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矿库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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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矿库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尾矿库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尾矿库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尾矿库作为储存尾矿的设施,涉及到大量的工艺操作、物料堆垛和水循环等工作,因此,尾矿库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制度必不可少。

下面是一个针对尾矿库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制度的示例,供参考:一、总则1.尾矿库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尾矿库作业现场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规范作业现场的各项工作,减少事故的发生和损失。

2.尾矿库作业现场的所有工作人员,无论是管理人员还是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3.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责任由尾矿库管理机构统一负责,每个工作人员都应有一份工作责任制度,并定期进行培训。

二、尾矿库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作业现场必须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合理布置,确保通道畅通、安全出口明确,并进行标识。

2.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按照相关规定佩戴安全装备,包括头盔、防护服、安全鞋、防护眼镜等。

3.尾矿库作业现场必须建立和维护良好的消防设施,包括消防器材的配备和使用方法的培训。

4.作业现场必须制定清晰的工作流程,并进行日常巡视,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

5.严格限制非作业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对必要进入的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并佩戴相应的安全装备。

6.作业现场必须制定高风险作业的管理措施,并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操作,确保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7.作业现场必须建立和维护紧急救援预案,所有工作人员都必须参与相应的培训。

8.作业现场必须彻底清除积水,以防止滑倒和电器设备受损。

9.作业现场的各类设备必须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安全可靠。

三、尾矿库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1.每个工作人员必须定期接受安全培训,并掌握相关的工作职责和安全措施。

2.尾矿库管理机构必须建立安全管理责任体系,明确各个岗位的安全管理职责,并定期进行考核和评估。

3.作业现场必须设立安全监控人员,负责每天监测作业现场的安全情况,并及时上报出现的问题。

4.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相关规定,并严禁违章指挥、私自改变工作流程和使用不合格的设备。

尾矿库八项安全管理制度

尾矿库八项安全管理制度

1. 尾矿库安全管理实行公司(矿)、厂、车间(工段)三级管理承包责任制。

2. 公司(矿)的经理(矿长)为全公司(矿)尾矿库的安全第一负责人;生产付经理(付矿长)为直接负责人;各厂厂长为选厂尾矿库的安全第一负责人,生产付厂长为直接负责人;车间(工段)主任(工段长)为尾矿库安全的直接负责人。

二、尾矿库安全检查制度1. 日常检查:尾矿车间(工段或班组)应对尾矿库进行日常检查,交接班应有记录,并妥为保存。

2. 定期检查:选厂应组织有关人员对尾矿库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每月一次,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处理,并将检查结果向主管领导报告,将有关技术资料归档;公司(矿)主管尾矿库安全部门应组织有关职能部门的人员,每年汛前、汛后对尾矿库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并于汛期前一个季度提出尾矿库渡汛方案报当地防汛指挥部,同时抄报行业尾矿坝工程安全技术监督站。

3. 特别检查:当发生特大洪水、暴雨、强烈地震及重大事故等灾害后,公司(矿)主管应组织有关职能部门进行特别检查。

三、尾矿库安全巡查制度1. 巡坝人员每天必须对大坝进行一次安全巡视检查,并由溢流口取回水样测定pH 值,于当天17时前将检查结果报告给相关部门。

2. 巡坝人员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并报告给相关部门。

四、尾矿库汛期安全管理制度1. 明确防汛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值班、巡查和下游居民撤离方案等各项制度,组建防洪抢险队伍。

2. 疏浚库内截流设施,确保排水畅通。

3. 加强尾矿库库容监测,确保库容安全。

五、尾矿库应急管理制度1. 制定尾矿库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应急救援组织机构、职责、程序和措施。

2. 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3. 确保应急救援物资充足,提高应急救援效率。

六、尾矿库环境保护制度1. 加强尾矿库环境保护,确保尾矿库下游居民生活环境安全。

2. 定期对尾矿库进行环境监测,确保环境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 采取措施减少尾矿库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尾矿库安全管理制度

尾矿库安全管理制度

尾矿库安全管理制度尾矿库是矿山企业重要的生产设施之一,同时也是一个具有较高潜在风险的场所。

为了确保尾矿库的安全运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保护,特制定本尾矿库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1、本制度旨在规范尾矿库的建设、运行、维护和闭库等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2、尾矿库的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所有涉及尾矿库工作的人员都应严格遵守本制度。

二、尾矿库建设1、尾矿库建设项目应进行充分的可行性研究和安全评价,确保选址合理、设计科学。

2、建设单位应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进行工程建设。

3、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施工过程中应做好施工记录和质量检验。

4、建设项目竣工后,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尾矿库运行1、明确尾矿库运行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制定详细的运行操作规程。

2、按照设计要求控制尾矿排放,确保坝体稳定和库内水位符合安全标准。

3、定期对尾矿库进行巡查,包括坝体、排洪系统、监测设施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做好尾矿库的防洪工作,制定防洪预案,储备必要的防洪物资。

5、加强对尾矿库周边环境的监测,防止污染环境。

四、尾矿库维护1、建立尾矿库维护档案,记录维护工作的内容和时间。

2、定期对坝体进行维护,包括护坡、坝面修整、裂缝处理等。

3、对排洪系统进行定期清理和维护,确保排水畅通。

4、对监测设施进行定期校验和维护,保证监测数据的准确性。

五、尾矿库安全监测1、设立完善的监测系统,包括坝体位移监测、浸润线监测、库水位监测、降雨量监测等。

2、确定监测频率和监测点的布置,按照规定进行监测数据的采集和记录。

3、对监测数据进行及时分析和处理,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

4、定期对监测系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六、应急管理1、制定尾矿库事故应急预案,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应急响应程序、应急救援措施等。

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队伍的实战能力。

尾矿库建设安全管理制度(4篇)

尾矿库建设安全管理制度(4篇)

尾矿库建设安全管理制度1. 前言尾矿库是指用于存储矿山开采废弃物的设施,其建设和管理是保障矿山运营安全的重要环节。

为了确保尾矿库建设的安全性,制定和实施一套科学、规范的安全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本制度旨在明确尾矿库建设的安全管理要求和措施,从而确保尾矿库建设过程中的安全。

2.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2.1 安全管理责任人:公司领导担任尾矿库建设的安全管理责任人,对项目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

2.2 安全管理人员:公司聘请专业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具体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监督和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提出改进建议等。

3. 安全管理原则3.1 预防为主:尾矿库建设过程中,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建立健全风险评估和控制机制,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3.2 全员参与:所有参与尾矿库建设的人员都应参与到安全管理中来,共同维护建设现场的安全。

3.3 全面管理:尾矿库建设的安全管理应贯穿于整个项目的全过程,包括规划设计、施工建设、运营管理等各个环节。

4. 安全管理措施4.1 安全技术措施4.1.1 尾矿库设计:尾矿库设计应采用与矿山开采废弃物性质相适应的工程措施,确保尾矿的安全储存。

4.1.2 施工工艺:在尾矿库建设的各个工艺环节中,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确保工艺流程的安全稳定。

4.1.3 施工设备:选用符合安全要求的施工设备,保证施工过程中的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4.2 安全管理措施4.2.1 安全培训教育:对参与尾矿库建设的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4.2.2 施工现场管理: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有序,比如设置警示标志、设立应急通道等。

4.2.3 安全检查监督: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施工安全。

4.3 应急预案和救援措施4.3.1 应急预案制定:制定尾矿库建设应急预案,明确各种可能发生的灾害类型及应对措施,并组织演练。

4.3.2 救援队伍建设:组织和培训专业的救援队伍,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救援工作。

尾矿库安全安全管理制度

尾矿库安全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尾矿库安全管理,防止尾矿库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尾矿库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尾矿库的安全管理,包括尾矿库的设计、建设、运行、监测、闭库等全过程。

第三条尾矿库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科技兴安”的原则,确保尾矿库安全稳定运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企业成立尾矿库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尾矿库安全管理的全面工作。

第五条尾矿库安全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1. 负责制定尾矿库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2. 组织开展尾矿库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3. 监督尾矿库安全设施的维护和更新;4. 研究解决尾矿库安全管理中的重大问题;5. 组织尾矿库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第六条尾矿库安全管理员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其主要职责包括:1. 负责编制和实施尾矿库安全管理计划;2. 组织开展尾矿库安全教育培训;3. 监督检查尾矿库运行情况,确保安全设施完好;4. 及时报告尾矿库安全隐患和事故;5. 参与尾矿库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第三章安全设施与运行管理第七条尾矿库安全设施包括:1. 堆体结构安全设施;2. 水文观测设施;3. 防洪设施;4. 监测预警设施;5. 应急救援设施。

第八条尾矿库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

第九条尾矿库运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严格按照设计规范和运行规程操作;2. 定期进行安全监测和检查;3. 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4. 保持尾矿库设施完好,防止安全隐患;5. 做好应急准备,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

第四章监测与预警第十条尾矿库应建立监测系统,对库内水位、堆体稳定性、渗流等进行实时监测。

第十一条监测数据应及时上传至安全监控中心,并由专业人员进行分析评估。

第十二条当监测数据达到预警值时,应立即启动预警机制,采取相应措施。

尾矿库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尾矿库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尾矿库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防止环境污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尾矿库及其相关设施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尾矿库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企业成立尾矿库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尾矿库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尾矿库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职责:1. 制定和修订尾矿库安全管理制度;2. 组织开展尾矿库安全检查、评估和隐患排查;3. 确保尾矿库安全设施完善,运行正常;4.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5. 处理尾矿库安全事故,追究相关责任。

第六条尾矿库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以下工作:1. 负责尾矿库安全管理制度的宣传、培训和贯彻落实;2. 负责尾矿库安全检查、评估和隐患排查;3. 负责尾矿库安全设施的维护、保养和更新;4. 负责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5. 负责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

第三章安全管理制度第七条尾矿库安全设施建设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安全可靠。

第八条尾矿库运行应遵循以下原则:1. 严格执行设计规范,确保尾矿库运行参数符合要求;2. 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3.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尾矿库安全设施完好;4. 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九条尾矿库安全检查分为日常检查、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1. 日常检查:由现场管理人员负责,每日对尾矿库进行巡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2. 定期检查:由尾矿库安全管理办公室组织,每月对尾矿库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每季度对安全设施进行一次专项检查;3. 专项检查:根据实际情况,针对特定问题或隐患进行专项检查。

第十条尾矿库安全管理办公室应建立安全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跟踪落实。

第四章应急管理第十一条企业应制定尾矿库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报告、应急处置、善后处理等内容。

尾矿库建设安全管理制度

尾矿库建设安全管理制度

尾矿库建设安全管理制度一、引言尾矿库是指矿山企业为了处理采矿过程中产生的尾矿而建造的设施。

尾矿库的安全管理对于保障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和周边环境的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加强尾矿库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矿山企业应设立尾矿库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尾矿库的安全管理工作。

2. 尾矿库安全管理机构应由矿山企业负责人担任主任,负责尾矿库安全管理工作的全面领导。

3. 尾矿库安全管理机构应设立安全管理员,负责尾矿库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4. 尾矿库安全管理机构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5. 尾矿库安全管理机构应制定尾矿库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安全管理制度1. 尾矿库建设前应进行安全评估,确保尾矿库的安全性能符合要求。

2. 尾矿库建设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进行,确保尾矿库的结构稳定。

3. 尾矿库建设过程中应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4. 尾矿库建设完成后,应进行安全验收,确保尾矿库的安全性能符合要求。

5. 尾矿库运行过程中,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

6. 尾矿库运行过程中,应加强尾矿排放管理,确保尾矿排放符合环保要求。

7. 尾矿库运行过程中,应加强尾矿库周边环境监测,确保尾矿库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符合要求。

8. 尾矿库运行过程中,应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应对。

9. 尾矿库运行过程中,应加强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四、奖惩制度1. 对在尾矿库安全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尾矿库安全管理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个人,给予批评教育,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处分。

3. 对在尾矿库安全管理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导致安全事故的个人,给予严肃处理,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处分。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矿山企业尾矿库安全管理机构所有。

3.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矿山企业相关规定执行。

尾矿库安全管理制度

尾矿库安全管理制度

尾矿库安全管理制度尾矿库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尾矿库的管理行为,确保尾矿库安全稳定运行,防止环境污染、生命财产损失,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合用于尾矿库管理行为,包括不仅限于建造、改建、扩建、运行、维护等管理行为。

第三条尾矿库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人民群众安全和健康第一;2、依法合规,遵循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3、技术可行性,依据国家、地方和行业标准,保护环境和自然生态;4、协同配合,涉及多部门、多方利益关系和公众利益等方面的问题,要协调各方面工作;5、风险防控,加强尾矿库风险管理和安全预防,及时发现和处理事故隐患。

第二章尾矿库建设管理第四条尾矿库新建、扩建、改建等管理行为应在具有安全保障的条件下实施。

项目建设前,必须缜密地开展尾矿库的可行性研究,以保障安全和环保。

第五条尾矿库建设有以下管理技术要求:1、建设单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定,进行防渗防蓄措施,确保尾矿库的安全运行,避免环境污染;2、尾矿库建设应按照设计文件执行,建设单位浮现数据造假、偷工减料、材质不符等行为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罚;3、尾矿库建设工程应严格按照安全规范进行验收和评估,保障尾矿库工程的安全可靠性;4、尾矿库建设完工后应将施工图纸存档并交由原设计方负责更新。

第三章尾矿库运行与维护管理第六条尾矿库运行与维护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加强尾矿库周边环境的监测,防止环境污染;2、定期进行对尾矿库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3、加强对尾矿库运营人员的培训,提高对尾矿库管理的能力和质量;4、定期的废水排放量监控与化学分析以保证入排水标准的达成;5、定期回收可用的砂石块、回收金属矿游离及贡献废铁。

第七条尾矿库运行与维护管理的保障措施:1、为保障尾矿库的正常运行,应当按照安全要求配置安全设备;2、尾矿库的运营人员应接受培训,掌握基本的操作和应急措施;3、尾矿库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运营人员的管理,对重大安全事件应即将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防止事故扩大;4、在尾矿库上游或者下游应设置统计量,及时监测尾矿库情况,防止溢出流向下游区域造成大量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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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中瑞矿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安全管理制度一、尾矿库筑坝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加强尾矿库的一次性筑坝安全管理,保证尾矿库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矿尾矿库筑坝安全管理。

3 职责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和作业计划精心施工、做好记录,监理公司负责监督工程的进度、质量、安全,由选矿厂安排相关人员监督管理。

4 内容及要求4.1 严格按照设计技术参数和筑坝方式进行筑坝,尾矿坝的内外坡比不得陡于设计规定,尾矿库采用一次性建坝形成库容、库后和库周边放矿、拦挡主坝前尾矿水澄清工艺。

4.2尾矿坝筑坝材料选用风化土料筑坝。

水上筑坝土料选用露采剥离的表层风化土(含砾石粘土);水下填筑料采用将干填粉质粘土或砾石粘土填筑水下坝身,围堰采用袋装粘土;坝体上、下游护坡及下游坝脚外购石料压坡。

4.3坝体堆筑完毕,按下列内容进行质量检查,检查记录需经主管技术人员签字后存档备查。

1)坝体长度、剖面尺寸、轴线位置及内外坡比;2)坝体的坝顶及内坡趾滩面高程、库内水位;3)尾矿筑坝质量。

4.4坝体出现裂缝、滑坡、渗漏、管涌等现象时,相关技术人员应通过现场观测和分析,判明其成因、种类,提出相应的处理措施加以整治。

4.5坝外坡面维护工作(包括筑沟、覆土、种草)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止坝坡冲刷、尾矿流失污染环境。

4.6严禁在库区范围内放牧、开垦、爆破、采石和建筑,滥挖尾矿、取水,外来尾矿、废水和废弃物入库等一切违章行为。

4.7每年至少测绘一次尾矿库现状地形图,检查坝标高、内外坡比、平整度等参数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二、排放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加强尾矿库的安全排放管理,确保尾矿库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矿尾矿库尾矿排放安全管理。

3 职责尾矿库技术管理人员须编制尾矿库运行状态相对应的尾矿库年、季作业计划和详细运行图表,统筹安排和实施尾矿输送、分级和排放,选矿厂组织尾矿工认真落实尾矿排放计划,尾矿工严格按放矿点、放矿方法的要求精心操作,认真检查,排除故障。

4 内容及要求4.1尾矿库采用一次性建坝形成库容、库后和库周边放矿、拦挡主坝前尾矿水澄清工艺。

尾矿工必须严格按年、季、月度排尾作业计划,在库区范围内认真实施放矿工作,放矿时应有专人管理、不得离岗,并做好记录。

4.2由于尾矿库库区可能有岩溶的存在,可能会对尾矿库运行带来一定的影响,为防止这些不利因素的影响,良好的放矿工艺是必不可少的,放矿过程中,在保证回水水质的前提下,将尾矿库内的水位尽量抽低。

4.3 尾矿工必须加强放矿的日常检查、维护等管理工作,及时按要求调整放矿地点、处理故障。

4.4 尾矿坝滩顶高程必须满足生产、防汛、冬季冰下放矿和回水要求。

尾矿坝堆积坡比不得陡于设计规定。

4.5 尾矿排放时,及时做好监控,控制好库内水位,确保坝体稳定和调洪库容。

4.6 坝体较长时应采用分段交替作业,使坝体均匀上升,应避免滩面出现侧坡、扇形坡或细粒尾矿大量集中沉积于某端或某侧。

三、尾矿库水位控制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加强尾矿库的水位控制,确保防汛、排渗设施完好而且正常运行,使尾矿库水位控制作业活动程序符合《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确保尾矿库的安全渡汛,尾矿库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矿尾矿库正常安全生产的水位控制和管理。

3 职责有回水设施的尾矿库由水泵工协同尾矿工控制库水位,一般情况由安环部指导尾矿工根据气象、回水、浸润线水位、坝坡渗流情况控制库水位。

4 内容及要求4.1 控制尾矿库内水位必须遵循以下原则:4.1.1在满足回水水质和水量要求前提下,尽量降低库内水位;4.1.2在汛期必须满足设计对库内水位控制的要求;4.1.3当尾矿库实际情况与设计不符时,应在汛前进行调洪演算;4.1.4当回水与尾矿库安全对澄清距离和安全超高的要求有矛盾时,必须保证尾矿库安全;4.1.5水边线应与坝轴线基本保持;4.1.6岩溶或裂隙发育地区的尾矿库,应控制库内水深,防止落水洞漏水事故。

4.2汛期前,尾矿库安全管理人员应对排洪设施进行检查、维修和疏浚,清除排洪口前水面漂浮物,确保排洪设施畅通。

4.3库内设清晰醒目的水位观测标尺,每天做好正常运行水位的观测记录。

4.4排出库内蓄水或大幅度降低库内水位时,应注意控制流量,非紧急情况不宜骤降。

4.5非紧急情况,未经技术论证,不得用常规子坝挡水。

4.6洪水过后,应对坝体和排水井、排水涵洞、截洪沟等排洪构筑物进行全面认真的检查与清理,发现问题及时修复。

同时,采取打开排水井预制件或投入大功率水泵抽水等措施降低库水位,防止连续降雨后发生垮坝事故。

4.7由生产技术部定期测量库内水边线、坝体的沉降位移,并核准当年尾矿库的实际调洪能力,确保库内积水水下库容,生产回水、沉淀悬浮物的存水高度,调洪高度、坝体安全超高。

四、尾矿库防汛措施和排洪设施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落实尾矿库防汛措施和加强排洪设施安全管理,确保尾矿库安全度汛,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矿尾矿库排洪设施安全管理。

3 职责3.1防汛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选矿厂成立防汛领导小组。

厂长任组长、生产厂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级单位、部室第一负责人组成,实行统一指挥,分单位、部室管理,落实防汛岗位责任制。

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防汛办)设在安环部,安环部主任兼办公室主任。

3.2各二级单位必须成立防汛小组,遵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具体负责管辖区内的日常防汛工作,并制定本单位的防汛措施。

3.3选矿厂成立防汛突击队,由机关部室全体成员组成,安环部主任任队长,负责队员召集、突击任务分派。

各二级单位要成立防汛抢险应急队伍,制定抢险方案,定人员、定地段、定措施,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任务,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

4 内容及要求4.1原则与奖惩4.1.1防汛工作实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遵循团结协作和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4.1.2对防汛工作抓得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差的给予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4.2联系与预警4.2.1防汛办应加强与当地气象部门的联系,随时掌握和传达气象信息,并按相应预警信号落实应急防范工作。

尾矿库值班室应配置电视机,便于尾矿工随时掌握天气情况。

4.2.2应在库区内适当位置或排水构筑物设置清晰醒目的水位观测标尺,由尾矿工每天进行观测和记录。

4.2.3出现蓝色暴雨预警信号时,安环部主任要落实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暴雨准备工作,各部门(单位)负责人要组织落实应急防范措施,落实应急物资。

4.2.4出现黄色暴雨预警信号时,生产矿长要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立即赶赴现场,落实应急防范措施,库区工作人员和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暴雨工作,由安环部专门负责尾矿库渡汛。

4.2.5出现橙色暴雨预警信号时,矿长要迅速赶赴现场组织落实应急防范措施,并亲自调度和协调指挥,生产矿长督促落实,指定安环部和生产技术部具体负责尾矿库渡汛工作。

4.2.6出现红色暴雨预警信号时,矿长要立即赶赴现场,根据需要和可能适时启动《尾矿库应急救援预案》,停止其他一切生产作业,举全矿应急之力全力以赴做好抗洪抢险工作。

生产矿长具体负责落实尾矿库度汛工作,确保人员安全。

4.2.7汛期,防汛抗洪领导小组成员一律不得关机,确保手机24小时处开机状态,便于成员间及时联络,信息顺畅。

4.3准备与处置4.3.1汛前:各二级单位应对排洪排水设施进行检查、维修和疏浚,确保排洪设施畅通,加强库坝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发生的问题和处理意见报防汛办。

4.3.2各二级单位、部室应准备好必要的抢险物资,交通运输、通讯工具,安全带、救生衣,供电设备和照明器材等,及时维修上坝公路,以便防洪抢险。

4.3.3各二级单位要强化尾矿库护坝人员责任心教育与操作技能培训,督促检查其工作质量和防范意识。

4.3.4各二级单位要加强对尾矿库的护坝工作,要维护、完善好尾矿库防汛设施和制定防汛措施,建立原始观察记录。

4.3.5汛期: 汛期实施尾矿库值班巡查制,要有专人负责,专人巡坝查险,做到24小时不少于2人值守巡查,电话24小时开通;发现险情必须立即采取抢护措施,并及时报告防汛办。

4.3.6汛期: 清除排洪口前水面漂浮物;排出库内蓄水或大幅度降低库内水位时,应注意控制流量,非紧急情况不宜骤降;不得在尾矿滩面或坝肩设置泄洪口;非紧急情况,未经技术论证,不得用常规子坝挡水。

4.3.7当险情威胁人身安全时,紧急抢险过程中,各二级单位应先组织受灾群众迅速撒离到安全地带,并做好生活安排;保卫部门要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警戒工作。

4.3.8洪水过后应对坝体和排洪构筑物进行全面认真的检查与清理,发现问题及时修复。

4.3.9灾害发生后,各二级单位、部室要深入灾害点,做好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并积极组织恢复生产,同时将灾情情况收集报防汛抗洪领导小组,由防汛办报市防汛指挥部。

4.4暴雨预警信号1、蓝色——12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2、黄色——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3、橙色——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4、红色——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4.5排洪设施安全管理4.5.1矿根据设计文件构建尾矿库排洪设施,满足尾矿库防洪要求。

4.5.2尾矿库排洪设施的施工及验收应按《尾矿设施施工及验收规程》和其他有关规程进行。

4.5.3主管技术人员、尾矿工应加强排洪设施的日常检查、维护和疏通工作。

4.5.4尾矿库排水构筑物停用后,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及时封堵,并确保施工质量。

严禁在排水井井筒上部封堵。

五、尾矿库渗流控制和排渗设施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为加强排渗设施的维护管理,加强对尾矿库浸润线的控制,防止坝面或坝肩出现渗流,掌握各设施的工作状况及其变化规律,及时发现各种异常现象,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矿尾矿库渗流控制和排渗设施安全管理。

3 职责3.1由选矿厂负责尾矿库运行期间须进行坝体浸润线的观测,注意坝体浸润线出逸点的位置、形态、流量及含砂量的变化情况和分布状态,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观测和控制。

3.2尾矿库矿库运行过程中,如坝体浸润线超过控制线,应经技术论证和安全部门批准增设或更新排渗设施,由生产技术部负责组织实施。

4 内容及要求4.1 矿根据设计文件采取下列措施控制渗流:4.1.1 尾矿筑坝地基设置排水棱体、水平排渗管(沟)及溢洪道等;4.1.2 尾矿坝马道位置设置排水沟(渠);4.1.3 与山坡接触的坝肩处设置截水沟(渠)等;4.1.4 适当降低库内水位,确保调洪库容满足防洪的要求;4.2 当坝面或坝肩出现集中渗流、流土、管涌、大面积沼泽化、渗水量增大或渗水变浑等异常现象时,可采取下列措施处理:4.2.1 在渗漏水部位铺设土工布或天然反滤料,其上再以堆石料压坡;4.2.2 增设排渗设施,降低浸润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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