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政策成都市创业政策
成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创新支持计划实施政策

成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创新支持计划实施政策近年来,随着我国国家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和国际交流交往的增多,越来越多的成都留学人员选择回国创业创新。
为了进一步推动成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创新的发展,成都市出台了一系列的支持政策,以提供必要的资金、设施和政策支持,助力成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创新事业。
本文将重点介绍成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创新支持计划实施政策。
成都市对回国创业创新的留学人员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
针对在创业初期面临资金困难的问题,成都市设立了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创新专项资金。
对于取得成都市高层次人才计划认定的留学人员创办的科技企业,可以申请到一定的创业初始资金。
此外,成都市还建立了一系列的创业创新基金,通过对创新项目进行评审和资金投入,为留学人员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
成都市为回国创业创新的留学人员提供一定的政策支持。
成都市将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创新列入了市政府支持的重点领域,制定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
留学回国创业的企业可以享受税收减免政策、科研经费和项目资金补贴政策、人才引进政策以及科技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保护政策等一系列优惠政策。
这些政策的出台,为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创新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创业氛围。
成都市还为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创新提供一定的场所和设施支持。
成都市设立了多个创业创新孵化器,为留学人员提供办公场所、实验设备等创新创业基础条件。
这些孵化器还提供创业辅导、项目管理和市场推广等一系列相关服务,帮助留学人员实现创业创新目标。
同时,成都市还建立了一批创新创业园区,提供更加完善的产业链和配套服务,为留学人员提供更广阔的创业创新平台。
总而言之,通过设立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创新专项资金、制定优惠政策、建立孵化器和园区等措施,成都市积极推动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创新事业的发展。
这些政策的出台,为留学人员提供了必要的资金、设施和政策支持,提高了他们的创新创业成功率。
相信在不久的将来,越来越多的成都留学人员将选择回国创业创新,为成都乃至整个国家的经济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成华区关于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

成华区关于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成华区关于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一、引言成华区作为成都市的一个重要区域,在科技创新方面一直备受关注。
为促进科技创新,成华区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以支持科技企业的发展,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本文将从深度和广度上全面评估成华区关于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并对这些政策进行全面的解析和总结。
二、政策扶持成华区对于科技创新给予了大力扶持,具体体现在多个方面:1. 资金扶持成华区设立了科技创新发展基金,向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提供资金支持。
还设立了创新创业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初创企业和项目的发展。
这些资金的设立,为科技企业提供了重要的经济支持,促进了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2. 创业园区建设成华区积极打造创新创业环境,大力发展创业园区,提供了良好的孵化和服务平台。
创业园区不仅提供了低成本的办公场所,还提供了一系列的创业辅导和资源对接服务。
这为初创企业提供了更为全面的支持,有力地推动了科技创新的发展。
3. 优惠政策成华区对于科技企业给予了更多的税收优惠政策,包括减免企业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方面的支持。
这些优惠政策的出台,为科技企业减轻了负担,提高了创新研发的积极性,促进了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
以上是成华区对科技创新所出台的一些政策扶持措施,这些政策的出台有力地推动了科技创新的发展,为科技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三、总结与展望总体而言,成华区关于科技创新的政策扶持措施较为全面和具体,为科技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然而,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比如资金分配不均、政策执行不到位等。
成华区未来在科技创新政策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加强政策的执行力度,提高政策的实效性,以更好地促进科技创新的发展。
个人观点方面,我认为成华区在科技创新政策上做出了很大的努力,但还有改进的空间。
希望成华区在未来能够更加重视科技创新,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为科技企业创造更加良好的发展环境,推动科技创新取得更大的成就。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创业天府”行动计划2.0版的通知-成办发〔2016〕15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创业天府”行动计划2.0版的通知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创业天府”行动计划2.0版的通知成办发〔2016〕15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成都“创业天府”行动计划2.0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4月29日成都“创业天府”行动计划2.0版2015年,我市启动实施“创业天府”行动计划,取得较好成效。
为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新理念,深入落实市委《关于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加快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区域创新创业中心的决定》(成委发〔2015〕12号),市政府决定实施“创业天府”行动计划2.0版。
行动计划2.0版坚持问题导向、政府推动、市场行动、服务实体经济原则,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我市创新创业深化升级为目的,进一步突出创新创业活动市场化、要素国际化、创新协同化和环境生态化,着力打通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通道、厚植创新创业人才优势、升级创新创业孵化功能、夯实创新创业投融资支撑、营造创新创业一流生态、塑造“菁蓉汇”国际创业活动品牌,打造“创业之城、圆梦之都,成都创业、创业都成”城市品牌,加快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区域创新创业中心。
一、打通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通道,实现体制机制新突破(一)出台成果转化支持新政。
出台《促进国内外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在蓉转移转化的若干政策措施》,支持在蓉高校院所开展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改革等“三权”改革实践,积极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支持高校院所自主决定采取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等方式转化科技成果,将不低于70%的成果转化收益用于奖励成果完成人和为成果转化做出贡献的人员。
成都市大学生创业补贴政策标准

成都市大学生创业补贴政策标准成都大学生先要创业,那你需要详细地了解一下成都市大学生创业补贴政策标准,下面由小编与大家分享,希望你们喜欢!欢迎阅读!大学生是一批具有高素质的知识型人才,面对就业压力,很多大学生不得不选择自主创业,幸运的是国家和当地政府都大力倡导并扶持大学生创业。
101.哪些学校可以申请补贴?答:在蓉普通高等学校、技工院校和特殊教育院校。
02.创业补贴的发放范围?答:在蓉普通高等学校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创业意愿的以下六类学生(为全日制学生,不含自考或成人教育类学生):(一)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二)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四)残疾毕业生;(五)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六)就读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03.向哪里提交申请?答:毕业学年开学后,符合条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自愿向所在院校提出申请,由各院校负责收集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初审,将初审通过的申请补贴人员名单在校内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各院校将公示无异议的申请补贴人员的基本信息录入信息系统,于毕业年度的上一年10月底之前,将补贴人员名单及申请材料汇总后,报送院校所在地的区(市)县就业局。
04.补贴的申请材料有哪些?答:公示材料、申请求职创业补贴院校基本情况备案表、成都市应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成都市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成都市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明细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
05.创业补贴有多少呢?从2018届(含)起,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标准从800元/人调整为1200元/人,但每人只能享受一次。
同时具有多重身份类别的,不重复享受。
另外据19年最新成都市《鼓励大学生创业意见》表明大学生创业,可同时申报创业项目补贴和创业实体补贴,每人只能申报并享受一次,其中创业项目不得超过十个,创业实体只能为一人,每个创业实体或创业项目补贴标准为10000元。
成都大学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成都大学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四川省成都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出台18条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政策。
根据该通知内容,成都市将创业培训补贴、小额担保贷款和创业补贴的发放对象,扩大到在校创业大学生。
对在校生和高校毕业生通过工商注册或民政登记的创业主体包括领办农民合作社、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网店,给予1万元创业补贴。
以下为18条扶持政策原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1〕2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大力度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意见》川办发〔2021〕26号精神,以创新带动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推动高校毕业生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现就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作用市和区市县含成都高新区、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下同要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中的服务功能,积极开展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进校园活动,组织举办高校毕业生特大招聘会、就业匹配会、专场招聘会等活动,搭建供需平台,为招聘高校毕业生的用人单位提供免费服务。
二、实行就业实名制精细化服务各区市县要准确掌握本市户籍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未就业、创业、培训、困难帮扶等具体情况,建立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名制信息动态数据库,主动联系,摸清就业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
三、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鼓励市属国有企业及其它大中型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创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组织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提升就业能力。
每3年认定一批“成都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示范基地”,被认定为市级示范基地的,市政府给予10万元的奖励;连续两次被认定市级示范基地的,市政府再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所需资金在市级就业专项资金中支出。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改委关于成都市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管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改委关于成都市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企业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成办发[2011]70号【发布部门】成都市政府【发布日期】2011.07.04【实施日期】2011.08.04【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失效依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改委关于成都市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成办发〔2011〕70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发改委关于《成都市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七月四日成都市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市发改委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鼓励创业投资企业投资成都市中小微创业企业,规范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管理及投资运作,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部委(局)联合制定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令第39号)和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关于成都市创业投资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成办发〔2011〕1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注册设立的从事创业投资的企业组织。
本办法所指创业投资,是指向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创业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以期所投资创业企业发育成熟或相对成熟后主要通过股权转让获得资本增值收益的投资方式。
本办法所指创业企业,是指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注册设立的处于创建或重建过程中的成长性企业,但不含已在公开市场上市的企业。
第三条市发改委作为我市创业投资企业的备案管理部门,对在我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创业投资企业实行分类备案管理。
按照本办法规定完成备案的创业投资企业,须接受市发改委的监管;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完成备案的创业投资企业,不受市发改委的监管,不享受国家和成都市的相关扶持政策。
第四条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适用《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外经贸部等5部门令2003年第2号)。
创业政策最新大学生创业违法政策

最新大学生创业违法政策近日,四川成都市新都区施行的行政告诫制度,引发深圳社会各界热议。
制度称:为了鼓励大学生创业,对大学生开始创业3年内,诸如超范围经营、夸大宣传、醒目位置未亮证经营等违法、违规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社会后果、且能主动纠正的,将施行行政告诫,免予经济处罚。
深圳作为大学生首选的创业型城市之一,这种制度引起了深圳市民的强烈反响。
接受记者调查中:有市民认为,对于刚进入社会的大学生而言,这种保护举措无可厚非,不仅有利于大学生创业,更有利于推动社会就业。
而相关专家则认为,保护大学生创业可以有很多方式,这样的举措会误导了创业者有“轻微违法”的“豁免权”。
也有律师认为,这种举措不仅使法律成为发财的“踏板”,更是对法律一种践踏。
大学生说创业之初“越界”很难避免在深圳已经创业开店4个月的小梁,接受记者采访时,压根不明白什么叫做超范围经营。
他说,本来生意也不是很好,满足顾客需求才是他的目的。
当记者解释超范围经营的意思之后,他说,这样的现象其他店就有呀,只是不知道这就是超范围经营而已。
他说,创业几个月来,什么事情都是自己搞定,很多问题他并不知道怎么处理,只能摸着石头过河,什么夸大宣传、超范围经营并不清楚,目前并没有人对他的商店提出这样质疑。
创业搞教育培训的小张坦言,创业之初确实出现一些小问题,但是他们的本意上并没有什么坏意,也没有想过要去恶意欺骗市民、消费者。
他告诉记者,公司刚运作的时候,他曾经在马路上发过小传单、贴过小广告,但是经过市民提醒之后就改正了。
在宣传方面有过一些夸大的词语,但只是想表现一下自己企业的实力,与欺骗没有什么关系。
对于这样的困难,在深圳创业的其他大学生都经历过。
他们说,注册公司经营难免会出现超范围经营,因为自身经验不足,对市场发展情况掌握不够全面,这样的细小错误时有发生。
如果在这方面得到宽容,或许企业会发展得更好。
对于创业“轻微违法”不予处罚的制度,小梁、小张和他们的同学都给予了期盼,因为创业艰难让他们很头痛,甚至会让人放弃事业。
大学生创业有哪些政策补贴

大学生创业补贴
一、大学生创业:
补贴对象:
1、在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
2、毕业5年内、处于失业状态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
3、在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内领办正在孵化的创业项目(领办的创业项目在成都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入驻3个月以上且正在孵化)
4、开办“网店”的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每个创业项目1万元,同一领创主体同时有多个项目的,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二、小额贷款贴息小额担保贷款(个人)高校毕业生贷款政策:
贷款对象:成都户籍法定年龄内、诚实守信、经营场所原则上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创业人员。
贷款额度、期限、利率:单笔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贷款利率依据贷款银行相关规定执行,按期还本付息的贷款者,享受基准利率全额贴息。
未按期还本付息的贷款者,不享受利息补贴。
对象标准期限:具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10万以内贴息担保贷款;2年期限,居住地申请。
三、创业吸纳就业奖励政策
大学生创办企业吸纳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吸纳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人数给予创业吸纳就业奖励,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奖励,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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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创业政策
优势转化——
营造鼓励创业的“政策环境”
成都地区拥有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等52所普通高校、95
所职业培训院校,是我国中西部地区高等院校最集中的城市之一。
如何激活大学生这支最年轻的人才队伍,把人才优势转化为产业
优势?成都把激励创新创业作为制度设计的牵引力,打造孕育创业
种子的沃土。
该市先后出台了《关于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创业就业的
意见》等多个政策,提出包括房租免费、税收奖励、创业补贴、
贷款贴息在内的一系列扶持措施。
市委、市政府先后投入近5亿元,用于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
同时,“成都人才计划”专设青
年项目,为创新项目优势明显、创业发展成效显著的大学生每人
给予50万元的资金扶持。
为保证制度落到实处,成立了由9个成
员单位组成的青年(大学生)创业园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部门资源、集成扶持政策、强化推进力量。
起跑助推——
提供创新创业的优质“土壤”
由大学生创业者王春波创办的亿盟恒信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值过1亿元,但在创业之初,却因注册门槛、资金等问题险些夭折。
在谈到这段经历时,王春波感慨颇深:“在我们最关键、最
困难的时候,党委、政府伸出了温暖的手,帮助我们落实房租补贴,给予资金支持,没有让我们倒在起跑线上。
”
为帮助大学生迈好创业第一步,成都着力构建以大学生创业
园区为主的“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的孵化培育体系,为创业
“种子”们提供优质“土壤”。
按照产业特色鲜明、配套功能完善的原则,以每个青年(大学生)创业园不少于5000平方米的标准,为创业大学生提供了至少1年以上的免租办公用房,给予5-2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以及社
保及岗位补贴等优惠政策,解决大学生的燃眉之急,降低其创业
成本。
截至目前,全市在15个区(市)县建立了28个青年(大学生)创业园区,共有场地31.2万平方米,现有在园项目1131个,累
计入园项目2127个。
此外,成都市还在“政府主导建园”基础上,及时引入市场
机制,支持高校利用校园及周边楼宇等资源,与地方共建创业苗圃、孵化器、中试基地等创新创业载体;建立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青年创业学院、大学生创业街等,开展信息咨询、经验交流、项目推介、供需对接、创业沙龙等活动,为在校学生提供创新创
业平台。
加速提升——
构建成功创业的五大服务平台
在提供了积极的创业政策和完善的硬件服务后,如何帮助解
决大学生创业参与度不高、项目缺乏、资金不足等问题?成都的做
法是搭建金融服务、公共技术服务、创业导师、见习基地、中介
服务的五大平台。
金融服务平台。
创新打造的“8号平台”,坚持每月8号举办资金项目对接活动,已帮助70多个大学生创业项目累计获得了超
过1亿元融资。
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推动在蓉高校院所资源向大
学生开放共享,在电子信息、生物医药领域已形成配套较完善的
公共技术平台体系,已认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42家,资产规模超
过12亿元。
创业导师服务平台。
组建由优秀创业人才、风投专家
等构成的400余人导师队伍,“一对一”辅导支持大学生创业,
弥补经验不足的“短板”。
中介服务平台。
为大学生创业团队提
供企业入驻、专利申请等各类中介服务,累计开展各类培训500
余次。
见习基地平台。
依托“国家级大学生科技创业见习基地”
成都高新区、创业园手机游戏基地等,为大学生提供创业辅导和
实训服务,增强在校大学生创业就业能力,帮助他们赢在“起跑线”。
据成都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才办主任王乾介绍,“今年,成都市还启动‘创业新星计划’,设立3000万元专项资金,每年
遴选100名大学生创业典型,加强重点培养,助其成功发展。
”。