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G天然气加气站审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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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加气站建设要点与审批流程

中国加气站建设要点与审批流程

规范修订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汽 车加油加气站多年的设计、施工、建设等实践经验,对 其中主要问题进行了多次讨论和协调,最后经审查定稿 ,于2011年11月将报批稿上报住建部标准定额司,住 建部于2012年6月28日颁布批准《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 与施工规范》GB5施。 2014年根据我国加气站发展,又对此标准进行了局 部修订。
告,
2、督促县或地级环保局组织专家对环境报 告评估,
七安全条件论证
1建设单位提供站址周边环境,有资质单位编制站 址周边安全条件,
2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安监局、技术监督 局、消防部门专家论证,出具论证意见,
八安全预评价评审 1确定有资质单位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书, 2向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交报告书,并由县 安监局上报地区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专家 评审,出具意见;

三立项或备案 1根据签订的协议到当地发改委或经贸委办理立项
或项目备案手续, 2委托设计院编制项目建议书或可研, 3上报项目建议书或可研,督促发改委、经贸局批
复。
四 选址意见书 1站址选择原则:
—交通便利,便于消防车辆、加气车辆车进出; 2选址办理:
邀请规划局、建设局、土地局、安监局、环保 局、消防等部门人员到现场实地踏勘,签署意 见,
四 加气站建设审批流程
一、政府批复 1 通过当地招商局、经贸局介入,向当地 市、县级人民政府递交投资申请; 2当地县、市级人民政府批示或签署协议;
二、注册公司
1 编制公司章程,确定法定代表人,申请注册资本金 2 选择开户银行,会计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3 注册公司、领取营业执照; 4 刻制公章、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
广东省各城市均有建设LNG加气站。其深圳 、中山、湛江、佛山、珠海、惠州、江门已建设 20多座LNG加气站。LNG车保有辆约1000余辆 。

CNG天然气加气站审批流程

CNG天然气加气站审批流程

CNG天然气加气站审批流程
1.提交申请:加气站运营商向相关政府部门提交加气站设立申请。


请包括申请表格、必要的文件和证明材料,如业务计划书、土地使用证明、环境评估报告、安全评估报告等。

2.环评审批:政府环保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进行环境评估。

环境评估包括对加气站周边环境的影响评估,确保加气站的建设和运营不
会对环境造成重大影响。

审批通过后,颁发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3.安评审批:相关安全监管部门对加气站的安全性进行评估,并提出
必要的改善措施。

加气站需要符合相应的安全标准和规定,以确保安全操
作和保护周边居民的利益。

4.用地审批:申请者需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土地使用申请,并提供相
关证明材料。

土地管理部门将评估申请的土地使用是否符合规划和法律要求,并进行用地审批,颁发土地使用证明。

5.设计报批:加气站的设计方案需要提交给市政规划部门进行审批。

审批主要包括建筑物的布局、构造和配套设施等方面,确保加气站的设计
符合规划和建筑要求。

7.竣工验收:加气站建设完成后,需要进行竣工验收。

相关监管部门
将对加气站进行现场检查,确保其符合设计要求、安全标准和操作规程。

验收合格后,颁发运营许可证。

8.运营许可:加气站运营商需要向相关政府部门申请运营许可。

政府
部门将对加气站的设备、运营管理和安全措施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相关
要求和标准。

审批通过后,颁发运营许可证。

关于CNG车辆气瓶加气所需要办理的手续

关于CNG车辆气瓶加气所需要办理的手续

关于CNG车辆气瓶加气所需要办理的手续
关于CNG车辆气瓶加气所需要办理的手续
经了解关于CNG车辆用户加气需要的程序如下:
1、改装的CNG车辆的公司或工厂必须有国家技术监督局备案的气
瓶安装许可证,这个许可证可以去区技术监督局办理,同时进
行国家技术监督局备案;
2、每一台车必须有特检所核发的气瓶安装监检证书,正本给用户,
副本留公司备案存档;
3、用户办理加气时需要办理的步骤如下:
第一步:用户需携带下述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核发应交材料到
当地的技术监督局办理气瓶的使用证;
(1)使用者的合法身份证明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需盖章)(2)特种设备行政许可证单位信息表(原件,需盖章)
(3)特种设备出厂气瓶安装合格证明(原件)、气瓶合格证(原件)、监督检验证书(原件)
(4)持证作业人员名录(复印件,需盖章)
第二部:获得气瓶使用证后,用户还需要到当地的加气站办理加气证。

只有这样才能正常加气。

4、如果是没有装车的气瓶,可以直接将气瓶运到加气站,提交气
瓶的合格证等资料可以进行加气;。

加气站审批流程

加气站审批流程

方法/步骤
手续内容 :开工审批 ;审批机构 :地区燃气办或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科 审批需要相关材料 : A、《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B、《设计合同、资质》 C、《施工合同、资质》 D、《监理合同、资质 》 批复文件或者证书名称 : A、《燃气管道路由规划》 B、《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方法/步骤
手续内容 :物价批复 ;审批机构 :所在地物价局 审批需要相关材料 : A、物价批复申请报告 B、相关文件 C、周边标准资料 批复文件或者证书名称 : 《物价批复文件》
谢谢观看
方法/步骤
手续内容:办理机构代码 ;审批机构:所在地域地区技术监督局 审批需要相关材料: A、《关于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的批复》
B、《关于XX燃气有限公司的批复》 C、《关于同意XX燃气有限公司名称的批复》 批复文件或者证书名称 : 《机构代码证书》
方法/步骤
手续内容 :验资 ;审批机构 :当地会计事务所 ; 审批需要相关材料 : A、开户行、验资款 B、公章 批复文件或者证书名称 : 《验资报告》
为燃气汽车储气瓶充装车用液化石油气的专门场所。英文名称:automobile LPG filling station。
参考资料:CNG加气站
CNG加气站一般是指以压缩天然气(CNG)形式向天然气汽车(Natural Gas Vehicle)和大型 CNG子站车提供燃料的场所,一般分为常规站、母站和子站。
方法/步骤
手续内容 :安监评审;审批机构 :本地或地区安监局 审批需要相关材料 : A、《站区设计图》 B、《安监评审报告》 批复文件或者证书名称 : 《安评批复或意见》
方法/步骤
手续内容 :建设用地 ;审批机构 :当地建委规划科 审批需要相关材料 : A、《立项批复》 B、规划设计院《站区规划平面图》 C、勘探设计院《勘探报告》 批复文件或者证书名称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标准加气站的建设审批流程及要求

标准加气站的建设审批流程及要求

标准加气站的建设审批流程及要求一、LNG加气站建设程序要求LNG加气站建设基本程序主要可分为前期报建手续办理阶段;工程施工、验收、调试阶段及后期运营手续办理阶段。

1、加气站建设前期报建手续办理程序及有关规定天然气加气站建设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建设规定及建设程序进行报建审批。

加气站前期报建手续主要包括:项目立项、加气站建设用地选址及征地、规划设计(方案)、消防建审、施工图设计及建委施工许可审批等,主要取得以下批文或证照:立项批复(市计委)、燃气许可证(市燃气办)、土地证(市国土资源局)、规划红线及规划许可证(市规划局)、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市消防局)、施工图(设计院)、施工许可证(市建委)等,具体办理程序及要求见附表1。

1.1规划局业务: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手续,规定见附表2。

1.2公安消防局业务:办理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及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规定见附表3。

1.3建委业务:办理施工合同备案、施工许可审批手续,程序及要求见附表4。

2、加气站工程施工、验收、调试程序及管理要求2.1加气站建设的依据是工程施工图及设计变更,加气站必须按照国家相关建设程序进行建设,要求所有参建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资质,施工单位还应具有安全施工许可证。

2.2加气站工程建设主要包括:土建工程、工艺安装工程、电气安装工程、消防工程、罩棚建安工程、形象工程、IC卡系统安装调试工程等,另外还要涉及到外配电、外给排水、外供暖等工程。

加气站工程施工、验收、调试程序及管理要求见附表5。

3加气站后期投运手续办理程序及要求3.1加气站竣工后正式投运前,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尚需办理一些投运手续,主要有加气站安全评价报告、环境评价报告、防雷防静电检测报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压力容器充装证、房产证及营业执照等。

3.2办理后期投运手续需要依据工程竣工资料、工程安全评价报告、质量监督报告、监检报告及仪表和安全消防设备的检定报告或检定证书等。

CNG加气站建设流程

CNG加气站建设流程

CNG加气站建设流程建设流程建站程序一、选址(1)业主熟悉建站政策和标准规范,在城区或交通主干道上,按靠近水、电、气源,靠近车源,加气方便,基本符合城市规划和标准规范中消防、环保、安全要求,初选建站地址;(2)CNG主管部门(CNG专家)、建委、规划、消防、环保、设计到现场定点。

(3)在国土部门办理土地征用手续和国土证:(4)在规划部门办理规划用地许可证、施工用地许可证。

二、立项(1)业主向当地CNG产业产管部门或计委提出建站申请;(2)提供相应资料:立项报告、可研报告、选址定点报告;(3)CNG产业主管部门或计委批准立项。

三、设计(1)初步设计前,业主向设计单位提供资料:站址地形图、天然气气质资料、气象资料、地震资料、水、电、气源资料、建站规模、设备初步选型、地勘资料、环保影响评价报告、文物调查资料等。

(2)甲级设计单位作初步设计:总平面布置;单体(加气棚、站房等)建筑样式、风格;CNG加气站效果图;主要设备配置;工程总造价;水、电、气工艺初设;说明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城市规划;加气站的消防、环保、安全等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3)初设审查:CNG主管部门(CNG专家)、计委、建委、规划、消防、环保、安办、设计、业主参加,对初设进行评审(4)CNG主管部门或建委出具初设评审意见;(5)施工图设计:设计单位据此作CNG加气站工艺、总图、建筑、结构、电器、给排水、暖通设计,并出施工蓝图。

四、报建(1)初设报消防、环保审查,出据审批意见,安办办理安全三同时证书;(2)初设总平图(含消防、环保、安办审批意见)报规划审查,进行勘测,划红线;(3)规划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4)建委办理工程施工许可证;五、建设(1)办理设备、土建、安装、水、电、气工程、监理招标,签订合同;(2)在质检站办理质检委托书;(3)在建委办理合同鉴证;(4)组织施工。

六、验收(1)进行工程质检,出据质检报告;(2)进行消防、安全、环保、压力容器等单项验收,并出据单项验收报告、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防雷防静电检测报告、环保评价检测报告书;(3)在安监部门办理化学危险品经营许可证、在质监局办理压力容器使用许可证、充装注册登记证;(4)质检部门对加气机进行校验标定,出据计量使用许可证;(5)员工到有关部门进行技术培训,取得上岗证;(6)试运行、验收整改、完善;(7)综合验收前:业主准备申请竣工验收报告、相关批准文件、设计资料、施工资料、竣工资料、质检资料、监理资料、材料试验资料、财务决算资料、管理制度、事故处理应急预案等相关资料。

加气站审批详细流程教程文件

加气站审批详细流程教程文件

加气站审批详细流程教程文件加气站是指专门向汽车提供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等燃料的场所。

在建设和运营加气站时,需要经过一系列的审批流程。

下面是一个关于加气站审批流程的详细教程文件。

一、前期准备2.开展用地方案设计,包括土地使用规划、加气站布局等。

3.开展环境影响评估,评估加气站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并编制评估报告。

二、申请土地和建设许可证1.向当地国土资源局提交申请,申请用地。

2.在取得用地批复后,向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提交建设项目申请。

3.根据当地的规定,按要求编制项目建议书、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

三、技术审查和评估1.根据提交的申请资料,当地相关部门进行技术审查,包括用地合规性、施工图纸设计等。

2.进行加气站工程项目的评估和验收,包括工程质量、设备选择、施工计划等。

四、环保审批1.根据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向环保部门提交环保审批申请。

2.环保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对项目进行审批。

五、安全审批1.提交加气站的安全评价报告,报告中需要包括加气站的安全设计、设备选择、应急预案等内容。

2.当地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对加气站进行安全审批,包括现场勘察、技术评估等。

六、交通审批1.根据加气站所处的道路条件,向交通运输部门提交交通审批申请,并提供相关的道路交通规划和影响评估材料。

2.交通运输部门对加气站的交通安全和通行能力进行评估和审批。

七、经营许可1.当加气站建设完毕后,向当地经济、市场监督等部门申请经营许可。

2.经过审查合格后,颁发加气站的经营许可证。

八、竣工验收1.加气站建设完毕后,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竣工验收包括工程检查、设备运行试验等,确保加气站的功能和安全性能符合要求。

九、监管和维护1.加气站运营后,需要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2.相关政府部门进行定期的监管和检查,确保加气站的运营符合法律和标准的要求。

以上是建设和运营加气站审批流程的详细教程文件。

加气站手续办理流程

加气站手续办理流程

CNG加气站手续办理流程一、提报用气申请(市公用局)燃气工程立项审批前向市共用事业局提出书面申请,详细说明单位的基本情况、燃气用途及用量等。

市公用局根据天然气利用政策、全市燃气规划和气源状况等视情况给予批复。

二、立项审批(市公用局)1、单位正式公文格式形成的立项请示2、用气批准文件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4、建设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5、详细反映该工程项目具体情况的报告材料(可研报告)三、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项目立项核准备案(县发改委)1、项目选址意见书(规划、消防)、安全条件论证(专业机构)2、建设项目预审申报(环保局)(1)可行性研究报告(2)土地使用证(原件、复印件或国土局土地使用预审证明)(3)工商局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4)发展计划局项目建设立项批文(原件)发改委(5)建设醒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预审申报表3、先让环评中介机构做环境影响报告,然后去环保局办理环评意见4、安监局办理三同时“设立安全评价审核”(1)设立安全审查申请书(2)安全生产条件论证报告(3)规划、消防选址文件5、最后去县发改委办理项目立项四、项目设计阶段1、初设审核(规划、消防、防雷、安全)具体需要资料2、消防审核(资料齐全)消防队(1)《工程项目消防定点意见书》复印件1份(2)《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请表》1份(3)建设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4)企业烦人或联系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5)《防火专篇》1份(6)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图纸(含建筑、水、电、暖、公共娱乐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所需提供建委审图办盖章图纸连同审核意见)(7)总平面图复印件1份(8)设计单位资质证明(9)新建、扩建工程提供规划许可证(10)电子图纸光盘注:1、2项需要建设单位盖章。

5.6.7需要设计单位盖设计资质章3、环保审核(需增资料)环保局4、防雷设计审核(气象局)5、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备案(安监局)(1)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2)设立安全审查意见书(3)安全设施设计专篇(4)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6、市公用局燃气工程的专业审核五、项目建设阶段1、规划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建设单位盖章)(2)发改委立项批准(核准、备案)文件(3)土地出让合同复印件(出让土地)或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划拨土地)(4)修建详细规划或厂区总平面图(一式两份,A4纸)2、规划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经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或建筑设计方案(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建设单位盖章)(3)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4)审查合格的建筑施工图纸一套(贴图签)、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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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加气站审批流程第一部分:加气站建设一般流程天然气加气站建设必须按照国家相关建设规定及程序进行报建审批。

加气站前期手续的办理,是加气站建设顺利实施的前提和必要条件,也是加气站后期投运手续办理的基础和保障。

加气站不同于一般的普通建筑,其建设过程要经过严格的审查,施工完成初验验合格后,经过政府方方面面的验收并取得相关部门意见及出具的证明。

加气站建设的前期手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立项批文(发改委)、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国土资源局)、地形测量图(附带矢量化光盘,测绘单位)、规划红线(规划局)、地质勘察报告(勘察单位)、施工图设计(设计单位)、规划许可证(规划局)、施工图审核意见书(市建委审图办)、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市建委)、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消防局)、安全评价报告批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环境评价报告批复(环境保护局)、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申报表(甲方申报技术监督单位)、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施工单位申报技术监督单位后,提交一份给甲方留存)。

加气站建设后期手续: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消防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压力容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报告(自治区锅炉压力容器质量安全检验研究所)、营业执照(工商局)、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防雷防静电设施检验报告(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压力容器使用证、气瓶充装证(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房产证等。

一、选址(1)建设单位熟悉建站政策和标准规范,在城区或交通主干道上,按靠近水、电、气源,靠近车源,加气方便,基本符合城市规划和标准规范中消防、环保、安全要求,初选建站地址;(2)主管部门、建设、规划、安监、消防、环保、设计到现场定点。

(3)在国土部门办理土地征用手续和国土证:(4)在规划部门办理规划用地许可证、施工用地许可证。

二、立项(1)建设单位向当地产业产管部门(发改委)提出建站申请;(2)提供相应资料:立项报告(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选址定点报告;(3)产业主管部门或发改委批准立项。

三、设计(1)初步设计前,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供资料:站址地形图、天然气气质资料、气象资料、地震资料、水、电、气源资料、建站规模、设备初步选型、地勘资料、环保影响评价报告、文物调查资料等。

(2)设计单位作初步设计:总平面布置;单体(加气棚、站房等)建筑样式、风格;加气站效果图;主要设备配置;工程总造价;水、电、气工艺初设;说明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城市规划;加气站的消防、环保、安全等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3)初设审查:主管部门、发改委、建设、规划、消防、环保、安监、设计、业主参加,对初设进行评审;(4)主管部门或建设出具初设评审意见;(5)施工图设计:设计单位据此作加气站工艺、总图、建筑、结构、电器、给排水、暖通设计,并出施工蓝图。

四、报建(1)初设报消防、环保审查,出据审批意见,安监办理安全三同时证书;(2)初设总平图(含消防、环保、安监审批意见)报规划审查,进行勘测,划红线;(3)规划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4)建设办理工程施工许可证;五、建设(1)办理设备、土建、安装、水、电、气工程、监理招标,签订合同;(2)在质检站办理质检委托书;(3)在建设办理合同鉴证;(4)组织施工。

六、验收(1)进行工程质检,出据质检报告;(2)进行消防、安全、环保、压力容器等单项验收,并出据单项验收报告、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防雷防静电检测报告、环保评价检测报告书;(3)在安监部门办理化学危险品经营许可证、在质监局办理压力容器使用许可证、充装注册登记证;(4)质检部门对加气机进行校验标定,出据计量使用许可证;(5)员工到有关部门进行技术培训,取得上岗证;(6)试运行、验收整改、完善;(7)综合验收前:建设单位准备申请竣工验收报告、相关批准文件、设计资料、施工资料、竣工资料、质检资料、监理资料、材料试验资料、财务决算资料、管理制度、事故处理应急预案等相关资料。

(8)主管部门主持,建委、规划、消防、环保、安办、质监、专家及设计、建设单位参加进行竣工验收报告;(9)在行业管理部门办理燃气经营许可证、公商行政管理局办理营业执照、燃气管理部门办理燃所资质证;(10)投产经营。

第二部分:加气站审批流程清单步骤手续内容审批机构审批需要相关材料批复文件或者证书名称1立项市(县)发改委A、立项申请书B、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A、《关于项目建议书的批复》B、《关于同意XX燃气有限公司的批复》2企业名称批复地区工商局A、《关于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的批复》B、《关于XX燃气有限公司的批复》《关于同意XX燃气有限公司名称的批复》3办理机构代码所在地域地区技术监督局A、《关于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的批复》B、《关于XX燃气有限公司的批复》C、《关于同意XX燃气有限公司名称的批复》《机构代码证书》4验资当地会计事务所A、开户行、验资款B、公章《验资报告》5营业执照工商局A、《关于同意XX燃气有限公司名称的批复》B、《机构代码证书》C、《验资报告》营业执照(筹建期)6可研报告评审审计委A、《可研报告》B、《单位对可研报告评审的申请报告》当地、地区发改委的评审意见(红头文件)7确定站址A、规划管理局(建设局规划科)B、公安消防局A、《用地红线图》B、《站区设计图》A、《建设用地划许可证》B、《消防审批意见》8站区初步设计的评审(环评)本地有资质的环境评审单位《初步设计方案》A、《环评报告》B、《初步设计方案审批单》9安监评审本地或地区安监局A、《站区设计图》B、《安监评审报告》《安评批复或意见》10建设用地当地建委规划科A、《立项批复》B、规划设计院《站区规划平面图》C、勘探设计院《地址勘探报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1征地国土资源局A、《营业执照》B、《建设用地许可证》A、《土地出让合同》B、《国有土地使用证》12银行开户XX银行A、《营业执照》B、《组织机构代码证》C、《验资报告》D、公章E、预留印章《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13统计登记统计局A、《组织机构代码证》B、《营业执照》《统计证》1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管理局(建设局规划科)A、《用地红线图》B、站区施工图及施工图规划评审意见C、《建设工程规划审批单》《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5燃气项目建设审批建委燃气办A、《营业执照》B、要求的其它文件《燃气项目建设批准书》16消防设计审批公安消防局A、发改委立项批复文件B、工程报批图C、《国有土地使用证》《消防设计审批意见书》17开工审批地区燃气办或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科A、《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B、《设计合同、资质》C、《施工合同、资质》D、《监理合同、资质》A、《燃气管道路由规划》B、《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18物价批复所在地物价局A、物价批复申请报告B、相关文件C、周边标准资料《物价批复文件》19临时占道市政、城管A、《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B、《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临时占道许可证》20压力容器当地、地区技术监督局相关图纸资料《压力容器使用证》(要办理压力容器登记)21消防验收公安消防局相关竣工资料《消防验收合格证》22消防安全公安消防局《消防验收合格证》《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安全许可证》23站区竣工验收建委、技监局、燃气办《竣工资料》《验收报告》《气站建设合格意见书》24燃气经营建委、地区燃气办、省燃气办《设计施工监理资料资质》竣工材料及验收合格意见书等材料《燃气经营许可证》或者《汽车加气特许经营许可证》25更换营业执照工商局A、《燃气经营许可证》B、筹建期营业执照等营业执照26税务登记国税地税局相关材料税务登记证第三部分:关于实施北京市车用燃气加气站建设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区、县、局、总公司,各有关单位:为治理大气污染,加快发展燃气汽车,保证安全有序地建设车用燃气加气站,现对我市车用燃气加气站的建设审批管理作如下通知,请遵照执行。

一、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车用燃气加气站,应当根据本市车用燃气加气站总体建设规划的要求,遵循安全第一、布局合理、保证供气、方便加气的原则。

二、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车用燃气加气站,不论其规模大小,一律按基本建设称许由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向市计委申报立项。

市计委根据申报材料,会同市市政管委、规划局、环保局、消防局等有关部门共同审批。

三、车用燃气加气站的建设应符合交通、环保、技术监督、劳动、消防、公用等部门的技术规范和政策法规要求。

建设完成的车用燃气加气站需经消防、劳动、技术监督、公用等有关部门验收后方可投入运营。

四、经营单位办理工商注册手续之前,应取得燃气行业管理部门的资质认可,办理《燃气加气站运营许可证》。

五、车用燃气加气站的建设管理应执行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颁布的《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城市燃气管理办法》及《城市燃气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同时应参照汽油加油站有关建设管理规定。

六、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北京市计划委员会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一九九九年七月一日附件一申报立项单位应提交的材料1.向市计委申请立项的报告;2.向市市政管委申请建设的报告;3.《汽车用燃气加气站建设的报表》;4.工程所需用地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以前曾经批准建房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5.拟建工程项目的说明方案;6.加气站平面布置图;7.1/2000或1/500地形图2份(其中一份用铅笔划出用地范围);8.非土地所有方建设加气站的单位,需提供建设方与土地所有方签订的有关协议;9.建设单位与北京市液化石油气公司签订的供气协议;附件二审批程序1.社会建站由建设单位将申报材料报送市公安局。

由公安局汇总报市市政管委初审。

市政管委系统局、总公司的专用站由各局、总公司汇总报市政管委初审。

2.经初审,由市计委、市政管委、规划局、环保局、消防局等有关部门联合办公共同审批。

第四部分:北京市汽车用燃气加气站企业运行资质标准(试行)1、为加强本市汽车用燃气加气站的经营管理,确保车用燃气的安全使用,促进车用燃气加气站的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市清洁燃料车辆加气站管理规定》(1999年第31号令),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2、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汽车用燃气加气站经营活动的各类企业。

3、本标准所称汽车用燃气加气站是指专门为机动车辆(含船舶)提供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车用燃气的充气经营服务单位。

4、凡从事燃气加气站经营活动的各类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4.1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通讯工具;4.24名以上有燃气、设备、经济等专业初级以上技术职称的管理人员,其中工程系列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人;4.3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操作人员、设备维修人员,并取得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颁发的岗位证书;4.4有必备的维修设备、工具、消防器材和检测仪器,配置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抢修、维修服务专用车辆;4.5有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技术标准和法律、法规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燃气加气站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4.6有完善的安全和质量方面的管理制度及保证体系,有健全的岗位责任制;4.7有完整的营业章程和规范化服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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