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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经营规章制度

保健食品经营规章制度

保健食品经营规章制度一、总则1、为加强保健食品经营管理,保证保健食品质量,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保健食品的采购、储存、销售、售后服务等经营活动。

3、企业应当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严格执行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确保保健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二、人员管理1、企业负责人是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保健食品质量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从事保健食品经营的人员必须经过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企业应当定期组织从事保健食品经营的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相关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保健食品知识等,培训记录应当保存至少两年。

4、从事保健食品采购、储存、销售、售后服务等工作的人员应当熟悉保健食品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三、采购管理1、企业应当从合法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或者经营企业采购保健食品,并索取有效的营业执照、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经营许可证、保健食品注册证书或者备案凭证、产品检验合格报告等相关证明文件,留存加盖供货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采购保健食品应当签订采购合同,明确质量条款。

采购合同应当载明保健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企业名称及地址、供货单位名称及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3、企业应当建立采购记录,如实记录保健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企业名称及地址、供货单位名称及地址、联系方式、采购日期等内容,采购记录应当保存至少两年。

4、企业应当对采购的保健食品进行验收,查验保健食品的外观、包装、标签、说明书、检验合格报告等是否符合规定,核对保健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是否与采购合同一致。

经营保健食品规章制度

经营保健食品规章制度

经营保健食品规章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保健食品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保健食品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第三条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信为本,公平竞争,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四条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员工培训,确保保健食品经营安全。

第五条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经营许可第六条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未取得许可证的,不得经营保健食品。

第七条保健食品经营者申请许可证时,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第八条保健食品经营者变更经营范围、经营场所等许可事项的,应当向原许可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第九条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向原许可部门申请延续许可证。

三、商品管理第十条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审验供货者的经营资格,查验保健食品合格证明,确保保健食品质量合格。

第十一条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保健食品追溯体系,记录并保存保健食品的进货查验记录、销售记录等信息,保证信息真实、完整、可追溯。

第十二条保健食品经营者不得经营无批准文号、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的保健食品。

第十三条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设立专区或专柜,并设立提示牌,提示消费者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品。

第十四条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定期对经营的保健食品进行自查,确保保健食品的储存、陈列、销售等环节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四、从业人员管理第十五条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配备符合条件的从业人员,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健康检查。

第十六条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从业人员管理制度,明确从业人员的职责和要求,加强对其的管理和监督。

第十七条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诚信经营,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保健食品经营管理制度

保健食品经营管理制度

保健食品经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保健食品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权益,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的保健食品经营活动。

第三条保健食品经营活动应遵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标准和行业规范。

第四条本制度的内容包括管理标准和考核标准,旨在确保企业保健食品经营活动合法合规、质量安全。

第二章保健食品经营管理标准第五条企业经营保健食品应具备以下条件:1.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保健食品许可证》;2.保健食品产品应当依照生产许可证上的产品范围进行经营;3.保健食品产品标签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明确产品名称、配料表、营养成分、用法用量、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4.经营场所应具备良好的卫生环境和消费者接待区域;5.库存保健食品应有合适的储存条件,保持产品质量;6.企业应建立购进、销售、清理退让的阶段性台账,确保产品追溯本领和经营合规性;7.企业应进行实名登记销售,确保消费者信息安全;8.为保障消费者权益,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

第六条企业经营保健食品应遵从以下管理要求:1.企业应设立保健食品经营专门管理部门,负责相关事务的管理和执行;2.企业应开展员工培训,确保员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制度;3.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产品检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监测等环节;4.企业应建立供应商管理体系,选择合格的供应商,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和监督;5.企业应建立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并适时解决消费者问题;6.企业应建立定期审核和检查制度,对保健食品经营活动进行自查和整改。

第三章保健食品经营考核标准第七条对企业经营的保健食品进行考核时,应重点关注以下内容:1.是否依照《保健食品许可证》经营;2.产品标签是否符合国家标准;3.保健食品经营场所卫生情形;4.保健食品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5.是否建立了完整的购进、销售、清理退让台账;6.是否进行了实名登记销售;7.是否建立了售后服务制度;8.是否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制度;9.是否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供应商管理体系;10.是否适时处理消费者投诉,并解决问题;11.是否定期开展自查和整改。

保健食品经营管理制度

保健食品经营管理制度

保健食品经营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保健食品的市场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保健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保健食品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人。

三、保健食品经营资质要求1. 申请者应当具有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2. 申请者应当有相应的经营场所,并符合卫生安全规定。

3. 申请者应当有从事保健食品经营的专业技术人员,并有相关市场营销能力。

4. 申请者应当具备从事保健食品经营所需的资金和设备。

5. 申请者应当具备相关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保健食品经营行为规范1. 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依规从事经营活动,不得以欺诈、误导、虚假宣传等手段推销产品。

2. 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遵守国家关于保健食品生产、销售和广告宣传的规定,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3. 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完善的产品追溯和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消费者的投诉和意见。

4. 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产品标识和说明的义务,保证产品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5. 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的销售记录和档案,定期进行产品的跟踪检测和风险评估。

五、保健食品经营管理措施1. 建立分类管理制度,对于需要特殊管理的保健食品,应当加强监管力度。

2. 加强对保健食品经营者的监督检查,提高市场准入门槛,减少不合格产品的流通。

3. 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消费者公布保健食品的质量信息和安全警示。

4. 加强对广告宣传的监管,对于虚假宣传和误导性广告,依法进行处罚。

5. 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建立健全的维权机制,对于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六、保健食品经营风险防范措施1. 建立健全的质量控制体系,确保产品的合格性和安全性。

2. 加强对供应商和生产企业的审查,确保产品的来源和生产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3. 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对于有安全隐患的商品,及时进行召回和处理。

4. 健全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意见,解决纠纷。

保健食品经营管理制度

保健食品经营管理制度

保健食品经营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规范保健食品经营管理,保障消费者权益,提高保健食品市场的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二、经营许可
所有保健食品经营者须在相关部门申请经营许可,经审批合格方可开展保健食品经营活动。

三、产品分类
保健食品分为注册保健食品和备案保健食品两类。

注册保健食品需进行临床试验,备案保健食品需提交相关备案资料。

四、市场监督
相关部门将加强对保健食品经营者的日常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将给予罚款、责令停业直至吊销经营许可。

五、产品检测
对经营的保健食品进行定期抽样检测,确保产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对不合格产品要求企业整改并追究相应责任。

六、广告宣传
对于保健食品的广告宣传,经营者必须遵守相关规定,不得宣传虚假或夸大产品功效,否则将受到处罚。

七、售后服务
经营者应提供保健食品使用指导和售后服务,对消费者提出的问题和需求应及时回应和解决。

八、责任追究
对于因违规经营导致的消费者损失,经营者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部门将积极查处,确保市场秩序。

九、附则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如有需要修订将进行公开征求意见后进行调整。

以上为《保健食品经营管理制度》的内容,敬请遵守执行。

保健食品经营质量管理制度

保健食品经营质量管理制度

保健食品经营质量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了规范保健食品的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确保产品质量安全,提高消费者满意度,树立企业良好形象,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保健食品的经营质量管理工作。

3. 公司对保健食品质量具有最终责任。

4. 经营质量管理应当遵循市场化原则,充分利用市场机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二、责任主体1. 总经理对公司经营质量管理工作负总责。

2. 经营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各项质量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3. 产品质量负责人对公司保健食品质量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4. 所有员工都有参与保健食品质量管理的责任。

三、质量管理流程1. 产品策划。

根据市场需求和公司实际情况,确定保健食品的产品策划方案。

2. 原材料采购。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选择符合要求的原材料供应商,进行原材料采购。

3. 生产加工。

生产加工过程中,保持生产环境的清洁卫生,进行严格的生产管理,确保产品质量。

4. 质量监控。

建立完善的质量监控体系,对生产加工过程进行全程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理质量问题。

5. 检验检测。

在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成品出厂等环节,进行相应的检验检测,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

6. 记录存档。

对产品生产和质量控制过程进行详细记录,存档备查。

7. 技术改进。

及时对产品生产工艺和质量管理体系进行改进和优化,提高产品质量。

8. 不合格品处理。

对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及时进行处理,追溯原因,防止质量问题再次发生。

9. 售后服务。

对市场上销售的产品进行售后服务,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意见。

四、质量管理措施1. 质量政策。

公司制定和公布质量政策,确保全体员工了解和遵守公司的质量方针和要求。

2. 防控措施。

建立健全的产品质量防控系统,全面控制产品质量风险。

3. 培训教育。

对所有员工进行相关的质量管理培训,提高员工的质量管理意识和能力。

4. 安全保障。

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产品安全卫生。

5. 立体管理。

保健食品经营质量管理制度

保健食品经营质量管理制度

保健食品经营质量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保健食品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保健食品经营的单位和个人。

三、质量管理要求1.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取得相关许可证件,并定期向相关部门报告经营情况。

2.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对所售保健食品进行质量检测,确保产品安全合格。

3.保健食品经营者应保持产品的正常存储温度和湿度,防止产品变质。

4.保健食品经营者应保证保健食品的外包装完好无损,防止产品受潮、变质。

6.保健食品经营者应保证保健食品的销售环境整洁干净,杜绝飞虫、蟑螂等害虫的滋生。

7.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开展员工培训,确保员工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

8.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建立保健食品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

四、责任与义务1.监督部门负责保健食品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并对违规经营者进行处罚。

2.保健食品经营者应自觉遵守本管理制度,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3.消费者有权要求保健食品经营者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4.保健食品经营者应主动配合监督部门的检查和调查工作。

五、违规处罚1.违规经营者将面临罚款、吊销经营许可证等处罚。

2.对于因违规销售保健食品导致消费者健康受损的,违规经营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附则1.经营者可依据本制度制定并执行更为严格的管理规定。

2.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为保健食品经营质量管理制度的内容,经营者应遵守以上要求,确保所经营的保健食品质量安全。

监督部门也将加强对保健食品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对违规经营者进行严肃处理。

同时,消费者有权要求保健食品经营者提供相应的质量合格证明,保障其健康权益。

保健食品经营管理制度模板

保健食品经营管理制度模板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保健食品经营活动,确保消费者权益,保障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从事保健食品经营活动的部门和个人。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依法经营、诚信为本、质量第一、安全至上”的原则。

二、经营许可第四条经营保健食品必须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和《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证》。

第五条严禁未经许可经营保健食品。

三、质量管理第六条经营者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保健食品质量安全。

第七条经营者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对购进的保健食品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

第八条经营者应定期对经营场所、设备、工具等进行清洁、消毒,确保卫生条件符合要求。

第九条经营者应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培训制度,提高从业人员保健食品知识和技能。

四、储存与运输第十条保健食品应按照规定的储存条件进行储存,保证产品质量。

第十一条保健食品运输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损坏。

第十二条经营者应建立储存、运输记录,确保可追溯。

五、销售管理第十三条经营者应明码标价,不得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

第十四条经营者应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的保健食品信息。

第十五条经营者应建立健全销售台账,确保销售可追溯。

六、售后服务第十六条经营者应设立售后服务部门,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

第十七条经营者应建立健全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确保消费者权益。

七、监督检查第十八条经营者应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第十九条经营者应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开展自查自纠。

八、奖惩措施第二十条对严格遵守本制度、在保健食品经营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一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个人和部门,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等处分。

九、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由企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制度模板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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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经营管理制度北京百乔欣润商贸有限公司人员岗位责任制一、企业负责人岗位职责1、对公司保健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保证公司执行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2、负责建立、健全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公司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

3、负责签发保健食品质量管理制度及其他质量文件,负责处理重大质量事故,定期组织对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4、负责对保健食品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批,对公司购进的保健食品质量有裁决权。

5、负责国家和上及主管部门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及各项政策在公司内部的贯彻实施。

6、负责选拔任用各方面的合格人员,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员身体检查。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岗位职责1、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严格遵守公司的质量和卫生管理的规章制度,对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2、按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保持内外环境整洁,保证各种设施、设备安全有效。

3每年负责安排公司经营人员的健康体检,建立并管理员工健康档案,监督检查员工保持日常个人卫生。

4、保证保健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发现可能影响保健食品质量的问题时应立即加以解决,或向企业负责人报告。

三、购销人员岗位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遵守公司各项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特别是采购和销售方面的管理制度。

2、采购人员应根据公司的计划按需要进货、择优采购、严禁从证照不全的公司或厂家进货。

3、对购进的保健食品应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认真检查供货单位的,《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工商执照》和保健食品的《批准证书》、《检验合格证》,对保健食品逐件验收。

4、销售人员应确保所售出的保健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销售保健食品的包装情况很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企业负责人报告。

5、销售时应正确介绍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适宜人群、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不得夸大宣传保健作用,,严禁宣传疗效或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食品的宣传。

6、营业员应经常注意自己的身体状况,当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应立即停止工作并向主管负责人报告。

7、营业员应热心为顾客服务,随时听取顾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并向上级领导反馈信息。

保健食品购进验收管理制度1、采购保健食品时必须选择合格的供货方,须向供货商索取加盖企业红色印章的有效的《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产品检验合格证》,以及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和样品实样,并建立合格供货方档案。

进口保健食品必须有对应的《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及口岸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的检验合格证明,还应包括组织代码证,进出口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

2、采购保健食品应签订采购合同,并有明确质量条款,采购合同如果不是以书面形式确立的,购销双方应提前签订明确质量责任保证协议。

3、购进的保健食品必须有合法真实的票据,做到票、帐、货各项内容相符,并按日期顺序归档存放,票据至少保存两年。

4、对购进保健食品的品名、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日期)、有效期、生产厂商、包装、标签、说明书等内容进行查验,按规定建立完整的购进记录,购进记录必须注明保健食品品名、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货日期等,购进记录至少保存一年。

5、购入首营品种还应向供货商索取加盖企业红色印章的保健食品批准文号证明文件、质量标准和该批号的保健食品检验报告书。

6、严禁采购以下保健食品:(1)无《卫生许可证》生产单位生产的保健食品。

(2)无保键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保健食品。

(3)有毒、变质、被污染或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保健食品。

(4)超过保质期限的保健品。

(5)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健食品。

7、保健食品验收工作应在待验区内进行,保健食品质量验收包括保健食品外观质量的检查和保健食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和标识的检查,以及购进保健食品及销后退回保健食品的工作。

8、对包装、标识等不符合要求的或质量有疑问的保健食品。

应保质量管理人员进行处理、裁决。

9、保健食品必须验收合格后才能入库或上柜台,如发现假保健食品就地封存及时上报质量管理人员。

保健食品陈列的管理制度1、陈列保健食品的货架及柜台应保持清洁和卫生,防止人为污染保健食品。

2、营业场所应配备监测和调节温湿度的设施、设备。

每日检查保健食品陈列条件与环境,每天上、下午定时对营业场所的湿温度进行观察记录,发现不符合保健食品正常陈列要求时,应及时调控。

3、不合格保健食品部能陈列在货架及柜台。

4、拆零保健食品存放于拆零专柜,并保留原包装的标签。

5、陈列保健食品应避免阳光直射,对存放条件有特别要求的保健食品(如避光、密闭、阴凉等)应放在营业场所内相适应的位置。

保健食品销售管理制度1、企业应按照依法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经营保健食品。

2、企业应在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

3销售保健食品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正确介绍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适宜人群、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不得夸大宣传保健作用,严禁宣传疗效或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食品宣传。

4、在营业场所内外进行的保健食品营销宣传(包括灯箱广告、各种形式的宣传资料),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未取得广告批文的,不得在营业场所内外发布广告;广告批文超过有效期的,应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5、企业建立售后服务制度,负责解答和处理顾客对保健食品的保健功能、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注意事项以及质量问题的咨询和投诉,建立售后服务档案。

6、营业场所内应设立顾客意见本、服务公约、服务电话和行业主管部门投诉电话,便于消费者监督。

卫生管理制度1、企业负责人对营业场所卫生和员工个人卫生负全面责任,并明确各岗位的卫生管理责任。

2、应保持营业场所和仓库环境整洁、卫生、有序,每天早晚个做一次清洁,无污染物、污染源。

3、货架及陈列的保健食品应保持无灰尘、无污损,柜台洁净明亮,保健食品陈列规范有序。

4、营业场所和仓库环境整洁、地面平整,门窗严密牢固,并有防虫、防鼠设施,无粉尘、污染物。

5、仓库要定期打扫,做到“四无”,即无积水、无垃圾、无烟头、无痰迹,保持环境卫生清洁。

6、保持店堂和库房内外清洁卫生,严禁把生活用品和其他物品带入库房,放入货架。

个人生活用品应统一集中存放于专门位置,不得放在保健食品货架或柜台中。

7、在岗员工应着装整洁,勤洗澡、勤理发。

头发、指甲注意修剪整齐。

人员培训、健康状况管理制度1、每年应定期组织一次全员健康体检,体检除常规项目外,应加做肠道致病菌、胸透以及转氨酶、乙肝表面抗原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与直接接触保健食品工作。

3、员工患上述疾病的,应立即调离原岗位。

病愈要求上岗,必须在制定的医院体检,合格后才可重新上岗。

4、健康体检应在当地行政部门认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的项目内容应符合任职岗位条件要求,并建立好每个员工的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

5、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均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各自的职责接受培训教育。

6、卫生管理员负责制定年度员工培训计划,报企业负责人批注后下发实施。

按照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全年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并负责建立职工教育培训档案。

任何人无正当理由,均不得缺席公司的培训,并应自觉完成学习计划。

7、新录入员工、转岗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质量教育与培训,主要培训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岗位职责、各类质量台帐、记录的登记方法等。

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8参加外部培训及在职接受继续学历教育的人员,应将考核结果或相应的培训教育证书留复印件存档。

9企业内部培训教育的考核,根据培训内容的不同可选择笔试、口试,现场操作等考核方式,并将考核结果存档。

近效期保健食品的管理制度(批发)1、为防止保健食品的过期失效,确保企业所经营的保健食品质量,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指的近效期保健食品为:⑴、保健食品有效期在二年以上,距有效期不足一年的。

⑵、保健品有效期在二年以下,距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

3近效期保健食品在货为上可设置近效期标志。

4、对近效期的保健食品应按月进行催销。

5对近效期保健食品应加强养护管理、陈列检查及销售控制。

6及时处理过期失效品种,严格杜绝过期失效保健食品售出。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批发)1、为确保企业经营行为的合法性,保证购进保健食品的质量,把好保健食品购进质量关,制定本制度。

2、首营企业的审核采购员负责首营企业的资料收集,质管人员负责资料审核。

首营企业属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应向首营企业了解以下情况:企业规模、历史、生产状况、产品种类、质量信誉,并索取加盖企业原印章的《保健食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首营企业属经营企业的,应向首营企业了解以下情况:企业规模、历史、经营状况、经营种类、质量信誉、并索取加盖企业原印章的《保健食品经营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与本企业进行首次业务联系供货单位的保健食品销售人员应提供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法人委托授权书原件。

授权书写明授权范围和有效期限,还应提供销售人员身份证,购销员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都该加盖企业原印章。

收集好所有资料后,填写《首营企业审核表》,附上有关资料保质量管理人员和企业负责人审批,相关人员都应签署意见、全名和日期。

3首营品种的审核(1)、采购员负责首营品种的资料收集,质管人员负责资料的审核。

⑵、购进首营品种时,应向生产企业索取加盖药品生产企业原印章的证照、药品批准文号批准文件、生产批件、质量标准、GMP认证证书、价格批文或省级物价部门登记证明的复印件和药品最小包装、标签、说明书的样板,了解该药品性能、用途、检验方法、储存条件及质量信誉等。

⑶、填写《首营品种审批表》,并附上收集的资料,送质管人员和企业负责人审批,相关人员都应签署意见、全名和日期。

⑷、对首营品种建立质量档案,第一批来货要向供货企业索取该批药品批号质量检验报告书。

4、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必须经质量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展业务往来,购进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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