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废”排放管理规定

合集下载

三废管理规章制度

三废管理规章制度

三废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三废管理工作,保护环境,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涉及三废管理的工作。

第三条三废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具体措施包括分类收集、合理处理、资源化利用。

第四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三废管理体系,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积极开展三废分类、减量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第五条本单位应当做好三废监测工作,定期对三废进行监测和检测,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六条本单位应当做好三废的排放和排放源的合法性管理,确保排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第七条本单位应当加强对三废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责任意识和环保意识。

第二章三废分类管理第八条本单位应当制定三废分类管理办法,明确不同种类三废的处理方式和标准。

第九条本单位应当加强对三废的分类收集和储存管理,设置明确的三废储存区域,并定期清理,确保不发生混装混存。

第十条本单位应当建立三废数据管理制度,对三废产生、流向、处理等相关数据进行记录和汇总,形成完整的数据报告。

第十一条本单位应当加强对三废的危险性评估,对有害三废采取特殊处理措施,确保不对环境和人体造成危害。

第十二条本单位应当开展对三废的资源化利用研究,探索三废资源化利用的可行性和途径。

第三章三废处理管理第十三条本单位应当建立三废处理管理制度,明确管理程序和责任人员。

第十四条本单位应当选用合法、安全的处理方式,对生产生活中产生的各类三废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本单位应当加强对三废处理过程的监督和检测,确保处理过程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第十六条本单位应当加强对三废处理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定期检查设施的运行状况,确保设施安全可靠。

第十七条本单位应当加强对三废处置效果的评估,定期进行效果评估和改进,提高处理效率和质量。

第四章三废资源化利用第十八条本单位应当积极推进三废资源化利用工作,利用现有技术手段,将三废转化为资源,实现资源循环利用。

公司三废排放管理制度

公司三废排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加强公司环境保护工作,防治环境污染,保障员工身体健康,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以下简称“三废”)排放管理。

第三条公司将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关于“三废”排放的法律法规,确保“三废”排放达到国家标准或地方要求。

第四条公司建立健全“三废”排放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全过程管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三废”排放量。

第二章废水排放管理第五条公司废水排放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源头控制,减少废水产生;(二)分类收集,合理处理;(三)达标排放,确保水环境安全。

第六条公司应设置专门的废水处理设施,确保废水在排放前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

第七条公司应定期对废水处理设施进行维护、检修,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第八条公司应加强对废水排放的监测,建立废水排放台账,定期向环保部门报告废水排放情况。

第三章废气排放管理第九条公司废气排放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源头控制,减少废气产生;(二)净化处理,确保达标排放;(三)循环利用,降低排放量。

第十条公司应设置废气净化处理设施,确保废气在排放前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

第十一条公司应定期对废气处理设施进行维护、检修,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公司应加强对废气排放的监测,建立废气排放台账,定期向环保部门报告废气排放情况。

第四章固体废物管理第十三条公司固体废物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分类收集,分类存放;(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三)达标处置,确保固体废物安全。

第十四条公司应设置固体废物收集、暂存设施,确保固体废物在收集、暂存过程中不污染环境。

第十五条公司应定期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处理,优先考虑资源化利用,减少填埋量。

第十六条公司应定期对固体废物处置情况进行监测,确保处置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标准。

第五章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第十七条公司设立环境保护管理部门,负责“三废”排放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企业“三废三同时”环保管理制度

企业“三废三同时”环保管理制度

企业“三废三同时”环保管理制度为了加强企业环境保护,推动可持续发展,减少对自然环境的破坏,我公司特制定企业“三废三同时”环保管理制度,以确保生产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本制度将从“企业三废”和“三同时”两个方面对环保工作进行规范和管理,以下为详细内容:一、企业三废环保管理1.废气排放管理(1)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废气排放标准,确保废气排放符合环保要求。

(2)建立废气排放监控系统,对各废气排放口进行实时监测,并记录排放数据。

(3)定期开展废气排放设备的巡检和维护,确保排放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排放质量。

2.废水排放管理(1)遵守国家废水排放标准,确保废水排放符合环保要求。

(2)建立废水处理设施,对废水进行处理,确保排放水质符合相关标准。

(3)监测废水排放,建立废水排放监测档案,并及时报送相关部门。

3.固体废物处理管理(1)建立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制度,在生产过程中对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

(2)与专业废物处理单位签订合作协议,确保废弃物的安全、高效处理。

(3)严禁非法转卖、倾倒废弃物,确保废弃物处理符合环保要求。

二、企业三同时环保管理1.设备改造和更新(1)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以及企业自身发展需要,对生产设备进行合理更新和改造,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环保性能。

(2)定期检查设备的运行状态,及时进行维修和更换,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减少不必要的排放。

2.生产工艺控制(1)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和相关标准进行生产工艺控制,降低废物产生和排放。

(2)加强原材料和产品质量控制,减少产生次品和废品。

3.宣传教育和培训(1)开展环保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员工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感。

(2)定期组织环境保护培训课程,提高员工环境保护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3)设立环保奖励机制,树立环保先进典型,激励员工积极参与环保工作。

以上为企业“三废三同时”环保管理制度的详细内容,企业旨在通过制度的执行和落实,达到环保工作的规范和管理。

同时,企业将不断加强与环保监管部门的合作,积极推动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率和产品的竞争力,为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三废”管理制度

“三废”管理制度

“三废”管理制度三废管理制度是指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废渣进行规范、控制和处理的一套管理机制。

三废是指工业生产中排放的废水、废气和废渣,是工业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

为了减少对环境的影响,维护生态平衡,保护人类健康,各国都在不断完善和加强对三废的管理制度。

三废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监测评估、治理技术等方面。

在国家层面,立法机构出台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了工业企业对废水、废气和废渣的排放标准、污染物排放量限值、监管责任等内容,要求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严格遵守各项规定,确保三废排放达标。

同时,相关部门还会发布标准规范,对三废排放、处理、监测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和方法,引导企业进行规范管理。

监测评估是三废管理制度的重要环节,通过监测废水、废气和废渣的排放情况、污染物浓度、处理效果等数据,对企业的环境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监督。

监测数据可以及时发现问题,追踪污染源头,为企业改进管理提供依据。

治理技术则是指针对不同类型的废水、废气和废渣,采取适当的治理技术和措施,减少排放量,提高处理效率,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危害。

三废管理制度推动了企业环境管理水平的提升,促使企业加大对废水、废气和废渣治理的力度,提高了环保投入和治理效果。

同时,三废管理制度也为监管部门提供了依据和工具,加强了环境保护的法制化、规范化管理。

在实践中,不少企业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加大环保投入,引进先进技术,实施三废资源化利用,推动了低碳环保产业的发展。

然而,目前我国三废管理制度仍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监管部门的人力、财力、技术和设备等方面存在差距,导致监管效果不佳。

其次,一些企业对环保投入不够,存在漏排、欺骗监管、违法违规等行为,影响了整个行业的形象和环保效果。

此外,一些中小企业由于资金、技术等方面的制约,难以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需要加大政策支持和引导力度。

针对以上问题,建议加强对三废管理制度的法制建设,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企业行为,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

三废排放管理规定

三废排放管理规定

XX 有限公司三废排放管理规定、总则1.1 目的为有效控制公司 “三废”产生及排放,实现“三废”达标排放和避免发生环境污染事 故,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1.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的“三废”排放、治理以及技术指标的管理工作。

1.3 编制依据1.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令第九号 1.3.2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七号1.3.3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一号1.3.4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一号1.3.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284 号 1.3.6 GB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1.3.7 GB13271-20141.3.8 GB16297-19961.3.9 GB14554-931.3.10 GB3095-20121.3.11 GB18596 -20011.3.12 GB18599 -2001 1.3.13 GB18484 - 20011.3.14 GB 18598-2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1.3.15 环保总局第 5 号令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1.3.16 环保部第 1 号令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1.3.17 GB 3838-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1.3.19 GB 9078-1996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1.3.18GB 16889-2008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1.3.20 GB 13223-2011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1.4术语和定义1.4.1工业“三废” 工业“三废”是指工业生产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废渣。

公司环保“三废”管理制度

公司环保“三废”管理制度

公司环保“三废”管理制度一、引言随着现代化工业的发展,对环境的污染问题已经成为全球所面临的一个严重问题。

为了减少企业对环境的不良影响,保护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制定了环保“三废”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化管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和固体废物的处理,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二、管理原则1.预防第一原则:加强源头治理,采取科学的工艺技术和生产措施,减少废气、废水和固体废物的产生,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2.处理分类原则:将废气、废水和固体废物按照不同特性和处理要求进行分类处理,确保处理效果达到国家和行业的标准。

3.资源化利用原则:优先考虑将废气、废水和固体废物进行资源化利用,尽量减少对自然资源的消耗和浪费。

4.合法合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管理,确保公司在环保方面的合法合规经营。

三、责任与职责1.环保责任人:公司设立环保责任人,负责对全公司环保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评估,并确保公司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

3.员工责任:公司员工应积极参与环保工作,遵守环保规定,参加环保培训,提高环保意识,并举报违反环保法规的行为。

四、废气管理1.废气排放监控:对所有产生废气的生产设备,应安装在线监测装置,监测废气排放浓度,确保废气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

2.废气治理措施:对于产生有害废气的设备,应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如安装废气净化设备、排放管道加装高度等。

3.废气安全防护:对于易燃、易爆和有毒的废气,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生产过程中不会对员工和周围环境造成危害。

五、废水管理1.废水收集与处理:对于产生废水的生产设备,应设立相应的收集系统,并进行前处理后排放,确保废水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

2.废水再利用:对于能够回收利用的废水,应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如中水回用、雨水收集等,尽量减少对自然水资源的消耗。

3.废水排放监测:应设立废水排放监测点,定期监测废水排放情况,确保排放水质达到国家和行业标准。

“三废”排放管理制度

“三废”排放管理制度

XX股份有限公司“三废”排放管理制度一、总则(一)为了更好地保护环境,规范公司内部排污行为,确保相关排污口排放的污染物长效稳定地达标排放,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三废”排放管理,在本公司区域内进行施工和从事其它活动的外单位及人员均必须遵守本条例。

(三)本制度所指“三废”,主要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形成的“废水、废气、废渣”以及噪声污染环境的物质。

二、废水及其它液体的排放(一)公司内所有含污染性质的废水、废液等,都不得直接外排,必须经处理后符合规定的排放要求才能排放。

(二)公司内所产生的废水处理后须从规范排污口排放,禁止将未经处理的废水排入其中。

(三)各循环水系统要确保设备的完好,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尽量减少循环的排放。

(四)对生产过程中流失于地面及机、泵、设备基础的机油、油漆等油性液体,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进行清理,不得用水、蒸气等冲入地沟,造成油污染。

(五)含酚、碱液、酸液、甲醇等有毒、有害液体的设备、管道、管件要定期进行检查,确保完好,减少泄漏点,降低密封点泄漏率。

对泄漏的上述液体,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不得直接外排。

三、废气排放(一)工艺废气1、工艺废气是指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废气。

本公司的工艺废气主要为喷漆废气。

2、以上工艺废气均配套有废气处理装置,未经处理的工艺废气不得直接排放;若存在不健全的情况,应及时完善或添加装置。

3、处理后的气体从规范排气筒排放。

4、各生产车间要确保废气治理装置的完好,提高设备完好率,使废气处理率和废气排放达标率都达到100%。

(二)无组织废气的排放1、无组织废气是指无规律且无排气筒的废气的排放。

本公司的无组织废气主要是由生产过程中泄漏产生的废气。

2、各生产单位及设备管理部门要加强设备管理,提高设备完好率,减少泄漏点,尽量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

四、固体废弃物(废渣)排放(一)固体废弃物是指公司生产及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和泥状、膏状物质。

本公司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漆渣、废乳油、废油漆桶、废槽渣、废活性碳、物化污泥、废金属边角料、生活垃圾等。

工程三废管理制度

工程三废管理制度

工程三废管理制度为了合理有效地处理工程三废,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制定一套完善的工程三废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工程三废管理制度的概述、管理责任、管理流程、监测和检测以及处罚措施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概述1.1 目的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工程项目对三废排放的管理,减少工程施工和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废渣,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污染,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

1.2 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和生产加工企业,在工程施工和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水、废气和废渣的管理。

1.3 定义废水:指工程施工和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含有污染物的水体,主要包括废水、雨水、洗涤水等。

废气:指工程施工和生产加工过程中排放出的含有有害气体和颗粒物的气体。

废渣:指工程施工和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或废料。

二、管理责任2.1 企业主体责任工程项目和生产加工企业为工程三废的主体责任者,必须加强管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证废水、废气和废渣的安全处理。

2.2 管理部门责任政府环保部门和工程管理部门是对工程三废管理负有监管责任的相关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有关企业合法合规的废物处理。

2.3 个人责任工程项目参与者和企业员工应加强环保意识,依法执行工程三废管理制度,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三、管理流程3.1 三废排放管理工程项目和生产加工企业在进行工程施工和生产加工过程中,必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排放标准,合理安排废水、废气和废渣的排放,并严格控制排放量。

3.2 废水处理对废水处理,必须依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进行处理,减少废水中的污染物含量,确保废水排放符合环保要求。

3.3 废气处理对废气进行处理,可采用各种合适的治理设备,减少废气中的有害气体排放量,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3.4 废渣处理对废渣进行分类和处理,可采用资源化利用、填埋等方式处理废渣,减少对环境的二次污染。

四、监测和检测4.1 建立监测系统工程项目和生产加工企业应建立三废排放的监测系统,定期对废水、废气和废渣进行监测和检测,确保排放符合相关标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三废排放管理规定
1目的和范围
为有效控制本公司各分厂(车间)对环境排放各类污染物、废弃物,降低环境污染,确保达标排放,使各类废物排放可控在控,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各部门、分厂(车间)。

2管理职责
2.1HSE管理部是各类废物排放管理的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各生产车间污染物排放以及排放措施的执行情况。

2.2生产部负责各车间废物排放的直接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分厂(车间)制定相应的污染物控制措施并要求和指导分厂(车间)在生产运行过程中按生产措施、开停车方案以及其他相关规定落实。

2.3技术部负责环境保护立项技改技措的组织管理,协调配合生产部按照生产控制要求制定环保技改方案、措施。

2.4其它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相关环境保护工作。

2.5分厂(车间)负责本单位生产过程中的废物排放的处理处置。

3管理流程
3.1废气排放管理
3.1.1各分厂(车间)对于高筒排放的有组织排放废气按工艺操作要求排放,对于非计划性开停车废气须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并按控制措施达标排放。

3.1.2各分厂(车间)对正常开停车废气按照工艺要求排入火炬进行燃烧或按照其它工艺要求进行处理。

异常排放废气分厂(车间)需提前报生产部,对外环境有影响的生产部需提前至少1个工作日通知HSE管理部与地方环保部门办理申请,经地方环保部门同意后方可作业。

3.1.3公用工程车间应按相关措施或方案要求进行工艺废气在火炬燃烧的作业,并如实记录火炬启停和运行情况。

3.1.4各分厂(车间)不得私自拆除、停运废气排放处理设施及排放筒、
不得私自停运除尘等环保设施。

3.1.5各分厂(车间)非计划性向火炬系统排放废气时需提前与调度中心和公用工程做好联系沟通,避免造成事故或较大影响的环保事件。

3.1.6各分厂(车间)排放有异味、有色等气体前,必须提前做好符合环保排放要求的排放控制方案,并报生产部和HSE管理部审批。

严禁不上报可行性方案不做控制措施而直排污染性气体。

3.2废水排放管理
3.2.1各分厂(车间)废水排放必须按照HSE管理下达的指标要求向污水处理系统达标排放,禁止私自向污水处理系统排放高温、高浓度废水,而对污水处理站造成冲击。

3.2.2禁止各分厂(车间)私自将检修、退料、冲洗等废液排入地沟。

3.2.3公用工程车间禁止将污染雨水排入河道,应严格按照污染雨水和清净雨水的分类经环境监测检验合格后进行操作,做到清污分流。

3.2.4各车间不得将有害液体物料排入地沟,而造成事故或使此废液经由地沟进入污水处理站而冲击污水处理系统。

出现暂不能处理的废液可临时在清污分流池或临时筑收纳池收容,报生产部和HSE管理部后按要求处置。

3.2.5各车间因设备问题泄露等废液必须及时将泄露液收容,并报生产部和HSE管理部按要求处理处置,禁止直排地沟。

3.2.6各车间因外来罐车装卸化学助剂而助压用的水需报请生产部和HSE管理部,送至污水处理站或场外蒸发塘,禁止直排地沟。

3.3危险废物
3.3.1HSE管理部到地方环保部门进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当所产生的危险废物种类、数量及去向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重新申报。

3.3.2收集、运送、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设备、容器和包装物,应当设置明显的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3.3.3禁止向危险废物处置场所以外的区域抛撒、倾倒、堆放、填埋或排放危险废物。

3.3.4禁止将危险废物和其它废物混合收集、贮存。

已经混合的,应当全部按照危险废物处置。

3.3.5禁止利用渗坑、裂隙、溶洞或稀释等方法处理危险废物。

3.3.6禁止将危险废物与一般固体废物、城市垃圾和其他废弃物混合处置。

3.3.7废矿物油应当将交具有处置资质的单位回收利用。

3.3.8处理危险废物产生的残余(留)物及冲洗废水等不得任意排入外环境,必须进行安全处理,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应标准,并经地方环保部门批准后方可排放。

3.3.9HSE管理部联系当地公安部门处理具有爆炸性、剧毒性危险废物。

爆炸性危险废物由公安部门组织销毁,剧毒性危险废物由公安部门会同处置。

3.3.10转移危险废物实行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3.3.11转移危险废物前,由HSE管理部向环保部门报送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填写并领取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在转移前3日内报告移出地环保部门,同时将到达时间报告移入地环保部门。

3.3.12经营危险废物的单位在接受危险废物时,发现危险废物与转移联单填写的内容不符的,有权拒绝接受,并向环保部门报告。

3.3.13运送危险废物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3.3.14运送危险废物的专用车辆使用后,应当在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场所内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洁。

3.3.15各分厂(车间)在回收单位到达前尽量不排,已排放的要做好临时贮存措施。

3.4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3.4.1固体废弃物的分类
3.4.1.1固态固体废弃物:是指固体废弃物为固态,如废催化剂、废填料、废保温岩棉等。

3.4.1.2半固态固体废弃物:是指固体废弃物为半固态,如脱硫石膏、清罐油泥、污水场“三泥”、含油污泥等。

3.4.1.3液态废弃物:是指废物为液态,如废碱渣、废氨水、废溶剂等。

3.4.1.4垃圾:是指厂区内产生的生活垃圾、办公垃圾、建筑垃圾、废包装物(包装袋、桶、瓶)等。

3.4.2固体废弃物排放的申报、审批执行以下申报、审批程序,排放垃圾不需申报。

3.4.3各单位临时需要排放的(非常规排放的)固体废弃物,必须填写固体废弃物处理申请单,报生产部和HSE管理部批准后排放到指定位置。

排放污水“三泥”、废碱渣、废氨水等常规排放的固体废弃物不用填写固体废弃物处理申请单。

3.4.4工程承包商在公司范围内施工作业需要排放危险固体废弃物时,由施工管理部门填写固体废弃物处理申请单,报生产部和HSE管理部批准后排到指定位置。

3.4.5固体废弃物的排放和处理:按照危险废物、一般废物和放射性废物分类处理。

危险废物的处理:
3.4.5.1污水处理产生的池底泥、过剩活性污泥送至危废填埋区干化处理后储存处置。

3.4.5.2废催化剂由厂家回收处理,排放单位在回收厂家到来前须做好临时存放措施。

厂家不负责回收的,分厂(车间)做好收集措施报HSE 管理部统一外送至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处置。

3.4.5.3有毒、有腐蚀性的废溶液(剂)的处置,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3.4.5.4装置、设备检修时排放的油泥、清罐时产生的油泥等,首先联系盛华公司回收部门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的送至危险废物填埋区进行填埋处理。

一般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
3.4.5.5干燥剂、废分子筛等固体废弃物送至固体废弃物填埋场指定位置填埋。

3.4.5.6废保温岩棉送至固体灰渣场填埋处置,做好掩埋,防止被风吹散。

3.4.5.7废包装物(包装袋、桶、瓶)由各单位收集,其中盛装有毒有害物质的废包装物由专业公司回收或报HSE管理部划定是否为危废,属于危废的按危废送危险废物填埋场填埋处理。

其它金属类、塑料类废包装物进行回收。

一般废包装物直接放至垃圾箱。

3.4.5.8含油的锯末、抹布、滤纸、滤布等,由产生单位收集、装入废旧编织袋,堆放到指定地点,积存到一定量时,保生产部联系送至动力站
或其它锅炉混煤焚烧。

3.4.5.9厂区内的生活、办公垃圾可直接倒入生活垃圾箱(桶),由盛华公司负责清运。

3.4.5.10医疗垃圾送交县医院统一处理。

放射性废物:场内所有放射性仪表源服务期满后统一报HSE管理部经地方环保部门办理报废审批手续后,按照环保主管部门要求,HSE管理部统一组织送省级废源回收中心处理。

4相关文件
4.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4.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4.3《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4.4《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5记录
6术语和定义
6.1危险废物
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以及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毒性、易燃性、爆炸性、腐蚀性、化学反应性、传染性的固态、半固态和液态废物。

6.2腐蚀性鉴别值
当pH值大于或等于12.5,或者小于或等于2.0时,则该废物是具有腐蚀性的危险废物。

6.3收集
是指为运输、贮存、利用或处置而将分散的危险废物进行集中的活动。

6.4贮存
是指为运输、利用、处置,在固定场所暂时性保存、堆放危险废物的活动。

7附则
无本规定主要起草单位:xxxxxxxx公司HSE管理部。

本规定起草人:xxx。

本规定审核人:xxx。

本规定批准人:xxxx。

本规定编号版次:xxxxxxx。

本规定自2011年7月25日起开始执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