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项目前期工作程序

电厂项目前期工作程序
电厂项目前期工作程序

电厂前期工作程序

水电站项目核准程序及有关政策法规(精华)

水电站项目核准程序及有关政策法规 文件一 汉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汉中市水利局关于转发加强小水电建设管理意见的通知汉发改农经〔2006〕78号 各县区计划局、水利局: 现将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加强小水电建设管理意见的通知》(陕发改农经〔2006〕84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近年来,我市小水电建设呈现出快速发展的势头,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小水电建设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积极做好前期工作。在水电站项目前期工作中,要参照执行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中征地、移民、环保和水保等工作和完善立项报批程序的通知》(水规计〔2005〕199号),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环保总局、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水电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环发〔2005〕13号),同步开展征地补偿、移民安置、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等前期工作,在开发利用水能资源的同时,注重解决由此可能引起的生态环境和社会稳定协调发展的问题,为修复水生态系统,维护河流健康生命创造条件。二、认真编制项目申请报告。根据《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要求,项目申请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项目申请;2、企业基本情况(企业名称、所属行业、性质、地址及法人代表等);3、项目基本情况(电力市场分析、建设规模、总投资及资金来源等);4、水能计算及水能资源利用分析;5、经济、社会效果评价;6、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图纸;7、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它文件。三、按要求报送附件。根据《水法》、《防洪法》、《土地管理法》、《环境保护法》、《水土保持法》等法规和省发改委、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加强小水电建设管理意见的通知》(陕发改农经〔2006〕84号)等有关规定,企业向项目核准机关报送申请报告时,需附送以下文件:1、水电站项目流域规划及其审批意见或签署的规划同意书;2、建设项目取水许可预申请、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及其审批意见;3、水电站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及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审批意见;4、水电站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及水土保持机构出具的审批意见;5、水电站项目用地预申请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6、水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含渔业资源)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核准意见(含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预审意见);7、征地和移民数量较大的水库电站项目,应提交移民安置初步规划专题报告及地方政府和移民对移民安置方案的意见;8、提交电网管理单位对电站上网方案的初步意见。对项目申请报告不规范或附件不齐全的,市县计划、水利部门不予受理。四、加强监督管理。2006年1月1日施行的《可再生能源法》,已将水能列入可再生能源,并把其列为能源发展的优先领域给予鼓励、支持,这无疑将会进一步促进我市小水电快速发展。为此,各县区计划、水利等部门应切实履行职责,依法加强对企业投资水电站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同时要按省上要求开展一次小水电项目的清理、检查,根据不同情况依法进行分类处理,尤其对不办理核准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在建项目以及未按项目核准文件要求进行建设的项目,要坚决予以查处,并责令停工和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此外,水电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坚决杜绝出现豆腐渣工程,任何投资主体建设的小水电项目,在开工前必须到水电质量监督机构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接受质量监督机构的强制性质量监督。五、积极稳妥地开展小水电建设的招商引资工作。各县区要在做好项目前期工作、认真落实各项

风电项目开发前期工作流程

风电项目开发前期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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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风电项目开发前期工作流程 流程 风电项目宏观选址阶段 风电场风资源测量阶段 风电场工程规划阶段 风电场预可研/可研阶段 风电项目核准

(一)风电项目宏观选址工作流程说明图解 风电项目宏观选址流程图 相关部门 咨询单位 项目公司 公司本部 委托咨询单位明确需求接受任务落实需求 配合宏观选址资料 搜集 组织宏观选址资料 搜集宏观选址现场踏勘 组织现场踏勘 项目公司应要求发改局、国土局等参加现场踏勘 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提供 编制宏观选址报告 组织审查宏观选址报告修正宏观选址报告 签订风电场开发协议 研究区域风电规划,确定重点开发 区域 审定风电场开发协 议 内部审查、向公司报送宏观选址报告 向公司、政府报送 开发协议 审定风电场开发协 议

风电场宏观选址流程说明 一、流程总说明 1.风电场宏观选址的概念 风电场宏观选址是在认真研究国家和地区风电发展规划的基础上,详细调查地区风能资源分布情况,广泛收集区域风电场运行数据,通过对若干场址的风能资源、电网接入和其它建设条件的分析和比较,确定风电场的建设地点、开发价值、开发策略和开发步骤的过程,是保证公司风电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 风电场宏观选址主要指导文件:《风电场场址选择技术规定》。 2.影响风电场宏观选址的主要因素 风电场宏观选址,要结合以下因素对候选风电场进行综合评估,并拟定场址:风能资源及相关气候条件、地形和交通运输条件、土地征用与土地利用规划、工程地质、接入系统、环境保护以及影响风电场建设的其他因素。 3.风电场宏观选址的基本原则 1)风能资源丰富、风能质量好 拟选场址年平均风速一般应大于6m/s,风功率密度一般应大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流程图)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是一项复杂的有机的系统的工作,涉及发改委、建设局(规划局)、国土局、环保局、水利局、林业局、安监局、消防支队等行政职能部门,以及可研、规划、环评、水保、林地调查、安评等相关资质咨询设计单位,同时还需要各行业专家的参与,包括项目选址、用地预审、环评、水土保持、占用林地、安评、立项、用地报批等行政许可事宜,以及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其中发改委(或工信局)主管的立项在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中起到承前启后的作用,是最为关键的环节之一。 建设项目(construction project)是指按一个总体设计组织施工,建成后具有完整的系统,可以独立地形成生产能力或者使用价值的建设工程。建设项目一般指在符合国家总体建设规划及地方相关规划的提前下,能独立发挥生产功能或满足生活需要,其项目建议书或(项目申请报告)经准立项(备案、核准)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的建设任务。如工业建设中的一座工厂、一个矿山,民用建设中的一个居民区、一幢住宅、一所学校等均为一个建设项目。简单的说,就是有建设的项目。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从字面上面上很好理解,但目前没有权威部门给出的准确概念,笔者认为,本文所谈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是指建设项目在开工之前,项目业主单位围绕行政主管审批的相关行政许可事项,而有针对性开展有关工作,包括委托编制、申请召开专家认证会、

提交申请材料、与行政主管部门对接等等工作,行政许可事项包括取得项目选址、用地预审、环评、水土保持、占用林地、安评、立项、用地报批等批复核准文件。 通常行政许可事项根据项目行业类别、投资规模、产能、投资主体、国家调控政策等因素,实行分级审批制度,通常有四个审批级别,包括国务院及国家部级(中央机构)、省政府及省级行政主管部门(省级机构)、市政府及市级行政主管部门(市级机构)、县政府及县级行政主管部门(县级机构),当然中央机构审批的项目最为严格、难度最大、前期工作最多并最为复杂、前期工作费用多,县级审批的项目因为简单、前期工作费用少,审批亦较为容易。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是大家比较关心的事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是建设项目开工建设前进行的项目规划、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发生的费用,主要有政府收费项和相关资质设计单位收取的编制费和设计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的多少关键因素是项目的大小。 2004年国家投资制度必改革以后,国家对建设项目的管理目前主要有三种审批制度,审批制(主要涉公投资项目)、核准制(主要是外商投资和限制类项目)、备案制(前两项以外的项目),现主要就实行审批制的广西钦州某公园项目介绍一下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中主要行政许可事宜。 1. 项目初步选址批复。编制项目规划设计,并编写规划设计说明,主要是从功能性、结构性、生态性等方面出发,做两套或两套以上设

一、风电前期开发工作流程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风电项目开发前期工作流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风电项目开发前期工作程序,提高项目前期工作质量,根据国家风电开发相关管理规定和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国电集团”)有关管理办法、公司前期工作相关管理办法,制定本流程。 第二条本流程主要包括风电场宏观选址、风资源测量、工程规划、可行性研究、项目核准等前期开发的全过程。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公司全资、控股企业的风电项目开发工作。 第二章风电场宏观选址流程说明 第四条流程总说明 (一)风电场宏观选址的概念 风电场宏观选址是在认真研究国家和地区风电发展规划的基础上,详细调查地区风能资源分布情况,广泛收集区域风电场运行数据,通过对若干场址的风能资源、电网接入和其它建设条件的分析和比较,确定风电场的建设地点、开发价值、开发策略和

开发步骤的过程,是保证公司风电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 风电场宏观选址主要指导文件:《风电场场址选择技术规定》。 (二)影响风电场宏观选址的主要因素 风电场宏观选址,要结合以下因素对候选风电场进行综合评估,并拟定场址:风能资源及相关气候条件、地形和交通运输条件、土地征用与土地利用规划、工程地质、接入系统、环境保护以及影响风电场建设的其他因素。 (三)风电场宏观选址的基本原则 1、风能资源丰富、风能质量好 拟选场址年平均风速一般应大于6m/s,风功率密度一般应大于200W/m2;盛行风向稳定;风速的日变化和季节变化较小;风切变较小;湍流强度较小;无破坏性风速。 由于各地区风电上网电价不同、风电场建设条件与海拔高度差异较大、可安装风电机组单机容量不同,风电场最低可开发年平均风速从6~7米/秒不等。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区发展规划 3、满足联网要求 认真研究电网网架结构和规划发展情况,根据电网容量、电压等级、电网网架、负荷特性、建设规划,合理确定风电场建设规模和开发时序,保证风电场接得进、送得出、落得下。 4、具备交通运输和施工安装条件 拟选场址周围港口、公路、铁路等交通运输条件应满足风电

工程建设前期工作(内部)流程

工程建设前期工作(内部)流程 一、项目前期办理项目立项、项目选址、土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规划方案核准、工程勘察与设计、取得规划许可,委托招标代理,编制概预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和施工(监理)合同,取得资金证明,进行工程招投标,签定施工(监理)合同,取得施工许可,办理质量监督手续。 工程建设前期工作 一、基建项目立项审批(提供以下资料) 1.项目业主主管部门的申报文件; 2.项目业主编制的项目建议书; 3.资金落实意向书; 4.有关部门意见; 5.土地取得证件。 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提供以下资料) 1.单位书面申请; 2.项目建议书及批复文件; 3.1:500地形图十份。 三、建筑工程设计方案核准(提供以下资料) 1.项目办理申请书; 2.批准建设项目的有关文件;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复印件; 4.经批准的规划总平面图复印件;

5.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6.项目涉及其他部门的书面审核意见。 四、初步设计审批(市发改委组织) 1.申请报告; 2.有相应资质的工程设计单位编制并符合规范要求的项目初步设计文本;3.立项文件;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资金落实证明; 6.工程概算书。 五、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提供以下资料)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文件; 3.经审查同意的建筑总平面布置方案图; 4.项目用地规划选址意见书; 5.土地预审意见; 6.项目所涉及的相关部门的书面意见。 六、施工图审查(提供以下资料) 1.审查委托书一份; 2.立项文件一份; 3.规划选址意见书及红线图一份; 4.扩初设计或方案及批文一份; 5.勘察合同一份; 6.设计合同一份;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方案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方案 篇一: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办理需要的手续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 2015年12月 申报程序及提供资料 前期工作申报程序及提供资料 一、项目建议书 (1) 二、选址意见书 (3) 三、环境影响评价 (5) 四、地震安全性评价 (6) 五、规划设计方案 (7) 六、建设用地拨地钉

桩 (8) 七、可行性研究报告 (9) 八、项目报建备案 (11) 九、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2) 十、建筑设计方案……………………………………………………14 十一、初步设计审核………………………………………………… 15 十二、年度投资计划.........................................................16 十三、大配套证明 (17) 十四、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建设用地批准书........................18 十五、建设用地权属审核审批.............................................21 十六、消防设计审核.........................................................22 十七、人防证明 (23) 十八、地名办手续……………………………………………………25 十九、防雷装置设计审核…………………………………………… 26 二十、工程档案登

记 (27) 廿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8 廿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30 廿三、建筑节能备案………………………………………………… 31 廿四、委托测绘院放线,出具放线报告……………………………32 廿五、建设工程规划定位查验………………………………………33 廿六、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 廿七、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备案 廿八、墙体改革专项基金 廿九、散装水泥专项基金 三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34 ……………………………………… 35 …………………………………………… 36 …………………………………………… 37 (38) 项目立项申报程序 一、受理单位或窗口:市发改委(行政许可窗口) 二、行政许可事项名称:项目立项批复 三、申请受理条件:

火力发电厂建设程序流程

火力发电厂建设程序流程 目录 ㈠、初步可行性研究 (2) ㈡、项目建议书 (2) ㈢、可行性研究 (2) ㈣、可行性研究报告书 (2) ㈤、初步设计 (3) ㈥、施工图设计 (3) ㈦、建设准备 (4) ㈧、工程开工条件 (5) ㈨、施工准备 (6) ㈩、工程施工 (6) (十一)土建工程施工 (7) (十二)、安装工程施工 (8) (十三)、设备分部试运行 (8) (十四)、整套启动调试和试运行 (9) (十五)生产准备 (9) (十六)试生产 (9) (十七)工程验收 (10)

㈠、初步可行性研究 火电工程初步可行性研究的主要内容是:①、根据电力系统发展规划、市场分析和资源合理配置,论证建厂的必要性、建设规模和投产时间;②、收集有关资料,进行必要的勘测,研究燃料供应、交通运输、水源、灰场、地形、地质、地震和环境保护等基本建厂条件;③、选出几个可推荐的厂址;④、估算工程投资,提出资金(包括内资和外资)筹措的设想;⑤、测算上网电价,进行初步的财务评价和经济效益分析,提出是否可以立项的意见。 ㈡、项目建议书 其主要内容包括:①、建设的必要性;②、建设规模;③、建设地点与基本建设条件;④、投资框算及来源;⑤、经营管理方式初步设想。项目建议书需按国家规定报主管部门审批。经主管部门审批同意立项后,即可开展可行性研究工作。 ㈢、可行性研究 火电工程可行性研究工作的主要内容是:①、新建工程应对两个及以上的厂址进行全面技术经济比较,提出推荐意见;②、落实建厂外部条件,取得符合要求的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够满足设计、估算与效益分析要求的各类协议;③、对运煤、除灰、供水、交通运输、接入系统、环境保护以及地基处理等与厂址条件有关的内容,要有多方案比较,提出初步推荐意见,使估算能达到要求的准确度;对主厂房要有推荐采用那种类型的参考设计;④、对主机(汽轮机、锅炉和发电机)的主要技术条件进行论证,以便经审查后可以对主机进行招投标,确定中标厂商及合同价格,利用外资的工程应有对标书编写原则的论证;⑤、投资估算力求准确,以便经审查后可以成为限额设计的额度;⑥、在明确投融资来源的基础上,按有关文件要求和电力市场供需情况,进一步测算上网电价,做好项目的财务评价和经济效益分析。 可行性研究报告经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进行主机招标准备工作及草签合资、贷款、上网协议后,即可编报可行性研究报告书。 ㈣、可行性研究报告书 可行性研究报告书是根据已经审批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编制的,其主要内容是:①、建设的必要性;②、项目主要设备来源;③、推荐厂址和建设条件;

工程项目前期工作流程

工程项目前期工作流程 一、建设项目选址 1、项目地块的市场调研-------实地调查、资料、信息收集。 2、项目地块的建议书 2.1项目概况:项目的地理位置、项目背景、占地面积、地形地貌、地块内的现状、周边现状和市政配套设施等等。 2.2可行性研究报告:市场概述、土地供应市场分析、房地产二级供应结构分析、住宅市、影响商品房价格因素及价格走势分析、市场参与者构成、地方住宅金融业、政策走向分析。2.3项目定位 2.4规划与建筑 2.5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2.6建设结论及建议 二、土地使用证办理 1、土地协议出让 1.1规划资料 1.2价格评估 1.3估价备案 1.4建设用地报批 1.5土地使用证(行政中心→地籍处) 1.6权属调查:土地测绘 1.7发证 三、在拿到地之后按规划资料可同步委托进行规划设计,以节省项目建设周期。 四、建设用地阶段 1、计委立项 1.1立项申请报告 1.2建设地点的土地权属材料及地形图 1.3开发企业或民营企业首次申报项目须附工商营业执照 1.4使用银行贷款项目须说明贷款银行、贷款数额、并附贷款承诺书 1.5根据投资大小项目性质等具体情况,部分项目须编写项目建议书 2、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2.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 2.2用地计划及有关立项文件 2.3用地协议和土地确权资料 2.4地形图 3、申请规划设计条件 3.1规划设计条件申请表 3.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3.3用地计划及有关立项文件 3.4地形图 4、规划方案审查 4.1建设工程规划报建申请表 4.2立项文件

4.3规划方案(需要设计资质章) 4.4相关前期资料 5、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5.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5.3相关前期资料 5.4地形图 五、施工图审查阶段 1、送施工图到施工图审查中心 2、按审查中心意见进行建筑、结构、水、电等各专业的修改 3、修改意见反馈审查中心 4、施工图审查合格书(须交纳相关审查费用) 5、高层必须经防雷中心防雷审查(须交纳相关审查费用) 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阶段 1、按审核方案做施工图设计(之前须完成地质勘探工作与三通一平)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此过程涉及多项费用包括市政配套费(90元/㎡)测绘费、白蚁防治费(1.6元/㎡), 七、施工许可证阶段 1、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 2、与监理单位签订合同 3、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备案 4、在规划科办理发包通知书 4.1银行资金证明(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不少余合同造价的50%;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不少余合同造价的30%) 5、墙改基金、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缴款(后期可退至少50%),防雷设计,人防设计审查,民用建筑节能审查 6、凭前面二、三、四、五、六各环节相关前期资料办理施工许可证。 八、工程建设阶段 1、地基与基础。开挖基坑(基槽)→基槽验收→做基础→基础验收→回填土方 2、主体结构。砖混、钢筋混凝土、钢结构等,砖混结构:砌砖→浇筑构造柱、圈梁→现浇(预制)顶板;钢筋混凝土简单:绑扎钢筋(柱、梁板)→支模板(柱、梁板)→浇筑混凝土→填充墙;钢结构:加工、安装钢柱→加工、安装钢梁、钢架→屋面板。 3、屋面。 4、主体验收 5、装饰与装修。分几部分:地面、墙面、门窗安装等。 6、设备管道包括:电缆电线、灯具安装;给排水管道器具;通风空调设备与管道安装;暖气;消防等 7、室外工程和绿化 8、竣工验收及消防验收

电力项目审批程序

《电力项目审批程序》 I、项目审批程序的规定 1、不论何种形式的集资项目,均应符合所在电网的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分别纳入国家或地方建设计划,按基建程序办事;有关项目的项目建设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任务书,凡与水电部合资建设的项目,由电力部门按水电部规定的职责编报和审批。方或部门投资在水电部所属电厂内扩建的项目,由地方或部门与水电部商定后,共同上报项目建设书和设计任务书。凡全部由地部门和企业集资建设的项目由主管地方和主管部门编制,并经有关电管局,省局同意后,上报国家计委,并抄送水电部。 2、为了鼓励集资办电,国家计委已明确,地方集资部分不挤占地方投资计划指标,由国家计委另行安排指标。 (水利电力部印发《贯彻国务院“关于鼓励集资办电和实行多种电价的暂行规定中有关集资办电部分的试行办法》的通知(86)水 字第73号1986年4月17日) 一、发电配套送出工程,凡接入电网的,其设计任务书的上报和审批,不论何种投资渠道(包括国家投资、华能投资、地方投资 门投资、企业投资及新力公司投资等)均按以下程序: 1、发电配套送出工程的设计任务书,在发电配套送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经电力规划设计总院、电管局、省局组织审查后,均由 局、省局负责编制报能源部。 发电配套送出工程设计任务书的上报,原则上应与发电工程同步,建设周期较长的大型发电工程或涉及电网结构有重大改变的配出工程设计任务书,不能同步上报时,应在发电工程开工前上报,个别确有困难的,经部同意后可在工程开工后报出。2、电管局、省局上报的发电配套送出工程设计任务书,要分别抄报,抄送发电项目的和投资单位(包括项目所在地方主管部门) 请各投资单位对送出工程的内容、投资额及投资分摊、贷款方式等要及时提出书面意见报部。 3、部根据各电管局、省局上报的任务书和各投资单位的意见进行审批。按国家现行规定,33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的配套送出工 由部提出初审意见报国家计委审批,220千伏配套送出工程由能源部审批。110千伏以下配套送出工程由电管局、省局审批。 二、不属于电厂配套送出的,如为解决某个供电地区用电或为某大用户供电的送变电工程设计任务书,也按国家现行规定330千以上电压等级的,由电管局、省局报部,经部提出初审意见报国家计委审批。220千伏工程设计任务书由电管局、省局报部审批。 千伏及以下工程任务书由电管局、省局(或省、市、自治区计委)审批。 三、为解决电气化铁路供电送变电项目,在铁路部门正式提出负荷资料和用电申请报告后,由电管局、省局编制供电工程设计任报能源部。涉及33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的工程设计任务书仍由部提出初审意见后报国家计委审批。220千伏及以下工程设计任 由部审批。 四、上述发电配套送出,电网送变电及电铁等供电工程的设计任务书,华北、东北、华东、华中、西北电网所辖的地区,由省电 报电管局,经电管局初审后报部,其它则由省电力局直接报部。 五、为了加强宏观管理、严格控制新开工规模,搞好电网的安全经济运行,发电配套送出及电网送变电工程、电铁供电工程等应准的工程设计任务书内容安排计划,凡设计任务书未经审批的项目或涉及工程设计任务书内容变动的项目,一律不准列入年度建

风电项目开发前期工作流程

一、风电项目开发前期工作流程

(一)风电项目宏观选址工作流程说明图解

风电场宏观选址流程说明 一、流程总说明 1.风电场宏观选址的概念 风电场宏观选址是在认真研究国家和地区风电发展规划的基础上,详细调查地区风能资源分布情况,广泛收集区域风电场运行数据,通过对若干场址的风能资源、电网接入和其它建设条件的分析和比较,确定风电场的建设地点、开发价值、开发策略和开发步骤的过程,是保证公司风电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 风电场宏观选址主要指导文件:《风电场场址选择技术规定》。 2.影响风电场宏观选址的主要因素 风电场宏观选址,要结合以下因素对候选风电场进行综合评估,并拟定场址:风能资源及相关气候条件、地形和交通运输条件、土地征用与土地利用规划、工程地质、接入系统、环境保护以及影响风电场建设的其他因素。 3.风电场宏观选址的基本原则 1)风能资源丰富、风能质量好 拟选场址年平均风速一般应大于6m/s,风功率密度一般应大于200W/m2;盛行风向稳定;风速的日变化和季节变化较小;风切变较小;湍流强度较小;无破坏性风速。 由于各地区风电上网电价不同、风电场建设条件与海拔高度差异较大、可安装风电机组单机容量不同,风电场最低可开发风

速从6~7米/秒不等。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区发展规划 3)满足联网要求 认真研究电网网架结构和规划发展情况,根据电网容量、电压等级、电网网架、负荷特性、建设规划,合理确定风电场建设规模和开发时序,保证风电场接得进、送得出、落得下。 4)具备交通运输和施工安装条件 拟选场址周围港口、公路、铁路等交通运输条件应满足风电机组、施工机械、吊装设备和其它设备、材料的进场要求。场施工场地应满足设备和材料存放、风电机组吊装等要求。 5)保证工程安全 拟选场址应避免洪水、潮水、地震、火灾和其它地质灾害(山体滑坡)、气象灾害(台风)等对工程造成破坏性的影响。 6)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 避开鸟类的迁徙路径、侯鸟和其它动物的停留地或繁殖区。和居民区保持一定距离,避免噪声、叶片阴影扰民。尽量减少耕地、林地、牧场等的占用。 7)规划装机规模满足经济性开发要求,项目满足投资回报要求,一般要求风电场资本金回报率不低于8%。 二、风电场宏观选址工作流程说明 1.研究规划 项目公司在项目开发和宏观选址工作中,要研究国家和地区

建设工程前期工作程序及流程图总结

建设工程前期工作程序及流程图总结 一、建设工程前期工作程序 1、立项程序 1) 制项目计划书 2) 报市发改委立项 2、可研程序 1) 托有编制可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可研报告 2) 报市发改委评审 3) 由市发改委批复可研 3、环评程序 1) 报市环保局(确定环评等级) 2) 托环境评价机构编制项目环评报告 3) 点项目或高污染项目需要进行环境监测 4) 报市环保局评审 5) 由市环保局批复环评报告 4、规划选址

1) 准备立项、环评批复、建设场地地形图 2) 规划院办理建设规划 3) 办理规划选址(如建设规划面积超5万平方米必须到建设厅规划处办理规划选址) 4) 办理规划用地蓝线 5、土地预办 1) 准备立项、环评批复、规划选址意见书、规划用地蓝线图 2) 办理土地预办 6、项目初步设计程序 1) 准备立项、可研、环评批复、规划选址意见书 2)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项目施工图初步设计 3) 报市发改委评审 4) 由市发改委批复初步设计 7、建设规划红线 1) 准备立项、环评批复、规划选址意见书、规划用地蓝线图、土地预办 2) 办理规划红线

8、施工图设计程序 1) 准备立项、环评批复、规划蓝线图、规划红线图 2) 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施工图设计 9、施工图审核程序 1) 准备立项、环评批复、规划蓝线图、规划红线图、消防审查合格证 2) 报审图中心评审 3) 由审图中心批复施工图审查合格证 10、建设用地许可证程序 1) 准备立项、环评批复、规划选址意见书、规划用地蓝线图、规划红线、土地预办、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 办理建设用地许可证 3) 交纳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费 4) 办理用地所有权许可证 11、工程招投标程序 1) 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 2) 招标公告发布 3) 招标进件(招标代理机构到市建委招标办办理)。必须准备文件:计划、施工图、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消防审批、规划审批(规划红线)、资金证明(建委资金计划表也可)。

电力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流程【方案】

关于电力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相关资料一、电力建设项目的核准权限: 水电站:在主要河流上建设的项目和总装机容量25万千瓦及以上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抽水蓄能电站: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火电站: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热电站:燃煤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风电站:总装机容量5万千瓦及以上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核电站:由国务院核准。 电网工程:33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电网工程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注: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一般指国家发改委,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一般指地方发改委。 二、关于火电工程项目的鼓励与限制政策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2013年2月16日发布21号令,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作出了修改,修改后与电力相关的内容如下: 鼓励类: ※水力发电 ※单机60万千瓦及以上超临界、超超临界机组电站建设; ※采用背压(抽背)型热电联产、热电冷多联产、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机组; ※缺水地区单机60万千瓦及以上大型空冷机组电站建设; ※重要用电负荷中心且天然气充足地区天然气调峰发电项目; ※30万千瓦及以上循环流化床、增压流化床、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发电等洁净煤发电;※单机30万千瓦及以上采用流化床锅炉并利用煤矸石、中煤、煤泥等发电; ※燃煤发电机组脱硫、脱硝及复合污染物治理; ※乏风瓦斯发电技术及开发利用;

※垃圾焚烧发电成套设备; ※分布式电源; ※太阳能热发电集热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集成技术开发应用; ※风电与光伏发电互补系统技术开发与应用; ※生物质直燃、气化发电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 ※以畜禽养殖场废弃物、城市填埋垃圾、工业有机废水等为原料的大型沼气生产成套设备;※沼气发电机组、沼气净化设备、沼气管道供气、装罐成套设备制造; ※海上风电场建设与设备制造 ※海上风电机组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 ※海洋能、地热能利用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 ※先进核反应堆建造与技术开发; ※核电站建设; ※核设施退役及放射性废物治理; ※核电站延寿及退役技术和设备; ※核电站应急抢险技术和设备; ※天然气分布式能源技术开发与应用; ※纯低温余热发电; ※太阳能热利用及光伏发电应用一体化建筑。 限制类: ※小电网外,单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下的常规燃煤火电机组; ※小电网外,发电煤耗高于300克标准煤/千瓦时的湿冷发电机组,发电煤耗高于305克标准煤/千瓦时的空冷发电机组; ※无下泄生态流量的引水式水力发电。 淘汰类: ※大电网覆盖范围内,单机容量在10万千瓦以下的常规燃煤火电机组; ※单机容量5万千瓦及以下的常规小火电机组; ※以发电为主的燃油锅炉及发电机组; ※大电网覆盖范围内,设计寿命期满的单机容量20万千瓦以下的常规燃煤火电机组。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工程开工管理程序B版1

附件1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火电工程开工管理程序(B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集团公司火电工程开工管理,全面落实项目各项边界条件,确保工程主体开工后能连续施工,项目投产后实现预期效益,满足集团公司项目投资管理的要求,根据《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版)》等规定,现将2013年5月颁发的“中国华电火电制〔2013〕303号”中的《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工程开工管理程序(A版)》升版为B版。 第二条火电工程开工管理包括:施工准备、开工决策、主体开工三个阶段。 第三条本程序适用于集团公司独资或控股建设的新、扩、改建的火电工程,其他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开工管理 第四条施工准备 (一)施工准备条件 — 3 —

1. 项目必须符合集团公司立项决策管理相关规定并已纳入国家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或核准计划,完成可研审查。 2. 经济评价指标与立项决策相比无较大不利变化,无较大不确定因素,投资风险总体上可控,满足集团公司要求。资本金内部收益率和项目达产后前三年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满足集团公司控制标准,重要参数不能有颠覆性的变化。项目效益测算表如下: ——财务评价基础数据表 序号项目名称单位 基本参数 立项决策阶段施工准备阶段 1 装机容量MW 2 静态投资万元 3 建设期月 4 贷款利率% 5 流动资金贷款利率% 6 含税到厂标煤(气)价元/吨元/Nm3 7 发电煤(气)耗 g/kWh Nm3/kWh 8 供热煤(气)耗 g/GJ Nm3/GJ 9 定员人 10 人均年工资万元 11 年用水量万吨 12 水价(不含税)元/吨 13 脱硫剂单价(不含税)元/吨 14 脱硝剂单价(不含税)元/吨 15 脱硫剂年耗量万吨 16 脱硝剂年耗量万吨 17 年利用小时小时 18 年供热量万GJ 19 年排污费万元 20 发电厂用电率% 21 供热厂用电率kWh/GJ 注:供热参数仅供热项目填写。 — 4 —

火电项目核准申请程序

火电项目核准申请程序 火电项目建设阶段划分火电建设项目一般分为以下几个阶段:项目核准阶段(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工程建设阶段、竣工移交阶段。 一、项目核准阶段 项目核准阶段旨在根据集团公司电力产业发展规划,与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以及电网公司沟通,使项目进入国家和地方电力发展规划。取得电源项目的控股开发权;与项目所在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签署项目开发协议。 初步可行性阶段 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是在项目意向确定之后,对项目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论证,并依此形成项目建议书,通过审查进行“立项”决策的初步论证估计阶段。其主要内容是: (1) 收集原始材料,进行现场踏勘。 (2) 论证建厂的必要性。 (3) 推荐两个及以上的厂址进入可研。

(4) 初步落实建厂外部条件,取得必要的意向性文件。 (5) 提出规划容量建议。 (6) 根据工程轮廓进度及厂址条件,通过造价分析,提出投资匡算。 在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重点研究总体规划设想,落实接入系统、取排水、灰场、燃料及运输、环境影响及保护等初步可行性,并作为各方案技术和经济比较的基础。 编制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可行性研究阶段 可行性研究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与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类似,需要对意向项目的技术、经济、环境及社会影响等进行深入地调查研究,完成不同厂址的全面技术经济比较,提出推荐意见。在可研阶段落实建厂外部条件,优化规划方案,完成环境保护、土地预审、水资源、水土保持、接入系统等专题报告,取得有效的支持性文件。进行现场勘测和环境影响评价。确定主要设计方案和三大主机的技术方案论证,完成投资估算。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二、初步设计阶段 初步设计阶段根据可研报告及其审批意见确 定工程项目建设具体方案和投资规模。其主要工作内容是完成

一风电前期开发工作流程

一风电前期开发工作流 程 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风电项目开发前期工作流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风电项目开发前期工作程序,提高项目前期工作质量,根据国家风电开发相关管理规定和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国电集团”)有关管理办法、公司前期工作相关管理办法,制定本流程。 第二条本流程主要包括风电场宏观选址、风资源测量、工程规划、可行性研究、项目核准等前期开发的全过程。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公司全资、控股企业的风电项目开发工作。 第二章风电场宏观选址流程说明 第四条流程总说明 (一)风电场宏观选址的概念 风电场宏观选址是在认真研究国家和地区风电发展规划的基础上,详细调查地区风能资源分布情况,广泛收集区域风电场运行数据,通过对若干场址的风能资源、电网接入和其它建设条件的分析和比较,确定风电场的建设地点、开发价值、开发策略和开发步骤的过程,是保证公司风电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

风电场宏观选址主要指导文件:《风电场场址选择技术规定》。 (二)影响风电场宏观选址的主要因素 风电场宏观选址,要结合以下因素对候选风电场进行综合评估,并拟定场址:风能资源及相关气候条件、地形和交通运输条件、土地征用与土地利用规划、工程地质、接入系统、环境保护以及影响风电场建设的其他因素。 (三)风电场宏观选址的基本原则 1、风能资源丰富、风能质量好 拟选场址年平均风速一般应大于6m/s,风功率密度一般应大于200W/m2;盛行风向稳定;风速的日变化和季节变化较小;风切变较小;湍流强度较小;无破坏性风速。 由于各地区风电上网电价不同、风电场建设条件与海拔高度差异较大、可安装风电机组单机容量不同,风电场最低可开发年平均风速从6~7米/秒不等。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区发展规划 3、满足联网要求 认真研究电网网架结构和规划发展情况,根据电网容量、电压等级、电网网架、负荷特性、建设规划,合理确定风电场建设规模和开发时序,保证风电场接得进、送得出、落得下。 4、具备交通运输和施工安装条件

某电力工程建设程序概述(DOC9页)

I、项目审批程序的规定 1、不论何种形式的集资项目,均应符合所在电网的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分别纳入国家或地方建设计划,按基建程序办事;有关工程项目的项目建设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任务书,凡与水电部合资建设的项目,由电力部门按水电部规定的职责编报和审批。凡地方或部门投资在水电部所属电厂内扩建的项目,由地方或部门与水电部商定后,共同上报项目建设书和设计任务书。凡全部由地方、部门和企业集资建设的项目由主管地方和主管部门编制,并经有关电管局,省局同意后,上报国家计委,并抄送水电部。 2、为了鼓励集资办电,国家计委已明确,地方集资部分不挤占地方投资计划指标,由国家计委另行安排指标。

(水利电力部印发《贯彻国务院“关于鼓励集资办电和实行多种电价的暂行规定中有关集资办电部分的试行办法》的通知(86)水电计字第73号1986年4月17日) 一、发电配套送出工程,凡接入电网的,其设计任务书的上报和审批,不论何种投资渠道(包括国家投资、华能投资、地方投资、部门投资、企业投资及新力公司投资等)均按以下程序: 1、发电配套送出工程的设计任务书,在发电配套送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经电力规划设计总院、电管局、省局组织审查后,均由电管局、省局负责编制报能源部。 发电配套送出工程设计任务书的上报,原则上应与发电工程同步,建设周期较长的大型发电工程或涉及电网结构有重大改变的配套送出工程设计任务书,不能同步上报时,应在发电工程开工前上报,个别确有困难的,经部同意后可在工程开工后报出。 2、电管局、省局上报的发电配套送出工程设计任务书,要分别抄报,抄送发电项目的和投资单位(包括项目所在地方主管部门),并请各投资单位对送出工程的内容、投资额及投资分摊、贷款方式等要及时提出书面意见报部。 3、部根据各电管局、省局上报的任务书和各投资单位的意见进行审批。按国家现行规定,33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的配套送出工程由部提出初审意见报国家计

【法规】电力项目审批程序

《电力项目审批程序》 2007-09-11 I、项目审批程序的规定 1、不论何种形式的集资项目,均应符合所在电网的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分别纳入国家或地方建设计划,按基建程序办事;有关工程项目的项目建设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任务书,凡与水电部合资建设的项目由电力部门按水电部规定的职责编报和审批。凡地方或部门投资在水电部所属电厂内扩建的项目由地方或部门与水电部商定后,共同上报项目建设书和设计任务书。凡全部由地方、部门和企业集资建设的项目由主管地方和主管部门编制,并经有关电管局,省局同意后,上报国家计委,并抄送水电部。 2、为了鼓励集资办电,国家计委已明确,地方集资部分不挤占地方投资计划指标,由国家计委另行安排指标。 冰利电力部印发《贯彻国务院“关于鼓励集资办电和实行多种电价的暂行规定中有关集资办电部分的试 行办法》的通知(86)水电计字第73号1986年4月17日) 一、发电配套送出工程,凡接入电网的,其设计任务书的上报和审批,不论何种投资渠道(包括国家投资、华能投资、地方投资、部门投资、企业投资及新力公司投资等)均按以下程序: 1、发电配套送出工程的设计任务书,在发电配套送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经电力规划设计总院、电管局、 省局组织审查后,均由电管局、省局负责编制报能源部。 发电配套送出工程设计任务书的上报,原则上应与发电工程同步,建设周期较长的大型发电工程或涉及电网结构有重大改变的配套送出工程设计任务书,不能同步上报时,应在发电工程开工前上报,个别确有困难的,经部同意后可在工程开工后报出。 2、电管局、省局上报的发电配套送出工程设计任务书,要分别抄报,抄送发电项目的和投资单位(包括项目所在地方主管部门),并请各投资单位对送出工程的内容、投资额及投资分摊、贷款方式等要及时提出书面意见报部。 3、部根据各电管局、省局上报的任务书和各投资单位的意见进行审批。按国家现行规定,33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的配套送出工程由部提出初审意见报国家计委审批,220千伏配套送出工程由能源部审批。110千伏以下配套送出工程由电管局、省局审批。 二、不属于电厂配套送出的,如为解决某个供电地区用电或为某大用户供电的送变电工程设计任务书,也 按国家现行规定33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由电管局、省局报部,经部提出初审意见报国家计委审批。 220千伏工程设计任务书由电管局、省局报部审批。110千伏及以下工程任务书由电管局、省局(或省、市、 自治区计委)审批。 三、为解决电气化铁路供电送变电项目,在铁路部门正式提出负荷资料和用电申请报告后,由电管局、省 局编制供电工程设计任务书报能源部。涉及33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的工程设计任务书仍由部提出初审意 见后报国家计委审批。220千伏及以下工程设计任务书由部审批。 四、上述发电配套送出,电网送变电及电铁等供电工程的设计任务书,华北、东北、华东、华中、西北电网所辖的地区,由省电力局报电管局,经电管局初审后报部,其它则由省电力局直接报部。 五、为了加强宏观管理、严格控制新开工规模,搞好电网的安全经济运行,发电配套送出及电网送变电工程、电铁供电工程等应按批准的工程设计任务书内容安排计划,凡设计任务书未经审批的项目或涉及工程设计任务书内容变动的项目,一律不准列入年度建设计划和进行设备预安排。需要采购国外设备的项目,必须取得能源部的签证意见后,才能对外开展工作。 (能源部《关于重申发电厂配套送出及电网送变电工程设计任务书审批权限的通知》 能源计[1989]956号)一、放宽审批权限和简化审批手续

电厂建设项目前期工作160个筹建程序

电厂建设项目前期工作160个筹建程序 电厂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是指从电厂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工作开始,到电厂建设项目批复开工之间的全部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 具体包括如下主要工作内容: (一)电厂建设项目的技术经济可行性研究论证工作,具体为电厂建设项目的初步可行性研究工作(水电为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工作、初步设计等。 (二)申请国家批准立项、开工工作,具体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书、开工报告等。 (三)电厂建设项目投资意向协议、股东协议、公司章程的起草和签订工作及电厂建设项目公司成立前的筹备、登记注册等工作。 (四)取得各级政府有关批文及银行贷款意向函、承诺函等所进行的工作。 一、项目前期工作大体进展流程 项目电源点选择:电厂建设项目前期的资料收集和分析研究工作,编制项目选点调研报告;与地方政府的初步沟通,取得其对公司的认可和项目的支持。 可行性阶段工作:电厂建设项目的技术经济可行性研究论证工作,具体为电厂建设项目的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预可行性研究)---初可审查---可研报告---可研审查---可研收口---项目申请报告上报---初步设计。 可批性阶段工作:省市县三级政府支持(列入城建、供热、电力等规划,)---进入省市重点项目盘子---省市发改委逐级上报项目—国家发改委攻坚(电力处-火电司-能源局-委领导)---拿到发改委路条---初步设计---各部委审批---项目核准---编制开工报告---争列国家重点项目 二、项目前期基础性的六个专业报告 有关电厂建设项目的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前期工作中的主要专题研究报告(供热规划、热电联产、水资源、地质灾害、水土保持、环境保护、接入系统设计等)的审查和咨询委托工作,需上报集团公司和相应行政主管部门。 (一)初可研报告书-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项目申请报告 工作流程: 1、初可研报告编制委托(电力设计院)初可报告书编制; 2、初可报告书审查; 3、由专业资质的审查单位对项目进行初可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4、编制项目建议书; 5、上报集团公司项目建议书,得到集团公司的批复; 6、可研报告及项目申请报告编制委托(电力设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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