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企业财产保险投保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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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北京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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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北京地区适用)投保单(研发与试验发展企业适用)尊敬的投保人:在您填写本投保单前请先详细阅读《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条款(北京地区适用)》,阅读条款时请您特别注意条款中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赔偿处理等内容并听取保险人就条款(包括前述需特别注意的内容)所作的说明。

投保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编投保人地址组织机构代码营业执照被保险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编被保险人地址组织机构代码营业执照营业场所面积雇员人数投保方案:下述方案可任选一种方案累计及每次事故责任限额(万元)雇员伤亡责任限额(万元)三者伤亡责任限额(万元)医疗费用每人限额(万元)救援费用责任限额(万元)年定额保险费(元)□方案一350 50 110 2 100 2000 □方案二350 60 120 2 100 3000 □方案三400 50 110 2 100 4000 □方案四500 60 120 2 100 5000 □方案五600 50 110 2 100 6000 □方案六800 60 120 2 100 8000 □方案七900 50 110 2 100 9000 □方案八1000 60 120 2 100 10000附加险项目责任限额保险费(元)□第三者财产损失保险条款累计责任限额:为主险累计责任限额的 30%;每次事故责任限额:为主险每次事故责任限额的 30%;主险保费的30%14位单证流水号(可选)□扩展恐怖活动条款与主险的责任限额相同,且此限额包含在保险单规定的主险赔偿限额之内;主险保费的30%□犯罪行为扩展责任与主险的责任限额相同,且此限额包含在保险单规定的主险赔偿限额之内;主险保费的30%免赔额(率)每人每次事故医疗费用免赔额:人民币1000元。

保险期间个月,自年月日零时起,到年月日二十四时止。

总保险费(人民币元) (小写):¥(大写):拾万仟佰拾元角分(保险费以最终签发保险单为准)保险条款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条款(北京地区适用)付费日期年月日前保险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提交_______________ 仲裁委员会仲裁□诉讼特别约定:授权委托书安润国际保险经纪(北京)有限公司是参保企业的保险经纪人,特告知如下: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新世界大厦A座1010,是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全国性保险经纪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条款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条款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总则第一条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共同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中的机动车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行驶,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含挂车)、履带式车辆和其他运载工具(以下简称被保险机动车),但不包括摩托车、拖拉机和特种车。

第三条本保险合同中的第三者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人和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机动车本车上的人员。

保险责任第四条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对于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各分项赔偿限额以上的部分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第五条被保险机动车造成下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一)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二)被保险机动车本车驾驶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三)被保险机动车本车上其他人员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第六条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的对第三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一)地震及其次生灾害;(二)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收缴、没收、政府征用;(三)竞赛、测试、教练,在营业性维修、养护场所修理、养护期间;(四)利用被保险机动车从事违法活动;(五)驾驶人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被保险机动车;(六)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者遗弃被保险机动车逃离事故现场,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七)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1、无驾驶证或驾驶证有效期已届满;2、驾驶的被保险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3、实习期内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被保险机动车,实习期内驾驶的被保险机动车牵引挂车;4、持未按规定审验的驾驶证,以及在暂扣、扣留、吊销、注销驾驶证期间驾驶被保险机动车;5、使用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的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操作证,驾驶营运客车的驾驶人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资格证书;6、依照法律法规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不允许驾驶被保险机动车的其他情况下驾车。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北京地区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北京地区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北京地区适用)投保单(研发与试验发展企业适用)尊敬的投保人:在您填写本投保单前请先详细阅读《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条款(北京地区适用)》,阅读条款时请您特别注意条款中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赔偿处理等内容并听取保险人就条款(包括前述需特别注意的内容)所作的说明。

投保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编投保人地址组织机构代码营业执照被保险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编被保险人地址组织机构代码营业执照营业场所面积雇员人数投保方案:下述方案可任选一种方案累计及每次事故责任限额(万元)雇员伤亡责任限额(万元)三者伤亡责任限额(万元)医疗费用每人限额(万元)救援费用责任限额(万元)年定额保险费(元)□方案一350 50 110 2 100 2000 □方案二350 60 120 2 100 3000 □方案三400 50 110 2 100 4000 □方案四500 60 120 2 100 5000 □方案五600 50 110 2 100 6000 □方案六800 60 120 2 100 8000 □方案七900 50 110 2 100 9000 □方案八1000 60 120 2 100 10000附加险项目责任限额保险费(元)□第三者财产损失保险条款累计责任限额:为主险累计责任限额的 30%;每次事故责任限额:为主险每次事故责任限额的 30%;主险保费的30%14位单证流水号(可选)□扩展恐怖活动条款与主险的责任限额相同,且此限额包含在保险单规定的主险赔偿限额之内;主险保费的30%□犯罪行为扩展责任与主险的责任限额相同,且此限额包含在保险单规定的主险赔偿限额之内;主险保费的30%免赔额(率)每人每次事故医疗费用免赔额:人民币1000元。

保险期间个月,自年月日零时起,到年月日二十四时止。

总保险费(人民币元) (小写):¥(大写):拾万仟佰拾元角分(保险费以最终签发保险单为准)保险条款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条款(北京地区适用)付费日期年月日前保险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提交_______________ 仲裁委员会仲裁□诉讼特别约定:授权委托书安润国际保险经纪(北京)有限公司是参保企业的保险经纪人,特告知如下: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新世界大厦A座1010,是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全国性保险经纪公司。

财产一切险投保单

财产一切险投保单
保额金额/赔偿限额
费率
免赔说明
附加险保费(大写)
小写
总保险费(大写)
小写
付费日期及方式
特别约定:
投保人资声明上述所填内容(包括投保标的明细表或风险情况询问表)属实,同意以本投保单作为订立保险合同的依据;对贵公司就财产一切险条款及附加险条款(包括责任免除和投保人及被保险人义务部分)的内容及说明已经了解。
建筑类型及周围情况
建筑类型□钢筋混凝土□砖混□其他
临近有无易燃、易爆等危险单位无
距消防队最近距离
地理位置□沿江、湖、海□低洼□洪水区□安全地带
保险期限:12个月自2010年2月4日0时起至2011年2月3日24时止
投保时帐面固定资产原值元(其中房屋建筑元机器设备元)
保险财产项目
投保金额
保额确定依据
费率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PING AN PROPERTY & CASUALTY INSURANCE COMPANY OF CHINA,LTD.
财产一切险投保单
注意:请仔细阅读所附条款。本投保单由投保人如实地、详尽地填写并签章后作为本公司投保财产一切险的依据,本投保单为该财产一切险保险单的组成部分。
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为损失金额的
房屋建筑栋M2
(万元)
%或,以高者为准
机器设备(附明细)

%或,以高者为准
装修及家具
%或,以高者为准
原材料
%或,以高者为准
产品及半成品
%或,以高者为准
库存商品(商业)
万元
万公斤
%或,以高者为准
其他财产(附明细)
%或,以高者为准
总保额金额(大写)
小写
主险保费(大写)

保险单样本六篇

保险单样本六篇

保险单样本六篇篇一:保险单样本一、财产保险基本险保险单(正本)二、保险公司建筑安装工程险保险单签单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篇二:人身保险个人投保单甲方:乙方:签订日期:年月日合同签订注意事项一、甲乙双方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项信息真实、有效。

二、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书时,凡需要双方协商约定的内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

三、签订本合同书时,甲方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本人签字或盖章;乙方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本人签字或盖章。

四、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合同的变更等内容在本合同内填写不下时,可另附纸。

五、本合同应使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

关键词:范本 ; 人身兹拟向某某保险公司投保人身保险,内容如下:投保单编号:保险种类投保人情况 : 姓名身份证号码与被保险人关系地址邮编电话被保险人情况 : 姓名年龄性别身份证号码地址邮编电话保险年期保险份数受益人领取日期领取年龄领取方式领取金额保险期限自 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中午 12 时起至 ____ 年____ 月 ____ 日中午 12 时止基本保险金额附加保险金额意外伤残保额意外身故保额疾病伤残保额疾病身故保额满期保险金额生存给付金费率附加险别保额费率附加险别保额费率保险费保险本金缴费形式一次性缴费□年缴□半年缴□季缴□月缴□其他:付款方式币种开户银行帐号特别约定:被保险人健康状况: 1. 目前尚在病假中 ? □有□无 2. 因病休或因病减轻劳动量 ? □有□无 3. 因患有其他慢性病而不能全勤工作或经常缺勤 ? □有□无 4. 有无严重病史 ? □有□无 5. 癌症、肝硬化、癫痫病、脑震荡、精神病、心脏病、高血压病、血管硬化、性病等 ? □有□无投保人是否健康 ? □是□否投保声明: 1) 本投保单所填写的各项内容,均属真实,可作为你公司签发保单的根据,并成为双方合约的组成部分,如日后发现与事实不符,即使保单签发,你公司仍可不负任何责任。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合同7篇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合同7篇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合同7篇篇1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就甲方所投保的财产保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保险标的1. 甲方将其所有的财产(具体财产清单详见附件)向乙方投保,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二、保险金额与保险费1. 甲方投保的财产总保险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大写)。

2. 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规定缴纳保险费,保险费的计算方式及标准详见附件。

三、保险期限1. 本合同的保险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四、保险责任1. 乙方对甲方投保的财产在保险期限内因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承担保险责任:(1)火灾、爆炸;(2)雷击、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3)盗窃、抢劫等意外事件。

2. 乙方对甲方投保的财产的损失程度进行核定,按照核定结果承担保险责任。

五、投保人义务1. 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有关投保财产的情况,如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乙方。

2. 甲方应按照约定缴纳保险费。

3. 甲方应积极预防保险事故的发生,遵守有关安全规定。

六、保险人义务1.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2. 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的索赔请求后,及时对损失进行核定。

3. 乙方有权对甲方投保的财产进行检查和评估。

七、赔偿处理1. 发生保险事故后,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乙方接到甲方的索赔请求后,应及时核定损失,并与甲方就赔偿事宜达成协议。

3. 若甲方索赔金额超出保险金额,乙方按照保险金额与财产损失的比例进行赔偿。

4. 若保险事故涉及第三方责任,乙方在赔偿甲方损失后,有权代位行使甲方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

八、合同解除与终止1.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保险期满日止。

2. 在保险期限内,若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企业资产保险投保单范本

企业资产保险投保单范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_企业资产保险投保单甲方(投保人):_______(全称)乙方(保险公司):_______(全称)鉴于甲方作为投保人,愿意向乙方投保企业资产保险,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投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保险合同。

第一条保险标的1.1甲方同意向乙方投保的保险标的为甲方的企业资产,包括:(1)固定资产:_______;(2)流动资产:_______;(3)其他资产:_______。

1.2保险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元整)。

第二条保险责任和范围2.1乙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对甲方发生的下列损失负责赔偿:(1)火灾、雷击、爆炸、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2)洪水、台风、暴风、龙卷风、暴雨、地面突然塌陷、突发性滑坡、崖崩、冰凌、泥石流;(3)盗抢、抢劫、诈骗、白蚁侵蚀、建筑物的自然损耗、维修费用;(4)其他约定的保险事故。

2.2乙方负责赔偿的金额为保险金额与实际损失的差额。

第三条保险期限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限为一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四条保险费4.1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率,向乙方支付保险费。

4.2保险费率为_______%,保险费为人民币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元整)。

4.3甲方应当在签订本保险合同时一次性支付保险费。

第五条保险金赔偿5.1发生保险事故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报案后_______小时内派员赴现场进行查勘。

5.2乙方根据查勘结果,确认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在_______日内赔偿甲方损失。

5.3乙方赔偿甲方损失后,有权依法向负有责任的第三者追偿。

第六条合同变更和解除6.1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的保险金额、保险期限、保险费率等事项,不得变更或者解除。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条款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条款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总则第一条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共同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中的机动车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行驶,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含挂车)、履带式车辆和其他运载工具(以下简称被保险机动车),但不包括摩托车、拖拉机和特种车。

第三条本保险合同中的第三者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人和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机动车本车上的人员。

保险责任第四条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对于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各分项赔偿限额以上的部分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第五条被保险机动车造成下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一)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二)被保险机动车本车驾驶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三)被保险机动车本车上其他人员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第六条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的对第三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一)地震及其次生灾害;(二)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收缴、没收、政府征用;(三)竞赛、测试、教练,在营业性维修、养护场所修理、养护期间;(四)利用被保险机动车从事违法活动;(五)驾驶人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被保险机动车;(六)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者遗弃被保险机动车逃离事故现场,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七)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1、无驾驶证或驾驶证有效期已届满;2、驾驶的被保险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3、实习期内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被保险机动车,实习期内驾驶的被保险机动车牵引挂车;4、持未按规定审验的驾驶证,以及在暂扣、扣留、吊销、注销驾驶证期间驾驶被保险机动车;5、使用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的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操作证,驾驶营运客车的驾驶人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资格证书;6、依照法律法规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不允许驾驶被保险机动车的其他情况下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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