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大系统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安装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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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风自救、供水施救装置-的安装与维护技术要求

压风自救、供水施救装置-的安装与维护技术要求

压风自救、供水施救装置的安装与维护技术要求压风自救装置: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矿井压风自救装置技术条件》(MT390-1995)及国家关于对煤矿“六大系统”中压风、供水施救系统的相关要求或标准,对压风自救装置安装标准规定如下:一、压风自救装置的安装范围:1、煤巷掘进面距工作面25~40m设置一组,其数量应比该区域工作人数多2台,然后每隔50m设置一组每组4~8台;岩巷掘进面距工作面100~130m设置一组,数量比该区域同时工作人数多2台,向外每隔100m和放炮撤人地点各设置一组,每组4~8台。

2、回采工作面进、回风巷在距采面安全出口以外25~40m 范围内设置一组压风自救装置(应满足每班施工人员使用个数加2个);进风巷皮带机头处安装一组压风自救装置,向里每隔200m安装一组压风自救装置;回风巷无极绳绞车处安装一组压风自救装置,向里每隔200m安装一组压风自救装置。

3、在以下每个地点都应至少设置一组压风自救装置:各机电设备附近、放炮地点、撤离人员与警戒人员所在的位置以及回风道有人作业处等。

二、压风自救装置的安装标准:1、压风自救系统的管路规格为:主管路不小于Φ150mm,采区分管路不小于Φ100mm,采掘进工作面不小于Φ50mm。

2、所有矿井采区避灾路线上均应敷设压风管路,并设置供气阀门,间隔按规定执行,最大间隔不超过200米3、压风自救装置与三通之间用1~5m的高压管连接,采用快速接头,高压管及压风管路要吊挂平直,不得有缠绕盘旋情况出现。

4、压风自救装置的横供风支管应距底板1.2m。

5、压风自救装置应吊挂在巷道帮上,煤巷与半煤岩巷用卡子固定,岩巷在巷道边上用螺纹钢固定压风自救装置,螺纹钢的外露长度为0.2m。

6、每组压风自救装置的横(竖)短支管连接处用生料带连接,不得用其他物品代替,不能有漏风现象。

7、压风自救装置的手柄方向与巷道方向平行,操作应简单、快捷、可靠。

8、压风自救装置安装在宽敞、支护良好、水沟盖板齐全、没有杂物堆的人行道侧,人行道宽度应保持在0.5m以上。

压风自救、供水施救装置-的安装与维护技术要求内容

压风自救、供水施救装置-的安装与维护技术要求内容

压风自救、供水施救装置的安装与维护技术要求压风自救装置: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矿井压风自救装置技术条件》(MT390-1995)及国家关于对煤矿“六大系统”中压风、供水施救系统的相关要求或标准,对压风自救装置安装标准规定如下:一、压风自救装置的安装围:1、煤巷掘进面距工作面25~40m设置一组,其数量应比该区域工作人数多2台,然后每隔50m设置一组每组4~8台;岩巷掘进面距工作面100~130m设置一组,数量比该区域同时工作人数多2台,向外每隔100m和放炮撤人地点各设置一组,每组4~8台。

2、回采工作面进、回风巷在距采面安全出口以外25~40m 围设置一组压风自救装置(应满足每班施工人员使用个数加2个);进风巷皮带机头处安装一组压风自救装置,向里每隔200m 安装一组压风自救装置;回风巷无极绳绞车处安装一组压风自救装置,向里每隔200m安装一组压风自救装置。

3、在以下每个地点都应至少设置一组压风自救装置:各机电设备附近、放炮地点、撤离人员与警戒人员所在的位置以及回风道有人作业处等。

二、压风自救装置的安装标准:1、压风自救系统的管路规格为:主管路不小于Φ150mm,采区分管路不小于Φ100mm,采掘进工作面不小于Φ50mm。

2、所有矿井采区避灾路线上均应敷设压风管路,并设置供气阀门,间隔按规定执行,最大间隔不超过200米3、压风自救装置与三通之间用1~5m的高压管连接,采用快速接头,高压管及压风管路要吊挂平直,不得有缠绕盘旋情况出现。

4、压风自救装置的横供风支管应距底板1.2m。

5、压风自救装置应吊挂在巷道帮上,煤巷与半煤岩巷用卡子固定,岩巷在巷道边上用螺纹钢固定压风自救装置,螺纹钢的外露长度为0.2m。

6、每组压风自救装置的横(竖)短支管连接处用生料带连接,不得用其他物品代替,不能有漏风现象。

7、压风自救装置的手柄方向与巷道方向平行,操作应简单、快捷、可靠。

8、压风自救装置安装在宽敞、支护良好、水沟盖板齐全、没有杂物堆的人行道侧,人行道宽度应保持在0.5m以上。

压风自救供水施救的安装实施方案

压风自救供水施救的安装实施方案

压风自救供水施救的安装实施方案压风自救、供水施救装置是一种应急救援设备,用于解决在灾害事故发生时由于供水中断导致自救难题。

压风自救设备能够提供新鲜氧气,供水施救装置则能够提供安全饮用水。

以下是压风自救、供水施救装置的安装实施方案。

压风自救装置主要由气瓶、面罩、管道系统、减压阀、压力表等组成。

其安装实施方案如下:1.确定设备安装地点:安装地点应选择通风良好、空间相对宽敞的地方,距离高层建筑则应保持一定距离,以防火灾蔓延。

2.安装设备支架:在安装地点固定支架,用于支撑设备的气瓶和管道系统。

3.安装气瓶:将气瓶固定在支架上,并与管道系统连接。

4.安装面罩:根据使用者的头部尺寸选择合适的面罩,并将其与管道系统连接。

5.安装减压阀和压力表:在管道系统中安装减压阀和压力表,用于监测和调节气体压力。

供水施救装置主要由水箱、滤水器、管道系统、出水阀等组成。

其安装实施方案如下:1.确定设备安装地点:安装地点应选择不易被污染的地方,离灾区较近,便于供水救援。

2.安装水箱:将水箱固定在支架上,并将其与管道系统连接。

3.安装滤水器:将滤水器安装在供水管道上,用于过滤杂质和净化水源。

4.安装出水阀:在供水管道上安装出水阀,通过控制出水阀来控制供水量和压力。

5.安装管道系统:根据实际需求布置供水管道,确保水流通畅,不易泄漏。

三、安全措施在进行压风自救、供水施救设备的安装时1.确保设备安装牢固:设备的支架、固定螺栓等应安装牢固,以免发生意外脱落、倾倒等情况。

2.严格按照规定操作:在操作设备时,应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操作,禁止超负荷使用。

3.定期维护检查: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保持设备的正常使用状态,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正常运作。

4.储备充足的气瓶和水源:在灾害发生前要及时储备充足的气瓶和水源,以备紧急使用。

总之,压风自救、供水施救装置的安装实施方案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确保装置能够在灾害事故发生时有效地进行自救和供水救援。

六大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建设规范

六大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建设规范

河南地方锦塬煤业有限公司压风自救、供水施救系统设计通防科二零一九年河南地方锦塬煤业有限公司压风自救、供水施救系统设计为了提升矿井安全防护水平,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矿井压风自救装置技术条件》(MT390-1995)、及《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供水施救系统建设规范》(AQ 2035-2011)和国家关于对煤矿“六大系统”中压风、供水施救系统的相关要求或标准,根据我矿情况,矿井采用的压风自救装置是ZYJ-M6型,是压风自救和供水施救兼用型。

一、压风自救系统为保证矿井发生灾变时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在井下所有采掘作业地点、附近巷道内、爆破地点、撤离人员与警戒人员所在的位置及回风道有人作业等处设有避难硐室,避难硐室内安装压风自救系统,其风源来自地面空气压缩站,井下压风管路要采取保护措施,防止灾变破坏,确保在井下发生灾变时,现场作业人员有充分的氧气供应,防止发生窒息事故。

压缩空气由地面压风机站直接供给。

1、压风管路的安装1)井上压风管一般采用直埋铺设,井下非直埋管道。

2)在井口、井下管道的最底处,上山的入口处,均设油水分离装置,供气集中处设置储气罐;3)压气管道铺设在井下大巷及有人作业的地方,在无人工作的地方不铺设送气管道压气管道在地面部分采用焊接连接,在井下及井筒部分采用快速接头连接;4) 压风管路从压风机房→副井→井底车场→12采区轨道上山→井下各个地点。

压风管路采用Φ108×5mm(主干管)、Φ57×4mm(干管)无缝钢管。

5)井下大巷干管每隔200m设一个三通阀门,掘进工作面和回采工作面每隔100m设一个三通阀门,在采掘工作面安装压风自救装置时,应在出口阀处设置减压阀,在压气管上设三通阀门、减压装置及汽水分离器,压风自救装置根据人数配置;6)压风管道安装之前刷防腐漆。

2、压风自救装置的安装地点①回采工作面:在距回采工作面上、下口25-40m处各设7组压风自救装置,每组装6个压风自救吸气面罩。

安全监管总局发布六大系统安装使用和监督规定(安全监管总局168号文)

安全监管总局发布六大系统安装使用和监督规定(安全监管总局168号文)

安全监管总局发布"六大系统"安装使用和监督规定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2010年10月12日 来源:安全监管总局网站【字体:大 中 小】【推荐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安装使用和监督检查暂行规定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0〕16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进一步提高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制定了《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安装使用和监督检查暂行规定》。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二○一○年十月九日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安装使用和监督检查暂行规定一、总则(一)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二)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以下简称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是指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

(三)地下矿山企业应按本规定要求期限安装使用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并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各系统正常运行。

(四)县级以上安全监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下矿山企业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安装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安装标准(五)监测监控系统。

1.地下矿山企业应于2011年底前建立采掘工作面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实现对采掘工作面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浓度,以及主要工作地点风速的动态监控。

(1)一氧化碳传感器设置。

①采用压入式通风的独头掘进巷道,应在距离掘进工作面5-10m混合风流处和距离巷道出口10-15m回风流中各设置1个一氧化碳传感器;采用抽出式通风的独头掘进巷道,应在风筒口与工作面的混合风流处设置1个一氧化碳传感器;采用混合式通风的独头掘进巷道,应在距离掘进工作面5-10m 混合风流处设置1个一氧化碳传感器。

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简介

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简介

•矿用程控调度交换机
•…
•…
•录音设 备
•广播控制设备
•…
•…
•矿用本 •矿用本 •矿用本 安电话 安电话 安电话
•防爆广 •防爆广 •防爆 •防爆 播设备 播设备 显示屏 显示屏
•图1 矿用调度通信系统和矿井广播通信系统

调度台具有通话、呼叫、强插、强拆、来电声 光提示、录音等功能。
矿用调度通信系统不需要煤矿井下供电,因此 ,系统抗灾变能力强。
❖ 临时性固定避难所(Temporary Chamber):在矿井 工作面附近的巷道或煤层中挖掘而成,依靠氧气瓶等 设备为避难所提供一定时间的氧气。当该工作面停产 后,临时性避难所即被废弃,避难所内密封门、氧气 瓶、通讯、监测仪器等设备被转移到新的临时避难所 中。
❖ 可移动式救生舱(Portable Chamber):多数为舱体 式结构,具有行进装置或者吊装、拖曳部件,能在巷 道中移动,随工程进度不断改变位置。氧气瓶、通讯 、监测仪器等设备均安装在舱体内。
(5)矿调度室应设置显示设备,显示井下人员位 置等。

(6)各个人员出入井口应设置检测识别卡工作 是否正常和唯一性检测的装置,并提示携卡人员本 人及有关人员。
煤矿井下人员位置监测系统识别卡正常工作和下 井人员每人一张卡,且仅携带表明自己身份的卡, 是遏制超能力生产、加强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 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的必要条件。
位置监测分站通过无线方式读取识别卡内用 于人员识别的信息,并发送至地面传输接口。
电源箱将交流电网电源转换为系统所需的本 质安全型直流电源,并具有维持电网停电后正常 供电不小于2小时的蓄电池。

传输接口接收分站发送的信号,并送主机处理 ;接收主机信号、并送相应分站;控制分站的发送 与接收,多路复用信号的调制与解调,并具有系统 自检等功能。

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标准

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标准

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一、总则1.为规范和促进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煤矿安全规程》和相关标准,制定本规范。

2.本规范适用于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及检查验收工作。

3.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以下简称“六大系统”)是指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

所有井工煤矿必须按规定建设完善“六大系统”,达到“系统可靠、设施完善、管理到位、运转有效”的要求。

4.煤矿企业是建设完善“六大系统”的责任主体,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建设完善“六大系统”的第一责任人。

煤矿企业要落实建设完善“六大系统”分管负责人和具体分管部门,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制度,组织做好“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

5.地方各级负有煤矿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以下简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会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的日常监管。

驻地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对辖区内“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的监察执法。

二、监测监控系统基本要求6.煤矿企业必须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的要求,建设完善监测监控系统,实现对煤矿井下甲烷和一氧化碳的浓度、温度、风速等的动态监控。

7.煤矿安装的监测监控系统必须符合《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6201—2006)的规定,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监测监控系统各配套设备应与安全标志证书中所列产品一致。

8.甲烷、馈电、设备开停、风压、风速、一氧化碳、烟雾、温度、风门、风筒等传感器的安装数量、地点和位臵必须符合《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要求。

监测监控系统地面中心站要装备2套主机,1套使用、1套备用,确保系统24小时不间断运行。

压风自救、供水施救装置-的安装与维护技术要求

压风自救、供水施救装置-的安装与维护技术要求

压风自救、供水施救装置的安装与维护技术要求压风自救装置: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矿井压风自救装置技术条件》(MT390-1995)及国家关于对煤矿“六大系统”中压风、供水施救系统的相关要求或标准,对压风自救装置安装标准规定如下:一、压风自救装置的安装范围:1、煤巷掘进面距工作面25~40m设置一组,其数量应比该区域工作人数多2台,然后每隔50m设置一组每组4~8台;岩巷掘进面距工作面100~130m设置一组,数量比该区域同时工作人数多2台,向外每隔100m和放炮撤人地点各设置一组,每组4~8台。

2、回采工作面进、回风巷在距采面安全出口以外25~40m 范围内设置一组压风自救装置(应满足每班施工人员使用个数加2个);进风巷皮带机头处安装一组压风自救装置,向里每隔200m安装一组压风自救装置;回风巷无极绳绞车处安装一组压风自救装置,向里每隔200m安装一组压风自救装置。

3、在以下每个地点都应至少设置一组压风自救装置:各机电设备附近、放炮地点、撤离人员与警戒人员所在的位置以及回风道有人作业处等。

二、压风自救装置的安装标准:1、压风自救系统的管路规格为:主管路不小于Φ150mm,采区分管路不小于Φ100mm,采掘进工作面不小于Φ50mm。

2、所有矿井采区避灾路线上均应敷设压风管路,并设置供气阀门,间隔按规定执行,最大间隔不超过200米3、压风自救装置与三通之间用1~5m的高压管连接,采用快速接头,高压管及压风管路要吊挂平直,不得有缠绕盘旋情况出现。

4、压风自救装置的横供风支管应距底板1.2m。

5、压风自救装置应吊挂在巷道帮上,煤巷与半煤岩巷用卡子固定,岩巷在巷道边上用螺纹钢固定压风自救装置,螺纹钢的外露长度为0.2m。

6、每组压风自救装置的横(竖)短支管连接处用生料带连接,不得用其他物品代替,不能有漏风现象。

7、压风自救装置的手柄方向与巷道方向平行,操作应简单、快捷、可靠。

8、压风自救装置安装在宽敞、支护良好、水沟盖板齐全、没有杂物堆的人行道侧,人行道宽度应保持在0.5m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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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指南》中关于压风自救、供水施救的设置标准压风自救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一般由地面空气压缩机系统、输气管路和终端用气装置组成。

空气压缩机站配置主要包括供电设施、空气压缩机、冷却循环系统、监测监控及各种保护、管路、管路附件及储气装置等。

输气管路组成包括:主管、主干、支管、连接法兰、快速接头、弯头、管路三通(多通)、管道阀门、压力表、汽水(油)分离装置。

终端用气装置包括:永久避难硐室、移动救生舱及掘进工作面临时呼吸自救系统(面罩式、防护袋式)。

1、压风自救系统的建设原则煤矿企业压风自救系统应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建立压风自救系统的基础上,满足在灾变期间能够向所有采掘作业地点提供压风供气的要求,建设完善的压风自救系统。

1.空气压缩机(1)空气压缩机应设置在地面。

对于深部多水平开采的矿井,空气压缩机安排在地面难以保证对井下作业点有效供风时,可在其供风水平以上2个水平的进风井井底车场安全可靠地位置安装,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但不得选用滑片式空气压缩机。

(2)空气压缩机在满足要求的同时,至少要有1台备用。

(3)空气压缩机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煤矿安全规程》等规定的要求,应配备压力表、安全阀等,对水冷空气压缩机必须装设断油、断水、超温等安全保护装置。

(4)空气压缩机宜采取顺序控制,实习自动化运行,并具有联网通讯和远程监控功能。

(5)空气压缩机应装备在线监控检测系统,以便有关人员可以随时了解空气压缩机的运行情况。

(6)空气压缩机站宜设置储气罐,并应在储气罐的出口管道上加装释压阀。

释压阀的口径不得小于出风管的直径。

储气罐应设在室外阴凉处,储气罐内的温度保持在120℃以下,并装有超温保护装置,在超温时可自动切断电源盒报警。

2.压风自救管道(1)所有矿区采区避灾路线上均应敷设压风管道,并设置供气阀门,间隔不大于200m。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和极复杂的矿井应在各水平、采区和上山巷道最高处敷设压风管道,并设置供气阀门。

(2)压风自救系统的管道规格应按矿井需风量、供风距离、阻力损失等参数计算确定,但主管道直径不小于1000mm,采掘工作面管道直径不小于50mm。

‘(3)井下使用多套压风自救系统的应进行管道联网。

(4)压风管道应接入的矿井压风管道应设减压、消音、过滤装置和控制阀,压风出口压力在0.1~0.3/MPa 之间,供风量不低于0.3m³/(min·人),连续噪声不大于70dB。

(5)井下压风管道的应敷设应牢固平直,并采取保护措施,防止灾变破坏。

进入避难硐室和救生舱前20m 的管道应采取保护措施。

(6)主送气管路应装集水放水器。

在供气管路与自救装置连接处,要加装开关盒油水分离器。

压风自救系统阀门应安装齐全,阀门扳手要在同一个方向,以保证系统正常使用。

3.压风自救装置(1)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应在距采掘工作面25~40m的巷道内、爆破地点、撤离人员与警戒人员所在的位置以及回风巷有人处等地点至少设置一组压风自救装置;在长距离的掘进巷道中,应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压风自救装置的设置组数。

每组压风自救装置可供应5~8人使用。

其他矿井掘进工作面应敷设压风管道,并设置供气阀门。

(2)压风自救装置应符合《矿井压风自救装置技术条件》(MT390-1995)的要求,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3)压风自救装置应具有减压、节流、消噪声、过滤和开关等功能,零部件的连接应牢固、可靠,不得存在无风、漏风或自救袋破损长度超过5毫米的现象。

(4)压风自救装置的操作应简单、快捷、可靠。

避灾人员在使用压风自救装置时,应感到舒适、无刺痛和压迫感。

压风自救系统适用的压风管道供气压力为0.3~0.7兆帕;在0.3兆帕压力时,压风自救装置的供气量应在100~150升/分钟范围内。

压风自救装置工作时的噪声应小于85 分贝。

(5)压风自救装置安装在采掘工作面巷道内的压缩空气管道上,设置在宽敞、支护良好、水沟盖板齐全、没有杂物堆的人行道侧,人行道宽度应保持在0.5米以上,管路敷设高度应便于现场人员自救应用。

2、压风自救系统的配置与安设井下压风自救系统用风对环境的要求1.供气装置的要求压风管道供气压力为0.3~0.7兆帕;在0.3兆帕压力时,压风自救装置的供气量应在100~150升/分钟范围内,应满足剧烈运动后和紧张状态下正常人吸气60~80L/min的标准。

2.管路固定的要求牢固平直,压风管路每隔3m吊挂固定一次,岩巷用金属托管配合卡子,煤巷用钢丝绳吊挂,支管不少于一处固定,压风扳手要同一方向并且平行于巷道。

3.汽水分离器安装要求在主送气管路中要装集水防水器。

在供气管路进入与自然系统连接处时,要加装开关,后边紧接着安装汽水分离器。

4.连接方式要求系统最好采用同时与进风巷、回风巷压风管路连接的连环方式。

5.阀门的安装要求不得存在缺少阀门、阀门损坏或不起作用、无减压阀的现象,也不得存在出气量大小不一的现象。

进入采掘工作面巷口的进风侧要设有总阀门。

6.管路材料的要求压风干管选用无缝钢管,并采取防护措施,防止因灾变二破坏。

7.安装地点的要求安装地点应宽敞、支护良好、水沟盖板齐全、无杂物堆的人行道侧,人行道宽度0.8m以上,管路安装高度为距底板0.5m。

压风管路应敷设至回采工作面的材料巷和运输巷、掘进顺槽,距采掘工作面25~40m 的巷道内,爆破地点、撤离人员与警戒人员所在位置,以及回风巷道有人作业处、紧急避险硐室、采区带式输送机和采区轨道巷最高点等地点。

地面空气压缩机站安装地点的选择(1)选择采光良好的宽阔场所,以利于操作、保养和维修时所需的空间和照明。

(2)选择空气湿度低、灰尘少、空气清新而且通风良好的场所,避免水雾、酸雾、油雾、多粉尘和多纤维的环境。

(3)按照GB 50029—2003《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的要求,压缩空气站机器间的采暖温度不宜低于15℃,非工作机器间的温度不得低于5℃。

(4)当空气压缩机吸气口或机组冷却风吸风口设于室内时,其室内环境温度不应大于40℃。

(5)如果坏境较差灰尘多,需加装前置过滤设备,以保证空气压缩机系统零件的使用寿命。

(6)在单台排气量大于或等于20m³/min,且总安装容量大于或等于60m³/min的压缩空气站,宜设检修用起重设备,其起重能力应按空气压缩机组的最重部件确定。

(7)预留通道和保养空间,按照GB 50029—2003《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的要求,空气压缩机组合墙之间的通道宽度按排气量大小在0.8~1.5m之间选取。

输气管道的铺设要求1.火灾条件下管道的铺设要求(1)能够承受高温气体,管道不会引起变形、破裂。

(2)管道附件与密封件能够承受高温气体,不会产生因热膨胀、燃烧引起漏风、卡死等破坏。

(3)压缩气体管道及附件具有一定的隔热性能,不会因热传导引起压缩气体温度升高。

自燃煤层、容易自燃煤层的输气管道及管道铺设必须具备耐高温、隔热性能。

2.瓦斯爆炸、煤尘爆炸条件下管道铺设的要求(1)能够承受巨大外部气体剧烈膨胀、冲击波等对管道及附件的破坏。

(2)能够承受高温气体,管道不会引起变形、破裂。

(3)管道及附件与密封件能够承受高温气体,不会产生因热膨胀、燃烧引起漏风、卡死等破坏。

(4)压缩气体管道及附件具有一定的热传导引起压缩气体温度升高。

所有煤矿的输气管道及管道铺设必须具有抗冲击、耐高温、隔热性等性能。

3.煤与瓦斯突出条件下管道铺设的要求(1)能够承受煤(岩)的压砸(2)能够承受次生灾害——瓦斯和煤尘爆炸对管路及铺设的要求。

4.顶板事故条件下管道铺设的要求(1)能够承受煤(岩)的压砸。

(2)管道附件经顶板岩石、煤体的压砸不会造成漏气、卡死等现象。

5.裸岩巷和料石砌碹巷中管道铺设的要求(1)管道不影响矿井运输、行人的要求。

(2)管道及附件尽量离开地表、水沟等,做好防腐工作。

6.工字钢棚支护条件下管道铺设的要求(1)能够承受煤(岩)的压砸。

(2)管道附件经顶板岩石、煤体的压砸不会造成漏气、卡死等现象。

(3)管道铺设不得影响巷道维修、人员通行及材料、原煤运输的要求。

7.锚杆(索)喷浆巷道中管道铺设的要求(1)输气管道必须能够适应巷道的起伏变化。

(2)输气管道应在巷道低洼处安设自动排水(油)装置,能够及时排空管道中的积油、积水。

8.锚网支护条件下管道铺设的要求(1)能够承受煤(岩)的压砸。

(2)管道附件经顶板岩石、煤体的压砸不会造成漏气、卡死等现象。

(3)能够承受或消除因缩帮、底鼓等地质现象产生的应力。

压风自救装置的配置压风自救装置的单体数量必须满足掘进工作面作业人员每人1个,并有不低于作业人员总数的20%余量。

每组压风自救装置内安装的单体自救装置个数一般为5~8个,每个单体自救装置耗气量100~150L/min,所供气体中的油气含量不得大于0.0001%,每组压风自救装置的总供风量不得小于1.5m³/min。

掘进距离大于500m时,必须增设1组同等数量的压风自救装置。

压风自救装置安装在作业地点简易壁式硐室的靠帮侧,不得影响工作面的安全通行,不受掘进机械、爆破、人员走动等影响,壁式硐室深度不得小于06m,高度不得小于1.8m,长度为适宜1个自救站所配呼吸装置为宜;要求支护良好、顶板完整稳定,周边没有杂物堆放,且呼吸自救装置下面不得有无盖板水沟或积水现象,不得有顶板淋水。

人行到宽度要保持在0.5m以上,管路安装高度距底板1.2~1.3m。

防护袋式压风自救装置安装高度一般为1~1.2m,以方便避灾人员顺利进入防护袋,并能舒服的蹲坐在里面。

面罩式压风自救装置安装高度应距底板0.5m左右。

便于现场人员自救和互救。

面罩式压风自救装置的防护罩连接软管耐压不得小于1.2MPa,一般采用折叠悬挂的方式存放。

供水施救系统矿井供水施救系统即消防防尘供水管道系统主要由储水池、管道系统及各类阀门组成。

井下供水施救系统主要由管路输送系统和饮水装置管路输送系统主要由各种不同管径的管道、阀门、增减压装置、压力表、流量表、三通阀门等组成,还必须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消防接头。

饮水装置主要是营养液入口和饮水终端装置。

供水施救系统的建设原则1、煤矿企业必须结合自身安全避险的需求,建设完善供水施救系统。

2、供水水源应引自消防水池或专用水池。

有井下水源的,井下水源应与地面供水管网形成系统。

地面水池应采取防冻和防护措3、所有矿井采区避灾路线上应敷设供水管路,压风自救装置处和供压气阀门附近应安装供水阀门。

(1)供水施救系统应能在紧急情况下为避险人员供水、输送营养液提供条件。

(2)需减压的井下管道宜采用减压阀降低下游管道的压力,在减压阀前的管道上应设过滤器。

4、矿井供水管路应接入紧急避险设施,并设置供水阀,水量和水压应满足额定数量人员避险时的需要,接入避难硐室和救生舱前的20米供水管路要采取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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