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奉化房屋倒塌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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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奉化房屋倒塌事件
4月4日上午8点45分,位于浙江省宁波奉化市大成路居敬小区一幢5层居民房发生倒塌,涉及15户人家。事故伤亡人数共8人,6人重伤,1人死亡。4月9日上午9点50分,奉化倒塌居民楼所属锦屏街道的建设管理办副主任自杀身亡,具体自杀原因还未知。
事故后,奉化锦屏街道办事处已向倒坍塌居民楼居敬29幢29幢住户陆续发放了3000元慰问金和人均每天150元共20天的临时过渡补助费。考虑到这些住户缺少生活必需品,从4月6日起,每户再补助5000元。同时,为妥善解决29幢住户过渡房问题,市政府和锦屏街道办事处今天商定过渡房安置费按每月每平米20元标准发放,时间暂定为一年。街道已组织干部入户结对帮扶,进一步做好善后工作。另外,事故发生后,浙江省高度重视,迅速响应,全力做好应急救援和群众撤离安置工作,并立即对周边房屋进行安全鉴定,同时浙江奉化纪委于7日牵头成立塌楼事故责任调查组展开事故原因调查及责任追究工作。
此前,2013年11月25日,居敬社区、锦屏街道办事处委托安鉴办对29幢进行了初步鉴定。安鉴办发现29幢周边散水出现明显局部沉降;西南角、架空层部位有构造柱崩裂现象,主筋裸露弯曲;南围护墙、北围护墙的一至二层出现结构性斜裂;局部门窗变形。鉴于情况复杂,安鉴办认为需要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全面的质量检测评估。2013年12月26日和今年1月14日,浙江建院建设检测有限公司的检测人员先后两次对29幢进行了全面检测评估。今年1月17日,该公司出具了一份27页的《奉化市居敬路29幢房屋工程质量检测评估报告》。报告称,29幢多位业主曾在装修过程中拆除了承重墙后并没有经过补强处理。报告得出“不能够满足正常使用要求”的结论,将该幢房屋安全性评定为C级,建议由有资质的加固公司对房屋尽快采取加固措施,以确保安全使用。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加固一直未能进行,直到本月4日房屋突然倒塌,酿成悲剧。
8日,奉化倒楼事件原因追查和责任追究工作全面展开,目前已成立联合调查组和专案组。据调查,居敬小区29幢居民楼于1994年7月竣工,由奉化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象山第一建筑公司施工,奉化市建筑设计院设计,砖混结构,共有40户住户。坍塌的是西边一个半单元,共15户。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因未在法定期限内参加2009年度企业检验,该公司被宁波市工商局奉化分局于2010年8月6日在《奉化日报》上刊登补办年检的公告,之后该公司仍未年检,遂被吊销营业执照。奉化公安机关已对3名嫌疑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其中刑事拘留2人,取保候审1人。有知情人士透露,被采取强制措施的这3名嫌疑人应该就是居敬小区29幢的施工方——象山第一建筑公司的相关负责人,但这一说法还没有得到当地政府的证实。
此次事件造成人民生命财产损失和恶劣社会影响。住房城乡建设部立即下发通知,决定在全国组织开展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通知明确检查范围为:各级城市及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建筑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的居民住宅以及所有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