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十三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及管理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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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治理保护项目储备库建设与实施管理工作的通知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治理保护项目储备库建设与实施管理工作的通知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治理保护项目储备库建设与实施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公布日期】2019.06.18•【字号】辽环发〔2019〕30号•【施行日期】2019.06.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治理保护项目储备库建设与实施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市生态环境局、财政局: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和省政府主要领导在省生态环境厅调研时的讲话精神,加强环境治理保护项目储备库建设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切实加强顶层设计,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按照国家及省项目安排和资金管理工作要求,项目储备库建设是项目资金安排、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是争取国家相关专项资金支持和编制省本级年度预算的基础和前提。

环境治理保护项目应科学谋划,紧紧围绕环保督察和“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坚决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重点工作,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一个打赢、六个打好”决策部署,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同时,要按照“补短板、强弱项”的原则,适当充实一些亟需的环境监测、监控、监管、预警及环境科技等能力建设项目。

结合落实“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及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统筹安排重大环保项目实施。

各市要切实加强顶层设计,生态环境部门、财政部门会同同级住建、水利、林草、农业农村等部门,形成多部门联动机制,组织所辖县(市、区),着力完善本级环境治理保护项目库管理,保障环境保护重点任务顺利完成,真正发挥专项资金的引领带动作用。

二、做好前期准备,动态管理,择优排序各市生态环境部门、财政部门应加强协调配合,建立或进一步完善水、大气、土壤、农村、渤海等污染防治领域的项目储备库,择优申报并纳入省级储备库,提前做好环境治理保护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或项目设计批复、评审等前期准备工作,提高项目储备能力,确保入库信息如实、全面反映项目立项和实施情况,资金到位后项目能够及时开工建设,避免资金闲置等问题。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引通则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引通则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南通则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二〇一六年四月目录1 任务来源 (1)2 任务背景 (1)3 编制原则及方法 (1)3.1 编制原则 (1)3.2 编制方法 (2)3.3 编制依据 (2)3.4 适用范围 (3)4主要内容 (3)4.1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原则 (3)4.2企业责任 (3)4.3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 (3)《辽宁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南通则》编制说明1 任务来源2015年,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下达了《关于下达2015年辽宁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提出了制订《辽宁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南通则》技术指导文件的工作任务。

辽宁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成立课题组,承担该技术文件的编制工作。

2 任务背景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工业危险废物的产生量越来越大,性质复杂、危险性大。

不同行业、不同原料、不同工艺产生的危险废物的量和组成有很大差别,一旦因管理不善造成利用处置不当,极易引发环境污染事故。

为了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风险防范和监督管理,2011年,环保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监管工作的意见》(环发[2011]19号)、《关于印发<‘十二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的通知》(环办[2011]48号)等文件,明确提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要求。

为加快辽宁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将辽宁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南的编制工作列为辽宁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着手开展相关研究工作,为环境管理目标科学合理提供决策的技术依据。

3 编制原则及方法3.1 编制原则针对本指南的定位,在编制的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3.1.1 坚持体现行业特点、切实可行的原则企业危险废物管理指南即要充分结合行业目前的环境管理现状和我省目前各行业工艺技术水平,充分反映行业生产过程环境污染防治重点,确定多环节、多项目的控制指标,使之在一定时期内切实可行。

辽宁省石化工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辽宁省石化工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辽政办发〔2016〕76号附件8辽宁省石化工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一、“十二五”发展回顾(一)产业发展现状。

1.主要经济指标。

“十二五”时期,全省石化工业实现平稳增长。

规上企业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年均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亿元,利税亿元,利润亿元;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亿元。

2015年,全省石化行业规上企业完成工业增加值占全省工业比重为%;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列全国石化行业第五位,占全省工业比重为%;实现税金列全省工业第一位,占比%。

加工能力9050万吨/年,乙烯200万吨/年,对二甲苯(PX)140万吨/年,精对苯二甲酸(PTA)1340万吨/年,轮胎3000万条/年。

全省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生产平稳,原油年产量始终保持在1000万吨左右。

“十二五”中前期,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处于高位,开采业经济效益水平较高;2014年下半年以后,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快速大幅下跌,开采业出现大幅亏损。

“十二五”时期全省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主要经济指标统计表定,每年原油加工量保持在6300~6600万吨之间,成品油年产量保持在3500~3850万吨之间。

受前期高油价及成品油定价机制等因素影响,我省石油加工业在“十二五”时期持续亏损,累计亏损额达到亿元,在2013年成品油定价机制调整之后,亏损额大幅下降。

化学工业:“十二五”时期,有机化工原料得到较快发展,乙烯、PTA等产品生产能力大幅提高,产能已跃居全国前列;精细化工产品门类齐全,精细化率逐年提升,但化工新材料及高端专用化学品发展相对缓慢。

企业1836家,资产总额亿元。

其中,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1家,石油加工业238家,化学工业1597家。

中央企业:中石油8家企业(7家炼厂和1家油田)、兵器北方华锦集团、沈阳化工集团、中海沥青等11家央企,在我省石化行业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2015年主营业务收入占全行业的%。

民营企业:“十二五”时期,行业新增4家主营业务收入超百亿元民营企业,分别是恒力石化、逸盛大化、福佳·大化、盘锦北燃。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 “十三五”辽宁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 “十三五”辽宁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十三五”辽宁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7.11.21•【字号】辽环函〔2017〕418号•【施行日期】2017.11.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固体废弃物与有毒化学品污染防治正文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十三五”辽宁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辽环函〔2017〕418号市环境保护局:为贯彻落实环保部《关于印发<“十三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17〕662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落实市县政府和相关部门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责任,推进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促进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危险废物处置利用单位落实各项法律制度和相关标准规范,全面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防范环境风险,省环保厅组织制定了《“十三五”辽宁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联系人:武伟男、方晓牧电话:************、62788697传真:************辽宁省环境保护厅2017年11月21日“十三五”辽宁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环保部《关于印发<“十三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17〕662号)要求,进一步落实各级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责任,推进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促进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以下简称产废单位)和危险废物处置利用单位(以下简称处置利用单位)落实各项法律制度和相关标准规范,全面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防范环境风险,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结果应用,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多种手段,持续推动企业落实处理危险废物的主体责任,确保环境安全。

危险废弃物转移环境管理方案

危险废弃物转移环境管理方案

危险废弃物转移环境管理方案一、背景介绍危险废弃物是指在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处理和处置过程中产生的有毒有害物质,对人类和环境造成严重危害的废物。

危险废弃物的转移环境管理是指将危险废弃物从产生地点转移到处理或处置地点的整个过程中,采取的措施以及相关监管工作。

二、目标及原则1.目标: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减少危险废弃物对生态系统的影响。

2.原则:(1)预防原则:通过加强环境风险评估,采取预防性措施,减少危险废弃物转移过程中的环境污染风险。

(2)责任原则: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建立健全的监管体系,确保危险废弃物转移过程中的各个环节都能够得到有效管理。

(3)协同原则:各相关部门和各利益相关方应共同合作,形成合力,提高危险废弃物转移环境管理的效果。

三、管理措施1.环境风险评估:在危险废弃物转移前,必须进行环境风险评估,确定危险废弃物转移后可能带来的环境污染风险,并采取相应控制措施。

2.转移计划和审批:在危险废弃物转移前,必须制定详细的转移计划,包括转移时间、转移路线、转移方式等,并提交相关部门进行审批。

只有获得审批,方可进行转移操作。

3.转移过程监控:对危险废弃物的转移过程进行实时监控,确保转移过程中不发生泄漏和污染。

4.废物接收和处理:危险废弃物需要由专门的处理企业接收,并采取合适的处理方法,确保废物得到安全处置。

5.事故应急预案: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对危险废弃物转移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进行预防和应对措施,并进行定期演练。

四、监管措施1.监管部门:建立统一的危险废弃物转移环境管理机构,由相关部门共同承担监管职责。

2.监管范围:对危险废弃物的转移过程进行全程监管,包括转移计划的审批、转移操作的监控、废物接收和处理的监督等。

3.抽检和检测:对转移过程中的危险废弃物进行抽检和检测,以确保废物的安全性。

4.处罚机制:建立严格的处罚机制,对违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并公示相关信息。

5.宣传教育:加强对危险废弃物转移环境管理相关法规和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相关责任人的环境意识和法律意识。

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危险废物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市委、市政府和工委管委工作部署,深入推进城市运行安全整治三年行动,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XX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三年安全整治,健全完善危险废物等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体系、制度标准、工作机制。

完善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严厉打击涉及危险废物的违法犯罪行为;督促企业落实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主体责任,对产生的不明属性固体废物进行鉴定;实现危险废物等管控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加强污水贮存、处置等过程中同步落实安全规范措施,有效防范事故发生,确保人身安全,为建设亦庄新城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重点任务(一)严格危险废物源头环境风险管控严格控制新建危险废物产生较大的项目,年度同一种类危险废物产生量超过5000吨的,应当同步配套建设废物自处置利用设施。

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和年产生量100吨以上的产废单位,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引导企业使用无毒无害或低毒低害原料,源头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

督促产废单位落实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不断提高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按照国家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

(城市运行局、行政审批局、营商合作局、科技创新局、经济发展局)(二)完善危险废物收运体系完善公共服务,推动小微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的收集转运体系建设。

指导区内1家废铅蓄电池收集和集中转运试点企业规范化管理。

(城市运行局、社会事业局、交通大队)(三)强化危险废物转移过程管理。

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加强危险废物运输过程监管,督促区内危险废物持证单位的危险废物运输车辆全部安装卫星定位装置。

严格执行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强化危险废物运输环境风险防控。

(城市运行局、交通大队)(四)提升危险废物处置能力。

鼓励危险废物产生量大的电子、汽车制造等行业企业自建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并利用富余能力提供对外经营服务。

我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相关法律、制度、标准

我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相关法律、制度、标准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
GB 5085.7-200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毒性物质含量鉴别
GB 5085.6-200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反应性鉴别
GB 5085.5-200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易燃性鉴别
GB 5085.4-200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
GB 5085.3-200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急性毒性初筛
固体废物 有机氯农药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912-2017
固体废物 多环芳烃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HJ 892-2017
固体废物 多氯联苯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891-2017
固体废物 丙烯醛、丙烯腈和乙腈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法
HJ 874-2017
固体废物 铅和镉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 5085.2-200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腐蚀性鉴别
GB 5085.1-2007
危险废物处置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7-2001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8-2001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 18484-2001
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焚烧处置设施性能测试技术规范
HJ 561-2010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9-2001
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GB 30485-2013
水泥窑协同处置工业废物设计规范
GB 50634-2010(2015版)
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技术规范
HJ 662-2013
建筑垃圾再生骨料实心砖
JG/T 505-2016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布日期】2023.09.19•【字号】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9月19日•【施行日期】2023.09.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固体废弃物与有毒化学品污染防治正文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工作的通知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沈抚示范区产业创新局:为规范我省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工作,引导企业积极主动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促进工业绿色发展,按照工信部《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现就做好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价范围辽宁省境内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符合《国家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目录》的企业。

企业自愿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可委托辽宁省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机构对所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种类、数量进行核定,对综合利用的技术条件和要求进行符合性判定。

评价期原则上为企业提出申请之日起一年以内(可按月、季度、半年、一年、自然年度等期限评价)。

二、评价程序(一)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的企业应当向评价机构提交以下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2.企业近两年生产经营情况说明(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基本情况、经营规模、综合利用工业固体废物种类、产品产量、年产值等);3.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采购(或接收)、消耗、库存及产品生产、出库、外销的相关报表;4.工业固体废物原料掺量证明材料;5.产品标准及工艺技术说明;6.产品质量检测报告;7.质量、环境管理体系,物质计量统计体系等相关管理体系建设情况;8.委托评价机构的相关材料9.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报告(一年内);10.对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11.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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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再生资源 A区
6
产业园
B区
锦州市义县地藏寺乡 锦州市义县大定堡乡
以危险废物处理和以废物转化为再生资源为主。 危险废物贮存、处置及简单加工的再生资源产业园区。
7
营口再生资源产业园
大石桥市金桥管理区、青花 管理区内
危险废物的利用处置。
以工业废弃物再生利用为主导产业,以危险废弃物和固
8
阜新再生资源产业园
设区的市
鞍山市 本溪市 大连市 盘锦市 抚顺市 辽阳市 葫芦岛市 锦州市 沈阳市 朝阳市
按地区统计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 2017年)
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
排序
数量(万吨)
1
27.1↑
2
23.5↑
3
18.2↑
4
18.1↑
5
12.5↑
6
11.8↑
7
11↑
8
9.7↑
9
8.4↑
10
7.5↑
比例(%) 17.9 15.6 12 12 8.3 7.8 7.3 6.4 5.6 5
阜蒙县阜新镇巨力克村小大 坝屯
体废弃物环保处理为重点,依托辽西危险废物处置中心、 废矿物油热解、工业废液处理、电池电瓶拆解及再生利 用等重大环保处置项目,初步建设成为省内再生资源示
基本情况
主要产废行业:
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50万吨 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38万吨 化学原料及化学品制造业12.6万吨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8.5万吨 有色金属冶炼及加工业7.8万吨 化学纤维制造业6.6万吨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4.9万吨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4.7万吨
以上8大行业,产生量合计占总量的88.1%。
鞍山 本溪 丹东 锦州 营口
阜新
辽阳 盘锦
铁岭 葫芦岛
3
鞍山市循环经济产业园
4 本溪湖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园
5
东港再生资源产业园
鞍山经济开发区 本溪市溪湖区 丹东东港市
以生活固废、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处理为主要功能。 由危险废物产业园调整为一般工业固废园。以废钢铁加
工、矿冶设备修复及钢铁加工综合利用为主。 以金属为主要原料的再生资源循环产业。
基本情况
利用处置能力。截至目前,持省发证且在有效期内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41家,总利用处置能力为186万吨。 其中,利用能力150万吨,处置能力35万吨。全省共有 填埋处置设施4座,总填埋能力4.85万吨/年。有综合焚 烧设施6座,总焚烧能力8.5万吨/年。
辽宁省“十三五”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主要内容
Ø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取得明显进步,新增危险废物利用处置 能力不低于50万吨,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水平有较大提高;危险废物 应急保障能力显著提高,风险防控体系逐步完善;
Ø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深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全省 危险废物重点产生单位和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 分别达到92%和96%,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达到80%。
以再生资源产业园区为载体进行集中处理的理念 正在逐渐被接受和认可 (部门、各市、企业)
技术和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处置能力不足的问题逐步解决 针对分散、社会源的收集管理体系正在建立
铅蓄电池等 优势企业强势地位进一步加强:种类、能力、面
东泰、上市公司、专业化处置企业
基本情况
根据申报登记统计,2017年,全省3212家企业共申报 工业危险废物产生总量为151万吨,其中内部自行处置84万 吨,外委处理63万吨,暂存29万吨(含往年积存25万吨)。 潜力地区:盘锦、营口、大连、阜新
辽宁省“十三五”危险废物 污染防治规划及管理思路
孙书晶
2018年7月
基本情况 十三五规划主要内容 下一步危险废物管理思路
基本情况
辽宁省工业生产历史悠久,重化工业结构突出, 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大面广,危险废物种类较多, 主要产废企业和地区相对集中。
产废情况分析:
2016年前,申报登记产废80-100万吨,2017 年达151万吨。今明两年还将进一步增加。
基本情况
2017年,辽宁省产生量较大的危险废物主要有:精(蒸)馏残 渣62万吨、废矿物油29万吨、废酸19万吨、有色金属冶炼废物7.8万 吨、有机氰化物废物6.9万吨、废碱3.2万吨、废催化剂2.7万吨、表 面处理废物2.2万吨、焚烧处置残渣2万吨、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 液1.9万吨,占总产生量的78.0%。
基本情况
重点产废企业: 鞍钢股份 约26万吨 焦油渣 本钢板材 约15万吨 焦油渣 北营钢铁 约8万吨 焦油渣 辽阳石化 约7万吨 葫芦岛锌厂 约7万吨 抚顺石化 约7万吨 辽河油田 约5万吨
基本情况
产废地区主要集中在鞍山、本溪、大连、盘锦、抚顺、辽阳、葫芦岛、锦州、 沈阳和朝阳等10个城市,产生量合计147.8万吨,占总量的97%。产废单位主要集 中于大连、沈阳、盘锦等地,铁岭市和朝阳市仅有数十家。产废量居前10的市产废 量全部增长,其中鞍山、本溪、抚顺、辽阳、葫芦岛等市增长明显,体现出管理力 度的加大,也有中央环保督察“挤出效应”的影响。
规划重点任务
加快全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推动技术升级 持续推进再生资源产业园区建设,提高园区环境服务水平 延伸管理触角,完善非工业源危险废物收集体系建设 加强医疗废物管理 健全全省危险废物环境应急响应体系 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
再生资源产业园区
城市
大连
序号 1
园区名称
表1 辽宁省已建再生资源产业园情况一览表 园区地址
功能定位
大连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
庄河市大郑镇银窝村和潘店 村南侧
废旧金属和机电产品回收、拆解及精深加工;废旧家电 回收和拆解利用;废旧汽车回收和拆解利用;
2
大连西中岛再生资源产业园
大连辽东半岛西侧中部长兴 岛西中岛
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鼓励发展技术领先的资源再生型、 综合利用型项目;危险废物焚烧及填埋设施。
2018年1月,辽宁省“十三五”危险废物污染 防治规划经厅党组会审议通过,正式实施。

夯实基础,源头管控


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综合防治,严格监管
完善制度,防控风险
规划目标
Ø到“十三五”末,全省危险废物基本实现安全规范处置,社会源危险废 物收集转运体系基本建立,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服务延伸至有条 件的乡镇;
污油泥量大面广 辽河油田、7大炼厂+若干新厂7000+万吨
产废历史悠久----易产生习以为常的错误行为 百年钢厂、机械加工、原材料制造
产废企业和地域相对集中 自行利用处置与外委处理数量相当
基本情况
利用处置情况分析:
省发证危废利用处置单位数量稳步增长,20142018年,由30多家增加到接近50家,总利用处置能 力达186万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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