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一次性告知书

合集下载

消防办事一次告知书

消防办事一次告知书

消防办事一次告知书为方便办理消防行政许可业务审批手续,我们将一次性告知如下内容,请认真阅读:□一、申报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事项的,请准备以下资料:□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表格由消防队提供,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备案不用);□2、建设单位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非营业性单位出具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3、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由建设局出具规划许可证或乡镇规划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4、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提供设计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资质证书复印件);□5、消防设计文件和审图报告(主要是建筑工程施工图纸,含建筑、结构、水、电、暖、空调、消防、装修等设计图纸。

图纸要具备法律效力(即由合法且符合工程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有设计人员签字并加盖设计单位出图章的正式图纸资料);□6、特殊工程的根据需要提供其他资料(由消防部门根据工程性质确定后由建设单位提供)。

□二、申报建筑内部装修设计审核或备案事项的,请准备以下资料:□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备案不用);□2、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3、装修材料的防火性能及有关证明;□4、装修建筑主体的消防验收意见书;□5、设计、施工单位资质证明文件;□6、消防设计文件:①建筑平面图:原工程总平面图和平面图;本工程平面图,平面或空间的防火、防烟分区面积,分隔位置和分隔物;②装修图纸:应体现工程各部位顶棚、墙面、地面、隔断的装修材料等。

图纸要具备法律效力。

□三、申报建筑工程(内部装修)消防验收或备案事项的,请准备以下资料:□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表格由消防队提供,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备案不用);□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由建设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3、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主要包括自动消防设施主要构件的检验报告,灭火器、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防火门、防火卷帘、消火栓、水带、水枪、消火栓箱等的检验报告,建设单位可以向施工单位或者销售单位索要);□4、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并提供抽样性检测合格报告(主要指在建筑过程中使用的外墙保温材料、室内装修中采用的可燃材料,如石膏板、地毯、木制品及吊顶材料、电线电缆等的关于防火性质检测合格的报告。

【精品】消防大队一次性告知书

【精品】消防大队一次性告知书

赤水市公安消防大队一次性告知书赤水市公安消防大队一次性告知书赤水市公安消防大队一次性告知书赤水市公安消防大队一次性告知书赤水市公安消防大队一次性告知书(一)按照《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19号)规定的范围对下列建设工程由支队进行消防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1.建筑总面积大于20000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2.建筑总面积大于15000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3.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0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4.建筑总面积大于2500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5.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6.建筑总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7.含有上述1至6条所列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8.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9.除建筑总面积大于20000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和建筑总面积大于15000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40000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50米的公共建筑;10.国家标准规定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11.国家标准规定的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12.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13.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或总装机容量600MW及以上的大型火力发电厂;装机容量300MW及以上且水库总库容1亿m3及以上的水电枢纽工程(包括抽水蓄能电站);枢纽变电站、区域变电站、地区变电站。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告知承诺书(2023)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告知承诺书(2023)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告知承诺书编号:(主管部门统一编制)我单位于年月日申请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备案表编号为O我单位已知晓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告知的全部内容,承诺提交的消防验收备案表信息属实,建设工程已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M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M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已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开展竣工验收消防查验,具有真实合法的消防验收备案所需材料。

我单位愿意承担未履行承诺、虚假承诺的法律责任,以及消防审验主管部门告知的违诺失信惩戒后果。

法定代表人:年月日备注:本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交承诺单位,一份存档。

(背面附行政机关告知)行政机关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现就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告知承诺内容,告知如下:一、法定条件办理本事项应符合下列条件:1.申请告知承诺的建设工程符合规划、建设的法定要求;2.申请项目属于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其他建设工程一般项目,申请单位自愿采用告知承诺的方式申请消防验收备案;3.申请项目的平面布置、安全疏散、防火分区、耐火等级、建筑构造、建筑结构、灭火救援设施、消防设施的设置、建筑电气、消防给水、建筑保温、通风和空气调节等设计、施工应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4.选用的消防产品、建筑材料、装修材料的防火性能均应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二、责任与监管1.%房单位应及时将签署盖章后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告知承诺书》递交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

2.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对申请告知承诺的建设工程进行抽查。

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应当自申请告知承诺的建设工程被确定为检查对象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并及时反馈检查结果。

3.消防验收备案告知承诺项目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

消防验收备案告知材料

消防验收备案告知材料

消防验收备案告知材料消防验收备案告知材料是指在完成消防验收备案后,向消防部门提交的相关告知材料。

这些材料包括消防设施设备清单、防火安全工程设计图纸、施工及调试报告、消防验收报告等重要文件。

本文将深入探讨消防验收备案告知材料的内容、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消防验收备案告知材料的内容1.消防设施设备清单:该清单必须列出建筑内所有消防设施设备名称、型号、制造单位、数量等。

根据消防法的规定,建筑内要求配备的消防设施设备必须经过消防验收备案,并且在使用期间需要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清单明确了消防设施设备的信息,方便日后的检查和维护。

2.防火安全工程设计图纸:该图纸必须明确标注建筑内的防火分区、防火门、疏散通道、声光报警器、消防水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设计和布置情况。

同时,要符合国家以及地方规定的防火安全技术要求,保障安全生产。

3.施工及调试报告:该报告详细记录建筑内各类消防设施设备的施工及调试情况,包括安装位置、敷设方式、调试方案、测试效果等。

这些数据为检验施工质量提供重要参考,确保消防设施设备符合规定标准。

4.消防验收报告:该报告是消防部门验收建筑内消防设施设备时填写的报告,评估建筑消防设施设备系统的使用性能和有效性。

验收结果需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才能获得验收合格证明。

二、消防验收备案告知材料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消防验收备案告知材料概括了建筑内消防系统的重要信息,是完成消防验收备案的必要步骤。

这些材料并不仅仅是装饰品,而是建筑内的通行证明。

以下是该材料的重要性和必要性:1.重要性:消防验收备案告知材料反映了建筑内消防设施的基本情况,具有十分重要的信息价值。

不仅可以方便监管部门随时检查,还可以加强业主对建筑消防安全的重视和管理。

2.必要性:消防验收备案是建筑消防安全的保障,是被法律所规定和规范的行为。

消防验收备案告知材料是完成消防验收备案的必要步骤,必不可少。

若无告知材料,则会导致消防系统出现问题时无法及时排查故障点,造成极大的人身和财产损失。

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告知单

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告知单

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告知单概述为了规范消防安全管理,提高消防安全意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其实施条例要求,建筑物竣工验收后需进行消防备案,以保证建筑物内部消防设施正常运行,使人员、财产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因此,在建筑物竣工验收后,相关部门需向业主或物业管理人员发放《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告知单》,告知其进行消防备案。

告知内容1.消防备案的必要性及法律依据:根据消防法及其实施条例,建筑物竣工后需进行消防备案,以确保建筑物内部的消防设施能够正常运行,预防火灾事故发生。

2.消防备案的程序与要求:告知业主或物业管理人员消防备案的程序与要求,要求其严格按照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并及时更新备案信息。

3.重点防火部位的保护:重点防火部位包括消防设施房、电梯、通风道、室外消防车道等,告知业主或物业管理人员对这些部位进行保护的具体措施和方法。

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告知业主或物业管理人员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包括制定灭火预案和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消防培训等。

知识点解析1.消防备案:消防备案是指建设单位、物业单位依照规定向当地消防机构提交有关消防设施、器材、人员、管理及其他有关消防安全的基本情况和技术资料,报备消防机构备案的过程。

消防备案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时了解物业、建设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重点防火部位:重点防火部位是指建筑物内的消防设施房、电梯、通风道、室外消防车道等易发生火灾的地方,对于这些部位要进行特别的保护,以免发生火灾造成更大的危害。

3.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指建筑物内部建立起的关于消防设施使用、维护、管理、培训等的规定,是保证消防安全的重要手段。

在建筑物的竣工验收过程中,消防备案的重要性不容忽视。

告知业主或物业管理人员消防备案的程序、要求和重点防火部位的保护措施,对于确保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同时,建立健全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对于保证消防安全也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办理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一次性告知书(实操总结,最新完整版)

办理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一次性告知书(实操总结,最新完整版)

办理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一次性告知书(实操总结,最新完
整版)
办理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一次性告之书
1、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需交存原件)(3份)
2、建设业主提交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甲方签字盖章的原件);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查原件,交存复印件);
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核查原件,交存复印件);
5、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检查报告(需勘察、设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6、监理单位的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签字的原件、盖法人章);
7、施工单位的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的原件、盖法人章);
8、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验收合格证(核查原件,存复印件);
9、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核查原件,存复印件);
10、城建档案部门对单位工程出具的许可文件或验收意见书(核查原件,存复印件);
11、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维修书(需交存原件);
12、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13、建设单位按合同支付工程款的证明文件(乙方盖章存原件);
14、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备案登记表(公建及住宅工程须提供核查原件,存复印件);(设计院)
15、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反馈通知单;(监测站)
16、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区站附质量监督登记表,由监督机构提供)
17、鄂州市工程竣工结算备案登记表;
18、管网竣工图;
19、绿化竣工图。

北京市消防验收一次性告知书

北京市消防验收一次性告知书

北京市消防验收一次性告知书包括了建筑物的基本信息、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消防设施的配置和使用、消防通道和出口的设置、消防演练的开展以及消防责任人的职责等内容。

起首,建筑物的基本信息包括建筑物的名称、位置、建筑面积以及使用性质等,这有助于消防部门对建筑物进行准确的定位和管理。

其次,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是消防验收的核心内容之一。

依据消防法的要求,各建筑物的业主、物业管理人员以及使用单位都有义务对消防安全进行管理,并负责平时消防设施的维护和管理。

消防一次性告知书明确了相关责任人的职责,并要求其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演练并填写相关的记录,确保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

消防设施的配置和使用是消防验收的重要内容之一。

依据建筑物的使用性质和规模,消防一次性告知书规定了相应的消防设施配置要求,例如灭火器、消防栓、喷淋系统等。

同时,告知书还强调了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和维护,要求相关责任人进行定期检查和保养,确保其可靠性和有效性。

消防通道和出口的设置是建筑物消防安全的重要保障。

消防一次性告知书明确了消防通道和出口的设置要求,要求其宽度、高度以及通道的顺畅程度等均符合相关消防标准。

同时,告知书还要求相关责任人将消防通道和出口保持畅通,并不得擅自占用或封堵,以确保在火灾等突发事件中人员的安全撤离。

消防演练的开展是保障建筑物消防安全的重要环节。

消防一次性告知书规定了消防演练的时间、频率以及内容,要求相关责任人要定期组织演练,并将演练状况记录备查。

通过消防演练,可以提高相关人员的消防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增强人员在火灾等突发事件中的自救和互救能力。

最后,消防责任人的职责是保证消防安全的重要环节。

消防一次性告知书明确了消防责任人的职责,要求其准时汇报消防工作的状况,准时处理和上报重要事件,准时整顿消防安全隐患。

通过明确责任人的职责,可以有效地提高其对消防安全的重视程度,确保消防工作的顺畅进行。

总之,对于强化建筑物消防安全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

建设管理窗口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一次性告知单20

建设管理窗口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一次性告知单20

建设管理窗口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一次性告知单20宜昌高新区企业服务中心一次性告知单(存根联)申请人(单位)应到中心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业务报送的申请资料需要完善后再行申报。

具体日期被告知人:宜昌高新区企业服务中心一次性通知(通知单)申请人(单位):欢迎您到中心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业务,请您准备以下申请资料。

谢谢您的合作!1、竣工验收备案表(宜昌建设网下载中心下载)(原件6份);2.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1份);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复印件1份);4.建设项目竣工规划条件验证证书、项目建设项目绿地面积审批意见等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或许可文件,建设项目竣工档案(城建档案)验收意见(核对原件,提交复印件一份);5、造价管理部门对工程款支付情况的审查意见(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市造价站)6、质量监督机构提交的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及竣工验收备案联系单(原件1份);7、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备案表(市人防办)(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8.其他。

注:提供复印件的应在复印件上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并注明原件存放处。

存放在城建档案馆的城建档案馆盖章即可。

通知人:年月日宜昌高新区企业服务中心一次性通知单(存根)年月日申请人(单位)到中心办理业务报送的申请资料需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完善后再行申报。

被告知人:宜昌高新区企业服务中心一次性通知(通知单)申请人(单位):欢迎您到中心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业务。

经初审,您(单位)报送的申请资料存在以下问题,请完善后再行申报。

谢谢您的合作!1、2、3、4、5、通知人:年月日宜昌高新区企业服务中心承诺书窗口:我(单位)到中心办理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备案业务。

经初步审查,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我承诺在年月日前补正以下缺失材料。

1. 2, 3, 4, 5. 承诺单位和承诺人的承诺时间。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一次性告知书
一、申报名称: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申报
二、申报途径:
遵义市红花岗区凤凰山政务办事大厅
三、申报范围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项目除外),应当在市、州级公安消防机构申请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备案:
1、建筑总面积大于2000平方米的地下商场、市场;
2、单体建筑面积大于20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
3、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00平方米的工业区、商业区、住宅区;
4、已经过消防验收合格的,局部用途需要变更的建设工程;
5、分期建设且前期已经消防验收合格的后期建设工程;
6、其他认为有必要进行消防验收备案的建设工程。

四、申报资料要求
1、提供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表:应在申报表首页盖章、填写清楚申报表中各项信息(包含建设单位、工程名称、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单体建筑情况等信息)。

2、提供建设工程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

(工程竣工报告应盖建设单位公章)
3、提供公安消防机构的有关审批文件。

4、提供建设工程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5、提供建设工程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6、提供建设工程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7、提供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包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建设单位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明的复印件(如法人亲自办理则不需要授权委托书)、所提供资料是否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8、提供建设工程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室内装修工程应提供:消防工程设计单位资质、室内装修工程设计单位资质(提交时应注意:设计单位是否具备设计资质、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是否过期、所提供资料是否加盖设计单位公章)。

9、提供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单位资质证明文件;(提交时应注意:资质证书是否具备相关资质、单位资质是否过期、所提供资料是否加盖单位公章)。

10、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五、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六、温馨提示:
为方便群众,避免群众多次往返,对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备案内容作一次性告知,希望广大人民群众严格对照以上1至5条内容做好准备。

上述法定申报资料提交不齐全,内容填写不完整、不规范,达不到受理条件的,我们将依法不予受理,望给予理解和支持。

同时普及消防法律知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不能投入使用,擅自投入使用的,责令停止使用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依法应当进行验收备案的建设工程,未依法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责令停止使用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建设单位名称:
签收人:
年月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