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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约财产的代理词怎么写

婚约财产的代理词怎么写彩礼就是婚约财产的一部分,而且现在男女双方结婚基本上都会要求彩礼,所以,发生婚约财产的纠纷的概率就高了。
委托律师或其他代理人处理婚约财产纠纷是需要写一份代理词,那么律师365小编推荐一篇婚约财产的代理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彩礼就是婚约财产的一部分,而且现在男女双方结婚基本上都会要求彩礼,所以,发生婚约财产的纠纷的概率就高了。
委托律师或其他代理人处理婚约财产纠纷是需要写一份代理词,那么小编推荐一篇婚约财产的代理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婚约财产的代理词怎么写婚约财产纠纷案代理词审判员:作为原告的诉讼代理人,围绕审判员归纳的本案争议焦点,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一、原告给付了被告方彩礼36000元的事实应予认定关于原告是否给付了36000元彩礼给被告方,双方当事人均提供了三份证人证言。
那么,人民法院就应对双方当事人各自提供的证人证言的合法性及真实性予以审查,并作出正确采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四条“审判人员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核证据,依据法律的规定,遵循法官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独立进行判断,并公开判断的理由和结果”之规定,审判人员首先应根据法律规定(成文法的直接规定),对证据的合法性及真实性进行判断;其次,在成文法没有明文规定的情况下,应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经验,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进行判断。
而综观本案,原告提供的潘xx等三位证人的证言程序合法、客观真实,应予采信;被告提供的潘xx等三位证人的证言,要么是证人与被告具有亲属关系,要么是程序不合法,且均与日常经验法则严重不符,依法应不予采信。
下面逐一予以阐述:1、原告提供的三份证人证言程序合法、客观真实在刚才的法庭调查中,原告在法定期限内申请的媒人潘xx及其他两位证人的当庭证言相互印证,已构成一个完整的证据体系,充分的证实了原告为了达到与被告潘xx缔结婚姻的目的,在2006年5月21日举行的订婚仪式上,按照当地风俗给付了被告方36000元礼金、3900元打发礼、3500元喊钱礼(原告给付了被告方6000元,被告方给付了原告2500元,差额为3500元)等彩礼。
返还彩礼二审原告代理词(范文)

二审代理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我是上诉人杨**的父亲,受委托以公民个人身份代理参加诉讼,通过刚才的法庭调查,本案事实已经查清,现就返还彩礼问题也就是本案争议焦点,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一、被上诉人收受、索取上诉人家彩礼****元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被上诉人理应返还通过一、二审的庭审,已经证实上诉人家按农村习俗给付了被上诉人彩礼为:20**年2月19日13000元,20**年2月24日20000元及金器两件,20**年3月**日288000元(后返还**888元,实收269112元),20**年5月4日又给被上诉人75000元及烟酒等财物,2015年5月5日举办婚礼中被上诉人收受上诉人亲戚彩礼30000元。
以上共计*****元。
其中20**年5月4日给被上诉人75000元,并非出于上诉人自愿,是在举办结婚仪式的前一天,被上诉人及其家人向上诉人索要的,上诉人无奈给付这75000元。
一审法院认定其中****元属于赠与,是没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的。
因为上诉人给付这些彩礼,并没有赠与的意思表示;另外两件金器对上诉人来说是有特别的纪念意义的物品,一审法院没有判决返还,也不符通常的情理。
希望二审法院能予以纠正。
二、无论是从事实上,还是对法律的理解上,均不能认定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已共同生活在事实上,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在办理结婚登记后,被上诉人从未在上诉人家生活过一天,举办结婚仪式后,被上诉人即离家出走,未与上诉人共同生活。
对这一事实,周围邻居已作了证明。
从法律的理解上来说,也不符“共同生活”的特征。
所谓共同生活主要是指双方结婚后相互扶持,共担生活压力,且是一种持续、稳定的状态。
共同生活最基本的特征是:首先要有共同的住所;其次是要有长期的和谐的性生活和共同的精神生活;再次是夫妻共同承担家庭义务,互相扶助。
本案中,双方的婚房是上诉人父母提供的,在举办婚礼前一天即20**年5月4日装修完毕,也就是说在此之前双方不具备共同生活的条件。
最新-婚约财产代理词 精品

婚约财产代理词审判长、审判员:内蒙古原法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本案上诉人的委托,指派我作为其诉讼代理人参加本案的诉讼。
现依据事实与法律,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一、30000元买房款不属于彩礼钱,这是一审已认定的事实。
彩礼是指以缔结婚姻关系为目的,按照当地习俗,婚前男方给付女方的数额较大的金钱和物品。
就是男方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向女方赠送聘金、聘礼的习俗,这种聘金、聘礼俗称“彩礼”,一般是指男方给女方家庭一定数额的财产,约定男女双方将来结婚的订婚礼物,是民间通行的男方对女方家庭抚育女方成长而给予的一种报答或者补偿。
因此,彩礼一般具备以下几个特点:(1)该地有给付彩礼的习俗,婚前给付一般与缔结婚姻有关。
(2)彩礼主要归女方娘家。
从彩礼的特点来看,彩礼是根据当地习俗给付女方娘家的。
但本案的3万元购房款,并不是按当地习俗给付女方娘家的彩礼,而是用于婚后购买房屋的款项。
一审时证人马某、王某的证言足以证明上诉人第一次给付的28000元是彩礼钱,第二次给付的3万元是用于结婚后购买房子的款。
因此,3万元购房款不是彩礼钱。
被上诉人应予以退还。
二、30000元买房款不属于赠与,这也是一审已认定的事实。
一审已证明并认定,结婚前由介绍人转交给被上诉人的3万元,其用途是用于上诉人与被上诉结婚后购房。
因此,此款不是上诉人赠与三被上诉人的彩礼钱。
三、3万元购房款是上诉人婚前财产,为上诉人所有,三被上诉人应予退还。
3万元购房款是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结婚前由介绍人转交给被上诉人的,这是不争的事实。
因此,3万元购房款是上诉人婚前财产这一事实是肯定的。
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根据此条规定,一方婚前财产,永远是个人财产,不会因结婚或结婚时间长短或离婚时子女由谁抚养而发生所有权转移或变更。
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结婚后三被上诉人未用3万元为上诉人买房子又未将3万元购房款交于上诉人,购房目的没有实现,三被上诉人应将上诉人的3万元退还给上诉人,现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已离婚,三被上诉人继续占有此款更没有合法根据,被上诉人获得的利益虽属既成事实,也不能受法律保护。
彩礼授权委托书范文

彩礼授权委托书甲方(男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乙方(女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鉴于双方已签订《婚前协议》,并约定由甲方支付给乙方一定数额的彩礼,为确保彩礼的合法合规使用,经双方协商一致,特此委托乙方代为管理彩礼。
一、委托内容1. 甲方同意将彩礼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支付给乙方。
2. 甲方授权乙方代为管理彩礼,包括但不限于保管、使用、投资、消费等。
3. 乙方应确保彩礼的合理使用,不得浪费、滥用或用于非法用途。
4.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彩礼用于婚后的共同生活支出。
5. 乙方在管理彩礼期间,应定期向甲方报告彩礼的使用情况。
6. 如乙方违反上述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彩礼,并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二、委托期限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双方签字之日起至婚姻关系终止之日起止。
三、权利与义务1. 甲方应按照约定时间、数额支付彩礼给乙方。
2. 乙方应合理管理彩礼,确保彩礼的安全和增值。
3. 双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彩礼进行非法活动。
4. 双方应相互尊重、信任,共同维护家庭和谐。
四、违约责任1. 如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数额支付彩礼,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彩礼总额的5%。
2. 如乙方未按约定合理管理彩礼,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彩礼总额的5%。
五、争议解决本授权委托书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约定1. 本授权委托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 本授权委托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男方):____________乙方(女方):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注:以上彩礼授权委托书仅供参考,具体内容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在签订前,请务必咨询专业律师意见,以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
离婚彩礼钱代理委托书范本

离婚彩礼钱代理委托书范本尊敬的XX人民法院:本人因涉及离婚彩礼钱纠纷一案,特此委托XX律师事务所的律师XX作为我的代理人,代表我出庭参加诉讼活动。
一、案件基本情况被诉人(甲方)姓名:XX,性别:XX,民族:XX,出生日期:XX,住址:XX。
诉诉人(乙方)姓名:XX,性别:XX,民族:XX,出生日期:XX,住址:XX。
双方于XX年相识,并于XX年登记结婚。
婚后,由于双方性格不合,经常发生争吵,导致夫妻感情破裂。
双方决定离婚,但就彩礼钱问题产生了纠纷。
二、代理人的权限1. 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有权进行调查取证、提交证据、质证、辩论、和解等诉讼活动。
2. 代理人有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
3. 代理人有权代表我方与对方进行调解,并签署相关调解协议。
4. 代理人有权代表我方参加庭审、提交答辩状、陈述事实和理由、进行辩论等。
5. 代理人享有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三、代理人的义务1. 代理人应当忠实履行委托人的意愿,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2. 代理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法庭纪律,维护法庭秩序。
3. 代理人应当及时向委托人报告案件进展情况,并听从委托人的指示。
四、其他事项1. 本次委托代理的有效期限为自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案件审结之日止。
2. 委托人愿意支付代理人合理的律师费,具体费用双方协商解决。
3. 代理人应当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保密原则,不得泄露委托人的隐私和案件相关信息。
特此委托。
委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附件:1. 授权委托书副本2. 律师执业证复印件3. 相关证据材料注: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内容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在签署委托合同时,请务必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并在法律顾问的指导下进行。
彩礼返还纠纷原告代理词

代理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江西xx律师事务所接受江xx的委托,指派我作为其与被告曹xx及被告曹xx彩礼返还纠纷一案的一审阶段代理人。
接受委托后,我们详细了解了案情,调查收集了相关证据。
通过今天的法庭调查,对本案的事实有了清楚了解,结合本案的争议焦点和有关法律规定,现发表如下代理意见:第一,被告方已收取原告方按照习俗给付的近x万元彩礼及金戒指一枚。
结合原告方提供的财物清单、证人的证言、证人证言,相关陈述和被告的答辩、质证、法庭提问的答复,可以认定被告方已收取原告方按照习俗给付的近x万元彩礼。
包括,201x年x月初原告于被告曹x经媒人介绍相识后,x月初x定事当天原告给被告x万元、金戒指一枚及红包打发;x月初x上街给付被告折金钱x万元、x万元上街钱;x月十x查家付x万元礼金;x月十x追节付礼金x万元。
期间,原告除给付上述钱财外,还给付了见面礼、亲朋打发、酒菜钱等x万余元。
以上内容有原告财物清单、媒人黄xx的证人证言及孙xx 的证人证言以证明。
虽然被告只承认被告收到了x万元彩礼,其他以没有收到或者被消费掉为由拒绝承认,但是被告却没有给出任何证据以证明。
第二,被告方依法应当返还原告方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
双方本约定201x年x月初x、初x按习俗举行婚礼,但因故没有举行,此后被告曹x随即另嫁他人。
虽然被告声称,婚约的解除归因于原告,因此原告不能要求返还彩礼,被告也不会归还一分钱彩礼。
对于被告声称的婚约的解除归因于原告,原告不予否认;但是,“因此原告不能要求返还彩礼”的说法于法无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二)》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同时,根据《xx县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婚姻彩礼纠纷案件的指导意见(试行)》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未同居生活的或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一方起诉要求返还彩礼的,原则上另一方应全额返还。
返还彩礼被告方代理词
彩礼返还被告方代理词审判长:根据《民事诉讼法》58条和《律师法》28条的规定,云南南广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邓**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其与原告周**、周**诉其彩礼返还一案的一审代理人,依法参加诉讼,通过刚才的庭审活动,对该案有了清楚的了解。
本案争议的焦点是:原告有没有给付被告彩礼,如果有,该不该返还彩礼。
根据争议的焦点,我发表以下代理意见,请法庭予以采纳:一、被告及被告的亲属从没有收到过原告以人民币给付的任何彩礼,也从未收到过周**给付的任何彩礼。
原告诉称彩礼是通过周**给被告的,这没有事实依据。
原告给不给周**彩礼,被告不清楚,周**收没收到原告的彩礼,被告也不清楚,并且,周**收没收到原告的彩礼与被告没有关系,如果周**收到了原告的彩礼,那原告应当向周**要。
二、原告提交的证据,也无法证明被告收到原告的任何彩礼。
周**是原告周**的幺爹,和原告周**是姊妹关系。
李**是周**的倒女婿,他们都与两原告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他们的证言是虚假的,是不可彩信的,我们有理由认为他们是串通一气的,共同损害被告的利益。
三、为举办结婚仪式,原告曾经通过他给付被告的一些酒、肉。
但是,我们认为,那不属于彩礼的范围,并且被告在原告家去接被告邓**时用于招待原告家的人和其他客人了。
既然不是彩礼,且也消费掉了,那也是不应返还的。
四、被告邓**与原告周**已经按农村习俗举行了婚礼,同居了两年多,已经有了实质意义上的夫妻生活。
两人虽然没有履行法律意义上的手续,但以农村的看法,两人结婚的目的已经达到。
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的《基层人民法官培训教材》实务卷、民商事审判篇中(159—162页)对《婚姻法》解释第十条“‘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应当返还彩礼”是这样表述的:“在此不能机械地理解‘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比如,当事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了多年,在解除同居关系时,一方以“双方未办理结婚手续”为由,请求返还彩礼,这种情况就与司法解释规定的情形不符,该司法解释实际上指一方按习俗收了彩礼,双方没有去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也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的情形。
在某某婚前彩礼纠纷上的代理词
在***婚前彩礼纠纷上的辩论词代理人:*** 审判长、审判员:本代理人受当事人委托,受**县**法律服务所的指派参加本次开庭。
1.在庭审调查过程中,被告在法庭的调查笔录中已承认收受彩礼的事实,**、**两位证人也已证实原告婚前给予被告的彩礼是正确的,即现金数和实物数是吻合的,三被告在家也接受了彩礼。
说明原告给予被告的11000元的现金及实物彩礼做为婚前彩礼的事实是存在的。
2.虽说该彩礼是原告给予被告**的,但两证人已证实彩礼现金是在被告的家中当着证人的面给予三被告的。
按照农村的习俗,父母往往对自己子女的彩礼进行占有和管理,帮助自己的子女购买结婚用品等。
本案中被告**和**辨称自己对彩礼不知道是与情与理说不通的。
面且也无有证据证明被告所陈述的事实是真的。
被告**在法庭的调查中既说钱是被**和**在**消费掉一部分又说两人长期在外打工不曾回家的话相矛盾。
不能自圆其说。
**在与**电话通话中也曾提到“两人感情不和,让其父母将彩礼钱全部返还这样的话”。
这些足以证明该彩礼在被告**和**的手中,**和**做为本案的被告,是该笔彩礼的实际占有和控制者,负有返还的义务。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另外《婚姻法》第3条中还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第5条“结婚必须是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被告辨称即无证据证明,亦无证人和证言,与法不符。
这种无视法律的行为已经上升到借婚姻勒索财物的嫌疑。
我国《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得利返还受损失人”。
被告**和**解除了婚约关系,三被告对彩礼的占有没有合法的依据,为不当得利,造成**家庭生活困难,应当返还。
婚约纠纷代理词
代理词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我作为被告唐某的代理人针对本案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我认为本案争议的焦点有:1、有多少彩礼的问题;2、彩礼应不应该返还的问题。
一、关于有多少彩礼的问题(一)什么是彩礼。
彩礼是指男方基于将来结婚的目的,按照当地风俗习惯给付女方数额较大的财物。
其特征是:1、男方以将来结婚为目而对女方的赠与;2、以抬抬盒、宴请宾客等让众人知晓的方式给付;3、数额较大。
只有符合以上三个条件,才能认定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所规定的“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才涉及是否返还问题。
(二)本案中没有50000元的彩礼。
首先,衣服和戒指不属于彩礼。
李某在庭审中承认买衣服的2000元是在2月27日给的,然后在第二天两人上县城买衣服,用这2000元给两人各买了一套衣服,所以这2000元符合上述彩礼的特征,不属于彩礼。
戒指是今年俩人从上海回来后,李某为讨好唐某而用共同的财产所购买的,也不符合上述彩礼的特征,不属于彩礼。
其次,李某提供的证据中不能充分证实给付了50000元的彩礼。
李某所提供的证据要么是与彩礼无关,要么是一些连证据本身的真实性都无法查证的“间接证据”,仅有陈某是见证者(李某庭审中承认下定那天进唐某家的只有他及他弟弟、陈某三人),但是其未依法出庭作证,因而对其证明本身及内容的真实性都无法查证,且从李某提供的第6份证据可知陈某是其亲叔叔,与其有利害关系。
证人何某出庭作证证实李某到唐某家下定所抬抬盒中并未看到有钱摆放在那里。
李某称进门后就把钱直接给了唐某,但唐某不认可有礼金一事,因此,李某关于有20090元礼金这一事实无充分证据给予证实,所以李某提起本诉没有事实依据,请求依法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
二、假设李某诉状中所称的彩礼是真实的,也不存在返还。
1、李某与唐某有和好的可能。
唐某被李某两次送回娘家,第一次他主动去把唐某接回家。
现在唐某在家期待李某如同第一次那样把她接回去,两人和好如初。
离婚彩礼钱代理委托书范本
离婚彩礼钱代理委托书范本甲方):[甲方全名]身份证号码:[甲方身份证号]联系地址:[甲方地址]联系电话:[甲方电话]被委托人(乙方):[乙方全名]身份证号码:[乙方身份证号]联系地址:[乙方地址]联系电话:[乙方电话]鉴于甲方与[前配偶姓名]之间的婚姻关系已经解除,并且双方已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但甲方因[具体原因,如工作繁忙、身体不适等]无法亲自处理与离婚相关的彩礼钱返还事宜,现甲方特此委托乙方作为其代理人,代表甲方处理以下事宜:1. 代表甲方与[前配偶姓名]就彩礼钱返还事宜进行协商;2. 代表甲方签署与彩礼钱返还相关的所有法律文件;3. 代表甲方接收或支付与彩礼钱相关的款项;4. 在必要时,代表甲方出席与彩礼钱返还相关的法律程序或听证会;5. 代表甲方处理与彩礼钱返还相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本委托书有效期自[委托书生效日期]起至[委托书失效日期]止。
在此期间,乙方应尽职尽责,按照甲方的指示行事,并及时向甲方报告相关事宜的进展情况。
甲方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并授权乙方在委托期间内行使上述权利。
乙方在行使代理权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
本委托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被委托人(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请注意,这只是一个范本,具体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在实际使用前,建议咨询专业律师,确保委托书符合法律规定,并能有效地保护委托人的权益。
同时,委托书应当由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双方签字,并可能需要公证,以增强其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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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整理婚约彩礼代理词
代理词
本案的事实是,被告并未向原告索要任何彩礼,也未接到原告给付的所谓的彩礼。
原被告双方共有两个介绍人,而原告在庭审中仅提供了其一方面介绍人的证人证言,该证人不能说清“彩礼”的给付时间、过程、及具体钱数,庭审时均以不太清楚了、记不清楚了等话来陈述其所证明的事实,且该证人与原告系亲属关系。
原告所诉的五万元存款是原告与被告各自出2.5万元存于同一存款上的。
原告诉五万元存款为其一人存储,但没有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此事,仅是提供其一方面介绍人的证人证言,该证人只知道存款的过程,但对该存款的 (该存款到底是谁的)是一无所知。
最重要一点是该存款是活期联名储蓄,存折上面的存款户名是原告**与被告**二人的名字,而且**与**每人分别设立了一个密码。
原告在诉状中已自认该存折是其与**共同的名字,从该证据的表现形式及原告的自认,足以证明该存折上的存款系原被告双方二人的,而非原告一人所有。
因原告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所要证明的事实,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原告**与被告**介绍人系二人,原告为证明其所诉请求成立,理应申请二位介绍人同时出庭作证,但原告仅申请一位证人出庭作证,且该证人刘*系原告之姑父,与原告有着明显的利害关系。
该证人对其所证明事实不能自圆其说,在庭审时总是以不太清楚了、记不清楚了、我不知道等话来陈述其所证明的事实,被告对原告所诉事实又加以否认。
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第
七十六条: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只有本人陈述而不能提供其他相关证据的,其主张不予支持。
第六十五条:审判人员对单一证据可以从下列方面进行审核认定:(五)证人或者提供证据的人,与当事人有无利害关系。
第六十条: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二)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
故原告所诉证据不足,请法庭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被告与原告结婚时的陪嫁,TCL29寸彩电一台、杭天冰箱一台、小天鹅洗衣机一台、行李二套、毛巾被一条、有线电视接收器(大锅)一个均在原告家里,这一事实原告在庭审时已承认,故上述物品原告应原状返还给被告**。
综上,被告虽未与原告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已举行婚礼并共同生活一年之久,在被告心中原告就是其丈夫,原被告二人就是夫妻,被告对原告付出了较多。
现原告提出解除婚约并要求被告返还没有收到了彩礼及返还给原告所谓的5万元购房款,原告此举对被告来说是一种极大的打击。
原告解除婚约也就罢了,还要求被告返还根本不存在的彩礼及购房款实在让人难以接受。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当事人一方对自己所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原告除其自身陈述外仅提供了与其有利害关系的姑父一人的证人证言,因原告自身陈述未能得到被告的认可,且有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因此,请法庭对原告所提供的证据不予采信,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此致
**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