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表决权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表决权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表决权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表决权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表决权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表决权《公司法》对股东行使表决权作了一些原则规定。
1、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股东会会议上行使表决权,传统的做法是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
这对出资多的大股东是有好处的,而且看起来也公平合理,所以叫资本多数决原则。
但是这种方式也存在缺点,有时候会损害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或者造成股东会出现独断专行,不利于公司的民主决策。
因此公司法规定公司章程可以另行规定行使表决权的方式。
这就给公司股东以比较大的自治权,股东在股东会上行使表决权可以按照制订的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方法行使,而不必按出资比例行使。
这对公司完善治理结构有很大好处。
2、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这项规定更大地赋予公司自治,除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外,公司有权对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自主制订各项规定,法律一般不主动干预。
体现私法自治的精神。
也为公司根据自己的特点设置有企业自身特色的股东会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进行了法律上的肯定。
3、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会的一些涉及公司的重大决议,会对公司内、外的当事人的利益产生重大影响,甚至有重大风险,以至给社会带来一系列的后果,因此有必要对这类行为作严格规定,从而使公司谨慎行事,对此法律作了强制性的规定,规范这类行为,对通过这类行为的股东会的决议设计了更高的标准。
这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存续有很好的帮助。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表决权的法律规定1.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总额按照一定的标准划分为若干均等的份额,所以,每一股的资本额都是相等的,其权利也一律平等。
为方便计算,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2.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论文 比较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异同

比较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异同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我国公司的两种主要形式,是目前我国经济社会中的主题单位,它们的发展直接推动了在我国经济的发展,有它们的不同点,也有共同点.本文试从以下几个方面论述两种公司的异同。
一、关于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的理解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符合法律规定的股东出资组建,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三、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不同点1、特征上的不同有限责任公司:①每个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②以出资证明书证明股东出资份额;③不能发行股票,不能公开募股;④股东的出资不能随意转让;⑤财务不必公开。
股份有限公司:①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②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③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④股票可以自由转让;⑤财务公开。
2、设立条件的不同有限责任公司:①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为2~50人;②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根据行业不同而定);③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④有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字样,并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⑤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①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5人以上的发起人,其中必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②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③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④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⑤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⑥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3、出资额大小的不同有限责任公司: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人民币30万元;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人民币10万元。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三会”对比

职权
会议类型 定期会议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视;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
酬事项
一般的股份有限公司同左。
3、审议批准“2报告、4方案“:
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除左侧权利外,还有以下特别职权:
(1)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1、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会议类型及频率
决议规则 记录签名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1、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2、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3、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 同左 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4、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制订方案”,提交股东会表决通过
以后的股东(大)会会议
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2、董事会或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不履行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
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能召集和主持的,连 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
的公司监事召集和主持。
召集和主持。
3、监事会或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自行召集
一人一票 除《公司法》另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可以设经理 经理应当列席董事会会议 ——
同左 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不是出席会议的董事) 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应当设经理 经理应当列席董事会会议 应当设立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成员不得少于3人(≥3人) 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应当不少于5人
股东会的表决权和股东表决权的行使方式

股东会的表决权和股东表决权的行使方式这篇股东表决权的行使方式股东会的表决权是一篇神奇的文章,当你看到股东表决权的行使方式股东会的表决权的时候,说明你的好运即将来临,为你加油!✅股东表决权的行使规则是什么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原则上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四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2、法律分析:股东表决权行使原则为一股一表决权原则。
依股份平等原则,每一股份所蕴含的表决权和表决力是完全平等的,为便于计算和比较诸股东表决权之大小,遂有一股一表决权原则之承认。
3、第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的表决,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章程可以自由作出约定。
持有1/10表决权即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议。
持有1/10表决权即可召集和主持股东会。
4、在股东权益中,对股东最有价值的是股利分配请求权和董事、监事选举权,前者可以满足股东的经济需要,后者则可满足股东对公司经营阶层的人事控制需要。
而这两种权利的实现必须以股东表决权的行使为前提。
公司法中表决权的行使方式有哪些公司法中表决权的行使方式有:一人一票和一人多票结合的方式;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一人一票的表决方式;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其他方式。
公司法中表决权的行使方式有哪些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公司法》规定,股东会作出决议时,按股东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一人一票的表决方式。
《公司法》规定,董事会在议事时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式。
法律分析: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一人一票。
一人一票并经全体过半数通过。
累计投票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分析: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如甲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可以规定“股东会分红方案,采取一人一票的表决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制度比较

比较内容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责任承担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
股东以其认购的出资额为限
营业执照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 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 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可回购公司股票的情形:
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
(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股权收购、
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回购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3)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
(4)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
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10)修改公司章程;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特别决议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 增加 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 合并、 分立、 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的决议,需2/3以上表决权通过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 增加或 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 并、分立、 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 议,需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上市公司担保、购买、 出售资产超总资产30%)
创立大会
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
召集和主持。
发行的股份超过招股说明书规定的截 止期限尚未募足的, 或者发行股份的股 款缴足后,发起人在三十日内未召开创 立大会的, 认股人可以按照所缴股款并 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要求发起人返 还。创立大会由发起人、认股人组成。 发起人应当在创立大会召开十五日前
股东会会议的表决规则

股东会会议的表决规则股东会会议是公司治理中的重要环节,会议的表决规则对于公司的决策和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下面将从股东会会议的表决规则、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三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表决规则股东会会议的表决规则是指在会议中进行决策时所遵循的一系列规定和程序。
一般而言,股东会的表决规则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每个股东拥有一票:无论股东持有的股份多少,每个股东在会议中都应有平等的表决权。
这体现了股东的平等地位和权益保护原则。
2.简单多数原则:一般情况下,股东会的决策采用简单多数原则,即得票数超过半数的决议通过。
这是一种常见的表决规则,能够确保决策的有效性和合理性。
3.特殊事项的表决要求:对于一些重大事项或涉及公司根本利益的决策,可能会设置特殊的表决要求,如超过三分之二的股东同意才能通过。
这样的规定可以增加决策的谨慎性和权威性。
二、表决方式股东会会议的表决方式有多种形式,常见的有以下几种:1.现场投票:会议现场通过举手、站起等方式进行表决。
这种方式直观简单,能够及时反映出股东的意愿。
2.书面投票:会议前或会议过程中,股东以书面形式提交自己的表决意见。
这种方式方便股东进行思考和表达,尤其适用于复杂的议题。
3.电子投票:利用互联网技术,在线进行投票。
这种方式省去了时间和空间上的限制,方便股东参与表决。
三、表决结果会议的表决结果是根据股东的表决意见统计得出的。
一般而言,表决结果有以下几种可能:1.决议通过:当达到规定的表决要求时,决议被认为通过。
这意味着会议的决策被确认并将被执行。
2.决议未通过:当未达到规定的表决要求时,决议被认为未通过。
这意味着相关的决策不能执行,需要重新讨论或修改。
3.弃权:有些股东可能选择弃权,即不参与表决。
弃权通常不影响决策结果,但会反映出股东对该议题的态度。
股东会会议的表决规则是确保公司治理有效运作的重要环节。
通过明确的表决规则、灵活多样的表决方式以及准确无误的表决结果,可以保证股东会议的决策合法、公正和科学,为公司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决策基础。
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区别

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是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以下为发起人,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
全部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票(或股权证)筹集资本,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企业法人。
其主要特征是:公司的资本总额平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每一股有一表决权,股东以其持有的股份,享受权利,承担义务。
股份有限公司从本质上讲只是一种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而已。
由于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只能在50人以下,这就限制了公司筹集资金的能力。
而股份有限公司则克服了这种弊端,将整个公司的注册资本分解为小面值的股票(一般是人民币一元,当然也有例外:2000年,李嘉诚曾经购买过一个不知名公司发行的一股股票,总价是1500万港币,从而将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总数提到到5股),可以吸引数目众多的投资者,特别是小型投资者。
由于股份有限公司的特点,使得它在组织管理上有很多不同于有限责任公司的地方。
一、注册资本:同样指登记的实收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二、组织机构由三部分组成:①股东大会及其选出的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
②总经理及其助手组成公司的执行机构。
③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
股东的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公司法规定,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或者1/2以上通过——在中国这种情况下,大量以投机为目的的股民根本不关心企业具体经营情况,更不要说自己出钱去参加股东大会,这样就为大股东操纵表决创造了条件;另一点区别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可以自由转让股份,不需要经过其他人同意;三、董事会和经理:这里和有限责任公司基本相同;董事长是公司的法人代表,经理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同时,董事应当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1、概念有限责任公司:(1)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2)证明股东出资的凭证为出资证明书。
(3)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不能发行股票。
股份有限公司:(1)公司全部资产分成等额股份。
(2)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3)股份转让自由,一般不受限制。
2设立条件区别有限责任公司:(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
(5)有公司住所。
股份有限公司:(1) 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 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500 万元。
(3) 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 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5) 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 有公司住所。
3、股东会与股东大会有限责任公司:(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2)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 以上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3)首次股东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除首次会议外,董事会召集、主持。
(4)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5)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6)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解散、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 必须经代表 2/3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份有限公司:(1)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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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表决权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表决权
《公司法》对股东行使表决权作了一些原则规定。
1、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股东会会议上行使表决权,传统的做法是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
这对出资多的大股东是有好处的,而且看起来也公平合理,所以叫资本多数决原则。
但是这种方式也存在缺点,有时候会损害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或者造成股东会出现独断专行,不利于公司的民主决策。
因此公司法规定公司章程可以另行规定行使表决权的方式。
这就给公司股东以比较大的自治权,股东在股东会上行使表决权可以按照制订的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方法行使,而不必按出资比例行使。
这对公司完善治理结构有很大好处。
2、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这项规定更大地赋予公司自治,除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外,公司有权对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自主制订各项规定,法律一般不主动干预。
体现私法自治的精神。
也为公司根据自己的特点设置有企业自身特色的股东会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进行了法律上的肯定。
3、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会的一些涉及公司的重大决议,会对公司内、外的当事人的利益产生重大影响,甚至有重大风险,以至给社会带来一系列的后果,因此有必要对这类行为作严格规定,从而使公司谨慎行事,对此法律作了强制性的规定,规范这类行为,对通过这类行为的股东会的决议设计了更高的标准。
这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存续有很好的帮助。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表决权的法律规定
1.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总额按照一定的标准划分为若干均等的份额,所以,每一股的资本额都是相等的,其权利也一律平等。
为方便计算,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2.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需要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表决,而这种表决是对股东之间权益的配置,而公司所持本公司的股份,并不涉及股东之间权益的分配问题,所以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