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融资租赁合同(回租)
融资租赁售后回租合同(标准版)

融资租赁售后回租合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合同主体1.1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签订:甲方(出租人):XX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XX联系人/联系方式:XX乙方(承租人):XX公司法定代表:XX联系人/联系方式:XX1.2 本合同的签订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XX省XX市。
第二条合同目的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充分协商一致,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二章租赁物及租赁期限第三条租赁物3.1 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向乙方购买本合同《主要条款》记载的租赁物并回租给乙方使用。
第四条租赁期限4.1 本合同的租赁期限为XX年,自甲方将租赁物交付给乙方之日起计算。
第三章租金及支付方式第五条租金5.1 租金由租金本金和租金利息构成,以甲方购买租赁物的全部成本和甲方合理利润为计算基础。
第六条支付方式6.1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租金支付方式,按时支付租金。
第四章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第七条合同的变更7.1 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应书面通知对方。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进行变更。
第八条合同的解除8.1 在租赁期限内,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对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五章违约责任第九条违约责任9.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六章争议解决第十条争议解决10.1 对于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章其他约定第十一条其他约定11.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章合同的生效、修改和解除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12.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合同的修改和解除13.1 本合同的修改和解除应书面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九章附则第十四条附则14.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合同内容请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车辆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

车辆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车辆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模板范本1:合同双方甲方(出租人):组织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乙方(承租人):组织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鉴于甲方是一家拥有一定资金实力及车辆资源的公司,乙方需要融资购买车辆用于日常业务,甲方同意提供骑车融资租赁服务给乙方,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第一章租赁车辆及融资款项1.1 甲方同意出租给乙方以下车辆进行融资租赁(车辆详细信息见附件1)。
1.2 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融资租赁款项,款项详细信息及支付方式见附件2。
第二章租赁期限及租金2.1 租赁期限为___年(具体期限见附件3),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2.2 租金为___元/车/月(具体金额见附件3),乙方需按月向甲方支付租金,支付时间为每月的___日。
第三章车辆保险及维护3.1 甲方在车辆出租期间保持车辆的法定维修及保险,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相关费用。
3.2 若因乙方的原因导致车辆损坏或丢失,乙方需负责修理或者赔偿车辆的全额价值。
3.3 若因甲方的原因导致车辆损坏或丢失,甲方需赔偿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第四章违约责任4.1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中的任何条款,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2 当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第五章合同终止5.1 合同期满后,双方可以续签新合同或结束合作。
5.2 当发生以下情况时,合同提前终止并由违约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详细情况见附件4)第六章争议解决6.1 双方在执行该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友好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6.2 本合同适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附件:附件1:车辆详细信息附件2:融资租赁款项详细信息附件3:租赁期限及租金附件4:合同提前终止的具体情况法律名词及注释:1. 融资租赁:指甲方以车辆作为融资标的,提供给乙方进行租赁,辅助乙方获得资金。
2. 租金:指乙方按月向甲方支付的车辆租赁费用。
汽车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

汽车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 汽车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甲方:(出租方名称)地质:联系人:方式:乙方:(承租方名称)地质:联系人:方式:一、租赁车辆信息1·1 车辆基本信息车辆型号:车辆牌号:车辆识别代号:发动机号码:车辆颜色:车辆购买日期:车辆购买价格:1·2 租赁期限租赁开始日期:租赁结束日期:1·3 租赁费用及支付方式租赁费用总金额:租赁费用支付方式:租赁费用支付周期:二、租赁条件2·1 车辆使用限制租赁车辆仅用于:禁止在以下情况下使用租赁车辆:需要得到出租方同意的特殊使用情况:2·2 保险责任甲方应在租赁车辆上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车辆损失保险、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等。
乙方需支付相应的保险费用。
2·3 维修与保养租赁期间,乙方有义务及时对租赁车辆进行维修与保养,并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状态。
2·4 违约责任若乙方违反租赁合同约定,包括但不限于未按时支付租金、超过合同约定的车辆使用范围等,甲方有权采取合理措施,包括解除租赁合同、取消车辆使用权等。
三、售后回租条款3·1 回购价格根据乙方的需求,甲方同意在租赁期满后回购租赁车辆。
回购价格为:3·2 回租期限回租期限为:3·3 回租费用及支付方式回租费用总金额:回租费用支付方式:回租费用支付周期:3·4 车辆交接回租车辆应在租赁期满后的合同约定日期内交付给甲方。
交付车辆时,车辆应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并且乙方应提供车辆的所有必要手续和文件。
四、其他条款4·1 争议解决在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4·2 合同变更合同变更需要双方书面同意。
4·3 合同解除非经双方一致同意,合同不得解除。
附件:1·车辆购买发票2·保险单3·车辆检测报告法律名词及注释:1·出租方:指提供租赁服务的一方。
租赁类-汽车融资租赁合同(回租)6篇

租赁类-汽车融资租赁合同(回租)6篇篇1甲方(出租人):[甲方公司名称]地址:[甲方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甲方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乙方(承租人):[乙方姓名]住址:[乙方居住地址]身份证号码:[乙方身份证号]鉴于甲方同意将自身所有的特定汽车租赁给乙方使用,并开展汽车融资租赁回租业务,为明确各方权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租赁物1.1 租赁车辆品牌:[汽车品牌名称]。
1.2 车辆型号:[车辆型号名称]。
1.3 车辆识别号码(VIN):[VIN码]。
1.4 租赁车辆所有权归属甲方,乙方在支付租金及其他费用后获得车辆使用权。
第二条租赁期限2.1 租赁期限为XX年/月,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2.2 租赁期限届满后,乙方应将车辆归还甲方,除非双方另有续约约定。
第三条租金与支付方式3.1 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支付租金,租金总额为人民币XX元。
3.2 租金支付方式:[支付方式描述],支付周期固定为每XX个月支付一次。
3.3 若乙方未能按时支付租金,应按照逾期支付的金额支付滞纳金。
第四条车辆交付与验收4.1 甲方在收到乙方首期租金后,将租赁车辆交付乙方使用。
4.2 乙方应在接收车辆时进行详细验收,如发现车辆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况,应立即通知甲方并进行协商处理。
第五条车辆维护与修理5.1 乙方应妥善保管和使用租赁车辆,并负责日常维护。
5.2 租赁期内如车辆发生损坏或故障,乙方应承担维修费用。
如因乙方操作不当导致的严重损坏,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条保险与风险转移6.1 甲方应为租赁车辆购买必要的保险,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6.2 在租赁期间,如发生车辆损失、被盗、被抢等风险,除保险公司赔偿外,乙方应承担相应损失。
第七条合同解除与终止7.1 若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立即归还车辆。
7.2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将车辆清洁干净并归还甲方。
第八条违约责任8.1 若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或其他费用,应按照合同规定支付滞纳金。
二手车融资租赁合同(回租)

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合同编号:出租人:【】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承租人/ 共同承租人(合称“承租人”):承租人/ 共同承租人身份证号码:特别说明:1、承租人已基于自身选择选定拟购买车辆,并已与车辆出售方(车辆出售方可以是自然人或企业法人,以承租人最终选择之车辆买卖交易对象为准)签订车辆买卖法律文件。
2、现承租人拟向出租人申请融资租赁解决方案:承租人将基于车辆买卖法律文件所购买的车辆(“租赁物”)出售给出租人,出租人向承租人指定的车辆出售方收款账号支付承租人所申请的融资款项后相应享有车辆的所有权,承租人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约定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后享有车辆占有权、使用权及收益权。
3、《融资租赁合同(回租)》及其附件(包括《支付表》、《委托划扣授权书》、《租赁物交付签收单》、《收车及处置授权书》、《客户确认书》、《送达地址确认书》等)、补充协议/条款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融资租赁合同(回租)》共同构成合同各方间完整的法律合同文件(合成为“本合同”或“融资租赁全套法律文件”),对各方均具有法律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中的定义、简称、释义具有同等涵义。
4、承租人的承诺与保证:(1)承租人承诺其具有签署并履行本协议的相关法定资格,其驾驶证真实有效且未被吊销。
(2)承租人承诺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及信息真实、完整、合法、有效并为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如承租人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地址、邮箱等)发生任何变更或者发生其他任何影响到本合同履行的事项,应在任何事项发生后五(5)日内书面通知出租人。
(3 )承租人同意出租方有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向行政机关、司法机关、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征信系统)、银行、其他金融机构或信用管理评级机构披露及获取承租人的全部业务、个人身份、信用等信息及不良贷款信息,且有权向上述机构报送承租人的相关信息。
(4)承租人同意将履行融资租赁合同过程中违约、逾期相关信息向国家机构、媒体、社会公众进行公开。
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完整版

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标准条款出租人、承租人名称请详见附属条款为明确各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售后回租定义1.1本合同所称的融资租赁售后回租是指承租人将自有物件出卖给出租人,同时与出租人签订本合同,将该物件从出租人租回使用的融资租赁形式。
出租人根据双方约定条件向承租人购买物件后回租给承租人,使其在本合同中规定的期限内使用,并在此期间分期收取租金,在租赁期满后按照本合同规定对物件进行处分。
第二条租赁标的物2.1出租人与承租人就附件一《回租物品转让协议》及附件二《设备转让清单》项下之标的物即为承租人选择的租赁物件,包括物件及附属的零件、附件、替换件和软件等,还包括未来附着于物件上的所有附着物、替代物、交换品、修理品等。
2.2租赁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原值等详见附件三《租赁物清单》。
第三条租赁物交付3.1出租人在取得物件后即时将该物件在原地以原状交付给承租人租赁使用,承租人应无条件受领物件,并于当日向出租人出具附件五《租赁物验收确认书》。
承租人拒绝或延迟受领物件的,出租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承租人仍应按本合同规定支付租金和应付款项。
出租人保留在承租人拒绝或延迟受领物件时解除本合同的权利。
3.2出租人不对交付承租人使用的租赁物作出任何保证,物件存在的任何瑕疵与出租人无关,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3.3租赁期间,应由租赁物生产商或相关当事方承担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物件质量问题)由承租人直接向生产商、销售商或相关当事方索赔。
出租人不负责索赔。
承租人自行承担因索赔而发生的全部费用。
索赔所得应优先用于支付本合同项下的租金和其他款项。
第四条租赁期限及各期租金支付日4.1本合同项下的租赁期限及各期租金支付日详见附件四:《租金偿还表》;若分次起租的,分别以各《租金偿还表》中租赁期限及各期租金支付日为准;承租人承诺按时支付应付款项,如遇到期还款日为节假日的,还款日提前至最近的工作日。
汽车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

汽车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汽车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1. 合同背景本汽车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下称“合同”)由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和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共同订立,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通过本合同就汽车售后回租交易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2. 合同定义2.1 汽车融资租赁指甲方将其拥有的汽车出售给乙方,租回该汽车,并向乙方支付租金的一种交易模式。
2.2 售后回租指汽车的原所有人(甲方)通过出售该汽车给乙方,然后再通过租赁方式将其租回的一种交易模式。
3. 甲方权利与义务3.1 甲方权利- 甲方有权享有该汽车的所有权;- 甲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回购该汽车;3.2 甲方义务- 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支付汽车售后回租的租金;- 甲方应妥善保管该汽车,确保汽车的正常使用和维护;- 甲方应按照约定对汽车保险进行购买和续保;4. 乙方权利与义务4.1 乙方权利- 乙方有权收取汽车售后回租的租金;- 乙方有权拥有该汽车并对其进行合法的使用;4.2 乙方义务-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购买该汽车的一定金额;-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向甲方支付汽车售后回租的租金;-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对汽车进行日常保养和维护,确保汽车的正常使用;-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汽车的相关证件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资料;5. 租金和支付方式5.1 租金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租金由双方协商一致,并在合同附件中明确定义。
5.2 支付方式租金的支付方式可以是现金、银行转账或其他双方协商一致的方式。
6. 合同生效与解除6.1 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6.2 合同解除合同解除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 双方违反合同约定,经通知后仍未改正的;-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双方无法履行合同的;7.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7.1 法律适用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和解释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租赁类-汽车融资租赁合同(回租)6篇

租赁类-汽车融资租赁合同(回租)6篇篇1汽车融资租赁合同(回租)一、甲方:出租人(公司名称)地址:(公司地址)联系人:(联系人姓名)电话:(联系电话)二、乙方:承租人(公司名称)地址:(公司地址)联系人:(联系人姓名)电话:(联系电话)鉴于:1、甲方拥有一辆汽车(车型及车牌号)所有权,愿意将该车辆出租给乙方作为融资租赁。
2、乙方有意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获得该车辆使用权,为公司经营增添资金流动性。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第一条租赁标的甲方将上述车辆租赁给乙方使用,作为租赁标的。
第二条租赁期限本合同签订后,租赁期限为(租赁年限),自(起始日期)起至(终止日期)止。
第三条租金1、乙方支付给甲方的租金为每月(租金金额),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每月在(日)前支付至甲方指定的账户。
2、租金支付方式:乙方按月支付租金。
第四条租赁条件1、乙方应按照约定支付租金,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应按时对车辆进行保养和维护,保证车辆正常运行。
3、乙方不得私自改装车辆结构或用途,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转租与转让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或转让租赁车辆。
2、如乙方有转租或转让租赁车辆的需求,需提前经过甲方同意,并在书面合同中约定。
第六条违约责任1、若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天需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给甲方。
2、乙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视为违约,需赔偿给甲方相应的损失。
第七条损失与赔偿1、因乙方过失导致车辆损坏,乙方需按照市场价格进行赔偿。
2、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车辆不能正常使用,租赁期限相应延长。
第八条合同终止1、本合同期满,双方协商续租或解除合同。
2、一方出现违约情况,对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九条其他约定1、因本合同引起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租人):(签字)乙方(承租人):(签字)日期:(日期)以上为汽车融资租赁合同(回租)的具体内容,双方在签署合同前应认真阅读并遵守合同规定,确保合同履行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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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合同编号:出租人:【】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承租人/共同承租人(合称“承租人”):承租人/共同承租人身份证号码:特别说明:1、承租人已基于自身选择选定拟购买车辆,并已与车辆出售方(车辆出售方可以是自然人或企业法人,以承租人最终选择之车辆买卖交易对象为准)签订车辆买卖法律文件。
2、现承租人拟向出租人申请融资租赁解决方案:承租人将基于车辆买卖法律文件所购买的车辆(“租赁物”)出售给出租人,出租人向承租人指定的车辆出售方收款账号支付承租人所申请的融资款项后相应享有车辆的所有权,承租人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约定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后享有车辆占有权、使用权及收益权。
3、《融资租赁合同(回租)》及其附件(包括《支付表》、《委托划扣授权书》、《租赁物交付签收单》、《收车及处置授权书》、《客户确认书》、《送达地址确认书》等)、补充协议/条款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融资租赁合同(回租)》共同构成合同各方间完整的法律合同文件(合成为“本合同”或“融资租赁全套法律文件”),对各方均具有法律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中的定义、简称、释义具有同等涵义。
4、承租人的承诺与保证:(1)承租人承诺其具有签署并履行本协议的相关法定资格,其驾驶证真实有效且未被吊销。
(2)承租人承诺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及信息真实、完整、合法、有效并为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如承租人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地址、邮箱等)发生任何变更或者发生其他任何影响到本合同履行的事项,应在任何事项发生后五(5)日内书面通知出租人。
(3)承租人同意出租方有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向行政机关、司法机关、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征信系统)、银行、其他金融机构或信用管理评级机构披露及获取承租人的全部业务、个人身份、信用等信息及不良贷款信息,且有权向上述机构报送承租人的相关信息。
(4)承租人同意将履行融资租赁合同过程中违约、逾期相关信息向国家机构、媒体、社会公众进行公开。
(5)承租人授权并允许出租人为承租人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之目的查询、获取、使用与签订本合同相关的个人信息,并依据第三方服务机构的要求向其披露承租人的相关信息。
(6)如本合同存在一名以上承租人的,则所有承租人均知悉并同意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中的任何一名履行本合同项下归属于承租人的义务,任一承租人不得以有其它承租人为由进行抗辩/拒绝履行自身义务。
5、承租人特此声明已仔细阅读本合同,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特别是以粗体方式标识部分。
当承租人通过线上点击确认签署本合同的相关按钮,即表示承租人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合同全部内容,同意与出租人间签署本合同并遵守,本合同在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生效,产生法律效力。
第一条定义1、“租赁物”是指根据本合同规定由出租人向承租人购买并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的车辆(详见附件《租赁物交付签收单》),连同其所有替换物、部件、附加件、零件和更新件,又称为“车辆”。
2、“首期车款”是指承租人应向车辆出售方支付的车辆价款首付款,出租人有权依据承租人所选择的融资产品及对承租人征信审查/资信评估情况确定承租人应支付的首期车款比例。
首期车款将包含在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的首期款内,并由出租人代收代付给车辆出售方或其指定的收款方。
3、“首期款”或“首期款项”指包括首期车款、承租人应支付的其他费用(根据承租人所选择的融资产品而确定,以承租人线上点击确认的收费明细及金额为准)。
4、起租日是指出租人向承租人指定的汽车出售方收款账号发放融资款项之日。
第二条租赁物的购买、融资款项发放及租赁期限1、承租人特此不可撤销地确认,已基于自身选择与车辆出售方签署车辆买卖法律文件,合法享有车辆所有权(无论在本合同签署及履行期间是否完成车辆过户/上牌至承租人名下)。
基于本合同之目的,出租人在按本合同约定发放融资款项后取得车辆所有权(各方知悉: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该等所有权在本合同履行完毕前以约定方式归属于出租人享有,而不以车辆登记的所有权人/车辆购置发票作为权属认定依据),出租人将车辆交付并出租给承租人占有使用,承租人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期支付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
2、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提交融资款项发放所必须的材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征信审查所需材料/信息、车辆登记证等单证原件等,由出租人根据承租人所选择的融资产品而确定)并支付首期款项,否则出租人有权拒绝发放车辆融资款项并不承担任何责任;承租人应自行处理与卖车人间的车辆买卖付款或解除事宜及由此产生的全部争议纠纷。
3、租赁期限自起租日起直至本合同及其附件项下全部义务履行完毕(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表》项下所有租金支付完毕及本合同项下其他应付款项支付完毕等义务)时止。
第三条租赁物交付及瑕疵责任约定1、承租人特此不可撤销地确认,当承租人通过线上签署《租赁物交付确认单》的即视已对车辆外观、内饰、配置、随车物件和使用功能等进行查验并无异议,车辆已正式交付。
2、承租人特此不可撤销地确认,出租人不对车辆质量问题或其他瑕疵及其所造成的任何后果承担任何责任,出租人不受原出卖人(原向承租人出卖租赁物的出卖人,以下简称“原出卖人”)对承租人所作的任何声明、担保或承诺的约束,也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承租人应自行与车辆出售方依据车辆买卖法律文件解决质量问题、瑕疵等全部与车辆售卖相关的全部事宜,或根据法律法规规定要求汽车生产厂商承担责任;承租人不得基于上述原因拒付或者逾期支付本合同项下的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否则承租人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租金及逾期滞纳金1、在租赁期间内,承租人同意无条件按本合同附件《支付表》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按时、足额支付当期应还租金(租金不包括承租人使用车辆过程中发生的燃油费、通行费、停车费、保养费、违章罚款、修理检测、损害赔偿等因使用行为产生的费用)。
租金支付方式为:出租人基于承租人的授权通过自身合作的第三方支付机构按月从承租人指定还款账户内划扣当期租金。
如出租人合作之第三方支付机构未能成功划扣的,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指定的收款账号予以支付。
承租人应在当月还款日之前在还款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用于支付租金和其他应付款项。
承租人指定的还款账户见双方签订的《委托划扣授权书》。
2、承租人须为逾期偿还租金支付逾期滞纳金,逾期滞纳金按照逾期金额的【0.15%】每日计算,自《支付表》中应付租金日起计算至承租人实际付款日。
3、出租人有权向第三方转让其因将车辆出租给承租人使用而对承租人享有的全部或部分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承租人应承担的月付租金、逾期滞纳金、其他应付款项等。
承租人特此不可撤销地同意,当上述转让事宜发生后,将按照债权受让人指定的还款方式(还款路径、时间等)履行自身还款义务。
承租人不得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转让本合同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车辆的使用及维护承租人应依据本合同约定妥善保管、使用车辆。
1、在租赁期间内,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退租、出售、转让、转租、抵押车辆或采取其他侵犯出租人对租赁车辆所有权的行为。
2、承租人应妥善保管、使用车辆、负责车辆的日常保养和维护,对车辆进行年检。
承租人正常使用过程中或进行维修、保养需要更换租赁车辆的零部件时,应使用与原车辆相同的品牌、相同规格及相同型号的零部件,因维修、保养车辆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3、因承租人保管、使用、维修租赁车辆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事故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出租人可以提供必要协助,但承租人不得要求出租人承担责任,亦不得因此拒付或延期支付租金。
承租人将租赁车辆交由他人驾驶所引起的后果,均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4、承租人不得使用车辆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任何活动,不得从事从事营运活动,承租人应对车辆使用过程中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将租赁车辆用于非法营运、交通违章处罚及罚款、其他任何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等)独立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民事责任、行政处罚责任、刑事责任等),并免于出租人承担任何责任。
若由此导致出租人承担责任遭受损失的,出租人有权就已承担的责任向承租人追偿。
5、为实现出租人作为车辆所有权人对车辆的有效管理和监控,承租人同意出租人在车辆上安装GPS设备,用以了解承租人使用车辆的状况;GPS设备故障的,承租人有义务配合出租人进行维修维护及更换。
6、如租赁期内车辆登记/过户至承租人名下的,出租人授权承租人将车辆办理抵押给出租人并在登记机关依法办理抵押权登记。
各方将另行签署车辆《抵押合同》,承租人应积极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承租人知悉并同意,基于本融资租赁(回租)法律关系,车辆将登记在承租人名下(具体登记/过户时间以车辆买卖法律文件及/或其他相关法律文件约定为准),该等抵押/抵押登记仅为增加履约担保机制而设立,当承租人出现本合同项下任一违约事项时,出租人有权作为车辆所有权人按照本协议第九条第2款约定对车辆进行处置受偿,而无需行使抵押权。
7、承租人应按照如下要求投保,并向出租人提供投保证明:(1)租赁车辆期间内,承租车辆保险第一受益人应始终为出租人。
在承租人履行完毕其在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前(须提供本息全部清偿完毕的书面证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不得中途变更第一受益人和退保。
(2)从承租当月起,承租人应提供第一年的商业险保单复印件交予出租人保管:第一年保险到期后一周内承租人应提供第二年的商业险保单复印件。
(3)承租人承租车辆在租赁期限内,所上保险险种应至少包括但不限于:车辆损失险、附加车辆损失险不计免赔险、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低于30万)、附加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险等,如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内没有对租赁车辆上保险或所上险种不符合出租人对车险险种要求,产生的全部车辆事故损失由承租人承担,出租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如给出租人造成损失,出租人有权向承租人进行追偿并收回租赁车辆。
在租赁期间,保费由承租人承担。
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约定的除外。
8、车辆如在租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承租人应及时向当地公安交通、保险部门报案联系,并于24小时内通知出租人;承租人应积极协助出租人办理保险理赔相关事宜、承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的责任,并承担保险公司付赔出租人后不足部分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误工费、二次拖车费、第三人人身伤亡赔偿等)和修理期间车辆的租金。
9、在使用车辆期间,确保车辆证件资料齐全。
承租人未妥善保管车辆证件资料(包括但不仅限于丢失、损坏、被盗等),需第一时间向出租人报备补办;若因此导致车辆无法进行保险理赔的,承租人需自行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出险后出租人有权核对实际用车人是否为承租人(核对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租车人合同,身份信息等)。
10、租赁期间,承租人驾驶车辆发生违章事项的,需承担全部责任,并在违章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到交管部门自行处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