对必要的外,不得使⽤如说明书……部分所述”或者如图……所⽰”的⽤语。
(四)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可以引⽤说明书附图中相应的标记,该标记应当放在相应的技术特征后并置于括号内,便于理解权利要求。
附图标记不得解释为对权利要求的限制。
2、法律依据:《中华⼈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条权利要求书应当记载发明或者实⽤新型的技术特征。
权利要求书有⼏项权利要求的,应当⽤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
权利要求书中使⽤的科技术语应当与说明书中使⽤的科技术语⼀致,可以有化学式或者数学式,但是不得有插图。
除绝对必要的外,不得使⽤如说明书……部分所述”或者如图……所⽰”的⽤语。
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可以引⽤说明书附图中相应的标记,该标记应当放在相应的技术特征后并置于括号内,便于理解权利要求。
附图标记不得解释为对权利要求的限制。
⼆、办理专利权利恢复的条件1、当事⼈因不可抗拒的事由⽽延误了专利法或者专利法实施细则所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政部门所指定的期限,造成权利丧失的,⾃障碍消除之⽇起2个⽉内,但是最迟⾃期限届满之⽇起2年内,可以向专利局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说明理由并附具有关证明⽂件,请求恢复其权利。
2、当事⼈因其他正当理由⽽耽误了期限,造成权利丧失的,可以⾃收到专利局通知之⽇起2个⽉内向专利局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并说明理由,请求恢复其权利。
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2章节-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

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2章节-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二章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第二章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1.引言根据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一件发明专利申请应当有说明书(必要时应当有附图) 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一件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有说明书(包括附图) 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
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是记载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及确定其保护范围的法律法26.3 文件。
说明书及附图主要用于清楚、完整地描述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理解和实施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
法26.4 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根据专利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
本章对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的主要内容及撰写要求作了适用于所有技术领域的一般性规定。
涉及计算机程序以及化学领域专利申请的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的若干具体问题,适用本部分第九章和第十章的规定。
2.说明书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分别对说明书的实质性内容和撰写方式作了规定。
2.1说明书应当满足的要求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
说明书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的清楚、完整的说明,应当达到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的程度。
也就是说,说明书应当满足充分公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要求。
关于“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 的含义,适用本部分第四章第2.4节的规定。
2.1.1清楚法26.3 说明书的内容应当清楚,具体应满足下述要求:(1)主题明确。
说明书应当从现有技术出发,明确地反映出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想要做什么和如何去做,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确切地理解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要求保护的主题。
换句话说,说明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以及解决其技术问题采用的技术方案,并对照现有技术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张晓都)(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的若干问题

“圆钢旋风剥皮机”实用新型专利的权利要求书
1,一种圆钢旋风剥皮机,主要包含有床身、夹紧传动装臵、 刀具装臵及走刀机构,其特征在于: A,夹紧传动装臵主要包含有一头端圆钢夹持拉动小车、一 尾端圆钢夹持送进小车和一进给传动机构; B,刀具装臵是一种由马达驱动旋转的组合刀盘,该组合刀盘 的中心设有供圆钢通过的中心通孔,刀具设臵在组合刀盘盘面上 的刀盘滑槽中; C,所说尾端圆钢夹持送进小车设臵在刀具装臵的一侧,头 端圆钢夹持拉动小车设臵在刀具装臵另一侧,并且,头端圆钢夹 持拉动小车和尾端圆钢夹持送进小车均与进给传动机构相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圆钢旋风剥皮机,其特征在于:在组 合刀盘的盘面上对称地设有四组车刀。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圆钢旋风剥皮机,其特征在于:所 说进给传动机构是一种主要由链轮、链条和一牵引机构构成的链 式传动机构,一链条啮接在位于两侧的链轮上,头端圆钢夹持拉 动小车和尾端圆钢夹持送进小车均各通过一挂钩可与链条相连接, 牵引机构与一侧的链轮相连接。
“用于汽车之浮突型发光体构造”实用新型 专利侵权纠纷案 杨长安是名称为‚用于汽车之浮突型发光体 构造‛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人。该专利的独立 权利要求1记载:一种用于汽车之浮突型发光体 构造,其特征在于有一不透光的表板(1),表 板上依预定的图案或字型(201)设若干贯穿的 槽孔(10);有一由透光材质一体成型的透光体 (2),其表面依预定的图案或字型设成浮突体 (20),该浮突体与槽孔相对应且能穿入槽孔, 而其底面四周则以突出的边缘框(22)围出一浅 槽(21),以供放臵一薄片型冷光板(4);浅 槽的表面由一盖板(3)所嵌入而覆盖,夹压冷 光板于其间。杨长安向法院提起诉讼,指控宜兰 公司制造、销售系争冷光踏板侵犯其专利权。专 利说明书附图1、4及被控侵权产品照片如下: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从属权利要求怎样撰写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从属权利要求怎样撰写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从属权利要求应当包括引用部分和限定部分。
引用部分:写明引用的权利要求的编号及其主题名称;限定部分: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附加的技术特征。
关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从属权利要求怎样撰写的问题,下面由我为你详细解答。
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从属权利要求怎样撰写1、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从属权利要求应当包括引用部分和限定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撰写:(一)引用部分:写明引用的权利要求的编号及其主题名称;(二)限定部分: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附加的技术特征。
从属权利要求只能引用在前的权利要求。
引用两项以上权利要求的多项从属权利要求,只能以择一方式引用在前的权利要求,并不得作为另一项多项从属权利要求的基础。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从属权利要求应当包括引用部分和限定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撰写:(一)引用部分:写明引用的权利要求的编号及其主题名称;(二)限定部分: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附加的技术特征。
从属权利要求只能引用在前的权利要求。
引用两项以上权利要求的多项从属权利要求,只能以择一方式引用在前的权利要求,并不得作为另一项多项从属权利要求的基础。
二、专利权人的权利1、自己实施其专利的权利,即自己享有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和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的行为。
2、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的权利,被许可方取得相应的专利实施权并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
按照被许可人取得实施权的范围和权限,可以将专利实施许可分为如下几种类型:(1)独占实施许可,简称独占许可,即指在一定的时间和有效地域范围内,被许可人享有独占的实施权,专利权人不得向其他人许可实施该专利,而专利权人本人也不得实施该专利;(2)排他实施许可,简称排他许可或独家许可,即指在一定的时间和有效地域范围内,专利权人仅许可被许可人实施该专利权,不得许可其他人实施该专利,但专利权人本人可以实施该专利;(3)普通实施许可,亦称普通许可,即指在一定的时间和有效地域范围内,专利权人在许可被许可人实施该专利权权的同时,还可以许可其他人实施该专利,专利权人本人也可以实施该专利;(4)交叉实施许可,简称交叉许可或互换实施许可,即指两个专利权人之间相互许可对方实施自己的专利;(5)分实施许可,简称分许可,即专利权人许可被许可人实施其专利,同时授权被许可人有权许可第三人实施该专利。
专利权利要求书

权利要求书
注意事项
一、申请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应当提交权利要求书,一式一份。
二、权利要求书应当打字或者印刷,字迹应当整齐清晰,呈黑色,符合制版要求,不得涂改,字高应当在
3.5毫米至
4.5毫米之间,行距应当在 2.5毫米至3.5毫米之间,权利要求书首页用此页,续页可使
用同样大小和质量相当的白纸。
纸张应当纵向使用,只限使用正面,四周应当留有页边距:左侧和顶部各25毫米,右侧和底部各15毫米。
三、权利要求书应当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清楚和简要地表述请求保护的范围。
权利要求书
有几项权利要求时,应当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编号前不得冠以“权利要求”或者“权项”等词。
四、权利要求书中使用的科技术语应当与说明书中使用的一致,可以有化学式或者数学式,必要时可以有
表格,但不得有插图。
不得使用“如说明书……部分所述”或者“如图……所示”等用语。
五、每一项权利要求仅允许在权利要求的结尾处使用句号。
六、权利要求书应当在每页下框线居中位置顺序编写页码。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一)权利要求书是确定保护范围的重要根据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属于无形财产权,专利权人不能实际占有,所以不能依发明创造本身来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而应当以权利要求书界定。
但是对于权利要求书应如何理解,是严格依照其文字、措辞进行解释,还是以文字、措辞为主,兼顾其它?对此,各国大体有三种做法:1 周边限定原则根据这个原则,权利要求书是专利保护的范围,应严格依照其文字内容进行解释。
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是专利保护的最大限度。
在一般情况下,解释保护范围要比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稍窄一些。
美国采此原则。
2 中心限定原则根据这个原则,权利要求书是专利保护的范围,但认为在解释权利要求时,完全不应拘泥于权利要求书的文字记载,而应该以权利要求书作为中心,全面考虑发明的目的、性质以及说明书和图纸,将中心四周一定范围内的技术也应包括在专利保护范围内。
德国过去采此原则。
3 折衷原则欧洲专利公约及参加该公约的各国都采用此原则。
这种原则认为,专利的保护范围应根据权利要求的内容来确定,说明书和附图应当用来解释权利要求。
这个规定既给专利权人以公正地保护,又给第三者以合理的确定性,比较合理。
我国专利法采取了第三种原则,《专利法》第56条第1款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
依此规定,在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时,应注意以下几点:第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应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而不是以权利要求的文字或者措辞为准。
这也就是说,权利要求是确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保护范围的直接依据。
在这一点上,说明书和附图处于从属地位。
一项技术构思尽管在说明书或者附图中有所体现,但如果在权利要求书中没有记载的,就不在保护范围之内。
说明书本身不能确定保护范围。
第二,权利要求只是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说明书所记载的必要构成事项的简洁表述。
因此,为了搞清楚权利要求所表示的实质内容,应当参考和研究说明书和附图,以了解发明或实用新型的目的、作用和效果。
专利权利要求书书写要求

权利要求书书写要求权利要求书是申请文件最核心的部分,是申请人向国家申请保护他的发明创造及划定保护范围的文件,一旦批准,就具有法律效力。
因此,撰写好权利要求书直接涉及申请人的利益,十分重要。
(1)权利要求书的一般要求a.应当简要、清楚、完整地列出说明书中所描述的所有新的技术特点。
否则,就会缩小专利保护范围。
说明书中没有涉及到的内容,也就不能写入权利要求,因为要求保护的范围必须得到说明书的支持。
b.权利要求书中使用的技术名词、术语应与说明书中一致。
权利要求书中可以有化学式、数学式,但不能有插图。
除有绝对必要,不得引用说明书和附图,即不得用“说明书中所述的…”“或如图三所示的……”方式撰写权利要求书。
为了表达清楚,权利要求书可以引用设备部件名称和附图标记。
c.一项权利要求要用一句话来表达,中间可以有逗号、顿号,不能有分号和句号。
以强调其意思不可分割的单一性和独立性。
d.权利要求只讲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不允许陈述发明或实用新型的目的、功能等.e.权利要求又分为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两种。
独立权利要求应从整体上反映出发明或实用新型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全部的必要技术特征,它本身可以独立存在。
从属权利要求是引用独立权利要求或引用包括独立权利要求在内的几项权利要求的全部技术特征,又含有若干新的技术特征的权利要求,从属权利要求必须依从于独立权利要求或者在前的从属权利要求。
f.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只应当有一项独立权利要求。
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符合合案申请要求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可以有两项以上的独立权利要求。
每一个独立权利要求可以有若干个从属权利要求。
有多项权利要求的应当甩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
编号时独立权利要求应排在前面,它的从属权利要求紧随排在后面。
(2)权利要求书的写法a.权利要求书顶端不用书写发明或实用新型名称,可以直接书写第 1 项独立权利要求,它的从属权利要求从上往下顺序排列。
有两项以上独立权利要求的,则各自的从属权利要求应分别写在各独立权利要求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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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在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确定上采用的是折中原则。
下面来看看对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权利要求的解释。
2001年6月19日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17条进一步明确规定:“专利法第56条第1款所称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是指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应当以权利要求书中明确记载的必要技术特征所确定的范围为准,也包括与该必要技术特征相等同的特征所确定的范围。
等同特征是指与所记载的技术特征以基本相同的手段,实现基本相同的功能,达到基本相同的效果,并且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无需经过创造性劳动就能够联想到的特征。
”正式在专利侵权认定中引入了“等同原则”。
1、权利要求的解释对象
专利独立权利要求从整体上反映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技术方案,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其保护范围与从属权利要求相比最大。
因此,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时,一般以保护范围最大的专利独立权利要求作出解释。
根据《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解释》第1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权利人主张的权利要求,依据专利法第59条第1款的规定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权利人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变更其主张的权利要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权利人主张以从属权利要求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的,人民法院应当以该从属权利要求记载的附加技术特征及其引用的权利要求记载的技术特征,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
2、对权利要求的解释方法
(1)在对权利要求进行解释时,应当根据权利要求的记载,结合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阅读说明书及附图后对权利要求的理解,确定权利要求的内容。
可以运用说明书及附图、权利要求书中的相关权利要求、专利审查档案进行解释。
说明书对权利要求用语有特别界定的,从其特别界定。
以上述方法仍不能明确权利要求含义的,可以结合工具书、教科书等公知文献以及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的通常理解进行解释。
(2)对于权利要求中以功能或者效果表述的技术特征,人民法院应当结合说明书和附图描述的该功能或者效果的具体实施方式及其等同的实施方式,确定该技术特征的内容。
对于仅在说明书或者附图中描述而在权利要求中未记载的技术方案,权利人在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中将其纳入专利权保护范围的,不予支持。
(3)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在专利授权或者无效宣告程序中,通过对权利要求、说明书的修改或者意见陈述而放弃的技术方案,权利人在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中又将其纳入专利权保护范围的,不予支持。
电商申诉没依据,拿不到政策补贴扶持,产品被山寨后五竞争力。
如果未登记专利权就会遇到这些问题,想要避免这些问题就需要申请专利。
在电商平台产品抄袭的侵权投诉中就可以提供专利证书了,在工业设计、3D打印等创新行业就可以申请专利补助,产品被山寨也不怕,有利地让产品成为市场卖店,且能拒绝同行抄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