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关于四川省雅砻江杨房沟水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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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卡拉杨房沟水电站开发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卡拉杨房沟水电站开发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卡拉杨房沟水电站开
发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9.12.30
•【字号】凉府办函[2009]305号
•【施行日期】2009.12.30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水利水电
正文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卡拉杨房沟水电站开发建设
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凉府办函〔2009〕305号)
盐源县、木里人民政府,州级各相关部门:
为全力推进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州政府决定成立凉山卡拉、杨房沟水电站开发建设协调领导小组。

现将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
赵世勇州委常委、州政府常务副州长
副组长:
杨金明州政府办调研员,州“三江”办主任
宋平木里县政府县长
吴世勇二滩公司副总经理
成员:
李军州发改委主任
吴浪州公安局副局长
李荣刚州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吉克巫勒州林业局副局长
刘宗平州环保局副局长
林芳州交通局总工程师
赵建民州水务局副局长
铁脚此鬼州移民局副局长
约其杜乌州安监局副局长
王成虎州攀西办、州“三江”办副主任
曹德正州发改委交能科科长
王永贵盐源县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杨克祖木里县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阳恩国二滩公司副总工程师
陈凭四川二滩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
郑国忠二滩公司移民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三江”办,王成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陈凭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联系电话:3230822。

二00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杨房沟卡拉水电站施工区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杨房沟卡拉水电站施工区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杨房沟卡拉水电站施工区管理委员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5.31•【字号】凉府函[2012]83号•【施行日期】2012.05.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水电正文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杨房沟卡拉水电站施工区管理委员会的通知(凉府函〔2012〕83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二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为加强杨房沟、卡拉水电站施工区管理,确保雅砻江杨房沟、卡拉水电站建设顺利进行,确保电站建设期间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大型水电站施工区管理的要求,经州委、州政府和二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协商,决定成立杨房沟卡拉水电站施工区管理委员会。

现将施工区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及主要职责通知如下:名誉主任翟占一中共凉山州委书记陈云华二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罗凉清中共凉山州委副书记、州人民政府州长主任赵世勇中共凉山州委副书记、西昌市委书记祁宁春二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副主任滕中平中共凉山州委常委、州政府常务副州长达久木甲中共凉山州委常委、州委统战部部长龙伟中共凉山州委常委、州委秘书长、州总工会主席吴世勇二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冉懋鸽二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陶卫国二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总经济师王岩浙江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副院长成员余毅凉山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白云凉山州人民政府副州长石一鲁实凉山州人民政府秘书长余民中共凉山州委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邹学军凉山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杨金明凉山州政府办调研员、州“三江”办主任朱辉中共凉山州委目督办主任马雪莉凉山州政府目督办主任李宏伟凉山州发改委主任沈鲁清凉山州交通运输局局长张邛林凉山州国土资源局局长马小林凉山州水务局局长黑吉木呷凉山州林业局局长吉伍木牛凉山州环保局局长卢强凉山州安监局局长康曦凉山州移民工作局局长罗卫平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李世斌凉山州质监局局长沙尔哈凉山州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张振国中共木里县委书记伍松中共木里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郑国忠二滩公司征地移民工作部主任王金国二滩公司杨房沟建设管理局(筹)副主任徐建军浙江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项目经理杨房沟卡拉水电站施工区管理委员会是杨房沟、卡拉水电站施工区封闭管理的领导机构,对中共凉山州委、凉山州人民政府和二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责。

环境保护部关于四川省大渡河流域干流水电开发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研究报告有关意见的函

环境保护部关于四川省大渡河流域干流水电开发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研究报告有关意见的函

环境保护部关于四川省大渡河流域干流水电开发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研究报告有关意见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2.09.13•【文号】环函[2012]230号•【施行日期】2012.09.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环境保护部关于四川省大渡河流域干流水电开发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研究报告有关意见的函(环函[2012]230号)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你公司《关于审查四川省大渡河流域干流水电开发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研究报告的请示》(国电集生〔2012〕344号)收悉。

我部于2012年7月18日在四川成都主持召开了《四川省大渡河流域干流水电开发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研究报告》(以下简称《研究报告》)专家论证会。

经研究,并根据研究成果和专家论证意见,提出如下意见:一、大渡河是长江流域岷江水系最大支流,发源于青海省果洛山东南麓,主源为足木足河,次源是绰斯甲河,两源于双江口汇合后始称大渡河。

大渡河流域面积77400平方公里,涉及青海、四川两省,干流(含足木足河,下同)全长1062公里,其中四川省境内长852公里,天然落差4175米,年径流量470亿立方米,泸定以上河段为上游,泸定至铜街子河段为中游,铜街子以下河段为下游。

2004年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渡河干流水电规划调整审查意见的函》(川办函〔2004〕196号)批复了《大渡河干流水电规划调整报告》,其后有关单位组织开展了大渡河金川~丹巴河段、老鹰岩河段、枕头坝~沙坪河段、铜街子以下河段的开发方案调整研究,并同步开展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根据以上规划成果,大渡河干流水电开发共布置29个梯级,总装机容量2628万千瓦,年发电量1127亿千瓦时,工程开发任务以发电为主,兼顾防洪、航运功能。

目前,泸定、龙头石、瀑布沟、深溪沟、龚嘴、铜街子、沙湾等7个水电梯级已建成,长河坝、黄金坪、大岗山、猴子岩、枕头坝一级、沙坪二级、安谷等7个水电梯级正在建设,下尔呷、达维、卜寺沟、巴拉、双江口、金川、丹巴、安宁、硬梁包、巴底、老鹰岩一级、老鹰岩二级、老鹰岩三级、枕头坝二级、沙坪一级等15个水电梯级处于前期工作阶段。

生态环境部关于金沙江上游波罗水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生态环境部关于金沙江上游波罗水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生态环境部关于金沙江上游波罗水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公布日期】2024.08.23•【文号】环审〔2024〕82号•【施行日期】2024.08.23•【效力等级】行政许可批复•【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影响评价正文关于金沙江上游波罗水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24〕82号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你公司《关于恳请审批金沙江上游波罗水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请示》(金电司安环〔2024〕6号)收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白玉县、德格县和西藏自治区昌都市江达县交界的金沙江上游河段,坝址位于西藏自治区昌都市江达县波罗乡藏曲汇口以上3.5公里处。

坝址上距规划的岗托水电站坝址约103公里,下距在建的叶巴滩水电站坝址约72公里。

工程任务以发电为主。

电站采用坝式开发,最大坝高134米,水库正常蓄水位2989米,相应库容6.22亿立方米,调节库容0.86亿立方米,具有日调节性能。

电站总装机容量96万千瓦,多年平均年发电量38.92亿千瓦·时。

工程枢纽主要由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引水发电建筑物等组成。

挡水建筑物为碾压混凝土重力坝,采用全坝身泄洪和挑流消能;引水发电建筑物布置于右岸,地下发电厂房内安装3台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单机容量32万千瓦。

该项目是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确定的西南水电基地和《“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确定的金沙江上游水电基地的规划建设项目,总体符合《金沙江上游水电规划报告》及规划环评、相关文件的要求。

项目实施将对水环境、生态等产生不利影响,在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本批复所提要求后,不利生态环境影响可以得到一定缓解或控制。

我部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主要生态环境影响(一)水环境影响。

工程建设后将淹没金沙江干流天然河道71.16公里,河段流态由急流型转变为缓流型。

环境保护部关于金沙江上游拉哇水电站“三通一平”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环境保护部关于金沙江上游拉哇水电站“三通一平”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环境保护部关于金沙江上游拉哇水电站“三通一平”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5.07.30•【文号】环审[2015]183号•【施行日期】2015.07.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影响评价正文关于金沙江上游拉哇水电站“三通一平”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15]183号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你公司《关于审批〈金沙江上游拉哇水电站“三通一平”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请示》(中国华电科〔2015〕152号)收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一、拉哇水电站坝址位于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巴塘县和西藏自治区昌都市芒康县交界处的金沙江上游干流河段。

上游距规划的叶巴滩水电站约87公里,下游距规划的巴塘水电站约18公里。

电站开发任务以发电为主,采用堤坝式开发,初拟装机容量200万千瓦。

拉哇水电站“三通一平”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交通设施工程、料场、弃渣场及表土堆存场工程和施工生产生活区设施建设等工程,不含坝肩开挖及导流工程等。

拉哇水电站是《金沙江上游水电规划报告》确定的8级实施方案中的第4个梯级,符合《金沙江上游水电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要求。

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具了《关于同意金沙江上游苏洼龙、拉哇、叶巴滩水电站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复函》(发改办能源〔2011〕2046号),水利部出具了《关于金沙江拉哇水电站“三通一平”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水保函〔2015〕30号)。

我部原则同意“三通一平”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内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三通一平”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应重点做好的工作(一)严格按照报告书确定的拉哇水电站“三通一平”工程内容施工,不得进行坝肩开挖、围堰工程、导流工程及其他主体工程施工,本项目主体工程及其环保措施和环境可行性由主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确定。

优化工程布局、施工场地规划和景观设计,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尽量减小开挖面,采取景观和生态修复措施,使“三通一平”工程与周围景观相协调。

杨房沟水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顺利通过评审

杨房沟水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顺利通过评审

策措施基 本可 行 , 评 价结论 总体 可信 。在 落实报 告 书与
本 次技术 评估 会提 出的各 项环 保措 施后 , 从 环境 影 响角
用气趋 紧问题 。同时 , 将加快 实施 《 全 面解决无 电人 口用 电问题三年行动计划》, 确保 6月底 前基本建 成无 电地区
独立光伏供 电工程 , 年底 前基 本完成 阿坝 、 甘孜 、 凉 山、 巴 中三州一市 5 8 8个 乡镇 、 2 4 4 0个行政村 的电网延伸工程 , 解决 4 0万 以上无 电人 口的用 电问题 。
引 出的孔 内毫秒 微差延 时雷管 相连 , 并 连接 起爆 电雷管 及起爆 器 , 达到在单孔 单响爆 破 的前提 下实 现单 孔 多响
的 目的 。
坝电厂践行 “ 建 管结 合 、 无 缝 交接 ” 、 “ 精益 运 行 、 精 心维 护” 管理理念 , 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参 与设 备安装 、 监理 、 调
符合 性 、 协调性分 析内容较全 面 , 工程 分析 与环境影 响评
价总体反映 了拟 建项 目的环境 影 响特征 , 提 出的环保 对
发 电量达 2 9 3 9亿千瓦 时 , 天然气生产量 力争达 2 6 6亿立
方米 , 煤 炭生产量 6 5 0 0万吨 , 缓解高峰期 全省居 民用 电 、
深 孔爆破孑 L 内间 隔分 段装药 、 分 段堵 塞 , 孔 口长 堵塞 , 孔 内装药段分 别设 置 不 同段 位 的毫 秒微 差 延 时雷 管 引至 孔 口, f : L # b 每个 孔 设 置毫 秒微 差 延 时 雷管 , 并 串联形 成 单孔单 响爆破 网络 , 每个孔 外毫 秒微差 延 时雷 管与 孔 口
度分 析 , 本工程建设 是可行 的” 。 杨房沟水 电站环境 影响

生态环境部关于金沙江乌东德水电站控制运行水位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生态环境部关于金沙江乌东德水电站控制运行水位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生态环境部关于金沙江乌东德水电站控制运行水位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公布日期】2023.09.30•【文号】环审〔2023〕111号•【施行日期】2023.09.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影响评价正文关于金沙江乌东德水电站控制运行水位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23〕111号三峡金沙江云川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你公司《关于审批〈金沙江乌东德水电站控制运行水位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请示》(云川质〔2023〕45号)收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总体意见乌东德水电站是金沙江下游四级开发方案的第一级,坝址位于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会东县与云南省昆明市禄劝县交界的金沙江干流河段。

工程开发任务以发电为主,兼顾防洪,电站总装机容量1020万千瓦,水库正常蓄水位975米,防洪限制水位952米。

2015年3月,原环境保护部以环审〔2015〕78号文批复项目环评文件,考虑到正常蓄水位975米时库尾攀枝花市河段存在水环境风险隐患,原则同意工程按正常蓄水位975米一次建成,按965米水位控制运行;并明确要求水位控制运行方案发生重大变动时,需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

工程于2015年12月开工建设,2020年1月下闸蓄水,2020年6月首批机组投产发电,2021年6月全部机组投产发电。

在项目实施阶段,攀枝花市实施了乌东德库尾水环境治理与保护工作,工程蓄水运行以来,河段水质可满足相应管控目标。

据此,你公司提出将工程965米水位控制运行方案调整为按正常蓄水位975米运行,并于2020年12月至2021年5月开展了蓄水试验,试验结果表明金沙江干流水质可总体保持稳定。

除运行水位变动外,工程主要特性指标、开发任务、调度运行方式,以及各项环保措施等均未发生变化。

运行水位变动可能对水环境、生态等产生不利影响,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不利生态环境影响可以得到一定缓解和控制,库尾水环境风险总体可控。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四川省雅砻江卡拉、杨房沟水电站交通专用公路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2019年7月17日~18日,建设单位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原名二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杨房沟建设管理局组织召开了四川省雅砻江卡拉、杨房沟水电站交通专用公路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

会议成立了验收组,验收组由建设单位(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工程监理单位(四川二滩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环境监理单位(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验收调查单位(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及特邀专家组成,验收组成员名单后附。

验收组现场检查了工程的生态恢复情况、环境保护设施及措施的落实情况,会议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工程进展情况的汇报,调查单位对调查报告内容的汇报,监理单位对环境监理总结报告的汇报,以及环评、设计、监测等单位的有关情况介绍,查阅了相关环境保护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组意见如下:一、工程基本情况四川省雅砻江卡拉、杨房沟水电站交通专用公路(以下简称“卡杨公路”)位于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和甘孜藏族自治州境内,起于锦屏一级左岸缆机平台交通洞进口附近,距锦屏一级坝址约400m,终点位于杨房沟水电站金波石料场下游约350m,距杨房沟坝址约1.2km,路线全长92.6km。

沿线设隧道33座,总长48.11km,其中特长隧道3座,分别是矮子沟特长隧道(7259m/7275m)、茶地沟特长隧道(6322m/6315m)和草坪子特长隧道(4790m/4708m);设桥梁14座,总长1.83km,包括大桥1473.6m/8座,中桥359.7m/6座。

卡杨公路采用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30km/h,路基宽度8m/9m,一般路段为单线双向双车道,特长隧道及其接线路段为双线单向单车道,路面为水泥混凝土路面。

2007年11月,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了《雅砻江卡拉、杨房沟水电站交通专用公路环境影响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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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关于四川省雅砻江杨房沟水电站环境影响
报告书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4.03.31
•【文号】环审[2014]77号
•【施行日期】2014.03.3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
正文
环境保护部关于四川省雅砻江杨房沟水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
的批复
(环审[2014]77号)
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请求审查〈四川省雅砻江杨房沟水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报告》(雅砻江规〔2013〕571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杨房沟水电站坝址位于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木里县境内的雅砻江中游河段,上游距规划的孟底沟水电站约37公里,下游距规划的卡拉水电站约40公里。

工程的开发任务以发电为主,电站总装机容量150万千瓦(4台37.5万千瓦)。

工程枢纽主要由挡水建筑物、泄洪消能建筑物、引水发电建筑物和过鱼系统等组成。

工程采用堤坝式开发,挡水建筑物采用混凝土双曲拱坝,最大坝高155米。

水库正常蓄水位2094米,相应库容4.558亿立方米,死水位2088米,调节库容0.538亿立方米,具有日调节性能。

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能源政策、《四川省雅砻江中游(两河口至卡拉河段)水
电规划报告》,项目环评审批依据的相关文件分别为《雅砻江中游(两河口至卡拉河段)水电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四川省雅砻江干流中下游河段水电开发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研究报告》及专家论证意见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同意四川雅砻江两河口和杨房沟水电站开展前期工作的复函》(发改办能源〔2012〕2252号)、《关于四川省雅砻江杨房沟水电站水土保持方案的复函》(水保函〔2011〕160号)等。

项目实施对提高非化石能源比重具有积极意义,但电站建设将改变雅砻江部分河段河流生态环境,对水生生态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必须全面落实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

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在落实本批复要求下,原则同意你公司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制定水库蓄水及运行期下泄流量环保调度方案,严格落实水库生态流量下泄措施。

初期蓄水和下游卡拉水电站建成前的运行期,下泄不低于145立方米/秒~179.2立方米/秒的生态流量,运行期通过机组发电下泄生态流量,机组不发电情况下利用生态泄水设施下泄生态流量。

落实生态泄水建筑物建设,建立坝下生态流量在线自动监测系统。

下阶段应深入开展水库联合生态调度技术研究,重点在鱼类繁殖季节加大下泄流量,刺激鱼类产卵。

(二)依法承担电站建设和运行造成对鱼类影响的责任,采取修建鱼道式集鱼系统组合形式过鱼、鱼类增殖放流、鱼类栖息地保护等补救措施,蓄水前完成各项鱼类保护措施建设。

下阶段需进行必要的实验生态学和鱼道式集鱼系统水工模型实验研究,优化过鱼设计方案。

工程截流前建成杨房沟鱼类增殖放流站,服务于杨房沟、卡拉、孟底沟和楞古4座水电站,形成运行管理和技术能力。

近期每年放流长丝裂腹鱼、长薄鳅、细鳞裂腹鱼、鲈鲤45万尾。

尽快开展远期放流鱼类繁殖技术研究,远期放流增加青石爬鮡、黄石爬鮡、中华鮡、松潘裸鲤。

开展增殖放流标志
跟踪监测和评估。

落实鱼类栖息地保护工作。

商请并配合地方相关部门将三岩龙河三垭宫支流汇口至三岩龙河河口约2.12公里河段、卡拉坝址至锦屏一级库尾近17公里干流河段和孟底沟水电站下游约4.7公里干流河段作为鱼类生境保护河段;将三岩龙河石多水电站坝址下游河段设为禁渔区,开展三岩龙河保护河段的生境修复工作,构造人工产卵场;在孟底沟水电站下游保护河段设置人工鱼巢。

(三)做好陆生生态保护工作。

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落实水土保持工程和植物措施,重点对渣场、料场、临时施工占地区、施工道路及其影响区和枢纽建筑物占地区进行水土流失防治。

渣场应做到先挡后弃,工程弃渣应运至规定的弃渣场,不得向雅砻江干、支流弃渣。

施工过程中如发现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应及时上报并采取移栽等保护措施。

收集和存放施工区表土,施工结束后及时用于施工迹地的回填等生态修复工作中,植被恢复优先选择当地适生植物。

(四)做好移民安置环境保护。

需结合当地自然条件和土地资源条件,合理选择具体的移民安置区及生产方式,加强集中安置地水土流失防治、水环境保护、污水处理与垃圾处置等措施。

下阶段应开展集中安置点专项环评及环境保护设计工作,做好安置区土地环境适宜性评价,落实迁建、复建工程环保措施。

(五)落实水质保护、生活垃圾处理和扬尘、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工程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应经收集处理后循环利用或回用,不得外排。

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妥善处置,避免造成污染。

做好施工区附近和施工道路沿线居民点的噪声和废气、扬尘污染防治,加强施工道路降尘工作,选用低噪声设备。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特别是工程爆破时间。

(六)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加强与工程涉及区域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三、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一)落实业主内部环境管理部门、人员和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有关方面的环境保护责任。

落实环境保护设计合同,同步进行环境保护总体设计、招标设计和技术施工设计。

开展环境保护工程招标,将环境保护工程施工纳入工程建设合同中。

聘请第三方单位开展工程施工期环境监理,按季度和年度将环境监理报告报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蓄水前须进行阶段环境保护验收,水库蓄水及运行期下泄流量环保调度方案、生态泄水设施、过鱼设施、鱼类增殖放流站及移民专项环评应作为主要验收内容。

工程建成后,须按规定程序申请竣工环保验收。

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能正式投入使用。

若工程或环保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必须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

工程自批复之日起5年内未开工建设,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建设单位需重新报审环评文件。

项目建成竣工环保验收运行3~5年,应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

四、我部委托西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和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分别组织开展该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五、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分送我部西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和凉山彝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环境保护部
2014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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