饰面型防火涂料标准
饰面型防火涂料标准

饰面型防火涂料标准
目前,国内常用的饰面型防火涂料标准是GB 14907-2018《建筑物饰面型防火涂料》。
该标准规定了饰面型防火涂料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根据该标准,饰面型防火涂料可以分为水性和有机溶剂型两类。
该标准对饰面型防火涂料的要求主要包括:
1. 防火性能要求:要求饰面型防火涂料在火焰燃烧条件下的燃烧表现符合规定的等级要求。
2. 饰面性能要求:要求饰面型防火涂料的外观、耐候性、附着力等性能符合规定的要求。
3. 物理性能要求:要求饰面型防火涂料的干膜厚度、干燥时间、耐冷期、硬度等物理性能符合规定的要求。
4. 包装、标志要求:要求饰面型防火涂料的包装、标志符合规定的要求。
除了GB 14907-2018标准外,国内还有其他一些相关的标准,如GB/T 23908-2009《钢结构防火涂料》和GB/T 9978-2008《木材防火涂料》等,在特定领域具有指导意义。
饰面型防火涂料防火性能分级及试验方法.

饰面型防火涂料防火性能分级及试验方法大板燃烧法1 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在规定条件下,测试涂覆于可燃基材表面的防火涂料的耐燃特性。
本标准适用于饰面型防火涂料耐燃性能的测定。
2 引用标准GB 9278 涂料试样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温湿度3 试验设备3.1 试验装置试验装置由试件架、燃烧器、喷射吸气器等组成(见图1)。
图1 试验装置1-试件;2-石棉压板;3-热电偶;4-试验架;5-燃烧器;6-燃料气调节阀;7-喷射吸气器;8-风机;9-空气调节阀国家技术监督局1995-01-09 批准1995-09-01 实施3.1.1 试验架为300mm×30mm角钢构成的框架,其内部尺寸为760mm×760mm ×1400mm。
框架下端脚高100mm,上端用以放置试件。
3.1.2 石棉压板由900mm×900mm×20mm石棉板制成,中心有一直径为500mm 的圆孔。
3.1.3 燃烧器由内径42mm、壁厚3mm、高42mm 以及内径28mm、壁厚3mm、高25mm 的两个铜套管组合而成,安装在公称直径为40mm×32mm 变径直通管接头上。
燃烧器口到试件的距离为730±6mm。
3.1.4 喷射吸气器由公称直径为32mm×32mm×15mm 的变径三通管接头以及旋入三通管接头一端的喷嘴所组成,喷嘴长54mm,中心孔径为14mm。
3.1.5 鼓风机风量为1~5m3/min。
3.2 调控装置3.2.1 热电偶温度监测均采用精度为II 级,K 分度的热电偶。
其中,用于火焰温度监控采用外径不大于3mm 的铠装热电偶;用于试件背火面温度测试采用丝径不大于0.5mm 的热电偶,其热接点应焊接在直径为12mm,厚度为0.2mm 的铜片中心位置。
3.2.2 温度记录仪和温度数字显示仪温度记录仪和温度数字显示仪的分度号应与选用的热电偶相匹配。
饰面型防火涂料

饰面型防火涂料
饰面型防火涂料系水性木结构防火涂料,经《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理化性能达标,防火性能一级。
产品各技术性能指标均符GB12441-2005标准。
饰面型防火涂料
通过采用先进的原材料及特殊的生产工艺,耐火时间≥20分钟,达到国家级一级标准,当火焰烧到漆面时,形成海绵状炭化层对基材具有隔热降温和隔绝空气的作用,可降低被涂物表面火焰的传播速度,有效防止火灾的迅速蔓延,达到阻止木材燃烧的目的。
该涂料涂层,遇火发泡膨胀,形成海绵状防火隔热层与火源隔离,可在一定时间内有效的保护易燃基层,可广泛应用于工业和民用建筑的术结构件、易燃板材和烟道、风道等的防火保护。
技术指标
施工方法
1、施工前必须对基层(被涂材料)进行清理,除去灰、油污浮漆待杂物。
木材基层应达到自然干燥状态,含水率<
10% 。
2、搅拌均匀后方可涂刷,以保证施工质量和产品性能。
3、应在5℃以上,施工后24小时内避免雨淋。
4、本涂料一般涂二层,必要时可涂三层,或盖光一遍,涂完第一遍后,自然干燥后便可进行下一层施工。
每遍涂刷面不得有漏涂。
每平米用量≥500g,达到一级防火标准。
5、涂刷工艺采用刷涂、喷涂或滚涂,涂刷均匀即可。
刷涂方向要一致,切勿交叉或反复涂刷。
注意事项冬季施工应在5℃以上,夏季应在35℃以下,避免受冻或过热。
涂料自生产日期起,贮存期为半年,贮存及运输中防止晒、重压和倒置。
饰面型防火涂料防火性能分级及试验方法 隧道燃烧法

6.1 试板的火焰传播比值由式(2)计算: FSR=K(Ls-La) ………………………………(2) 式中:FSR――试板的火焰传播比值;
GB/T 15442.3-1995
K――隧道炉的校正常数,cm-1; Ls――试板的火焰传播值,cm; La――石棉标准板的火焰传播值,cm。 6.2 计算 5 个重复试件火焰传播比值的平均值,取其整数为试样的火焰传播比 值。
饰面型防火涂料防火性能分级及试验方法隧道燃烧法gbt1544231995国家技术监督局19950109批准19950901实施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在实验室条件下以小型隧道炉测试涂覆于可燃基材表面防火涂料的火焰传播特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5442.3-1995 饰面型防火涂料防火性能分级及试验方法 隧道燃烧法 Classification and test methods for fire retardancy of finishing fire retardant paints Tunnel me标准规定了在实验室条件下以小型隧道炉测试涂覆于可燃基材表面防火 涂料的火焰传播特性。 本标准适用于饰面型防火涂料火焰传播性能的测定。 2 引用标准 GB 9278 涂料试样状态调节及试验的温湿度
3 试验设备 3.1 隧道炉 隧道炉由角钢架及陶瓷纤维板(或石棉水泥板)构成(见图)
4.1 标准板及尺寸 4.1.1 石棉标准板 石棉标准板尺寸为长 600mm、宽 90mm、厚 6~8mm。 4.1.2 橡树木标准板 橡树木标准板为长 600mm、宽 90mm、厚 8~10mm,其气干密度为 0.7~ 0.85g/cm3(或采用气干密度相近的壳斗科植物木材) 。板面要求平整光滑、无节 疤、无缺陷,纹理应与板的长度方向一致。 4.2 试验基材的选择及尺寸 试验基材为一级五层胶合板, 厚度为 5±0.2mm。 试板长为 600mm、 90mm。 宽 试板表面应平整光滑、无节疤和明显缺陷。 4.3 涂覆比值 试件的湿涂覆比值为 500g/m2, 涂覆误差为规定值的±0.2%。 若需分次涂覆, 两次涂覆的间隔时间不得小于 24h,涂刷应均匀。 4.4 状态调节
饰面型防火涂料标准

表 1 饰面型防火涂料技术指 标
5Leabharlann 试验方法5.1 试验用基材 理化性能试验用基材应符合 GB/T 1727 的规定要求。防火性能试验用基材应符 合附录 A、附录 B 及附录 C 的规定要求。 5.2 试件的制备 理化性能试件的制备,按 GB/T 1727 规定的方法进行。防火性能试件的制备按 本标准附录 A、附录 B 及附录 C 规定的方法进行。 5.3 状态调节 理化性能试件应在温度(23±2)℃、相对湿度(50±5)%的环境条件下状态调 节 48 h。防火性能试件经涂刷达到规定的湿涂覆比值后,应在温度(23±2)℃、 相对湿度(50±5)%的环境条件下调节至质量恒定(相隔 24 h 两次称量其质量变化 不大于 0.5%)。 5.4 试验环境条件 涂料的细度、干燥时间、附着力、柔韧性、耐冲击性及耐水性六项试验应在温 度(23±2)℃、相对湿度(50±5)%的环境条件下进行。 5.5 在容器中的状态 打开贮存涂料的容器,用搅拌器搅拌容器内的试样,观察涂料有无结块,是否 均匀。 5.6 细度 按 GB/T 1724 规定的方法进行。
6.1 抽样 抽取样品时,参照 GB 3186 规定,即 n= (N—总桶数,n—样本桶数),n
≥2,确定样本桶数,随机抽取样本。取样前应将涂料搅拌均匀,再从样本桶中取出 等量 (通过计算获得) 的样品。 待混合均匀后, 装入盛样容器中, 盛样容器应有 5%~ 10%的空隙。被抽样品批量不少于 1 t,抽取的样本数量不少于 10 kg。 6.2 出厂检验项目 出厂检验项目为在容器中的状态、细度、干燥时间、附着力、柔韧性、耐冲击 性、耐水性、耐湿热及耐燃时间等九项。 6.3 型式检验项目 型式检验项目为表 1 规定的所有技术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产品应进行型 式检验: a) 新产品投产或老产品转厂生产时; b) 产品的结构、工艺及原材料有较大改变时; c) 产品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d) 出厂检验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e) 正常生产 3 年或累计 300 t 时。
X一60饰面型防火涂料.

X一60饰面型防火涂料
产品简介
X-60饰面型防火涂料是一种新型水性膨胀发泡防火涂料,它是以自熄耐燃合成乳液为基料,加入阻燃发泡剂和颜填料配制而成的。
防火性能(由国家防火建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测定)达到国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该涂料具有无味、无污染、施工方便等特点,适用于工厂、仓库、学校、医院和民用住宅的木质结构室内防火装饰。
施工方法
基面清理:去掉灰尘和油污,基面要平整,按木器漆施工前同样的工序进行批嵌和打磨。
可采用喷涂或刷涂的施工方法,分2~3道喷涂或刷涂,切不可一次涂复。
用量2m2/kg。
施工温度大于5℃,湿度小于80%
贮存和运输
储存温度:5~35℃,不能露天存放,储存期为6个月。
按非危险品运输和贮存。
包装
25kg塑料桶。
饰面型防火涂料检测工艺

饰面型防火涂料检测工艺理化性能要求:项目指标在容器中的状态无结块,搅拌后呈均匀状态细度/μm≤90表干≤5实干≤24附着力/级≥3柔韧性/mm ≤3冲击强度/N·cm ≥196耐水性(24h)不起泡、不掉粉、允许轻微失光和变色耐湿热性(48h)不起泡、不掉粉、允许轻微失光和变色1. 用于制造防火涂料的原料应预先检验,不宜采用苯类溶剂;2. 防火涂料在规定的存放期内,应是均匀的液态或稠状、浆状流体,没有硬化、结皮或者明星的颜(填)料沉淀;3. 允许轻微分层,但经搅拌即可变成均匀、悬浮的体系;4. 防火涂料可用刷涂、喷涂、辊涂或刮涂中任何一种或多种方法方便地施工,能在通常的自然环境条件下干燥、固化;5. 成膜后表面并无明显凹凸或条痕,没有脱粉、针孔、气泡、龟裂、斑点或颜色分离现象,能形成平整的饰面;6. 防火涂料在涂料实干后应没有刺激性的气味。
防火性能要求:项目指标一级二级耐燃时间/min ≥20 10火焰传播比值≤25 75质量损失/g ≤ 5.0 15炭化体积≤25 75检测方法:1. 实验条件环境理化性能实验的温度、湿度条件应符合GB/T 9278-1988中3.1的规定2. 试板的制备理化性能试验所需要的试板,依照具体产品的技术性能,按GB/T 1727规定的方法制备。
防火性能试验所需要的试板,分别按GB/T 15442.1—GB/T 15442.4中规定的方法制备。
3. 理化性能的检测1) 在容器中的状态打开贮存涂料的容器,用搅拌器搅拌容器内的试样,观察涂料又无结块,是否均匀。
2) 细度按GB/T 1724进行。
3) 干燥时间按GB/T 1728进行。
4) 附着力按GB/T1720进行。
5) 柔韧性按GB/T1731进行。
6) 耐冲击性按GB/T1732进行。
7) 耐水性按GB/T1733进行。
8) 耐湿热性按GB/T1740进行。
4. 防火性能1) 耐燃时间按GB/T15442.2进行。
防火涂料防火性能及分级标准

防火涂料防火性能及分级标准(ZBG51004-85)【颁布机关】公安部【颁布日期】1985年05月21日【实施日期】1986年02月01日【时效性】有效本材准仅适用于建筑物内装修防火涂料防火性能分级。
1名词和术语。
1.1防火涂料:系施用于可燃性基材表面,用以降低材料表面燃烧特性,阻滞火灾迅速蔓延,或是用于建筑构件上,用以提高构件的耐火极限的特种涂料。
1.2饰面型防火涂料:系施用于建材表面,作为装饰和阻燃用的防火涂料,这种涂料的漆膜厚度一般在1mm以下;通常为0.2-0.4mm。
1.3厚浆型防火涂料:系施用于建筑构件表面,用以提高构件耐火极限的厚层防火涂料。
这种涂料的涂层厚度一般都在1mm以上。
1.4火焰传播比值:系依照ZB G51002-85《防火涂料防火性能试验方法隧道燃烧法》测得的数值。
这一数值是基于石棉板的火焰传播比值为“0”,橡树木板的火焰传播比值为“100”时,受试材料具有的表面火焰传播特性数据。
1.5失重:系依照ZBG51003-85《防火涂料防火性能试验方法小室燃烧法》测得的数值,这一数值是基于可燃性基材在规定涂覆比和规定燃烧条件下,试板燃烧前后重量之差得出的一项阻火性能数据(g)。
1.6炭化体积:系依照1.5条中所述试验方法测得的另一组数据。
这一数据是基于可燃性基材在规定涂覆比和规定燃烧条件下,基材被炭化的最大长度、最大宽度和最大深度相乘得到的一项阻火性能数据(Cm^3)。
1.7耐燃时间,系依照ZB G51001-85《防火涂料防火性能试验方法大板燃烧法》测得的数据。
这一数值是以规定的基材,在特定燃烧条件下,试板背火面温度达到220℃或试板出现明显裂缝穿透所需时间加以表示(min)的。
2 一般要求2.1防火涂料作为护层和饰面材料,应具有使用对象所要求的理化性能。
2.2防火涂料在测试其防火性能之前,应符合表1规定。
表1┌───────┬────────────────────────┬───┐│理化\防火涂│饰面型│厚浆型││ 性能\料类型│││├───────┼────────────────────────┼───┤│存放性│在规定存放期内,应不结皮、结块,或虽有结块现象,││││但经手工短时搅拌即可变得均匀││├───────┼────────────────────────┼───┤│施用性│可用刷涂、喷涂或刮涂的任一种或多种方法方便地操作││├───────┼────────────────────────┼───┤│干燥性│按照GB 1728-79《漆膜、腻子膜干燥时间测定法》,││││漆膜表干时间不超过24h,实干时间不超过一周││├───────┼────────────────────────┼───┤│附着力│按照GB 1720-79《漆膜附着力测定法》不低于3级│待定│├───────┼────────────────────────┼───┤│柔韧性│按照GB 1731-79《漆膜柔韧性测定法》通过轴棒3 │待定│││(截面4×10mm)以上弯曲试验││├───────┼────────────────────────┼───┤│耐冲击性│按照GB 1732-79《漆膜耐冲击测定法》不低于20kg.cm│待定│├───────┼────────────────────────┼───┤│耐火性│按照GB 1733-79《漆膜耐水性测定法》甲法(温度│待定│││25±1℃蒸馏水)要求,浸泡至规定时司无剥落,起皱││└───────┴────────────────────────┴───┘2.3各性能试验漆膜制备应依照GB 1727-79 《漆膜一般制备法》的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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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检验规则 6.1 抽样
抽取样品时,参照 GB 3186 规定,即 n=
(N—总桶数,n—样本桶
数),n≥2,确定样本桶数,随机抽取样本。取样前应将涂料搅拌均匀,再从样本 桶中取出等量(通过计算获得)的样品。待混合均匀后,装入盛样容器中,盛样容 器应有 5%~10%的空隙。被抽样品批量不少于 1 t,抽取的样本数量不少于 10 kg。 6.2 出厂检验项目
GB/T 1720 漆膜附着力测定法 GB/T 1724 涂料细度测定法 GB/T 1727 漆膜一般制备法 GB/T 1728—1998 漆膜、腻子膜干燥时间测定法 GB/T 1731 漆膜柔韧性测定法 GB/T 1732 漆膜耐冲击性测定法 GB/T 1733—1993 漆膜耐水性测定法 GB/T 1740 漆膜耐湿热性测定法 GB/T 3181 漆膜颜色标准 GB 3186 涂料产品的取样 GB 9969.1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 总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饰面型防火涂料 finishing fire retardant paint 涂覆于可燃基材(如木材、纤维板、纸板及其制品)表面,能形成具有防 火阻燃保护及一定装饰作用涂膜的防火涂料。 4 技术要求 4.1 一般要求 4.1.1 不宜用有害人体健康的原料和溶剂。 4.1.2 饰面型防火涂料的颜色可根据 GB/T 3181 的规定,也可由制造者与用户 协商确定。 4.1.3 饰面型防火涂料可用刷涂、喷涂、辊涂和刮涂中任何一种或多种方法方便 地施工,能在通常自然环境条件下干燥、固化。成膜后表面无明显凹凸或条痕,没 有脱粉、气泡、龟裂、斑点等现象,能形成平整的饰面。 4.2 技术要求 饰面型防火涂料技术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要求。
5.10 耐冲击性 按 GB/T 1732 规定的方法进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5.11 耐水性 按 GB/T 1733—1993(甲法)规定的方法进行。
5.12 耐湿热性 按 GB/T 1740 规定的方法进行。
5.13 耐燃时间 按附录 A 规定的方法进行。
5.14 火焰传播比值 按附录 B 规定的方法进行。
5.15 炭化体积 按附录 C 规定的方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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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出厂检验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e) 正常生产 3 年或累计 300 t 时。 6.4 判定原则 6.4.1 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结果均应满足表 1 规定的技术要求,不合格的检验项目可以在同 批样品中抽样进行两次复验,两次复验均合格后方可出厂。 6.4.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的缺陷分类见表 1,产品质量合格判定原则为:A=0、B≤1、 B+C≤2。 7 标志、使用说明书 7.1 产品的包装标志应包括下列内容: a) 产品的名称、执行标准号、商标; b) 生产企业名称、详细地址; c) 产品型号、规格; d) 产品生产日期。 7.2 产品的使用说明书应按 GB 9969.1 的要求编写。溶剂性饰面型防火涂料应 特别注明防火安全要求及人员的健康防护措施。 8 包装、运输及贮存 8.1 包装 产品包装桶应贴上产品说明书、标志、合格证书,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a) 水性饰面型防火涂料应采用清洁、密封的塑料桶或有塑料内衬的容 器; b) 溶剂性饰面型防火涂料应采用清洁、密封的铁桶。 8.2 运输 运输过程中应防止雨淋、曝晒,防止重压、摔撞及倒置,并应有明显标 志。 8.3 贮存 产品应存放在通风、干燥、防止日光直射的地方,贮存温度应在 5℃~40℃, 贮存有效期不低于半年。产品超过有效期使用前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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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1 饰面型防火涂料技术指 标
5 试验方法 5.1 试验用基材
理化性能试验用基材应符合 GB/T 1727 的规定要求。防火性能试验用基材 应符合附录 A、附录 B 及附录 C 的规定要求。 5.2 试件的制备
理化性能试件的制备,按 GB/T 1727 规定的方法进行。防火性能试件的制 备按本标准附录 A、附录 B 及附录 C 规定的方法进行。 5.3 状态调节
出厂检验项目为在容器中的状态、细度、干燥时间、附着力、柔韧性、耐 冲击性、耐水性、耐湿热及耐燃时间等九项。 6.3 型式检验项目
型式检验项目为表 1 规定的所有技术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产品应进 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投产或老产品转厂生产时; b) 产品的结构、工艺及原材料有较大改变时; c) 产品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饰面型防火涂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饰面型防火涂料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
规则、标志及包装。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 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 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打开贮存涂料的容器,用搅拌器搅拌容器内的试样,观察涂料有无结块, 是否均匀。 5.6 细度
按 GB/T 1724 规定的方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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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干燥时间 按 GB/T 1728—1998(甲法)规定的方法进行。
5.8 附着力 按 GB/T 1720 规定的方法进行。
5.9 柔韧性 按 GB/T 1731 规定的方法进行。
理化性能试件应在温度(23±2)℃、相对湿度(50±5)%的环境条件下状 态调节 48 h。防火性能试件经涂刷达到规定的湿涂覆比值后,应在温度(23±2)℃、 相对湿度(50±5)%的环境条件下调节至质量恒定(相隔 24 h 两次称量其质量变 化不大于 0.5%)。 5.4 试验环境条件
涂料的细度、干燥时间、附着力、柔韧性、耐冲击性及耐水性六项试验应 在温度(23±2)℃、相对湿度(50±5)%的环境条件下进行。 5.5 在容器中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