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学概论第二次任务第六套题案例分析及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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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学概论》网考题库(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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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学概论》网考题库(案例分析)某房主将其所有用于居住的房屋向保险公司投保财产保险,保险有效期为1998年10月2日零时至1999年10月1日二十四时。

1999年1月1日投保人将其房屋用于制作加工烟花的小作坊,并没有通知保险公司。

房屋不幸于1月15日因发生火灾而全部烧毁。

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有人认为被保险人将房屋由投保时的居住改为制作烟花,风险明显增加。

而被保险人既未向保险公司申报又未增加保费,没有履行告知义务,保险公司不应负担赔偿责任。

请问这种观点是否正确?答案:按照《保险法》和保险合同条款的规定,当保险标的的风险明显增加时,被保险人有义务将这些情况及时告知保险公司,必要时还要增加保费。

否则,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对已经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

在本案例中,被保险人将居住的房屋改为制作烟花,风险明显增加。

而被保险人并没有通知保险公司,违反了告知义务,所以保险公司不应负担赔偿责任。

2、题目:1996年上海郊县有一农村妇女因患高血压休息在家,8月投保保险金额为20万元、期限20年的人寿保险,投保时隐晦了病情。

97年2月该妇女病情发作,不幸去世。

被保险人的丈夫作为家属请求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

问保险公司是否履行给付责任?答案:因为投保人在投保时隐晦了病情,违反了如实告知义务。

因此,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且不退还保险费。

3、题目:一外地游客来上海旅游,在游览完东方明珠电视塔后,出于爱护国家财产的动机,以投保人的身份自愿交付保险费为电视塔投保。

问保险公司是否予以承保?答案:保险公司不予承保。

因为游客对东方明珠电视塔没有保险利益。

因为保险利益是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经济利益,当保险标的安全存在时投保方可以由此而获得经济利益。

若保险标的受损,则会蒙受经济损失。

在本案例中,保险标的(即东方明珠电视塔)的存在不会为投保人(即游客)带来法律上承认的经济利益,保险标的发生事故也不会给投保人造成经济损失,所以该旅客对东方明珠电视塔没有保险利益,保险公司不予承保。

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保险学概论(本)》形考任务2试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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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答案
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保险学概论(本)》形考任务2试题及答案形考任务二
一、判断题(每题1分,共20分)
题目1
我国保险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保险活动。

()
选择一项:


题目2
保险合同的主体包括当事人、关系人和辅助人。

()
选择一项:


题目3
人身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
选择一项:


题目4
人身保险合同中,只要指定了受益人,被保险人就丧失了受益权,受益人获得受益权。

()
选择一项:


题目5
父母可以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
险。

()
选择一项:


题目6
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保险代理所知晓的事情都视作保险人已知。

()
选择一项:

错。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本科《保险学概论》2025-2026期末试题及答案(试卷号:1025)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本科《保险学概论》2025-2026期末试题及答案(试卷号:1025)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本科《保险学概论》2025-2026期末试题及答案(试卷号:1025)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0分)1.风险损失的发生对( )投保人而言是偶然的和不确定的。

A.多数B.全体C.个体D.团体2.被称为现代火灾保险之父的是( )。

A.尼古拉斯·巴蓬B.乔治·勒克维伦C.爱德华·劳埃德D.埃德蒙·哈雷3.在船舶保险中,船东利用船舶走私是被保险人违反( )的一种行为,保险人对此而造成的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A.保险利益原则.B.明示保证C.近因原则D.默示保证4.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是( )。

A.保险代理人B.受益人C.保险经纪人D.投保人5.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是( )。

A.物质财产及其有关利益B.财产C.财产及其有关利益D.人的寿命与身体6.保险人在支付了5000元的保险赔款后向有责任的第三方追偿,追偿款为6000元,则( )A. 6000元全部退还给被保险人B.将1000元退还给被保险人C.6000元全归保险人D.多余的1000元在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均分7.分人公司根据分保费付给分出公司一定费用以支付分出公司为展业及管理等所产生的费用开支,叫做( )。

A.盈余佣金B.分保佣金C.纯益手续费D.分保费8.保险人在承保管理中,审核投保人资格时主要审核的内容是( )。

A.投保人对保险标的的保险利益B.投保人的民事行为能力C.投保人的民事权利能力D.投保人的缴费能力9.保险经纪人基于( )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

A.保险公估人B.保险代理人C.保险人D.投保人10.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大小以偿付能力额度表示,偿付能力额度等于( )。

A.资产减负债B.资本减负债C.认可资产减认可负债D.认可资本减认可负债二、多项选择恕I每题1分,共10分)1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所规定的保险资金运用的形式有(A.银行存款B.直接向企业投资C.买卖金融债券D.买卖政府债券E.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12.我国《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将保险代理人分为( )。

保险学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保险学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保险教事例剖析题及答案篇一:保险教事例剖析题1、一外处游客来上海旅行,在旅行完东方明珠电视塔后,出于爱惜国家财富的动机,自发交托保险费为电视塔投保。

问保险公司能否予以承保?答:保险公司不予承保,我国《保险法》明确规定:“投保人对招标标的应当拥有保险利益,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拥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

”在本事例中,保险标的《东方明珠塔》的存在不会为投保人(游客)带来法律意义上认可的经济利益,保险标的的发惹祸故也不会给投保人造成经济损失,所以该游客对东方明珠塔没有经济利益,该游客出于爱惜国家财富的动机,自发交托保险费为电视塔投保,这属于无效的保险合同,故此,保险公司应当不予承保。

2、有一租户向房主租借房子,租期 10 个月。

租房合同中写明,租户在租借期内对付房子破坏负责,租户为此而以所租借房子投保火险一年。

租期满后,租户准时退房。

退房后半个月,房子毁于火灾。

于是租户以被保险人身份向保险公司索赔。

问保险人能否肩负赔偿责任?为何?假如租户在退房时,将保单转让给房主,房主能否能以被保险人身份向保险公司索赔?为何?答:(1)保险人不肩负赔偿责任。

因为财富保险的保险利益一般要求从保险合同订即刻到保险事故一直要有可保利益,若保险合同订即刻拥有可保利益,而当保险事故发生时不拥有可保利益,保险合同无效,本事例中,租户所租借房子投保火灾一年,租期满退后房时,并无办理火险保单转让手续,所以发生保险事故时,因合同效,保险人不执行赔偿责任。

(2)对于一般财富保险而言,保单转让必定要预先征得保险人赞同,并由其署名。

不然,转让无效,本事例中若租户退租时,将保单私下转让给户东,并无征得保险人赞同,则保单转让无效。

3、某外贸公司从外国入口一批货物,与卖方交易采纳的是离岸价钱。

按该价钱条件,应由买方投保。

于是公司以这批还没有运抵获得的货物为保险标的投保海上货运险。

问保险公司能否愿意承保?答:愿意承保,因为海上运输保险的特别性,货物装运后,跟着提单的转让,买方即有保险利益,并且,保险责任均为承运人控制,其实不为因为买卖两方对货物有否可保利益而发生变化。

保险学概论02任务0010答案

保险学概论02任务0010答案

1. 某公司总资产为4000万元,该公司仅将价值1200万元的房屋投保了火灾保险,在保险期限内,该公司遭受了一场大火,灾害造成的损失达200万元,其中房屋损失186万元,其他财产损失14万元。

在救火抢险过程中发生施救费用1万元。

分析此案例,并回答下列问题:(1)保险人应对该次火灾事故负责赔偿的项目应该有哪些?(2)保险人采取什么赔偿方式?(3)保险人应该支付的保险赔款是多少?(4)某公司应该自负的财产损失是多少?答:(1)保险人应对该次火灾事故负责赔偿的项目应该是房屋损失与部分施救费。

(2)比例赔偿方式。

(3)保险人应该支付的保险赔款是186万元。

(4)因为其他财产损失14万元,所以某公司应该自负的财产损失是14万元。

2. 某外贸公司以承兑交单90天(D/A90天)条件出口一批货物,发票总额100万美元,保险费率为1.56%。

那么,该公司应交纳的保险费为多少万美元?答:保险费=100*90/360*1.56%=0.39万美元。

3. 王某,男,24岁。

2000年12月1日他的姐姐王艳为其在县保险公司投保了5份简易人身保险,保险期限为30年,保险金额为3950元,指定受益人是王艳。

投保时王艳在投保单中被保险人身体状况一栏中填写“健康”二字,投保后,王艳每月按时交费。

后发现,王某于上年10月曾经在县人民医院就诊,医生诊断他患有癌症,后经转入某肿瘤医院进行激光放射性治疗,病情得到缓解。

此案如何处理?答: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4. 李某投保了一份普通终身寿险,受益人指定为他的儿子。

采取的是分期缴费的形式,2001年6月13日,李某应缴费而未缴费,7月5日,李某遇车祸不幸身亡,请问李某的儿子还能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金吗?理由是什么?答:能。

根据宽限期条款和保费自动垫缴条款,保险合同仍然有效,因为宽限期为60天。

5. 某企业在一次寒流袭击下,由于施工人员的疏忽,导致该企业一套刚安装完毕己试通水的进口净水设备受损,通水管道冻裂,损失金额分别为38000美元和22000美元。

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本科《保险学概论》案例分析题题库及答案(试卷号:1025)

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本科《保险学概论》案例分析题题库及答案(试卷号:1025)

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本科《保险学概论》案例分析题题库及答案(试卷号:1025)案例分析题1.某家银行投保火险附加盗窃险,在投保单上写明24小时有警卫值班,保险公司予以承保并以此作为减费的条件。

后银行被窃,经调查某日24小时内有半小时警卫不在岗。

问保险公司是否承担赔偿责任?答:保险公司不用承担赔偿责任。

因为该银行违反了明示保证(或保证,或最大诚.信原则),而保证是保险合同的一部分,违反了保证,就意味着违约.,保险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或宣布保险合同无效,在发生保险事故事不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

2.某企业投保企业财产保险综合险,保险金额100万元,保险有效期间从2015年3月15日至2016年3月14日。

若:(1)该企业于2015年7月13日发生火灾,损失金额为20万元,保险事故发生时的实际价值为200万元,则保险公司应赔偿多少?为什么7.,(2)2015年9月22日因发生地震而造成财产损失30万元,保险事故发生时的实际价值为200万元,则保险公司应赔偿多少?为什么?’(3)2016年1月24日因下暴雨,仓库进水而造成存货损失80万元,保裣事故发生时的企业财产实际价值为80万元,则保险公司应赔偿多少?为什么?答:(1)保险公司赔偿金额一损失金额×保险保障程度-20×100/200 =10万元。

因为该保险为不足额保险,所以采用比例赔偿方式。

(2)由于地震属于企业财产保险综合险的责任免除,所以保险公司可以拒赔。

(3)保险公司赔偿金额一保险价值=损失金额-80万元。

因为该保险为超额保险,保险金额超过保险价值的部分,无效,所以按保险价值赔偿。

3.某甲车主将其所有的车辆向A保险公司投保了保险金额为30万元的车辆损失险乙车主将其所有的车辆向B保险公司投保了赔偿限额为50万元第三者责任险。

后’在保险期间造成交通事故,导致甲车辆财产损失6元和货物损失4万元;乙车辆损失8万元和货物损失2万元。

经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甲车主负主要责任,为70%;乙车主负次要责任,为30%,按照保险公司免赔规定;负主要责任免赔.15%,负次要责任免赔。

福州职院人身保险习题集及参考答案06案例分析57题-精品

福州职院人身保险习题集及参考答案06案例分析57题-精品

《人身保险》习题集(六)使用说明:本习题集是配合我校使用的《人身保险》教材的教学而编写的,编写过程中参考了其它的教材,在题型的设计与难度方面是根据专科水平设计的,主讲教师可以根据学生的能力与课时及其他的要求予以增删,作者建议主讲教师在使用本案例集的同时,应根据当时的情况增加些分析思考题,在确保学生掌握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前提下,提高其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案例分析题一、代理人错签保单后旅客死亡如何给付保险金【案情简介】19XX年12月9日,某县三轮车驾驶员许某(个体)架02138号三轮车与华江县驾驶员王某(个体)架19648号解放牌大货车相撞,导致三轮车旅客余某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

该三轮车已于该年12月4日投保了旅客意外伤害险,保险期限为一年,保单号码为9200123号,保额5000元,收取保费135元。

该业务有县交警队代理收取保费并签发保单。

本应赔付无可争议。

但由于代理人业务不熟,费率和保额条款没有掌握清楚,超过了规定的保额每人3000元的标准,费率应按座位定月计算,即按座位每位乘客保额3000元,每月固定保费12元,全年保费应为144元。

该县保险公司业务人员从不同的角度分析这起案件,由于代理人业务不熟,少收了保险费,多算了保险金额,为此在给付死亡保险金标准上意见存在分歧。

主要有三种意见:意见一:县交警与保险公司之间是代理关系,县交警的一切保险行为可视为保险公司的保险行为,受法律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63条规定: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因此,此案的死亡金给付为5000元,但应补收保费及利息144X5000/3000—135X(1+0.9%) 二110.67元意见二:旅客意外伤害保险标的是人而不是物,因为人的生命是无价的,只能按有关的法律规定办理,所以最高限额只能为3000元;并不收保险费及利息。

保险学案例分析(有题有答案)

保险学案例分析(有题有答案)

人寿保险案例汇编一、人身保险条款的特殊条款最大诚信原则和不可抗辩条款1、1996年3月,某厂45岁的机关干部龚某因患胃癌(亲属因害怕其情绪波动,未将真实病情告诉本人)住院治疗,手术后出院,并正常参加工作。

8月24日,龚某经同志吴某推荐,与之一同到保险公司投保了简身险,办妥有关手续。

填写投保单时没有申报住院和身患癌症的事实。

1997年5月,龚某旧病复发,经医治无效死亡。

龚某的妻子以指定受益人的身份,到保险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

保险公司在审查提交有关的证明时,发现龚某的死亡病史上,载明其曾患癌症并动过手术,于是拒绝给付保险金。

龚妻以丈夫不知自己患何种病并未违反告知义务为由抗辩,双方因此发生纠纷。

对于此案该如何处理? 假如此事发生在美国,情况又该如何?假如被保险人是让别人代其体检又该如何处理?答案: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可能有对自己健康状况有一个准确了解(患某种疾病),也可能不清楚自己究竟患何种疾病。

在前一种情况下,投保人对自己患何种疾病的陈述必须是一种观点的陈述。

在本例中,龚某不知自己已患有胃癌,仅从他未声名自己已患胃癌的角度看,并不算违反告知义务。

但是,龚某对自己几个月前住过院,动过手术的事实(这一事实对保险人来说无疑是很重要的)是不可能有不知道的,他却没有加以说明,问题有关键恰恰在这里。

也就是说,在被保险人确不清楚自己到底患何种病的情况下,倘若他对病情做了感知性陈述,尽管这种陈述不一定与事实相符(如患有胃癌,家属等善意地告诉他得的是胃病,他申请患过胃病)他在义务履行上是绝对无瑕疵的,但是如果他隐瞒或虚假陈述了就医或治疗等方面的事实,则犯有未适当告知重要事实的过错,应当承担违反告知义务的不利后果。

保险人因此获得抗辩权,拒绝给付保险金,并视故意和过失的动机不同,决定是否退还保费。

年龄误告条款3、被保险人25岁时投保终身死亡保险,保额20000元,每年应缴保费55元,但由于投保时年龄误报为28岁,故每年实收保费为60元,10年后保险人发现,有哪几种处理方法?各应如何处理?4、被保险人51随时投保终身死亡保险,保额50000元,,但由于投保时年龄误报为48岁,故每年实收保费为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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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学概论第二次任务第六套题案例分析及答案解析
案例一、某汽车投保了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险期间为一年,责任限额为15万元,在保险期间先后发生两次保险事故,被保险人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分别为9万元、23万元。

保险人按保单约定第一次赔偿9万元后,应对第二次责任事故赔偿多少,此险种是否还有效?
参考答案:
应对第二次责任事故赔偿15万元,在保险期间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仍然有效。

案例二、李某投保了一份普通终身寿险,受益人指定为他的儿子。

采取的是分期缴费的形式,2001年6月13日,李某应缴费而未缴费,7月5日,李某遇车祸不幸身亡,请问李某的儿子还能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金吗?理由是什么?
参考答案:
李某的儿子能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金。

根据宽限期条款和保费自动垫缴条款,保险合同仍然有效,因为宽限期为60天。

案例三、某企业在阿富汗投资100万美元,向某保险公司投保投资保险,保额为投资额的90%。

在保险期间,因美国轰炸阿富汗导致该企业损失80万美元,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并提供了财产证明。

6个月后,保险公司应赔偿该被保险人多少?
参考答案:
保险公司应赔偿该被保险人80*90%=72万美元
案例四、若两个不同公司的甲车和乙车在行驶中发生相撞。

甲车车辆损失5000元,车上货物损失10000元,乙车车辆损失4000元,车上货物损失5000元。

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甲车负主要责任,承担经济损失70%;乙车负次要责任,承担经济损失30%。

这两辆车都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计算保险公司对甲、乙两车的被保险人个应赔偿多少?(不考虑免赔率)
参考答案:
其赔款计算如下:
甲车自负车损=甲车车损×甲车应负的经济损失比例=5000×70%=3500元
甲车应赔乙车=(乙车车损+乙车车上货损)×甲车应负的经济损失比例=
(4000+5000)×70%=6300元
保险人负责甲车车损和第三者责任赔款=(甲车自负车损+甲车应赔乙车)×(1-免赔率)=3500 +6300=9800元
乙车自负车损=乙车车损×乙车应负的经济损失比例=4000×30%=1200元
乙车应赔甲车=(甲车车损+甲车上货损)×乙车应负的经济损失比例=
(5000+10000)×30%=4500元
保险人负责乙车车损和第三者责任赔款=(乙车自负车损+乙车应赔甲厂)×(1-免赔率)
=1200+4500=5700元
这样,此案甲车得到保险人赔款9800元;乙车得到保险人赔款5700元。

案例五、赵某投保了一份终身寿险险合同,2001年1月5日赵某应缴费而为缴费,问:赵某的合同在2002年1月还有效吗?如果已无效,还能恢复合同吗?
参考答案:
赵某的合同已无效,因为已经过了宽限期。

还能恢复,须填写复效申请书,提供可保证明书,付清欠缴保费及利息,付清保单贷款本金及利息。

案例六、小学生张某,男,11岁。

2000年初参加了学生团体平安保险,保险期限为当年3月1日至次年2月28日。

当年10月5日张某在家附近的一幢住宅楼施工工地玩耍,被突然从楼上掉下的一块木板砸在头上,当即气绝身亡。

有人认为保险公司先给付张某的死亡保险金,然后向造成这起事故的施工单位索要与此等额的赔偿金。

这种说法对吗?为什么?本案该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
这种说法是错误的。

人身保险合同不适用代位求偿原则。

在本案中,张某的继承人可向保险公司索赔,同时还可向施工责任方索赔。

案例七、某车主投保机动车辆保险,保额为40万元。

在保险期内先后发生数次保险事故,第一次车辆受损15万元,第二次受损20万元,第三次受损8万元,第四次受损45万元,第五次受损6万元。

在前三次保险事故发生并获得赔偿后,投保人补充到了40万元的保额。

问保险人应如何赔偿?
参考答案:
因为机动车辆保险的历次赔偿金额不累加,只有当某一次保险事故的赔偿金额达到保险金额时保险合同才终止。

在本案中,保险人在第一次事故后赔偿15万元,在第二次事故后赔偿20万元。

这两次的赔偿金额均未达到保险金额不进行累加,所以在第三次事故后赔偿8万元。

但第四次保险事故损失45万元,超出了保险金额,保险人赔偿40万元后保险合同终止。

保险人对第五次事故损失不再承担赔偿责任。

案例八、2000年3月,刘某向一家财产保险公司投保了家庭财产保险,保险金额为3万元,保险期间为五年。

同年7月,因连降暴雨,刘某住房进水约1米深,财产损失1万元,保险公司勘查定损后,根据合同约定赔偿了刘某1万元的保险金。

2001年3月,刘某又续保了家庭财产保险,后来,保险公司在例行的夏季防洪检查中发现,刘某住房进水的直接原因是其住房地势太低,于是及时向刘某发出了在住房周围构筑防洪墙的通知,但刘某对此并没有理会。

2001年夏天,在连降了几天暴雨后,刘某的住房又进水1米多深,财产损失达1.2万元。

刘某又象上次一样,向保险公司报了案,保险公司的理赔人员勘查现场后,作出了拒赔的决定。

请根据案情,回答如下问题:
(1)保险公司拒赔的理由是什么?
(2)保险公司拒赔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参考答案:
(1)保险公司拒赔的理由是刘某没有履行防灾防损义务。

(2)保险公司拒赔的法律依据为《保险法》。

案例九、某企业于2001年9月28日为全体职工投保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险公司当即签发了保险单并收取了保险费,但在保险单上列明,保险期限自同年10月1日起到第二年9月31日止。

投保后两天即9月30日,该企业一职工工余时间去海上钓鱼,不慎坠崖身亡。

保险公司负不负保险责任?为什么?
参考答案:
保险公司不负赔付保险金责任。

保险人仅对保险期限内发生的保险事故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义务,因保险责任尚未开始(或保险合同尚未生效)。

案例十、一企业为职工投保团体人身保险,保险费由企业支付。

职工老张指定妻子为受益人,半年后老张与妻子离婚,谁知离婚次日老张意外死亡。

对保险公司给付的2万元保险金,企业以老张生前欠单位借款为由留下一半,另一半则以张妻已与老张离婚为由交给老张父母。

问企业如此处理是否正确?
参考答案:
根据受益权的特点,受益权只能由受益人独享,具有排他性,其他人都无权剥夺或分享受益人的受益权。

同时,受益人领取的保险金不是遗产,不用抵偿被保险人生前债务。

在本案中,张妻是受益人,应该领取全额保险金,即不用偿还老张生前欠企业的借款,也不和老张父母分享保险金。

所以企业的处理方式是错误的,应予以纠正,将扣留的1万元退还给张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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