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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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新能源解读

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新能源解读

基本原则:公共平台仅抽样采集车辆数据,不对车辆下发任何修改指 令,均由企业平台进行处理。
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平台
能力验证
新能源汽车
数据实时传输
企业监测平台
指令下发
1、终端更新、参数设置等指令 2、抽样开启、关闭等调用指令
建议采用双链路传输模式,确保抽样时企业链路的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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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补发
4.2.5 数据补发 当通信异常时,车载终端应将采集的实时数据存储到本地存储介质中,等 待通信恢复正常后进行实时数据的补发,补发数据及方式应符合GB/T 32960.3—2016的相关要求。
GB/T 32960 -2016 要点解读
汇报人:刘 鹏
《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标准起草组 2016年11月
GB/T 32960 《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
第一部分:总则
第二部分:车载 终端
第三部分:通信 协议及数据格式
监测体系架构与功能 说明
终端功能要求与技术 条件
平台、终端的通信协 议、数据内容与格式
该内容上报方式为非实时传输数据,而是触发数据,一般以 人工上报为主,应由公共平台进行开放的接口或程序,便于 企业上报。
8
公共平台要求
(1)整车企业信息维护与审核; (2)故障与报警的处置措施、处置进度和处置结果上报; (3)具备车辆运行数据、故障数据的统计和分析功能; (4)与上一级公共平台的信息上报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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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储数据可加密。
完整性
准确性
不可否 认性
车辆数据的采集、解析、存储均应 完整、准确,保证数据的可追溯。
存储、上报内容即视为 认可数据,不可否认
12
1 • 日期与时间 2 • 数据采集 3 • 数据存储 4 • 数据传输 5 • 数据补发 6 • 注册与激活 7 • 独立运行功能 8 • 远程控制功能

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新能源解读

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新能源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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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储数据可加密。
完整性
准确性
不可否 认性
车辆数据的采集、解析、存储均应 完整、准确,保证数据的可追溯。
存储、上报内容即视为 认可数据,不可否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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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日期与时间 2 • 数据采集 3 • 数据存储 4 • 数据传输 5 • 数据补发 6 • 注册与激活 7 • 独立运行功能 8 • 远程控制功能
2
按照企业是第一责任主体的思路,构建新能源汽车监测平台 的体系架构。
所有数据均按照直接上传到企业平台,然后转发到公共平台 的技术方式。公共平台内亦按照平台交换协议,逐级上报。
公共平台
电动汽车 车载终端
车与平台 通信协议
平台交换 通信协议
企业平台
3
数据基本要求:GB/T 32960.3 数据上报最低时间间隔:30s,故障时1s 车载终端的通信协议可由企业自定义。 企业可根据自身安全监测要求,进行数据扩项或提高频率。
平台间应存在连接情况校验方式,确保数据可以进行实时传输,当平台 连接出现中断时,应进行本地存储并在连接恢复后进行数据补发。
静态数据可以进行离线传输或通过本标准自定义数据进行传输。 平台间通讯应进行登入及登出操作,用于及时判定平台间通讯是否为正
常断开。
24
应由客户端平台发送平台登入报文(参见表25)。 服务端平台应根据平台相关静态信息对客户端平台登录数据进行相关
如客户端平台如因特殊原因需暂 • 应发送平台登出报文(参见表26),并在连接恢复时 时断开与服务端平台的连接 补发连接断开期间数据。
如服务端平台因特殊原因需暂时 • 应提前30分钟发送登出报文给各服务端平台。 断开与服务端平台的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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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间车辆数据信息传输 客户端平台收到登入成功应答后方可传输车辆数据信息到服务 端平台。 服务端平台应对客户端平台发送的每一条车辆数据报文进行应 答。如可通过其他技术手段(如消息中间件)确保每条数据都 正常送达,则对于车辆实时数据(命令标识0x02)中的正确数 据可不做应答处理。 车辆登入、登出数据作为车辆运行信息判定条件,必须进行传 输。

DB11_Z 993.3——2013

DB11_Z 993.3——2013

ICS 35.240.60L 67 DB11 北京市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DB11/Z 993.3—2013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第3部分:车载终端通信协议及数据格式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of remote service and management system for electric vehicles Part3:Communication protocol and data format ofvehicle terminal2013- 06 - 21发布目次前言 (II)引言 (I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协议结构 (2)5 通信连接 (2)6 数据包结构和定义 (5)7 数据单元格式和定义 (7)附录 A (规范性附录)部分字段定义 (16)前言DB11/Z 993《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分为5部分:——第1部分:总则;——第2部分:车载终端;——第3部分:车载终端通信协议及数据格式;——第4部分:平台交换协议规范及数据格式;——第5部分:服务和管理。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为DB11/Z 993的第3部分。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由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由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组织实施。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的起草单位:北京理工大学、北京交通大学、中国科学院电工研究所、北京理工华创电动车技术有限公司、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汽车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重庆长安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北京市电力公司北京电力科学研究院、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汉森电信有限公司、武汉英泰斯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奇点新源国际技术开发(北京)有限公司、航天新长征电动汽车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中科正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中信国安盟固利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普莱德新能源电池科技有限公司。

GBT32960标准符合性检测技术规范

GBT32960标准符合性检测技术规范

数据信号中断状态
至少应持续1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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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况测试(行驶)
1. 测试样车
当前
在完成综合测
试后应处于完 全离线状态, 确认测试样车 处于完全离线 状态后方可开 始工况测试。
3. 工况测试2. 启动测试 样车使其执行 60分钟,期
4. 在进行工 状态时。需拍
行驶状态持续 况测试-行驶
流程
登入操作,正 间允许短时停 摄行驶中仪表 式开始工况测 车,允许高速 盘照片,驾驶
满电状态且不符合检测要求时,厂商可申请跳过并出具相关解释说明。
后续将变更为可选择性操作,当车辆进入工况测试-满电检测时,
由检测厂商选择是否测试车型实际情况: 1. 车辆达到满电时是否会断开外部供电 2. 车辆电量充满时SOC是否会达到100%,如否,SOC为__%。 检测厂商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与填写,满电测试将按照实际 情况进行操作。
试。
行驶,允许短 员照片及路况 时怠速行驶。 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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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流程
① 去除行驶状态下照片拍摄要求,变更为随机时间点要求检测人员在3分
钟内使用APP拍摄一段20~25S的短视频,视频内容包括:司机、仪表盘
(镜头停留5-10秒)、前行驶路况。 ②在工况测试-行驶状态下增加仪表盘拍摄要求,测试人员应使用APP拍 摄功能拍摄仪表盘,显示信息应包含车辆累计里程及SOC,如果两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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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扩展
1. 变更扩展及不需检 1) 变革扩展检测条件
当以下内容发生增项及变更时,该车型需重新进行标准符合性检
测:
• • • • 成箱后的储能装置型号 电动汽车驱动电机型号 驱动电机控制器型号 驱动电机控制器生产企业号 • • • • 车载能源管理系统型号(含软硬件) 车载能源管理系统生产企业 电动汽车车载充电机型号 电动汽车车载充电机生产企业 车载终端型号(含软硬件)

电动汽车远程监控技术规范-2-车载终端通信协议及数据格式

电动汽车远程监控技术规范-2-车载终端通信协议及数据格式

电动汽车远程监控技术规范 第2部分:车载终端通信协议及数据格式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of remotemonitoring for electric vehicles Communication protocol and data format of vehicle terminal(征求意见稿)ICS **.***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T ****—2012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DB11目次目次 (1)前言 (2)1 范围 (3)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3 术语和缩略语 (3)4 协议结构 (4)5 通信连接 (4)6 数据包结构和定义 (7)7 数据单元格式和定义 (9)附录A(规范性附录)部分字段定义 (14)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组织实施。

本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北京理工大学、北京交通大学本标准的参与起草单位:本标准的主要起草人:本标准的参与起草人:电动汽车远程监控技术规范第2部分:车载终端通信协议及数据格式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动汽车远程监控系统车载终端与监控和服务平台之间的通信协议,描述了用于通信的协议格式和数据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电动汽车远程监控系统车载终端与监控和服务平台之间的通信。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6735 道路识别代号(VIN)GB18030信息技术中文编码字符集GB/T 19056 汽车行驶记录仪GB/T 19596电动汽车术语GB/T 1988 信息技术信息交换用七位编码字符集(eqv ISO/IEC 646)JT/T794道路运行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YD/T1214900/1800MHz TDMA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通用分组无线业务(GPRS)设备技术要求:移动台QC/T 413汽车电气设备基本技术条件DB11/Z 801-2011 电动汽车电能供给与保障技术规范动力蓄电池包编码DB11/T ****-2012 电动汽车远程监控技术规范总则DB11/T ****-2012 电动汽车远程监控技术规范车载信息采集与传输终端3术语和缩略语3.1术语和定义GB/T 19596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

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

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
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电动汽车已成为新一代绿色环保的代步方式,越来越多的电动汽车被广泛应用,电动汽车的管理也变得更加重要。

然而,现有的电动汽车管理系统存在一些问题,如难以实现远程服务和管理。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提出了“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

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的目的是提高电动汽车
的远程管理效率,确保汽车的安全性和便捷性,实现对电动汽车的远程控制和管理。

本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在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的建设方面,我们将采用现代信息技术使用第三方应用程序连接平台,进行多方面的内容服务,提高服务效率。

此外,我们将采用可靠的安全技术制定安全策略,以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安全,防止恶意攻击和滥用远程服务。

其次,在远程服务的实施方面,我们将利用现有的电动汽车数据采集技术,实现对汽车运行状况的远程监控,包括车辆位置、速度、电量、故障码等。

在此基础上,我们还将利用车辆健康诊断技术,对汽车进行远程检测,发现和处理可能存在的问题,以保证汽车的正常运行。

最后,我们将建立电动汽车定位追踪系统,实现对电动汽车位置的实时跟踪和监控。

此外,我们还将提供一系列便捷的远程操控服务,包括开关车门、查看车内温度、调整车速等,以满足用户对汽车的操控要求。

总之,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将为电动汽车的管理提供强有力的支持,确保用户体验最优,同时也为电动汽车提供便捷、安全和可靠的服务。

这一规范将会极大改善电动汽车的使用体验,确保电动汽车安全地运行,为电动汽车的安全运行以及更加深入地研究提供基础。

GB-T 32960国标重点解读

GB-T 32960国标重点解读

由于车辆不可避免3级故障的产生,动力蓄电池单体电池电压 和各个电池包探针温度数据也应包含在企业平台数据采集范 围内,亦表明企业的数据上传的能力验证中,也需要对此项 内容进行考核,以确保3级故障回溯跟踪时的数据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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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警功能
5.2.2 企业平台应具备车辆故障监控和安全报警的功能。根据 可能对车辆造成的安全隐患严重程度,对故障和报警进行分 级管理,不同的级别应设置相应的处置措施。
如客户端平台未收到应答,应每间隔一分钟重新执行登入操作,若连续3次无应 答,应间隔30分钟后继续重新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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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三
指导范围
连接及通讯方式

附录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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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包结构说明
起始字 节 0 定义 起始符 数据类 型 STRING 描述及要求 固 定 为 ASCII 字 符 ‘##’ , 用 “0x23, 0x23”表示。
自动按照1s的周期,
车辆自身具备一定的
上报故障点前后30s的数据
车辆按照1s本地存储,
数据辨别能力,并按
需进行数据的上传。 由VCU判断,终端处
平台判断故障点后向
终端发送指令获取。 数据有一定滞后性且
车辆按照1s进行数据
上报。
理,要求高
存在无法获取的风险。
数据压力大 7
故障处置上报
5.3.1公共平台应具备整车企业使用的信息录入及维护功能, 用于企业录入车辆静态信息以及上报故障与报警的处置措施、 处置进度和处置结果。公共平台应对企业录入信息进行审核。 5.3.2公共平台从企业平台获取车辆行驶、充电等运行数据, 进行监管和相关数据分析。
4.2.1 时间和日期
车载终端应提供时间和日期。时间应精确到秒,日期应精确到日。 与标准时间相比时间误差24h内±5s。

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 第3部分:通信协议及数据格式-最新国标

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 第3部分:通信协议及数据格式-最新国标

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第3部分:通信协议及数据格式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中协议结构、通信连接、数据包结构与定义、数据单元格式与定义。

本文件适用于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中平台间的通信,车载终端至平台的传输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88信息技术信息交换用七位编码字符集GB16735道路车辆识别代号(VIN)GB18030信息技术中文编码字符集GB/T19596电动汽车术语GB/T28816燃料电池术语GB/T32960.1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第1部分:总则GB/T34014汽车动力蓄电池编码规则GB38031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GB/T40855—2021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信息安全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3术语和定义GB/T19596和GB/T32960.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客户端平台client platform进行数据交互时,作为数据发送方的远程服务与管理平台。

3.2服务端平台server platform进行数据交互时,作为数据接收方的远程服务与管理平台。

3.3注册register客户端平台向服务端平台提供平台和车辆静态信息,用于平台和车辆身份验证的过程。

3.4上行upstream从客户端到服务端的数据传输方向。

3.5下行downstream从服务端到客户端的数据传输方向。

3.6车辆登入vehicle login客户端向服务端上报车辆状态信息前进行的认证。

3.7车辆登出vehicle logout客户端向服务端确认车辆数据正常停止传输前进行的认证。

3.8平台登入platform login客户端平台在向服务端平台上报车辆状态信息前进行的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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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第2部分:
车载终端》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1、任务来源
在国家一系列鼓励政策的支持下,电动汽车技术迅速发展,产业规模快速扩大。

各大企业和部分示范运营城市建立了电动汽车运行监控平台,但各平台自成体系,兼容性差,影响了电动汽车行驶数据统计和电动汽车运行的有效监管。

有必要制定全国统一的电动汽车远程监控系统及通讯协议标准,提高电动车辆远程监控系统及通讯协议技术水平,增强电动汽车远程监控系统的通用性和兼容性,降低生产和运营成本,推动电动汽车的技术进步和推广应用。

本标准制定计划由国家标准委下达,标准计划名称“电动汽车远程监控技术规范第2部分车载终端”,项目编号20141027-T-339。

2、主要工作过程
2014年9月,国家标准委下达了电动汽车远程监控系统系列国家标准制定计划,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动车辆分技术委员会(SAC/TC114/SC27)秘书处召集成立了电动汽车远程监控系统标准研究制定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成员主要包括电动汽车整车企业、充电运营企业、车辆运行数据监控终端等关键零部件生产企业、检测机构和高等院校等。

工作组自成立之日起系统地开展了电动汽车远程监控系列标准的制定工作。

(1)2015年10月20日召开了工作组启动会,来自北京、上海和深圳的电动汽车示范运行平台负责单位总结分享了实践应用过程中的经验,标准起草组介绍了标准总则、车载终端和通讯协议的大纲,就原则性问题在工作组内部进行讨论,形成第一轮标准草案。

(2)2015年11月,秘书处收集整理三项标准草案并草拟了《推进新能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体系国标建立的调查问卷》,发送到标准工作组成员收集意见,共收到有效反馈意见20余份。

(3)2016年3月-4月,根据工作组反馈情况,起草组对标准草案进行重要修改,主要对标准名称和范围进行了调整,形成新的工作组讨论稿。

(4)2016年4月6日至2016年4月7日,召开标准工作组第二次会议,对该标准草案进行了逐条讨论,根据参会代表讨论意见,对工作组讨论稿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形成了标准第二轮草案。

(5)2016年4月19日,标准起草组组要负责人向工信部装备司相关领导汇报了标准制定工作进展,听取了主管部门对于标准草案的修改意见,起草组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

二、标准编制原则和主要内容
1、编制原则
(1)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要求
本次编写标准参考了国务院办公厅2014年7月14日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和科技部、财政部、工信部、发展改革委4部委2011年8月18日发布《关于加强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安全管理工作的函》(国科办函高【2011】322号)两个国家政策要求。

(2)中立性/兼顾各方诉求
在标准制定时充分考虑了政府、整车企业、车载终端企业、第三方机构的诉求,并征集各方意见,使得国标具有中立性,兼顾了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的诉求。

(3)实用性
标准起草中只提了必要的要求,减少不必要的要求,企业可以自我约束的,可以交由企业自己管理,最大限度减少对整车厂的设计/生产影响。

(4)协调性
标准起草充分借鉴了北京地标的经验和好的内容,使其内容更合理并与现行产业形成协调性。

2、主要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车载终端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安装应用在电动汽车上用于采集、存储和传输车辆相关信息的设备装置,其它类似设备可参考使用。

本标准主要技术内容如下:
1)车载终端安全策略
2)功能要求
——时间和日期
——车辆信息数据的采集功能
——车辆信息数据的存储功能
——车辆信息数据的传输功能
——定位功能
——管理功能
——异常情况下独立运行功能
——远程控制功能
3)性能要求
见本文第三部分
4)可靠性要求
车载终端使用寿命不低于5年
三、主要试验(或验证)情况分析
标准主要包括以下的测试项目:
四、明确标准中涉及专利的情况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及相关测试方法均不涉及专利。

五、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对产业发展的作用等情况
由于电动汽车无污染、零排放、节能环保的特点,电动汽车得到了政府的大力推广。

随着电动汽车的大规模推广和应用,电动汽车运营的安全、推广补贴的发放标准的核定等方面需要进一步规范。

本系列标准通过统一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中车载终端的技术要求,将对规范整车企业和各级政府监管提供支撑作用,促进整车行业的优胜劣汰,健康发展,促进电动汽车行业健康发展。

六、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情况,与国际、国外同类标准水
平的对比情况,国内外关键指标对比分析或与测试的国外样品、样机的相关数据对比情况;
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引用了国际标准1项【ISO 20653-2013道路车辆防护等级(IP代码)-电气设备对外来物、水和接触的防护】。

七、在标准体系中的位置,与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特别是强制性标准的协调性;
本标准是汽车行业中的国家推荐性标准,基本结构和内容沿用北京市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DB11/Z 993.2—2013《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第2部分:车载终端》。

与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协调一致。

八、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
无重大的分歧意见。

九、标准性质的建议说明
本标准建议为国家推荐性标准。

作为电动汽车服务与管理引用。

十、贯彻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议
建议在电动汽车准入或提供国家补贴的时候贯彻该标准的要求,并进行相关验收活动。

十一、废止现行相关标准的建议
本标准颁布实施后,建议废止现行北京、上海等地关于电动车辆远程监控的地方标准。

十二、其他应予说明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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