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材料实验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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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管理的规章制度

实验室管理的规章制度

实验室管理的规章制度实验室是一种较为特殊的工作场所,其环境和安全要求非常严格,所以实验室管理的规章制度非常重要。

制定规章制度可以规范员工的行为,加强实验室的安全和卫生保障,提高实验室工作效率和工作标准。

下面是一份实验室管理的规章制度,供参考。

一、一般规定:1. 实验室工作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及国家有关安全规定,严格执行国家、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并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安全批准。

2. 实验室开展的任何新实验、新流程、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使用前需进行评价评审,经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使用。

3. 实验室中操作过的药品、化学品、物品和垃圾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分类处置,禁止乱倒乱堆、污染环境等行为。

4. 实验室内的设备应当按照规定进行保养和维修,出现故障时应及时报修、及时处理。

5. 实验室内不得擅自安装设备、修改网络,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不得改动水、气、电、热等工程设施。

6. 实验室内的保密资料及器械、药品、化学品等涉密物品,应该规范存储,严禁泄露。

二、安全防范:1. 实验室合理布局,设施齐全,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应贴有标志和警示语。

安全出口应保证畅通,不得被堵塞。

2. 实验室中需佩戴统一的工作服和工作鞋,不得穿拖鞋、高跟鞋等不适宜的鞋子。

3. 实验室内应该严禁吸烟、禁止任何形式的明火操作。

4. 实验室内应该严格控制来访人员,必须佩戴身份证明,并受到工作人员的引导和监管。

5. 实验室内应该设置消防器材,并培训人员正确使用消防器材的方法。

三、管理制度:1. 实验室应该建立并执行工作制度,包括开、关实验室的计时器、温度、湿度等常规设备管理制度。

2. 实验室应该建立和完善样品和药品的存储和管理制度,规范管理各类物品,并做好时间、使用期限、装订、保存等的控制和管理。

3. 实验室应该建立派工制度,科学合理地安排各项工作,严格要求责任制、考勤制,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4. 每个工作日结束时,实验人员应该对实验室进行全面的检查,发现并及时处理问题,保证实验室的干净整洁。

工程材料检验管理制度

工程材料检验管理制度

工程材料检验管理制度为了保障工程施工质量,加强材料质量控制,提高工程施工水平,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制定本检验管理制度。

一、检验管理范围1.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工程施工过程中涉及的所有材料的检验管理。

二、检验管理的原则1.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法规进行检验。

2.采取责、检相结合的原则,保证检验人员的独立性,公正性。

3.严格按照检验标准,确保材料质量合格。

三、检验管理的内容1.检验人员的资格1.1.检验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从事检验工作。

1.2.检验人员应定期接受培训,更新检验知识,提高检验能力。

2.检验工具和设备2.1.检验工具和设备应定期进行校准,确保准确性和可靠性。

2.2.检验工具和设备的使用应符合安全规范,做好维护保养工作。

3.检验程序3.1.检验前,应对待检材料进行清点和准备工作,确保检验的顺利进行。

3.2.按照规定的检验标准和程序进行检验操作,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3.3.对合格或不合格的材料进行分类处理,确保合格材料的使用,不合格材料的退货处理。

4.检验记录4.1.对每次检验过程进行详细记录,包括检验时间、地点、检验人员、检验方法和结果等。

4.2.检验记录应存档保留,作为证据用于追溯。

4.3.定期对检验记录进行审核,确保检验结果的真实可靠。

五、检验管理的责任1.工程监理部门负责对工程材料的检验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2.施工单位负责对工程材料的质量进行把关,确保不合格材料不进入施工现场。

3.检验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检验工作的真实可靠。

六、检验管理的监督1.检验管理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和评估,确保检验工作的有效性。

2.对检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及时进行整改和改进。

七、检验管理的效果1.通过建立健全的检验管理制度,可以提高工程材料质量,保证工程施工质量。

2.提高检验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水平,确保检验工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3.促进工程监理和施工单位之间的沟通和合作,共同推动工程施工质量的提升。

Z08-GD-003实验新材料管理规定

Z08-GD-003实验新材料管理规定

辽宁龙华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管理文件编号:LH/Z08-GD-003-2012批准:董然涛试验新材料管理规定2012年5月28日发布 2012年6月1日实施辽宁龙华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发布前言新材料和新工艺的试验,是企业发展与进步的动力。

本办法由采购部提出并归口。

本办法由采购部起草。

本办法主要起草人:金玉刚1 目的加强对工艺试验用新材料的管理。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龙华公司所有工艺试验用新材料的管理。

3 工作规定3.1 材料的审批工艺试验用新材料启用前必须经过技术部长、主管副总审批,启用时技术部工程师必须以《技术便函》形式通告采购部。

3.2 材料的采购3.2.1 选用定型产品材料时,由技术部工程师办理审批手续后,采购部按照便函要求选定供应商(技术部可以向采购部建议参考供应商),由采购部负责办理采购手续。

3.2.2 根据新工艺需要,必须开发、应用新材料时,由技术部请示有关领导批准后,选定厂商开发、研制,小批量调试和批量试用之前,新材料的技术标准和初定价格必须由采购部与供应商签定协议书并履行审批手续,协议书作为材料验收、结算依据。

3.2.3 工艺试验材料的进货必须按周密计划的用量严格控制,如果停止试用,库存剩余材料必须及时妥善处理净,经过批量生产认证后可以正式投入生产的材料,技术部必须及时提交技术总结、纳入材料定额和正式采购计划,由采购部负责采购。

3.3 材料的库存管理3.3.1 库管员接到试验材料后,必须对材料的入库、保管及发放情况(包括数量、批次等)作好记录,以备准确结算及保证试验用料。

3.3.2 对于不需要我公司结帐的材料,不入库房材料帐,但必须在《材料要货、到货及检查验收登记薄》内登记。

3.3.3对没有《技术便函》的试验新材料库房不负责保管,特殊情况下必须经采购部同意后方能入库代管。

3.3.9 对所有试验新材料必须附带《质量保证书》或《材质单》。

如未有库管员有权拒收,并应通知采购部。

3.4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审批擅自做主采购材料,库管员将拒绝入库。

新材料研究和试验基地管理办法

新材料研究和试验基地管理办法

新材料研究和试验基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我区新材料领域科技创新,解决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环节断链问题,规范新材料研究和试验基地、新材料中试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试是指支撑我区新材料领域的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在实验室试验成功后、大规模量产前,为验证工艺的可行性、稳定性和安全性,探索解决工业化规模生产关键技术而进行的工艺技术验证活动。

本办法所称中试基地是以高校、科研机构、龙头企业、开发区等为依托,为科技成果进行中试熟化及二次开发试验,建立完善技术规范(包括产品标准、产品工艺规程、质量标准)、质量管理体系和相应的行业准入资质,为企业规模生产提供成熟、适用、成套技术而开展中间试验的开放共享平台。

本办法所称中试项目是指为开展新材料中试而建设的完整的工艺过程装置,包括必要的建(构)筑物、工艺操作单元、水电气分配系统、自动控制和安全联锁系统、环保治理等设施。

第三条中试基地、中试项目建设应当遵循技术先进、风险可控、符合产业发展需求、资源要素合理利用的原则。

第四条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共同做好中试基地和中试项目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二章中试基地管理第五条中试基地由独立法人实施建设,明确建设主体单位负责管理,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人员。

第六条中试基地应当完善中试基础设施,保障中试项目的安全环保运行。

中试基地内水电气供应、污染防治、应急处置等公共基础设施以及应急队伍建设、应急物资配备、应急预案管理及演练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且满足基地内中试项目需要。

中试基地内原则上不得建设工业化生产项目和工业化生产装置。

第七条中试基地的试验场地、质检办公和配套设施等租赁收费标准,根据中试基地投入情况、运营管理成本、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成本等综合测算后确定。

水、电、污水处理、物业费等收费标准根据第三方运营公司成本测算后分摊。

第三章中试项目管理第八条中试项目试验的产品、技术、工艺,应当符合产业政策和省市区产业发展方向,鼓励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卡脖子”产品技术的中试研究。

工程材料试验检测管理制度

工程材料试验检测管理制度

工程材料试验检测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统一工程材料试验检测工作,保障工程质量,提高工程建设效益,制订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工程材料试验检测的单位和个人。

三、试验检测管理机构1. 设立试验检测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全面的试验检测工作。

2. 部门设立专业人员,要求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独立进行试验检测工作。

3. 确保试验检测设备的运行维护,能够满足试验检测的需求。

四、试验检测人员资质1. 试验检测人员需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并定期参加相关培训,确保技能的更新和提升。

2. 试验检测人员需加强业务能力的培养和提高,提高工作效率和准确性。

3. 实行试验检测人员的责任分工,确保每项工作都有专人负责。

五、试验检测过程管理1. 建立健全试验检测工作流程,确保操作规范、准确。

2. 试验前需进行必要的准备工作,明确试验目的、标准和方法。

3. 试验过程中,要根据标准操作要求进行操作,不得随意更改、省略。

4. 试验结果需及时记录、保存,并做好相关数据的分析和总结。

六、检测设备管理1. 购买和使用检测设备需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确保设备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2. 检测设备需定期进行检验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 对检测设备进行定期校准,避免结果误差。

七、质量管理1. 对试验检测数据的处理需严格控制,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 对试验检测结果的处理需统一规定,确保结果的质量。

3. 对试验检测工作的质量进行评估和监控,及时纠正不足,提高工作质量。

八、安全管理1. 对试验检测过程中的安全隐患需进行及时排查和整改。

2. 试验检测人员需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3. 保证试验检测工作现场的整洁和有序,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性。

九、外部合作管理1. 与其他单位合作进行试验检测时,需签订合同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

2. 对合作单位的信誉和能力进行评估,确保试验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创优工程材料检验试验制度

创优工程材料检验试验制度

创优工程材料检验试验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制定,旨在规范工程材料的检验试验工作,确保材料质量满足设计和施工要求。

2. 所有参与工程的材料供应商、施工单位和使用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材料检验试验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材料检验试验范围1.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

2. 包括混凝土、钢材、砌块、防水材料、电气管线、装饰材料等常用工程材料。

三、检验试验责任1. 材料供应商应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并负责提供相应的质量证明文件。

2. 施工单位应对进场材料进行验收,对疑似不合格材料进行复检,并做好记录。

3. 监理单位应监督检验试验过程,确保检验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四、检验试验程序1. 材料进场前,施工单位应根据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制定检验计划。

2. 材料进场时,应检查外观质量,核对质量证明文件,并进行必要的初步检验。

3. 对于需要复检的材料,应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进行取样和送检。

4. 检验结果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分析评估,对不合格材料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五、检验试验记录与报告1. 施工单位应建立完整的材料检验试验记录档案,包括检验计划、检验记录、检验报告等。

2. 检验试验报告应由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报告内容应完整、准确。

3. 对于关键材料和重要结构部位,应保存影像资料作为辅助证明。

六、不合格材料的处理1. 发现不合格材料,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隔离存放。

2. 施工单位应及时通知监理单位和材料供应商,共同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3. 对于重大质量问题,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七、监督与管理1. 监理单位应定期对材料检验试验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建设单位应加强对材料检验试验工作的管理和指导。

3.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应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建设单位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更新,应及时修订并通知所有相关单位。

新材料管理制度大全

新材料管理制度大全

新材料管理制度大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对新材料的管理,提高新材料的利用效率和降低成本,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单位和个人对新材料的管理活动。

第二条公司对新材料的管理应遵循科学、严谨、规范、高效的原则,确保新材料的合理采购、存储、使用和处置。

第三条公司应建立及时更新的新材料档案,记录新材料的种类、数量、来源、使用情况、库存情况等相关信息,并按照规定进行分类、编号、标识和归档。

第四条公司应加强对新材料的定期检查与维护,及时处理因新材料损坏、丢失等原因导致的问题,确保新材料的质量和数量符合要求。

第五条公司应定期对新材料的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及时调整采购计划和库存量,避免新材料的浪费和过剩现象的发生。

第六条公司应加强对新材料的安全保护和环境保护,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新材料的破坏和泄漏,保证新材料的安全利用。

第二章新材料的采购管理第七条公司应根据生产计划和需求,制定新材料的采购计划,并确定采购标准、供应商和采购方式。

第八条公司应建立供应商管理制度,对供应商的信誉、质量、价格、服务等进行评估和考核,建立合作关系,并签订书面合同。

第九条公司应加强对新材料的验收检验,按照国家标准和公司标准进行检查,确保新材料的质量和数量符合要求。

第十条公司应建立新材料的入库制度,按照规定流程和要求进行登记、验收、分类、编号、标识和存储。

第十一条公司应建立新材料的库存管理制度,定期对库存进行盘点,及时清理过期、损坏、过剩的新材料,并做好新材料的保管和保养工作。

第三章新材料的使用管理第十二条公司应根据生产需求和计划,合理安排新材料的使用,提高利用效率并降低成本。

第十三条公司应建立新材料领用制度,明确新材料的使用范围、权限和程序,规范领用流程,杜绝超范围、超权限领用行为的发生。

第十四条公司应加强对新材料的保存和保管,确保新材料的质量和数量不受损害,防止浪费和滥用。

第十五条公司应加强对新材料的跟踪和控制,定期对新材料的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及时调整使用计划和库存量,避免过剩和缺乏现象的发生。

材料试验有关规定

材料试验有关规定

资料照片
全检报告
常检报告
粉煤灰
相关技术标准: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1596-2005)
1、检测项目: 细度、烧失量、需水量比、三氧化硫、氯离子含量、含水量、游离氧化钙、 活性指数。
2、取样: (1) 以连续供应的200t相同等级、相同种类的粉煤灰为一批,不足200t的也 为一批。 (2) 从10个以上不同不问取等量样品,总量至少3kg。
资料照片
配合比报告
混凝土力学性能
相关技术标准: (1)《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 (GB/T 50081-2002) (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T 50204-2002) 1、检测项目: (1)抗压强度(2)静力受压弹性模量(3)劈裂抗拉强度 2、取样 现场搅拌砼应在浇筑地点随机取样,在同一盘搅拌的砼中取样,且在搅 拌后第三盘到结束前30min间取样。商品砼应在交货地点同一车运送的砼卸料 量的1/4~3/4间取样。取样量应满足所用时的1.5倍,宜不少于20L,取样时间 不大于15min,然后人工搅拌均匀。 3、抗压强度试件留置: ①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d 同配合比砼取样不少于1次; ②每工作台班拌制的同配合比的砼不足100盘时,取样也不少于1次; ③当连续浇筑超过1000 m3时,同一配合比的砼每200 m3取样不少于1次; 3、试件制作: (1)取样后尽快制作,一般不宜超过15min。(2)试件尺寸:抗压强度试件 150*150*150mm(标准试件);抗折强度试件150*150*600*(或550)mm棱柱 体试件(标准试件)
2、取样:
(1)同一产地、同一规格、同一进厂(场)时间,每400m3或600t为一验收 批,不足的亦为一验收批,每批取样22kg。 (2)从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取样前先将部位表层铲除, 然后从各部位抽取相等的砂8份(每份11kg左右),搅拌均匀后用四分法缩 分至22kg,从皮带运输机上取样,应从机尾出料处用接料器定时抽取砂4份 (每份22kg以上),搅拌均匀后用四分法缩分至22kg。 (3)当砂的质量比较稳定、进料量又较大时可按1000t为一检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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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材料实验管理规定
1、目的
规范新材料的实验及使用,为合格供方的确定提供依据,优先优质、优价原料入厂。

2、范围
费县沂州水泥有限公司生产用原燃材料、助磨剂、外加剂。

3、定义
新材料是指生产过程中从未采用过的原燃材料、助磨剂、外加剂,或已经使用但性能会发生较大变化的材料。

4、职责
4.1供应公司负责新材料供应商的选择以及新材料样品的提供。

4.2工艺技术部负责新材料试用结果的确认,负责新材料实验工作的协调。

4.3化验室负责新材料实验和新材料的评定。

5、实验的组织实施
5.1工艺技术部根据实验方案拟写实验配比,并将实验配比、实验要求等下发到化验室。

5.2在实施实验前由工艺技术部负责召集相关人员开专题会,明确实验步骤及相关知识。

5.3化验室在整个实验过程严格按实验配比和相关调整通知执行实验。

5.4工艺技术部对整个实验过程的执行情况、数据记录情况进行监控。

5.5化验室对实验数据准确性负责,保证实验结果的及时性。

5.6初步实验完成后,实验效果较好的情况下需重新进
行二次实验确认,工艺技术部提供优化方案。

6、实验总结报告
6.1实验结束后,工艺技术部组织化验室、实验责任人等相关人员对实验数据进行统计和初步评价,并拟写新材料总结报告。

6.2实验报告的主要内容:实验过程简述、实验前后原始数据、数据统计分析、存在问题、结论。

若定为推广应用的新材料,需在实验报告上注明新材料使用方式、最低库存、配比等内容。

6.3实验总结报告审批程序
实验报告须经工艺技术部及化验室核签,报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

6.4需重新实验或扩大实验范围的项目,工艺技术部重新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复后转到供应公司联系办理。

6.5新材料推广应用
实验结论为“推广应用”的新材料,由供应部签订合同采购。

7、实验资料归档
实验资料由化验室归档管理,实验相关数据报送供应公司作为供应商评定的依据。

8、其它
本管理程序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另行修改由工艺技术部修订。

工艺技术部
2018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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