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建筑中的部分防火设计规范标准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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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建筑中的部分防火设计规范本

公共建筑中的部分防火设计规范本

公共建筑中的部分防火设计规范本公共建筑中的防火设计规范主要是为了保护人员生命安全和防止火灾蔓延,确保建筑物在火灾发生时能够提供足够的逃生时间和阻止火势扩散。

下面是公共建筑中部分防火设计规范的内容。

一、建筑材料选择1.1 建筑材料的选择应符合国家标准和建筑法规的要求,并且具有良好的防火性能。

1.2 建筑结构的主要承重构件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如钢结构、混凝土等。

1.3 室内装饰材料应具有较高的防火性能,如墙面、天花板、地板等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

1.4 电线电缆应符合国家标准的防火性能要求,布线时应避免与易燃材料接触。

二、防火隔断和疏散通道设计2.1 建筑物应设置防火分区,每个分区的面积不宜超过1000平方米,在每个分区之间设置密闭的防火墙或楼梯间。

2.2 防火墙的材料应符合国家标准的防火性能要求,墙体应具有良好的防火隔热性能。

2.3 防火门应设置在防火墙上,门框和门扇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并安装自动关闭器具。

2.4 疏散通道宽度应满足人员疏散的需要,通道内的装饰材料应具有良好的防火性能。

2.5 疏散通道应设置独立的通风系统,以防止烟气积聚和人员中毒。

三、消防设备和系统设计3.1 建筑物应设置合适数量和位置的灭火器,灭火器的种类和规格应符合国家标准。

3.2 室内消火栓和喷淋系统应根据建筑物的用途和面积进行设计,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灭火。

3.3 烟雾探测器、火灾报警器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配备并保持正常工作,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报警。

3.4 室内安装避难楼梯和电梯的建筑物,应设置独立的防火电梯或避难楼梯,以保证人员疏散的安全。

3.5 建筑物的外部应设置消防水池或消防水泵,以供消防车辆使用。

四、逃生通道和疏散楼梯设计4.1 逃生通道和疏散楼梯的宽度应满足人员疏散的需要,通道和楼梯台阶的材料应具有良好的防滑性能。

4.2 逃生楼梯的数量和位置应符合国家标准,楼梯间应设置独立的通风系统以保证疏散时的通风效果。

根据GB500162014防火规范中对公共建筑的防火设计

根据GB500162014防火规范中对公共建筑的防火设计

公共建筑中的部分防火设计规范公共建筑的疏散楼梯两梯段之间的水平净距不宜小于150mm。

安全出口宜按不同方向分散设置。

安全疏散距离应满足下列规定:一、房间内最远点至房间门口的距离不应超过15m。

二、房间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距离:医院应为24m;旅馆应为30m;其他工程应为40m。

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房间,其最大距离不应超过上述相应距离的一半。

商业物业消防安全布局要求a,附设在其它建筑物内的商场,宜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不燃烧体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楼板与其它场所隔开。

b,食品加工、家电维修部位应避开主要安全出口。

c,自选商品超市宜设置在商场的首层、二层或三层。

d,住宅建筑底层设置的商场,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h的不燃烧体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h 的楼板与住宅部分隔开。

商场的安全出口应与住宅部分隔开。

e,商场营业厅、仓库区不应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商业物业安全出口规定a,商场安全出口数不应少于2个。

b,商场的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应分散布置,相邻2个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

商业物业对各种走道、楼梯、通道的疏散宽度要求a,商场内疏散楼梯、走道的净宽应按实际疏散人数确定,b,单层、多层商场楼梯和走道最小净宽不应小于1.1m;高层商场楼梯最小净宽不应小于1.2m,走道最小净宽不应小于1.3m(走道单面布房)或1.4m(走道双面布房);地下人防商场楼梯最小净宽不应小于1.4m,走道最小净宽不应小于1.5m(走道单面布房)或1.6m(走道双面布房)。

首层疏散外门最小净宽不应小于1.4m。

c,商场营业厅货架、柜台的布置应便于人员安全疏散,主要疏散通道净宽不应小于3m,其它疏散通道净宽不应小于1.8m。

商业物业的疏散距离要求a,最远点至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直线距离不应超过30m。

b,办公等其它房间内最远点至该房间门的最大直线距离不应大于15m(单层、多层商场不应大于22m)。

c,房间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直线距离不应超过40m。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目录1总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2术语、符号.................................... 错误!未定义书签。

2.1术语..................................... 错误!未定义书签。

2.2符号..................................... 错误!未定义书签。

3厂房和仓库.................................... 错误!未定义书签。

3.1火灾危险性分类........................... 错误!未定义书签。

3.2厂房和仓库的耐火等级..................... 错误!未定义书签。

3.3厂房或仓库的层数、面积和平面布置......... 错误!未定义书签。

3.4厂房的防火间距........................... 错误!未定义书签。

3.5仓库的防火间距........................... 错误!未定义书签。

3.6厂房和仓库的防爆......................... 错误!未定义书签。

3.7厂房的安全疏散........................... 错误!未定义书签。

3.8仓库的安全疏散........................... 错误!未定义书签。

4甲、乙、丙类液体、气体储罐(区)和可燃材料堆场错误!未定义书签。

4.1一般规定................................. 错误!未定义书签。

4.2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的防火间距..... 错误!未定义书签。

4.3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的防火间距....... 错误!未定义书签。

4.4液化石油气储罐(区)的防火间距........... 错误!未定义书签。

GB 55037-2022《建筑防火通用规范》新旧对比

GB 55037-2022《建筑防火通用规范》新旧对比
GB 55037-2022《建筑防火通用规范》新旧对比
2023年1月,住建部发布国家标准《建筑防火通用规范》。自2023年6月1日起实施。本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同时废止了781项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
那么GB 55037-2022《建筑防火通用规范》和GB 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相比,有哪些条款内容发生较大变动呢,我们来看对比清单:
1住宅部分与非住宅部分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且无门、窗、洞口的防火隔墙和1.50h的不燃性楼板完全分隔;当为高层建筑时,应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不燃性楼板完全分隔。建筑外墙上、下层开口之间的防火措施应符合本规范第6.2.5条的规定;
合建建筑的住宅部分与非住宅部分之间楼板最低耐火极限统一定为2.00h,不再区分高层、非高层
6.4.4电气竖井、管道井、排烟道、排气道、垃圾道等竖井井壁上的检查门,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于埋深大于10m的地下建筑或地下工程,应为甲级防火门;
1二类高层民用建筑;
2一层和一层半式民用机场航站楼;
3总建筑面积大于1500m²的单、多层人员密集场所;
5.1.3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应根据其建筑高度、使用功能、重要性和火灾扑救难度等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和一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一级;
2单、多层重要公共建筑和二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消防车道的坡度由“不宜大于8%”改为“不应大于10%”
放宽到车道长度大于40m时,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置回车道或回车场
3.4.6高层建筑应至少沿其一条长边设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未连续布置的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应保证消防车的救援作业范围能覆盖该建筑的全部消防扑救面。

公共建筑中的部分防火设计规

公共建筑中的部分防火设计规

公共建筑中的部分防火设计规
1. 楼梯间和通道的防火设计:楼梯间和通道应该采用防火墙或者防火门进行隔离,以防止火势蔓延。

防火门应该具备防火性能和自动关闭功能。

2. 疏散通道的防火设计:疏散通道应设计为防火楼梯间或者防火通道,通道内应采用防火材料,且宽度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以确保人员疏散的安全。

3. 楼板和墙壁的防火设计:楼板和墙壁应采用防火构造,例如防火板、耐火材料等,以阻隔火势和烟气的传播。

4. 建筑材料的防火设计:公共建筑应尽量选择阻燃性能好的建筑材料,避免使用易燃材料,确保建筑物在火灾情况下不易燃烧。

5. 火灾报警系统的防火设计:公共建筑应安装火灾报警系统,包括烟雾探测器、火灾报警器等设备,及时发现火灾并采取相应措施。

6. 灭火设施的防火设计:公共建筑应配备灭火器、灭火器自动消防系统、灭火栓等消防设施,以便在发生火灾时能够快速进行灭火。

7. 建筑逃生通道的防火设计:建筑逃生通道应设计合理,通道内应没有障碍物和易燃物品,以确保人员疏散的顺利进行。

8. 使用规范的电气设备:公共建筑中的电气设备应符合相关的安全规范,包括电线电缆的防火性能、电气设备的耐火性能等。

以上是公共建筑中部分防火设计规范的概述,具体的设计要求还需根据建筑物的具体需求和相关法规进行确定。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方案》GB50016_2015年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方案》GB50016_2015年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和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编写,自2015年5月1日起实施。

原《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同时废止。

强制性条文3.2.2 高层厂房,甲、乙类厂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建筑面积不大于300m2的独立甲、乙类单层厂房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

3.2.3 单、多层丙类厂房和多层丁、戊类厂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

使用或产生丙类液体的厂房和有火花、赤热表面、明火的丁类厂房,其耐火等级均不应低于二级,当为建筑面积不大于500m2的单层丙类厂房或建筑面积不大于1000m2的单层丁类厂房时,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

3.2.4 使用或储存特殊贵重的机器、仪表、仪器等设备或物品的建筑,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3.2.7 高架仓库、高层仓库、甲类仓库、多层乙类仓库和储存可燃液体的多层丙类仓库,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单层乙类仓库,单层丙类仓库,储存可燃固体的多层丙类仓库和多层丁、戊类仓库,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

3.2.9 甲、乙类厂房和甲、乙、丙类仓库内的防火墙,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4.00h。

3.2.15 一、二级耐火等级厂房(仓库)的上人平屋顶,其屋面板的耐火极限分别不应低于1.50h和1.00h。

3.3.1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厂房的层数和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符合表3.3. 1的规定。

表3.3.1 厂房的层数和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注:1 防火分区之间应采用防火墙分隔。

除甲类厂房外的一、二级耐火等级厂房,当其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大于本表规定,且设置防火墙确有困难时,可采用防火卷帘或防火分隔水幕分隔。

采用防火卷帘时,应符合本规范第6.5.3条的规定;采用防火分隔水幕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的规定。

2023年公共建筑中的部分防火设计规范

2023年公共建筑中的部分防火设计规范

2023年公共建筑中的部分防火设计规范防火是公共建筑设计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旨在提高建筑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和扩散。

以下是2023年公共建筑中的部分防火设计规范。

1.建筑材料选择建筑材料应选择具有良好防火性能的材料,如不燃材料、难燃材料和阻燃材料。

应避免使用易燃材料和燃烧性能不佳的材料。

材料的选择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

2.消防通道和疏散设施公共建筑应设置合理的消防通道和疏散设施,以确保人员能够快速、顺利地逃生。

消防通道应保持畅通,不得被障碍物堵塞。

疏散通道应便于识别和使用,并配备适当的照明设施。

3.火灾报警系统公共建筑应安装火灾报警系统,以及与之配套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其他灭火设备。

火灾报警系统应覆盖各个区域,并与消防控制中心相连,能够及时发出警报。

4.防火分区和防火墙公共建筑应根据功能和用途划分不同的防火分区,如办公区、会议区、商业区等。

各个分区之间应设置防火墙,以阻止火势蔓延。

防火墙的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材料应具备良好的防火性能。

5.电气设备和线路公共建筑中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相关电气安全标准,并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测。

电气线路应设置过载保护装置和短路保护装置,并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电气设备和线路应与防火墙保持一定的距离。

6.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标识公共建筑应设置应急照明设施,以确保在火灾或停电情况下能够提供足够的照明。

安全出口应设置明显的标识,指示人员逃生的方向和路径。

出口标识应具备一定的防火性能,并在正常和紧急情况下清晰可见。

7.自动灭火系统公共建筑中的特定区域,如机房、电气室等,应安装自动灭火系统,以快速和有效地灭火。

自动灭火系统的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设备应定期检测和维护。

8.消防设施和人员培训公共建筑中应设置适量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灭火器箱等,以供人员在火灾初期使用。

同时,建筑使用者和工作人员应进行消防知识和应急逃生的培训,增强火灾应对和逃生自救能力。

以上是2023年公共建筑中的部分防火设计规范,这些规范旨在通过科学合理的设计和细致的施工,提高建筑的火灾防控能力,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公共建筑中的部分防火设计规范

公共建筑中的部分防火设计规范

公共建筑中的部分防火设计规范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火灾安全出口:在公共建筑中,必须设置足够数量的安全出口,以确保人员在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疏散。

出口通道应保持畅通,设置明显的标识,防止阻塞和混乱。

2. 防火分隔和防火墙:根据建筑的用途和规模,应设置合适的防火分隔和防火墙,将建筑划分为不同的火灾分隔区域,以减少火势蔓延的可能性。

防火墙必须具备一定的防火时间,以保证人员有足够的时间疏散。

3. 建筑材料和装饰物的防火性能:公共建筑中应选择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防火材料和装饰物,减少火灾发生和蔓延的风险。

建筑物的外立面、内墙、天花板、地板等部分必须具备一定的防火性能。

4. 自动火灾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公共建筑中应安装可靠的自动火灾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及时发现火灾并进行报警和扑灭,尽可能减少火灾损失。

5. 隔热、隔烟设施:公共建筑中应设置隔热、隔烟设施,防止火灾产生的高温和有害烟气扩散,保护人员的生命安全。

6. 防火安全管理和培训:公共建筑必须建立健全的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防火安全培训,提高人员的火灾应急能力,增强火灾防控意识。

以上是公共建筑中的部分防火设计规范,以确保人员在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疏散,并减少火灾带来的危害。

具体的设计规范根据不同的国家、地区和建筑类型会有所不同,需要根据相关规范进行具体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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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建筑的疏散楼梯两梯段之间的水平净距不宜小于150mm。

安全出口宜按不同方向分散设置。

安全疏散距离应满足下列规定:
一、房间内最远点至房间门口的距离不应超过15m。

二、房间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距离:医院应为24m;旅馆应为30m;其他工程应为40m。

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房间,其最大距离不应超过上述相应距离的一半。

商业物业消防安全布局有什么要求?
a, 附设在其它建筑物内的商场,宜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不燃烧体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楼板与其它场所隔开。

b, 食品加工、家电维修部位应避开主要安全出口。

c, 自选商品超市宜设置在商场的首层、二层或三层。

d, 住宅建筑底层设置的商场,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h的不燃烧体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楼板与住宅部分隔开。

商场的安全出口应与住宅部分隔开。

e, 商场营业厅、仓库区不应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8、商业物业安全出口有什么规定?
a, 商场安全出口数不应少于2个。

b, 商场的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应分散布置,相邻2个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

9、商业物业对各种走道、楼梯、通道的疏散宽度有哪些要求?
a, 商场内疏散楼梯、走道的净宽应按实际疏散人数确定,
b, 单层、多层商场楼梯和走道最小净宽不应小于1.1m;高层商场楼梯最小净宽不应小于1.2m,走道最小净宽不应小于1.3m(走道单面布房)或1.4m(走道双面布房);地下人防商场楼梯最小净宽不应小于1.4m,走道最小净宽不应小于1.5m (走道单面布房)或1.6m(走道双面布房)。

首层疏散外门最小净宽不应小于1.4m。

c, 商场营业厅货架、柜台的布置应便于人员安
全疏散,主要疏散通道净宽不应小于3m,其它疏散通道净宽不应小于1.8m。

10、商业物业的疏散距离有哪些要求?
a, 最远点至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直线距离不应超过30m。

b, 办公等其它房间内最远点至该房间门的最大直线距离不应大于15m(单层、多层商场不应大于22m)。

c, 房间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直线距离不应超过40m。

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房间,其最大直线距离应为上述距离的一半。

11、商业物业对疏散楼梯间有什么要求?
a, 设在超过5层的公共建筑、建筑高度不超过32m的二类高层民用建筑、高层民用建筑裙房及建筑面积大于1000m2且底层室内地坪与室外出入口
地面高差大于10m的地下人防工程内时,应设有封闭楼梯间。

b, 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门应采用不低于乙级的防火门。

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不应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侧拉门。

c, 疏散楼梯和走道上的阶梯不应采用螺旋楼梯和扇形踏步,疏散走道上不应设置少于3个踏步的台阶。

d, 安全出口处不应设置门槛、台阶、屏风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

e, 疏散门内外1.4m范围内不应设置踏步。

★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疏散指示标志的方向指示标志图形应指向最近的疏散出口或安全出口;
b) 设置在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上方的疏散指示
标志,其下边缘距门的上边缘不宜大于0.3m;
c) 设置在墙面上的疏散指示标志,标志中心线距室内地坪不应大于1m(不易安装的部位可安装在上部),蓄光自发光型标志间距不应大于5m,灯光疏散指示标志间距不应大于20m(设置在地下建筑内,不应大于15m);
d) 设置在地面上的疏散指示标志,宜沿疏散走道或主要疏散路线连续设置;当间断设置时,蓄光自发光型标志间距不应大于1.5m,灯光型疏散指示标志不应大于3m;
e) 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玻璃或其它不燃烧材料制作的保护罩;
f) 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其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min(设置在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民用建筑和地下建筑内,不应少
于30min)。

工作电源断电后,应能自动接合备用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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