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培训机构薪酬制度
培训机构薪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培训机构薪金管理,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升培训机构整体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培训机构全体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激励的原则。
第二章薪金构成第四条员工薪金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补贴、奖金等构成。
第五条基本工资: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本培训机构实际情况,确定基本工资标准。
第六条岗位工资:根据员工岗位等级、职责、能力等因素确定岗位工资。
第七条绩效工资:根据员工工作业绩、团队贡献、客户满意度等因素确定绩效工资。
第八条补贴:包括交通补贴、通讯补贴、餐补、住房补贴等,具体标准根据国家规定和本培训机构实际情况确定。
第九条奖金:包括年终奖、项目奖金、特殊贡献奖等,根据员工工作表现和团队业绩确定。
第三章薪金调整第十条薪金调整分为定期调整和特殊调整。
第十一条定期调整:根据国家政策、行业薪酬水平、本培训机构经营状况等因素,每年进行一次薪金调整。
第十二条特殊调整:因员工岗位变动、工作表现突出、晋升等特殊情况,可进行特殊薪金调整。
第四章薪金发放第十三条薪金发放时间为每月固定日期,具体日期由本培训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四条薪金发放方式:采用银行转账、现金发放等形式,具体方式由本培训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五章薪金保密第十五条员工薪金属于个人隐私,本培训机构对员工薪金信息严格保密。
第十六条未经员工本人同意,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泄露员工薪金信息。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本培训机构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九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本培训机构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订。
通过以上制度,本培训机构旨在确保员工薪金合理、公平、透明,激发员工工作热情,提高员工满意度,为培训机构的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教育培训机构薪酬绩效管理制度完整版

教育培训机构薪酬绩效管理制度完整版一、引言教育培训机构作为一个专业的教学机构,为了更好地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提高整体业绩,必须建立完善的薪酬绩效管理制度。
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薪酬和绩效的公平和可持续发展,同时增强员工对公司的归属感和认同感,提高工作效率和整体竞争力。
二、薪酬管理1.薪酬构成薪酬构成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津贴和福利等。
其中,基本工资是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表现确定的,绩效奖金是根据个人和团队的绩效指标评价结果来发放,津贴和福利是公司为员工提供的额外福利待遇。
2.薪酬调整薪酬调整分为定期调整和非定期调整。
定期调整一般每年进行一次,根据员工的岗位等级、工作表现和市场薪酬水平等因素进行适当的调整。
非定期调整则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和员工的表现情况进行,如公司业绩好可以给予员工额外奖励。
3.薪酬保密公司要求员工对自己的薪酬信息保密,并不得向外界泄露。
违反保密规定的员工将承担相应的纪律处分。
三、绩效管理1.目标设定公司将根据部门和个人的实际情况设定明确的工作目标,目标要具体、可衡量和可达成,以促使员工明确工作方向,提高工作效率。
2.考核评估公司将根据设定的工作目标和绩效指标进行定期的考核评估。
考核评估一般分为年度考核和季度考核,评估结果将作为绩效奖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3.绩效奖金绩效奖金根据考核评估的结果进行发放,绩效优秀的员工将获得更高的奖励。
公司将绩效奖金发放与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出色的业绩直接相关,以激励员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4.培训发展公司将为员工提供持续的培训和发展机会,帮助员工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
员工主动参加培训的情况将被纳入绩效评估的重要考虑因素。
四、绩效考核1.考核方式公司将采用综合考核和360度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绩效考核。
综合考核将主要以员工的工作表现和目标达成情况为评价指标,360度评估将从员工的直接上级、下级、同事和客户等多个角度对员工进行评估。
2.考核标准公司将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特点,制定相应的考核标准。
培训机构薪酬制度全

培训机构薪酬制度全一、培训机构薪酬制度概述培训机构作为一个独立的教育主体,其薪酬制度在员工管理和激励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个完善的薪酬制度可以帮助培训机构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效率,促进员工的专业发展和个人成长。
本文将从培训机构薪酬制度设计的一般原则、具体内容和实施方法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培训机构薪酬制度设计的一般原则1.公平公正原则薪酬制度设计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原则,尊重员工的辛勤劳动和贡献,确保薪酬分配公平合理。
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公平的绩效评价体系,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程度确定薪酬水平。
2.激励激励原则薪酬制度应当设置激励机制,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培训机构可以采取绩效奖金、岗位晋升、培训补贴等方式提高员工的工作动力,促进员工的个人成长和专业发展。
3.灵活奖励原则薪酬制度应当具有灵活性和适应性,能够根据员工的不同需求和特点进行个性化奖励。
培训机构可以制定多元化的激励政策,满足员工的多样化需求,提高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和忠诚度。
4.安全稳定原则薪酬制度应当具有安全稳定性,确保员工的基本生活和工作需求得到保障。
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提供员工的各项福利待遇,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和安全。
三、培训机构薪酬制度的具体内容1.基本工资制度培训机构应当根据员工的岗位等级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基本工资水平,并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适时进行调整。
基本工资应当具有确定性和稳定性,保障员工的生活需求。
2.绩效奖金制度培训机构可以根据员工的绩效评价结果设定绩效奖金,对表现优秀的员工进行奖励。
绩效奖金可以作为一种有力的激励机制,帮助员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3.岗位晋升制度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岗位晋升机制,为员工提供晋升的机会和平台。
晋升制度应当依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能力水平确定,激励员工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
4.培训补贴制度培训机构可以为员工提供培训补贴,支持员工参加各种专业培训和学习活动。
培训机构薪酬管理制度范本

培训机构薪酬绩效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适应教育行业发展特点的薪酬绩效管理制度,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促进机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构所有在岗员工,旨在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结构,体现按劳分配、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三条本机构薪酬绩效管理遵循竞争性、激励性、公平性和合法性原则,以吸引和留住人才,提高整体竞争力。
第四条薪酬结构由基本工资、绩效奖金、福利津贴等部分组成,根据不同岗位、不同职级设定不同的薪酬比例,基本工资占有一定比重,体现刚性,而绩效奖金则根据绩效结果浮动,体现激励性。
二、基本工资第五条基本工资是根据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同行业薪酬水平及机构财务状况等因素确定的,满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保证员工基本生活需要。
第六条基本工资的设定应遵循市场原则,参照同行业、相似职位的薪酬标准,确保机构的薪酬竞争力。
三、绩效奖金第七条绩效奖金是根据员工的工作绩效、业务成果及机构目标完成情况来确定的,体现多劳多得的原则。
第八条绩效奖金的评定应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体系,确保绩效考核的公正、公平和透明。
绩效考核周期分为季度、年度,根据考核结果发放相应的绩效奖金。
第九条高层管理人员绩效奖金占整个薪酬结构的40%-50%,中层管理人员占20%-30%,基层员工占10%-20%,以激发各层级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四、福利津贴第十条福利津贴包括五险一金、年终奖、节假日福利等,按照国家和地方政策及机构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五险一金是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机构应依法为员工缴纳。
第十二条年终奖是根据机构年度业绩及员工绩效考核结果发放的,体现员工一年来对机构的贡献。
第十三条节假日福利包括春节、中秋、端午等传统节日的慰问金或礼品,体现机构对员工的关爱。
五、调薪及晋升第十四条调薪有依据,应结合地区经济发展、同行业薪酬水平、机构财务状况及员工绩效等因素进行调整。
幼儿培训机构薪酬制度范本

幼儿培训机构薪酬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幼儿培训机构员工的合法权益,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教育服务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薪酬制度。
第二条本薪酬制度适用于幼儿培训机构的全体员工。
第三条本薪酬制度的原则是:公平、公正、竞争、激励。
第四条幼儿培训机构应根据本薪酬制度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二、薪酬构成第五条幼儿培训机构的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补贴和奖金构成。
第六条基本工资是根据员工的岗位、工作年限和学历等因素确定的。
第七条岗位工资是根据员工的岗位责任和难度等因素确定的。
第八条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的工作业绩和贡献等因素确定的。
第九条补贴包括交通补贴、通讯补贴等,根据员工的工作需要和机构的规定确定。
第十条奖金包括年终奖、优秀员工奖等,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机构的规定确定。
三、薪酬发放第十一条幼儿培训机构的薪酬按月发放,每月固定日期为发放日。
第十二条员工工资的发放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机构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员工工资的调整应根据机构的经济状况和员工的工作表现等因素综合考虑。
四、薪酬管理第十四条幼儿培训机构应建立健全薪酬管理制度,加强对薪酬的管理和监督。
第十五条幼儿培训机构应定期对薪酬制度进行评估和调整,以适应市场和社会的变化。
第十六条员工对薪酬制度有异议的,可以向机构的管理部门提出申诉,管理部门应认真处理并及时回复。
五、附则第十七条本薪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八条本薪酬制度的解释权归幼儿培训机构所有。
第十九条幼儿培训机构可根据本薪酬制度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幼儿培训机构的薪酬制度是保障员工权益、激励员工工作的重要手段,各机构应根据自身的情况制定合适的薪酬制度,并认真执行,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服务质量。
培训机构年度薪酬制度范本

培训机构年度薪酬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培训机构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合理、具有竞争力的薪酬体系,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培训机构所有正式员工。
第三条本培训机构薪酬体系以职位(Position)、能力(Person)、业绩(Performance)和市场(Place)的4P理论为原则,实行绩效考核为基础的薪酬管理。
第四条本培训机构薪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机构的发展。
二、薪酬结构第五条本培训机构薪酬结构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福利津贴四部分。
第六条基本工资是根据员工的岗位性质、工作年限、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的,保障员工基本生活水平的工资。
第七条岗位工资是根据员工岗位的责任、难度、工作量等因素确定的,体现员工在机构内的价值和贡献。
第八条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的绩效考核结果确定的,体现员工的工作成果和贡献。
第九条福利津贴包括五险一金、年终奖、节日慰问、生日关怀等,体现机构对员工的关爱和福利保障。
三、薪酬确定与发放第十条薪酬确定原则:根据员工的职位、能力、业绩和市场情况,综合考虑员工在机构内的贡献和价值,确定员工的薪酬水平。
第十一条薪酬发放方式: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按月发放,绩效工资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福利津贴按相关规定发放。
第十二条薪酬调整: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市场状况和机构发展需要,适时进行薪酬调整。
四、绩效考核第十三条绩效考核是衡量员工工作成果和贡献的重要手段,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
第十四条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包括:工作质量、工作量、工作效率、团队协作、学习创新等方面。
第十五条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对应不同的薪酬激励措施。
五、特殊情况处理第十六条对于特殊岗位、特殊贡献的员工,经机构领导层批准,可以给予特殊的薪酬待遇。
第十七条对于违反机构规定、工作失职的员工,按照机构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必要时降低薪酬水平。
艺术培训机构薪酬制度范本

艺术培训机构薪酬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艺术培训机构的薪酬管理,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整体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艺术培训机构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薪酬制度。
第二条本薪酬制度适用于艺术培训机构全体员工,包括教师、行政人员、后勤人员等。
第三条本薪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以职位(Position)、能力(Person)、业绩(Performance)和市场(Place)的4P理论为依据,建立具有竞争力的薪酬体系。
第四条艺术培训机构薪酬主要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福利等组成。
二、基本工资第五条基本工资根据员工职位、工作年限、学历等因素确定。
第六条教师的基本工资由岗位工资、课时工资和职级工资组成。
行政人员、后勤人员的基本工资由岗位工资和职级工资组成。
第七条岗位工资根据不同职位设定一定的岗位系数,体现员工的工作性质和职责。
第八条课时工资根据教师所承担的课程数量和教学质量进行计算。
第九条职级工资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学历和能力等因素设定一定的职级系数。
三、绩效工资第十条绩效工资根据员工的工作业绩、工作质量、学生满意度等因素进行考核。
第十一条绩效工资的考核周期为学期,每学期末进行一次绩效考核。
第十二条绩效工资的发放标准根据考核结果分等级进行,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分别对应不同的发放比例。
四、奖金第十三条奖金主要包括年终奖、优秀教师奖、优秀员工奖等。
第十四条年终奖根据员工全年绩效考核结果和机构经济效益进行发放。
第十五条优秀教师奖根据教师的教学质量、学生评价和教学成果进行评选。
第十六条优秀员工奖根据员工的综合素质、工作表现和贡献进行评选。
五、福利第十七条艺术培训机构为员工提供五险一金、年终奖、节假日福利、培训学习等福利。
第十八条员工享受国家规定的带薪休假制度。
第十九条员工在工作中遇到特殊情况,可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申请补助。
六、其他第二十条本薪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培训机构财务薪酬制度范本

培训机构财务薪酬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培训机构财务薪酬行为,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培训机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培训机构财务薪酬制度应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建立与培训机构发展需要相适应的薪酬体系。
第三条培训机构财务薪酬制度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福利补贴和其他薪酬项目。
第四条培训机构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薪酬的政策法规,确保财务薪酬制度的合规性。
二、基本工资第五条基本工资是根据员工的职位、工作年限、学历等因素确定的,作为员工日常工作的主要报酬。
第六条基本工资的设定应考虑行业标准和培训机构的发展状况,保证员工的基本生活需求。
第七条员工的基本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绩效奖金第八条绩效奖金是根据员工的工作绩效、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等因素确定的,体现员工的工作价值和贡献。
第九条绩效奖金的考核周期分为季度、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奖金发放的依据。
第十条绩效奖金的发放应遵循公平、激励的原则,鼓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工作质量。
四、福利补贴第十一条福利补贴包括五险一金、带薪年假、节日慰问等,根据国家政策和培训机构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二条五险一金是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为员工缴纳。
第十三条带薪年假是指员工根据工作年限和实际工作需要,享受一定天数的带薪休假。
第十四条节日慰问是指在节日期间为员工发放一定的慰问金或礼品。
五、其他薪酬项目第十五条其他薪酬项目包括股权激励、项目奖金、特殊贡献奖等,根据培训机构的发展需要和员工贡献确定。
第十六条股权激励是指培训机构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职位和贡献等因素,给予一定比例的股权。
第十七条项目奖金是指员工在完成特定项目过程中,根据项目成果和贡献给予的奖金。
第十八条特殊贡献奖是指员工在工作中做出特殊贡献,为培训机构创造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时给予的奖励。
六、薪酬调整第十九条薪酬调整应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行业发展状况、培训机构经济效益等因素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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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金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薪金的确定、发放、调整、计算等行为,保护员工的合法收入,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本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制度自2018年1月1日开始实施
一、薪酬确定原则
为激发员工潜能,特制定具有竞争力的“基于绩效考核”的薪酬体系。
薪酬确定主要以职位(Position)、能力(Person)、业绩(Performance)和市场(Place),的“4P”理论为原则而设立。
二、薪资体系岗位职等设置
依据公司岗位设置情况,薪资体系岗位划分为三个职等,九个职级。
(详见岗位职级及工资明细表(三)
三、薪酬类别、适用范围及发放方式
(一)薪酬类别:中心薪酬分为年薪制和月薪制两类。
(二)适用范围:年薪制适用于总经理(总经理助理)以上级别的高级管理岗位与特殊岗位,其他岗位员工适用于月薪制。
(三)发放标准:
月薪制:按月发放
2、年薪制:
(1)年薪总额=固定工资(工资总额的70%)+效益奖金(工资总额的30%)
(2)发放办法
月工资=固定工资总额/12个月
效益奖金=效益奖金总额*效益奖金发放系数详见表(一)
根据年薪制效益奖金考核目标及依据按季度发放详见表(二)
年薪制效益奖金考核等级及发放标准(一)
年薪制效益奖金考核目标及依据(二)
一,薪酬构成
(一)等级薪资结构构成=底薪(70%基本薪资+30%绩效薪资)+工龄工资+孝心工资+提成薪资(营销类)+课时费(教师)+试听签约奖(教师)+补助(市场部)
(二)底薪薪资:为保证员工基本生活,根据员工所在岗位,结合员工职业背景、学历层次和个人综合能力等因素确定。
(三)绩效工资:公司通过绩效考核,评价员工工作业绩与表现,发放绩效奖金给予鼓励。
发放标准按公司《月绩效工资核算办法》执行。
(四)孝心工资:中心按照一定标准给员工的父母发放的工资,是代替员工尽孝道。
底薪薪资5%作为孝心工资基数,个人每月工资中提取孝心基数,中心补贴5%,孝心工资发放于父母姓名的银行卡中。
孝心工资计算方式=个人底薪薪资5%(个人当月薪资中提取)+中心补贴5%
例:员工底薪工资3000元,孝心工资基数为3000*5%=150元,个人月工资中提取150元,中心补贴150元,合计300元,发放于该员工父母的工资卡中。
岗位职级及工资明细表(三)
当店面完成当月销售业绩目标情况下。
销售提成分两部分,一部分为新会员签约提成,另一部分为续课提成
(1)新会员提成计算方式:
新会员销售金额销售目标以上提成薪资计算方式=月度个人销售金额*提成比例*个人提成比例(按阶梯累加);
(2)续课提成计算方式:
续课提成=续课金额*提成比例*个人提成比例
(3)销售月度个人销售提成比例:
例:
当店面完成当月目标时,按下面的提成比例,如该员工成交为4万时。
某顾问新会员月销售额4万
提成计算方式=4万*3%*70%=840元
提成发放,扣20%作为责任风险金,一年后分六个月开始发放,不累计下一年的提成。
例:
某员工一个月的提成总额为3000元,当月只发放2400元,其中600元作为风险金,每月积累,入职起开始计算,12个月以后开始发放。
2、适用对象:店长
1,权重划分
计算方式:当月销售业绩÷当月销售目标×60
当月消课业绩÷当月消课目标×40
提成薪资计算方式=店面月度消课总金额*店铺系数*提成比例,
2,店铺系数
例:
店面200米以下,达到了每个月销售目标的额度,员工岗位3人以内,员工人数3人店铺系数为:60%
店长依据消课数*课时价值为提成总数:月消课800课时*每课时120元=96000元
提成薪资计算方式=96000元*60% *3%=1728元
(六)课时费:教师每上一节课得到的课时工资。
适用对象:课程教师
教师每月基础教学课程为100个学生课时,超出100学生课时部分,每个学生课时提成30元
例:某教师本月消课时300学生课时,超出部分为200节课,
课时计算方式:200*30=6000元
(七)签约奖:学生在试听课后教师协助销售人员签约的奖励或续课签约奖励。
1、适用对象:教师兼职销售
2、月度试听签约金额对应奖励金额明细表
提成分配表
例:
(1)某教师体验课月销售目标额3万,该教师销售了4万
提成计算方式=4万*1.5%=600元
新会员签约
600X70%=420元为销售提成 600X30%=180元为教师提成
续课签约
600X70%=420元为教师提成 600X30%=180元为销售提成
如学生的试听和销售都是一位教师完成,该教师即可全部拿600元提成。
提成发放,扣20%作为责任风险金,离职员工分六个月发放,在职员工满12个月一次发放。
例:
某员工一个月的提成总额为3000元,当月只发放2400元,其中600元作为风险金,每月积累,满12个月结算。
(九)补助:作为户外工作人员的电话交通补助。
1、适用对象:市场部
2、补助标准:部长每月补助350元;销售每月补助200元
(十)工龄工资:中心根据服务年限向员工发放工龄工资
服务1-4年递增标准为50元/月;服务5-10年,递增标准为100元/月;递增至10年封顶(详见表四)。
员工离开公司后再次被公司聘用,工龄工资不累计,按新员工对待。
工龄工资递增标准(四)
二、兼任岗位工资
根据中心业务发展需要,对兼任中心某一岗位的员工,经总经理(总经理助理)与部门负责人审定,通过后给予兼任职务工资。
每兼任一职,给予300—800元职务工资。
三、特殊岗位薪酬
公司对特殊岗位实行限额工资制,由中心主任(副主任)根据实际情况报薪酬于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办公会审定,通过后执行。
四、试用期薪酬发放
(一)中心员工试用期为2个月,工资按(底薪薪资+绩效工资+补助)×80%发放。
(二)员工在入职后实际工作日在15天以内离职的,按底薪薪资的80%×实际工作天数发放。
超过15天者按照其试用期月工资标准依据实际工作天数核发。
五、薪金的确定、计算及支付
(一)、员工入职时按以下原则确定薪金:
1、员工所在部门、岗位的不同;
2、员工的职称(资格)、工作经历以及个人其他资质等情况;
3、员工职位、职级的高低;
(二)员工的薪金以月度为计算单位,月工资=月工资总额/应出勤天数*月实际出勤天数。
(三)薪金的支付:
1、发放时间:每月按各个店面发放时间为发放上月薪金时间(节假日顺延);
2、发放方式:员工薪金以银行转帐的形式发放。
六、薪金的调整、扣除、增加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员工的薪金将被调整:
1、中心统一调整;
2、员工职务级别的晋升;
3、员工因本人或公司原因内部正常的工作调动;
4、员工因工作原因或绩效考核结果而降级降职;
5、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转正;
6、其他适当理由。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员工的薪金将被扣除:
1、公司可以依法代扣代缴员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公司可以依法代扣代缴员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险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3、员工缺勤时,扣除部分最低以每4小时为一个计算单位:
(1)、事假期间工资扣除标准:经公司批准请事假者,根据请假天数在工资中进行相应的扣除。
每月按照22个标准工作日计算。
事假工资扣除=请假天数*(底薪薪资/22);
(2)、病假期间工资扣除标准:经公司批准请病假者,应开具市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根据请假天数在工资中进行相应的扣除。
每月按照22个标准工作日计算。
病假工资扣除=请假天数*(底薪薪资/22);
(3)旷工期间的工资扣除标准:员工未请假、假期届满未续假或请假未获准者,均以旷工论处。
旷工工资扣除=(实际旷工天数*2)*(底薪薪资/22)。
4、员工因违反企业规章制度被处分而需扣除的罚款。
5、员工离职者,根据《员工工装管理规定》扣除相应的款项。
(三)、薪金额外增加的因素
奖励:年度被评选为最佳管理干部、最佳员工、优秀员工、教学能手和其他情况下的各种奖励均实行一次性物质、奖金及精神奖励,均与年度薪金调整无关。
七、薪金的结算
员工离职,在清理完所有手续后,其薪金于发放当月工资时一次性结清。
八、薪金的审批
1、所有超范围、超标准的薪金调整必须以书面形式上报行政人事审核,总经理审批。
2、所有薪金的调整,均从做出决定文件下发的当日起按新的标准执行。
九、其他规定
(一)本细则未尽事宜,按中心相关制度和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细则由行政部负责解释,修改时亦同。
(三)本细则经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办公会议通过,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原相关制度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