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安全继续再教育复习材料
2016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复习资料

2015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复习资料1.2015年《安全生产技术》考点:压力容器事故1、压力容器事故特点发生爆炸、撕裂事故,破坏程度大,后果严重。
2、压力容器事故发生原因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运行管理不善。
3、压力容器事故应急措施切断阀门、喷淋降温、堵漏、防爆炸等。
4、典型压力容器事故及预防(1)压力容器爆炸事故及危害1)冲击波及其破坏作用。
2)爆破碎片的破坏作用。
3)介质伤害:有毒介质的毒害和高温蒸气的烫伤。
4)二次爆炸及燃烧危害。
5)压力容器快开门事故危害。
(2)压力容器泄漏的危害(3)压力容器事故的预防:从设计、制造、修理、安装、改造、使用、检验上加强安全管理。
2.2015年《安全生产技术》考点:锅炉事故1、锅炉事故特点:事故种类多样、损失非常严重、摧毁设备和建筑物、造成人员伤亡。
2、锅炉事故发生原因:超压运行;超温运行;锅炉水位过低或过高;水质管理不善;水循环被破坏;误操作、违章操作(错误检修,不定期检查等)。
3、锅炉事故应急措施4、典型锅炉事故及预防(1)锅炉爆炸事故:水蒸气爆炸、超压爆炸、缺陷导致爆炸、严重缺水导致爆炸。
(2)缺水事故:缺水的后果、原因、处理。
应首先判断是轻微缺水还是严重缺水,方法是“叫水”。
轻微缺水时立即向锅炉上水;严重缺水时必须紧急停炉。
(3)满水事故:满水的后果、原因、处理。
主要危害是降低蒸汽品质,损害以致破坏过热器。
一旦确认满水,应立即关闭给水阀停止向锅炉上水。
(4)汽水共腾:降低蒸汽品质,造成过热器结垢及水击振动,损坏过热器或影响用汽设备的安全运行。
(5)锅炉爆管:指锅炉蒸发受热面管子在运行中爆破,包括水冷壁、对流管束管子爆破及烟管爆破,通常必须紧急停炉修理。
(6)省煤器损坏:会造成锅炉缺水而被迫停炉。
(7)过热器损坏:通常需要停炉修理。
(8)水击事故:常常造成管道、法兰、阀门等的损坏。
(9)炉膛爆炸事故:炉膛爆炸(外爆)要同时具备3个条件,常发生于燃油、燃气、燃煤粉的锅炉。
安全教育培训资料(2篇)

第1篇一、前言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生命线,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石。
为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确保生产安全,本资料旨在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帮助员工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养成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
二、安全教育培训的目的1. 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观念。
2. 增强员工的安全知识,掌握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和操作技能。
3. 规范员工的安全行为,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
4. 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安全教育培训内容1.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1)安全生产法(2)劳动法(3)消防法(4)道路交通安全法(5)特种设备安全法2. 安全生产基础知识(1)安全生产基本概念(2)事故发生的原因及预防措施(3)事故分类及应急处理(4)职业健康与劳动保护(5)应急救援与急救知识3. 安全操作规程(1)机械设备操作规程(2)电气设备操作规程(3)危险化学品操作规程(4)消防安全操作规程(5)交通安全操作规程4. 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与维护(1)个人防护用品的种类及使用方法(2)防护用品的维护与保养(3)防护用品的穿戴与检查5. 作业现场安全管理(1)作业现场的安全检查(2)作业现场的安全警示(3)作业现场的安全距离(4)作业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5)作业现场的安全操作流程6. 应急管理与事故调查(1)应急预案的编制与实施(2)事故调查与分析(3)事故处理的程序与责任(4)事故防范与改进措施四、安全教育培训方法1. 理论培训:通过课堂教学、讲座、研讨会等形式,使员工掌握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2. 实践操作:组织员工进行现场操作、模拟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操作技能。
3. 案例分析:通过分析典型事故案例,使员工深刻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4. 安全文化活动:举办安全知识竞赛、安全演讲比赛等活动,激发员工参与安全培训的积极性。
5. 信息化培训:利用网络、手机等信息化手段,开展远程培训,提高培训的覆盖面和效果。
2016年安全培训材料

第四条 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规定的“负有报告职责 的人员”,是指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负责人、 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以及其他负有报告职
责的人员。
• 第五条 明知存在事故隐患、继续作业存在危险,仍然 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应 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强令他 人违章冒险作业”:
后果”,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 人以上的;
•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 的;
• (三)其他造成严重后果或者重大安全 事故的情形。
• 实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行为,因而发 生安全事故,具有本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应当认定 为“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对 相关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七条 实施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 三十五条、第一百三十五条之一、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九 条规定的行为,因而发生安全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相关
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一)造成死亡三人以上或者重伤十人 以上,负事故主要责任的;
•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百万元以上, 负事故主要责任的;
• 实施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的行为,因而发生安全 事故,具有本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应当认定为“造 成重大安全事故”,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 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 实施刑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的行为,因而发生安全 事故,具有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应当认定 为“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 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杜邦的安全管理咨询业务
• 在杜邦公司,有456人专门从事HSE咨询,将杜邦的HSE 系统和经验引入到全世界,每年创造约1亿美元的产值。
安全培训教程题库2016

【一、判断题】1.生产经营单位可以选择是否参加工伤保险。
( X )2.事故的主要原因是指导致事故发生的各种原因中起主导作用的原因。
()3.因机械设备有缺陷或操作不当造成物体失控飞出的伤人事故不属物体打击。
()4.生产经营单位实行租赁、兼并、转让、分包时,继续经营者必须承担原生产单位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的工伤保险责任。
()5.一般施工作业都是:变化性大,规则性差,经济效益差。
( X )6.公路、桥梁工程勘测具有线长、量大、时空跨度大的特点。
()7.手工操作,繁重的劳动,体力消耗大。
()8.建立施工现场班前交底制度是提高建筑施工行业的安全生产水平的重要措施。
()9.对每一起建筑施工事故,特别是死亡事故,相关部门和企业都要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查找存在问题,吸取事故教训,落实处罚决定。
( X )10.人员流动性和施工季节性是影响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的显著因素之一。
()11.民用住宅每层层高基本为3米。
( X )12.“深基、高空、负重、临边”作业等建筑是施工内容的显著特点。
()13.施工作业的高强度、施工现场的噪声、热量、有害气体、高空作业多等因素是诱发不安全的重要因素。
()14.建筑施工是有周期性的,单一性大是工程施工的一大特点。
( X )15.消除危害人身安全和健康的一切不良因素,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称之为人身安全。
()16.垂直运输机械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电工、锅炉工、焊工、信号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磬须经过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准上岗作业。
()17.施工行业的特点包括:产品固定、人员流动,露天、高处作业、手工操作、繁重体力劳动等。
()18.产生安全隐患的主要原因是:操作人员操作存在着侥幸心理和麻痹大意思想。
()19.监理不到位是监理单位未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规定,认真履行安全监理职责。
()20.引起安全监督不到位的因素包括:各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各方责任主体的安全监督力度不够,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未能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到位。
2016安全生产再教育培训资料安全生产

2016安全生产再教育培训资料1、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有哪些内容1、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二)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三)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四)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二)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三)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四)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3、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厂(矿)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一)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二)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三)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四)有关事故案例等。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厂(矿)级安全培训除包括上述内容外,应当增加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等内容。
车间(工段、区、队)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一)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二)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三)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四)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五)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六)本车间(工段、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七)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八)有关事故案例;(九)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网络信息技术应用与网络安全继续教育公需课

2016网络信息技术应用与网络安全(广州继续教育公需课)一、单选题(共10小题,每题3分)1、请选出可能实现指定某页面为起始页功能的选项()。
A、选择工具->Internet选项->常规标签B、选项收藏命令菜单C、选择工具->Internet选项->内容标签D、选择工具->Internet选项->高级标签2、下列不属于计算机病毒特点的是()。
A、寄生性B、破坏性C、传染性D、暴漏型3、Symbian手机操作系统的开发商是()。
A、微软B、苹果C、诺基亚D、谷歌4、主流信息安全产品和服务包括:()按照功能不同可以分为网络审计、日志审计、数据库审计等,分别对网络行为、系统操作日志、数据库操作行为进行记录,能够提供基于主体标识(用户)、操作(行为)、客体标识(设备、操作系统、数据库系统、应用系统)的分析和审计报表,为管理者提供依据,并事后查证。
A、虚拟专用网(VPN-VirtualPrivateNetwork)B、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系统C、安全审计产品D、终端安全管理5、仿冒者充分利用更有效地的技巧和自动操作技术,借助热点、敏感问题强化仿冒的可信度,使网页仿冒问题依然棘手。
这里说的仿冒网站就是()。
A、网页仿冒B、网站篡改C、僵尸网络D、数据泄漏6、QQZone是一种()。
A、微博/个人空间B、即时通讯软件C、网络视频服务商D、团购网站7、启用IE浏览器的分级审查功能后,如果要更换分级审查密码,可以在内容审查程序对话框中的()找到更改密码的按钮。
A、常规选项卡B、安全选项卡C、内容选项卡D、隐私选项卡8、下列IP地址错误的是()。
9、()是一组对辨别、定义、控制和监视组成一个通信网络的对象所必要的相关功能,目的是为了实现某个特定功能或使网络性能达到最优。
配置管理、性能管理、安全管理、计费管理A、检索/分析故障信息B、计费管理C、配置管理D、性能管理10、为防范黑客扫描,可利用计算机的()来实现,禁止任何人ping操作A、本地安全策略B、禁用ping程序C、删除ping程序D、关闭ping二、多选题(共5小题,每题4分)1、网络管理本身的安全由以下机制来保证:A、管理员身份认证B、管理信息存储和传输的加密与完整性C、网络管理用户分组管理与访问控制D、系统日志分析2、腾讯QQ支持()等功能。
安全生产继续教育辅导材料主要考核知识点C类

安全生产继续教育辅导材料主要考核知识点[C类]《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于2004年1月7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通过。
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应书面通知企业并说明理由。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
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未发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期3年。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高处作业的级别可分为四级,即高处作业在2-5m时,为一级高处作业;5-15m时,为二级高处作业;在15-30m时,为三级高处作业;在大于30m时,为特级高处作业。
一级高处作业的坠落半径为3m;二级高处作业的坠落半径为4m;三级高处作业的坠落半径为5m;特级高处作业的坠落半径为大于、等于6m.建筑起重机械使用中使用单位应当对再用的建筑机械及其安全保护装置、吊索具等经常性和定期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并做好记录。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范围是本企业的职工与分包单位的职工。
施工现场送电的操作顺序是:送电时,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
施工现场停电的操作顺序是:停电时,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
塔式起重机的拆装作业必须在白天进行。
塔式起重机拆装工艺由企业技术负责人审定。
施工现场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四线制用电工程中,必须采用的接地保护形式是TN-S。
施工现场用电工程的基本供配电系统应按三级设置。
井架与施工用电梯和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杆。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报告,有权制止施工单位的行为。
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施工单位支付。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
安全生产继续教育辅导材料主要考核知识点[A类]
![安全生产继续教育辅导材料主要考核知识点[A类]](https://img.taocdn.com/s3/m/881ed659551810a6f52486c1.png)
安全生产继续教育辅导材料主要考核知识点[A类]第一~第三部分考核知识点1.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于【2004年1月7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通过。
2.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非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3. 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应【书面通知】企业并说明理由。
4.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
5.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
6. 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未发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期3年】。
7.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8.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核发放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对建设工程是否有安全施工措施进行审查,对没有安全施工措施的,【不得颁发】。
9.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的,责令停止生产,限期补办延期手续,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仍不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的,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处罚。
10.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因未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而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11.为了加强安全管理,政府要求施工单位要缴纳工伤社会保险,关于该保险费缴纳的说法正确的是【施工单位全额缴纳】。
12.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中【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的建筑机械及其安全保护装置、吊索具等经常性和定期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并做好记录。
13. 《起重机械安全规范》中规定:安全、防护装置经常性检查,根据工作繁重、环境恶劣程度确定检查周期,但不得少于【每月二次】。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安全继续再教育1.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2.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
3.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监理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4.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
5.工程监理单位转让监理业务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6.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督、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7.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管理服务的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执业准则,接受生产经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管理服务。
8.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前款规定的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9.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10.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
1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12.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以及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13.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整改;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14.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一下的罚款:①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②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
③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④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
⑤特殊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15.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五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一千万元以上两千万元以下的罚款。
16.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节能环保、综合治理的原则。
17.国家对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实施分类的、全过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1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普及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特种设备安全意识。
19.特种设备安全、经营、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并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
20.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对其生产、经营、使用的特种设备应当进行自行检测和维护保养,对国家规定实行检验的特种设备应当及时申报并接受检验。
21.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应当保证特种设备生产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的要求,对其生产的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负责。
2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
23.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24.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应当对每次监督检查的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作出记录,并由参加监督检查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签字后归档,被检查单位的有关负责人拒绝签字的,特种设备安全检查人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
25.事故调查组应当依法、独立、公正开展调查,提出事故调查报告。
26.违反本法规定,被依法吊销许可证的,自吊销许可证之日起三年内,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不予受理其新的许可申请。
27.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验收手续并签字。
28.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
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29.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30.施工单位应当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
31.施工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范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32.施工单位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33.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上报事故。
34.注册执业人员未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责令停止执业3个月以上1年以下;情节严重的,吊销职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终身不予注册;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35.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挪用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责令限期改正,处挪用费用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6.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7.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38.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39.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40.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41.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事故调查组由有关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富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工会派人组成,并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
42.事故调查中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的,技术鉴定所需时间不计入事故调查期限。
43.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经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准,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
44.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15日内作出批复。
45.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6.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至8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不利己组织事故抢救的,二迟报或者漏报事故的,三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
47.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收到刑事处罚或者撤销处分的,自刑法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单位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48.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49.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45日内审查完毕。
50.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工作人员有下列之一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接到对违反本条例规定行为的举报后,不及时处理的。
51.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接受转让的,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处罚。
52.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既有建筑物、构筑物的拆除、修缮,以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53.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综合监督管理部门,并负责相关专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
54.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以及其他与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有关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和安全管理体系,落实质量和安全管理责任。
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依法对本单位的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55.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负有重要责任,应当负责建设工程各阶段的质量和安全工作的协调管理。
56.建设单位应当保证与建设需求相匹配的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款和时间和支付费用,不得随意压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监测等费用。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在建设工程项目专户中单独列支安全防护措施费、监理费、检测费等费用。
57.建设单位在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及时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其中,新建住宅工程应当现行组织分户验收。
58.施工单位应当组建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并根据合同约定配备相应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等技术、管理人员。
59.施工单位或者劳务分包单位应当与其施工作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60.施工作业人员应当向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申领施工作业人员劳务信息卡。
61.施工单位应当向施工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具、安全防护服装和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反操作规程操作的危害。
62.按照国家和本市技术规范需要由专业监测单位实施监测的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委托没有利害关系的专业监测单位实施监测。
63.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质量和安全事故时,施工单位应当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并及时报告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
施工单位应当配合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64.监理单位应当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和安全实行监理,对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承担监理责任。
65.项目监理机构发现存在质量和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立即要求施工单位改正,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拒不改正或者不停止施工的,或者施工现场发生质量和安全事故的,项目监理机构应当立即向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