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采购人实务培训(最终稿)
政府采购专家评审实务培训XXX

2、评审委员会成员知晓或应当知晓需要回避的,应主动提出回避; 未主动回避,采购执行机构在知晓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回避后,须要 求评审委员会成员回避。
3、评审委员会成员不按规定讲通讯设备及相关电子设备交出统一保 管的,采购执行机构可以拒绝其参加评审工作,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 告。
(二)评审前介绍项目情况 1、评审前,采购人需要介绍采购项目背景和技术需求的,应当向评 审委员会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介绍材料,介绍内容不得存在歧视 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采购文件所述范围,书面介绍材料应当作 为采购项目文件随其他文件一并存档。 2、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的,可以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介 绍采购项目背景和技术需求,介绍的要求同上。
为。
(五)评审现场人员行为规范
3、采购人监督人员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1)非法干预正常的评审工作; (2)发表影响评审委员会成员依法独立评审的意见和言论; (3)对评审现场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不予制止或
者报告。
(五)评审现场人员行为规范
3、参加现场监督的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应当做好下列 工作:
2、理解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主要包括招标文件中投 标人须知无效投标条款部分、资格资质性要求、采购项目 技术和商务要求、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事项、评标方 法和标准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规定要求。
3、投标文件初审。投标文件初审由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共 同进行,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 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按照规定交 纳投标保证金、是否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 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政府采购业务知识培训课件(PPT33张)

政府采购定义
《政府采购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政府采购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 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最基本
最重要
最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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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地域范围 采购人范围 采购资金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的政府采购活动,统一按照本法规定进行。除此 之外,本条还有一个含义,就是在全国境内政府采购政策和市场是统一的
02
使用国际资金
采购人使用国际组织和外国政 府贷款进行的政府采购,贷款 方、资金提供方与中方达成的 协议对采购的具体条件另有规 定的,可以适用其规定。
四种例外情况的规定
03
自然灾害
因严重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 抗力事件所实施的紧急采购 和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采 购,不适用政府采购法。
04
港澳不适用
我国的香港、澳门两个特别 行政区的政府采购不适用政 府采购法
本法规定的采购人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不包括国有企业。
财政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资金和预算外资金。财政预算资金是指年初预算 安排的资金和预算执行中财政追加的资金。预算外资金是指政项目范围 采购形式范围 采购对象范围
采购人用财政性资金组织采购活动,是否适用本法,还要视具体项目而定。只有纳 入了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才要求按照本法规定执行。
采购人可自行选择以下6种方式
财政局审批是否变更 采购方式
公 开 招 标
邀 请 招 标
竞 争 性 谈 判
竞 争询 性 磋价 商
单 一 来 源
同意
按照财局批复的下列方式进行采购
政府采购培训

❖ 政府采购通常采用哪几种采购方式?
❖ (一)公开招标;二)邀请招标;(三)竞 争性谈判; (四)单一来源采购; (五)询 价; (六)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 定的其他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 购的主要采购方式。
第二部分 政府采购一般程序
第二部分 政府采购一般程序
第三部分 政府购买服务相关政策
❖ (三)行业管理与协调事项。行业资格认定 和准入审核、处理行业投诉等领域适宜由社 会力量和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承担的服务事 项。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 (四)技术服务事项。科研、行业规划、行 业规范、行业调查、行业统计分析、资产评 估、监测服务、信息技术服务等领域适宜由 社会力量和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承担的服务 事项。
❖ 公告购买信息。购买主体应主动公开购买服 务项目信息,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 要求、预算安排、购买方式、承接主体条件 、绩效评价标准等信息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 、同级人民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公开,接受财 政、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及社会监督。 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 (一)基本公共服务事项。教育、公共就 业、人才服务、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 保障、公共文化、公共体育、交通运输、农 业服务、资源环境以及公共安全等领域适宜 由社会力量和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承担的基 本公共服务事项。
❖ (二)社会管理服务事项。社会救助、社会 福利、社区服务、法律援助、社工服务、慈 善救济、公益服务、人民调解、社区矫正、 安置帮教、公共公益宣传和社会组织服务等 领域适宜由社会力量和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 承担的公共服务事项。
❖ 3、哪些政府采购不适用《政府采购法》?
❖ 答:《政府采购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对因 严重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力事件所实施的 紧急采购和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采购,不 适用本法。”
政府采购基础知识培训(最终稿)

第三章
政府采购一般规 定
第二节 政府采购基本原则
公开透 明原则
公平竞 争原则
公正 原则
诚实信 用原则
是指有关采购的法律、 政策、程序和采购活动 对社会公开,所有相关 信息都必须公之于众。
公平竞争原则可以进一 步划分为竞争性原则和 公平性原则。
公正原则主要指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相对于 多个供应商而言,监管 部门相对于多个当事人 而言,应站在中立、公 允、超然的立场上,不 偏不倚、平等对待、一 视同仁,不因其身份不 同而施行差别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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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什么是政府采购
第一节 政府采购的定义
WTO 《政府采购协议》中定义为:
政府采购为成员国的中央政府、次中央政府 租售、购买货物、服务、工程及公共设施的 购买营造。
《政府采购协议》的基本目标之一为通过政 府采购中的竞争机制,增强透明度和客观性, 促进政府采购的经济性和高效率。
《政府采购协议》(GPA)是世界贸易组织(WTO)的一项诸边协议,目标是促 进成员方开放政府采购市场,扩大国际贸易。GPA由WTO成员自愿签署,目前有 美国、欧盟等14个参加方,共41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协议。
政府采购培训之——
基础知识部分
目录
CONTENT
学习 目标
1、掌握政府采购的定义 2、了解政府采购的制度的发展和演变 3、熟悉政府采购的主要规定 4、了解实行政府采购的意义 5、掌握政府采购的基本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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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什么是政府采购
第一节 政府采购的定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定义: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 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 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采购员的培训及学习内容

采购员的培训及学习内容第一篇:采购员的培训及学习内容目前的采购员培训主要是指《采购师职业资格认证项目》。
它是指对从事采购行业人员实行“资格化”管理,是对采购员管理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提高采购员本身的业务素质水平,同时按照采购师职业资格标准,来整治现有的采购员队伍,以进一步规范采购管理,使采购员的操作技能技术更加趋于正规化、规范化。
采购员培训学习内容:1.基础知识: 采购基础知识, 商品学基础知识, 物流基础知识, 商务谈判基础知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2.需求分析:市场调查,需求确定;3.采购计划制定:采购计划编制,采购计划分解;4.采购洽商:供应商选择 ,商务洽谈,采购合同签订;5.采购合同履行:订单管理,货款支付,进货与验收,商品质量管理,退货换货;6.供应商管理 :供应商关系管理 ,供应商绩效评估;7.采购信息管理:采购信息处理,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应用采购员培训报名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经本职业采购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连续从事采购员本职业2年以上。
(3)具有相关专业大专学历(或同等学历)助理采购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采购员四级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具有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同等学历)。
采购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助理采购师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2)具有相关大学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具有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或学位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高级采购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采购师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2)具有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取得相关专业博士学位,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第二篇:采购员的培训及学习内容(小编推荐)采购培训学习内容:1.基础知识: 采购基础知识, 商品学基础知识, 物流基础知识, 商务谈判基础知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2.需求分析:市场调查,需求确定;3.采购计划制定:采购计划编制,采购计划分解;4.采购洽商:供应商选择,商务洽谈,采购合同签订;5.采购合同履行:订单管理,货款支付,进货与验收,商品质量管理 ,退货换货;6.供应商管理 :供应商关系管理 ,供应商绩效评估;7.采购信息管理:采购信息处理,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应用8.与供应商的任何业务往来一定要在事情发生前沟通清楚,并将相关信息及时同业务沟通,严禁单方面进行操作。
采购人员培训资料

采购人员培训资料第一章采购人员的标准一、才能方面:1、价值分析能力。
采购人员必须具有“成本价值”观念,精打细算,随时将投入与产出加以比较;此外,采购人员还必须能够对报价单的内容逐项进行剖析、评判。
2、预测能力。
采购人员应能够依据各种资料,研究、判断资源是否充裕;从物品原材料价格的涨跌,能够推断采购成本受影响的幅度;能对物品未来的供应趋势作出预测。
3、表达能力。
采购人员必须能正确、清晰地表达所欲采购物品的各种条件,如规格、数量、交货期等;具备“长话短说、言简意赅”的表达能力,以免浪费时间;具有“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争取优惠采购条件的表达技巧。
4、专业知识。
采购人员必须具有原料来源、组合过程、基本功能、品质、用途、成本等方面的专业知识,能主动开发新来源或替代品。
二、品德方面:1、公正与诚实。
采购人员必须以公平、公正、公开的方式来评价供应商,不可心存偏见,厚此薄彼;以实事求是的态度与供应商来往,不可又欺瞒行为,造成不道德的采购。
2、临财不苟。
采购人员对供应商的威逼或利诱必须保持“平常心”,不能因贪图私利损害公司利益。
3、敬业精神。
采购人员必须抱有“我主管、我负责”的态度,负责调度项目所需物料,绝不能使项目出现“停工断料”事件。
4、虚心与耐心。
采购人员对供应商必须公平礼貌,不可傲慢无理,与供应商谈判过程中需有忍耐、等待的修养。
第二章如何制定订货计划一、制定订货计划的步骤:制定订货计划应当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如市场要货计划、生产加工计划、实际采购能力等。
通常订货计划的制定,需要通过以下几个步骤:订货计划→分析市场需求→分析生产需求→确定订货需求→订货需求二、分析订货需求:市场需求和生产需求是分析订货需求的两个重要方面。
生产需求的大小直接决定了订货需求的大小,同时,我们制定订货计划还得兼顾公司的市场战略及潜在的市场需求量。
1、分析市场需求。
即对市场需求计划或市场销售计划进行分析,兼顾市场的潜在需求。
包括分析市场要货计划的可信度,市场签订合同的数量、合同剩余量(包括延时交货的合同),并参照相关的历史要货数据,预测其变化趋势,最终得出市场需求结果。
政府采购培训工作计划

政府采购培训工作计划一、培训目标政府采购是指政府及其采购部门为履行公共利益使命,依法、自主、公正、公平、诚信开展的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活动。
政府采购活动对于国家和社会的建设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政府采购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
为了提高政府采购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素质,有必要制定一份全面的培训工作计划,以便将其培养成为熟练的政府采购专家,为政府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培训内容1. 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知识政府采购法是政府采购的根本依据,政府采购人员必须熟悉掌握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包括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了解其主要内容、适用范围、操作程序等。
2. 政府采购业务知识政府采购业务知识包括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政府采购项目立项管理、政府采购文件编制、政府采购合同签约管理、政府采购过程监督管理等内容。
政府采购人员必须对政府采购的整个流程了如指掌,掌握各个环节的操作技能。
3. 政府采购经济技术知识政府采购经济技术知识主要包括政府采购标准规范、政府采购评标技术、政府采购谈判技巧等内容。
政府采购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经济技术知识,以便能够正确评估和选择供应商。
4. 政府采购廉洁诚信规范政府采购人员必须具备廉洁诚信的品质,做到“以德执政、以德办事、以德做人”,坚决杜绝以权谋私、以权谋利的行为,坚决防范和打击贪污受贿等违法行为。
5. 政府采购信息化应用政府采购信息化已成为一种必然趋势,政府采购人员必须掌握政府采购信息系统的操作技能,掌握政府采购电子招标、电子竞争性谈判等信息化操作方法。
三、培训方式政府采购培训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包括线下培训和线上培训等。
具体可采取以下方式:1. 专家讲座邀请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专家、政府采购业务专家等开展专家讲座,结合实际案例进行讲解,并就参加人员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以帮助参训人员更好地掌握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
2. 实地考察组织政府采购业务实地考察活动,邀请政府采购人员到一些典型的政府采购项目现场考察,让他们亲自体会政府采购的实际操作流程,增加对政府采购业务的实践认识。
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精品PPT课件

面向中小企业产品给予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四)建立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政府采购预算与计划管理、政府采购活动管理、履约 验收管理、项目档案管理等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
1、明确岗位职责权限。明确采购需求制定与内部审批、采购文 件准备与复核、合同签订与验收、验收与保管不相容岗位分离 。
政府采购专管员是负责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专业人员,要基 本掌握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和业务知识,具备相应 的政府采购管理水平,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根据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政府采购计划。 负责政府采购信息化平台业务办理。 协调组织本单位政府采购活动的开展。 及时掌握项目采购进度,对采购各环节审核把关。 负责政府采购项目资料的整理、归档和管理工作。 负责向本单位人员解释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基本操
(二)《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 采购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 改正,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并予以通报:
未按照规定编制政府采购实施计划或者未按照规定将政府采购实施计来自报本 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
将应当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 未按照规定在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推荐的中标或者成
作流程。
四、法律责任
(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 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数额为10万元以下),对直接负责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 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
《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 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而擅自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的; 擅自提高采购标准的; 委托不具备政府采购业务代理资格机构办理采购事务的; 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投标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不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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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签订合同、验收履约阶段
2、正确做法: (4)中标或成交供应商不得采取转包方式履行政府 采购合同。项目主体部分或重要、关键设备,不得 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采购单位与供应商不得擅 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 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 中止或终止合同,并承担过错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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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达到公开招标限额如何申请其他方式?
答: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项目,应当采 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招标采购,因特殊情况需要 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方式采购的,必须要符合 《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在采购活动 开始前由采购人将申请采用其它采购方式的理 由作出说明,报县公管办批准。一般需递交的 材料包括:情况说明一份、采购方式申请表一 份,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或专家论证意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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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目评审阶段
1、存在的问题: (1)在评审时发表影响评审小组公正评审的言论。 (2)在主观分打分上,特别是服务类项目评审中, 对自己意向中的供应商,容易出现打分畸高的情况, 对其他供应商则出现打分畸低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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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目评审阶段
2、正确做法 (1)采购人代表作为评委会成员之一,在具体的评 标活动中,可以对其他专家评委评标的目标和宗旨 进行必要的提向专家评委进一步陈述 和详细地解释自己的采购需求。 (2)严格禁止在评标现场发表倾向性言论,左右评 标结果的公正。应让评标专家在没有任何干扰因素 的情况下,根据自己的专业水准,作出客观公正的 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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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评标结果有何种约束力?
答:中标(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 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 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成交) 供应商放弃中标(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 担法律责任。相关规定为《政府采购法》第七 十一条、第七十七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六条、第七十二条。
2、正确的办法
(1)采购人应加强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学习, 正确理解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掌握各种采购方式的运 用环境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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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市场调查环节
1、存在的问题:
采购人进行市场调查容易存在两种极端。一是采购人采 购前进行了详细的市场调查,但对某个品牌或产品有特殊的 偏好,设置的的参数容易产生一定的偏向性,结果导致供应 商投标不足或围标串标的情况发生。二是采购人不进行市场 调查,不能提供三个品牌或型号的对比,不能提出明确的采 购需求,把采购的责任完全推给采购中心或招标代理机构。
省、自治区、直辖市及省、自治区人 只在本辖区内有效、 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 效力低于法律和行 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政法规 国务院各部、委 低于法律和行政法 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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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般的评审程序有哪些?
答:(一)投标文件初审(资格性检查和符合 性检查); (二)澄清有关问题或其他情况下的询标; (三) 经过比较、评价后详细评审,谈判、磋 商或评分; (四)编制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名单;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在确定中标供应商前, 不得与投标供应商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 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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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提出采购需求阶段
1、存在的问题 (3)在资质要求中提出要求厂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 授权书的。如果要求厂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将导致货物生产厂家或其销售代表可以很容易的通 过控制授权书进而控制出货渠道及价格,将投标限 制在其可以控制的几家供应商之内,从而形成串通 投标,操纵最终的投标报价,使公开的竞价操作流 于形式。 (4)资质要求填写不规范的,要求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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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标书编制的基本工作程序?
答: 政府采购项目负责人在接到采购项目后, 第一步是全面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和采购人的 采购需求以及进行市场调查(300万元以上的项 目一般召开专家论证会,审查、论证采购方案, 论证结论应作为编制采购文件的依据 );第二 步起草采购文件;第三步采购文件送采购单位 审核确认;第四步报县公管办审核采购文件; 第五步经发布后,有关采购文件的解释、补充 文件作为采购文件的内容。
签 订 合 同 、 验 收 履 约 阶 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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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采购相关规定的认识
1、存在的问题
(1)对采购目录及相应限额标准规定不清楚,对于哪些货 物服务属于协议定点采购,多少限额以下可以自行采购,哪 些属于集中采购,哪些属于分散采购,没有概念。 (2)采购人对采购方式的适用情况及评标办法等不清楚。 对多少限额以上应公开招标,哪些情况可以申请竞争性谈判, 单一来源谈判,没有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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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需了解的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
一、中国法律体系下的法律效力层级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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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各层级法律法规规章的法律形式、制定机关及效力
法律形式
宪法 法律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 自治条例 单行条例 行政 规章 部门规 章 地方规 章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大及常委会 国务院
效力
最高 仅次于宪法 低于宪法和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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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提出采购需求阶段
1、存在的问题 (1)采购需求提出不详细。根据《政府采购法》的 要求,采购需求由采购人提出,但采购人往往提出 的采购需求非常简单或以某个品牌的参数作为采购 需求,最后导致采购人对采购的效果不满意或单一 品牌的产品参与投标。 (2)提交的采购需求是针对某一品牌设置,甚至某 些技术指标具有很强的排他性和限制性,这些都有 悖于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原则,容易引起其他品牌 的质疑,甚至还会造成其他品牌不来投标而流标。
Presented by
政府采购培训之—— 采购人实务部分
采购人行 为规范
采购人政 府采购实 务问答
采购人需 了解的法 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 件
采购人行为规范
采购人行为规范六个方面:
对 采 购 相 关 规 定 的 认 识
市 场 调 查 环 节
提 出 采 购 需 求 阶 段
项 目 评 审 阶 段
质 疑 投 诉 答 复 阶 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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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要如何处理?
答:应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起就投标供 应商的询问进行解释回答,在规定时间内对提 出的质疑进行回复,并提出处理意见,答复和 修改意见作为采购文件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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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如何抽取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答:当需要评标专家时,由县公管办按照采购 代理机构对专家的专业要求按一比三的比例从 省市县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抽取专家 不早于开标或谈判开始前24小时。一般由采购 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组成,人 数应当为五人以上单数。如果遇到相关专业的 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专家库中抽取不足的,可 由采购单位按一比三的比例推荐临时专家,从 中随机抽取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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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什么情况下会导致废标?
答:1、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不足三家;2、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 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 不足三家;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 行为的;4、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 采购人不能支付的;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 取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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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提出采购需求阶段
2、正确方法 (1)避免设置不合理的资格条件。 (2)采购文件的技术需求必须公平、公正,无倾向 性条款,特别是需实质性响应参数不应具有限制性。 (3)避免设置不合理的商务要求,比如按项目情况, 供货期时间设置过短,付款方式太苛刻,履约保证 金设置超过中标金额10%等。 (4)采购需求应当符合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政策 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除因技术复杂或 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外, 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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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政府采购实务问答
一、申报政府采购项目需提供哪些资料?
答:采购人应根据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预算, 填写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确认书(二级预算单位 还须取得主管部门的签字同意),报财政审批, 而后去公管办审批采购方式,获取政府采购确 认书。如需采用公开招标以外方式采购的项目 还需提供经主管部门确认的申请文件,相关证 明材料或专家论证意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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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目评审阶段
2、正确做法 (3)作为评委对标书进行评价审核。参与对标书进 行资格性符合性检查等初审工作,以及其他可以协 助的评审工作,以进一步提高采购工作的运行效率, 共同完成对标书的评价审核工作。 (4)参与起草评标报告。采购人代表作为标书评审 委员会的成员之一,对评标工作也应担负起应有的 责任,应参与到评标报告的起草工作中去。 (5)客观分打分上应与其他评委会成员保持一致, 在主观分打分上应站在公平公正的立场,如主观分 打分存在畸高畸低的情况,还应作出合理书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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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提出采购需求阶段
2、正确方法 (5)在货物和工程采购中,采购单位如很难按招标 的要求提供精确而细致的技术参数或拟订确切的设 计方案的情况下,可以通过“二阶段招标”、征求 建议书或竞争性谈判的方法来解决; (6)技术参数一般应以国家标准规定的参数水平为 基础,分主要和次要参数,在说明采购产品的技术 需求时不应提及商标、专利权、具体的原产地或生 产者,或一厂参数的照抄,或各厂最优参数的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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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签订合同、验收履约阶段
1、存在的问题:采购人对采购结果不满意,拖延签 订采购合同。采购项目往往会出现采购人不满意的 结果,采购人因此拖延签订合同。 2、正确做法: (1)应在采购结果公布后三十日内与中标供应商签 订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不得借故拒签或延期签订 合同,合同签订的内容必须严格遵照采购文件和中 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对价款、质量、付款、 服务、供货期等实质性条款进行再协商或谈判,如 果对包括设备的配置、价款再作修改就会破坏招标 活动的公平性、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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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质疑投诉答复阶段
1、存在的问题: 采购人不清楚自身有答复供应商涉及采购需求 的询问、质疑、投诉的义务,对于质疑投诉的相关 规定不清楚,有时采购人对此并不理解,对答复有 抵触。甚至有个别项目,采购人对自身参与评审并 确认了结果的采购项目进行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