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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合同回租

融资租赁合同回租1. 引言融资租赁合同回租是一种特殊的融资形式,指企业将自有资产出售给融资租赁公司,并立即租回使用,以获得现金流。
租赁合同回租有其特定的法律要求和合同条款,本文将对其进行详细介绍。
2. 合同主体融资租赁合同回租通常由以下几个主体组成:出租方:即融资租赁公司,提供资金并出租资产给承租方。
承租方:即企业,将自有资产出售给融资租赁公司并立即租回使用。
购买方:即融资租赁公司将出租资产转售给其它机构或个人。
3. 合同条款融资租赁合同回租的合同条款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3.1 租赁期限租赁期限是融资租赁合同回租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条款,它规定了租赁的时间长度。
根据需要,租赁期限可以是固定期限,也可以是可续租的。
3.2 租金支付租金支付是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和时间安排。
通常,租金可以按月支付,也可以按季度、半年或全年支付。
租金金额则根据租赁资产的价值和租赁期限来确定。
3.3 租赁资产管理融资租赁合同回租中,出租方通常会要求承租方对租赁资产进行妥善管理和维护。
承租方有责任确保租赁资产的正常使用和保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定期维护。
3.4 租赁资产购买权根据融资租赁合同回租的约定,承租方通常可以在租赁期满后以约定价格购买租赁资产。
这个条款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承租方的权益,使其有机会在租赁期满后拥有资产。
4. 法律要求融资租赁合同回租需要遵守相关法律要求,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有效。
具体的法律要求可能因国家和地区的不同而有所差异,承租方和出租方应确保在签订合遵守当地的法律规定。
5. 合同解除和争议解决在融资租赁合同回租中,当发生争议或合同需要解除时,通常需要双方协商解决。
如果协商无果,双方可以寻求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6.融资租赁合同回租是一种灵活的融资方式,为企业提供了获取资金的渠道。
合同的条款和法律要求需要双方严格遵守,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如有需要,承租方和出租方应寻求法律意见以确保合同的合规性。
融资租赁合同(回租)

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甲方(出租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乙方(承租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第一部分融资租赁合同专用条款第二部分融资租赁合同一般条款为实现融资租赁之目的,承租人同意向出租人转让承租人享有完全所有权的设备,再向出租人租回该等设备,出租人同意上述转让并将该等设备租赁给承租人使用。
本合同性质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指的“融资租赁合同”,具体交易类型为“融资租赁售后回租方式”。
现出租人与承租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一致,自愿签署本《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以下简称“本合同”)。
1.租赁关系和租赁物的转让1.1 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要求和选择,以租给承租人使用为目的,向承租人购买其自有的资产(以下称“租赁物”),双方签署《所有权转让协议》(详见附件,以下简称“所有权转让协议”),出租人受让租赁物后将其租回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
1.2 双方签署本合同的目地为,承租人从出租人处获得资金融通服务,出租人为承租人提供资金融通服务并获取相应收益(包括但不限于租金、利息等)。
无论本合同项下双方是否构成融资租赁法律关系,本合同目地不变,出租人获取收益的权利及金额不因此而受损,前述收益包括但不限于租金(包含本金及利息)、留购价款及出租人根据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可获得的违约金、赔偿损失收益等。
1.3 承租人保证租赁物所有权转让之时其对租赁物享有完全的所有权,租赁物之上未设定任何债权,且未被设定任何担保物权、收益权及其他可能限制出租人行使所有权的权利。
1.4 鉴于承租人此项保证义务,且租赁物系根据承租人的要求进行选择,由承租人转让给出租人,并由出租人租回给承租人使用,故租赁物的瑕疵(包括质量瑕疵及权利瑕疵)等情况,出租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承租人不得向出租人追索。
承租人也不得以租赁物瑕疵为由,迟延或拒绝向出租人支付租金。
若因租赁物瑕疵给出租人造成损失,承租人应负赔偿责任。
融资租赁合同范本(回租)2篇

融资租赁合同范本(回租)融资租赁合同范本(回租)精选2篇(一)出租方(甲方):____承租方(乙方):____合同编号:____签订日期:____签订地点:____鉴于乙方拥有____(具体资产描述),并希望将其出售给甲方后回租使用,甲方同意购买该资产并向乙方提供回租服务。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租赁资产1.1 乙方同意将其拥有的资产出售给甲方,资产详情如下:____(详细描述资产)。
第二条资产购买与交付2.1 甲方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条件购买上述资产,并支付购买价款。
2.2 乙方应在收到购买价款后____天内,将资产交付给甲方。
第三条租赁期限3.1 本合同的租赁期限为____年/月,自资产交付之日起计算。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式4.1 租金总额为____元,分____期支付,每期租金为____元。
4.2 乙方应于每期租金到期日前____天,将租金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第五条资产所有权5.1 甲方在支付购买价款后,即拥有租赁资产的所有权。
5.2 租赁期间,乙方拥有资产的使用权。
第六条资产的维护和保养6.1 乙方负责租赁期间资产的日常维护和保养。
6.2 乙方应确保资产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并承担因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责任。
第七条租赁期满后的处理7.1 租赁期满后,乙方有权选择购买资产、续租或归还资产。
7.2 如乙方选择购买资产,购买价格为____元。
第八条违约责任8.1 如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逾期租金的____%。
8.2 如甲方未能按时支付购买价款,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未支付价款的____%。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9.1 合同一经签订,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9.2 双方可协商一致,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或解除。
第十条争议解决10.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10.2 如协商不成,可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完整版

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标准条款出租人、承租人名称请详见附属条款为明确各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售后回租定义1.1本合同所称的融资租赁售后回租是指承租人将自有物件出卖给出租人,同时与出租人签订本合同,将该物件从出租人租回使用的融资租赁形式。
出租人根据双方约定条件向承租人购买物件后回租给承租人,使其在本合同中规定的期限内使用,并在此期间分期收取租金,在租赁期满后按照本合同规定对物件进行处分。
第二条租赁标的物2.1出租人与承租人就附件一《回租物品转让协议》及附件二《设备转让清单》项下之标的物即为承租人选择的租赁物件,包括物件及附属的零件、附件、替换件和软件等,还包括未来附着于物件上的所有附着物、替代物、交换品、修理品等。
2.2租赁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原值等详见附件三《租赁物清单》。
第三条租赁物交付3.1出租人在取得物件后即时将该物件在原地以原状交付给承租人租赁使用,承租人应无条件受领物件,并于当日向出租人出具附件五《租赁物验收确认书》。
承租人拒绝或延迟受领物件的,出租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承租人仍应按本合同规定支付租金和应付款项。
出租人保留在承租人拒绝或延迟受领物件时解除本合同的权利。
3.2出租人不对交付承租人使用的租赁物作出任何保证,物件存在的任何瑕疵与出租人无关,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3.3租赁期间,应由租赁物生产商或相关当事方承担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物件质量问题)由承租人直接向生产商、销售商或相关当事方索赔。
出租人不负责索赔。
承租人自行承担因索赔而发生的全部费用。
索赔所得应优先用于支付本合同项下的租金和其他款项。
第四条租赁期限及各期租金支付日4.1本合同项下的租赁期限及各期租金支付日详见附件四:《租金偿还表》;若分次起租的,分别以各《租金偿还表》中租赁期限及各期租金支付日为准;承租人承诺按时支付应付款项,如遇到期还款日为节假日的,还款日提前至最近的工作日。
租赁类-汽车融资租赁合同(回租)6篇

租赁类-汽车融资租赁合同(回租)6篇篇1汽车融资租赁合同(回租)一、甲方:出租人(公司名称)地址:(公司地址)联系人:(联系人姓名)电话:(联系电话)二、乙方:承租人(公司名称)地址:(公司地址)联系人:(联系人姓名)电话:(联系电话)鉴于:1、甲方拥有一辆汽车(车型及车牌号)所有权,愿意将该车辆出租给乙方作为融资租赁。
2、乙方有意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获得该车辆使用权,为公司经营增添资金流动性。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第一条租赁标的甲方将上述车辆租赁给乙方使用,作为租赁标的。
第二条租赁期限本合同签订后,租赁期限为(租赁年限),自(起始日期)起至(终止日期)止。
第三条租金1、乙方支付给甲方的租金为每月(租金金额),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每月在(日)前支付至甲方指定的账户。
2、租金支付方式:乙方按月支付租金。
第四条租赁条件1、乙方应按照约定支付租金,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应按时对车辆进行保养和维护,保证车辆正常运行。
3、乙方不得私自改装车辆结构或用途,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转租与转让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或转让租赁车辆。
2、如乙方有转租或转让租赁车辆的需求,需提前经过甲方同意,并在书面合同中约定。
第六条违约责任1、若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天需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给甲方。
2、乙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视为违约,需赔偿给甲方相应的损失。
第七条损失与赔偿1、因乙方过失导致车辆损坏,乙方需按照市场价格进行赔偿。
2、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车辆不能正常使用,租赁期限相应延长。
第八条合同终止1、本合同期满,双方协商续租或解除合同。
2、一方出现违约情况,对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九条其他约定1、因本合同引起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租人):(签字)乙方(承租人):(签字)日期:(日期)以上为汽车融资租赁合同(回租)的具体内容,双方在签署合同前应认真阅读并遵守合同规定,确保合同履行的顺利进行。
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

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是一家专注于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司,乙方是一家需要融资的公司,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将其所有的设备出售给甲方并以融资租赁的方式回租使用的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第一条合同目的乙方将其合法拥有的设备出售给甲方,并从甲方处租回该设备使用,甲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购买并出租该设备给乙方。
第二条设备描述乙方出售给甲方的设备详情如下:1. 设备名称:______________;2. 规格型号:______________;3. 数量:______________;4. 设备现状:______________;5. 设备所在地:______________。
第三条购买与交付1. 双方同意,甲方以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的价格购买上述设备。
2.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_____日内将设备交付给甲方,甲方在交付时进行设备验收。
第四条融资租赁条款1. 租赁期限:自设备交付之日起至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止。
2. 租金支付方式:乙方应于每月______________日前支付当月租金,租金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
3. 租金总额:租赁期限内乙方应支付的租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保证金及服务费1.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_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
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式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式融资租赁)合同编号:甲方(出租人):乙方(承租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融资租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第一条合同概述甲方同意将其拥有的特定设备/资产(具体设备/资产详见附表1)出租给乙方进行使用,乙方同意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并在租赁期满后,将设备/资产回租给甲方。
第二条租赁期限本合同的租赁期限为______年/月/日至______年/月/日,共计______个月。
甲方同意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根据乙方的要求对该设备/资产进行回租。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1. 乙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支付租金:a) 支付方式:每月/季/年支付;b) 租金金额:人民币(¥)______元;2. 乙方同意在租金支付日前将款项使用资金汇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若乙方未能按时支付租金,甲方有权采取法律措施进行追偿或解除本合同。
第四条设备/资产的使用与维护1. 乙方同意按照制造商的使用说明和操作规程使用设备/资产,并妥善保管和维护设备/资产。
2. 乙方承诺设备/资产不得用于非法用途,并且不得将设备/资产转租、出借或质押给第三方。
3. 如设备/资产因乙方疏忽使用或其他不可归责于甲方的原因导致损坏,乙方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第五条设备/资产的保险1. 在租赁期间,乙方同意对设备/资产进行相应的保险(附加附表2),确保设备/资产的安全。
2. 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保险保单副本或其他相关文件。
第六条违约责任1. 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的租金支付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延期租金以及依法产生的利息。
2.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的使用与维护责任,导致设备/资产损坏或价值下降的,乙方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第七条合同解除1. 乙方同意在租赁期满后将设备/资产回租给甲方,并支付回租金。
2. 如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________(具体计算细则在附表3)。
融资租赁合同范本(回租)2篇

融资租赁合同范本(回租)2篇篇1甲方(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1. 甲方拥有对租赁物的所有权,愿意将租赁物以融资租赁方式出租给乙方使用;2. 乙方需要使用租赁物,并同意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及其他费用。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租赁物1.1 租赁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2 租赁物规格/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3 租赁物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4 租赁物价值:¥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元整)1.5 租赁物交付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条租赁期限及租金2.1 租赁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2.2 租金总额:¥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元整)2.3 租金支付方式:分____期支付,每期租金为¥______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元整),首期租金于合同签订之日支付,剩余租金按月支付,每月的____日前支付当期租金。
2.4 保证金: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时向甲方支付保证金¥______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元整),保证金不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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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合同(回租)出租人(甲方):承租人(乙方):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甲、乙双方根据平等、公平的原则,经协商自愿订立本融资租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或“租赁合同”),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租赁物及租赁物的取得1.1本合同项下的融资租赁方式为回租,由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乙方将其未设置抵押权、质押权和其他担保权益、不存在优先权、拥有完全所有权的租赁物转让给甲方,再由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
回租式融资租赁中租赁物的出卖人为乙方,《租赁物清单》列明的租赁物即为本合同项下的租赁物。
1.2甲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支付租赁物转让款后,甲方即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根据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登记所有权的,乙方应先办理登记手续,甲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如因国家政策原因导致甲方未取得租赁物所有权或所有权有瑕疵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经甲方认可的等值租赁物,决定双方继续履行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租金。
乙方未能提供经甲方认可的等值租赁物,导致本合同解除的,按照本合同9.6条处理。
1.3本合同项下租赁物详见附表一《合同要素明细表》,租赁物名称、数量、价格、生产厂家等详见附表二《租赁物清单》或《主要租赁物清单》。
1.4乙方因生产经营的需要,愿意将本合同项下租赁物转让给甲方。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确定租赁物总价款(即租赁物转让款),具体见附表一。
在符合国家的金融政策的前提下,满足下列条件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转让款:1.4.1签订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所有相关合同;1.4.2办妥抵押、质押等登记手续(如有);1.4.3办妥租赁物所有权登记、过户手续(如有);1.4.4向甲方提交与租赁物相关的所有权资料;1.4.5甲方已收到乙方提交的本合同所涉及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文件;1.4.6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
1.5本合同项下因租赁物转让而发生的所有费用(若有)由乙方自行负担。
1.6本合同期限内,发生由于国家税务政策的变化,相关税项、税率变更,给甲方增加额外费用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解除的按照本合同9.6条执行。
第二条租赁物的所有权2.1本合同项下租赁物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在租赁期内只享有使用权。
乙方应在租赁物显著位置设置标识标明所有人为甲方。
乙方不得将租赁物予以销售、转让、转租、出借、抵(质)押、投资、将租赁物迁离本合同所记载的使用地点或采取其它侵犯甲方所有权的行为。
2.2在乙方清偿本合同项下的所有债务前,全部租赁物的所有权始终属于甲方,除甲方外的其他任何人无权处置租赁物。
2.3甲方或甲方委托的代理人有权检查租赁物的使用和完好情况,乙方应提供一切方便。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租赁物加拆任何零部件或改变使用地点。
如租赁物的正常使用、占有状态或放置地点发生变化,乙方应在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如乙方在租赁物上添加、更换零部件或对租赁物进行升级、更新,而甲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或通过司法途径处置租赁物实现债权时,乙方无权就添加物或更新物主张任何权利。
乙方进行上述更换、添加、升级、更新行为而产生的全部费用、税款均由乙方负担。
2.4在不影响其使用租赁物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进行质押,也可以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给第三人,但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予以配合。
2.5租赁物附合于其他动产、不动产上时,不改变甲方就租赁物享有的权利。
第三条陈述和承诺乙方向甲方作出如下陈述和承诺,该陈述和承诺在本合同终止前持续有效。
3.1乙方为一家根据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实体,具有完全的法律上的权利能力和授权签署和履行本合同的行为能力。
3.2乙方已完成为订立本合同及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所必要的所有公司内部手续;代表乙方签署本合同之人士已获正式授权。
3.3保证在本合同履行完毕前,依甲方要求,向甲方报送乙方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财务报表并且该等报表符合中国有关的法律法规,真实、客观地表明了乙方的财务状况。
3.4乙方所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和签名盖章均是真实、有效、完整、准确而无任何隐瞒的。
3.5乙方承诺在实施承包、租赁经营、股份制改造、合并(兼并)、合资(合作)、分立、设立子公司、产权转让、减资等事项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的上述行为影响或可能影响甲方权益的,须事前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3.6乙方以出售、赠与、出租、出借、转移、抵押、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全部或大部分资产或重要资产必须提前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3.7担保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须及时告知甲方并提供经甲方认可的新的担保:3.7.1担保人经营或财务状况严重恶化,或担保人转移大部分或重要资产,导致其担保能力减弱的;3.7.2在其他金融机构有到期债务未能偿还;3.7.3担保人或担保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管理人员卷入或即将卷入刑事案件或其他法律纠纷的;或担保人涉及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措施,或者主要资产被采取了财产保全或其他强制措施;3.7.4抵(质)押物灭失、价值减少或可能减少的;3.7.5停产、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撤销或营业执照被吊销、申请(被申请)破产、破产、分立、合并等丧失担保能力的情形;3.7.6担保人要求解除担保合同,或担保合同未生效或无效或被撤销,或担保物权未设立或无效;3.7.7担保人在与出租人签署的其他合同项下发生违约或存在其他纠纷的。
3.8在租赁期内,如国家政策变化,租赁物被强制淘汰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等值的经甲方认可的租赁物,乙方未能提供经甲方认可的等值租赁物导致本合同解除的,按照本合同9.6条处理。
3.9乙方及担保人授权,有到期应付未付的租金及其他未付款项时,甲方有权通知交通银行扣划乙方或担保人在交通银行开立的任一账户中的资金用于清偿应付款项3.10本合同履行完毕之前,甲方可以随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查询乙方的信用信息,并且有权将本合同相关信息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进行融资租赁登记公示。
第四条租赁期、咨询服务费、保证金及租金4.1甲方向乙方支付租赁物转让款之日为起租日(以下简称“起租日”),租赁期限自起租日起计算。
鉴于甲方就乙方所开展金融租赁业务,提供了相关的融资安排和财务方案等咨询服务,乙方同意在起租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咨询服务费。
合同解除或终止的,咨询服务费不予退还。
4.2甲方支付租赁物转让款前,乙方应按本合同附表一的约定向甲方支付咨询服务费和保证金。
咨询服务费和保证金也可以由甲方在支付租赁物转让款时扣收,乙方应出具相应的手续。
4.3融资租赁租金是指承租人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向出租人还本付息的货币资金,包括租赁本金和利息(即“租息”)。
租金支付后不予退还。
4.4融资利率以年利率计算,其换算为月利率时按一年12个月折算,换算为日利率时按一年360天折算;月利率换算为日利率时按一月30天折算。
具体利率由附表一《合同要素明细表》规定。
承租人支付租金采用期租息率,计算公式为:期租息率=年租息率/每年支付租金的次数日租息率=年租息率/360。
4.5具体租赁期限、租金支付期数、年租息率、保证金、咨询服务费等内容,见附表一《合同要素明细表》,甲方以附表一为依据,按本合同约定的租金计算公式,计算和编制具体的《租金支付计划表》(即附表三),乙方同意按甲方编制的附表三所列明的租金等款项的数额和支付日期履行。
4.6租赁物总价款以甲方资金从甲方账户划出之日为准,租金以到达甲方账户之日为准。
如租金支付日遇法定节假日,则租金支付日提前至节假日前一个工作日。
4.7在租赁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基准利率,租息率调整方式以双方在附表一约定的为准。
租息率调整时,甲方无需事先征得乙方同意,但应向乙方发出租金调整通知书,乙方同意按租金调整通知书向甲方支付租金。
4.8甲方和乙方只签订一个融资租赁合同的,当租金及其他款项迟延支付时,乙方同意所归还的款项应首先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垫付保险费(如有)、垫付的其他欠款费(如有)、为促使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的全部成本和费用。
租金及其它款项逾期不足90天的,抵偿费用后的余额先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租息、滞纳金等,再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本金;租金及其它款项逾期90天及以上的,抵偿费用后的余额先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本金,再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租息或滞纳金等。
如乙方不能在本期租金付款日按上述顺序清偿全部款项,则视为当期租金未能按时足额支付。
如乙方逾期租金有多笔的,按时间先后,发生在前的先抵扣。
4.9若甲方和乙方签订多个融资租赁合同,甲方有权按照4.8条的约定自行决定从承租人处收取的每笔款项的清偿方案。
第五条租赁物的交付和验收5.1由于本合同的融资租赁方式为回租,甲、乙双方不再办理租赁物的交付手续,甲方支付租赁物转让款时,即视为乙方已经接收租赁物并验收完毕。
5.2甲方对租赁物的质量等瑕疵,不承担任何责任。
租赁物出现属于原出卖人责任的质量等问题时,由乙方向原出卖人自行索赔,其对外索赔的费用和结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和享有,在索赔期间(无论乙方是否能够通过索赔获得补偿)或租赁物无法正常使用的期间,不影响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
第六条租赁物的维护6.1在本合同履行完毕之前,乙方应当妥善保管、使用租赁物,并应当履行维修、保养义务,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承租人承担。
6.2在本合同履行完毕之前,因乙方未妥善保管、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遭受损坏的,应恢复原状并承担费用,本合同继续履行。
因乙方保管不善等原因导致租赁物毁损、灭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等值的经甲方认可的租赁物,本合同继续履行。
租赁物无法恢复使用的,或租赁物毁损、灭失的,且不能修复或者确定替代物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全部到期租金、未到期租金、名义货价、滞纳金等应收款。
6.3租赁物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而意外毁损、灭失,且不能修复或者确定替代物的,甲乙双方可以请求解除本合同。
合同解除后按照本合同9.6条处理。
6.4在本合同履行完毕之前,租赁物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害,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租赁物的保险7.1在租赁期内,乙方对租赁物投保财产一切险,甲方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如本合同订立时乙方已办理保险,则该保险受益人应改为甲方(保险批单应在本合同订立后30天内交给甲方)】。
在乙方清偿本合同项下所有租金及其它应付款项之前,如发生未投保事项,甲方有权对租赁物投保财产一切险,保险费用由乙方支付给甲方,在保险到期前的一期租金支付时一并支付。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与保险公司不得变更保险条款。
如双方对保险方案另有约定的,见本合同附表一《合同要素明细表》。
7.2在租赁期内,如租赁物发生保险责任事故,乙方应立即向相关保险公司报案并通知甲方,提供出险原因报告和有关资料,及时会同甲方向保险公司办理索赔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